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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技術交底
1、一般規(guī)定
(1)每一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nèi),除應裝設過載、短路、漏電保護電器外,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
(2)搭式起重機、外用電梯、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臺及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物料提升機,除應連接pe線外,還應做重復接地。設備的金屬結構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接。
(3)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其截面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c選配。
電纜芯線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4)施工現(xiàn)場中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2)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3)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5)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pe線。
2、起重機械
(1)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
(2)外用電梯梯籠內(nèi)、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
(3)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電纜不得拖地行走。
(4)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5)在強電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接地裝置。
(6)塔式起重機應按要求做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接地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軌道兩端各設一組接地裝置。
2)較長軌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組接地裝置。
3)軌道的接頭處作電氣連接,兩條軌道端部做環(huán)形電氣連接。
(7)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機,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紅色信號燈。
(8)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中的要求。
(9)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在每日工作前必須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措施。
3、樁工機械
(1)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長度不應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
(2)潛水式鉆孔機電機的密封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208中的ip68級的規(guī)定。
4、夯土機械
(1)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絕緣。
(2)夯土機械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
(3)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4)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過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50m。電纜嚴禁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5)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5、焊接機械
(1)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2)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3)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
(4)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發(fā)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chǎn)生的異常電火花。
配電箱及開關箱安全技術交底
(5)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xiàn)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手持式電動工具
(1)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jiān)護。
(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絕緣電阻不應小于下表規(guī)定的數(shù)值。
手持式電動工具絕緣電阻限值
測量部位 | 絕緣電阻/mω | ||
ⅰ類 | ⅱ類 | ⅲ類 | |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 2 | 7 | 1 |
(3)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4)使用手持式電工工具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6)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ⅰ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7、其他電動建筑機械
(1)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2)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震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由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固定牢固,距離高度不得小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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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一般規(guī)定
1、 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應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持證上崗。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2、 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或操作室內(nèi)。
3、 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yǎng)規(guī)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yǎng)工作,經(jīng)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tài)。
4、 實行多班作業(yè)的機械,應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jīng)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應束緊不得外露,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
6、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yè)應設置充足的照明。
7、 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則。
8、 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運轉中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違反本規(guī)程的作業(yè)命令,操作人員應先說明理由后可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而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新機、經(jīng)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jgj 34)進行測試和試運轉,并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a的規(guī)定。
13、機械在寒冷季節(jié)使用,應符合本規(guī)程附錄b的規(guī)定。
14、機械集中停放的場所,應有專人看管,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內(nèi)燃機械應配備滅火器;機房、操作室及機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5、變配電所、乙炔站、氧氣站、空氣壓縮機房、發(fā)電機房、鍋爐房等易于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在危險區(qū)域界限處,設置圍柵和警告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jīng)批準不得入內(nèi)。挖掘機、起重機、打樁機等重要作業(yè)區(qū)域,應設立警告標志及采取現(xiàn)場安全措施。
16、在機械產(chǎn)生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保護設備和三廢處理裝置;在隧道、沉井基礎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規(guī)定的限度內(nèi)。
17、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chǎn)發(fā)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18、 停用一個月以上或封存的機械,應認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養(yǎng)工作,并應采取預防風沙、雨淋、水泡、銹蝕等措施。
19、機械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種類和牌號,并應按時、按季、按質更換。
20、當機械發(fā)生重大事故時,企業(yè)各級領導必須及時上報和組織搶救,保護現(xiàn)場,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質嚴肅處理。
21、汽車及自行輪胎式機械在進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時,必須遵守國務院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22、 對本規(guī)程尚未列入的新機型,機械管理部門必須根據(jù)生產(chǎn)廠說明書要求,制訂本企業(y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篇 建筑機械走合期使用:安全技術交底
1.新機和大修后的機械在初期使用時,應遵守走合期規(guī)定。
2.機械設備的走合期,除原制造廠有規(guī)定者外,內(nèi)燃機械宜為100h,電動機械宜為50h,汽車宜為1000km。
3.走合期間,應采用符合其內(nèi)燃機性能的優(yōu)質燃料和潤滑油料。
4.啟動內(nèi)燃機時,嚴禁猛加油門,應在500~600r/min下穩(wěn)定運轉數(shù)分鐘,使內(nèi)燃機內(nèi)部運動機件得到良好的潤滑,隨著溫度上升而逐漸增加轉速。在嚴寒季節(jié),應先對內(nèi)燃機進行預熱后方可啟動。
5.內(nèi)燃機運轉達到額定溫度后,應對汽缸螺絲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扭矩,用扭力扳手逐個進行緊固,走合期內(nèi)不得少于兩次。
6.走合期內(nèi),操作應平衡,嚴禁驟然增加轉速,并應減載使用;
1)起重機從額定起重量50%開始,逐步增加載荷,且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2)挖掘機在前30h內(nèi),應先挖掘松的土壤,每次裝料應為斗容量的1/2,以后70h內(nèi)裝料可逐步增加,且不得超過斗容量的3/4。
