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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管理制度(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4

上市管理制度

上市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進入公開資本市場的重要法規(guī)依據,它涵蓋了企業(yè)上市前的準備、上市過程的監(jiān)管、上市后的運營維護等多個環(huán)節(jié)。這一制度旨在確保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資格審查:明確企業(yè)的上市條件,如財務狀況、經營穩(wěn)定性、公司治理結構等,確保符合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標準。

2. 信息披露:規(guī)定企業(yè)需定期公開財務報告、重大事項公告等信息,保證透明度。

3. 合規(guī)經營:設定企業(yè)經營行為的規(guī)范,防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guī)行為。

4. 股東權益保護:規(guī)定股東大會的召開、投票權行使、分紅政策等,保障股東權益。

5. 監(jiān)管機制:設立監(jiān)管機構,對上市公司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及時糾正違規(guī)行為。

6. 處罰措施:制定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條款,形成威懾力,維護市場秩序。

重要性

上市管理制度對于企業(yè)和資本市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市場穩(wěn)定:制度規(guī)范了企業(yè)的市場行為,防止市場波動過大,維護金融市場的穩(wěn)定。

2. 投資者信心:嚴格的上市制度可以增強投資者對市場的信任,吸引長期資金投入。

3. 企業(yè)成長:制度為企業(yè)提供了清晰的行為準則,有助于其長期穩(wěn)健發(fā)展。

4. 社會監(jiān)督:通過信息公開,社會公眾能對企業(yè)進行監(jiān)督,促進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方案

1. 強化法規(guī)培訓:組織企業(yè)高管和關鍵人員進行上市法規(guī)的系統(tǒng)學習,提升合規(guī)意識。

2. 完善內控制度:建立全面的內部審計和風險控制機制,確保企業(yè)運營符合上市要求。

3. 加強信息披露管理:設立專門的信息披露部門,確保信息的準確、及時發(fā)布。

4. 建立應急響應機制:針對可能出現的違規(guī)事件,提前制定應對預案,快速妥善處理。

5. 定期自我評估:企業(yè)應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對照上市管理制度查找不足并進行改進。

6. 與監(jiān)管機構保持溝通:積極與證券交易所、證監(jiān)會等監(jiān)管機構保持良好溝通,了解最新政策動態(tài)。

通過以上措施,企業(yè)可以更好地適應上市管理制度,實現與資本市場的和諧共生,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打下堅實基礎。

上市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_上市公司管理規(guī)定

上 市 公 司 監(jiān) 督 管 理 條 例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上市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推動證券市場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在證券市場的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第三條 上市公司應當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制度,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jiān)督機構以及經理層之間權責分明、各司其職、有效制衡、科學決策、協調運作的法人治理結構。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依法行使權利,誠實守信,不得濫用股東權利、實際控制權損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對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在證券市場的活動實行監(jiān)督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承擔處置本地區(qū)上市公司風險的責任,建立和健全上市公司風險處置應急機制。

第八條 證券交易所依法對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在證券市場的活動實行自律管理。

上市公司成立自律組織,依法進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公司治理結構

第九條 上市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公司和股東、股東和股東之間權利義務的具有約束力的文件。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可以根據公司章程提出相關權利主張。

第十條 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對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做出具體規(guī)定,規(guī)范上市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應當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遵守表決事項和表決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應當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上市公司可以提供網絡或者其他方式方便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以及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應當采用網絡投票方式的,上市公司應當提供網絡投票系統(tǒng)。

第十三條 上市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中應當充分、完整地披露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的具體內容。有關提案需要獨立董事發(fā)表意見的,發(fā)出股東大會通知時應當同時披露獨立董事的意見。

前款規(guī)定的股東大會通知中應當確定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股東有權參加股東大會。

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聘請律師對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有關結論性意見應當與本次股東大會決議一并公告。

第十五條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在選舉或者更換董事或者監(jiān)事時,實行累積投票制。

按照前款規(guī)定選舉董事或者監(jiān)事的,董事或者監(jiān)事的候選人數應當多于應選出人數,并以所得選票代表表決權較多者當選。

第十六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第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立審計委員會、薪酬和考核委員會,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半數以上的獨立董事,并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

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在董事會中設立其他專門委員會。公司章程中應當對專門委員會的組成、職責等做出規(guī)定。

