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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技術措施
(1)吊運前的準備。
吊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
1)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處作業(yè)還必須佩戴安全帶和工具包。
2)檢查清理作業(yè)場地,確定搬運路線,清除障礙物。室外作業(yè)要了解當天的天氣預報。流動式起重機要將支撐地面墊實墊平,防止作業(yè)中地基沉陷。
3)對使用的起重機和吊裝工具、輔件進行安全檢查。不使用報廢元件,不留安全隱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種類、數(shù)量、包裝狀況以及周圍聯(lián)系。
4)根據(jù)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如質量、幾何尺寸、精密程度、變形要求),進行最大受力計算,確定吊點位置和捆綁方式。
5)編制作業(yè)方案:對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運或多臺起重機共同作業(yè)的吊裝,事先要在有關人員參與下,由指揮、起重機司機和司索工共同討論,編制作業(yè)方案,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批準。
6)預測可能出現(xiàn)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通道,制定應急對策。
(2)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技術
認真交接班,對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的可靠性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1)開機作業(yè)前,應確認以下情況處于安全狀態(tài)方可開機: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機上和作業(yè)區(qū)內是否有無關人員,作業(yè)人員是否撤離到安全區(qū);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礙物;起重機與其他設備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離是否在0. 5 m以上;電源斷路裝置是否加鎖或有警示標牌;流動式起重機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給斷續(xù)鈴聲或示警。
3)司機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得進行下列行為: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起重作業(yè)過程中進行檢查和維修;帶載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或帶載增大作業(yè)幅度;吊物不得從人頭頂上通過,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何人發(fā)出,都必須立即執(zhí)行。
5)吊載接近或達到額定值,或起吊危險器(液態(tài)金屬、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時,吊運前認真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沒有問題后再吊運。
6)起重機各部位、吊載及輔助用具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應滿足安全要求;
7)有下述情況時,司機不應操作:起重機結構或零部件(如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等)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損傷;吊物超載或有超載可能,吊物質量不清、埋置或凍結在地下、被其他物體擠壓,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吊物捆綁不牢,或吊掛不穩(wěn),重物棱角與吊索之間未加襯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業(yè)場地昏暗,看不清場地、吊物情況或指揮信號。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8)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置零,關閉總電源。重新工作前,應先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正常,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9)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不允許同時利用主、副鉤工作(設計允許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10)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機都不得超載。吊運過程應保持鋼絲繩垂直,保持運行同步。吊運時,有關負責技術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應在場指導。
11)露天作業(yè)的軌道起重機,當風力大于6級時,應停止作業(yè);當工作結束時,應錨定住起重機。
(3)司索工安全操作技術
司索工主要從事地面工作,例如準備吊具、捆綁掛鉤、摘鉤卸載等,多數(shù)情況還擔任指揮任務。司索工的工作質量與整個搬運作業(yè)安全關系極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①準備吊具。對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計要準確,如果是目測估算,應增大20%來選擇吊具,每次吊裝都要對吊具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如果是舊吊索應根據(jù)情況降級使用,絕不可僥幸超載或使用已報廢的吊具。
