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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83

匯編財務管理制度

流程

1. 制度制定:由財務部門負責人主導,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參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草案。

2. 內部討論:草案提交給各部門負責人,收集反饋意見,進行必要的修訂。

3. 審核批準:經公司高層管理者審批,確保制度合規(guī)且符合公司戰(zhàn)略目標。

4. 培訓實施:對全體員工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

5. 持續(xù)優(yōu)化:定期評估制度執(zhí)行效果,根據(jù)業(yè)務變化及員工反饋進行調整和完善。

包括哪些內容

1. 財務職責:明確財務部門及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保責任到人。

2. 會計核算:規(guī)定會計科目設置、賬簿記錄、憑證管理等核算流程。

3. 預算管理:設定預算編制、審批、執(zhí)行和監(jiān)控的程序。

4. 成本控制:制定成本核算方法,設立成本控制目標和措施。

5. 資金管理:規(guī)定資金收付、現(xiàn)金流預測、信貸政策等管理規(guī)則。

6. 審計監(jiān)督:設立內部審計機制,確保財務活動的合規(guī)性和透明度。

7. 風險防范:識別潛在財務風險,制定應對策略和應急計劃。

8. 報表編制與分析:規(guī)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審核和提交流程,強調數(shù)據(jù)分析的決策支持作用。

9. 法規(guī)遵守:強調遵守財務法規(guī),確保公司運營合法性。

重要性和意義

1. 規(guī)范操作:財務管理制度為日常財務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降低了人為錯誤。

2.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減少無效勞動。

3. 控制風險:通過預設的風險防范措施,降低財務風險,保護公司資產安全。

4. 保障合規(guī):確保財務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避免法律糾紛。

5. 支持決策:通過報表分析,為管理層提供準確的數(shù)據(jù)支持,助力戰(zhàn)略決策。

6. 促進溝通:統(tǒng)一的制度有助于各部門間溝通協(xié)調,提升整體運營效能。

7. 建立信任:對外,公開透明的財務制度有助于建立投資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請注意,上述制度需根據(jù)公司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實際操作中可能需要靈活處理,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內外部環(huán)境。

匯編財務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a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制度匯編

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財務機構設置、職責與權限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第四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八章資 金 管 理

第九章資金的籌集

第十章款擔保、信用證和保函管理

第十一章發(fā)票和收據(jù)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章稅收及利潤分配、利潤上交

第十三章會計報表

第十四章財務考核與評價

第十五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章會計電算化管理

第十七章法 律 責 任

第十八章附則

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1.1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jù)《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施工企業(yè)會計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經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和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制定的目的是規(guī)范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財務行為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發(fā)揮財務管理在經營管理中的作用,理順和規(guī)范公司財務管理的關系,推進內部單位公平競爭,實現(xiàn)公司利潤最大化。

1.3按照授權經營、分級管理的原則,公司負責對本法人資產進行管理,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子公司、分公司和參股公司按照公司有關財務管理的規(guī)定,對公司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1.4各分公司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二章財務機構設置、職責與權限

2.1公司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yè)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fā)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tǒng)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yè)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yè)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yè)法人代表(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yè)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執(zhí)行;

4、根據(jù)企業(yè)預算方案組織企業(yè)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部門)的監(jiān)督。

2.4企業(yè)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yè)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fā)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原則,增收節(jié)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jiān)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協(xié)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yè)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企業(yè)財會機構具體負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jiān)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公司財務部參與企業(yè)經營決策,統(tǒng)一資金、統(tǒng)一調度、籌措安排使用資金。負責資金結算辦理結算業(yè)務,辦理對公司(下屬子、分公司)提供擔保和商業(yè)承兌業(yè)務的申報批準手續(xù)統(tǒng)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yè)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jiān)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fā)現(xiàn)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yè)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huán)節(jié)對本企業(yè)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投資或貿易性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jiān)管:

1、事前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jù)如業(yè)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xù)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各分公司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公司同意。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xù)。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jiān)交。企業(yè)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負責人進行;下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公司財務負責人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公司財務負責人交接由總經理監(jiān)交。

2.9財會人員上崗必須持有《會計證》,其聘用、離崗的基本條件如下:

1、品行端正、工作嚴謹,熟悉財經法規(guī),能按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熟悉企業(yè)管理制度,堅持原則,工作效率和質量高。

2、在崗的會計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的會計(審計)專業(yè)學歷。從公司聘用會計人員開始,3年內必須取得會計初級專業(yè)資格,已具備會計初級資格的人員,5年內必須取得會計中級專業(yè)資格。

3、愿意從事并熱愛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會計(審計)專業(yè)學歷,經公司考試合格聘用上崗。

4、繼續(xù)教育期間,凡兩次考試不合格者,調離會計崗位。

5、有違紀違規(guī)問題或工作業(yè)績考核不稱職者調離會計崗位。

6、不得外聘會計人員在公司內從事會計工作。

2.10財會人員的后續(xù)教育制度:

1、完成水務集團組織的財務人員后續(xù)教育;

2、完成本公司組織的財務人員專項崗位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3.1企業(yè)執(zhí)行《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施工企業(yè)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fā)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yè)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4.1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攤費用、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預付賬款等。

4.2貨幣資金包括現(xiàn)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管理應遵循“嚴格職責分工、賬款分管、印鑒分管、定期輪崗”的原則。

(1)庫存現(xiàn)金的管理

1、現(xiàn)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xiàn)金。不得挪用現(xiàn)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xiàn)金。

3、現(xiàn)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方可付款,財務負責人短暫離崗,則由財務負責人書面委托人簽字。

4、現(xiàn)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公司領導和財務負責人核準簽字后,方可按公司規(guī)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yè)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7、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報公司經理簽批,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xiàn)損失,全部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8、一切現(xiàn)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xiàn)和大額度(5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工程款、材料現(xiàn)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xiàn)。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xù)。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tǒng)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guī)定:

①業(yè)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支票領用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②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出納才能簽發(fā)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yè)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③簽發(fā)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fā)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④業(yè)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xù),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fā)貨或提供勞務。

⑤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⑥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fā)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fā)票方可報銷。

5、公司各分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yè)收入)按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相關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采購合同)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重復)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jù)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fā)票、單據(jù)后面入帳備查。

4.3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工程款、應收銷貨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jù)、待攤費用、預付分包工程款、預付分包備料款、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預付購貨款等。應收票據(jù)應按照面值計價。貼現(xiàn)應收票據(jù)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jù)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jù)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jù)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yè)應收貨款規(guī)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zhí)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guī)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guī)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fā)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③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后,在接單后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有關工作內容填入催收單,形成文件記入,妥善地存入客戶資信檔案。

④申請付款的部門及經辦人是清理追收應收帳款的第一責任人。企業(yè)發(fā)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帳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4、對于預付帳款應嚴格管理。

①預付貨款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②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③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5、應收賬款在取得有效證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確認為壞賬:

①債務人死亡,以其資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②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③債務人三年未履行其償債義務的。

6、應收賬款壞賬單項業(yè)務超過3萬元的,應報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7、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沖減壞賬準備。

8、按照購貨合同或勞務合同規(guī)定,預先支付給供貨單位或提供勞務者的款項記入預付賬款科目。沒有合同、協(xié)議的,財務人員應拒絕付款。

9、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出租包裝物租金、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等記入其他應收款。

4.4存貨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生產成本),并按此分類核算。

1、存貨計價:

①工程施工成本按實際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項支出計價;

②購入存貨,按買價加上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加工費用等計價;

③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計價;

④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加工費、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

⑤投資者投入的按評估價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⑥盤盈的以同類存貨價值計價;

⑦接受捐贈的,以發(fā)票帳單加上由本企業(yè)負擔的費用計算,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wǎng),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wǎng)更多資料無發(fā)票帳單的,以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2、發(fā)出存貨的成本:采用先進先出法。

3、存貨核算如采用計劃成本法的,應當單獨核算差異。

4、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可以一次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

5、存貨盤點:應定期、不定期進行盤點,年度決算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對盈虧毀損的存貨應查明原因提交報告,5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經理批準,5萬元以上的報水務集團總經理批準,超過10萬元的須經水務集團董事會批準。

6、存貨基礎管理:應進行定額管理,做好計量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xù)制度。

7、成批材料采購價值超過20萬元的,應采取公開招標形式進行,并訂立購貨合同。采購價格嚴重偏離同類商品價格的、庫存物資超定額積壓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財務負責人的責任。

8、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價值在2萬元以下的一次性攤銷;價值在2萬元以上的分次攤銷。

9、存貨采用永續(xù)盤存制,每年盤點兩次。按材料類別、規(guī)格、數(shù)量設置明細賬,逐筆登記收、發(fā)的存貨,按日記結存數(shù)。倉庫保管員記錄存貨明細賬,屬計量收發(fā)差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存貨的短缺和毀損的,負有責任的保管員應調離崗位,并同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0、杜絕賬外物資的儲備,每季應對未用材料和物資進行盤點,年終決算時,應將未使用或剩余材料辦理材料假領假退的手續(xù),發(fā)票未到的材料款進行暫估入賬。

4.5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核算費用,需在一年內攤銷的費用,記入待攤費用,并平均分攤到各個會計期間。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5.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等,且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兩年以上的,也應納入固定資產核算。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納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5.2固定資產管理除分類建賬核算外,還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卡片上要記載其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購置價格、折舊、減值準備等資料,每年登記一次,固定資產發(fā)生增減變化時必須登記。

5.3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其殘值率為3%,分類使用年限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類別 折舊年限

一、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 35年

其中:簡易房 8年

2.建筑物 15年

二、施工機械

1.起重機械 12年

其中:單轉電動起重機 6年

2.挖掘機械 12年

3.土方鏟運機械 12年

4.鑿巖機械 12年

其中:內燃鑿巖機 4年

風動鑿巖機 4年

電動鑿巖機 4年

5.基礎及鑿井機械 12年

6.鋼盤及混凝土機械 8年

其中:混凝土輸送泵 4年

7.皮帶螺旋運輸機 8年

8.泵類 8年

三、運輸設備

1.汽車及拖掛 9年

2.小型車輛 9年

四、生產設備

1.木工加工機械 8年

2.金屬切削機床 10年

3.鍛壓設備 10年

4.焊接及切割設備 8年

其中:等離子切割機 4年

磁力氧氣切割機 4年

5.鍛造及熱處理設備 10年

6.動力設備 11年

其中:電動空壓機 8年

柴油空壓機 8年

制氧機組 8年

液化氣循環(huán)壓縮機 8年

高壓空壓機 8年

軸氣風機 8年

7.維修專用設備 8年

8.其他加工設備 8年

五、試驗設備及儀器

1.材料試驗設備 7年

其中:白金坩鍋 50年

2.測定儀器 5年

3.計量儀器 7年

4.探傷儀器 7年

5.測繪儀器 7年

六、其他固定資產

1.行政管理用車 10年

2.辦公用具 5-10年

其中:電子計算機 4年

電視機 6年

復印機 6年

文字處理機 6年

3.度量及消防用具 10年

七、非生產用固定資產

1.房屋 40年

2.文體宣教用具 8年

3.炊事用具 5年

4.其他 5-10年

其中:電冰箱 5年

5.4下列固定資產必須計提折舊: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3、季節(jié)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4、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

5.5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2、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3、土地(劃撥用地)。

5.6計提折舊原則:當月增加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計提折舊,從下月停止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5.7固定資產發(fā)生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法,直接計入成本費用,一般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原值的1%-2%預提,預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年末有余額應還原到當年的成本、費用。

5.8固定資產增加

1、公司批準的基建竣工項目,由工程管理單位編報《固定資產移交清冊》交使用部門,經使用部門核對實物,確認簽章后轉集團財務部轉賬。同時財務部應列賬通知使用部門建賬建卡。

