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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橋梁模板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使用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制作模板和支架、拱架的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2)組合鋼模板和工具式鋼管支架及其配件應由具有資質的企業(yè)生產,具有合格證,并經驗收確認質量合格。
(3)周轉使用的組合鋼模板、鋼管支架及其配件,使用前應經檢查,不得有裂紋、變形和腐蝕等缺陷。
(4)模板與支架、拱架應結構簡單,便于拆卸。
2.模板與支架、拱架的制作
(1)模板與支架、拱架的制作應符合施工設計規(guī)定,木支架的橫梁不得使用拼接材料。
(2)加工場內原材料和模板、支架、拱架應分類、分垛碼放平穩(wěn);成品碼放高度不得超過2m,方木、板材垛高不得超過4m,鋼材垛高應由地基承載力確定,且不宜超過1.2m,每排垛間應設運輸通道,其寬度應符合相應運輸車輛的要求。
(3)支架的連接螺栓和大體積混凝土模板拉桿應經過計算確定。
(4)加工場內成品和原材料碼放場地應平整、堅實。
(5)鋼支架焊接作業(yè)時,焊接區(qū)域下方嚴禁有人和易燃物,焊接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者必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數控、自動、半自動焊接設備應實行專人專機制度;焊接前必須辦理用火申報手續(xù),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焊接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頒發(fā)用火證后,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2)露天焊接作業(yè),焊接設備應設防護棚;焊接作業(yè)現場應按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電焊機的電源纜線長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線長不得大于30m。
3)焊工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帶有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防護面罩,戴耐火的防護手套,穿焊接防護服,穿絕緣、阻燃、抗熱防護鞋;清除焊渣時應戴護目鏡。
4)使用中的焊接設備應隨時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維修后的焊接設備,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使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露天焊接時,應設擋風屏板。
5)焊接作業(yè)現場應通風良好,能及時排除有害氣體、灰塵、煙霧;焊接輻射區(qū),有他人作業(yè)時,應用不可燃屏板隔離;焊接作業(yè)現場應設安全標志,非作業(yè)人員不得入內。
6)焊接作業(yè)現場周圍l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滿足時,必須采取隔離措施。
7)電焊機、電纜線、電焊鉗應完好,絕緣性能良好,焊機防護裝置齊全有效;使用前應檢查,確認符合要求。
8)長期停用的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驗,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mω,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9)作業(yè)中電機出現聲響異常、電纜線破損、漏電征兆時,必須立即關機斷電,停止使用,維修后經檢查確認安全,方可繼續(xù)使用。
10)電焊機的二次引出線、焊把線、電焊鉗等的接頭必須牢固。
11)在狹小空間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通風措施,經檢測確認氧氣和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記錄后,方可進入作業(yè);出入口必須設人監(jiān)護,內外呼應,確認安全;作業(yè)人員應輪換作業(yè);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
12)作業(yè)時,電纜線應理順,不得身背、臂夾、纏繞身體,嚴禁搭在電弧和熾熱焊件附近與鋒利的物體上。
13)作業(yè)時不得使用受潮焊條;更換焊條必須戴絕緣手套;合開關時必須戴干燥的絕緣手套,且不得面向開關。
14)所有焊縫必須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裂紋、未熔合、夾碴、未填滿弧坑和超出規(guī)定的缺陷;零部(桿)件的焊縫應在焊接24h后按技術規(guī)定進行無損檢驗。
15)作業(yè)后必須關機斷電,并鎖閉電閘箱。
(6)模板與支架、拱架宜在加工場內制作。加工場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場應單獨設置,不得與材料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混合設置,場區(qū)周圍應設圍擋。
2)加工場不得設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
3)操作臺應堅固、安裝穩(wěn)固并置于堅實的地基上。
4)現場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布置加工機具、料場與廢料場,并形成運輸、消防通道。
5)加工場必須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絲等易燃品。
6)加工機具應設工作棚,棚應具防雨(雪)、防風功能。加工機具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
7)各機械旁應設置機械操作程序牌,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場,必須設置嚴禁吸煙和防火標志。
8)加工場搭設完成,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7)采用機械加工模板桿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機械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電氣接線應符合電氣施工安全要求;使用前應經檢查、試運行,確認正常。
2)使用范圍、操作程序應符合說明書規(guī)定;機具運行中,嚴禁作業(yè)人員觸摸其傳動部位。
3)加工機具應設專人管理,定期保養(yǎng)和維修,發(fā)現隱患必須及時排除。
4)操作工作業(yè)時應扣緊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嚴禁戴手套,長發(fā)應緊束不得外露。
5)作業(yè)中需更換刨刀、鋸片、鉆頭、刀具時,必須切斷電源,并設有效的監(jiān)管措施,待機械停止運轉后,方可拆裝。
6)作業(yè)中遇停電和下班后應立即關機,并切斷機械電源;機具運行中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關機斷電,方可檢修。
(8)下班前,應將加工場的鋸末、木屑、刨花等雜物清除干凈,并應運至廢料場妥善處置。
3.模板與支架、拱架的運輸
(1)運輸前應根據模板、支架、拱架的質量和形狀選擇適宜的運輸車輛和吊裝機械。
(2)使用手推車運輸模板等,裝車應均衡、捆綁應牢固,卸車應均衡、有序,嚴禁撒把卸車。在坡道上應緩慢行駛、控制速度,下坡時前方不得有人。
(3)使用載重汽車運輸模板、支架、拱架等應捆綁、打摽穩(wěn)固牢靠,嚴禁人員攀爬或坐臥在模板、支架、拱架上,嚴禁超寬、超高。
(4)現場使用斜道(馬道)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斜道應直順,不宜設彎道。
2)斜道腳手架必須置于堅實地基上,支搭必須牢固。
3)斜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兩側應設防護欄桿,進出口處橫欄桿不得伸出欄柱。
5)使用過程中應隨時檢查、維護,發(fā)現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保持施工安全。
6)施工前應根據運輸車輛的載重、寬度和現場環(huán)境對斜道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應滿足各施工階段荷載的要求。