②捆綁吊物。對吊物進行必要的歸類、清理和檢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體擠壓,被埋或被凍的物體要完全挖出。切斷與周圍管、線的一切聯(lián)系,防止造成超載;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內的雜物,將可移動的零件鎖緊或捆牢,形狀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經(jīng)特殊捆綁不得混吊,防止墜落傷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應加墊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損壞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應采取措施來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動或吊物滑脫;吊運大而重的物體應加誘導繩,誘導繩長應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繩頭,同時又能避開吊物正下方,以便發(fā)生意外時司索工可利用該繩控制吊物。
③掛鉤起鉤。吊鉤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準斜拉吊鉤硬掛,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轉、擺動:吊物高大需要墊物攀高掛鉤、摘鉤時,腳踏物一定要穩(wěn)固墊實,禁止使用易滾動物體(如圓木、管子、滾筒等)做腳踏物。攀高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止人員墜落跌傷;掛鉤要堅持“五不掛”,即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掛,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掛,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無襯墊物不掛,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報廢不掛,包裝松散捆綁不良不掛等,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掛鉤前;當多人吊掛同一吊物時,應由一專人負責指揮,在確認吊掛完備,所有人員都離開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發(fā)出起鉤信號;起鉤時,地面人員不應站在吊物傾翻、墜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業(yè)場地為斜面,則應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墜落后繼續(xù)沿斜面滾移傷人。
④摘鉤卸載。吊物運輸?shù)轿磺?應選擇好安置位置,卸載不要擠壓電氣線路和其他管線,不要阻塞通道;針對不同吊物種類應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撐、墊穩(wěn)、歸類擺放,不得混碼、互相擠壓、懸空擺放,防止吊物滾落、側倒、塌垛;摘鉤時應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進行,確認所有繩索從鉤上卸下再起鉤,不允許抖繩摘索,更不許利用起重機抽索。
⑤搬運過程的指揮。無論采用何種指揮信號,必須規(guī)范、準確、明了;指揮者所處位置應能全面觀察作業(yè)現(xiàn)場,并使司機、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業(yè)進行的整個過程中(特別是重物懸掛在空中時),指揮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離職守,應密切注意觀察吊物及周圍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發(fā)出指揮信號。
(4)高處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起重機金屬結構高大,司機室往往設在高處,很多設備也安裝在高處結構上,因此,起重司機正常操作、高處設備的維護和檢修以及安全檢查,都需要登高作業(yè)。為防止人員從高處墜落,防止高處墜落的物體對下面人員造成打擊傷害.在起重機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 m的一切合理作業(yè)點,包括進人作業(yè)點的配套設施,如高處的通行走臺、休息平臺、轉向用的中間平臺,以及高處作業(yè)平臺等,均應予以防護。安全防護的結構和尺寸應根據(jù)人體參數(shù)確定。其強度、剛度要求應根據(jù)走道、平臺、樓梯和欄桿可能受到的最不利載荷考慮。
第2篇 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技術
(1)吊運前的準備。
吊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
1)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處作業(yè)還必須佩戴安全帶和工具包。
2)檢查清理作業(yè)場地,確定搬運路線,清除障礙物。室外作業(yè)要了解當天的天氣預報。流動式起重機要將支撐地面墊實墊平,防止作業(yè)中地基沉陷。
3)對使用的起重機和吊裝工具、輔件進行安全檢查。不使用報廢元件,不留安全隱患;熟悉被吊物品的種類、數(shù)量、包裝狀況以及周圍聯(lián)系。
4)根據(jù)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如質量、幾何尺寸、精密程度、變形要求),進行最大受力計算,確定吊點位置和捆綁方式。
5)編制作業(yè)方案:對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運或多臺起重機共同作業(yè)的吊裝,事先要在有關人員參與下,由指揮、起重機司機和司索工共同討論,編制作業(yè)方案,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批準。
6)預測可能出現(xiàn)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通道,制定應急對策。
(2)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技術
認真交接班,對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的可靠性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1)開機作業(yè)前,應確認以下情況處于安全狀態(tài)方可開機: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機上和作業(yè)區(qū)內是否有無關人員,作業(yè)人員是否撤離到安全區(qū);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礙物;起重機與其他設備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離是否在0. 5 m以上;電源斷路裝置是否加鎖或有警示標牌;流動式起重機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給斷續(xù)鈴聲或示警。