第十八條 《公司法》規(guī)定的董事會職權應當由董事會集體行使,不得授權他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等方式加以變更或者剝奪。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董事會其他職權應當由董事會集體行使,必要時,董事會可以授權董事會成員在會議閉會期間行使部分職權,但授權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公司章程中應當對授權原則和授權內容做出具體規(guī)定。

第十九條 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獨立董事制度,遵守國務院有關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的規(guī)定。

第二十條 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控制公司風險,強化內部管理,確保公司財務報告真實可靠以及行為合法合規(guī)。

第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應當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發(fā)表專項意見,并向董事會報告。

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自我檢查和評估,并在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披露自我檢查和評估結果。

第二十二條 負責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審計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zhí)行情況、董事會的自我評估進行評價。上市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會計師事務所的評價結果。

第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可以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向被激勵人員發(fā)行股份以及其他合法方式,用本公司股票、股票期權等股權證券,對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職工進行獎勵(以下稱股權激勵)。

第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發(fā)展,不得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十二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中國證監(jiān)會予以行政處罰;

(三)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上市公司不得對其實行股權激勵:

(一)最近三年內被中國證監(jiān)會或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宣布為不適當人選或實施市場禁入;

(二)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中國證監(jiān)會予以行政處罰;

(三)《公司法》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上市公司不得對其獨立董事實行股權激勵。

上市公司違反前條和前兩款規(guī)定實行股權激勵,或者受激勵人員采用欺詐或者其他非法方式獲得股權激勵的,受激勵人員由股權激勵計劃所得全部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zhí)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zhí)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和考核委員會負責擬訂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股權激勵計劃審議事項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后,上市公司應當將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材料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中國證監(jiān)會自收到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備案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可以發(fā)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審議該股權激勵計劃。

中國證監(jiān)會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法就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備案及信息披露事宜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 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健全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會秘書具體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上市公司應當加強與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溝通和交流,設立專門的投資者咨詢電話,在公司網站開設投資者關系專欄,定期舉行與投資者見面活動,及時答復公眾投資者關心的問題,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

第三章 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第三十一條 上市公司應當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yè)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第三十二條 上市公司的人員應當獨立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上市公司的經理人員、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中擔任除董事、監(jiān)事以外的其他職務,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領薪,上市公司的財務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中兼職。

第三十三條 上市公司的資產應當獨立完整、權屬清晰。生產型企業(yè)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tǒng)、輔助生產系統(tǒng)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具有獨立的原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系統(tǒng);非生產型企業(yè)應當具備與經營有關的業(yè)務體系及相關資產??毓晒蓶|、實際控制人不得占用、支配該資產或者越權干預上市公司對其資產的經營管理。

第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能夠獨立做出財務決策,具有規(guī)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對分公司、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維護上市公司財務的獨立性,不得干預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活動。

第三十五條 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監(jiān)事會和其他內部機構應當獨立運作,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存在機構混同的情形??毓晒蓶|、實際控制人應當支持和配合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

第三十六條 上市公司的業(yè)務應當獨立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不應從事與上市公司同類的業(yè)務。

第三十七條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不得利用關聯交易、資產重組、墊付費用、對外投資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通過其所屬企業(yè)侵占上市公司資金、資產。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不得利用其股東權利或者實際控制能力操縱、指使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下列行為,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一)無償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二)以不公平的條件,提供或者接受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三)向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的;

(四)為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無正當理由為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的;

(五)無正當理由放棄債權、承擔債務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第四章 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十八條 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直誠實,了解有關法律法規(guī),具有履行職責所必須的專業(yè)或者行業(yè)知識,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上市公司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董事人數和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最近兩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jiān)事人數不得超過公司監(jiān)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和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公司監(jiān)事。

第2篇 某上市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的財務管理跟私營企業(yè)及其它類型的企業(yè)的財務管理有哪些本質的不同呢根據我國的相關財務法律法規(guī),以下整理了上市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深圳__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使公司的會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處理會計事項,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維護股東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我國《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及公司對會計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會計核算體制

第四條財會組織體系及機構設置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財務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以及經濟業(yè)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在董事會領導下由總經理組織實施,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

2、公司設立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按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設置財務部,專門辦理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事項,財務部配備與工作相適應、具有會計專業(yè)知識的會計人員。財務部根據會計業(yè)務設置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務處理等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崗位責任6j3k_d9p#~!k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制,以滿足會計業(yè)務需要。