3)推土機、鏟運機和裝載機,應控制刀片鏟土和鏟斗裝料深度,減少推土、鏟土量和鏟斗裝載量,從50%開始逐漸增加,不得超過額定載荷的80%。
4)汽車載重量應按規(guī)定標準減載20%~25%,并應避免在不良的道路上行駛和拖帶掛車,最高車速不宜超過40km/h。
5)其他內(nèi)燃機械和電動機械在走合期內(nèi),在無具體規(guī)定時,應減速30%和減載荷20%~30%。
7.在走合期內(nèi),應觀察機械和部機構的運轉情況,并應檢查各軸承、齒輪箱、傳動機構、液壓裝置以及各連接部分的溫度,發(fā)現(xiàn)運轉不正常、過熱、異響等現(xiàn)象,應及時檢查原因并排除。
8.執(zhí)行走合期的機械,應在機械明顯處懸掛“走合期”的標志,應使有關人員按走合期使用規(guī)定操作,待走合期滿后再取下。
9.走合期滿后,應更換內(nèi)燃機曲軸箱機油,并清洗潤滑系統(tǒng),更換機油濾清器芯,同時應檢查各齒輪箱潤滑油清潔情況,不潔時亦應更換。
10.走合期滿,應由機械管理人員和駕駛員、修理工配合進行一次檢查以及調整、緊固工作。內(nèi)燃機裝有限速裝置者,應在走合期后拆除。
11.機械管理人員應對走合期負責。在走合期前,應把走合期各項要求和注意事項向操作人員交底;走合期中,應隨時檢查機械使用運轉情況,詳細填寫機械走合期記錄;走合期滿后,應由機械技術負責人審查簽章,將走合期記錄歸入技術檔案。
第4篇 建筑機械拆裝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單
根據(jù)生產(chǎn)計劃,定于年月日,將
工地的型號電梯(高度)必須于日內(nèi)拆除,并轉入工地,為了保證拆裝任務的順利完成,要求全體施工人員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安全要求:
1、全體施工人員都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戰(zhàn)略思想,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事事、時時、處處地重視安全工作。珍惜生命切實加強自我保護和他人保護,以避免作業(yè)中事故的發(fā)生。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帶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登高作業(yè)不允許穿帶釘易滑的鞋,不允許從高空向下拋物件。
3、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要明確責任,各負其責,施工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行為應停止作業(yè),排除隱患,預防不安全事故發(fā)生。
4、如因人為或其他原因造成事故應查清原因,追究責任,按《勞動法》和《安全管理條例》處理。
二、質量要求:
1、拆裝機械前,必須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如:組焊的安裝情況,電機的性能是否完好)
2、各部件的程接件是否到位,數(shù)量配齊。
3、工地的電源是否聯(lián)接,有無保護裝置。
4、工地的通訊條件是否良好,無通訊設備的要配合旗語指揮。
三、其它未盡事項,請參考說明書和安裝設備。
陜西澤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年月日
sc系列施工升降機指導安裝調試驗收單
供方:需方:
型號、合同號:交接日期:
出廠日期編號:交接地點:
序號 | 檢查項目及內(nèi)容 | 要求 | 實檢 | |
1 | 外 觀 檢 查 | 1、焊縫質量 2、緊固件 3、油漆 4、導軌架的垂直度 5、油液溫升 | 表面平整,無明顯缺陷 螺栓不低于螺母 無明顯脫皮,無明顯皺紋 ≤1/1500(各個方向) 不超過45℃ | |
2 | 電 氣 設 備 | 1、電機及電氣元件的對地絕緣 2、電氣線路的對地絕緣 3、電氣系統(tǒng)檢驗 | 電阻不小于0.5mω 電阻不小于1 mω 完整、無損缺件 | |
3 | 安 全 保 護 | 1、籠門連鎖裝置 2、斷繩保護裝置 3、上、下限位裝置 4、急停開關 5、各緩沖器 | 緊固可靠 靈敏可靠 靈敏準確可靠 靈敏可靠 齊全靈敏可靠 | |
4 | 空 載 試 驗 | 1、操作系統(tǒng) 2、空載運行 3、輕載運行 | 動作準確、可靠 平穩(wěn)、無明顯沖擊現(xiàn)象 裝載25%、50%、75%運行無異常 | |
5 | 額 定 載 荷 100% | 1、運行情況 2、安全保護裝置 3、制動裝置 | 無明顯振動,無異常漏油現(xiàn)象 動作準確、可靠 靈活、可靠 |
序號 | 檢查項目及內(nèi)容 | 要求 | 實檢 | ||
6 | 超 載 試 驗 | 1、運行情況(工作循環(huán)不少3次) 2、整機結構 3、安全裝置(制動10分鐘) | 正常無異常 無永久變形、裂紋 無下滑現(xiàn)象 | ||
7 | 墜 落 試 驗 | 墜落試驗(壹次) | 距離0.5~1.2m,無損壞及永久變形,可靠。 | ||
結 論 | |||||
供方蓋章: 供方代表: 年月日 | 需方蓋章: 需方代表: 年月日 |
備注:試驗沒有做,要注明原因。結論必須由需方代表填寫并簽名蓋章,需方有事可與供方聯(lián)絡。
第5篇 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一般規(guī)定
(1)每一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nèi),除應裝設過載、短路、漏電保護電器外,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
(2)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電纜芯線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3)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臺及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物料提升機,除應連接pe線外,還應做重復接地。設備的金屬結構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接。
(4)施工現(xiàn)場中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2)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3)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5)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pe線。
2.起重機械
(1)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
(2)外用電梯梯籠內(nèi)、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
(3)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電纜不得拖地行走。
(4)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5)在強電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與機體間采取絕緣隔離措施,或在吊鉤吊裝地面物體時,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接地裝置。
(6)塔式起重機應按要求做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接地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較長軌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組接地裝置。
2)軌道的接頭處作電氣連接,兩條軌道端部做環(huán)形電氣連接。
3)軌道兩端各設一組接地裝置。
(7)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機,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紅色信號燈。
(8)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在每日工作前必須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措施。
(9)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91)中的要求。
3.樁工機械
(1)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長度不應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
(2)潛水式鉆孔機電機的密封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208—93)中的ip68級的規(guī)定。
4.夯土機械
(1)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絕緣。
(2)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夯土機械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
(4)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過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50m。電纜嚴禁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5)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5.焊接機械
(1)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2)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3)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發(fā)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chǎn)生的異常電火花。
(4)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
(5)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xiàn)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手持式電動工具
(1)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jiān)護。
(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絕緣電阻不應小于下表規(guī)定的數(shù)值。
(3)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工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4)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6)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工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7.其他電動建筑機械
(1)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2)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3)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4)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6篇 電動建筑機械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施工現(xiàn)場中一切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電動工具和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專業(yè)標準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并且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2)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3)保護零線的電氣連接應做保護接零,對產(chǎn)生振動的設備其保護零線的連接點不少于兩處;
4)在做好保護零的同時,還要根據(jù)電動機械的種類和使用場所條件等要求裝設漏電保護器。
2.塔式起重機、室外電梯、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臺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井字架等,除應做好保護接零外,還必須按規(guī)定做重復接地。設備在金屬結構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接。
3.手持電動工具中的ⅱ類工具和ⅲ類工具可不做保護接零。
4.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國標gbll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復接地線。