3)司機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得進行下列行為: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起重作業(yè)過程中進行檢查和維修;帶載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或帶載增大作業(yè)幅度;吊物不得從人頭頂上通過,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何人發(fā)出,都必須立即執(zhí)行。
5)吊載接近或達到額定值,或起吊危險器(液態(tài)金屬、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時,吊運前認真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沒有問題后再吊運。
6)起重機各部位、吊載及輔助用具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應滿足安全要求;
7)有下述情況時,司機不應操作:起重機結構或零部件(如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等)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損傷;吊物超載或有超載可能,吊物質量不清、埋置或凍結在地下、被其他物體擠壓,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吊物捆綁不牢,或吊掛不穩(wěn),重物棱角與吊索之間未加襯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業(yè)場地昏暗,看不清場地、吊物情況或指揮信號。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8)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置零,關閉總電源。重新工作前,應先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正常,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9)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不允許同時利用主、副鉤工作(設計允許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10)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機都不得超載。吊運過程應保持鋼絲繩垂直,保持運行同步。吊運時,有關負責技術人員和安全技術人員應在場指導。
11)露天作業(yè)的軌道起重機,當風力大于6級時,應停止作業(yè);當工作結束時,應錨定住起重機。
(3)司索工安全操作技術
司索工主要從事地面工作,例如準備吊具、捆綁掛鉤、摘鉤卸載等,多數(shù)情況還擔任指揮任務。司索工的工作質量與整個搬運作業(yè)安全關系極大。其操作工序要求如下。
①準備吊具。對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計要準確,如果是目測估算,應增大20%來選擇吊具,每次吊裝都要對吊具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如果是舊吊索應根據(jù)情況降級使用,絕不可僥幸超載或使用已報廢的吊具。
②捆綁吊物。對吊物進行必要的歸類、清理和檢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體擠壓,被埋或被凍的物體要完全挖出。切斷與周圍管、線的一切聯(lián)系,防止造成超載;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內的雜物,將可移動的零件鎖緊或捆牢,形狀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經(jīng)特殊捆綁不得混吊,防止墜落傷人;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應加墊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損壞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應采取措施來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動或吊物滑脫;吊運大而重的物體應加誘導繩,誘導繩長應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繩頭,同時又能避開吊物正下方,以便發(fā)生意外時司索工可利用該繩控制吊物。
③掛鉤起鉤。吊鉤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準斜拉吊鉤硬掛,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轉、擺動:吊物高大需要墊物攀高掛鉤、摘鉤時,腳踏物一定要穩(wěn)固墊實,禁止使用易滾動物體(如圓木、管子、滾筒等)做腳踏物。攀高必須佩戴安全帶,防止人員墜落跌傷;掛鉤要堅持“五不掛”,即起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掛,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掛,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無襯墊物不掛,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報廢不掛,包裝松散捆綁不良不掛等,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掛鉤前;當多人吊掛同一吊物時,應由一專人負責指揮,在確認吊掛完備,所有人員都離開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發(fā)出起鉤信號;起鉤時,地面人員不應站在吊物傾翻、墜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業(yè)場地為斜面,則應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墜落后繼續(xù)沿斜面滾移傷人。
④摘鉤卸載。吊物運輸?shù)轿磺?,應選擇好安置位置,卸載不要擠壓電氣線路和其他管線,不要阻塞通道;針對不同吊物種類應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撐、墊穩(wěn)、歸類擺放,不得混碼、互相擠壓、懸空擺放,防止吊物滾落、側倒、塌垛;摘鉤時應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進行,確認所有繩索從鉤上卸下再起鉤,不允許抖繩摘索,更不許利用起重機抽索。
