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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離職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員工離職流程,確保業(yè)務連續(xù)性,保護公司資產,同時也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它不僅有助于減少因員工突然離職帶來的負面影響,還能夠促進企業(yè)內部的和諧穩(wěn)定,提高員工滿意度和留任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離職申請:規(guī)定員工提出離職的程序,包括提前通知期、書面申請、面談等環(huán)節(jié)。
2. 離職交接:明確離職員工需完成的工作交接內容,如項目文檔、客戶資料、公司財物等。
3. 資料歸檔:規(guī)定離職員工的個人資料處理方式,確保信息安全。
4. 離職面談:提供一個平臺,讓員工表達離職原因,公司了解并改進可能存在的問題。
5. 離職補償:明確在何種情況下公司需要支付離職補償,以及計算方式。
6. 保密協(xié)議:確保離職員工對敏感信息的保密義務,防止商業(yè)機密泄露。
7. 離職后的反饋機制:收集離職員工的反饋,用于公司持續(xù)改進。
重要性
1. 業(yè)務連續(xù)性:通過合理的離職管理,公司可以提前規(guī)劃,避免關鍵崗位人員流失導致的業(yè)務中斷。
2. 企業(yè)文化:良好的離職制度展示公司尊重員工,有助于塑造積極的企業(yè)形象。
3. 法律合規(guī):遵守勞動法規(guī),避免法律糾紛,保護公司利益。
4. 員工關系:維護內部公平,減少員工間的不滿和猜疑,保持團隊穩(wěn)定性。
方案
1. 設立清晰的離職流程:制定詳細的步驟指南,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責任人。
2. 提供離職咨詢服務:設立人力資源部門專門負責離職事宜,解答員工疑問,協(xié)助處理相關事務。
3. 定期評估離職制度: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員工反饋,定期調整和完善離職政策。
4.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離職管理培訓,讓他們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5. 建立離職員工數(shù)據(jù)庫:記錄離職原因和反饋,為公司改進提供數(shù)據(jù)支持。
6. 強化保密文化:通過培訓和合同條款,強調保密責任,確保離職后信息的安全。
7. 關注離職率:過高離職率可能反映內部問題,需深入調查并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環(huán)境和待遇。
通過上述方案,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既能保障公司的利益,也能體現(xiàn)對員工的尊重,實現(xiàn)雙贏。
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置業(yè)公司離職管理規(guī)定
地產置業(yè)公司離職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規(guī)范員工離職程序,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項目員工(以下稱離職人)因各種原因離職的行為。
3、權責
離職申請?zhí)岢?離職人/離職人所在部門主管
離職面談:人事部
離職申請初審:部門負責人
離職申請復核:項目人事部
離職申請審核:項目主管人事副總經理
離職申請批準:項目總經理、主管項目董事
4、術語
4.1 離職:離職人因各種原因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并離開公司的行為總稱為離職,包括自動離職、辭職、勸退、解雇、裁員。
4.2 自動離職:離職人未提出辭職或請假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xù)7天以上(含7天),或者在提出辭職后不履行請假手續(xù)任意缺勤超過3天,從而自動解除與公司勞動關系的行為。
4.3辭職:離職人單方面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4勸退:離職人因績效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由公司單方面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5解雇:因離職人違法或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而由公司單方面提出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4.6裁員:公司因經營狀況或管理需要進行組織架構調整等原因,需要壓縮部門、裁減人員而由公司單方提出與離職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4.7部門負責人:本文件中部門負責人定義為部門所屬最高行政級。
批準吳小平審核馬 翎編訂人事部
發(fā)布日期2004.9.15實施日期2004.10.1
5 內容
5.1 離職審批流程圖
a.財務部人員;
b.督導二級以上人員;
c.月薪3000元以上人員
屬以上情況的,須呈遞
5.2 離職程序說明
5.2.1 離職申請?zhí)岢?/p>
5.2.1.1 辭職 試用期內離職人需提前7天, 正式錄用之離職人需提前30天到人事部領取《離職申請表》、《離職調查問卷》,并在填妥后將《離職申請表》遞交所屬部門最高督導級人員。若督導級人員離職則遞交所屬部門負責人,行政級人員離職則遞交項目總經理?!峨x職調查問卷》則在辦理離職手續(xù)時交回人事部。
5.2.1.2 勸退/解雇 部門經理應將離職人的有關情況與人事部門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由所在部門最高督導級人員到人事部門領取《離職手續(xù)辦理表》并負責填寫,同時由部門負責提前7天-30天通知離職人。
5.2.1.3 裁員由項目總經理提出裁員計劃,交人事部,由人事部與其部門負責人協(xié)商達成一致,確定裁員名單并提前30天通知離職人。
5.2.2 初審簽批
由部門經理在接到《離職申請表》后應根據(jù)原因和部門狀況認真進行審查,并注明意見,簽批后遞交人事部。
5.2.3 面談與復核
5.2.3.1面談組織者:人事部相關工作人員
5.2.3.2面談對象:a. 對勸退/解雇/裁員持有異議的離職人;