5.每一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nèi),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裝置外,開關箱內(nèi)的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第7篇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技術
1、施工現(xiàn)場中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應符合相應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②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③接地符合規(guī)范第5.1.1條和5.1.2條要求,運行時產(chǎn)生振動的設備的金屬基座、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少于2處。
④漏電保護符合規(guī)范第8.2.5條、第8.2.8-8.2.10條及8.2.12條和8.2.13條要求。
⑤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2、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工具可不連接pe線。
3、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國標《額定電壓450/750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一部分(一般要求)和第四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其截面可按規(guī)范附錄c選配。
4、電纜芯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pe線應采用綠/黃雙色絕緣導線。
5、每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nèi),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裝置外,還必須裝設隔離開關或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以及按照本規(guī)范第8.2.6條要求裝設控制裝置。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
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
6、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7、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8、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ⅰ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
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50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機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9、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金屬外殼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符合規(guī)范第9.6.1條要求;其開關箱和控制箱應設置在作業(yè)場所外面。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10、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在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jiān)護。
1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絕緣電阻不應小于下表的數(shù)值。(絕緣電阻用500v兆歐表測量)
手持式電動工具絕緣電阻阻值
測量部位 | 絕緣電阻(mω) | ||
ⅰ | ⅰ | ⅲ | |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 2 | 7 | 1 |
12、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線長度應不大于50米。嚴禁電纜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13、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米;前后工作時,不得小于10米。
14、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15、夯土機械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16、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xiàn)場不準有易燃易爆物品。
17、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米,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發(fā)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chǎn)生的異常電火花。
18、電焊機械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規(guī)范第8.2.10條的要求,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19、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米,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20、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
21、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22、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第8篇 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技術交底
1、一般規(guī)定
(1)每一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nèi),除應裝設過載、短路、漏電保護電器外,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
(2)搭式起重機、外用電梯、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臺及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物料提升機,除應連接pe線外,還應做重復接地。設備的金屬結構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接。
(3)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其截面可按本規(guī)范附錄c選配。
電纜芯線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4)施工現(xiàn)場中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2)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3)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5)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pe線。
2、起重機械
(1)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
(2)外用電梯梯籠內(nèi)、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
(3)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電纜不得拖地行走。
(4)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5)在強電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接地裝置。
(6)塔式起重機應按要求做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接地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軌道兩端各設一組接地裝置。
2)較長軌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組接地裝置。
3)軌道的接頭處作電氣連接,兩條軌道端部做環(huán)形電氣連接。
(7)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機,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紅色信號燈。
(8)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中的要求。
(9)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在每日工作前必須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措施。
3、樁工機械
(1)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長度不應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
(2)潛水式鉆孔機電機的密封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208中的ip68級的規(guī)定。
4、夯土機械
(1)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絕緣。
(2)夯土機械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
(3)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4)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過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50m。電纜嚴禁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5)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5、焊接機械
(1)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2)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3)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
(4)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發(fā)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chǎn)生的異常電火花。
配電箱及開關箱安全技術交底
(5)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xiàn)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手持式電動工具
(1)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jiān)護。
(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絕緣電阻不應小于下表規(guī)定的數(shù)值。
手持式電動工具絕緣電阻限值
測量部位
絕緣電阻/mω
ⅰ類
ⅱ類
ⅲ類
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2
7
1
(3)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4)使用手持式電工工具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6)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ⅰ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7、其他電動建筑機械
(1)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2)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震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由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固定牢固,距離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9篇 其他電工建筑機械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一、配電箱及開關箱設置安全技術交底