(5)現場使用土坡道兩側邊坡必須穩(wěn)定;坡道土體應穩(wěn)定、堅實,坡面宜硬化處理;坡道應順直,不宜設彎道;坡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作業(yè)中應經常維護,保持完好,并應采取防揚塵措施。
(6)采用起重機吊裝模板與支架、拱架時,吊點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現場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作業(yè)前施工技術人員應了解現場環(huán)境、電力和通訊等架空線路、附近建(構)筑物和被吊梁等狀況,選擇適宜的起重機,并確定對吊裝影響范圍的架空線、建(構)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護措施。
2)吊裝作業(yè)前應劃定作業(yè)區(qū),設護欄和安全標志,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吊裝時,吊臂、吊鉤運行范圍,嚴禁人員入內;吊裝中嚴禁超載;吊裝時應先試吊,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3)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確認符合施工用電安全距離要求。
4)吊裝中遇地基沉陷、機體傾斜、吊具損壞或吊裝困難等,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待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5)現場配合吊裝的全體作業(yè)人員應站位于安全地方,待吊鉤和模板離就位點距離50cm時方可靠近作業(yè),嚴禁位于起重機臂下。
6)作業(yè)場地應平整、堅實。地面承載力不能滿足起重機作業(yè)要求時,必須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并經驗收確認合格。
7)構件吊裝就位,必須待構件穩(wěn)固后,作業(yè)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8)吊裝作業(yè)必須設信號工指揮。指揮人員必須檢查吊索具、環(huán)境等狀況,確認安全。
9)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吊裝。
第2篇 橋梁模板與支架、拱架的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模板、支架、拱架應按照施工設計規(guī)定的方法、程序拆除;嚴禁使用機械牽引、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前,應先清理施工現場,劃定作業(yè)區(qū)。拆除時應設專人值守,非作業(yè)人員禁止入內。
3.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時,必須確保未拆除部分的穩(wěn)定,必要時應對未拆部分采取臨時加固、支撐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拆除。
4.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作業(yè)組長指揮,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指揮,步調一致,并隨時保持作業(yè)場地整潔、道路暢通。
5.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側模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應在結構建立預應力后拆除。
6.在水深超過1.2m的水域中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應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7.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后,應及時拆卸零配件,并碼放在指定地點或清運出場;帶釘木模板應及時拔釘。
8.拆除作業(yè)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上下多層交叉作業(yè);落架后,應先拆底模,后拆拱架或支架;作業(yè)時應先拆側模,后卸落拱架或支架;落架作業(yè)不得影響拱架、支架的穩(wěn)定。
9.拆除作業(yè)暫時停止時,必須將活動部件支穩(wěn)或固定,并確認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10.裝配式混凝土拱橋卸落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多跨拱橋應在各孔的拱肋全部合攏并達到規(guī)定強度后,方可卸落支架。
(2)卸落支架應按設計或施工設計的規(guī)定程序分次進行,使拱圈逐漸受力。
(3)拱肋接頭和橫系梁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規(guī)定方可卸落支架;設計未規(guī)定時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方可卸落支架。
(4)落架時應觀測拱圈和墩、臺變形,確認符合要求;如發(fā)現異常應停止落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落架。
11.漿砌石、混凝土砌塊拱橋拱架卸落時,拱上建筑和拱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漿砌石、混凝土砌塊拱橋應在拱圈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guī)定后卸落拱架,設計未規(guī)定時砂漿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70%以上,方可卸落拱架。
(2)跨徑小于l0m的拱橋宜在拱上建筑全部完成后卸落拱架;中等跨徑實腹式拱橋宜在護拱砌完后卸落拱架;大跨徑空腹式拱橋宜在腹拱橫墻或立柱砌完后卸落拱架。
(3)需裸拱狀態(tài)卸落拱架時,應對主拱進行強度和穩(wěn)定性驗算,并應采取防止失穩(wěn)的措施。
(4)拱圈采用預施壓力調整應力時,應待封拱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guī)定后,方可卸落拱架。
12.現澆混凝土拱橋應在混凝土拱圈和間隔槽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規(guī)定后卸落拱架,設計未規(guī)定時,跨徑≤8m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跨徑>8m應達到設計強度的100%,方可卸落拱架。
13.拆除跨鐵路的模板、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并經鐵路管理部門批準。
(2)拆除前,鐵路管理部門派出的監(jiān)護人員必須到場。
(3)拆除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列車通過時,嚴禁拆除作業(yè)。
(4)拆除材料應及時運出現場,嚴禁占用鐵路限界放置。
(5)拆除完畢,應由鐵路管理部門派人驗收,確認合格,并辦理手續(xù)。
14.拆除跨道路、公路的模板、支架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和交通疏導方案,并經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拆除時應設專人疏導交通;拆除材料應及時運出現場,經檢查確認道路符合交通管理部門要求,方可恢復交通。
15.卸落支架和拱架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卸落量宜從小逐漸增大,支架和拱架橫向應同時卸落,縱向應對稱均衡卸落。在擬定卸落程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滿布式拱架應從拱頂向拱腳依次循環(huán)卸落;拱式拱架應在兩支座處同時卸落。
(2)多孔拱架卸落時,若橋墩允許承受單向推力,可以單孔卸落,否則應多孔同時卸落或分階段卸落。
(3)卸落拱架時應觀測拱圈撓度和墩臺變位情況,確認符合要求;如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停止落架,待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落架。
(4)簡支梁、連續(xù)梁宜從跨中向支座處依次循環(huán)卸落支架。
(5)懸臂梁加掛梁應先卸落掛梁支架,后卸落懸臂梁的支架。
16.卸落現澆混凝土梁橋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整體澆筑的多跨連梁宜各跨同時均勻分次卸落支架;需逐跨落架時,宜由兩邊跨向中跨對稱推進。
