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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械安全操作9篇

發(fā)布時間:2023-03-15 13:24:04 查看人數:64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

第1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管理規(guī)定

為了保證起重機械安全正常運行,更好地服務于生產,防止起重事故發(fā)生,使起重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起重設備

一、設備基本要求

1、標識

在起重機的明顯位置應有清晰的金屬標牌,顯示額定起重能力和本廠編號,司機室門外應有設備維護責任人標牌和“十不吊”警示牌。

2、消防用具

每部車上至少配置一個滅火器,并保證壓力正常、無損壞、整潔。

3、起重信號

起重機械上必須配置警示音響信號,應能在工作場地范圍內清楚的聽到,危險區(qū)域和噪聲較大的區(qū)域應安裝聲光報警器,場外龍門吊應在近地面設置聲光報警,并隨大車運行警示。

4、照明

司機室、通道、電氣室、大車對地面應設照明,嚴禁用金屬結構做照明線路的回路,大車照明應考慮防震措施,當動力電源切斷時照明電源不能失電。

5、上升限位器

應設墜坨式限位器或連桿式限位器,并能自動切斷電源,動滑輪與定滑輪設置間隙不應小于50cm,冶金吊液體金屬天車應設兩套上升限位器。

6、下降限位器

用于低于地面工作的起重機械應設下限位,限位動作間隙應能使?jié)L筒上鋼絲繩至少保留二圈。

7、聯(lián)鎖保護開關

由建筑物登上起重機的門、由梯口進入司機室的門、由司機室到橋架上的門必須設電氣聯(lián)鎖保護開關,當任何一個門打開時,起重機所有機構應均不能工作。

8、緩沖器

在大車、小車運行機構或軌道端頭應裝緩沖器。

9、行程開關與止擋

兩車之間、車與止擋之間應有防撞斷電開關,止擋應結實耐撞。

10、制動器

大車、小車、主副鉤各運行機構均應有可靠的制動器,制動器零部件不應有裂紋變形缺件,制動器磨損達原厚度的50%或露出鉚釘應報廢,液壓制動器不應漏油。大、小車及吊鉤制動后溜車距離分別應符合下列公式,大車:v2/5000≤s≤v/15,小車:v2/5000≤s≤v/20,吊鉤:s≤v/100,式中v分別代表大、小車的運行速度和吊鉤的起升速度,大車滑行距離最遠不超過8m,小車不超過2.5m,冶金吊液體金屬起重設備起升機構應裝兩套制動器。

11、減速器

地腳螺栓、連接螺栓不得松動缺損,無異常聲響和漏油。

12、護罩和欄桿

大車、小車連接軸,鋼絲繩定滑輪,鉤頭滑輪均應有護罩,車上欄桿和爬梯及梯口平臺欄桿符合安全規(guī)定。

13、卷筒壓板

天車卷筒上鋼絲繩固定壓板螺絲不應少于2個,電動葫蘆不少于3個。

14、防傾翻安全鉤

在一側落鉤的單主梁起重機小車應裝安全鉤,當小車檢修時不能傾翻。

15、掃軌板

在天車運行機構應裝掃軌板,掃軌板與軌面不應大于10mm。

16、防風設施

露天作業(yè)的龍門吊應備有鐵鞋,防風鏈或夾軌器。

17、防雨罩

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電氣設備應裝有防雨罩。

18、電氣保護

當起重機發(fā)生短路、過流等電氣事故時能自動斷開電源,所有電器設施均不應有裸露現象,滑線上應有表示帶電的指示燈。

19、導電滑線防護板

橋式起重機大車滑線端的端梁下,應設帶有絕緣材質的防護板,防止吊具與滑線意外接觸

20、道軌與車輪

道軌接頭間隙不大于2mm,固定壓板不應缺少、松動、嚴重磨損。運行時無啃軌和三條腿現象,車輪輪緣磨損量達原厚度50%或踏面磨損達原厚度的15%時應報廢。

21、吊具

鋼絲繩、鉤頭達到報廢標準時應及時更換。

22、司機室

司機室與起重機連接應牢固,有絕緣地板,有防暑防寒設施,視野良好,電器安全,衛(wèi)生整潔。

23、主梁結構

符合上拱下?lián)蠘藴?主梁腹板平整,無開焊腐蝕嚴重現象。

24、電磁盤

電器接頭完好,電纜無裸露,延磁保護起作用。

二、操作基本要求

1、天車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安全教育,通過專門技術操作培訓,并經過理論和操作技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2、天車工要求聽力、視力達到公司規(guī)定標準,有高血壓、低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的人不應操作天車。