b. 在《離職調查問卷》上提出較為突出的管理問題的離職人;
c. 人事部酌情安排面談的離職人。
5.2.3.3操作程序:由人事部負責人指派專人與離職人面談,根據(jù)面談結果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并由人事部負責人在《離職申請表》上人事部意見一欄中加簽意見。
5.2.4 審核與審批
人事部在《離職申請表》加簽意見后,按權限逐級報批。
5.2.5 離職手續(xù)辦理
5.2.5.1 辦理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
5.2.5.2 辦理手續(xù)
人事部收到經審核批準后的《離職申請表》后應立即通知離職人,離職人向人事部勞資管理員提交制服押金收據(jù)及由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考勤記錄,人事部在結算后直接將《離職申請表》交至財務部。同時,離職人必須將已填寫完整的《離職調查問卷》交回人事部,憑此在人事部領取《離職手續(xù)辦理表》,并依照以下流程到各個部門辦理相應手續(xù):
a.所在部門 (按《離職手續(xù)辦理表》所列內容辦理工作交結手續(xù));
b.制服房(須到制服房辦理退工服手續(xù)的部門有:餐飲部、運作部、市場&銷售部;須到部門指定的服裝保管員處辦理退工服手續(xù)的部門:物業(yè)公司、售樓部);
c.秘書室(須到秘書室辦理手續(xù)的崗位包括:行政級人員、行政辦人員、行政辦車隊主管、物業(yè)客運中心主管、售樓部辦證員、業(yè)務部辦證員、工程部資料員、物業(yè)住戶中心主管);
d.人事部(辦理退《員工手冊》及工牌手續(xù));
e.后勤部(部門資產管理員辦理資產移交手續(xù));
f.后勤部(辦理伙食費結算手續(xù)、退宿及相關費用結算手續(xù));
g.財務部(辦理結算)。
5.2.6 工資結算及退社保
a. 工資結算 以上手續(xù)辦理完畢后,離職人將《離職手續(xù)辦理表》第一聯(lián)交回所屬部門文員處,憑第二聯(lián)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b. 退社保 人事部開具加蓋公司印章的退社保證明,離職人員到社保局辦理退保手續(xù)。
5.2.7辦結期限
5.2.7.1 辭職/勸退/裁員離職人應在收到《離職手續(xù)辦理表》的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各項交結及工資結算手續(xù),凡在員工宿舍住宿員工若逾期不辦理退宿手續(xù),按25元/天收取住宿費,超過7天不辦理者,視其為自動離職處理。
5.2.7.2 解雇人事部應在收到《離職申請表》后,在批準離職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為離職人辦理完結離職手續(xù),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天。
5.2.7.3 自動離職由所在部門主管/主任提出申請,按離職程序辦理,但財務部不予結算工資,同時不予辦理其它任何手續(xù)。
6.附則
6.1本《管理規(guī)定》中所提及之特殊情況是指:
a. 審核人或批準人休假或出差;
b. 離職人怠于辦理離職手續(xù);
c. 離職人向人事部提出復議;
d. 其他。
6.2 本《管理規(guī)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7. 相關文件(暫無)
8. 使用表單
《離職申請表》
《離職調查問卷》
第2篇 z物業(yè)管理公司離職管理辦法
物業(yè)管理公司離職管理辦法
1.離職種類(開除、辭退、辭工)
1.1 開除/辭退:員工嚴重違反員工手冊規(guī)定及崗位責任紀律或不能勝任工作,達到開除/辭退級別。
1.2 辭工:由員工本人提出,正常辭工申請要提前十五天與書面形式提出。
1.3 自動離職:連續(xù)曠工3天者或月累計曠工達3天、年累計曠工4天者,或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離職手續(xù)之離職,作自離處理。
1.4 急辭:個人發(fā)生緊急事件當天提出辭職需當天離開公司的離職行為。
2.離職申請規(guī)定:
2.1 開除/辭退:限離職當日辦妥移交手續(xù),當天立即離開公司。
2.2 正常辭職:
2.2.1 新進人員在職未滿7天如申請辭職將無薪結算;入職超過7天并且在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5天提出申請;
2.2.2 試用期滿辭職:主管級以上及財務人員辭職需提前15天提出申請(以行政部收到的離職申請書為準);
2.2.3 其它人員辭職需提前10天提出申請(以行政部收到的離職申請書為準)。
2.3 急辭工:當天提出申請當天結算離開公司。
2.4 對于雇員辭職之申請,本公司有權不準或根據(jù)需要核定其離職生效日期。
3.離職審批權限規(guī)定:
初審(提報)
復 審
審 核
核 準
部門主管
部門最高主管
行政主管
總經理
4.薪資
4.1 薪資計算到離職生效日期前一天為止;
4.2 未休之累積有薪假期以薪資付給;
4.3 個人提出急辭申請視為單方違反合約,必須扣除30%的工資。以作為違約責任。
4.4 辭退時公司不另作辭退補償或生活補助等。
4.5 離職人員其薪資離職時即時發(fā)放。
5.離職交接
員工離職時,部門主管負責回收離職人員之領用物品(參考總辦之領用物品登記表)并作好交接,若有應繳而未繳回之公司的資產、文件、物品將給予原價扣款,拒交或遺失有關證件者,每證罰款30元。
6.離職程序
6.1 當事人提出離職申請并填寫《離職申請書》交各級主管及總辦審批。
6.2 生效日由部門主管/行政主管在場進行物品及工作交接,完后由保安隊長/行政主管一起到宿舍清點物品等,并開具《物品放行條》,經同宿舍人員簽名后當事人將物品提至四期大門口,當班保安在《物品放行條》上簽名確認,當事人再將其返交到總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及結算工資。
6.3 結算完工資后,保安監(jiān)督當事人離開公司,不得逗留。
7.離職注意事項
7.1 未簽準離職以前或已簽準生效日前,必須在本崗位正常上班,如曠工、不服工作調動或工作散慢者,主管可申請作相關處罰。
7.2 離職生效期內,當事人不得請任何事假。
7.3 任何離職辦理手續(xù)后當天18:00前必須離開公司,不得在公司借宿。
7.4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不得再進入公司范圍,包括會所、辦公室及宿舍,如發(fā)現(xiàn)在職人員在以上區(qū)域接待被辭退、開除之員工,當事人處中過處罰。
8.應用表單
8.1《離職申請/結算單》
8.2《物品放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