(2)在柔性分段墩上澆筑的連梁落架時,應驗算橋墩偏心荷載,墩柱抗彎不足時應設臨時支撐,待鄰跨加載后方可撤除。
(3)獨柱多跨連梁或連續(xù)彎梁分段(或逐孔)澆筑、分段張拉、分段落架時,必須驗算已澆梁段的穩(wěn)定性,防止偏載失穩(wěn)或受扭。
第3篇 橋梁-安全技術交底書
1.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yè)。
2. 高處和臨邊洞口作業(yè)應設護欄,張安全網,如無可靠防護措施,必須佩帶安全帶,扣好帶扣,并將安全帶懸掛于穩(wěn)定、牢固處。高空、復雜結構模板的安裝與拆除,事先應有切實的安全措施,即安全帶嚴禁懸掛于晃動及不穩(wěn)定的沒有安全保證的鋼筋或模板上,需懸掛于未拆除拉筋的承重模板或已進行過混凝土施工后的鋼筋露頭處。
3. 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釘子螺栓等小部件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扎腳和空中滑落。
4. 安裝模板時操作人員應有可靠落腳點,并應站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必須要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墩上及墩下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5. 支模應按規(guī)定的作業(yè)程序進行,即先安裝有固定支撐的可獨立保證其穩(wěn)定性的模板,k7+272天橋此類模板指的是位于墩身大小里程的直板模,然后再安裝其余的圓弧段模板,要緊挨著已安裝并已加固穩(wěn)定的直板模安裝,按照順序,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上攀登上下。
6. 支模時,操作人員不得站在模板上,應設立人板,k7+272天橋設置采用角鋼牛腿支撐的環(huán)狀工作平臺,以便操作人員站立。牛腿支撐上鋪的木板應用木質中板為宜,并進行綁扎固定。
7. 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等釘牢。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拆除連接的模板、牽杠、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模板上有預留洞者,應在安裝后將洞口蓋好,混凝土板上的預留洞,應在模板拆除后即將洞口蓋好。
8. 豎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當安裝在基土上時應加設墊板,且基土必須堅實并有排水措施。
9.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臨時固定設施。
10. k7+272天橋模板施工過程中需設置環(huán)狀施工平臺。
11. 模板安裝過程中,使用的用電設備的各種電線必須保證其絕緣良好并懸空,不得隨意拖掛在模板上。
12. 施工中施工人員必須戴手套,以防止銳器扎傷或防止被電焊燙傷。
第4篇 橋梁分部架橋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一、施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1.入場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額帶;
3.嚴禁酒后作業(yè);
4.禁止穿拖鞋、赤腳、光背;
5.禁止追逐打鬧;
6.禁止私自拆除或移動防護設備設施及電器設備;
二、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者必須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和性能,經考試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方能進行獨立操作,并應遵守安全守則。
2、按照潤滑規(guī)定加足潤滑油料,加油后要將油箱,油杯等蓋子蓋好。
3、每班開動前必須進行以下各項檢查:
﹙1﹚吊鉤鉤頭、滑輪有無缺陷;
﹙2﹚鋼絲繩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無脫槽現象;
﹙3﹚大車、小車及起升機械的制動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傳動機構是否正常,各安全開關是否靈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車限位是否正常;
4、起重機運行時是否無異音,若發(fā)現缺陷或不正?,F象應立即進行調整、檢修,不得遷就使用。
5、開車前,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6、嚴禁超規(guī)范使用起重機,必須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程》中“十不吊”的規(guī)定: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機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損或割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撥吊。
﹙10﹚干部違章指揮時不吊。
7、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在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在吊離地面0.5米后,將重物下放,以檢查制動器的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8、操縱控制器時,必須按檔次進行,在保持被吊物平穩(wěn),吊鉤轉動時不準起升,防止鋼絲繩出槽。
9、大小車行駛接近終點時,應降低速度,嚴禁用終點開關作為停車手段,也不準用反車達到制動目的。
10、操作者在作業(yè)中,應按規(guī)定對下列各項作業(yè)鳴鈴報警:
﹙1﹚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2﹚起重機行駛在視線不清處通過時,在連續(xù)鳴鈴報警;
﹙3﹚起重機行駛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4﹚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11、嚴禁起重機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起重機吊著重物時,操作者和掛索人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2、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軌道上行走,也不準從事檢修。
13、在正常工作中變換運行方向時,必須將球控制器扳到零位,當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再換向開車。
14、電器保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不準隨意調整和更換。
15、在吊運中,如遇有大風、大雪、大霧或六級以上大風,影響作業(yè)時,應停止起重工作。
16、吊運作業(yè)完畢后,將起重機開到指定地點定位。小車開到邊端,吊鉤升起,全部控制板到“零位”,切斷電源,并清掃擦拭,保持整潔,估好記錄和接班工作。
17其他作業(yè)要求,應遵守起重運輸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三、 架梁作業(yè)
3.1 頂 梁
3.1.1 頂梁過程中嚴禁發(fā)生下列事故:
1、 起頂過程中梁偏歪或翻倒。
2 、梁在千斤頂或砂箱頂面突然滑動。
3、 混凝土梁被頂裂,鋼梁被頂出凹痕。
4 、千斤頂底部的支托結構受壓損壞。
3.1.2 成品梁的施頂位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梁梗縱向:施頂中心至梁端的距離不得小于支座中心至梁端的距離,并不應大于設計允許的懸出長度。
2 、梁梗橫向:兩個同類型的千斤頂應在梁重心線兩邊等距離支放,千斤頂頭部外緣距離梁梗混凝土外緣應保持100mm以上的距離。
3、 低高度梁如頂道碴槽板,應按設計支頂位置和應力分布長度加以控制,距梁端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300mm。
4、 除設計允許者外,橫隔板處不應施頂。
3.1.3 鋼梁施頂位置應在支座處、鋼板梁加勁角鋼下的翼緣蓋板中心處、桁梁主節(jié)點下面或專門設置的施頂橫梁或牛腿處。不應直接頂在薄鋼板板面、蓋板邊緣和角鋼邊緣等薄弱處所。
3.1.4 選用頂梁千斤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宜選用液壓千斤頂。當起落量較大時,也可用螺旋千斤頂。
2、 標記載質量宜選在實際受載量的1.5倍以上。