2、公司將自行管理的折舊基金用于購建、更新固定資產的,年終決算轉固定資產時,應附賬實相符的固定資產清冊,由公司財務部轉賬。

5.9固定資產減少

更改報廢拆除的設備,不能繼續(xù)使用的,公司、分公司應組織專業(yè)技術小組對其進行簽定,并提出意見,按固定資產卡片資料填制固定資產拆除清冊,報生產部審查。經公司辦公會批準,財務部按辦公會決議通知相關部門銷卡、銷賬。

5.10固定資產轉讓

1、公司內部所屬單位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轉讓。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出或轉入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5萬元以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由于技術更新,出現(xiàn)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對外轉讓,必須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審查,同時呈報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會同財務部門統(tǒng)一對外,按固定資產凈值和市場價比較定價,其差額作為營業(yè)外收支處理。

5.11固定資產清查

1、每年11月份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對固定資產賬面數(shù)與實物是否相符,查明不符原因。

2、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公司負責人應組織財務、設備人員深入現(xiàn)場逐項清查,做好盤點的原始記錄,對盤盈、盤虧、報廢的固定資產簽署意見,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財務部門審查,經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公司批準后按規(guī)定處理。

3、屬生產經營期間發(fā)生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1)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固定資產重置價值,減去估計等計提折舊后的凈值,經公司辦公會批準,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2)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經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公司批準,按凈值計入營業(yè)外支出,對由于使用不當造成報廢的,應由責任人按該固定資產損失額的20%-100%的承擔賠付責任。

5.12固定資產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實行計劃管理。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由各部門(分公司)編制,經公司計劃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2、公司、分公司購置交通運輸設備,無論其價值大小,須報告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3、嚴格控制非生產性固定資產購置。購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5萬元至10萬元的,報公司總經理批準;10萬元以上的由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4、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各單位投資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資項目技術效果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評價,評價資料報公司計劃部備案。

5.13閑置固定資產應定期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報告,由公司實行有償統(tǒng)一劃拔。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6.1對外投資包括債券投資、股權投資、其他投資。股權投資和其他投資對公司的長期發(fā)展有較大的影響,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

6.2對外投資評價應注意的原則:

1、投資增值程度:實現(xiàn)最大限度的投資增值是分析投資方案最重要的尺度。

2、投資保本能力:必須增循投資后原有價值不下跌的原則。

3、投資風險性:投資有風險,應事先考慮_風險、利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投資決策風險等。

4、納稅優(yōu)惠方針,在投資時應充分考慮到盡量享受納稅的優(yōu)惠條件。

5、全面、科學、準確預算投資的預期成本,充分考慮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能力。

6、正確估計公司的籌資能力。

7、投資是否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方向及經營思想。

8、管理和控制能力:對投資項目管得住,控制有力。

6.3公司對外投資設立聯(lián)營企業(yè),由有關部室提出,但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對可行性報告、立項、審批、注資額、注資方式都要慎重研究,并注意上述原則,且得到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6.4公司可以用專有技術、商譽、實物等對外投資,其計價必須經公司財務部核定。

6.5公司對控股的單位按權益法進行核算,對相對控股單位和不占控股地位的單位按成本法核算。

6.6公司參與組建的所有聯(lián)營企業(yè)都必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報告,每季度終了20天內,匯繳應繳的稅后利潤,年終清算。

6.7被投資企業(yè)匯繳的利潤(或虧損)在考核公司有關部室經營業(yè)績時一并考慮。

6.8公司財務部至少應于每年終了,對被投資企業(yè)進行財務檢查,凡損害公司權益時,要求改正。

6.9被企業(yè)連續(xù)三年虧損或虧損嚴重,沒有發(fā)展前途的,公司應退出股份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并追究提出組建該聯(lián)營企業(yè)負責人的責任。

6.10公司對外投資,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上的,報水務集團公司審批。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7.1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fā)生制的原則,當期發(fā)生的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收付,都應計入當期的費用(通過“待攤費用”、“遞延資產”除外)。

7.2雖在本期支付的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但應歸屬本期的費用、損失不得掛帳,調劑利潤。

1、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等。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賃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

3、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按裝修、裝潢后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7.3正常的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的發(fā)票,印章齊全,在票據(jù)背后由經手人、驗收人、部門負責人、行政主管、財務部門簽字。

7.4差旅費開支的標準

1)出差費用開支標準

職位 允許的交通工具 住宿標準 出差補助

(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沿海地區(qū)) 其他城市

部門主管 飛機、汽車、火車、輪船 200元/人_天 70元/人_天 60元/人_天

其他員工 汽車、火車(硬臥及以下)、輪船(三等艙及以下) 100元/人_天 50元/人_天 40元/人_天

2)住宿

1、公司員工出差前,可由辦公室聯(lián)系訂房,住宿費用憑單據(jù)核準報銷。

2、公司員工出差住宿費低于公司住宿標準的,公司獎勵標準與實際住宿費差額的30%。

3、一般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住宿費用超過住宿標準,須部門主管出具書面說明材料,并簽字,到財務部經理處備案;部門主管住宿費用超過住宿標準,需向分管總經理出具書面說明并簽字,到財務部主管處備案。

3)交通費

1、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如遇特殊情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經部門主管書面同意,事后報分管總經理核準方可報銷;

2、異地的市內公共交通費(地鐵和公共汽車),憑票據(jù)核準報銷;

3、出差人員每天可憑票據(jù)報銷40元的異地出租車費;

4、部門主管異地出差,市內交通費憑票據(jù)核準報銷;

5、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公司借用車輛者不得報銷交通費。

6、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火車及輪船)低于公司標準的,公司獎勵實際票價和標準票價差額的30%。

4)出差(伙食)補貼

1、出差補貼天數(shù)以住宿天數(shù)為基礎加異地至異地的路程時間計算;

2、出差參加會議,會務費中含有食宿費的,不再給與補貼。

5)出差期間發(fā)生的其他雜費

1、其他雜費包括:存包裹費、電話費、貨物運輸費等。

2、出差期間發(fā)生的其他雜費,憑單據(jù)核準報銷。

3、異地電話費報銷中,如購買ic卡、ip卡,報銷完畢后應將卡交回行政部。

4、部門主管、市場開發(fā)部職員、其他員工出差的手機漫游費,憑單據(jù)核準報銷。

6)經理以上級別的高層管理人員的各項差旅費據(jù)實報銷。

7)已實行費用包干制的部門和項目部差旅費開支標準參照上述辦法執(zhí)行,但費用開支應在各部門和項目部包干費用中列支。

7.5業(yè)務招待費有關規(guī)定

1)除部門主管、市場開發(fā)部員工、辦公室員工、財務部員工之外,其他部門員工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原則上不予報銷。若確屬工作需要應提前報請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后經分管總經理審核后方可報銷。

2)業(yè)務招待費的報銷應及時辦理,費用發(fā)生一次報銷一次。

3)公司任何部門的禮品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

4)其他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規(guī)定:

1、公司電話費、電費、水費等,由公司辦公室憑單據(jù)校準報銷。

2、部門主管、市場開發(fā)部的銷售人員每月可憑單據(jù)核準報銷300元的手機費。

7.6費用報銷時間的規(guī)定

1、借款出差員工回公司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

2、備用金、招待費的報銷,應在業(yè)務發(fā)生后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

3、因私借款應按照還款計劃中的時間辦理還款手續(xù)。

4、報賬后仍有結欠或五個工作日內無故不辦理報銷/還款手續(xù)的員工,財務部門向其發(fā)出催促報帳通知書,被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仍未結清者,財務部有權在該員工的工資中從當月開始,根據(jù)具體情況按比例逐月扣回。

7.7費用報銷的程序

1、報銷人出具書面報銷明細,經部門主管審批簽字;

2、報銷人將報銷明細,連同全部發(fā)票一并放入一個信封內,交財務主管;

3、財務主管收到該信封,將發(fā)票與報銷明細認真核對,仔細計算,剔除不合乎財務制度的發(fā)票,并向報銷人說明原因;

4、財務主管將發(fā)票與報銷明細核對完畢后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出差報銷需要再計算補貼等填寫在報銷單上,財務主管在報銷單上簽字,

5、總經理審核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6、財務主管通知報銷人到財務部完成報銷程序。

7.8如借款、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按對應管理權限向上遞延。

7.9市場開發(fā)部的業(yè)務費用按所承接工程項目的收款總額按規(guī)定標準比例計提,由市場開發(fā)部統(tǒng)一掌握使用。

7.10其他費用

1、辦公費日常辦公用品按每人每月一定標準(標準見附件)控制使用。個別直接服務于全公司或會議使用的日常辦公用品另批。

2、福利費:按工資總額的14%按月計提應付福利費,按2%計提工會經費,嚴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

3、培訓費:公司按全員年工資,總額的1.5%計提員工培訓費,各項目培訓,必須按合同中對培訓的規(guī)定事先編制費用預算,按預算開支,不許超預算。因特殊情況需超預算,超出預算的部分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并計入該部門業(yè)務費。

7.11費用報銷時間: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四為各部門費用報銷時間,原則上財務部門其他時間不在辦理報銷沖賬工作。

第八章資 金 管 理

8.1根據(jù)公司經營計劃,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對年度內的資本營運與各項財務活動實行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公司財務部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年度財務預算及預算調整方案,經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批準后執(zhí)行。

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審批。子公司、參股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計劃送公司財務部審查備案,報送時間為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8.2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本部、各子公司、分公司資金實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籌安排使用,核定流動資金占用定額。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實行信貸關系結算,超定額部分實行內部資金有償使用,存、貸款一律計息。

1、公司財務部根據(jù)財務預算和現(xiàn)金流量,核定流動資金定額,超定額部分的資金存量集中管理,分戶核算,日清月結。

2、各分公司、子公司每月末,自動將超定額部分的資金劃歸到公司財務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對不執(zhí)行結算紀律的財務相關人員一次罰款500元,二次罰款1000元,三次調離會計崗位,并追究財務負責人責任。

3、凡借用公司資金的,需辦理內部借款合同,借款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由經理辦公會研究,總經理批準;借款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經總經理審查后報水務集團批準。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借款利息為每月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借款到期前30天,公司財務部書面通知借款單位籌款,保證到期償還。

4、對分公司實行撥款審批制,屬預算計劃內的資金,財務部負責提出撥款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后撥款。

8.3資金調度嚴格按照董事會的授權進行,其報批程序如下:

1、銀行票據(jù)(包括銀行匯票、轉賬支票、電匯等)結算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2、計劃內零星費用支出,由各部室負責人審查,5000元以下報分管經理批準;2萬元以上零星支出報總經理批準。

3、對外業(yè)務招待費1000元以內由綜合辦公室、_部負責人批準;1000元-10000元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1萬元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8.4各分公司、子公司預算外用款項目,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查報總經理,5萬元以下由總經理批準;5萬元-20萬元由董事長批準;20萬元以上經董事會批準。財務部做好大額資金流向的審批備查記錄。

8.5各子公司法人代表或分公司負責人,對預算內正常經營結算資金負全責,并同時要取得財務負責人的簽字同意。集團公司重大的資金流向嚴格實行董事長和總經理等有關負責人的會簽制度,財務負責人和財務憑證制證人員要審核收據(jù)發(fā)票的真實性、合法性,落實資金來源。

8.6除正常發(fā)放的工資、獎金外,對現(xiàn)金結算實行預告制?,F(xiàn)金結算在5萬元以內的,各子公司法人代表或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現(xiàn)金結算在5萬元以上的嚴格控制,須經所在單位的班子集體討論后由負責人簽字。對重大會議開支、節(jié)假日獎金、物資的發(fā)放、年終效績工資分配方案必須報水務集團批準后方可開支發(fā)放。

8.7嚴禁將公款存入個人信用卡。各子公司、分公司確因業(yè)務需要,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辦理單位公務卡,并通過“其他貨幣資金”科目進行核算。

