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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電瓶車維修 安全措施 第2篇電瓶車維修安全措施 第3篇電瓶車運輸 安全措施 第4篇電瓶車檢修技術 安全措施 第5篇地面電瓶機車運輸管理 安全措施 第6篇副井下電瓶車的安全措施 第7篇地面電瓶機車運輸管理安全措施 第8篇副井下電瓶車安全措施 第9篇電瓶車運輸安全措施 第10篇電瓶車檢修技術安全措施
第1篇 電瓶車檢修技術安全措施
技術要求
1、檢查蓄電池是否漏電解液,注液孔蓋是否齊全完整,封蓋是否緊密,排氣是否良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蓄電池橡膠套、絕緣隔板是否完好,有無燒焦、老化和破損現(xiàn)象,如有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3、要保證連接線(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能脫焊,無斷裂,螺栓齊全、緊固。
4、檢查電瓶車蓋、箱體有無嚴重變形及破損,覆蓋是否良好,絕緣襯木是否齊全完整;箱內有無積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檢查照明燈是否明亮完好,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并與控制器有閉鎖裝置,警鈴聲音清晰宏亮,如有故障及時處理。
6、檢查消弧罩是否完好,有無松脫現(xiàn)象,并要求觸頭相互錯位不大于2mm。
7、檢查電池極板有無短路和燒損斷裂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
安全要求
1、所有參加檢修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此措施。
2、參加檢修人員不得酒后作業(yè)。
3、所需工具及檢修更換的物品要及時下到作業(yè)地點,并擺放整齊,嚴禁亂丟亂放。
4、作業(yè)前必須切斷電瓶車電池電源,保證好人身安全,否則不準作業(yè)。
5、拆卸大的零部件時,要有專人指揮,協(xié)調統(tǒng)一,保證安全,防止破壞設備和砸傷人員。
6、檢修過程中要認真、仔細,嚴禁將工具忘在腔體內,嚴禁出現(xiàn)失爆現(xiàn)象。
7、作業(yè)現(xiàn)場要有專人負責,否則不準作業(yè)。
8、檢修結束后應對電瓶車再檢查一邊,確保安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9、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規(guī)程》和領導審批意見執(zhí)行。
第2篇 地面電瓶機車運輸管理 安全措施
1、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非本職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機車。
2、電機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要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正確操作、維護電機車,保證電機車完好。
3、司機必須熟悉電機車的結構、技術特征、操作原理及運輸線路和信號情況。
4、必須按規(guī)定車數(shù)掛車,不得超載多拉。
5、司機、信號把鉤工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運行中要精神集中,不得任意交給他人開車。
6、除司機外,任何人不得乘坐電機車。
7、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
8、電機車運行時,速記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柄取下,扳緊車閘。
9、在運行到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qū)段時,應及時發(fā)出警報。必要時應停車并由信號把鉤工進行巡視,確認無異常信號把鉤工發(fā)出信號后,方可通過。
10、正常運行時,電機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大型設備時,運行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過道岔、道口、過窄地段時,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5/米秒。
11、開車前必須對電機車進行全面檢查,當電機車的閘、警笛(鈴)、撒沙裝置不正?;蚴プ饔脮r不得使用電機車。
12、電機車的連接不正常、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或車輛上搭乘有人員時,不得開車。
13、運行中控制器手把應在“正常運行位置”上停放。停車時、應將手把停放在零位。
14、正常運行時電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調車或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電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跟車人員指揮。
15、行使中,司機必須經常了望,按信號指令行車。