3、 梁每端應選用兩個同類型的千斤頂同步起頂。
4、 千斤頂應經過檢查。
5、 液壓千斤頂使用的油類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應保持清潔。
6 、落梁砂箱應有足夠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所用砂子應篩去石 子并烘干,砂子不應裝得過多過滿,鐵芯應放正、校平,不可偏斜,并嚴禁壓在砂箱邊緣上。
3.1.5 千斤頂安放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頭部應墊有擴大傳力面積的支墊(如硬木塊、鋼板等)。 混凝土與鋼板、鋼板與鋼板之間以及砂箱頂面均應放置木片或麻 袋片。
2 、千斤頂底座應放在可靠的基礎上。當為土質地面時應整 平夯實,上面密排枕木,并加墊厚度不小于16mm的鋼板。
3、 千斤頂安放在平車上時,應放在平車縱向中心線附近, 甩短軌或枕木墊底,上加鋼板分布荷載,并應將側梁下部墊實。
4 、安放在有斜坡的混凝土表面上時,應用硬質木板或鋼板 將斜坡墊平墊實,再安放千斤頂。
5、 當梁底與墩臺頂帽間的凈空較小,不便安放千斤頂或砂 箱,設計圖又未提出頂梁方法時,可在墩臺上預留放頂凹槽或托 架,架梁后再恢復原設計式樣。
3.1.6 千斤頂或砂箱頂落梁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頂落梁必須兩端交替進行,嚴禁同時起落。兩端高差不宜過大、未施頂一端的全部重量應落在穩(wěn)固的支墊結構上。砂箱落梁應兩端同時均勻下落,梁不應出現傾斜。同端兩千斤頂—f落 應同步,嚴禁用交替下落的方法調整橫向位置。
2、 頂落梁時應設置保險枕木垛,緊隨梁起落加高或降低, 并用木板,木楔等調整間隙,梁底與垛頂間應保持不超過50mm的距離。中途停止工作時,應將空隙用木楔打緊。使用千斤頂頂梁安放支座時,頂起后應立即塞入支座。嚴禁長期用千斤頂支承梁體。
3、 t形成品梁或其他梁底窄、重心高的梁,應在不施頂的一端用木撐支護或有其他防護措施。
4 、如發(fā)現起頂困難,應查找原因,不應接長手把或增加人力強壓。
5、 安全栓外露的千斤頂的前面,不應站人或拋擲工具。
3.2 捆 梁
3.2.1 捆梁過程中不應發(fā)生下列事故:
1、 捆梁位骨和方式不符合要求,起吊時使梁體受損或產生 裂紋;卷揚機受力不正常,部分卷揚機超載。
2 、梁受擠壓發(fā)生局部破損或變形;千斤繩突然滑動、部分鋼絲被軋斷。
3 、拋落千斤繩或工具材料滑落時,打傷梁下工作人員。
3.2.2 捆梁位霞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3.1.2條中對縱向限制的規(guī)定。
3.2.3 捆梁千斤繩應采用6_(37)型、6_ 37型或6_ 61型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得小10。為適應各種類型的梁,應備有幾種不同的千斤繩供選用,捆梁時應保持千斤繩每次均向同—方向彎折,避免受反復應力千斤繩與梁底面轉角接觸處必須安放護梁鐵瓦。千斤繩與混凝土面接觸處應墊木板防護。
3.2.4 捆梁作業(y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千斤繩不應誤用。各股千斤繩應受力均勻,不應有絞花和兩股互壓現象。
2 、護梁鐵瓦及其他支榔物應在受力時進行調整,使其支墊牢實,不致小途脫落,
3 、于斤繩必須可靠地足掛在吊鉤或鐵扁擔上, 有保險銷日寸應插好。
4 、當發(fā)現千斤繩有扭結、變形、斷絲和銹蝕等異?,F象時, 應及時折減使用或報廢。
5、 受過超載的鋼絲繩,應通過破斷拉力試驗鑒定后方可降級使用,否則不應再度使用。
3.2.5 捆梁時,不應強力推動鐵扁擔就位掛千斤繩。
3.2.6 吊梁應采用與梁型配套的專用吊具。
3.3 吊 梁
3.3.1 吊梁過程中不應發(fā)生下列事故:
1、 卷揚系統制動失靈,梁向一端或一側不停下落或向下坡 方向不停溜動。
2 、滑輪無防止跳槽裝置,鋼絲繩發(fā)生跳槽后梁仍繼續(xù)下落或提升;滑車組上升超過最大限度,導致部件被軋傷或鋼絲繩被絞斷。
3、 起落梁時左右側或前后端高差過大,造成梁體混凝:上應力過大而出現裂縫;梁上配件或道碴下落;吊具或鐵扁擔被扭壞,并使各臺卷揚機受力不正常。
4、 鋼絲繩在卷筒上混纏,或鋼絲繩固定端突然松脫。
5、 第二片梁下落時撞傷或碰動第一片梁。
6 、兩端交替起吊時,梁的一端起落過猛引起另一端支墊失穩(wěn)。
3.3.2 卷揚用的起重鋼絲繩應采用6_(37)型、6_ 37型或6 _61型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
卷筒與引導鋼絲繩進入卷筒的轉向滑車之間的距離不宜過短。因距離過短不能自行排繩時,應設置排繩器,否則應有專人協助排繩。卷揚系統中所有易發(fā)生跳槽處,均應設置防止跳槽的裝置。卷揚機鋼絲繩放出到最大限度時,卷筒上必須留有3圈鋼絲繩。
3.3.3 吊梁用卷揚設備必須在完全正常狀態(tài)下使用。
3.3.4 吊梁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保持左右兩側卷揚機升降速度一致,受力正常。同時應檢查鋼絲繩有無跳槽和護梁鐵瓦有無竄動脫落情況。
2、 梁體吊離支承面20—‘30mm時,應暫停起吊,對各重要受力部位和關鍵處所進行觀察,確認一切正常后方能繼續(xù)起吊。
3、 梁在起落過程中應保持水平。橫向傾斜最大不得超過2%;縱向傾斜亦不宜過大。
4、 出梁時,梁的前后端下落落差不得大于500 mm,嚴禁梁的尾端碰擦機臂。
5、 單梁式或雙梁式架橋機偏吊時,應調節(jié)幾臺卷揚機的升降量,嚴禁出現只有部分卷揚機受力現象。
6 、起重鋼絲繩在起升過程中,梁被障礙物卡住或受其他外力猛烈沖擊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鋼絲繩有無異常。當有損壞,必須更換。
3.3.5 落梁就位時嚴禁無約束地橫向頂、拉。
3.4 撥道對位
3.4.1 撥道對位時不應發(fā)生下列問題:
1 由于線路撥道使梁或橋臺托盤受到過大偏載而產生裂紋或受到內傷。
2 前后輪組的撥道量不適當,梁落不到需要的位置;架橋機前端或后端在吊梁走行時受到阻擋(如信號機、隧道洞門等);侵入鄰線限界。
3 撥道后線路不圓順,曲線半徑過小,缺少線路加強設備等,以致發(fā)生掉道、擠釘等現象。
3.4.2 撥道對位可采取單面撥道法或交叉撥道法。在梁上撥道時,撥道量必須控制在設計允許的范圍內,各種梁跨吊梁通過及撥道量計算見本規(guī)程附錄jo當設計允許的撥道量不能滿足對位落梁的需要時,可適當選擇撥道曲線形狀,調整前后輪組的撥道量,并按設計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算。當檢算不能達到所需的撥道量時,應采取其他的架梁措施,不應強行撥移。
3.4.3 計算撥道量時,可采用疊加法。
3.4.4 線路撥道后應有良好的平面條件,必要時應提出平面設計。撥道曲線長度宜取60~70 m。實際撥道量與計算撥道量的最大誤差不得超過101tim。撥道后曲線半徑不宜小于250m,條件困難時不得小于200m。線路撥道后應按規(guī)定搗固密實。半徑很小時應采用弦線法校正。曲線軌距一般按正線原狀鋪設,不另加寬;當半徑很小并有機車通過時仍應按規(guī)定加寬。半徑200m的曲線應在外軌加設軌撐。撥道前應算出曲線起迄點和中點位置,并在線路上作出相應標記。
3.4.5 曲線上撥道可采用簡易方法在現場直接測定。
3.5 移 梁
3.5.1 機上移梁應注意下列事項:
1 移梁前應重新檢查零號柱和架橋機主機前支腿支墊情況,移梁時觀察墩頂支墊處變化情況。
2 機上移梁不到位,需要少量斜拉時,宜選擇低位進行,斜拉距離不得超過400mm,斜拉所用手拉葫蘆起質量不得小于5 t。
3 機上移梁就位前,應檢查捆梁千斤繩抽取難易程度。
3.5.2墩頂移梁不應發(fā)生下列情況:
1 梁在落放或移動過程中翻倒。
2 移梁設備破損,滑道下沉,引起梁傾斜或溜動。
3 梁保護層及墩臺帽邊緣受壓破裂。
4 移梁時方向掌握不好,造成就位困難等。
3.5.3 墩頂移梁可采取滾移,并應配有滑道、托盤、輥軸和手拉葫蘆等移梁設備。移梁設備應輕便堅實。移梁時,承托梁的位置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5.1.2條的規(guī)定。
3.5.4 滑道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滑道可用兩根50 mm~50 mm方鋼并列組成,間距宜為250mm。方鋼每節(jié)長可為1~2m,每節(jié)兩端宜制成斜坡。接長時,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00mm。方鋼的最外端應設置止動木楔。
2 滑道可安放在支承墊石上。當放在墊石外的泄水坡上時,應用硬質楔形木板墊平墊實,其木紋走向應與滑道相垂直。
3 方鋼滑道的外側與墩臺帽邊緣應保持loo mm的安全距離。托盤式或特殊設計的墩臺,滑道安放位置應根據設計要求或通過檢算決定。
4 兩股滑道應互相平行,其間距允許誤差為±10 mm,并 應與梁移到正位時的方向相垂直。
5 兩股滑道頂面應在同—水平面上。
6 滑道端部應向墩臺外緣作成不大于2%的上坡道。嚴禁設置下坡滑道。
3.5.5 移梁用的托盤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并應便于安放砂箱和護梁支撐木。托盤頂面宜比砂箱底面寬出約100 mm,底面兩端宜作成斜面以利吞吐輥軸。托盤至少應比梁梗底面兩邊各寬50 mm。不能與托盤一起移動的支護設備或保險設施,應在梁移動時能隨時調整其位置或長度。