4、財務部經理是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

5、公司有權對下屬控股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予以推薦,并依照規(guī)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條會計人員職業(yè)道德。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yè)務,提高專業(yè)知識和技能,熟悉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辦理會計業(yè)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熟悉本單位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方法,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規(guī)定提供會計信息。

第六條賬簿設置。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使用會計科目、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賬。

第七條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使會計管理工作滲透到經營管理各個環(huán)節(jié),以利于改善管理。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包含:

1、內部牽制制度。必須組織分工、錢賬分離、賬物分離,出納和會計分離。為保障企業(yè)資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資金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員擔任,形成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并實行交易分開、賬物管理分開、錢賬管理分開,內部稽核、定期輪崗。

2、內部稽核制度。明確會計稽核的職責、權限、程序和方法。

3、內部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建立規(guī)范的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規(guī)定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簽署、傳遞、匯集、審核、管理原始記錄。

4、內部定額管理制度。制定原輔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額、考核方法、獎懲措施,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5、內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財產,保證賬實相符。內部財務收支審批,按財務收支審批權限、范圍、程序執(zhí)行。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6、內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制定財務指標分析方法,定期檢查財務指標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

第八條會計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管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離職。辦理移交手續(xù)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主要會計政策

第九條根據財政部財會(2006)3號文的規(guī)定,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新的企業(yè)會計準則。

第十條會計年度:公司采用公歷年度,即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記賬本位幣: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二條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本公司以權責發(fā)生制為記賬基礎,經濟業(yè)務發(fā)生時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第十三條外幣業(yè)務核算方法

公司發(fā)生外幣業(yè)務時,采用固定匯率進行折算,報告期末按期末匯率進行調整,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或予以資本化,在建工程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在該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計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條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現金等價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己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的確認、計量和轉移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guī)定:

1、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分為: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認條件:

(1)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②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yè)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③屬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才可以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②企業(yè)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yè)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yè)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yè)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_;g#c-t%b!r

3、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終止確認: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guī)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4、金融資產后續(xù)計量

(1)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

①持有期間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②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③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4)應收款項

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企業(yè)收回或處置應收款項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該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②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③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5、金融資產的減值

(1)發(fā)生減值的資產范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2)表明金融資產發(fā)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①發(fā)行方或債務人發(fā)生嚴重財務困難。

②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fā)生違約或逾期等。

③債權人出于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fā)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④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⑤因發(fā)行方發(fā)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xù)交易。

⑥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后發(fā)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qū)失業(yè)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qū)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yè)不景氣等。

⑦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huán)境等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u![0i+cz9k

⑧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fā)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fā)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3)減值損失的計量

①一般企業(yè)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對于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fā)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當出項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相關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a)債務單位撤銷;

(b)債務單位破產;

(c)債務單位資不抵債;

(d)債務單位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e)債務單位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導致停產。

(f)對于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以及經單獨測試后未減值的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按賬齡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余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具體計提比例如下: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對逾期的應收賬款項相應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及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對那些估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收款項,一般按以下比例計提特殊的減值準備: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損失的計量比照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規(guī)定辦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發(fā)生減值的跡象:通常情況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fā)生較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后,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于非暫時性的,可以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fā)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

b.確認減值損失的處理: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并轉出,計入投資損失。

(4)減值損失的轉回

①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后,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后發(fā)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②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fā)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③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fā)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④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fā)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十六條存貨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guī)定,存貨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受托代銷商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3、存貨發(fā)出的實際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據領用情況不同分別采用一次性轉銷法和五五攤銷法外,其余存貨按不同類別采用個別計價法或月末一次加權平均計價法。

4、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原則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若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預計損失,計提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準備并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增設“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

第十七條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guī)定,公司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按照權益法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

企業(yè)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yè)合并發(fā)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于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fā)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fā)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yè)合并發(fā)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第十八條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guī)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且能夠單獨的計量和出售。

1、投資性房地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確定。

2、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xù)計量: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的,建筑物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

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2)如果由于市場環(huán)境等因素變化,采用公允價值更能反映資產狀況時,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規(guī)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持有的有形資產。

1、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2、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類折舊率計提,預計凈殘值率均為5%。

資產類別折舊年限年折舊率%

建筑物204.75

機器設備109.5

運輸設備519

其他設備519

3、年末根據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按單項計提固定資

產減值準備,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辦理。

第二十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據各項工程實際發(fā)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為該工程所發(fā)生借款的借款費用計入該工程成本,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