16、跟車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口笛用做同電機車司機的信號聯(lián)絡。發(fā)送信號要清晰準確,嚴禁用手勢或口頭喊話代替信號。
17跟車人員在行車前必須對車輛的連接插銷、鏈環(huán)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方可發(fā)出信號行車。
18、跟車人員必須在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摘掛鉤時,跟車人員必須通知司機將控制手柄打到零位后,取下手柄。并由司機對電機車控制器進行看護,防止無關人員操作電機車。
19、充電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充電作業(yè)時,充電人員必須穿著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20、充電前應檢查充電機及其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行送電。
21、每次充電前必須對電源裝置(電瓶)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充電時,打開電瓶上的全部旋塞,清除電瓶上的工具、物件與贓物。充電機、電源裝置的正、負極不得接反。
22、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瓶電壓、電流、液面和溫度。并隨時緊固連接線及螺帽。
第3篇 副井下電瓶車安全措施
一 準備工作:
1、提前把電瓶車充滿電,并對各運轉部分檢修,確保電瓶車正常運轉;然后開到上井口大罐進車側;
2、提前準備好8個木楔和8#鐵絲20m作固定電瓶車用;
3、下井口小罐進車側準備好四車重車作配重用;
4、在上井口將大罐下層罐阻車器拆除;
5、井下電瓶車司機提前到達下井口出車側;
6、下井口出車側保持暢通,保證電瓶車到達下井口后,馬上可以開走。
二、施工步驟:
1、在下井口將小罐上、下層分別裝兩輛重車;
2、將大罐提至二層到位位置;
3、將電瓶車推進大罐下層中間位置;
4、用木楔及鐵絲將電瓶車固定;
5、信號工發(fā)信號,并聯(lián)系車房用下大件方式開車;
6、大罐落到下井口后,將木楔及鐵絲拆除,推出電瓶車;
7、由井下電瓶車司機將電瓶車開走;
8、將小罐重車推出并恢復大罐阻車器。
三、注意事項
1、施工前對所用到的工器具及材料認真檢查;
2、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保險帶等勞動保護用品;
3、、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此次施工程序、環(huán)境和危險因素
4、所有的施工人員不得酒后參加施工和帶情緒上崗施工;
5、施工人員所用的工具、零部件,必須裝入工具包中隨身攜帶,對使用的工具用小繩系牢于手上,嚴禁拋扔、嚴禁井上、下同時施工;
6、施工人員要注意安全,嚴格做到三不傷害原則;
7、施工過程中要聽從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
8、絞車司機要根據井口信號及要求精心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堅決杜絕誤操作現(xiàn)象。
9、所參與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此措施,并持證上崗。
10、其他末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審批意見執(zhí)行。
第4篇 電瓶車維修安全措施
一)、技術要求
1、檢查蓄電池是否漏電解液,注液孔蓋是否齊全完整,封蓋是否緊密,排氣是否良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蓄電池橡膠套、絕緣隔板是否完好,有無燒焦、老化和破損現(xiàn)象,如有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3、要保證連接線(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能脫焊,無斷裂,螺栓齊全、緊固。
4、檢查電瓶車蓋、箱體有無嚴重變形及破損,覆蓋是否良好,絕緣襯木是否齊全完整;箱內有無積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檢查照明燈是否明亮完好,防護裝臵是否齊全,并與控制器有閉鎖裝臵,警鈴聲音清晰宏亮,如有故障及時處理。
6、檢查消弧罩是否完好,有無松脫現(xiàn)象,并要求觸頭相互錯位不大于2mm。
7、檢查電池極板有無短路和燒損斷裂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
二)、安全要求
1、所有參加檢修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此措施。
2、參加檢修人員不得酒后作業(yè)。
3、所需工具及檢修更換的物品要及時下到作業(yè)地點,并擺放整齊,嚴禁亂丟亂放。
4、作業(yè)前必須切斷電瓶車電池電源,保證好人身安全,否則不準作業(yè)。
5、拆卸大的零部件時,要有專人指揮,協(xié)調統(tǒng)一,保證安全,防止破壞設備和砸傷人員。
6、檢修過程中要認真、仔細,嚴禁將工具忘在腔體內,嚴禁出現(xiàn)失爆現(xiàn)象。