3、天車工必須懂得所操作設備的機械、電器性能,使用方法和緊急控制措施。

4、上崗職工必須掛牌操作,位置明顯,穿好絕緣鞋。

5、天車工必須懂得地面人員的指揮手勢和信號,懂得天車音響信號的使用方法,按規(guī)定運行。

6、認真執(zhí)行“十不吊”、“四不走”、“六響鈴”規(guī)定

7、交班時,要交代清楚設備操作情況和存在問題,接班后,必須認真檢查各控制系統(tǒng)、制動器、限位器、安全聯(lián)鎖裝置,吊鉤、鋼絲繩等符合安全規(guī)定,經試車正常方可操作運行。

8、操作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停止信號,都應立即執(zhí)行。

9、天車工每日必須對各部進行自檢,工作中發(fā)現異常聲響應立即停車檢查,不準帶病運行。

10、不準封限位操作和操作限位失靈的機械,不準利用限位做停止使用,非特殊情況不準利用打反車做制動。

11、人離車前,必須斷開總電源,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露天龍門吊應做好防風措施。

12、主電源合不上時,不準塞硬物強制啟動。

13、平穩(wěn)控制天車,防止撞車、撞墻、損壞機械。

14、不準從一部天車跨到另一部天車上去。

15、保持天車整體清潔衛(wèi)生。

16、不準長時間懸空吊重物。

三、設備檢修維護保養(yǎng)基本要求

設備所屬單位必須建立維護保養(yǎng)制度、設備檔案和檢修維護保養(yǎng)記錄,明確每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責任人,掛牌明示,并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保養(yǎng),做好記錄

(一)周檢內容

1、檢查各制動器閘瓦的磨損情況,各銷軸磨損、潤滑情況,制動器工作狀況。

2、檢查接觸器、控制器觸頭燒損狀況及接觸狀況,凸輪、滾輪和轉軸的潤滑狀況。

3、檢查各機構傳動狀況,檢查聲響是否正常。

4、檢查起重設備聯(lián)軸器上鍵的鏈接及所有鏈接螺栓部位,檢查各機構

傳動狀況,檢查聲響是否正常,是否牢固。

5、檢查使用半年以上的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6、檢查雙制動器的起升機構,檢查每個制動器力矩的大小。

7、檢查所有潤滑部位,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潤滑,保證設備具有良好的潤滑狀況。