8.8各單位不得將公款借與個人。

8.9嚴格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制度,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置“小金庫”,不準利用各種手段套取現(xiàn)金,不準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xiàn)金。

8.10各分公司的所接工程,凡應由公司代交稅金和按比例計算的應收管理費,于每月底上報公司財務部,并于次月10日前以支票上交公司財務部。

8.11人員調動(包括:調離、離職、退休、退養(yǎng))必須到財務部門辦理個人請款結清手續(xù),人事部憑財務負責人簽證的請款結清證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否則不予辦理。

8.12水務集團內部的各項工程,各分公司原則上不得到業(yè)主方自行直接收取工程款,應由工程公司統(tǒng)一集中收款扣除稅金及管理費后下?lián)芙o各分公司。若遇特殊情況,經公司計財部書面批準,各分公司財務人員憑公司計財部書面批準的文書可到業(yè)主方收款,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將稅金和管理費用支票上交公司計財部,月底將列賬單傳遞給公司計財部。

8.13各項工程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水務集團外部市內自接工程由公司計財部授權后由各分公司自行收款,各項目部不得自行收款。

第九章資金的籌集

9.1資金籌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任務,其權益資金的籌集可吸收外部單位、內部職工、社會個人投資、外商投資等。公司本部、子公司、分公司和分支機構根據(jù)發(fā)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可按項目提出籌資的經濟效益、風險預測分析論證方案,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和水務集團批準后實施。

9.2籌資策略是公司為實現(xiàn)籌資全局性、根本性和長期性戰(zhàn)略目標,對資金籌集問題所采取的行動方針。主要包括籌資的評價準則、籌資時機、籌資規(guī)模和籌資組合等方面,籌資策略是決定公司籌資效益最重要的因素,是公司籌資方法選擇和運用的依據(jù),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jù),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

9.3公司籌資的原則:

1、以“投”定“籌”;

2、量力而行;

3、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

4、借款對公司的控制權;

5、公司籌資管理的難度;

6、公司籌資的期限要適當。

7、公司負債率和還債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8、公司籌資要考慮稅款減免及社會條件的制約

9、有利于公司競爭力的提高。

9.4籌資成本:籌資成本是公司為籌措資金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主要包括(1)籌資過程中的組織管理費;(2)籌資后的利息或股息租金等支出;(3)籌資時所支付的其他資金?;I資成本是決定公司籌資效益的決定性因素,對于選擇評價公司籌資方式有重要意義。

9.5籌資機會的選擇:公司必須為投資而籌集必要的資金,公司籌資的機會是客觀存在的,能否抓住籌資機會,不但直接影響公司籌資的經濟效益,而且關系公司的生存與發(fā)展,因此不可忽視。分析與評價公司籌資機遇,主要運用上述籌資的9項評價準則來評價公司投資的環(huán)境條件。

9.6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的內容,在公司的發(fā)展階段,應盡量爭取各專業(yè)銀行的支持。銀行籌資不涉及公司資產所有權的轉移,但一旦無力償還貸款則可能使公司陷入困境,甚至導致破產。

9.7租賃與承包籌資是公司借助租賃與承包手段來獲得經營所需資金和資產。根據(jù)形式可分為設備租賃籌資和企業(yè)租賃與承包籌

9.8公司、子公司吸收投資,可以是現(xiàn)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吸收的投資必須經中介機構評估,報水務集團確認批準。

9.9公司本部、子公司發(fā)行債券必須報水務集團批準同意后按國家現(xiàn)行的政策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要嚴格遵守《企業(yè)債券管理暫行條例》,嚴禁以高息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公司、子公司的任何債務均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

9.10負債資金的籌集由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后,經水務集團批準通過。

商業(yè)承兌匯票200萬元以內由總經理批準;200萬元至1000萬元由總經理審查報水務集團批準;1000萬元以上報水務集團董事會審批。

第十章 貸款擔保、信用證和保函管理

10.1所屬各單位不得對外提供擔保。各公司之間不允許相互拆借資金相互擔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擔保,財務部要做好備查登記、跟蹤監(jiān)督,控制財務風險。

10.2凡涉及貸款、擔保、信用證、保函等經濟活動事宜和相關文書須經公司經理辦公會通過,由總經理簽字后執(zhí)行。

10.3公司除對子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外,不得對公司以外的單位提供擔保。如對城投系統(tǒng)內提供擔保的,必須確認有城投總公司的書面意見。

10.4對外提供擔保時,公司財務部要按以下條款嚴格審核保函。

1、保函開出行選擇中國銀行或其他國內商業(yè)銀行。

2、嚴禁出現(xiàn)“無條件索賠”條款字樣。

3、嚴禁辦理無失效期的保函。

4、對違約懲罰嚴厲的保函必須量力而行。

10.5公司及所屬單位,要建立嚴格的或有事項登記制度。每月整理貸款、擔保、抵押、信用證、保函等管理檔案資料,對到期不能注銷的保函、信用證、擔保等應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合理解釋,提出解決措施。公司財務部要對制度的落實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發(fā)生損失的,由公司財務部提出具體的處理意見,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和水務集團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章 發(fā)票和收據(jù)的使用管理

11.1企業(yè)必須按發(fā)票管理規(guī)定,正確使用發(fā)票。發(fā)票和公司收據(jù)不得轉借、轉讓,不得待其他單位_。

11.2發(fā)票及收據(j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發(fā)票及收據(jù),并在誤填的發(fā)票上注明“誤填作廢”。

11.3發(fā)票丟失應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和公司財務部報告,并登報予以公告。

11.4企業(yè)不得填開大頭小尾的發(fā)票,不得_。

11.5企業(yè)必須憑合法的發(fā)票入帳,凡與企業(yè)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付出,均應索取合法發(fā)票。

11.6一般發(fā)票及收據(jù)由財務部檔案保管人員同意負責建檔保管。

第十二章稅收及利潤分配、利潤上交

12.1公司依法向國家交納稅金,稅前會計利潤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依法交納所得稅,并采取應付稅款法,將當期應交所得稅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12.2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正確核算營業(yè)外收支。

12.3交納所得稅后利潤,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分配次序是:

1、被沒收的財產損失、支付違反稅法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guī)定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

3、按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超過資本總額的50%時,可不再提取。

4、計提5-10%法定公益金,公益金要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5、根據(jù)出資的決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公司作為政府授權的投資機構,按規(guī)定決定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的具體比例。

12.4分公司應上繳公司的利潤及管理費,必須在當年年終決算時交清。

第十三章 會計報表

13.1會計報表分類:對外報表、內部報表。

1、對外報表包括按財政部和省財政廳要求報送的報表;上級主管下發(fā)報表;為金融、稅務部門提供對外報表。

2、內部報表:

①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②損益表(年、季、月)

③現(xiàn)金流量表(年度、半年度)

④工程進度明細表(年、季、月)

⑤已完工程收入、成本明細表(年、季)

⑥應收賬款回收情況一覽表(年、季)

⑦往來項目賬齡分析表(年報)

3、企業(yè)的主要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①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②損益表(年、季、月)

③現(xiàn)金流量表(年度、半年度)

④主要工程結算利潤明細表(年、季度)

⑤公司擔保的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內部報表)

13.2會計報表的管理

1)企業(yè)必須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要求,使會計報表能準確反映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嚴禁弄虛作假,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shù)字,維護會計報表信息的真實性。

2)分公司應定期編制月度、季度和年度報表。月報、季報在次月6日內報公司財務部;年報在次年元月10日內上報公司財務部。

3)季度會計報表的截止時點每季末當月的28日,年度會計報表為每年的12月31日。

4)年度報表必須附財務狀況說明書,財務狀況說明書對下列事項進行重點說明。

1、報表的編制范圍、計劃執(zhí)行情況、生產經營狀況、利潤實現(xiàn)情況、利潤分配情況、資金運轉情況和經濟效益綜合分析等。

2、財務指標評價與分析。

3、資本保值增值率完成情況與分析。

4、所有者權益的變化過程。

5、長短期借款、或有負債情況。

6、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說明及其他稅款的繳納情況。

7、招待費的開支情況。

8、各項準備的提取及實際核銷情況。

9、對外投資及其投資收益情況和分析。

10、各項統(tǒng)籌金的核繳情況。

11、編審財務報告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2、存貨計價方法,存放時間超過3年的存貨。

13、可能發(fā)生壞帳損失的應收賬款。

14、企業(yè)待處理利財產損溢主要內容及處理情況。

15、待攤費用、遞延資產主要內容及攤銷情況。

16、企業(yè)固定資產變動情況。

第十四章財務考核與評價

14.1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分公司年度考核與評價后,提交辦公會作為對各單位領導人員獎懲參考,分公司亦應制定內部激勵考核政策。

14.2財務考核與評價是以財務會計報告為基礎,采取內外結合的方式,既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又可以由公司相關部門進行。

14.3分公司應嚴格按照《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guī)定編制真實、完整的會計報告,不得提供虛假的會計報告。

14.4季報表應編制簡單的匯總報表,并對經營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的財務分析。

14.5公司、分公司的會計人員累計三次不能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內容上報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資料的,調離會計崗位。

14.6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和規(guī)定的其他報表,年度報告中需對財務完成情況說明。

14.7各項目部在工程施工完畢后,應就該工程所形成的往來款項及時與相關各方進行核對,取得經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依據(jù)后,財務人員憑此掛賬,掛賬后對該工程不再確認新的債權、債務。

14.8財務評價指標

1、總資產報酬率:

息稅前利潤總額

平均資產總額

2、產值利潤率:衡量企業(yè)每完成百元產值可實現(xiàn)的利潤:

利潤總額

企業(yè)總產值

3、資產負債率:主要用于衡量企業(yè)負債水平和控制負債規(guī)模:

負債總額

資產總額

4、總資產回收率:主要用于衡量企業(yè)資產獲取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的能力:

經營現(xiàn)金凈流量

平均資產總額

第十五章會計檔案管理

15.1會計檔案包括憑證、賬簿、報表、固定資產卡片、財務成本計劃、財務預算、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xié)議、發(fā)票存根等。

15.2公司、分公司財務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會計檔案,每年年報完成后,將會計資料整理裝訂歸檔。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guī)定登記查閱,當日歸還。

15.3各公司若因公需要查閱集團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證明,財務部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15.4外單位人員因公需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公司領導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管理人員應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查閱的事項。

15.5由于會計人員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須辦理移交手續(xù)。

15.6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15年

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 永久

2、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 3年

二、會計賬簿類

1、現(xiàn)金和銀行日記賬 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 25年

3、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 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快報、稅金申報表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 15年

3、年度會計報表 永久

四、其他類

1、稅務匯算清算報告 5年

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 25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xié)議 永久

4、稅務專用發(fā)票、收據(jù)存根 5年

15.7會計檔案銷毀,由公司、分公司提出申請,報水務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審計部和公司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和蓋章。

第十六章會計電算化管理

17.1為適應現(xiàn)代企業(yè)財務管理需要,統(tǒng)一使用指定的財務核算軟件(以下簡稱專用軟件)。

17.2公司內任何單位不得將專用軟件轉借、拷貝提供給外單位使用。

17.3財務人員必須掌握會計電算化的基本技能,明確核算內容和權限,嚴格管理操作密碼,按月打印會計憑證,其賬簿報表符合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要求,字跡清晰。不允許非法修改和刪除會計數(shù)據(jù)。

17.4財務軟件修改、升級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有審批手續(xù),要保證實際會計數(shù)據(jù)的連續(xù)和安全,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監(jiān)督。嚴禁在安裝專用軟件的計算機上使用來源不明的軟件、硬件設備,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入。涉及會計檔案的計算機不得安裝、使用游戲軟件。

17.5電算化會計檔案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數(shù)據(jù)拷貝,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數(shù)據(jù)的備份不得少于兩份,并編號保存,專人管理。