7、作業(yè)現(xiàn)場要有專人負責,否則不準作業(yè)。8、檢修結束后應對電瓶車再檢查一邊,確保安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9、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規(guī)程》和領導審批意見執(zhí)行。
三、 施工負責人確定:
組 長:陳 彥
成 員:機修人員
第5篇 電瓶車檢修技術 安全措施
技術要求
1、檢查蓄電池是否漏電解液,注液孔蓋是否齊全完整,封蓋是否緊密,排氣是否良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蓄電池橡膠套、絕緣隔板是否完好,有無燒焦、老化和破損現(xiàn)象,如有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3、要保證連接線(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能脫焊,無斷裂,螺栓齊全、緊固。
4、檢查電瓶車蓋、箱體有無嚴重變形及破損,覆蓋是否良好,絕緣襯木是否齊全完整;箱內有無積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檢查照明燈是否明亮完好,防護裝置是否齊全,并與控制器有閉鎖裝置,警鈴聲音清晰宏亮,如有故障及時處理。
6、檢查消弧罩是否完好,有無松脫現(xiàn)象,并要求觸頭相互錯位不大于2mm。
7、檢查電池極板有無短路和燒損斷裂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
安全要求
1、所有參加檢修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此措施。
2、參加檢修人員不得酒后作業(yè)。
3、所需工具及檢修更換的物品要及時下到作業(yè)地點,并擺放整齊,嚴禁亂丟亂放。
4、作業(yè)前必須切斷電瓶車電池電源,保證好人身安全,否則不準作業(yè)。
5、拆卸大的零部件時,要有專人指揮,協(xié)調統(tǒng)一,保證安全,防止破壞設備和砸傷人員。
6、檢修過程中要認真、仔細,嚴禁將工具忘在腔體內,嚴禁出現(xiàn)失爆現(xiàn)象。
7、作業(yè)現(xiàn)場要有專人負責,否則不準作業(yè)。
8、檢修結束后應對電瓶車再檢查一邊,確保安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9、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規(guī)程》和領導審批意見執(zhí)行。
第6篇 副井下電瓶車的安全措施
一 準備工作:
1、提前把電瓶車充滿電,并對各運轉部分檢修,確保電瓶車正常運轉;然后開到上井口大罐進車側;
2、提前準備好8個木楔和8#鐵絲20m作固定電瓶車用;
3、下井口小罐進車側準備好四車重車作配重用;
4、在上井口將大罐下層罐阻車器拆除;
5、井下電瓶車司機提前到達下井口出車側;
6、下井口出車側保持暢通,保證電瓶車到達下井口后,馬上可以開走。
二、施工步驟:
1、在下井口將小罐上、下層分別裝兩輛重車;
2、將大罐提至二層到位位置;
3、將電瓶車推進大罐下層中間位置;
4、用木楔及鐵絲將電瓶車固定;
5、信號工發(fā)信號,并聯(lián)系車房用下大件方式開車;
6、大罐落到下井口后,將木楔及鐵絲拆除,推出電瓶車;
7、由井下電瓶車司機將電瓶車開走;
8、將小罐重車推出并恢復大罐阻車器。
三、注意事項
1、施工前對所用到的工器具及材料認真檢查;
2、施工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保險帶等勞動保護用品;
3、、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此次施工程序、環(huán)境和危險因素
4、所有的施工人員不得酒后參加施工和帶情緒上崗施工;
5、施工人員所用的工具、零部件,必須裝入工具包中隨身攜帶,對使用的工具用小繩系牢于手上,嚴禁拋扔、嚴禁井上、下同時施工;
6、施工人員要注意安全,嚴格做到三不傷害原則;
7、施工過程中要聽從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
8、絞車司機要根據井口信號及要求精心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堅決杜絕誤操作現(xiàn)象。
9、所參與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此措施,并持證上崗。
10、其他末盡事宜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審批意見執(zhí)行。
第7篇 電瓶車維修 安全措施
一)、技術要求
1、檢查蓄電池是否漏電解液,注液孔蓋是否齊全完整,封蓋是否緊密,排氣是否良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蓄電池橡膠套、絕緣隔板是否完好,有無燒焦、老化和破損現(xiàn)象,如有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3、要保證連接線(片)截面符合要求,不能脫焊,無斷裂,螺栓齊全、緊固。
4、檢查電瓶車蓋、箱體有無嚴重變形及破損,覆蓋是否良好,絕緣襯木是否齊全完整;箱內有無積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5、檢查照明燈是否明亮完好,防護裝臵是否齊全,并與控制器有閉鎖裝臵,警鈴聲音清晰宏亮,如有故障及時處理。
6、檢查消弧罩是否完好,有無松脫現(xiàn)象,并要求觸頭相互錯位不大于2mm。