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的當月以暫估價轉入固定資產,竣工決算完成后根據實際成本對原入賬價值進行調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終了,對在建工程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原則計價,將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在建工程減值準備,適用《企業(yè)會計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準則第號-資產減值》。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計價及攤銷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guī)定:

1、無形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fā)生的其他支出。

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2)自行開發(fā)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規(guī)定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fā)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3)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和企業(yè)合并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分別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和《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yè)合并》確定。

2、無形資產的攤銷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無形資產。

②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2)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3、無形資產的減值,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

4、公司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5、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并按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方法

除開辦費按實際發(fā)生額核算,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第二十三條研究開發(fā)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guī)定,企業(yè)內部研究開發(fā)項目的研究開發(fā)費用劃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fā)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fā)階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確認為無形資產,予以資本化。

第二十四條借款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guī)定,本公司發(fā)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方法處理:

1、本公司為籌集經營資金而發(fā)生的借款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本公司為購建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而發(fā)生的借款費用,在該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計入該項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的成本,之后發(fā)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3、借款費用資本化政策:只要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用的借款,包括專門借款和一般流動性借款,符合條件的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即該資本性支出確實占用銀行借款的,包括流動資金借款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借款費用都可予以資本化。資本化范圍為全部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tài)的固定資產、存貨等。

第二十五條收入確認的原則

收入是指企業(yè)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商品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收入。

一、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yè)己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yè)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xù)管理權,也沒有對己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四)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五)相關的、己發(fā)生的或將發(fā)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二、提供勞務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提供勞務收入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三)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

(四)交易中己發(fā)生的和將發(fā)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yè);

(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第二十六條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guī)定,公司對所得稅的核算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按照規(guī)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二十七條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

1、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范圍:本公司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yè)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的子公司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編制范圍。

2、編制方法按財政部頒發(fā)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guī)定》以及《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規(guī)定執(zhí)行。

(1)少數股東權益和損益的列報:子公司當期凈損益中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并利潤表中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

(2)超額虧損的處理:子公司少數股東當期虧損超過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時,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協議規(guī)定少數股東有義務承擔,并且少數股東有能力予以彌補的,該超額虧損沖減該少數股東權益。否則該超額虧損沖減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間實現的利潤,在彌補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承擔的屬于少數股東損失之前,全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3)當期增加或減少子公司的合并報表處理:在報告期內,因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在合并當期的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自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在報告期內,處置子公司,將該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

第二十八條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核算方式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guī)定,對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在以后會計期間不予轉回。

第二十九條政府補貼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guī)定,政府補助區(qū)分為與資產相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分期計入損益、將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會計核算內容和程序

第三十條會計核算內容,按照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規(guī)定建立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按發(fā)生的下列事項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

4、資本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會計核算要求,應當以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為依據,按照規(guī)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根據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第三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其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規(guī)定,會計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對每項經濟業(yè)務,必須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依據有關法規(guī)、制度要求填制會計憑證。

第三十三條登記會計賬簿,按照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和會計業(yè)務設置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F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寫啟用表,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逐筆登記,月底進行結賬、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十四條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說明書,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按時報送。

第五章財務報告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三十五條財務報告內容:本公司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注

組成。依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會計列報》、《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現金流量表;

4、股東權益變動表;

5、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2、遵循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說明。

3、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幣折算(含匯兌損益的處理)、資產計價政策、租賃、收入的確認、折舊和攤銷、壞賬損失的處理、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等。

4、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包括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資產、負債賬面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等。

5、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終止經營稅后利潤的金額及其構成情況等。

_6、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

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諾事項的說明(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3號-或與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說明(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0、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前提議或宣布發(fā)放的股利總額和每股股利金額(或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總額)。

11、其他重大事項的說明。

第三十八條本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分為月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月度財務報告是指月份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是指季度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是指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后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是指年度終了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九條月度財務報告,除特別重大事項外,不提供會計報表附注。

第四十條本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當地財政機關、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jiān)管等部門。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財政部門、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jiān)管等部門對于公司報送的財務報告,在公司財務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有義務對其內容進行保密。

第四十一條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120天內報出。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須遵循相關規(guī)定??毓勺庸镜脑路輹媹蟊響谠路萁K了后8天內報到母公司,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50%以上(不含50%),或雖然占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不足50%,但具有實質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合并原則、編制程序和編制方法,按照《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guī)定》以及《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公司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機構負責人和編制人簽名或蓋章。