第十七章法 律 責 任

17.1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糾正,追回損失或者沒收非法所得,通報批評。

1、不按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或者在評估中故意壓低價值的。

2、將財產低價出售或無償處置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將資產低價折股或者無償量化給個人的。

3、不按規(guī)定辦理資產轉移手續(xù)的。

4、違反規(guī)定對外提供擔保或抵押、對外投資、賒賬經營、大宗物資采購及固定資產修建的。

5、未經批準擅自實行產權激勵制度,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薪酬的。

6、隱瞞、截留國有資本收益,或者拖延國有資本收益超過180天的。

7、不按規(guī)定編報年度財務預算的;

8、不按規(guī)定申報國有資本變動事項,但尚未造成國有資本損失的;

9、不按規(guī)定委托相關中介機構辦理審計、評估業(yè)務,或者不按規(guī)定提交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的。

17.2公司、分公司未按照規(guī)定建立并實施內部控制制度、報水務集團公司備案或者不按規(guī)定報送財務會計報表、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17.3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或者拒絕公司財務、審計部門對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監(jiān)督檢查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17.4公司對所屬的單位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時,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7.5公司工作人員,在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集團商業(yè)秘密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章附則

18.1公司、分公司應根據(jù)本辦法及國家有關其他規(guī)定,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內部資本與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18.2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8.3本辦法經公司辦公會及水務集團批準后執(zhí)行。

第2篇 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制度匯編

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財務機構設置、職責與權限

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第四章 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六章 對外投資管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八章 資 金 管 理

第九章 資金的籌集

第十章 款擔保、信用證和保函管理

第十一章 發(fā)票和收據(jù)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章 稅收及利潤分配、利潤上交

第十三章 會計報表

第十四章 財務考核與評價

第十五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章 會計電算化管理

第十七章 法 律 責 任

第十八章 附 則

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1.1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jù)《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施工企業(yè)會計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經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和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制定的目的是規(guī)范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財務行為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發(fā)揮財務管理在經營管理中的作用,理順和規(guī)范公司財務管理的關系,推進內部單位公平競爭,實現(xiàn)公司利潤最大化。

1.3按照授權經營、分級管理的原則,公司負責對本法人資產進行管理,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子公司、分公司和參股公司按照公司有關財務管理的規(guī)定,對公司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1.4各分公司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二章 財務機構設置、職責與權限

2.1公司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yè)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fā)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tǒng)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yè)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yè)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yè)法人代表(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yè)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執(zhí)行;

4、根據(jù)企業(yè)預算方案組織企業(yè)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部門)的監(jiān)督。

2.4企業(yè)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yè)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fā)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原則,增收節(jié)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jiān)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協(xié)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yè)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企業(yè)財會機構具體負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jiān)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公司財務部參與企業(yè)經營決策,統(tǒng)一資金、統(tǒng)一調度、籌措安排使用資金。負責資金結算辦理結算業(yè)務,辦理對公司(下屬子、分公司)提供擔保和商業(yè)承兌業(yè)務的申報批準手續(xù)統(tǒng)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yè)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jiān)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fā)現(xiàn)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yè)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huán)節(jié)對本企業(yè)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投資或貿易性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jiān)管:

1、事前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jù)如業(yè)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xù)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各分公司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公司同意。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xù)。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jiān)交。企業(yè)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負責人進行;下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公司財務負責人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公司財務負責人交接由總經理監(jiān)交。

2.9財會人員上崗必須持有《會計證》,其聘用、離崗的基本條件如下:

1、品行端

正、工作嚴謹,熟悉財經法規(guī),能按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熟悉企業(yè)管理制度,堅持原則,工作效率和質量高。

2、在崗的會計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的會計(審計)專業(yè)學歷。從公司聘用會計人員開始,3年內必須取得會計初級專業(yè)資格,已具備會計初級資格的人員,5年內必須取得會計中級專業(yè)資格。

3、愿意從事并熱愛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會計(審計)專業(yè)學歷,經公司考試合格聘用上崗。

4、繼續(xù)教育期間,凡兩次考試不合格者,調離會計崗位。

5、有違紀違規(guī)問題或工作業(yè)績考核不稱職者調離會計崗位。

6、不得外聘會計人員在公司內從事會計工作。

2.10財會人員的后續(xù)教育制度:

1、完成水務集團組織的財務人員后續(xù)教育;

2、完成本公司組織的財務人員專項崗位培訓。

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3.1企業(yè)執(zhí)行《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施工企業(yè)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fā)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yè)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 流動資產的管理

4.1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攤費用、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預付賬款等。

4.2貨幣資金包括現(xiàn)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管理應遵循“嚴格職責分工、賬款分管、印鑒分管、定期輪崗”的原則。

(1)庫存現(xiàn)金的管理

1、現(xiàn)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xiàn)金。不得挪用現(xiàn)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xiàn)金。

3、現(xiàn)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方可付款,財務負責人短暫離崗,則由財務負責人書面委托人簽字。

4、現(xiàn)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公司領導和財務負責人核準簽字后,方可按公司規(guī)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yè)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7、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報公司經理簽批,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xiàn)損失,全部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8、一切現(xiàn)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xiàn)和大額度(5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工程款、材料現(xiàn)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xiàn)。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xù)。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tǒng)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guī)定:

①業(yè)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支票領用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②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出納才能簽發(fā)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yè)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③簽發(fā)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fā)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④業(yè)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xù),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fā)貨或提供勞務。

⑤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⑥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fā)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fā)票方可報銷。

5、公司各分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yè)收入)按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相關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采購合同)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重復)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jù)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fā)票、單據(jù)后面入帳備查。

4.3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工程款、應收銷貨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jù)、待攤費用、預付分包工程款、預付分包備料款、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預付購貨款等。應收票據(jù)應按照面值計價。貼現(xiàn)應收票據(jù)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jù)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jù)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jù)工程(

購銷)合同及企業(yè)應收貨款規(guī)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zhí)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guī)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guī)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fā)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③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后,在接單后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有關工作內容填入催收單,形成文件記入,妥善地存入客戶資信檔案。

④申請付款的部門及經辦人是清理追收應收帳款的第一責任人。企業(yè)發(fā)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帳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4、對于預付帳款應嚴格管理。

①預付貨款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②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③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5、應收賬款在取得有效證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確認為壞賬:

①債務人死亡,以其資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②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③債務人三年未履行其償債義務的。

6、應收賬款壞賬單項業(yè)務超過3萬元的,應報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7、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沖減壞賬準備。

8、按照購貨合同或勞務合同規(guī)定,預先支付給供貨單位或提供勞務者的款項記入預付賬款科目。沒有合同、協(xié)議的,財務人員應拒絕付款。

9、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出租包裝物租金、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等記入其他應收款。

4.4存貨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生產成本),并按此分類核算。

1、存貨計價:

①工程施工成本按實際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項支出計價;

②購入存貨,按買價加上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加工費用等計價;

③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計價;

④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加工費、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

⑤投資者投入的按評估價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⑥盤盈的以同類存貨價值計價;

⑦接受捐贈的,以發(fā)票帳單加上由本企業(yè)負擔的費用計算,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wǎng),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wǎng)更多資料無發(fā)票帳單的,以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2、發(fā)出存貨的成本:采用先進先出法。

3、存貨核算如采用計劃成本法的,應當單獨核算差異。

4、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可以一次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

5、存貨盤點:應定期、不定期進行盤點,年度決算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對盈虧毀損的存貨應查明原因提交報告,5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經理批準,5萬元以上的報水務集團總經理批準,超過10萬元的須經水務集團董事會批準。

6、存貨基礎管理:應進行定額管理,做好計量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xù)制度。

7、成批材料采購價值超過20萬元的,應采取公開招標形式進行,并訂立購貨合同。采購價格嚴重偏離同類商品價格的、庫存物資超定額積壓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財務負責人的責任。

8、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價值在2萬元以下的一次性攤銷;價值在2萬元以上的分次攤銷。

9、存貨采用永續(xù)盤存制,每年盤點兩次。按材料類別、規(guī)格、數(shù)量設置明細賬,逐筆登記收、發(fā)的存貨,按日記結存數(shù)。倉庫保管員記錄存貨明細賬,屬計量收發(fā)差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存貨的短缺和毀損的,負有責任的保管員應調離崗位,并同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0、杜絕賬外物資的儲備,每季應對未用材料和物資進行盤點,年終決算時,應將未使用或剩余材料辦理材料假領假退的手續(xù),發(fā)票未到的材料款進行暫估入賬。

4.5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核算費用,需在一年內攤銷的費用,記入待攤費用,并平均分攤到各個會計期間。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5.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等,且單位價值在_元以上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_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兩年以上的,也應納入固定資產核算。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納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5.2固定資產管理除分類建賬核算外,還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卡片上要記載其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購置價格、折舊、減值準備等資料,每年登記一次,固定資產發(fā)生增減變化時必須登記。

5.3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其殘值率為3%,分類使用年限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類別折舊年限

一、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5年

其中:簡易房8年

2.建筑物15年

二、施工機械

1.起重機械12年

其中:單轉電動起重機6年

2.挖掘機械12年

3.土方鏟運機械12年

4.鑿巖機械12年

其中:內燃鑿巖機4年

風動鑿巖機4年

電動鑿巖機4年

5.基礎及鑿井機械12年

6.鋼盤及混凝土機械8年

其中:混凝土輸送泵4年

7.皮帶螺旋運輸機8年

8.泵類8年

三、運輸設備

1.汽車及拖掛9年

2.小型車輛9年

四、生產設備

1.木工加工機械8年

2.金屬切削機床10年

3.鍛壓設備10年

4.焊接及切割設備8年

其中:等離子切割機4年

磁力氧氣切割機4年

5.鍛造及熱處理設備10年

6.動力設備1

1年

其中:電動空壓機8年

柴油空壓機8年

制氧機組8年

液化氣循環(huán)壓縮機8年

高壓空壓機8年

軸氣風機8年

7.維修專用設備8年

8.其他加工設備8年

五、試驗設備及儀器

1.材料試驗設備7年

其中:白金坩鍋50年

2.測定儀器5年

3.計量儀器7年

4.探傷儀器7年

5.測繪儀器7年

六、其他固定資產

1.行政管理用車_年

2.辦公用具5-_年

其中:電子計算機4年

電視機6年

復印機6年

文字處理機6年

3.度量及消防用具10年

七、非生產用固定資產

1.房屋40年

2.文體宣教用具8年

3.炊事用具5年

4.其他5-10年

其中:電冰箱5年

5.4下列固定資產必須計提折舊: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3、季節(jié)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4、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

5.5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2、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3、土地(劃撥用地)。

5.6計提折舊原則:當月增加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計提折舊,從下月停止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5.7固定資產發(fā)生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法,直接計入成本費用,一般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原值的1%-2%預提,預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年末有余額應還原到當年的成本、費用。

第3篇 制度匯編―財務管理制度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guī)則,更規(guī)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應屆畢業(yè)生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為嚴肅財經紀律,規(guī)范財務管理,切實做好單位后勤保障工作,開源節(jié)流,以確保我單位工作正常運轉,根據(jù)《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辦公室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下達后,將經費措施及支出項目、支出數(shù)額計劃向領導辦公會報告,提交領導辦公會討論審議通過。

二、半年時由財務負責同志及報賬員將半年的收支情況、計劃執(zhí)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向領導辦公會報告,以便討論修訂支出計劃,調整支出項目,增加開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須按局領導要求,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員未經辦公室領導交待安排不得擅自開支。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公務開支的,由辦公室負責人統(tǒng)籌安排,以便整體掌握經費支出情況。

四、所有報銷票據(jù)需經辦公室負責同志簽注審核意見,提交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票據(jù)上臺照、內容(事項)、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價款、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等相應內容應齊全,否則,不予報銷。