1-1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1-2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配電系統(tǒng)宜使三相負荷平衡。220v或380v單相用電設備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線系統(tǒng),當單相照明線路電流大于30a時。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線供電。
1-3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物體撞擊、強烈振動、熱源烘烤場所。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理。
1-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二、手持式電動工具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1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1類或2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小于兩處,除塑料外殼2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2-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2-3手持電工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
三、其他電工建筑機械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3-1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摸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水泵等設備的漏電保護應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第8.2.10條要求。
3-2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摸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線,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3-3對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交底部門:交底人:接底人:交底日期:
第10篇 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
(1)一般規(guī)定: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應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持證上崗。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2)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注意機械工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或操作室內(nèi)。
3)操作人員應遵守機械有關保養(yǎng)規(guī)定,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養(yǎng)工作,經(jīng)常保持機械的完好狀態(tài)。
4)實行多班作業(yè)的機械,應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員經(jīng)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工作。
5)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fā)應束緊不得外露,高空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
6)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yè)提供道路、水電、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備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yè)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yè)應設置充足的照明。
7)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xiàn)場安全規(guī)則。
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yè)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
9)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10)機械不得帶病運轉,轉運中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先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凡違反本規(guī)程的作業(yè)命令,操作人員應先說明理由后方可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作業(yè)而造成事故者,應追究刑事責任。
12)變配電所易于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在危險區(qū)域界限處,設置圍柵和警告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jīng)批準不得入內(nèi)。
13)使用機械與安全生產(chǎn)發(fā)生矛盾時,必須首先服從安全要求。
14)機械使用的潤滑油,應符合出廠使用說明書所規(guī)定的種類和牌號,并應時、按季、按質更換。
15)當機械發(fā)生重大事故時,企業(yè)各級領導必須及時上報和組織搶救,保護現(xiàn)場,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落實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質嚴肅處理。
16)從事電、氣焊作業(yè)的電、氣焊工人必須戴電、氣焊手套、穿絕緣鞋和使用護目鏡及防護面罩。從事有塵、有毒、噪聲等有害作業(yè)的勞動者,需要配置防塵、防毒口罩和防噪音耳塞等防護用品。
17)操作旋轉機械設備的人員、應穿“三緊”(袖口緊、下擺緊、褲腿緊)工作服、不準戴手套、圍巾、女工的發(fā)辮要盤在工作帽內(nèi),不準露出帽外。
(2)動力與電氣裝置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保護接地: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系統(tǒng)中的電氣設備應采用保護接地。接地網(wǎng)接地電阻不宜大于4ω。
②?保護接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ǒng)中的電氣設備應采用保護接零。
2)在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中,不得將一部分電氣設備保護接地,而將另一部分電氣設備作保護接零。
3)在保護接零的零線上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4)嚴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線,不得借用機械本身金屬結構作工作零線。
5)電氣設備的每個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點必須用單獨的接地(零)線與地干線(或保護零線)相連接。嚴禁在一個接地(零)線中串接幾個接地(零)點。
6)電氣設備的額定工作電壓必須與電源電壓等級相符合。
7)電氣裝置遇跳閘時,不得強行合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閘。
8)嚴禁帶電作業(yè)或采用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進行電氣檢修。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掛、取應有專人負責。
9)各種配電箱、開關箱內(nèi)應配備安全鎖,箱內(nèi)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保持清潔。非本崗位作業(yè)人員不得擅自開箱合閘,每班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10)發(fā)生人身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方可對觸電者作緊急救護,嚴禁在未切斷之前與觸電者相接觸。
11)電氣設備或線路發(fā)生火警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使身體接觸導線和電氣設備。也不得用水或泡沫滅火機進行滅火。
(3)電動機
1)長期停用或可能受潮的電動機,使用前應測量絕緣電阻,其值不得小于0.5mω。
2)電動機應裝設過載和短路保護裝置。并應根據(jù)設備需要裝設斷相和失壓保護裝置。每臺電動機應有單獨的操作開關。
(4)10kv以下配電裝置:
1)低壓電氣設備和器材的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ω。
2)在施工現(xiàn)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施工現(xiàn)場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
3)施工現(xiàn)場低壓供電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以及沿線每1km處的保護零線應作重復接地,重復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
4)施工現(xiàn)場低壓電力線路網(wǎng)必須采用兩級漏電保護系統(tǒng),即第一的總電源(總配電箱)保護和第二級的分電源(分配電箱或開關箱)保護,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并應具有分級分段保護士的功能。
5)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gb6929)要求,并應按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安裝、使用和定期檢查,確保動作靈敏,運行可靠、保護有效。
6)配電箱或開關箱內(nèi)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chǎn)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7)施工現(xiàn)場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電動工具的載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通用橡套軟電纜》(gb1169)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可用作保護零線或重復接地線。各種熔斷器的額定電流必須按規(guī)定選用。嚴禁在現(xiàn)場利用鐵絲、鉛絲等非專用熔絲替代。
8)施工現(xiàn)場的各種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有防雨設施,并應裝設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底部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3~1.5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底部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在0.6~1.5m。
9)每臺電動建筑機械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開關箱應設在機械設備附近。
10)各種電源導線嚴禁直接綁扎在金屬架上。
11)配電箱電力容量在15kwn以上的電源開關嚴禁采用瓷底膠木刀開關。4.5kw以上電動機不得用刀型開關直接啟動。各種刀型開關應采用靜觸頭接電源,動觸頭接載荷,嚴禁倒接線。
12)照明采用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一般場所為220v;
②?人防工程、有高溫、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場所不大于36v。
③?在潮濕和易觸電及帶電體場所不在大于24v。
④?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或金屬容器內(nèi)不大于12kv。
13)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5)手持電動工具:
1)使用刃具的機具,應保持刃磨鋒利,完好無損,安裝正確。牢固可靠。
2)使用砂輪的機具、應檢查砂輪與接盤間的軟墊并安裝穩(wěn)固,螺帽不得過緊,凡受潮、變形、裂紋、破碎、磕邊缺口或接過油、堿類的砂輪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將受潮的砂輪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濕地區(qū)或在金屬構架、壓力容器、管道等導電良好的場所作業(yè)時,必須使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動工具。
4)非金屬殼體的電動、電器、存放和使用時不應受壓、受潮、并不得接觸汽油等溶劑。
5)作業(yè)前的檢查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外殼、手柄不出現(xiàn)裂縫、磨損;
②?電纜軟線及插頭等完好無損,開關動作正常,保護接零連接正確牢固可靠。
③?各部防護罩齊全牢固,電氣保護裝置可靠。
6)機具起動后,應空載運轉,應檢查并確認機具聯(lián)動靈活無阻,作業(yè)時,加力應平穩(wěn),不得用力過猛。
7)嚴禁超載使用,作業(yè)中應注意音響及溫升,發(fā)現(xiàn)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在作業(yè)時間過長,機具溫升超過60℃時,應停機,自然冷卻后再行作業(yè)。
8)作業(yè)中,不得用手觸摸刃具和砂輪,發(fā)現(xiàn)其有磨鈍、破損情況時,應立即停機修復或更換,然后再繼續(xù)進行作業(yè)。
9)機具運轉時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沖擊電鉆或電錘時,應符合以下列要求:
①?作業(yè)時應掌握電鉆或電錘手柄,打孔時先將鉆頭抵在工作表面,然后開動,用力適度,避免晃動;轉速若急劇下降,應減少用力,防止電機過載,嚴禁用木杠加壓;
②?鉆孔時,應注意避開混凝土中的鋼筋。
③?電鉆和電錘為40%斷續(xù)工作制,不得長時間連續(xù)使用。
④?作業(yè)孔徑在25mm以上時,應有穩(wěn)固的作業(yè)的平臺,周圍應設有欄桿。
11)使用瓷片切割機時應符合以要求:
①?作業(yè)時應防止雜物、泥塵混入電機內(nèi),并應隨時觀察機殼溫度,當機殼溫度過高及產(chǎn)生炭刷火花時,應立即停機檢查處理。
②?切割過程中用力應均勻適當,推進刀片時不得用力過猛,當發(fā)生刀片卡死時,應立即停機,慢慢退出刀片,應在重新對正后方可再切割。
13)使用角向磨光機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砂輪應選增強纖維樹脂型,其安全線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電纜與插頭應具有加強絕緣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換;
②?磨削作業(yè)時,應使砂輪與工作面保持15°~30°的傾斜,并不得橫向擺動。
14)使用電剪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作業(yè)前先根據(jù)鋼板厚度調節(jié)刀頭間隙量;
②?作業(yè)時不得用力過猛,當遇刀軸往復次數(shù)急劇下降時,應立即減少推力。
15)使用射釘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嚴禁用手掌推壓釘管和將槍口對準人。
②?擊發(fā)時,應將射釘槍垂直壓緊在工作面上,當兩次扣動扳機,子彈均不擊發(fā)時,應保持原射擊位置數(shù)秒后,再退出射釘彈;
③?在更換零件或斷開射釘槍之前,射槍內(nèi)均勻不得裝有射釘彈。
16)使用拉鉚槍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被鉚接物體上的鉚釘孔應與鉚釘滑配合,并不得過盈量太大。
②?鉚接時,當鉚釘槍軸未拉斷,可重復扣動扳機,直到斷為止,不得強行扭斷或撬斷。
③?當作業(yè)時,接鉚頭子或并帽若有松動,應立即擰緊。
(6)塔吊
1)塔吊的安裝和拆除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且裝拆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塔吊必須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裝置:
①起重量限制器
②力矩限制器
③高度限制器
④行程限制器
⑤幅度限制器
⑥吊鉤保險裝置
⑦卷筒保險裝置
3)起重機拆除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guī)定,編制拆裝作業(yè)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jīng)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yè)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交底。
4)拆裝作業(yè)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路基和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②?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yè)之前;
③?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tǒng)的液壓缸和油管、項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④?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⑤?檢查拆裝作業(yè)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yè)的需要;
⑥?拆裝現(xiàn)場電源電壓、運輸?shù)缆?、作業(yè)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yè)條件;
⑦?安全監(jiān)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5)起重機的拆裝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yè)。
6)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yè)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yè)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fā)現(xiàn)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yè),待聯(lián)系清楚后再進行。
7)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jù)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8)采用高強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9)在拆裝作業(yè)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xù)作業(yè)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wěn)定狀態(tài)并固定牢靠,經(jīng)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yè)。
10)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稈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1)在拆除因損壞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政黨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wěn)、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jīng)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jīng)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13)起重機塔身升降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升降作業(yè)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tǒng),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縱室內(nèi)應只準確性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②?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yè)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③?風力在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yè)。在作業(yè)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④?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⑤?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截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并應按規(guī)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機構制地動住,當回轉臺與塔身標準節(jié)之間的最后一處連接螺栓(銷子)拆卸困難時,應將其對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轉起重臂動作來松動螺栓(銷子);
⑥?升降時,頂升撐腳(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xù)下一動作;
⑦?升降完畢后,各連接螺栓應按規(guī)定扭力緊固,液壓操縱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14)起重機的附著錨固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②?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jīng)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1000;
③?在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不得超過100;
④?附著框架宜設置在塔身標準節(jié)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應加固;
⑤?塔身頂升接高到規(guī)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筑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錨固裝置的自由高度,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
⑥?起重機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經(jīng)常檢查錨固裝置,發(fā)現(xiàn)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xù)作業(yè)。
⑦?拆卸起重機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錨固裝置。
⑧?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和拆卸錨固裝置。
⑨?錨固裝置的安拆、檢查和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好安全帶和戴好安全帽,并遵守高處作業(yè)有關安全操作的規(guī)定。
15)應保持起重機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fā)現(xiàn)失靈的安全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16)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塔機同時作業(yè)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裝物)距離不得小于2m。
17)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②?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③?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④?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⑤?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guī)定;
⑥?供電電纜無破損。