第六章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四十四條記賬要求

1、記賬、填制原始憑證要使用藍黑色或碳素墨水書寫,不能使用圓珠筆(復寫除外)和鉛筆。所寫文字必須符合國家的文字規(guī)范,不得任意造字和簡化漢字。

2、紅色墨水在下列情況方可使用:

(1)沖銷原始記錄數字;

(2)劃線改錯;

(3)結賬劃線。

3、各種會計記錄中的數字必須端正、工整、清晰、標準。

4、各種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不許涂改、挖補、亂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跡,所有改錯與更正要按規(guī)定劃紅線注銷原始記錄,再在己注銷記錄的上方重新正確記錄或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辦理。

5、各種會計記錄中的簽章必須齊全。

第四十五條會計憑證

1、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yè)務,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企業(yè)對發(fā)生的每一項經濟業(yè)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的會計憑證。

2、會計憑證分類

(1)原始憑證:它是經濟業(yè)務發(fā)生后的原始記錄和書面證明,要求各部門、各環(huán)節(jié)凡是發(fā)生經濟業(yè)務都必須填制或取得相應的原始記錄憑證,明確經濟責任,提供會計記賬依據。它分為以下兩種:

a、自制原始憑證:是企業(yè)根據需要,自行規(guī)范填制的原始憑證,如入庫形成入庫單、商品調撥單等。

b、外來原始憑證:是企業(yè)從發(fā)生業(yè)務的對方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購貨發(fā)票、運貨單等。

(2)原始憑證匯總表:將業(yè)務內容相同且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按要求匯總填制的憑證。

(3)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經濟業(yè)務內容和應用的會計科目填制的憑證。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4)記賬憑證匯總表:將數量較多的記賬憑證按各個相同的會計科目匯總填制的用以登記總賬的憑證。

第四十六條原始憑證的要求

1、外來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單位的名稱、經濟業(yè)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注明各聯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

3、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fā)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屬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4、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還款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據,借款時不準白條頂庫)。若從工資中扣款時,可不開收據,但必須寫明應發(fā)數、所扣還金額、實際發(fā)放數等。

第四十七條記賬憑證的填制: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制作記賬憑證。

1、填制憑證使用會計科目應按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進行。

2、摘要欄的內容簡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幾種經濟業(yè)務摘要中應著重說明:

(1)現金收付業(yè)務的收付對象和款項性質;

(2)銀行結算業(yè)務的結算方式、票據號碼、結算對象及款項性質;

(3)購貨業(yè)務的供貨單位名稱及主要品種、價格、數量;

(4)預收、預付款項的業(yè)務對象及業(yè)務內容;

(5)預提、應攤銷業(yè)務的提、攤期限及依據;

(6)待決、待處理事項的責任單位(人)和原因;

(7)物資內部轉移業(yè)務的內容、對象、原因和發(fā)生時間;

(8)物資內部轉移業(yè)務的對象、品名和數量。

3、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在其他記賬憑證摘要內注明附有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負擔的,應開出分割單進行結算。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的編號按月依日期先后順序排列。一組會計分錄使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應在順序后面用分數形式編制分號。例如1號憑證有三張記賬憑證編號應為11/3、12/3、13/3。

第四十八條登記賬薄

1、登記賬薄,必須依據經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記賬。

2、記賬時,應將憑證日期、編號、業(yè)務內容摘要、金額逐項記入賬內。

3、賬薄中書寫的數字和文字一般只占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適當空距,不要頂格。

4、各種賬薄按頁次順序連續(xù)登記,不得跳行、隔行。如果發(fā)生跳行、隔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斜紅線注銷或注明“此處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

5、凡需結出余額的賬戶,應及時結出余額,沒有余額的賬戶在余額欄內用“o”號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商品(物資、用品)明細賬須逐筆結出結存數金額。

6、每張賬頁記滿需轉記次頁時,須在最后一行摘要欄注明“過次頁”,計出余額及需要計的發(fā)生額,并將計出余額等記入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其摘要欄注明“承前頁”。

7、記賬時發(fā)生錯誤,應用單紅線刪掉錯誤的文字或數字,要求使刪去的原有字跡可辯認,在劃紅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于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單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部分數字。文字差錯可只劃去錯誤部分進行更正。