3.5.6 移梁宜根據梁重選用直徑30—70mm的實心鋼輥軸,輥軸直徑應大小—致,表面光滑,并應有足夠的把持長度。
3.5.7 移梁時應用梢徑100nlffl圓木或100 mm_l00 mm方木支護梁,上端支在梁頸部,下端支在托盤端的擋肩上。支撐木應在梁落實后安裝。支護設備應有足夠的強度。常備的支護設備應在梁頂面受到60kn左右的水平分力時不致受到破壞。
3.5.8 墩頂移梁可用手拉葫蘆、起道機、千斤頂或液壓推頂器等作為推動力,其推動力應比計算阻力至少大50%。千斤繩必須固定在可靠的錨固物上,不應脫落。 用千斤頂、起道機和液壓推頂器等頂梁移動時,其支點可設在滑道內,隨梁挪動。
3.6 落梁和支座安裝
3.6.1 落梁就位安放支座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支座底面中心線應與墩臺支承墊石頂面畫出的十字線重合。
2 梁縫應符合規(guī)定尺寸。
3 在保持梁梗豎直的前提下,梁片間隙應符合規(guī)定;道碴橋面的道碴槽頂寬不宜小于3.9m。
4 支座固定端、活動端位置應符合規(guī)定。
5 支座底面與墩臺支承墊石頂面應密貼,上座板(頂板)與梁底之間應無縫隙,整孔梁不應有三條腿現象。
3.6.2 當成品梁或墩臺的誤差不能同時滿足本規(guī)程第5.6.1條的規(guī)定時,應在梁梗保持豎直、支座中心線與墩臺十字線保持重合的先決條件下,按下列原則調整:
1 當梁跨與橋跨有差值時,其縱向誤差以橋梁中線為準向兩端平均分配,但梁的活動端必須保持在按100℃溫差計算的最小伸縮空間,其近似值為梁全長的1/1 000。
2 橫向誤差應保持梁片間隙能放置防水蓋板、取出吊具的條件下,以橋梁中線為準,向兩片梁對稱分配。
3.6.3 固定支座的頂板與底板(或上下座板)應互相對正,其中線的縱、橫錯動量,以及活動支座中線的橫向錯動量均不得大于3mm; 固定支座及活動支座底板(下座板) 中心十字線的扭轉允許偏差為1 mm。
3.6.4 支座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支承墊石表面和錨栓孔內的雜物、冰雪等必須清除干凈。
2 支座弧形承壓面在安裝前應涂黃油。
3 支座安裝應符合支座設汁要求。
4 支座各組成部分之間、支座頂面與梁底之間以及支座底面與墩臺支承墊石頂面間應保持密貼,不得有縫隙。
5 梁在支座上落實后應立即打好支撐。 :
6 在安裝支座的同時,應將錨栓安放齊全。
3.6.5 上下錨螺栓的埋置深度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將彎鉤截去后插入錨栓孔。螺帽擰緊后螺栓頭應露出三個絲扣。
3.6.6 板式橡膠支座安裝應做到平、密、緊。當支座下有縫隙時,應以水泥砂漿等適當材料填實。坡道上采用板式橡膠支座時,當坡度在6%o以下時,可采用砂漿墊層調整;當在6%o及以上時,必須在支座與梁底支承鋼板間加焊一塊和坡度相同的楔形鋼板。
3.6.7 板式橡膠支座安裝后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支座與梁底或支承墊石頂面之間無滑移或脫空現象。
2 無初始剪切變形。
3 垂直壓縮量不大于設計值,側看無不均勻鼓凸。
4 表面無裂紋。
第5篇 跨鐵路橋梁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施工期間,附近鐵路主管車站派駐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防護員,保證駐站聯絡員與施工現場的防護人員、指揮人員聯系通暢。在列車距施工現場800米時停止作業(yè),并檢查線路附近有無材料、設備等侵限,確保列車安全通過。
2、限速運行時在施工地點兩側20米處設置減速地點標,在施工地點兩側800米處設置移動減速信號牌。封鎖施工時,在施工地點兩側20米處設置停車信號牌,施工地點兩側820米防護人員顯示停車手信號。
3、施工現場按要求設置各種標識牌,在鐵路限界外設置圍擋,避免施工過程中的機械設備和材料侵入鐵路限界內。上部安設防護網,防止作業(yè)人員和物體墜落。
4、線路上方施工作業(yè),不得將施工材料、設備等隨意堆放,不得亂扔煙頭、雜物等。
5、施工的各路口設置安全標志和警示燈,施工現場易燃場所設安全標志和滅火器材。
6、施工前查明地面、地下各種鐵路設施。做出明顯標識,并做防護。
7、施工人員橫越道口及線路時,嚴格執(zhí)行:“一停、二看、三通過”,同時安排防護員在施工中進行防護,禁止非施工人員和機械進入施工區(qū)。
8、在行車線路附近施工時,必須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防護人員防護,按規(guī)定著裝,配帶齊全防護用品。
9、凡有吊車作業(yè),必須由專業(yè)人員統一指揮作業(yè),并指派專人防護,以防吊車旋轉時侵限、傷人和吊車起吊時碰斷上部電力、通信線路,以免照成人員傷害和其它損失。
10、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特種設備必須有檢驗合格證方可使用,如吊車、鏟車、儲風缸、氧氣表、乙炔表等;現場用電應按標準架設線路,用電設備應按一機、一閘、一器設置配電箱。
11、鋼筋、模板安裝時,搭設腳手架平臺的探頭板要綁扎牢固,作業(yè)平臺鋪設要平穩(wěn),四周設圍欄桿防護,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帶;灌注混凝土使用的振搗器應接有漏電保護器,使用吊斗灌注混凝土時,應預先通知模板內搗固人員避讓,以免物體墜落傷人。
12、列車通過時,必須停止施工,濃霧等視線不良好時不得施工,6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施工,鐵運處工務部門在施工地點檢查、維修時上空不得施工。
第6篇 橋梁預制安全技術交底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一般規(guī)定:
1、從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 從業(yè)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 從業(yè)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4、從業(yè)人員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
二、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1、 施工現場用電應采用三項五線制供電系統,且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供電線路始端、末端必須作重復接地;當線路較長時,線路中間應增設重復接地,其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
2、 施工用電應進行施工用電設計,并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方式。
3、 用電設備應實行一機一閘一漏(漏電保護)一箱(配電箱);漏電保護裝置應與設備相匹配。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
4、 電纜線路敷設的安全措施:
1)電纜線應根據環(huán)境條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敷設;
2)電纜類型應根據負荷大小、允許電壓損失計算確定;
3)電纜線路與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5、 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安全使用措施:
1)固定式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底面與地面垂直距離不得小于1.3m,移動式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底面與地面垂直距離應大于0.6m。
2)配電箱及開關箱應安裝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嚴禁設在有瓦斯、煙氣、蒸汽及其他介質中;
3)配電箱及開關箱內應分設工作接零和保護接零端子匯流排;
4)配電箱應采取防曬、防塵措施,并配鎖。
三、工地防火安全措施
1、油庫、物資倉庫、發(fā)電機房、生活駐地、工地臨時工棚等要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滅火器要定期進行檢驗,失效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2、在火災危險區(qū)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3、在易然、易爆環(huán)境中,嚴禁吸煙,嚴禁采用明火作業(yè),嚴禁進行火花加工和帶電作業(yè)。