18)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19)作業(yè)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聲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20)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輻度下規(guī)定的起重量。
21)應根據(jù)起吊重物和現(xiàn)場情況,選擇適當?shù)墓ぷ魉俣?,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方向,突然變速成制動。
22)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23)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2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25)作業(yè)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立即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26)作業(yè)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
27)作業(yè)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作室時,必須切斷電源。
28)作業(yè)業(yè)完畢后,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tài),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29)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拔到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30)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檢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31)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
(7)施工升降機:
1)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證書的專業(yè)隊負責,并必須由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
2)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應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并應有排水設施。
3)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wěn)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4)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jīng)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偏差為其高度的5/1000。
5)導軌架頂端自由高度,導軌架與附臂距離,導軌架兩附臂連接點間距離和最低附臂點高度均不得起過出廠規(guī)定。
6)升降機的專用開關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升降機直接啟動要求,箱內(nèi)必須設短路,過載、相序、斷相及零位保護等保護裝置,升降機所有電氣裝置均應執(zhí)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第3.1和第3.4節(jié)的規(guī)定。
7)升降機梯籠周圍2.5m范圍內(nèi)應設置穩(wěn)固的防護欄桿,各樓層平臺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應設防護欄桿和防護門。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
8)升降機安裝后,應經(jīng)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和附臂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jīng)試驗合格鑒證后,方可投入運行。
9)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除調整時或每用滿一年后,均應由生產(chǎn)廠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簽定。
10)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jīng)過大修后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jīng)過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guī)定進行,當實驗中梯籠墜落超過1.2米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并應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1.2米制動距離。試驗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fā)生一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11)作業(yè)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現(xiàn)象;
②?齒條與齒輪、導向輪與導軌均接合正常;
③?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無異常磨損;
④?運行范圍內(nèi)無障礙。
12)梯籠內(nèi)乘人或載物時,應使載荷均勻分布,不得偏重,嚴禁超載。
13)當升降機運行中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機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將梯籠降到底層,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電氣失控時,應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開急停按鈕。
14)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其以上大風以及導軌架、電纜等凍結時,必須停止運轉,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升降機各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15)升降機運行到最上層或最下層時,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16)當升降機在運行中由于斷電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時,可進行手動下降,將電動機尾端制動電磁鐵手動釋放拉手緩緩向外拉出,使梯籠緩慢地向下滑行。梯籠下滑時,不得超過額定運行速度,手動下降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操縱。
17)作業(yè)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拔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閉鎖梯籠門和圍護門。
(8)砂漿攪拌機
1)攪拌的混凝土骨料應嚴格篩選,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允許值,以防卡料。下次攪拌時加入攪拌筒的物料,不應超過規(guī)定的進料容量,以免動力過載。
2)攪拌葉片和攪拌筒底及側壁的間隙,就經(jīng)常檢查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當間隙超過標準時,會使筒壁和筒底粘結的殘料層過厚,增加清洗時的困難,降低攪拌效率,如攪拌葉片磨損,應及時調整、修補和更換。
3)混凝土攪拌機起動后,應使攪拌筒達到正常運轉后進行上料,上料后及時加水,添加新料必須先將攪拌機內(nèi)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進行。不得中途停機或在滿載荷時起動攪拌機。
4)在混凝土攪拌機使用中,切勿使砂石落入機器運轉部分中去,以免使運轉部件卡住損壞。
5)作業(yè)中,如發(fā)現(xiàn)故障不能繼續(xù)運轉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將攪拌筒內(nèi)的混凝土清除干凈,然后進行檢修。
6)作業(yè)后,應對攪拌機進口進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員如需要進入筒內(nèi)清洗時,必須切斷電源,設專人在外監(jiān)護,或卸去熔斷器并鎖好電閘箱,然后方可進入。
(9)砼泵設備
1)砂石、粒徑、水泥標號及配合比應按出廠說明書滿足泵機可泵性的要求。
2)泵送設備的停車制動和鎖緊制動應同時使用,輪胎應楔緊,水源供應應正常和水箱應儲滿清水,料斗內(nèi)應無雜物,各潤滑點應潤滑正常。
3)泵送設備的各部螺栓應緊固,管道接頭緊固密封,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
4)各部位操縱開關、調整手柄、手輪、控制桿、旋塞等均應在正確位置。液壓系統(tǒng)應正常無泄漏。
5)準備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關裝置。作業(yè)前,必須先用按規(guī)定配制的水泥砂漿潤滑管道。無關人員必須離開管道。
6)應隨時監(jiān)視各種儀表和指示燈,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及時調整或處理。如出現(xiàn)輸送管堵塞時,應進行逆向運轉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時應拆管排除堵塞。
7)泵送工作應連續(xù)作業(yè),必須暫停時每隔5—10min(冬季3—5min)泵送一次,若停止較長時間后泵送時,應逆向運轉一至二個行程,然后順向泵送,泵送時料斗內(nèi)應保持一定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應保持水箱內(nèi)儲滿清水,發(fā)現(xiàn)水質混濁并有砂粒時應及時檢查處理。
9)泵送系統(tǒng)受壓力時,不得開啟任何輸送管道和液壓管道。液壓系統(tǒng)安全閥不得任意調整。蓄能器只能充入氨氣。
10)作業(yè)后,必須將料斗內(nèi)和管道內(nèi)的混凝土全部輸出,然后對泵機、料斗、管道進行清洗。用壓縮空氣沖洗管道時,管道出口端前方10m以內(nèi)不得站人,并應用金屬網(wǎng)籃等收集沖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粒。
(10)混凝土振搗器
1)插入式振搗器電動機電源上,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熔斷器選配應符合要求,接地應安全可靠,電動機示接地線或接地不良者嚴禁開機使用。
2)操作人員應掌握一定安全用電知識。操作振搗器作業(yè)時,應穿戴好膠鞋和絕緣橡皮手套。
3)振搗器停止使用時,應立即關閉電動機;搬動振搗器時,應切斷電源,確保安全。不得用軟管和電纜拖拉、扯動電動機。
4)電纜線上不得有裸露之處,電纜線必須放置在干燥、明亮處,不允許在電纜線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許在車輛在其上面直接通過;更不允許用電纜線吊掛振搗器等物。
5)振搗器作業(yè)時,軟管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軟管不得有斷裂。
6)振搗器啟振時,必須由操作人員掌握,不得將啟振的振搗棒平放在鋼板或水泥板等堅硬物上,以免撞壞發(fā)生危險。
7)嚴禁用振搗棒撬撥鋼筋和模板,或將振動棒當大錘使用,操作時勿使振搗棒頭夾到鋼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損壞。
8)用強拉平板振搗器時,挾繩應干燥絕緣,移動或轉向時不得用腳踢電動機。振搗器與平板應保持緊固,電源線必須固定在平板上。電器開關應裝在手把上。
9)在一個構件上同時使用幾臺附著式振搗器工作時,所有振搗器的頻率必須相同。
10)作業(yè)后,必須做好清洗、保養(yǎng)工作。振搗器要放在干燥處。
(11)鋼筋機械
1)鋼筋切斷機
①使用前應查看刀片安裝是否正確。固定刀與活動刀間水平間隙以0.5—1mm為宜。
②必須確認空載試運轉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
③斷料時,必須將鋼筋握緊,應在活動刀向后退時,把鋼筋送入刀口,以防止鋼筋末端擺動彈出傷人。
④切短鋼筋時,必須用鉗子夾緊送料、鐵屑、鐵末等臟物不得用手抹除。
⑤嚴禁切斷規(guī)定范圍外的鋼材、燒紅的鋼筋以及超過也刀硬度的材料。
⑥使用電動液壓鋼筋切斷機時,要先松開放油閥,空載運轉幾分鐘,排掉缸內(nèi)空氣,然后擰緊,并用手扳動鋼筋給活動刀口以回程壓力,即可進行工作。
2)鋼筋彎曲機
①使用前,應對鋼筋彎曲機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空載試運轉。
②機身應有接地,電源不允許直接接地按鈕上,應另裝開關箱。
③不準地運轉更換中心軸、成型軸或擋鐵軸。嚴禁在運轉過程中加油或擦抹機床。
④鋼筋的放置要和擋鐵軸、工作盤旋轉方向配合,不要放反。
⑤不直的鋼筋,禁止在彎曲機上彎曲,以防發(fā)生事故。