五、因應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費用時,由借款人填寫票據(jù),經單位領導簽注意見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按照審簽數(shù)額借款。事后,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履行報銷手續(xù),抽調借據(jù)。否則,借款期限超出一個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記收利息,并予以批評處罰。

六、堅持民主理財,增強收支透明度。辦公室應厲行節(jié)約、儉樸辦事。年初制定出當年的大致開支項目和支出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控制執(zhí)行。

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會計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4篇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范本匯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范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jù)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jù)我市教育局2010年1月1日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況,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xié)調與當?shù)囟悇?、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jù)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況,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jù)、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xiàn)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xiàn)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xiàn),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xiàn)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jù)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

支出預算,應根據(jù)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顰?。代支款項?????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審批程序

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衡?兡?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盡??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jù)“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jù)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jù)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jù)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 預算的調整

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guī)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jù)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shù)撥付學校的事業(yè)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jù);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14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guī)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guī)定、根據(jù)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guī)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tǒng)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tǒng)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guī)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guī)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guī)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yè)業(yè)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證明,按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xù),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的價目?-?。

?? 四?--/--一)學費?--

1、老生:

家--?方式—&mdash??務派?-?通知—&--?(現(xiàn)金/存折/銀行?--dash-務匯總學?????報總務--mdash;》總務制??sh;&m-?學部、總?-?服務&mdas-h;》家--?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管?費——???卡片&mdash--?據(jù)相應????準提--p>--?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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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guī)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wǎng),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xù)。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xù),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手續(xù),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xiàn)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況作為當月績效衪??-,如?-?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xiàn)有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條 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yè)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yè)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xù)費等。

(四)營業(yè)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19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

第20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見附件)。

第六章 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 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梢园凑諊矣嘘P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fā)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fā)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23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yè)會計制度相關規(guī)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guī)定,可根據(jù)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30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 財務清算

第33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jiān)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jù)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xiàn)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jù)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梢愿鶕?jù)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 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xié)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

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

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

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

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為15年;

3、會計賬簿為15年;

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

5、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

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

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

8、合同、章程、協(xié)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xù)期。

第40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xù)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

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

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

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

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

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xiàn)金、支票、發(fā)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

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xù)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xù)性地開展為止;

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xiàn)。

四、監(jiān)交人的職責

1、協(xié)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

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

1、監(jiān)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xiàn)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jiān)交人負責;

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責任;

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

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

六、移交工作的監(jiān)交人員

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jiān)交;

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jiān)交。

第十二章 附則

第41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 本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高等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jù)《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結合高等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等專業(yè)學校依照執(zhí)行。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zhí)行。

第三條 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支凡?高????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 高等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 高等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院)長負責制。

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應設置總會計師,協(xié)助校(院)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凡設置總會計師的高等學校,不設與總會計師職權重疊的副校(院)長。

規(guī)模較小的高等學校,由主管財務工作的校(院)長代行總會計師職權。

第七條 高等學校必須單獨設置財務處(室),作為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院)長和總會計師的領導下,統(tǒng)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財務處(室)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第八條 高等學校校內后勤、科技開發(fā)、校辦產業(yè)及基本建設等部門因工作需要設置的財務機構,只能作為學校的二級財務機構,其財會業(yè)務接受財務處(室)的統(tǒng)一領導。高等學校二級財務機構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學校統(tǒng)一制定的財務規(guī)章制度,并接受財務處(室)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九條 高等學校校內設置財務會計機構,必須相應配備專職財會人員。校內各級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上一級財務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調動或者撤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評聘須由財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三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十條 高等學校預算是指高等學校??????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高等學校必須在預算年度開始前編制預算。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由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 預算編制原則

高等學校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jié)約等原則。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方法

高等學校預算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根據(jù)預算年度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進行編制。校級預算和所屬各級預算必須各自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三條 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

高等學校預算由學校財務處(室)根據(jù)各單位收支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最高財務決策機構審議通過后,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shù)(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財政部門,下同)。高等學校根據(jù)預算控制數(shù)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zhí)行。

第十四條 預算調整

高等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yè)計劃有較大調整,對收支預算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收入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六條 高等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yè)經費。具體包括: 1.教育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中央和地方財政取得的教育經費,包括教育事業(yè)費等。

2.科研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從有關主管部門取得的科學研究經費,包括科學事業(yè)費和科技三項費用等。

3.其他經費撥款,即高等學校取得的上述撥款以外的事業(yè)經費,包括公費醫(y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

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高等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學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單位或學生個人收取的學費、培養(yǎng)費、住宿費和其他教學收入。

2.科研收入,指高等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xié)作、轉作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上述事業(yè)收入中,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yè)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yè)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高等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jù);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 支出是指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 高等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yè)支出,即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事業(yè)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事業(yè)支出按其用途劃分為教學支出、科研支出、業(yè)務輔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學生事務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學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各教學單位為培養(yǎng)各類學生發(fā)生在教學過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以及所屬科研機構發(fā)生在科學研究過程中的支出。

業(yè)務輔助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圖書館、計算中心、電教中心、測試中心等教學、科研輔助部門為支持教學、科研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高等學校行政管理部門為完成學校的行政管理任務所發(fā)生的支出。

后勤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的后勤部門為完成所承擔的后勤保障任務所發(fā)生的支出。

學生事務支出是指高等學校在教學業(yè)務以外,直接用于學生事務性的各類費用開支,包括學生獎貸基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學生物價補貼、學生醫(yī)療費和學生活動費等。

福利保障支出是指高等學校用于教職工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類費用開支。

(二)經營支出,即高等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三)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fā)生的支出。事業(yè)單位應在保證事業(yè)支出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的基礎上,統(tǒng)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批,并按審批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核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高等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 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條 高等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 高等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對校內各單位包干使用的經費和核定定額的費用,其包干基數(shù)和定額標準要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制定。

第二十三條 高等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guī)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guī)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六章 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四條 結余是指高等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五條 高等學校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guī)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xù)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yè)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專用基金是指高等學校按照規(guī)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七條 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等。

修購基金是按照事業(yè)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規(guī)定轉入,用于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guī)定提取轉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學生獎貸基金是按照規(guī)定提取用于發(fā)放學生獎學金和貸款的資金。

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guī)定從教育事業(yè)費和事業(yè)收入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以及困難學生補助的資金。

高等學??梢园凑諊矣嘘P規(guī)定,根據(jù)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八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資產是指高等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條 高等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一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存貨是指高等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帳;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 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 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高等學校應根據(jù)規(guī)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

第三十三條 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應當轉入修購基金;但是,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高等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處理。

高等學校應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高等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計入事業(yè)收入。高等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fā)生的支出,計入事業(yè)支出。

第三十六條 對外投資是指高等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yè)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高等學校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

高等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對校辦產業(yè)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對其他單位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第九章 負債管理

第三十七條 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 高等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應繳款項包括高等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高等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三十九條 高等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第十章 財務清算

第四十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高等學校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一條 高等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jù)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二條 劃轉撤并的高等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高等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yè)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三)合并的高等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三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高等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高等學校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四條 高等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高等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 高等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jù)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高等學校事業(yè)發(fā)展和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yè)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等。

高等學??梢愿鶕?jù)本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 財務監(jiān)督

第四十七條 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學校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高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jiān)督制度。

第四十八條 高等學校的財務監(jiān)督包括事前監(jiān)督、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三種形式。學??筛鶕?jù)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jiān)督方式。

建立和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和建立健全財務主管人員離任審計制度是實施財務監(jiān)督的主要內容。

第四十九條 高等學校的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行使財務監(jiān)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guī)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條 國家對高等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 獨立核算的高等學校校辦產業(yè)的財務管理執(zhí)行《企業(yè)財務通則》和同行業(yè)或者相近行業(yè)企業(yè)的財務制度,不執(zhí)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條 各高等學校應根據(jù)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臡??1朡??施行。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管好用好學校資金,充分發(fā)揮資金效益,更好地為教學為師生服務,特制定財務管理制?。

1、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jù)要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嚴禁白條入帳。

2、學校的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堅持會計原則,履行會計義務。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桰?。財?????奡?檔案的管理。正確行使會計職權,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jù)。

3、學校勤工儉學財務人員負責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記帳,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學校財務室,納入學校統(tǒng)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給勤工儉學撥一定的周轉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購物時,由勤工儉學財務人員把條據(jù)分類整理好,每張原始票據(jù)有“三人”(經辦人、分管領導、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開財政內部票據(jù),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到財務室劃撥款。勤工儉學財務人員做到科目齊全,帳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據(jù)檔案的管理。

4、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時準確地做好經費入戶,杜絕坐收坐支,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責任人經濟制裁。

5、學校財務人員嚴格執(zhí)行教委下發(fā)的《代收代辦資金暫行管理辦法》,管好用好代辦資金,嚴格禁止亂收亂支。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guī)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yè)務的發(fā)展,根據(jù)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guī),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jiān)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jù)我市教育局2010年1月1日印發(fā)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y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zhí)行情況,如發(fā)現(xiàn)違反國家財稅法規(guī)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guī)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guī)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guī)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guī)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xié)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前提下,協(xié)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xié)調與當?shù)囟悇铡⑽飪r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jù)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jié)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zhí)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zhí)行情況,協(xié)助財務主任嚴格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xié)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guī)、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xiàn)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fā)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fā)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jù)、發(fā)票、統(tǒng)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現(xiàn)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xiàn)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xiàn)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xiàn)金限額管理規(guī)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xiàn),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xiàn)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tǒng)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tǒng)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其它工?p>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jù)教育教學發(fā)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校?校????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jù)“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jù)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zhí)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jù)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jù)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 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guī)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zhí)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jù)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yè)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shù)撥付學校的事業(yè)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guī)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jù);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核算。

第14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guī)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guī)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guī)定、根據(jù)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guī)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tǒng)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tǒng)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guī)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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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費按學校規(guī)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取。-p>?--本花園的物両?,須持集?--??公叡?按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

---?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學桪??,先--??--??長批準同意后,按--?收取。

四、收費流程

--貢???/p--??老生--?就讀方式&m-dash;>;財務派塪??&mdash--??金/存折/銀行?--??t;財務匯總學?--??計衡???—>-制作就讀卡片—&md--供服務—&md-;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式——>;財務計算????h;—>;總務更改?--sh??;>;學部/總務根?-?提供服務。

;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jù)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jù)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tǒng)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fā)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guī)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wǎng),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硪??-長向學部?-檔手續(xù)。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xù),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正式手續(xù),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xiàn)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如現(xiàn)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xiàn)有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條 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yè)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yè)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xù)費等。

(四)營業(yè)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

第19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shù)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shù)和預算數(shù)代替。

第20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 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fā)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fā)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23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xiàn)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yè)會計制度相關規(guī)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guī)定,可根據(jù)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30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 財務清算

第33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jiān)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jù)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yè)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xiàn)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yè)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guī)定和要求,根據(jù)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jù)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 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xié)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xiàn)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xié)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xù)期。

第40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xù)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xiàn)金、支票、發(fā)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xù)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xù)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xiàn)。

四、監(jiān)交人的職責1、協(xié)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1、監(jiān)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xiàn)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jiān)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責任;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jiān)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jiān)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jiān)交。

第十二章 附則

第41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 本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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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制度-匯編

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制度匯編

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財務機構設置、職責與權限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第四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八章資 金 管 理

第九章資金的籌集

第十章款擔保、信用證和保函管理

第十一章發(fā)票和收據(jù)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章稅收及利潤分配、利潤上交

第十三章會計報表

第十四章財務考核與評價

第十五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章會計電算化管理

第十七章法 律 責 任

第十八章附則

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1.1武漢水務建設工程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jù)《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施工企業(yè)會計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經武漢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和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制定的目的是規(guī)范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財務行為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發(fā)揮財務管理在經營管理中的作用,理順和規(guī)范公司財務管理的關系,推進內部單位公平競爭,實現(xiàn)公司利潤最大化。