4、照明燈與易然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保持大于300mm;碘鎢燈等高熱燈保持大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然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5、配備通訊設備,制定應急預案并成立義務消防隊,發(fā)現險情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
四、 防高處墜落安全措施
1、高處作業(yè)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對各種用于高處作業(yè)的設施、設備和安全標志,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檢查確定完好后才能使用。
2、搭設高處作業(yè)設施的人員屬特殊工種,必須經市級專門培訓機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應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3、遇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4、用于高處作業(yè)的防護設施,不得擅自拆除,確因作業(yè)需要臨時拆除必須經項目經理部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的措施,作業(yè)后應立即恢復。
5、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栓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栓幾個人;臨邊作業(yè)應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yè)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
6、高處作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著裝,腳下要穿軟底防滑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靴鞋。
7、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對于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8、施工過程中若發(fā)現高處作業(yè)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9、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載力不應小于1.1kn。
10、移動式梯子的梯腳底應堅實,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鉸鏈必須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兩人同時作業(yè)。
11、高處作業(yè)不易上下重疊。確需在高處上下重疊作業(yè)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
12、高處作業(yè)遇有架空輸電線路時,應與電線路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當保持安全距離有困難時,應停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五、各工種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一)木工
1、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模板、桿件、連接件和支撐件;
2、按立模工序進行,未連接固定前,應設置臨時支撐以防止模板傾倒;高大的支模作業(yè)應有安全的作業(yè)架子,禁止利用拉桿和支撐攀登上下;
3、禁止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模上行走;
4、模板必須架設牢固,連接可靠;
5、拆除模板的時間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
6、拆除模板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硬撬、猛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
7、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出堆放整齊,防止釘子扎腳;
8 、拆除梁板模板時,應按規(guī)定架設支撐。
(三)鋼筋工
1、展開圓盤鋼筋要一頭扎牢,防止回彈;
2、拉直鋼筋時的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穩(wěn)固,拉筋沿線2m寬度范圍內禁止人員通過;
3、鋼筋堆放應分類規(guī)整擺放,避免亂堆和迭壓;
4、綁扎鋼筋應搭設適合作業(yè)的架子,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鋼筋骨架上下;
5、高大的鋼筋骨架應設置臨時支撐固定,以防傾倒;
6、使用切斷機斷料時,不能超過機械的負載能力,在活動刀片前進時禁止送料、手與刀口的距離不得少于15cm;
7、使用除銹機除銹時,應戴口罩和手套,帶鉤的鋼筋禁止上除銹機;
8、彎曲機彎曲長鋼筋時,應有專人扶住并站于彎曲方向的外側,調頭彎曲時,禁止撞人、物;
9、調直鋼筋時,在接卸運轉中不得調整滾筒,嚴禁帶手套作業(yè),調直到末端時,人員必須躲開,以防止鋼筋甩動傷人。
(四) 混凝土工
1、用龍門吊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吊籠以外,車輪前后要擋牢;
2 、漏斗必須連接牢固,不準站在溜槽幫上焊接;
3、混凝土料斗的斗門在裝料前一定要關好卡牢,以防吊運過程中被擠開;
4、有傾倒或掉落危險的澆注作業(yè)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5、使用振動器時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6 、振動中發(fā)現模板撐漲、變形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并進行處理。
(五)電氣焊工
1、電焊作業(yè)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電焊機應設置單獨開關,焊鉗和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
2)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焊接儲存過易燃、易爆和有毒氣體的容器和管道時,應先清晰干凈并將孔口打開。在潮濕的地點施焊時,應站在絕緣板或木板上;
3)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不得以鋼絲繩和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4)清除焊渣時應帶防護眼鏡或面罩,多臺焊機在一起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設置隔光板;
5)雷雨時應停止露天電焊作業(yè);
6)施焊時應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可靠的隔離、覆蓋;
7)電焊結束后,應切斷焊接電源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2、氣焊作業(yè)
1)施焊時應清除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可靠的隔離、覆蓋;
2)乙炔發(fā)生器必須設置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
3)乙炔發(fā)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頭不得采用紫銅制作,不得放置在電線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與易燃易爆物品、明火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漏氣應使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4.氧氣瓶、氧氣表和割焊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5)氧氣瓶應有防震墊圈、安全帽,避免撞地和劇烈震動,防止暴曬;
6)點火時,槍口不得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及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防止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