8、月度終了,記完賬后都要辦理結賬,結出余額后,在下一欄摘要欄注明“本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月合計”,并結出當月各欄發(fā)生額合計數,在數字下端劃單紅線。季度終了,在當季每三個月月結的下一行摘要欄注明“本季合計”,并結出本季三個月度發(fā)生額累計數。年度終了,在第四季度季結的下一行摘要欄注明“本年累計”,并結出全年發(fā)生額累計數,在數字下端劃雙紅線。

9、對賬。會計部門內部總賬與二級、三級明細賬之間應賬賬相符,涉及財產、物資的,須賬實相符?,F金賬必須天天核對;銀行賬每月至少核對一次。會計賬與業(yè)務調撥、倉儲管理、柜臺實物負責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財產、物資、業(yè)務周轉金等業(yè)務賬、保管賬、三級明細賬、備查簿之間的賬目,包括進、銷、存金額及數量都應定期(每月)進行對賬。在對賬中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更正處理。

對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項以及各種懸賬懸案,應主動聯系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結清賬目。凡實物保管負責人員變更,必須辦理財產物資移交手續(xù),明確經濟責任,并與會計核對賬目,結清手續(xù)。

第四十九條原始記錄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各環(huán)節(jié)的單證,各種原始記錄必須做到填寫完整、傳遞迅速、匯集全面、反饋及時,要確保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正確、清晰、及時。

財務部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裝訂整齊、匯集全面、歸檔及時、妥善保管。資料的傳遞、交換應由交換雙方簽字認可。重要資料的移交由財務部經理監(jiān)交。會計憑證不得外借,特殊情況借用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

第五十條財務稽核

財務活動中的所有會計憑證、賬務處理、報表編制,須經稽核審驗,會計人員負責審核與自己經營賬務有關的外來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設專人負責記賬憑證審核,或交叉審核記賬憑證。

第七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十一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yè)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yè)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5、會計電算化所存儲在磁性介質或光盤上的會計數據。

第五十二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財務部專門負責保管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類別、按順序立卷登記入冊,移送公司檔案室保存。當年的會計檔案,在年度終了后,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財務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保管,會計檔案的移交,應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按移交清冊項目核查無誤后簽章,各執(zhí)一份。

第五十三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定期保管

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1、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guī)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調閱入庫檔案,應辦理相關借用手續(xù)。

2、公司內各部門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經財務部經理同意,方可辦理相關調閱手續(xù)。

3、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后,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詳細登記調閱會計檔案人員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查閱理由、會計檔案的名稱、歸還時間等。

4、調閱會計檔案一般不得攜帶外出,若確實需要將調閱的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必須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填寫借據,辦理借閱手續(xù)后,方能攜出,并在約定的限期內歸還。

5、若需要復印會計檔案時,應經財務經理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才能復印。

6、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圖畫、拆封和抽換。

第五十五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轉交手續(xù),并由監(jiān)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簽字或蓋章。

第五十六條財務部檔案的內部移交。財務部各崗位人員根據業(yè)務性質和需要制作的符合管理規(guī)范的各項會計檔案,按規(guī)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2、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xù)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xù)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yè)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fā)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資料,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必須有監(jiān)交人負責監(jiān)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經理監(jiān)交;財務部經理交接,由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監(jiān)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jiān)交。

5、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調節(jié)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賬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tài)下進行交接。

6、財務部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7、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8、接替人員應當繼續(xù)使用移交的會計資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xù)性。

9、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部經理或者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xù)。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會計電算化

第五十七條會計電算化工作。公司為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采用通過評審的會計核算軟件,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進行成本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操作員應按核算方法和程序進行操作,建立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開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條發(fā)票管理及使用的規(guī)定

1、發(fā)票系指在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同時也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

2、公司使用的發(fā)票,由財務部指定專人作為發(fā)票管理員。發(fā)票管理員憑稅務機關核發(fā)的“發(fā)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局申請領購所需發(fā)票,并設立發(fā)票領用登記簿。

3、公司各部門所需發(fā)票由部門專管發(fā)票人員到財務部發(fā)票管理員處申請領取。每次領發(fā)票時,必須將開具完的發(fā)票存根聯按其系號完整如數地交回公司財務部票管員處,經票管員檢查、核銷后方可領取所需發(fā)票。

4、發(fā)票僅限公司相關部門在營業(yè)、勞務收入等方面使用,不準代他人開具,更不得將發(fā)票借、出售給他人使用,否則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開具發(fā)票須用復寫紙?zhí)讓懛ò凑找?guī)定的時間和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對開錯而作廢的發(fā)票聯不得撕毀,必須整套的保存在發(fā)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毀,并加蓋“作廢”章。