8、對起重設備進行全面清掃,清除機上的污垢,消除減速器漏油的現象。

(二)月檢內容

1、檢查電動機、減速器、角型軸承等底座的地腳螺栓緊固情況是否牢靠,并應逐個緊固。

2、檢查繞線式電動機滑環(huán)與碳刷的接觸狀況和磨損程度,更換已磨壞的碳刷。

3、檢查鋼絲繩工作表面的磨損、斷絲狀況、潤滑狀況及壓板螺栓緊固狀況。

4、檢查各電線管口處電線絕緣層的磨損情況。

5、檢查各限位開關轉軸的工作狀況,并注油潤滑。

6、各減速器的潤滑狀況,對漏油部位應采取措施堵漏。

7、檢查定滑輪處鋼絲繩的纏繞狀況及其磨損狀況,對滑輪和軸要注油潤滑。

(三)半年檢查內容

1、檢查各機構制動器的閘皮磨損狀況,更換已損壞機件,對各轉動部位注油潤滑。

2、檢查電磁鐵的極面,清除其污垢,檢查短路環(huán)、電磁鐵線圈及其接線連接狀況。

3、檢查并調整制動器的制動力矩、磁鐵沖程,閘瓦與制動輪間的間隙。

4、檢查所有減速器的齒輪嚙合和磨損情況,更換損壞件,消除漏油現象,清洗后注油潤滑,緊固所有連接螺栓和地腳螺栓。

5、檢查保護箱及控制屏內各種電器元件,檢查控制器、電阻器及各連接線座、接線螺絲的緊固狀況,檢查的同時要逐個進行緊固。

6、緊固起重機上所有的連接螺栓和緊固螺栓。

7、檢查大、小車車輪的運行狀況,輪緣及滾動面的磨損狀況,消除啃軌故障,對軸承進行潤滑。

8、檢查所有電氣設備的絕緣狀況,對于不符合技術要求者,予以更換。

9、檢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縫是否有開焊、銹蝕等現象,各主要受力部位是否有疲勞裂紋,各種護欄、支架是否完整無損。

(四)日常保養(yǎng)

1、清掃司機室和機身上的灰塵和油污。

2、檢查制動器間隙是否合適。

3、檢查各傳動部位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4、檢查制動帶及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5、檢查電氣部分各觸頭是否密貼吻合。

6、檢查集電器的滑塊在滑線上的接觸情況。

7、檢查電鈴、限位開關、防風夾軌器等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五)一級保養(yǎng)

1、日常保養(yǎng)全部內容

2、按要求對鋼絲繩、齒輪聯(lián)軸器、制動器各鉸點、限位開關各轉軸、鏈條等進行潤換。

3、檢查減速器的油面是否在油標刻度線間。

4、檢查鋼絲繩壓板螺釘是否緊固。

5、檢查柱銷聯(lián)軸器彈性圈的磨損情況,間隙超過2cm的應更換。

6、檢查制動輪和銷軸的磨損情況,彈簧有無裂紋和永久變形。

7、檢查各滾動軸承運轉是否正常。

8、檢查電動機滑環(huán)和碳刷的磨損情況,消除灰塵、積碳。

9、檢查管口處導線絕緣層的磨損情況。

(六)二級保養(yǎng)

1、一級保養(yǎng)全部內容

2、滾動軸承加油

3、檢查行程和液壓電磁鐵油量及潤滑情況

4、清洗開式齒輪和鏈條上的臟油,重新注油

5、檢查起升機構吊鉤、聯(lián)軸器、減速器齒輪磨損情況

6、檢查所有電氣設備的絕緣情況

7、檢查控制屏、保護盤、控制器、電阻器及各接線座連線螺釘是否緊固。

(七)小修的內容和要求(除定期保養(yǎng)內容以外)

a、機械部分

1、檢查清洗各齒輪減速器、液壓制動器的油缸,檢查各機械傳動裝置磨損情況,進行修理或更換。

2、檢查鋼絲繩磨損程度,進行保養(yǎng)或更新。

3、檢查大、小車車輪是否有啃軌現象,進行調整或修理

4、檢查橋架,走臺、欄桿等主要部件的狀態(tài),修好開焊處和松緩處,擰緊、補充丟失的螺栓等緊固件。

5、檢查制動器各銷軸、制動輪、制動帶等磨損情況,進行調整或更換。

6、檢查吊鉤和吊掛裝置,修理不良處所,更換磨損到限的零部件。

7、檢查各聯(lián)軸器和軸的磨損情況,根據要求進行修理或更換。

8、檢查、疏通油管,修好漏油處所,按潤滑要求進行全面潤換、換油或加油。

9、負荷試驗,檢查行走、卷揚機構的速度、平穩(wěn)性、音響及溫升。

b、電器部分

1、檢查電器箱、電阻箱、電磁制動器、保護盤、磁力控制器、限位開關及整修線路。

2、檢查電動機并清洗加油。

3、根據情況修復或調試部分電氣零件。

4、測量電動轉子、定子線圈、電磁制動器線圈、限位開關接線板、接線柱的絕緣電阻,應符合要求。

5、用扳手擰緊電阻器各部分螺絲(包括地腳螺絲)