7、檢查電池極板有無短路和燒損斷裂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更換。
二)、安全要求
1、所有參加檢修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此措施。
2、參加檢修人員不得酒后作業(yè)。
3、所需工具及檢修更換的物品要及時下到作業(yè)地點,并擺放整齊,嚴禁亂丟亂放。
4、作業(yè)前必須切斷電瓶車電池電源,保證好人身安全,否則不準作業(yè)。
5、拆卸大的零部件時,要有專人指揮,協(xié)調統(tǒng)一,保證安全,防止破壞設備和砸傷人員。
6、檢修過程中要認真、仔細,嚴禁將工具忘在腔體內,嚴禁出現(xiàn)失爆現(xiàn)象。
7、作業(yè)現(xiàn)場要有專人負責,否則不準作業(yè)。8、檢修結束后應對電瓶車再檢查一邊,確保安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9、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規(guī)程》和領導審批意見執(zhí)行。
三、 施工負責人確定:
組長:陳彥
成員:機修人員
第8篇 地面電瓶機車運輸管理安全措施
1、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非本職專業(y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機車。
2、電機車司機和信號把鉤工要認真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正確操作、維護電機車,保證電機車完好。
3、司機必須熟悉電機車的結構、技術特征、操作原理及運輸線路和信號情況。
4、必須按規(guī)定車數(shù)掛車,不得超載多拉。
5、司機、信號把鉤工不得擅離工作崗位。運行中要精神集中,不得任意交給他人開車。
6、除司機外,任何人不得乘坐電機車。
7、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
8、電機車運行時,速記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柄取下,扳緊車閘。
9、在運行到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qū)段時,應及時發(fā)出警報。必要時應停車并由信號把鉤工進行巡視,確認無異常信號把鉤工發(fā)出信號后,方可通過。
10、正常運行時,電機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大型設備時,運行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過道岔、道口、過窄地段時,運行速度不得超過1.5/米秒。
11、開車前必須對電機車進行全面檢查,當電機車的閘、警笛(鈴)、撒沙裝置不正?;蚴プ饔脮r不得使用電機車。
12、電機車的連接不正常、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或車輛上搭乘有人員時,不得開車。
13、運行中控制器手把應在“正常運行位置”上停放。停車時、應將手把停放在零位。
14、正常運行時電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調車或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電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跟車人員指揮。
15、行使中,司機必須經常了望,按信號指令行車。
16、跟車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口笛用做同電機車司機的信號聯(lián)絡。發(fā)送信號要清晰準確,嚴禁用手勢或口頭喊話代替信號。
17跟車人員在行車前必須對車輛的連接插銷、鏈環(huán)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方可發(fā)出信號行車。
18、跟車人員必須在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摘掛鉤時,跟車人員必須通知司機將控制手柄打到零位后,取下手柄。并由司機對電機車控制器進行看護,防止無關人員操作電機車。
19、充電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充電作業(yè)時,充電人員必須穿著規(guī)定的勞保用品。
20、充電前應檢查充電機及其上的儀表,確認指示正確再行送電。
21、每次充電前必須對電源裝置(電瓶)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充電時,打開電瓶上的全部旋塞,清除電瓶上的工具、物件與贓物。充電機、電源裝置的正、負極不得接反。
22、充電過程中,每小時必須檢查一次電瓶電壓、電流、液面和溫度。并隨時緊固連接線及螺帽。
第9篇 電瓶車運輸安全措施
我隊施工的東部13-1南運輸大巷,因運輸距離長,使用對拉絞車存在安全隱患,且工人推車的勞動強度大、效率低。經礦領導同意,在該巷道使用一部5噸的電瓶車運輸矸石、材料等。為了電瓶車的安全使用,特編制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 電瓶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 電瓶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3、 每班開車前必須對電瓶車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沙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蚍辣糠质シ辣阅軙r,都不得使用該電車。