⑥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本機規(guī)定的鋼筋直徑、根數(shù)及機械轉速。
⑦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yè)半徑內(nèi)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
3)鋼筋冷拉機
①冷拉場地在兩端地錨外側設置警戒區(qū),裝設防護欄及警戒區(qū),裝防護欄及警告標志。
②作業(yè)前,應檢查冷拉夾具,夾齒必須完好,滑輪、拖拉小車應潤滑。拉鉤、地錨及防護裝置均尖齊全牢固,確認良好后方可作業(yè)。
③卷揚機操作人員必須看到指揮人員發(fā)出信號,并待所有人員離開危險區(qū)后方可作業(yè)。冷拉應緩慢、均勻地進行,隨時注意停車信號或見到有人進入危險區(qū)時,應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揚機鋼絲繩。
④用延伸率控制的裝置,必須裝設明顯的限位標志,并在有專人負責指揮。
⑤電器設備必須安全可靠,導線絕緣必須良好,電動機和起動器外殼必須接地。
⑥地壟的設置和抗拉強度的計算,應由使用單位確定。
(12)卷揚機
1)安裝位置要求視野良好。施工過程中的建筑物、腳手架以及現(xiàn)場堆放材料、構件等,都不能影響司機對操作范圍內(nèi)全過程的監(jiān)視。
地基堅固:卷揚機應盡量遠離危險作業(yè)區(qū)域,選擇地勢較高土質堅固的地方,埋設地錨用鋼絲繩與卷揚機座鎖牢,前方應打樁,防止卷揚機移動和傾覆。
卷筒方向:卷筒與導向滑輪中心對正,從卷筒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按規(guī)定:帶槽卷筒應大卷筒寬度的15倍;列槽卷筒應大于20倍。以防止卷筒運轉時鋼絲繩相互錯疊和導向輪翼與鋼絲繩磨損。
搭設操作棚:為保護機械設備及電氣不受潮和給操作人員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作業(yè)條件。如果處于危險作業(yè)區(qū)域之內(nèi),操作棚頂部應符合防護棚的要求。
2)卷揚機司機就以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作業(yè)時要精神集中,發(fā)現(xiàn)視線內(nèi)有障礙物時,要及時清除,信號不清時,不得操作。
3)作業(yè)前,應先空轉確認電氣、制動以及環(huán)境情況良好才能操作,操作人員應詳細了解當班作業(yè)的主要內(nèi)容和工作量。
4)當被吊物沒有完全落在地面時,司機不得離崗。休息或暫停作業(yè)時,必須將物件或吊籠降至地面。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電閘。
5)使用單轉卷揚機,必須剎車控制下降速度,不能過快和猛剎車,,要緩緩落下。
6)留在卷筒上的鋼絲繩最少應保留3—5圈。
7)司機應隨時注意操作條件及鋼絲繩的磨損情況。當荷載變化時,第一次提升時,應先離地0.5m稍停,檢查無問題時再繼續(xù)上升。
8)禁止使用搬把型開關,防止發(fā)生碰撞誤操作。
9)鋼絲繩要定期涂抹黃油并要放在專用的槽道里,以防碾壓傾軋,破壞鋼絲繩的強度。
(13蛙式打夯機:
1)夯機操作開關必須使用定向開關,嚴禁使用倒順開關,進線口應有護線膠圈。
2)手柄必須加裝絕緣材料。
3)每臺夯機必須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夯機,一人隨機整理電纜線。
4)操作夯機必須穿膠底鞋、戴絕緣手套,搬運夯機必須拉閘斷電。
5)停機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閘箱,做好電機防潮防水。
(14)木工機械
1)木工機械必須專人管理。
2)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操作時不準確性拆卸。
3)操作時不準戴手套,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加油清理和調整。
4)加工舊木料前必須將鐵釘、灰垢清除干凈。
5)每日工作完畢,必須活完聲清,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
6)嚴禁使用多功能(電鋸、電蝕、電鉆合一的)木工機械。
(13)其它:未涉及到的中小型電動工具應按其使用說明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的要求使用。
第11篇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1.1.1.1.1 一般規(guī)定
1、施工現(xiàn)場中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2、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3、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4、接地符合規(guī)范要求,運行時產(chǎn)生振動的設備的金屬基座、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少于2處;
5、漏電保護符合規(guī)范及要求;
6、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7、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pe線。
8、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其截面可按規(guī)范選配。電纜芯線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電纜芯線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其中pe線應采用綠/黃雙色絕緣導線。
9、每一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nèi),除應裝設過載、短路、漏電保護電器外,還應按規(guī)范要求裝設隔離開關或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以及按照規(guī)范要求裝設控制裝置。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
1.1.1.1.2 夯土機械
1、夯土機械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規(guī)范對潮濕場所選用漏電保護器的要求。
2、夯土機械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
3、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4、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過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50m。電纜嚴禁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5、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6、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絕緣。
1.1.1.1.3 焊接機械
1、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xiàn)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發(fā)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chǎn)生的異常電火花。
3、電焊機械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4、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5、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
1.1.1.1.4 手持式電動工具
1、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ⅰ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金屬外殼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符合規(guī)范要求;其開關箱和控制箱應設置在作業(yè)場所外面。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3、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規(guī)范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漏電保護器的要求。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jiān)護。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絕緣電阻不應小于規(guī)定的數(shù)值。手持式電動工具絕緣電阻限值:
(1)ⅰ類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2(mω)
(2)ⅱ類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7(mω)
(3)ⅲ類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1(mω)
(4)絕緣電阻用500v兆歐表測量。
6、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第12篇 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一般規(guī)定
(1)每一臺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nèi),除應裝設過載、短路、漏電保護電器外,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采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采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
(2)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電纜芯線數(shù)應根據(jù)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shù)和線數(shù)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三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設備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3)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滑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臺及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物料提升機,除應連接pe線外,還應做重復接地。設備的金屬結構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接。
(4)施工現(xiàn)場中電動建筑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2)建立和執(zhí)行專人專機負責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3)選購的電動建筑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且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5)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接pe線。
2.起重機械
(1)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
(2)外用電梯梯籠內(nèi)、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
(3)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電纜不得拖地行走。
(4)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5)在強電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與機體間采取絕緣隔離措施,或在吊鉤吊裝地面物體時,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接地裝置。
(6)塔式起重機應按要求做重復接地和防雷接地。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接地裝置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較長軌道每隔不大于30m加一組接地裝置。
2)軌道的接頭處作電氣連接,兩條軌道端部做環(huán)形電氣連接。
3)軌道兩端各設一組接地裝置。
(7)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機,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紅色信號燈。