6、清除電動機內的油污,刮凈滅弧罩內電弧痕跡(或銅屑)及黑灰。

7、在各傳動部分加潤滑油。

8、調整限位開關內橋式接觸點與靜接觸點,調整或更換主令控制器橋式觸頭的壓簧等符合要求。

(八)中修

1、小修的全部內容

2、對工作頻繁、負荷較大的機電部件進行拆檢、清洗、修理或更換并潤換。

3、按計劃對做好技術準備的機電部件進行更換。

4、對起重機電氣線路進行全面檢查,更換部分老化接線盒破損電氣元件。

5、鉤頭探傷每年至少一次。

(九)大修

1、機構部分的各機構全部分解,包括減速器、聯(lián)軸器、卷筒組、車輪組及取物裝置等部件,更換損壞和已達到報廢標準的零部件,清洗后重新裝配并加油潤滑,更換鋼絲繩、各機構制動器及其打開裝置。

2、各機構電動機進行分散、烘干、組裝并加油潤滑,更換破損嚴重的電動機。更換各機構制動器的打開裝置,更換各機構破損的凸輪控制器,檢修保護柜和更換保護柜,更換全部線路的接線,重新配線安裝,更換照明信號系統(tǒng)的控制板等。

3、金屬結構部分,對已出現下?lián)匣蚺詮澋闹髁哼M行矯正修理并加固,對整臺起重機全部清洗干凈并涂漆兩遍加以保護。

4、大修計劃由各單位根據設備情況文字申請到技術部。

(十)檢修注意事項

1、起重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不應進行保養(yǎng)、維護及人工潤滑。

2、維修時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切斷總電源,加鎖或懸掛標志牌。

3、不準用天車鉤頭做電焊地線。

4、檢修后車體上不準存放各種備件和雜物,以防掉落砸人和發(fā)生火災。

5、檢修人員在車上工作要同司機配合好,不準手扶小車軌道,并注意屋架碰頭。

6、使用電氣焊要執(zhí)行相關安全規(guī)定。

四、考核規(guī)定

1、公司由安全處和技術部牽頭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每月對起重設備進行檢查,參加人員為:技術部、安全處、各分廠天車維修工段長,檢查時間為每月的最后一個星期四下午14時(夏季為15時)。檢查內容按本規(guī)定進行。

2、未執(zhí)行檢查保養(yǎng)制度或未做記錄,記錄不清或造假,一次罰責任單位100-200元,設備維護保養(yǎng)不到位按“完好設備考核辦法”處罰。

3、公司抽檢一項不合格處罰100元。

4、違反《違規(guī)違紀處罰標準》的按規(guī)定考核。

5、違反《三無班組考核細則》的按“三無班組”考核。

6、違章操作一次處罰100元

7、衛(wèi)生一處不合格扣20元。

本規(guī)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安全處 技術部

2022年10月1日

第2篇 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要求

1 .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起重工)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旗號或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號(鈴或喇叭)示意;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以致引起事故時,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操作時,對其他人員發(fā)出的危險信號,司機也應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發(fā)生事故。

2 .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的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起重工作,并將臂桿降低到安全位置。

3 .新到、修復和新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應遵照《 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 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試驗和試吊,并經過主管機務人員和操作人員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 .起重機各部機件,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拆換或變更;如因工作需要臨時加長臂桿或接高塔身時,都應提出改裝方案和安技措施,經主管技術部門批準,并按上一規(guī)定進行試驗或試吊。

5 .動臂式起重機起重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原廠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最大不超過78°;如需超過78°,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6 .不同型號和不同規(guī)格的起重機械設備,按其出廠具體規(guī)定裝設的高度限位器、變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轉向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都應齊全可靠。

7 .各種起重機機械設備不準超載;如必須超載時,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8 .嚴禁用各種起重機械進行斜吊、拉吊;嚴禁起吊地下的埋設物件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機械載荷過大,而造成事故。

9 .嚴禁各種起重機吊運人員用手抓吊鉤升降,以防起重系統(tǒng)突然失靈而發(fā)生事故。

10 .在起吊和落吊的過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以防物件墜落而發(fā)生事故。

11 .起吊的構件應綁扎牢固,并禁止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捆綁牢固;構件吊起后轉向時,其底部應高出所有障礙物的o . 5m 以上。