6、凡違反發(fā)票使用規(guī)定者,按稅務局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追究責任。

第五十九條費用報銷程序:

1、經辦人持有效的原始單據,按財務部要求分類貼好附于費用報銷單后,經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報賬。

2、財務審核無誤后,會計編制會計憑證、出納辦理收付款手續(xù)。

3、差旅費報銷管理,見專項規(guī)定。

第六十條辦公用品的管理

1、購買:按批準的購買計劃,經辦人從財務部領款購買后,交部門驗收、簽字,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發(fā)票及驗收單交財務部門記賬,結清賬務。

2、領用、發(fā)放:財產管理部門按發(fā)放標準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領用手續(xù)后,發(fā)給辦公用品,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

3、財務部根據收到的購買計劃及有關單據、發(fā)票、領用單等單據,進行賬務處理,并定期與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明細賬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六十一條財務開支審批權限規(guī)定依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各項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3篇 某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法律法規(guī)學習制度

1、每季度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組織一次法律法規(guī)的系統(tǒng)學習,邀請公司法律顧問出席,作專業(yè)的講解,使公司管理人員切實認識到切實執(zhí)行各項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2、每次學習應做好記錄,出席人員應在簽名表上簽到。

3、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人員、銷售、供應、財務等部門業(yè)務人員應經過合同法規(guī)的系統(tǒng)培訓。

4、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員應當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

5、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活動,結合實際工作中碰到的問題,學習新法規(guī),解決新問題;組織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記錄。

第二章 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負責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事務,設專職的信用(合同)管理員。

一、信用(合同)管理事務

1、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guī)條例,培訓信用(合同)管理人員和業(yè)務人員,依法保護企業(yè)合法權益。

2、制訂、修訂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

3、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

4、與財務部門配合,進行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監(jiān)督應收賬款的賬齡,對潛在的不良賬款及時采取措施,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fā)生。

5、與財務部門配合,進行商賬處理:建立催賬程序,及時制訂對逾期應收賬款的處理方案,并組織有效的追賬。

二、崗位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重視公司信用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

大問題;

(2)定期了解公司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2、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主任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2)制訂、修訂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

(3)對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4)日常監(jiān)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fā)生;

(5)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6)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問題或糾紛;

(4)發(fā)現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及時向所屬領導報告;

(5)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6)定期向直屬領導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7)參與商賬催收;

(8)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合同)管理員考核與獎勵

1、考核范圍:本公司專職或兼職信用(合同)管理員。

2、考評時間

公司每年年終組織一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相關部門(信用)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

3、考核內容序號 考核內容

序號 考核內容 應得分

一 1、掌握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應知應會基礎知識。

2、認真參加部門或公司舉辦的業(yè)務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學習。

二 1、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實性、可行性)。

2、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五審查”(對方主體是否合格,授 7 權代理是否合法,資信是否有保證,經營范圍是否超出,合 同結算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規(guī)定)。

3、檢查除即時清結外,是否簽訂了書面合同。

4、檢查使用各類合同文本的正確性和合同內容合法、條款齊全、手續(xù)完備。

5、檢查簽訂合同人員的有效代理范圍和權限。

6、檢查杜絕無效合同的出現。

三 1、經常督促合同的履約情況。

2、全面了解本部門的信用管理情況。

四 1、檢查本部門的合同變更、解除手續(xù)的及時辦理和手續(xù)齊全。

2、協助做好信息反饋和信訪工作。

五 1、做好相關資料的保管和歸檔工作。

六 1、在信用(合同)管理上有所創(chuàng)新。

合計 100

4、考核部門

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員的考核評審工作由公司企業(yè)管理辦公室在進行公司年度績效考核時統(tǒng)一進行。

5、獎懲方法

信用(合同)管理員的獎勵等級設三等:即先進(95分以上)、優(yōu)勝(90—95分)和表揚(80—90分);獲獎者以精神鼓勵為主,并分別給予適當的物質鼓勵。

考核總分首次達不到60分者,由部門給予教育或扣發(fā)獎金,考核總分兩次達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員資格。

第三章 法人授權委托及合同簽訂前的評審制度

一、法人授權委托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書”者的條件

1、必須是公司經營活動中確需簽訂合同并具有經濟工作經驗的業(yè)務人員。

2、應當經過《合同法》培訓。

(二)“法人委托書”的管理

1、凡持有“法人委托書”的對外簽訂合同者,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制訂的信用(合同)管理規(guī)定及相關配套制度。