7)工作完畢后,應將氧氣瓶、乙炔瓶氣閥管好,擰上安全罩,確認現場確無著火危險時,方可離開。
(六)起重工
1、 起重指揮應站在能夠照顧全面的地點,信號要統一,準確;
2 、嚴禁所有人員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卡環(huán)應使其長度方向受力,嚴防銷卡環(huán)的銷子滑脫,嚴禁使用有缺陷的卡環(huán);
4、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有扭結、變形、斷絲和銹蝕的鋼絲繩應及時按規(guī)定降低使用標準和報廢;
5 、編結繩扣的編結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和300mm,用卡子連接時,卡子不得少于3個;
6、 使用兩根以上繩扣吊裝時,如繩扣間的夾角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的措施;使用4根繩扣時應加扁擔梁;
7、 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時,應立即停止一切吊裝作業(yè),將起吊機械停穩(wěn)鎖好。
六、安全獎懲制度
安全事故及違章違紀按《中鐵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員工違章違紀處理暫行規(guī)定》、《中鐵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guī)定》、《中鐵七局集團有限公司員工有限經濟賠償暫行辦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控制要點》、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獎懲。
七、安全管理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對實行輪班作業(yè)工序所實行的交接檢查制度。上道工序作業(yè)人員作業(yè)完畢自檢合格后要對下道工序作業(yè)人員進行交接檢查,嚴禁不合格工序直接進入下道工序作業(yè)。
八、安全生產掛牌制度
1.對項目部組織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在項目部會議室掛牌展示。
2.施工現場醒目處要設置“工程揭示牌”、“安全須知牌”、“安全宣傳牌”、“施工進度牌”、“防火須知牌”等。
3.現場危險部位,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在用的機械設備要懸掛本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項目施工人員要佩帶胸卡。
胸卡背面根據施工人員的崗位要求,有選擇地印制安全生產控制要點,以便隨時提醒規(guī)范作業(yè)。
5.機械設備、現場材料及半成品要進行狀態(tài)標識。
第7篇 橋梁下部構造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項目名稱
____公路
交底時間
年 月 日
分項工程名稱
施工部位
安全監(jiān)理
施 工 期 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人簽名:
一、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橋梁施工各級作業(yè)人員均須嚴格遵守各項有關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本工程遵循如下現行的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 041—2004)、《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高處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定》、《汽車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程》、《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守則》、《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其它各有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格執(zhí)行總監(jiān)辦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遵守開工報告中的施工方案、技術標準、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制訂“崗位安全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處理預案措施”;實行安全獎懲制度和責任追溯制度。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和“安全為了施工,施工必須安全”的思想。
2)、在施工范圍須設置圍欄,禁止閑雜人員入內;設立明顯警示標志,防止施工交通事故;夜間施工作業(yè)必須保證足夠的照明設施和警示燈。施工前應探明施工范圍內是否有地上地下管線,凡在高壓線非安全區(qū)域范圍內(高壓線兩邊各3米范圍內),在有關部門沒有進行高壓線的遷移工作以前嚴禁一切施工行為。
3)、施工中如出現險情、發(fā)生意外事故(如遇到地下管線、當地人阻工、機械和人身責任事故等),須立即停止施工,迅速避險搶險,防止次生再生事故,并立即內通知主管上級。
4)、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起重工、司機等)工人必須持證上崗,新工人上班須進行崗前技術培訓和操作規(guī)程再教育;施工供電用電系統由專職人員負責,配電箱、開關和線路等設施按有關規(guī)定設置(如: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等)。機械使用的電纜線要經常檢查,接頭必須綁扎牢固,確保不滲水,不漏電。
5)、所用的施工機具、卷揚機、制動裝置(剎皮)和鋼絲繩等應配置適當、有效;鋼絲繩的松弛度應掌握適宜。避免上、下交叉作業(yè),如因工作需要交叉作業(yè),必須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施工應分班連續(xù)進行,填寫完整的施工記錄、日志和管理等各方面工程資料;完善交接班制度。
6)、工程用料的運輸、儲存、拌和以及施工機具的拆卸、搬運、安裝、供料、提升、攪拌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均須符合相關的設計要求、技術標準和安全規(guī)定。
7)、各種材料運輸車除遵照一般交通規(guī)則外,在施工便道上行駛不得超過30km/小時;在便道與原有道路交叉處設置交通標志,作業(yè)中實施專人指揮倒車。
8)、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鞋,不許打赤膊穿短褲;禁止在作業(yè)場所看書報雜志,打鬧嬉戲等。在高坡深坑臨邊,應加設護欄,并設立警示標志牌。
9)、各施工隊和作業(yè)班組必須實行勞動保護,駐地宿舍應整潔保安、伙食飲水清潔衛(wèi)生,做到用電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中暑、防煤氣中毒、防食物中毒、防傳染病流行。
10)、安全防護設施由樁基施工隊負責布置落實,c隊安全領導小組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施工安全隱患時,及時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二、抗臺風、防雷擊措施
1)、抗風措施: 關注天氣預報,臺風期間停止施工。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施工作業(yè),臺風來臨前應認真做好施工現場和駐地宿舍的防風加固工作。
2)、防雷雨措施:避免在雷暴日施工。工作人員上班時間須穿絕緣防滑工作鞋,嚴禁穿拖鞋、高跟鞋上班。供電系統等露天設施,設置保護絕緣措施。提前做好駐地宿舍及施工范圍內特別是工地料場和倉庫的臨時截排水溝。
_____公路總監(jiān)辦
2___年__月__日
第8篇 橋梁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編號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交底提要
交底日期
交底內容:
橋梁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一、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類機械的安全作業(yè)制度;用電安全制度;便道、便橋通行及養(yǎng)護作業(yè)制度;孔下安全作業(yè)制度;高空安全作業(yè)制度;施工現場保安作業(yè)制度;工區(qū)防洪、防火、防風等措施;起重作業(yè)安全制度;各種安全標志的設置及維護措施等。