1 2 .吊運的構件放置時,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傾倒。

13 .起吊構件時,吊鉤中心應直通過構件重心,構件吊起離地面20cm 一50cm 時必須停車檢查:

( l )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

( 2 )制動器的可靠性;

( 3 )構件的平穩(wěn)性;

( 4 )綁扎的牢固性。

14 .起吊構件必須拉好溜繩,構件起落、轉向速度應均勻,動作要平穩(wěn),不準緊急制動;轉向時,未停穩(wěn)前不得做反向動作;注視吊鉤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頂點,因限位器失靈而造成事故。

15.風雪天氣工作,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效,應先經過試吊,證明制動器可靠后,方可進行工作。

16 .起重機在運行中,如遇緊急危險情況,應立即拉離緊急開關停車;在降落重物過程中,卷揚機制動器突然失靈,應采取緊急措施(即將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這樣多次反復,將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7 .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18 .如用兩臺起重機抬吊構件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兩機載荷分配應合理,動作須協(xié)調;吊重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起重量的75% ,單機載荷不得超過該機允許起重量的80%。

19 .必須經常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軋頭結合處的牢固情況。軋頭有螺帽和壓板的一面應在靠鋼絲繩長的一端,以免松動、脫落;確定軋頭的規(guī)格、數量和間距,并根據鋼絲繩的直徑按標準排列;機械運行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以防發(fā)生事故;通過滑輪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以防通過時被卡住。

20 .鋼絲繩的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起重機的規(guī)定要求。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應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鋼絲繩末端松脫;鋼絲繩的磨損或腐蝕,如超過平均直徑10 %和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根數多于規(guī)定時,應更換新繩。

第3篇 起重機械 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在《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一85)中已有詳細要求,現就一些基本要求作扼要介紹??偟囊笫?起重機械應結構良好,由優(yōu)質材料制造,有滿足要求的強度,沒有明顯的缺陷,有合乎要求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定期檢查和正確使用。有許多適用于各種起重機安全操作的通用技術。

① 起重機械的金屬結構、主要零部件、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使用與管理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

② 在起重機械的明顯部位,應有超負荷顯示儀,司機室內應有注明起重機械技術參數和工作特性的標示牌。

③ 在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進行質量檢驗,安裝后須經試運轉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④ 起重機械必須有可靠的過卷限位裝置。

⑤ 軌道式起重機的運行機構,必須有行程限位開關、緩沖器、軌道端部應有止擋或立柱。

⑥ 在有可能被起重機構件碰撞發(fā)生事故的區(qū)域內作業(yè),必須事先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并認真做好監(jiān)護工作。

⑦ 操作起重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煙霧太大,視線不清或信號不明時,不得進行作業(yè)。

b.不準斜拉斜吊、拖拉物體、吊撥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體。

c.被吊物體不準從人身上方通過,吊離地面的物體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進行捆綁。

d.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e.起重機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過卷。

f.在同一軌道上有多臺起重機運行時,相鄰兩臺起重機的突出部的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 2m ,兩層起重機作業(yè)時,下面服從上面。

g.吊運物件時禁止調整制動器,制動墊磨損超過一半時,應立即更換。

h.起重機吊鉤達到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繩不得少于3圈

i.不準用電磁盤吊物件上球磨平臺。

⑧ 工作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地點上、下起重機,嚴禁在軌道旁行走。

⑨ 禁止由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起重機上,嚴禁用一臺起重機撞移另一臺起重機。

⑩ 在操作時,應特別注意起重機在不同操作條件下的額定起重量,這是起重機在操作中不允許超過的極限值。對旋臂式起重機還規(guī)定了不同高度的額定起重量。在使用吊具時,如果吊具的角度不同,其額定起重量也不同,額定起重量應在起重機的明顯位置的金屬標牌上加以標明。

⑧ 除了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檢驗項目和周期外,使用單位應進行經常性檢查維護,這些檢查都屬于預防性維修,每次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尤其是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檢查內容應做出記錄并存人設備檔案。