2、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xù):

(1)“法人委托書”授權內容變更;

(2)證件有效期屆滿,不再續(xù)展;

(3)持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對外簽約;

(4)持證人因調離公司、退休或死亡;

(5)持證人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情節(jié)嚴重的;

(6)其他

3、“法人委托書”遺失的,持證人應書面向部門領導報告,將部門領導批示意見送信用(合同)管理員,由其作出處理。

(三)責任

1、各部門應加強對持證人的教育和管理,發(fā)現嚴重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guī)定簽約或利用證件進行違法活動,或失職、瀆職等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應依規(guī)定追究責任。

2、持證人應當嚴格按照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簽訂合同,如因超越授權范圍或者期限發(fā)生糾紛,其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持證人承擔。

第四章 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制度

一、 合同簽訂管理

1、合同承辦人簽訂合同前應當對對方主體資格、代理身份、代理資格、履約能力及合同可行性進行審查。

2、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法人或者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非法人經濟組織。

3、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進

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4、除即時清結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5、合同及其有關書面材料,應當用語規(guī)范,字跡清楚,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合同條款應當完備。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8、訂立依法應當辦理批準、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程序的合同時,應當依法辦理特別手續(xù)。

9、合同承辦人應當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二、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進行跟蹤調查。發(fā)現問題的,合同承辦人應及時處理。

3、接受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標準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依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財務部門進行。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應當在約定期限內結算,未經合法授權或超越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

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變更和解除由合同承辦人與信用(合同)管理員一同參與進行。

2、對方當事人作為貨款接受人而要求變更接受人的,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

3、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

4、發(fā)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

5、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以書;

第五章客戶授信與年審評價制度;

1、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加強與各業(yè)務部門的聯系溝;

2、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制訂客戶信用申請表、;

3、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根據年審報告及時調整客戶;

4、各業(yè)務人員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受人發(fā)貨或付款。

3、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4、發(fā)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報告。

5、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第五章 客戶授信與年審評價制度

1、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加強與各業(yè)務部門的聯系溝通,及時掌握客戶的信用信息,對客戶實行分級管理,分別制訂不同信用等級所對應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制訂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信用函等表格;受理客戶信用申請;采用對客戶進行走訪、調查、向有關部門收集客戶資信狀況資料等方式掌握客戶信息,填寫客戶調查表,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確定信用等級,并及時回復客戶。

3、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根據年審報告及時調整客戶信用等級與授信額度。

4、各業(yè)務人員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反饋,信用(合同)管理機構應定期將客戶信用狀況評價結果反饋給各相關部門。

第六章 客戶信用檔案建立與管理制度

1、信用(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

2、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xù)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

3、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

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信用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財務狀況、商帳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資料。

4、配備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能力和經驗的人員任專職檔案管理員。

第七章 應收帳款與商帳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應收帳款帳目,明確應收貨款,分期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的數額、期限、應付款人等內容。

2、依照應收帳款帳齡將應收帳款進行分期,制訂相應的催收措施。

3、對應收帳款加強日常監(jiān)督,根據實際情況每周或每月打印出會計帳上全部接近到期的應收帳款記錄進行分析,對每筆帳款作出處理意見。

4、制訂商帳追收辦法,培訓催收、追收人員。

5、設計商帳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內勤提示、外勤催收、法律訴訟等程序。

第八章 失信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1、對方發(fā)生失信違法行為的,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1)取消賒銷條件;

(2)停止供貨;

(3)取消供貨資格;

(4)訴諸法律。

2、本公司發(fā)生個人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并違約或騙取款物、產品合格率未達標、拖欠貨款及其他失信違法行為的,可依據具體情形,作出糾正措施:

(1)及時書面告知對方,說明原因;

(2)依法賠償對方損失;

(3)撤消過錯當事人職務、開除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合同糾紛處理

1、發(fā)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并通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提供材料。

2、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應當確保在法定訴訟時效內進行。

3、合同糾紛發(fā)生后,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合同承辦人員應配合好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參加仲裁或訴訟。

4、發(fā)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向公安機關報案。

上市管理制度(3篇)

上市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進入公開資本市場的重要法規(guī)依據,它涵蓋了企業(yè)上市前的準備、上市過程的監(jiān)管、上市后的運營維護等多個環(huán)節(jié)。這一制度旨在確保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保護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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