⑤搬運過程的指揮。無論采用何種指揮信號,必須規(guī)范、準確、明了;指揮者所處位置應能全面觀察作業(yè)現(xiàn)場,并使司機、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業(yè)進行的整個過程中(特別是重物懸掛在空中時),指揮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離職守,應密切注意觀察吊物及周圍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發(fā)出指揮信號。
(4)高處作業(yè)的安全防護
起重機金屬結構高大,司機室往往設在高處,很多設備也安裝在高處結構上,因此,起重司機正常操作、高處設備的維護和檢修以及安全檢查,都需要登高作業(yè)。為防止人員從高處墜落,防止高處墜落的物體對下面人員造成打擊傷害.在起重機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 m的一切合理作業(yè)點,包括進人作業(yè)點的配套設施,如高處的通行走臺、休息平臺、轉向用的中間平臺,以及高處作業(yè)平臺等,均應予以防護。安全防護的結構和尺寸應根據(jù)人體參數(shù)確定。其強度、剛度要求應根據(jù)走道、平臺、樓梯和欄桿可能受到的最不利載荷考慮。
第3篇 施工工程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
工程施工起重作業(yè)安全操作要點
一般作業(yè)要求
(1)起重指揮應站在能夠照顧全面的地點,信號要統(tǒng)一、準確。
(2)風力達5級時,應停止80t以上設備和構件的吊裝。
(3)嚴禁所有人員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卡環(huán)應使其長度方向受力,嚴防銷卡環(huán)的銷子滑脫,嚴禁使用有缺陷的卡環(huán)。
(5)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有扭結、交形、斷絲和銹蝕的鋼絲繩應及時按規(guī)定降低標準或報廢。
(6)編結繩,扣的編結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和300mm,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小于3個。
(7)地錨應按施工設計確定的位置和規(guī)格設置。
(8)使用2根以上繩扣吊裝時,如繩扣間的夫角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的措施。
(9)用4根繩吊裝時,應加鐵扁擔以調節(jié)其松緊程度。
(10)使用的開口滑車必須扣牢。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起重桅桿設置作業(yè)
(1)組裝攏桿應用芒刺對孔。
(2)捆綁轉向或定滑輪的捆繞數(shù)不宜過多,并直排列整齊,使其受力均勻。
(3)纜風繩應布置合理,松緊均衡,跨越馬路時的架空高度應以不低于7m,高壓線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時,應采取低電接地和搭設防護架的安全措施。
(4)定點桅桿應設5根纜風繩,移動式桅桿的纜風繩不得少于8根,并禁止設多層纜風。
(5)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問歇法移動時,不宜大于桅桿高度的1/5,當采用連接法移動時,應為桅桿高度的1/20~1/15。移動時,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結構吊裝作業(yè)
(1)裝運易倒構件采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2)就位的構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3)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4)無纜風校正柱子時應隨吊隨校正,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00cm或不足60cm時,禁止采用無纜風校正。
(5)禁止將吊件放在板形物件上起吊。
(6)吊裝時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采取卡環(huán),不得使用吊鈞。
設備吊裝作業(yè)
(1)三角架的下腳應支穩(wěn),倒鏈掛在正中,移動時間防止傾倒。裝運重心重,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時,應采取合理擱置穩(wěn)固措施。
(2)采用旋轉法起吊時,設備、桅桿和基礎的中心線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繩時,應用調節(jié)受力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應有制滑措施。
(3)采用人字桅桿吊裝時,桅桿兩腿間的夫角應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兩腿和設備鉸座應設在一起,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1/2.5~l/2。
小型機械工安全操作要點
機械維修作業(yè)
(1)多人操作的工作臺中間須設防護網(wǎng),對面操作時應錯開。
(2)清洗用油、潤滑油脂和廢油脂應在指定地點存放,廢油、廢棉紗不準隨地亂丟。
(3)機械解體時,應使用支架、架穩(wěn)墊實,回轉機械要卡死。
(4)不準在發(fā)動著的車輛下面操作。
(5)架空試車時,不準在車輛下面工作或檢查,不準在車輛前方站立。
(6)檢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設備時,應嚴格清洗,確保良好通風和設人監(jiān)護。
(7)試車時應隨時注意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和響聲等,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立即停車。
卷揚工作業(yè)
(1)卷揚機應安裝平穩(wěn)、有良好視野,機身和地錨必須牢固,卷揚筒與導向滑輪中心線應垂直對正;卷揚機距滑輪一般應不小于15m。
(2)鋼絲繩應在卷筒上排列整齊,作業(yè)時最少應保留3圈。
(3)在確認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安全可行時,方準操作。
(4)作業(yè)時,嚴禁擅自離開崗位,并不準有人跨越鋼絲繩,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吊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還應有棘輪保險卡牢。
(5)遇中途停電時,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吊物放下。
(6)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女工應戴帽卷,防止衣袖和頭發(fā)等被卷筒絞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