第4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在《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一85)中已有詳細要求,現就一些基本要求作扼要介紹。總的要求是:起重機械應結構良好,由優(yōu)質材料制造,有滿足要求的強度,沒有明顯的缺陷,有合乎要求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定期檢查和正確使用。有許多適用于各種起重機安全操作的通用技術。

① 起重機械的金屬結構、主要零部件、電氣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使用與管理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

② 在起重機械的明顯部位,應有超負荷顯示儀,司機室內應有注明起重機械技術參數和工作特性的標示牌。

③ 在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進行質量檢驗,安裝后須經試運轉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④ 起重機械必須有可靠的過卷限位裝置。

⑤ 軌道式起重機的運行機構,必須有行程限位開關、緩沖器、軌道端部應有止擋或立柱。

⑥ 在有可能被起重機構件碰撞發(fā)生事故的區(qū)域內作業(yè),必須事先與有關人員聯(lián)系,并認真做好監(jiān)護工作。

⑦ 操作起重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a.煙霧太大,視線不清或信號不明時,不得進行作業(yè)。

b.不準斜拉斜吊、拖拉物體、吊撥埋在地下且起重量不明的物體。

c.被吊物體不準從人身上方通過,吊離地面的物體上不得有人,不得在吊起后進行捆綁。

d.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e.起重機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過卷。

f.在同一軌道上有多臺起重機運行時,相鄰兩臺起重機的突出部的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 2m ,兩層起重機作業(yè)時,下面服從上面。

g.吊運物件時禁止調整制動器,制動墊磨損超過一半時,應立即更換。

h.起重機吊鉤達到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繩不得少于3圈

i.不準用電磁盤吊物件上球磨平臺。

⑧ 工作人員必須在指定的地點上、下起重機,嚴禁在軌道旁行走。

⑨ 禁止由一臺起重機跨越到另一臺起重機上,嚴禁用一臺起重機撞移另一臺起重機。

⑩ 在操作時,應特別注意起重機在不同操作條件下的額定起重量,這是起重機在操作中不允許超過的極限值。對旋臂式起重機還規(guī)定了不同高度的額定起重量。在使用吊具時,如果吊具的角度不同,其額定起重量也不同,額定起重量應在起重機的明顯位置的金屬標牌上加以標明。

⑧ 除了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檢驗項目和周期外,使用單位應進行經常性檢查維護,這些檢查都屬于預防性維修,每次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尤其是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檢查內容應做出記錄并存人設備檔案。

第5篇 起重機械 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起重工)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旗號或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號(鈴或喇叭)示意;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以致引起事故時,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操作時,對其他人員發(fā)出的危險信號,司機也應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發(fā)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的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起重工作,并將臂杜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修復和新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應遵照《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試驗和試吊,并經過主管機務人員和操作人員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機各部機件,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拆換或變更;如因工作需要臨時加長臂桿或接高塔身時,都應提出改裝方案和安技措施,經主管技術部門批準,并按上一規(guī)定進行試驗或試吊。

5、動臂式起重機起重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原廠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最大不超過780;如需超過780,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6、不同型號和不同規(guī)格的起重機械設備,按其出廠具體規(guī)定裝設的高度限位器、變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轉向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都應齊全可靠。

7、各種起重機機械設備不準超載;如必須超載時,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8、嚴禁用各種起重機械進行斜吊、拉吊;嚴禁起吊地下的埋設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機械載荷過大,而造成事故。

9、嚴禁各種起重機吊運人員用手抓吊鉤升降,以防起重系統(tǒng)突然失靈而發(fā)生事故。

10、在起吊和落吊的過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以防物件墜落而發(fā)生事故。

11、起吊的構件應綁扎牢固,并禁止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捆綁牢固;構件吊起后轉向時,其底部應高出所有障礙物的0.5米以上。

12、吊運的構件放置時,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傾倒。

13、起吊構件時,吊鉤中心應直通過構件重心,構件吊起離地面20---50cm時必須停車檢查。

(1)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

(2)制動器的可靠性

(3)構件的平穩(wěn)性

(4)綁扎的牢固性

14、起吊構件必須拉好溜繩,構件起落、轉向速度應均勻,動作要平穩(wěn),不準緊急制動;轉向時,未停穩(wěn)前不得做反向動作;注視吊鉤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頂點,因限位器失靈而造成事故。