1.3按照授權經營、分級管理的原則,公司負責對本法人資產進行管理,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子公司、分公司和參股公司按照公司有關財務管理的規(guī)定,對公司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1.4各分公司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二章財務機構設置、職責與權限

2.1公司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yè)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fā)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tǒng)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yè)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yè)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yè)法人代表(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yè)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執(zhí)行;

4、根據(jù)企業(yè)預算方案組織企業(yè)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部門)的監(jiān)督。

2.4企業(yè)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yè)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fā)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原則,增收節(jié)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jiān)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協(xié)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yè)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企業(yè)財會機構具體負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jiān)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

公司財務部參與企業(yè)經營決策,統(tǒng)一資金、統(tǒng)一調度、籌措安排使用資金。負責資金結算辦理結算業(yè)務,辦理對公司(下屬子、分公司)提供擔保和商業(yè)承兌業(yè)務的申報批準手續(xù)統(tǒng)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yè)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jiān)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fā)現(xiàn)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yè)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huán)節(jié)對本企業(yè)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投資或貿易性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jiān)管:

1、事前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jù)如業(yè)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xù)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各分公司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公司同意。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xù)。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jiān)交。企業(yè)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負責人進行;下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交接,由公司財務負責人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公司財務負責人交接由總經理監(jiān)交。

2.9財會人員上崗必須持有《會計證》,其聘用、離崗的基本條件如下:

1、品行端正、工作嚴謹,熟悉財經法規(guī),能按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熟悉企業(yè)管理制度,堅持原則,工作效率和質量高。

2、在崗的會計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的會計(審計)專業(yè)學歷。從公司聘用會計人員開始,3年內必須取得會計初級專業(yè)資格,已具備會計初級資格的人員,5年內必須取得會計中級專業(yè)資格。

3、愿意從事并熱愛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會計(審計)專業(yè)學歷,經公司考試合格聘用上崗。

4、繼續(xù)教育期間,凡兩次考試不合格者,調離會計崗位。

5、有違紀違規(guī)問題或工作業(yè)績考核不稱職者調離會計崗位。

6、不得外聘會計人員在公司內從事會計工作。

2.10財會人員的后續(xù)教育制度:

1、完成水務集團組織的財務人員后續(xù)教育;

2、完成本公司組織的財務人員專項崗位培訓。

第三章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3.1企業(yè)執(zhí)行《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施工企業(yè)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fā)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yè)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四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4.1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待攤費用、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預付賬款等。

4.2貨幣資金包括現(xiàn)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貨幣資金管理應遵循“嚴格職責分工、賬款分管、印鑒分管、定期輪崗”的原則。

(1)庫存現(xiàn)金的管理

1、現(xiàn)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xiàn)金。不得挪用現(xiàn)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xiàn)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xiàn)金。

3、現(xiàn)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負責人簽字方可付款,財務負責人短暫離崗,則由財務負責人書面委托人簽字。

4、現(xiàn)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請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公司領導和財務負責人核準簽字后,方可按公司規(guī)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yè)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7、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報公司經理簽批,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xiàn)損失,全部責任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8、一切現(xiàn)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xiàn)和大額度(500元以上)支付往來或工程款、材料現(xiàn)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xiàn)。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xù)。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私章由出納保管,不準1人統(tǒng)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guī)定:

①業(yè)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支票領用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②經財務負責人審批后,出納才能簽發(fā)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yè)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③簽發(fā)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fā)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④業(yè)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xù),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fā)貨或提供勞務。

⑤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⑥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fā)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fā)票方可報銷。

5、公司各分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yè)收入)按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相關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采購合同)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重復)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jù)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fā)票、單據(jù)后面入帳備查。

4.3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工程款、應收銷貨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jù)、待攤費用、預付分包工程款、預付分包備料款、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預付購貨款等。應收票據(jù)應按照面值計價。貼現(xiàn)應收票據(jù)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jù)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jù)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jù)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yè)應收貨款規(guī)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zhí)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guī)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guī)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fā)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

③負責收款的部門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后,在接單后24小時內返回收款時限及措施,對所有超期應收款,限期開展收款工作,有關工作內容填入催收單,形成文件記入,妥善地存入客戶資信檔案。

④申請付款的部門及經辦人是清理追收應收帳款的第一責任人。企業(yè)發(fā)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帳甚至造成損失的,應依情節(jié)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4、對于預付帳款應嚴格管理。

①預付貨款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②預付貨款的對象是實施信用分級管理;

③預付貨款必須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

5、應收賬款在取得有效證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確認為壞賬:

①債務人死亡,以其資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②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③債務人三年未履行其償債義務的。

6、應收賬款壞賬單項業(yè)務超過3萬元的,應報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7、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沖減壞賬準備。

8、按照購貨合同或勞務合同規(guī)定,預先支付給供貨單位或提供勞務者的款項記入預付賬款科目。沒有合同、協(xié)議的,財務人員應拒絕付款。

9、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出租包裝物租金、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等記入其他應收款。

4.4存貨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生產成本),并按此分類核算。

1、存貨計價:

①工程施工成本按實際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項支出計價;

②購入存貨,按買價加上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加工費用等計價;

③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計價;

④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加工費、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

⑤投資者投入的按評估價或者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⑥盤盈的以同類存貨價值計價;

⑦接受捐贈的,以發(fā)票帳單加上由本企業(yè)負擔的費用計算,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wǎng),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寫作網(wǎng)更多資料無發(fā)票帳單的,以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2、發(fā)出存貨的成本:采用先進先出法。

3、存貨核算如采用計劃成本法的,應當單獨核算差異。

4、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可以一次返攤銷或者分期攤銷。

5、存貨盤點:應定期、不定期進行盤點,年度決算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對盈虧毀損的存貨應查明原因提交報告,5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經理批準,5萬元以上的報水務集團總經理批準,超過10萬元的須經水務集團董事會批準。

6、存貨基礎管理:應進行定額管理,做好計量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貨流轉的憑證與手續(xù)制度。

7、成批材料采購價值超過20萬元的,應采取公開招標形式進行,并訂立購貨合同。采購價格嚴重偏離同類商品價格的、庫存物資超定額積壓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財務負責人的責任。

8、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價值在2萬元以下的一次性攤銷;價值在2萬元以上的分次攤銷。

9、存貨采用永續(xù)盤存制,每年盤點兩次。按材料類別、規(guī)格、數(shù)量設置明細賬,逐筆登記收、發(fā)的存貨,按日記結存數(shù)。倉庫保管員記錄存貨明細賬,屬計量收發(fā)差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存貨的短缺和毀損的,負有責任的保管員應調離崗位,并同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0、杜絕賬外物資的儲備,每季應對未用材料和物資進行盤點,年終決算時,應將未使用或剩余材料辦理材料假領假退的手續(xù),發(fā)票未到的材料款進行暫估入賬。

4.5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核算費用,需在一年內攤銷的費用,記入待攤費用,并平均分攤到各個會計期間。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5.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等,且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兩年以上的,也應納入固定資產核算。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納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5.2固定資產管理除分類建賬核算外,還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卡片上要記載其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購置價格、折舊、減值準備等資料,每年登記一次,固定資產發(fā)生增減變化時必須登記。

5.3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其殘值率為3%,分類使用年限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類別 折舊年限

一、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 35年

其中:簡易房 8年

2.建筑物 15年

二、施工機械

1.起重機械 12年

其中:單轉電動起重機 6年

2.挖掘機械 12年

3.土方鏟運機械 12年

4.鑿巖機械 12年

其中:內燃鑿巖機 4年

風動鑿巖機 4年

電動鑿巖機 4年

5.基礎及鑿井機械 12年

6.鋼盤及混凝土機械 8年

其中:混凝土輸送泵 4年

7.皮帶螺旋運輸機 8年

8.泵類 8年

三、運輸設備

1.汽車及拖掛 9年

2.小型車輛 9年

四、生產設備

1.木工加工機械 8年

2.金屬切削機床 10年

3.鍛壓設備 10年

4.焊接及切割設備 8年

其中:等離子切割機 4年

磁力氧氣切割機 4年

5.鍛造及熱處理設備 10年

6.動力設備 11年

其中:電動空壓機 8年

柴油空壓機 8年

制氧機組 8年

液化氣循環(huán)壓縮機 8年

高壓空壓機 8年

軸氣風機 8年

7.維修專用設備 8年

8.其他加工設備 8年

五、試驗設備及儀器

1.材料試驗設備 7年

其中:白金坩鍋 50年

2.測定儀器 5年

3.計量儀器 7年

4.探傷儀器 7年

5.測繪儀器 7年

六、其他固定資產

1.行政管理用車 10年

2.辦公用具 5-10年

其中:電子計算機 4年

電視機 6年

復印機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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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制度匯編

sp; 文字處理機 6年

3.度量及消防用具 10年

七、非生產用固定資產

1.房屋 40年

2.文體宣教用具 8年

3.炊事用具 5年

4.其他 5-10年

其中:電冰箱 5年

5.4下列固定資產必須計提折舊: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3、季節(jié)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4、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

5.5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2、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3、土地(劃撥用地)。

5.6計提折舊原則:當月增加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計提折舊,從下月停止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凈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不得補提折舊。

5.7固定資產發(fā)生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法,直接計入成本費用,一般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原值的1%-2%預提,預提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年末有余額應還原到當年的成本、費用。

5.8固定資產增加

1、公司批準的基建竣工項目,由工程管理單位編報《固定資產移交清冊》交使用部門,經使用部門核對實物,確認簽章后轉集團財務部轉賬。同時財務部應列賬通知使用部門建賬建卡。

2、公司將自行管理的折舊基金用于購建、更新固定資產的,年終決算轉固定資產時,應附賬實相符的固定資產清冊,由公司財務部轉賬。

5.9固定資產減少

更改報廢拆除的設備,不能繼續(xù)使用的,公司、分公司應組織專業(yè)技術小組對其進行簽定,并提出意見,按固定資產卡片資料填制固定資產拆除清冊,報生產部審查。經公司辦公會批準,財務部按辦公會決議通知相關部門銷卡、銷賬。

5.10固定資產轉讓

1、公司內部所屬單位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轉讓。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轉出或轉入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5萬元以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由于技術更新,出現(xiàn)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對外轉讓,必須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審查,同時呈報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會同財務部門統(tǒng)一對外,按固定資產凈值和市場價比較定價,其差額作為營業(yè)外收支處理。

5.11固定資產清查

1、每年11月份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對固定資產賬面數(shù)與實物是否相符,查明不符原因。

2、固定資產清查過程中,公司負責人應組織財務、設備人員深入現(xiàn)場逐項清查,做好盤點的原始記錄,對盤盈、盤虧、報廢的固定資產簽署意見,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財務部門審查,經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公司批準后按規(guī)定處理。

3、屬生產經營期間發(fā)生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1)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固定資產重置價值,減去估計等計提折舊后的凈值,經公司辦公會批準,計入營業(yè)外收入。

(2)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經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公司批準,按凈值計入營業(yè)外支出,對由于使用不當造成報廢的,應由責任人按該固定資產損失額的20%-100%的承擔賠付責任。

5.12固定資產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實行計劃管理。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由各部門(分公司)編制,經公司計劃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2、公司、分公司購置交通運輸設備,無論其價值大小,須報告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3、嚴格控制非生產性固定資產購置。購非生產性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5萬元至10萬元的,報公司總經理批準;10萬元以上的由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4、加強對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各單位投資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資項目技術效果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評價,評價資料報公司計劃部備案。

5.13閑置固定資產應定期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報告,由公司實行有償統(tǒng)一劃拔。

第六章對外投資管理

6.1對外投資包括債券投資、股權投資、其他投資。股權投資和其他投資對公司的長期發(fā)展有較大的影響,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

6.2對外投資評價應注意的原則:

1、投資增值程度:實現(xiàn)最大限度的投資增值是分析投資方案最重要的尺度。

2、投資保本能力:必須增循投資后原有價值不下跌的原則。

3、投資風險性:投資有風險,應事先考慮政治風險、利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投資決策風險等。

4、納稅優(yōu)惠方針,在投資時應充分考慮到盡量享受納稅的優(yōu)惠條件。

5、全面、科學、準確預算投資的預期成本,充分考慮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能力。

6、正確估計公司的籌資能力。

7、投資是否符合公司的發(fā)展方向及經營思想。

8、管理和控制能力:對投資項目管得住,控制有力。

6.3公司對外投資設立聯(lián)營企業(yè),由有關部室提出,但必須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對可行性報告、立項、審批、注資額、注資方式都要慎重研究,并注意上述原則,且得到水務集團公司批準。

6.4公司可以用專有技術、商譽、實物等對外投資,其計價必須經公司財務部核定。

6.5公司對控股的單位按權益法進行核算,對相對控股單位和不占控股地位的單位按成本法核算。

6.6公司參與組建的所有聯(lián)營企業(yè)都必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報告,每季度終了20天內,匯繳應繳的稅后利潤,年終清算。

6.7被投資企業(yè)匯繳的利潤(或虧損)在考核公司有關部室經營業(yè)績時一并考慮。

6.8公司財務部至少應于每年終了,對被投資企業(yè)進行財務檢查,凡損害公司權益時,要求改正。

6.9被企業(yè)連續(xù)三年虧損或虧損嚴重,沒有發(fā)展前途的,公司應退出股份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并追究提出組建該聯(lián)營企業(yè)負責人的責任。

6.10公司對外投資,投資額在20萬元以上的,報水務集團公司審批。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7.1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fā)生制的原則,當期發(fā)生的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收付,都應計入當期的費用(通過“待攤費用”、“遞延資產”除外)。

7.2雖在本期支付的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費用,可通過“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但應歸屬本期的費用、損失不得掛帳,調劑利潤。

1、遞延資產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等。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按照有效租賃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

3、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按裝修、裝潢后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7.3正常的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的發(fā)票,印章齊全,在票據(jù)背后由經手人、驗收人、部門負責人、行政主管、財務部門簽字。

7.4差旅費開支的標準

1)出差費用開支標準

職位 允許的交通工具 住宿標準 出差補助

(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沿海地區(qū)) 其他城市

部門主管 飛機、汽車、火車、輪船 200元/人_天 70元/人_天 60元/人_天

其他員工 汽車、火車(硬臥及以下)、輪船(三等艙及以下) 100元/人_天 50元/人_天 40元/人_天

2)住宿

1、公司員工出差前,可由辦公室聯(lián)系訂房,住宿費用憑單據(jù)核準報銷。

2、公司員工出差住宿費低于公司住宿標準的,公司獎勵標準與實際住宿費差額的30%。

3、一般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住宿費用超過住宿標準,須部門主管出具書面說明材料,并簽字,到財務部經理處備案;部門主管住宿費用超過住宿標準,需向分管總經理出具書面說明并簽字,到財務部主管處備案。

3)交通費

1、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如遇特殊情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經部門主管書面同意,事后報分管總經理核準方可報銷;

2、異地的市內公共交通費(地鐵和公共汽車),憑票據(jù)核準報銷;

3、出差人員每天可憑票據(jù)報銷40元的異地出租車費;

4、部門主管異地出差,市內交通費憑票據(jù)核準報銷;

5、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公司借用車輛者不得報銷交通費。

6、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火車及輪船)低于公司標準的,公司獎勵實際票價和標準票價差額的30%。

4)出差(伙食)補貼

1、出差補貼天數(shù)以住宿天數(shù)為基礎加異地至異地的路程時間計算;

2、出差參加會議,會務費中含有食宿費的,不再給與補貼。

5)出差期間發(fā)生的其他雜費

1、其他雜費包括:存包裹費、電話費、貨物運輸費等。

2、出差期間發(fā)生的其他雜費,憑單據(jù)核準報銷。

3、異地電話費報銷中,如購買ic卡、ip卡,報銷完畢后應將卡交回行政部。

4、部門主管、市場開發(fā)部職員、其他員工出差的手機漫游費,憑單據(jù)核準報銷。

6)經理以上級別的高層管理人員的各項差旅費據(jù)實報銷。

7)已實行費用包干制的部門和項目部差旅費開支標準參照上述辦法執(zhí)行,但費用開支應在各部門和項目部包干費用中列支。

7.5業(yè)務招待費有關規(guī)定

1)除部門主管、市場開發(fā)部員工、辦公室員工、財務部員工之外,其他部門員工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原則上不予報銷。若確屬工作需要應提前報請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后經分管總經理審核后方可報銷。

2)業(yè)務招待費的報銷應及時辦理,費用發(fā)生一次報銷一次。

3)公司任何部門的禮品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買。

4)其他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規(guī)定:

1、公司電話費、電費、水費等,由公司辦公室憑單據(jù)校準報銷。

2、部門主管、市場開發(fā)部的銷售人員每月可憑單據(jù)核準報銷300元的手機費。

7.6費用報銷時間的規(guī)定

1、借款出差員工回公司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

2、備用金、招待費的報銷,應在業(yè)務發(fā)生后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xù)。

3、因私借款應按照還款計劃中的時間辦理還款手續(xù)。

4、報賬后仍有結欠或五個工作日內無故不辦理報銷/還款手續(xù)的員工,財務部門向其發(fā)出催促報帳通知書,被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仍未結清者,財務部有權在該員工的工資中從當月開始,根據(jù)具體情況按比例逐月扣回。

7.7費用報銷的程序

1、報銷人出具書面報銷明細,經部門主管審批簽字;

2、報銷人將報銷明細,連同全部發(fā)票一并放入一個信封內,交財務主管;

3、財務主管收到該信封,將發(fā)票與報銷明細認真核對,仔細計算,剔除不合乎財務制度的發(fā)票,并向報銷人說明原因;

4、財務主管將發(fā)票與報銷明細核對完畢后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出差報銷需要再計算補貼等填寫在報銷單上,財務主管在報銷單上簽字,

5、總經理審核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6、財務主管通知報銷人到財務部完成報銷程序。

7.8如借款、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按對應管理權限向上遞延。

7.9市場開發(fā)部的業(yè)務費用按所承接工程項目的收款總額按規(guī)定標準比例計提,由市場開發(fā)部統(tǒng)一掌握使用。

7.10其他費用

1、辦公費日常辦公用品按每人每月一定標準(標準見附件)控制使用。個別直接服務于全公司或會議使用的日常辦公用品另批。

2、福利費:按工資總額的14%按月計提應付福利費,按2%計提工會經費,嚴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

3、培訓費:公司按全員年工資,總額的1.5%計提員工培訓費,各項目培訓,必須按合同中對培訓的規(guī)定事先編制費用預算,按預算開支,不許超預算。因特殊情況需超預算,超出預算的部分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并計入該部門業(yè)務費。

7.11費用報銷時間: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四為各部門費用報銷時間,原則上財務部門其他時間不在辦理報銷沖賬工作。

第八章資 金 管 理

8.1根據(jù)公司經營計劃,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對年度內的資本營運與各項財務活動實行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公司財務部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年度財務預算及預算調整方案,經公司辦公會和水務集團批準后執(zhí)行。

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審批。子公司、參股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計劃送公司財務部審查備案,報送時間為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8.2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本部、各子公司、分公司資金實行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籌安排使用,核定流動資金占用定額。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實行信貸關系結算,超定額部分實行內部資金有償使用,存、貸款一律計息。

1、公司財務部根據(jù)財務預算和現(xiàn)金流量,核定流動資金定額,超定額部分的資金存量集中管理,分戶核算,日清月結。

2、各分公司、子公司每月末,自動將超定額部分的資金劃歸到公司財務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對不執(zhí)行結算紀律的財務相關人員一次罰款500元,二次罰款1000元,三次調離會計崗位,并追究財務負責人責任。

3、凡借用公司資金的,需辦理內部借款合同,借款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由經理辦公會研究,總經理批準;借款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經總經理審查后報水務集團批準。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借款利息為每月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借款到期前30天,公司財務部書面通知借款單位籌款,保證到期償還。

4、對分公司實行撥款審批制,屬預算計劃內的資金,財務部負責提出撥款申請,報總經理審批后撥款。

8.3資金調度嚴格按照董事會的授權進行,其報批程序如下:

1、銀行票據(jù)(包括銀行匯票、轉賬支票、電匯等)結算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2、計劃內零星費用支出,由各部室負責人審查,5000元以下報分管經理批準;2萬元以上零星支出報總經理批準。

3、對外業(yè)務招待費1000元以內由綜合辦公室、政治部負責人批準;1000元-10000元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1萬元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8.4各分公司、子公司預算外用款項目,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查報總經理,5萬元以下由總經理批準;5萬元-20萬元由董事長批準;20萬元以上經董事會批準。財務部做好大額資金流向的審批備查記錄。

8.5各子公司法人代表或分公司負責人,對預算內正常經營結算資金負全責,并同時要取得財務負責人的簽字同意。集團公司重大的資金流向嚴格實行董事長和總經理等有關負責人的會簽制度,財務負責人和財務憑證制證人員要審核收據(jù)發(fā)票的真實性、合法性,落實資金來源。

8.6除正常發(fā)放的工資、獎金外,對現(xiàn)金結算實行預告制?,F(xiàn)金結算在5萬元以內的,各子公司法人代表或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現(xiàn)金結算在5萬元以上的嚴格控制,須經所在單位的班子集體討論后由負責人簽字。對重大會議開支、節(jié)假日獎金、物資的發(fā)放、年終效績工資分配方案必須報水務集團批準后方可開支發(fā)放。

8.7嚴禁將公款存入個人信用卡。各子公司、分公司確因業(yè)務需要,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辦理單位公務卡,并通過“其他貨幣資金”科目進行核算。

8.8各單位不得將公款借與個人。

8.9嚴格執(zhí)行現(xiàn)金管理制度,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置“小金庫”,不準利用各種手段套取現(xiàn)金,不準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xiàn)金。

8.10各分公司的所接工程,凡應由公司代交稅金和按比例計算的應收管理費,于每月底上報公司財務部,并于次月10日前以支票上交公司財務部。

8.11人員調動(包括:調離、離職、退休、退養(yǎng))必須到財務部門辦理個人請款結清手續(xù),人事部憑財務負責人簽證的請款結清證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否則不予辦理。

8.12水務集團內部的各項工程,各分公司原則上不得到業(yè)主方自行直接收取工程款,應由工程公司統(tǒng)一集中收款扣除稅金及管理費后下?lián)芙o各分公司。若遇特殊情況,經公司計財部書面批準,各分公司財務人員憑公司計財部書面批準的文書可到業(yè)主方收款,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將稅金和管理費用支票上交公司計財部,月底將列賬單傳遞給公司計財部。

8.13各項工程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水務集團外部市內自接工程由公司計財部授權后由各分公司自行收款,各項目部不得自行收款。

第九章資金的籌集

9.1資金籌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任務,其權益資金的籌集可吸收外部單位、內部職工、社會個人投資、外商投資等。公司本部、子公司、分公司和分支機構根據(jù)發(fā)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可按項目提出籌資的經濟效益、風險預測分析論證方案,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和水務集團批準后實施。

9.2籌資策略是公司為實現(xiàn)籌資全局性、根本性和長期性戰(zhàn)略目標,對資金籌集問題所采取的行動方針。主要包括籌資的評價準則、籌資時機、籌資規(guī)模和籌資組合等方面,籌資策略是決定公司籌資效益最重要的因素,是公司籌資方法選擇和運用的依據(jù),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jù),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

9.3公司籌資的原則:

1、以“投”定“籌”;

2、量力而行;

3、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

4、借款對公司的控制權;

5、公司籌資管理的難度;