4、 電瓶車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在電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取下手把,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5、 嚴禁使用“逆電流(打倒車)”的方法制動電機車。
6、 押車工必須配備能正常發(fā)出聲音的哨子,信號要清晰準確。司機未聽清信號或信號含意不明時,不得開車。押車工只準站在列車尾部押車,嚴禁站在任何兩輛礦車之間。
7、 電車在接近巷道交岔口、彎道、岔道、坡度較大或噪音較大處,以及前面有行人或視線有障礙時,必須減速并發(fā)出信號。
8、 正常情況下,電車必須在列車的前端牽引行駛,嚴禁頂車行駛。
9、 車場調車確需頂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頂車行駛必須在押車工指揮下進行。
(2)頂車前,押車工要事先看好路線,做好安全監(jiān)護工作。
(3)頂車區(qū)域內嚴禁有人逗留或行走。
(4)嚴禁異軌頂車及車輛間不掛鏈、不插銷頂車。
10、 車輛掉道時,嚴禁用電車強行復軌。
11、 摘掛鉤操作要在電車停穩(wěn)后才能進行。嚴禁站在兩車之間進行摘掛鉤,嚴禁摘跑鉤。
12、 電車必須定期檢修,保持完好,不得帶病運行。必須有備用電瓶,電瓶充電要放在專用充電臺上進行,并有專人負責,嚴禁電瓶車直接充電。
13、 開車前,信號工必須認真檢查掛車數(shù)輛是否符合規(guī)定,裝載是否穩(wěn)妥,綁扎是否牢固,保險繩是否掛得符合要求。確認一切安全后,方可發(fā)送開車信號。
14、 信號工收到不明信號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發(fā)出開車信號后,發(fā)現(xiàn)礦車的運行方向與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車。
15、 電瓶車內必須放有一定量的沙子。
16、 運送超寬、超高、超長等大型設備或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第10篇 電瓶車運輸 安全措施
我隊施工的東部13-1南運輸大巷,因運輸距離長,使用對拉絞車存在安全隱患,且工人推車的勞動強度大、效率低。經礦領導同意,在該巷道使用一部5噸的電瓶車運輸矸石、材料等。為了電瓶車的安全使用,特編制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1、 電瓶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2、 電瓶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3、 每班開車前必須對電瓶車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沙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電車。
4、 電瓶車司機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在電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取下手把,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5、 嚴禁使用“逆電流(打倒車)”的方法制動電機車。
6、 押車工必須配備能正常發(fā)出聲音的哨子,信號要清晰準確。司機未聽清信號或信號含意不明時,不得開車。押車工只準站在列車尾部押車,嚴禁站在任何兩輛礦車之間。
7、 電車在接近巷道交岔口、彎道、岔道、坡度較大或噪音較大處,以及前面有行人或視線有障礙時,必須減速并發(fā)出信號。
8、 正常情況下,電車必須在列車的前端牽引行駛,嚴禁頂車行駛。
9、 車場調車確需頂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頂車行駛必須在押車工指揮下進行。
(2)頂車前,押車工要事先看好路線,做好安全監(jiān)護工作。
(3)頂車區(qū)域內嚴禁有人逗留或行走。
(4)嚴禁異軌頂車及車輛間不掛鏈、不插銷頂車。
10、 車輛掉道時,嚴禁用電車強行復軌。
11、 摘掛鉤操作要在電車停穩(wěn)后才能進行。嚴禁站在兩車之間進行摘掛鉤,嚴禁摘跑鉤。
12、 電車必須定期檢修,保持完好,不得帶病運行。必須有備用電瓶,電瓶充電要放在專用充電臺上進行,并有專人負責,嚴禁電瓶車直接充電。
13、 開車前,信號工必須認真檢查掛車數(shù)輛是否符合規(guī)定,裝載是否穩(wěn)妥,綁扎是否牢固,保險繩是否掛得符合要求。確認一切安全后,方可發(fā)送開車信號。
14、 信號工收到不明信號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發(fā)出開車信號后,發(fā)現(xiàn)礦車的運行方向與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車。
15、 電瓶車內必須放有一定量的沙子。
16、 運送超寬、超高、超長等大型設備或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