15、風雪天氣工作,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效,應先經過試吊,證明制動器可靠后,方可進行工作。

16、起重機在運行中,如遇緊急危險情況,應立即拉離緊急開關停車;在降落重物過程中,卷揚機制動器突然失靈,應采取緊急措施(即將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這樣多次反復,將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7、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

18、如用兩臺起重機抬吊構件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兩機載荷分配應合理,動作須協(xié)調;吊重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起重量的75%,單機載荷不得超過該機允許起重量的80%。

19、必須經常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軋頭結合處的牢固情況。軋頭有螺帽和壓板的一面應在靠鋼絲繩長的一端,以免松動、脫落;確定軋頭的規(guī)格、數量和間距,并根據鋼絲繩的直徑按標準排列;機械運行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以防發(fā)生事故;通過滑輪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以防通過時被卡住。

20、鋼絲繩的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起重機的規(guī)定要求。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應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鋼絲繩末端松脫;鋼絲繩的磨損或腐蝕,如超過平均直徑10%和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根數多于規(guī)定時,應更換新繩。

第6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一、注意安全標志

操作起重機械,首先要查看機械內有沒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核發(fā)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機械有安全標志才能保障安全。

二、注意超限過載

起重機械不能超載,當起重機械報警時,就應該主動退出,等下一趟再起吊,機械超載是很危險的。

三、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

1、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在工作前應對起重機主要部件以及各安全裝置進行仔細檢查,每日第一次抓運負載時,應先將重物吊在1米左右,再下降,觀其制動情況,當確認安全可靠,再投入正常運行。

2、起重機的大車或小車開動時,抓斗在起抓時,運行線路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

3、除停車檢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橋架或軌道上行走。

4、起重機需靠邊時,駕駛員操作必須以最緩慢的速度進行,在開動起重機時,禁止3個動作同時進行。

5、在駕駛起重機時,控制器應遂步開動,不可將控制器手柄從一個極端推到另一個極端,應把控制器從一個極端轉到零再轉到另一個極端。

6、駕駛員在工作時要精力集中,在駕駛室內不準吃東西、吸煙、看書報雜志和閑談、不準睡覺,嚴禁酒后開車。

四、電動葫蘆起重機的安全操作

1、懸掛葫蘆的結構必須牢固可靠,工作時葫蘆的掛鉤、銷子、鏈條、剎車等裝置必須保持完好。

2、起吊時不準超負荷使用。

3、起吊物件時,除操作葫蘆的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靠近被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時,必須捆綁牢固可靠,吊具、索具應在允許范圍之內。

5、用兩個葫蘆同時起吊物件時,必須有專人指揮,負荷分配要合理,操作人員動作要協(xié)調一致。

6、放下物件時,必須動作緩慢,不準自由落下。

7、電動葫蘆必須明確指定維護保管人。

五、本規(guī)程本職責中所稱起重機械操作含司機、司索、指揮。

第7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要求

起重機械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起重工)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旗號或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號(鈴或喇叭)示意;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以致引起事故時,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操作時,對其他人員發(fā)出的危險信號,司機也應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發(fā)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的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起重工作,并將臂杜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修復和新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應遵照《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試驗和試吊,并經過主管機務人員和操作人員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機各部機件,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拆換或變更;如因工作需要臨時加長臂桿或接高塔身時,都應提出改裝方案和安技措施,經主管技術部門批準,并按上一規(guī)定進行試驗或試吊。

5、動臂式起重機起重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原廠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最大不超過780;如需超過780,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6、不同型號和不同規(guī)格的起重機械設備,按其出廠具體規(guī)定裝設的高度限位器、變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轉向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都應齊全可靠。

7、各種起重機機械設備不準超載;如必須超載時,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8、嚴禁用各種起重機械進行斜吊、拉吊;嚴禁起吊地下的埋設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機械載荷過大,而造成事故。