(8)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升機在每日工作前必須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措施。
(9)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91)中的要求。
3.樁工機械
(1)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長度不應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
(2)潛水式鉆孔機電機的密封性能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208—93)中的ip68級的規(guī)定。
4.夯土機械
(1)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絕緣。
(2)多臺夯土機械并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于10m。
(3)夯土機械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
(4)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過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50m。電纜嚴禁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5)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5.焊接機械
(1)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2)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3)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發(fā)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jīng)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chǎn)生的異常電火花。
(4)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
(5)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xiàn)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手持式電動工具
(1)狹窄場所必須選用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開關箱和安全隔離變壓器均應設置在狹窄場所外面,并連接pe線。操作過程中,應有人在外面監(jiān)護。
(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絕緣電阻不應小于下表規(guī)定的數(shù)值。
(3)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工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4)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
(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6)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工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7.其他電動建筑機械
(1)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2)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3)水泵的負荷線必須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4)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13篇 建筑機械走合期使用安全技術交底
1.新機和大修后的機械在初期使用時,應遵守走合期規(guī)定。
2.機械設備的走合期,除原制造廠有規(guī)定者外,內(nèi)燃機械宜為100h,電動機械宜為50h,汽車宜為1000km。
3.走合期間,應采用符合其內(nèi)燃機性能的優(yōu)質燃料和潤滑油料。
4.啟動內(nèi)燃機時,嚴禁猛加油門,應在500~600r/min下穩(wěn)定運轉數(shù)分鐘,使內(nèi)燃機內(nèi)部運動機件得到良好的潤滑,隨著溫度上升而逐漸增加轉速。在嚴寒季節(jié),應先對內(nèi)燃機進行預熱后方可啟動。
5.內(nèi)燃機運轉達到額定溫度后,應對汽缸螺絲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扭矩,用扭力扳手逐個進行緊固,走合期內(nèi)不得少于兩次。
6.走合期內(nèi),操作應平衡,嚴禁驟然增加轉速,并應減載使用;
1)起重機從額定起重量50%開始,逐步增加載荷,且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2)挖掘機在前30h內(nèi),應先挖掘松的土壤,每次裝料應為斗容量的1/2,以后70h內(nèi)裝料可逐步增加,且不得超過斗容量的3/4。
3)推土機、鏟運機和裝載機,應控制刀片鏟土和鏟斗裝料深度,減少推土、鏟土量和鏟斗裝載量,從50%開始逐漸增加,不得超過額定載荷的80%。
4)汽車載重量應按規(guī)定標準減載20%~25%,并應避免在不良的道路上行駛和拖帶掛車,最高車速不宜超過40km/h。
5)其他內(nèi)燃機械和電動機械在走合期內(nèi),在無具體規(guī)定時,應減速30%和減載荷20%~30%。
7.在走合期內(nèi),應觀察機械和部機構的運轉情況,并應檢查各軸承、齒輪箱、傳動機構、液壓裝置以及各連接部分的溫度,發(fā)現(xiàn)運轉不正常、過熱、異響等現(xiàn)象,應及時檢查原因并排除。
8.執(zhí)行走合期的機械,應在機械明顯處懸掛“走合期”的標志,應使有關人員按走合期使用規(guī)定操作,待走合期滿后再取下。
9.走合期滿后,應更換內(nèi)燃機曲軸箱機油,并清洗潤滑系統(tǒng),更換機油濾清器芯,同時應檢查各齒輪箱潤滑油清潔情況,不潔時亦應更換。
10.走合期滿,應由機械管理人員和駕駛員、修理工配合進行一次檢查以及調整、緊固工作。內(nèi)燃機裝有限速裝置者,應在走合期后拆除。
11.機械管理人員應對走合期負責。在走合期前,應把走合期各項要求和注意事項向操作人員交底;走合期中,應隨時檢查機械使用運轉情況,詳細填寫機械走合期記錄;走合期滿后,應由機械技術負責人審查簽章,將走合期記錄歸入技術檔案。
第14篇 建筑機械拆裝: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單
根據(jù)生產(chǎn)計劃,定于年月日,將
工地的型號電梯(高度)必須于日內(nèi)拆除,并轉入工地,為了保證拆裝任務的順利完成,要求全體施工人員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安全要求:
1、全體施工人員都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戰(zhàn)略思想,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事事、時時、處處地重視安全工作。珍惜生命切實加強自我保護和他人保護,以避免作業(yè)中事故的發(fā)生。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帶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登高作業(yè)不允許穿帶釘易滑的鞋,不允許從高空向下拋物件。
3、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統(tǒng)一指揮,要明確責任,各負其責,施工中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行為應停止作業(yè),排除隱患,預防不安全事故發(fā)生。
4、如因人為或其他原因造成事故應查清原因,追究責任,按《勞動法》和《安全管理條例》處理。
二、質量要求:
1、拆裝機械前,必須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如:組焊的安裝情況,電機的性能是否完好)
2、各部件的程接件是否到位,數(shù)量配齊。
3、工地的電源是否聯(lián)接,有無保護裝置。
4、工地的通訊條件是否良好,無通訊設備的要配合旗語指揮。
三、其它未盡事項,請參考說明書和安裝設備。
陜西澤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年月日
sc系列施工升降機指導安裝調試驗收單
供方:需方:
型號、合同號:交接日期:
出廠日期編號:交接地點:
序號
檢查項目及內(nèi)容
要求
實檢
1
外
觀
檢
查
1、焊縫質量
2、緊固件
3、油漆
4、導軌架的垂直度
5、油液溫升
表面平整,無明顯缺陷
螺栓不低于螺母
無明顯脫皮,無明顯皺紋
≤1/1500(各個方向)
不超過45℃
2
電
氣
設
備
1、電機及電氣元件的對地絕緣
2、電氣線路的對地絕緣
3、電氣系統(tǒng)檢驗
電阻不小于0.5mω
電阻不小于1 mω
完整、無損缺件
3
安
全
保
護
1、籠門連鎖裝置
2、斷繩保護裝置
3、上、下限位裝置
4、急停開關
5、各緩沖器
緊固可靠
靈敏可靠
靈敏準確可靠
靈敏可靠
齊全靈敏可靠
4
空
載
試
驗
1、操作系統(tǒng)
2、空載運行
3、輕載運行
動作準確、可靠
平穩(wěn)、無明顯沖擊現(xiàn)象
裝載25%、50%、75%運行無異常
5
額
定
載
荷
100%
1、運行情況
2、安全保護裝置
3、制動裝置
無明顯振動,無異常漏油現(xiàn)象
動作準確、可靠
靈活、可靠
序號
檢查項目及內(nèi)容
要求
實檢
6
超
載
試
驗
1、運行情況(工作循環(huán)不少3次)
2、整機結構
3、安全裝置(制動10分鐘)
正常無異常
無永久變形、裂紋
無下滑現(xiàn)象
7
墜
落
試
驗
墜落試驗(壹次)
距離0.5~1.2m,無損壞及永久變形,可靠。
結
論
供方蓋章:
供方代表:
年月日
需方蓋章:
需方代表:
年月日
備注:試驗沒有做,要注明原因。結論必須由需方代表填寫并簽名蓋章,需方有事可與供方聯(lián)絡。
第15篇 其他電工建筑機械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一、配電箱及開關箱設置安全技術交底
1-1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1-2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配電系統(tǒng)宜使三相負荷平衡。220v或380v單相用電設備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線系統(tǒng),當單相照明線路電流大于30a時。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線供電。
1-3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物體撞擊、強烈振動、熱源烘烤場所。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理。
1-4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2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二、手持式電動工具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1空氣濕度小于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1類或2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小于兩處,除塑料外殼2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2-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2-3手持電工工具的外殼、手柄、插頭、開關、負荷線等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做絕緣檢查和空載檢查,在絕緣合格、空載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
三、其他電工建筑機械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3-1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摸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水泵等設備的漏電保護應符合《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第8.2.10條要求。
3-2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摸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線,并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3-3對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xiàn)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接底人: 交底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