6、公司籌資的期限要適當。

7、公司負債率和還債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8、公司籌資要考慮稅款減免及社會條件的制約

9、有利于公司競爭力的提高。

9.4籌資成本:籌資成本是公司為籌措資金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主要包括(1)籌資過程中的組織管理費;(2)籌資后的利息或股息租金等支出;(3)籌資時所支付的其他資金。籌資成本是決定公司籌資效益的決定性因素,對于選擇評價公司籌資方式有重要意義。

9.5籌資機會的選擇:公司必須為投資而籌集必要的資金,公司籌資的機會是客觀存在的,能否抓住籌資機會,不但直接影響公司籌資的經濟效益,而且關系公司的生存與發(fā)展,因此不可忽視。分析與評價公司籌資機遇,主要運用上述籌資的9項評價準則來評價公司投資的環(huán)境條件。

9.6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的內容,在公司的發(fā)展階段,應盡量爭取各專業(yè)銀行的支持。銀行籌資不涉及公司資產所有權的轉移,但一旦無力償還貸款則可能使公司陷入困境,甚至導致破產。

9.7租賃與承包籌資是公司借助租賃與承包手段來獲得經營所需資金和資產。根據(jù)形式可分為設備租賃籌資和企業(yè)租賃與承包籌

9.8公司、子公司吸收投資,可以是現(xiàn)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等,吸收的投資必須經中介機構評估,報水務集團確認批準。

9.9公司本部、子公司發(fā)行債券必須報水務集團批準同意后按國家現(xiàn)行的政策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要嚴格遵守《企業(yè)債券管理暫行條例》,嚴禁以高息形式進行非法集資。公司、子公司的任何債務均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

9.10負債資金的籌集由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后,經水務集團批準通過。

商業(yè)承兌匯票200萬元以內由總經理批準;200萬元至1000萬元由總經理審查報水務集團批準;1000萬元以上報水務集團董事會審批。

第十章 貸款擔保、信用證和保函管理

10.1所屬各單位不得對外提供擔保。各公司之間不允許相互拆借資金相互擔保。集團公司對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擔保,財務部要做好備查登記、跟蹤監(jiān)督,控制財務風險。

10.2凡涉及貸款、擔保、信用證、保函等經濟活動事宜和相關文書須經公司經理辦公會通過,由總經理簽字后執(zhí)行。

10.3公司除對子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外,不得對公司以外的單位提供擔保。如對城投系統(tǒng)內提供擔保的,必須確認有城投總公司的書面意見。

10.4對外提供擔保時,公司財務部要按以下條款嚴格審核保函。

1、保函開出行選擇中國銀行或其他國內商業(yè)銀行。

2、嚴禁出現(xiàn)“無條件索賠”條款字樣。

3、嚴禁辦理無失效期的保函。

4、對違約懲罰嚴厲的保函必須量力而行。

10.5公司及所屬單位,要建立嚴格的或有事項登記制度。每月整理貸款、擔保、抵押、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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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制度匯編

證、保函等管理檔案資料,對到期不能注銷的保函、信用證、擔保等應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合理解釋,提出解決措施。公司財務部要對制度的落實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發(fā)生損失的,由公司財務部提出具體的處理意見,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和水務集團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章 發(fā)票和收據(jù)的使用管理

11.1企業(yè)必須按發(fā)票管理規(guī)定,正確使用發(fā)票。發(fā)票和公司收據(jù)不得轉借、轉讓,不得待其他單位開發(fā)票。

11.2發(fā)票及收據(j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發(fā)票及收據(jù),并在誤填的發(fā)票上注明“誤填作廢”。

11.3發(fā)票丟失應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和公司財務部報告,并登報予以公告。

11.4企業(yè)不得填開大頭小尾的發(fā)票,不得代開發(fā)票。

11.5企業(yè)必須憑合法的發(fā)票入帳,凡與企業(yè)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付出,均應索取合法發(fā)票。

11.6一般發(fā)票及收據(jù)由財務部檔案保管人員同意負責建檔保管。

第十二章稅收及利潤分配、利潤上交

12.1公司依法向國家交納稅金,稅前會計利潤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依法交納所得稅,并采取應付稅款法,將當期應交所得稅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12.2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正確核算營業(yè)外收支。

12.3交納所得稅后利潤,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分配次序是:

1、被沒收的財產損失、支付違反稅法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超過用所得稅前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guī)定用稅后利潤彌補的虧損;

3、按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的10%計提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超過資本總額的50%時,可不再提取。

4、計提5-10%法定公益金,公益金要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5、根據(jù)出資的決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公司作為政府授權的投資機構,按規(guī)定決定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的具體比例。

12.4分公司應上繳公司的利潤及管理費,必須在當年年終決算時交清。

第十三章 會計報表

13.1會計報表分類:對外報表、內部報表。

1、對外報表包括按財政部和省財政廳要求報送的報表;上級主管下發(fā)報表;為金融、稅務部門提供對外報表。

2、內部報表:

①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②損益表(年、季、月)

③現(xiàn)金流量表(年度、半年度)

④工程進度明細表(年、季、月)

⑤已完工程收入、成本明細表(年、季)

⑥應收賬款回收情況一覽表(年、季)

⑦往來項目賬齡分析表(年報)

3、企業(yè)的主要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①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②損益表(年、季、月)

③現(xiàn)金流量表(年度、半年度)

④主要工程結算利潤明細表(年、季度)

⑤公司擔保的貸款償還情況表(年、季、月,內部報表)

13.2會計報表的管理

1)企業(yè)必須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要求,使會計報表能準確反映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嚴禁弄虛作假,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shù)字,維護會計報表信息的真實性。

2)分公司應定期編制月度、季度和年度報表。月報、季報在次月6日內報公司財務部;年報在次年元月10日內上報公司財務部。

3)季度會計報表的截止時點每季末當月的28日,年度會計報表為每年的12月31日。

4)年度報表必須附財務狀況說明書,財務狀況說明書對下列事項進行重點說明。

1、報表的編制范圍、計劃執(zhí)行情況、生產經營狀況、利潤實現(xiàn)情況、利潤分配情況、資金運轉情況和經濟效益綜合分析等。

2、財務指標評價與分析。

3、資本保值增值率完成情況與分析。

4、所有者權益的變化過程。

5、長短期借款、或有負債情況。

6、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說明及其他稅款的繳納情況。

7、招待費的開支情況。

8、各項準備的提取及實際核銷情況。

9、對外投資及其投資收益情況和分析。

10、各項統(tǒng)籌金的核繳情況。

11、編審財務報告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12、存貨計價方法,存放時間超過3年的存貨。

13、可能發(fā)生壞帳損失的應收賬款。

14、企業(yè)待處理利財產損溢主要內容及處理情況。

15、待攤費用、遞延資產主要內容及攤銷情況。

16、企業(yè)固定資產變動情況。

第十四章財務考核與評價

14.1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分公司年度考核與評價后,提交辦公會作為對各單位領導人員獎懲參考,分公司亦應制定內部激勵考核政策。

14.2財務考核與評價是以財務會計報告為基礎,采取內外結合的方式,既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又可以由公司相關部門進行。

14.3分公司應嚴格按照《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guī)定編制真實、完整的會計報告,不得提供虛假的會計報告。

14.4季報表應編制簡單的匯總報表,并對經營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的財務分析。

14.5公司、分公司的會計人員累計三次不能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內容上報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資料的,調離會計崗位。

14.6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xiàn)金流量表和規(guī)定的其他報表,年度報告中需對財務完成情況說明。

14.7各項目部在工程施工完畢后,應就該工程所形成的往來款項及時與相關各方進行核對,取得經雙方簽字確認的書面依據(jù)后,財務人員憑此掛賬,掛賬后對該工程不再確認新的債權、債務。

14.8財務評價指標

1、總資產報酬率:

息稅前利潤總額

平均資產總額

2、產值利潤率:衡量企業(yè)每完成百元產值可實現(xiàn)的利潤:

利潤總額

企業(yè)總產值

3、資產負債率:主要用于衡量企業(yè)負債水平和控制負債規(guī)模:

負債總額

資產總額

4、總資產回收率:主要用于衡量企業(yè)資產獲取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的能力:

經營現(xiàn)金凈流量

平均資產總額

第十五章會計檔案管理

15.1會計檔案包括憑證、賬簿、報表、固定資產卡片、財務成本計劃、財務預算、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xié)議、發(fā)票存根等。

15.2公司、分公司財務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會計檔案,每年年報完成后,將會計資料整理裝訂歸檔。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guī)定登記查閱,當日歸還。

15.3各公司若因公需要查閱集團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公司領導批準證明,財務部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15.4外單位人員因公需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公司領導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管理人員應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查閱的事項。

15.5由于會計人員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移交時,須辦理移交手續(xù)。

15.6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一、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15年

其中: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憑證 永久

2、銀行余額調節(jié)表 3年

二、會計賬簿類

1、現(xiàn)金和銀行日記賬 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 25年

3、涉及外來和對私改造的會計賬簿 永久

三、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快報、稅金申報表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 15年

3、年度會計報表 永久

四、其他類

1、稅務匯算清算報告 5年

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 25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xié)議 永久

4、稅務專用發(fā)票、收據(jù)存根 5年

15.7會計檔案銷毀,由公司、分公司提出申請,報水務集團公司批準后實施。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銷毀時應由審計部和公司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和蓋章。

第十六章會計電算化管理

17.1為適應現(xiàn)代企業(yè)財務管理需要,統(tǒng)一使用指定的財務核算軟件(以下簡稱專用軟件)。

17.2公司內任何單位不得將專用軟件轉借、拷貝提供給外單位使用。

17.3財務人員必須掌握會計電算化的基本技能,明確核算內容和權限,嚴格管理操作密碼,按月打印會計憑證,其賬簿報表符合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要求,字跡清晰。不允許非法修改和刪除會計數(shù)據(jù)。

17.4財務軟件修改、升級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有審批手續(xù),要保證實際會計數(shù)據(jù)的連續(xù)和安全,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監(jiān)督。嚴禁在安裝專用軟件的計算機上使用來源不明的軟件、硬件設備,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入。涉及會計檔案的計算機不得安裝、使用游戲軟件。

17.5電算化會計檔案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數(shù)據(jù)拷貝,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數(shù)據(jù)的備份不得少于兩份,并編號保存,專人管理。

第十七章法 律 責 任

17.1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糾正,追回損失或者沒收非法所得,通報批評。

1、不按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或者在評估中故意壓低價值的。

2、將財產低價出售或無償處置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將資產低價折股或者無償量化給個人的。

3、不按規(guī)定辦理資產轉移手續(xù)的。

4、違反規(guī)定對外提供擔?;虻盅?、對外投資、賒賬經營、大宗物資采購及固定資產修建的。

5、未經批準擅自實行產權激勵制度,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薪酬的。

6、隱瞞、截留國有資本收益,或者拖延國有資本收益超過180天的。

7、不按規(guī)定編報年度財務預算的;

8、不按規(guī)定申報國有資本變動事項,但尚未造成國有資本損失的;

9、不按規(guī)定委托相關中介機構辦理審計、評估業(yè)務,或者不按規(guī)定提交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的。

17.2公司、分公司未按照規(guī)定建立并實施內部控制制度、報水務集團公司備案或者不按規(guī)定報送財務會計報表、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17.3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的,或者拒絕公司財務、審計部門對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監(jiān)督檢查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17.4公司對所屬的單位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罰時,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7.5公司工作人員,在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集團商業(yè)秘密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章附則

18.1公司、分公司應根據(jù)本辦法及國家有關其他規(guī)定,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內部資本與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18.2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8.3本辦法經公司辦公會及水務集團批準后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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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5篇

流程1.制度制定:由財務部門負責人主導,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參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草案。2.內部討論:草案提交給各部門負責人,收集反饋意見,進行必要的修訂。3.審核批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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