9、嚴禁各種起重機吊運人員用手抓吊鉤升降,以防起重系統(tǒng)突然失靈而發(fā)生事故。

10、在起吊和落吊的過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以防物件墜落而發(fā)生事故。

11、起吊的構件應綁扎牢固,并禁止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捆綁牢固;構件吊起后轉向時,其底部應高出所有障礙物的0.5米以上。

12、吊運的構件放置時,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傾倒。

13、起吊構件時,吊鉤中心應直通過構件重心,構件吊起離地面20---50cm時必須停車檢查。

(1)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

(2)制動器的可靠性

(3)構件的平穩(wěn)性

(4)綁扎的牢固性

14、起吊構件必須拉好溜繩,構件起落、轉向速度應均勻,動作要平穩(wěn),不準緊急制動;轉向時,未停穩(wěn)前不得做反向動作;注視吊鉤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頂點,因限位器失靈而造成事故。

15、風雪天氣工作,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效,應先經過試吊,證明制動器可靠后,方可進行工作。

16、起重機在運行中,如遇緊急危險情況,應立即拉離緊急開關停車;在降落重物過程中,卷揚機制動器突然失靈,應采取緊急措施(即將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這樣多次反復,將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7、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

18、如用兩臺起重機抬吊構件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兩機載荷分配應合理,動作須協(xié)調;吊重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起重量的75%,單機載荷不得超過該機允許起重量的80%。

19、必須經常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軋頭結合處的牢固情況。軋頭有螺帽和壓板的一面應在靠鋼絲繩長的一端,以免松動、脫落;確定軋頭的規(guī)格、數量和間距,并根據鋼絲繩的直徑按標準排列;機械運行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以防發(fā)生事故;通過滑輪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以防通過時被卡住。

20、鋼絲繩的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起重機的規(guī)定要求。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應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鋼絲繩末端松脫;鋼絲繩的磨損或腐蝕,如超過平均直徑10%和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根數多于規(guī)定時,應更換新繩。

第8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guī)定

1)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也應給以短續(xù)鈴聲或報警。

3)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電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4)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氣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性能是否都正常。

5)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力大于6 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對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 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住。

6)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存在未消除的鼓掌,應通知接班司機。

第9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一、注意安全標志

操作起重機械,首先要查看機械內有沒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核發(fā)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機械有安全標志才能保障安全。

二、注意超限過載

起重機械不能超載,當起重機械報警時,就應該主動退出,等下一趟再起吊,機械超載是很危險的。

三、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

1、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在工作前應對起重機主要部件以及各安全裝置進行仔細檢查,每日第一次抓運負載時,應先將重物吊在1米左右,再下降,觀其制動情況,當確認安全可靠,再投入正常運行。

2、起重機的大車或小車開動時,抓斗在起抓時,運行線路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

3、除停車檢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橋架或軌道上行走。

4、起重機需靠邊時,駕駛員操作必須以最緩慢的速度進行,在開動起重機時,禁止3個動作同時進行。

5、在駕駛起重機時,控制器應遂步開動,不可將控制器手柄從一個極端推到另一個極端,應把控制器從一個極端轉到零再轉到另一個極端。

6、駕駛員在工作時要精力集中,在駕駛室內不準吃東西、吸煙、看書報雜志和閑談、不準睡覺,嚴禁酒后開車。

四、電動葫蘆起重機的安全操作

1、懸掛葫蘆的結構必須牢固可靠,工作時葫蘆的掛鉤、銷子、鏈條、剎車等裝置必須保持完好。

2、起吊時不準超負荷使用。

3、起吊物件時,除操作葫蘆的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靠近被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時,必須捆綁牢固可靠,吊具、索具應在允許范圍之內。

5、用兩個葫蘆同時起吊物件時,必須有專人指揮,負荷分配要合理,操作人員動作要協(xié)調一致。

6、放下物件時,必須動作緩慢,不準自由落下。

7、電動葫蘆必須明確指定維護保管人。

五、本規(guī)程本職責中所稱起重機械操作含司機、司索、指揮。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9篇

1)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也應給以短續(xù)鈴聲或報警。3)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電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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