二、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項目部經常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
開工前,對所有參建員工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安全制度,工程特點及該工程的危險源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對于從事電器、起重、孔下、高空作業(yè)、焊接、機動車駕駛、爆破作業(yè)等特殊工種人員,經過專業(yè)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
三、安全生產檢查:
開工前的安全檢查驗收。工程開工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必須配齊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要符合要求,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施工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施工中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都編有應急預案等。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積極配合上級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班組每日進行自檢、互檢、交接班檢查。
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安檢工程師、安全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檢查重點:爆破施工、炸藥庫設置及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電、機械設備、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處作業(yè)、季節(jié)性施工等。
專業(yè)性的安全檢查:針對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對施工現場的特種作業(yè)安全、施工技術安全進行檢查;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對現場大中型設備的使用、運轉、維修進行檢查;孔下作業(yè)生產安全專項檢查;高空作業(yè)生產安全專項檢查;季節(jié)性、節(jié)假日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夏季檢查防洪、防暑、防雷電措施落實情況;冬季檢查防凍、防煤氣中毒、防火、防滑措施落實情況;春秋季檢查防風、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節(jié)假日加班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
四、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
開工前制訂好安全生產保證計劃,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爆破工程、機械工程、腳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電、高空作業(yè)、挖孔工程等安全重點防范工程結合現場和實際情況,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方案。
1. 各類機械的操作、運行規(guī)則及安全作業(yè)措施
1.1非司機不得開動機械。機械開動之前,必須檢查潤滑是否良好,制動是否可靠。各種機械嚴禁帶病或超負荷運轉。
1.2 機械運輸時,遵守公路或鐵路的承載限度和橋梁、渡船的承載噸位。機械搬運時,必須捆扎牢固,檢查合格后方可啟動。
1.3 機械上下坡應用低速檔。機械下坡時嚴禁脫檔滑行。
1.4 輪式裝載機裝運時,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運轉速度不能過快。輪式裝載機卸料要注意適當高度,不得過高。
1.5 嚴禁在挖掘機頭、臂運轉半徑內觀察或行走。行駛時,除駕駛室外,任何地方嚴禁乘坐人員。
1.6 砼攪拌站(機)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攪拌機料斗升起時,嚴禁人員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準用工具伸到轉動中的攪拌筒內扒槳和出料,不準滿負荷起動攪拌機。停工后,應用水倒入攪拌筒內扒槳和出料,檢修機械或工作人員進入攪拌筒內時,必須切斷電源,鎖好開箱。
1.7 任何電器,在沒有驗明無明電時以前,不能盲目觸電。拉接臨時電力線時,應從機具接向電源,斷電時應先解除并及時拆除。
1.8 重要設備裝設的電機,采用交流接觸器及磁力起動器。7.5千瓦以上電機應采用減壓起動方法,并加過載保護裝置。合閘后如電動機不能正常運轉,應立即拉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起動。
2. 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2.1現場臨時變配電所
高壓露天變壓器間面積不小于3×3m,圍墻不低于3.5m,地坪滿鋪砼,四周做80cm砼散水坡;變壓器四周及配電板背面須有80cm的安全操作通道,配電板下沿離地面為1m;配電掛箱的下沿離地面不小于1.2m。
2.2現場電箱
電箱應有雙戶開啟門,并有門鎖、插銷,漆上指令性要求和統一編號;電源線進箱口有滴水彎,進線必須先進入熔斷器后再進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零線,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地板保護;電箱內分路凡采用開關、漏電開關,其上方都要有單獨熔斷保護;凡手提分路流動電箱,外殼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
2.3用電線路
現場電氣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架空敷設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手持移動電具的橡皮電纜,引線長度不超過5m,不得有松動;現場使用的移動電具和照明燈具,一律用軟質橡皮線;現場電線架設,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絕緣線,必須瓷明線搭設、開關設置管理。
2.4接地裝置
接地可用角鋼、鋼管,不小于2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m,2根接地體間距不小于2.5m,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接地線可用絕緣銅線或鉛芯線,嚴禁在地下使用鋁導線作為接地線,接地線處采用焊接、壓按等可靠連接;橡皮電纜芯線中“黑色”或“綠/黃雙色”線作為接地線。
2.5高壓線防護
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施工,須搭設毛竹防護架;在高壓線附近搭設的井架;腳手架外側在高壓線水平上方全部設安全網。
2.6室外電機要有防塵防雨罩,基礎高于地面,電源線要架空,不準在地面拖拉。
2.7手持或移動電動工具電源線須有漏電保護裝置。
2.8電焊機
電焊機必須一機一閘,并裝有隨機開關;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裝置。
3. 腳手架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3.1腳手架在使用前應進行認真的檢查驗收。
4.2對腳手架進行檢查,是否有傾斜、下沉、崩扣松扣等現象。
3.3各種腳手板必須鋪平、嚴禁有探頭板。
3.4腳手架上不得懸掛任何垂直運輸設備。
3.5現場照明設備及動力線路不得直接接觸腳手架。
3.6各腳手架均應在醒目處設置最大允許承載量掛牌,嚴禁超載使用。
3.7腳手架應自上而下逐步拆除,嚴禁推倒或拉倒。
3.8拆下的腳手架材料嚴禁隨意拋擲,拆除腳手架時,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
4. 模板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4.1模板安裝必須牢固、穩(wěn)定、滿足剛度要求。
4.2同一模板工程的支撐體系,不得用鋼、木材等材料混合使用。
4.3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作業(yè)。
4.4不得利用支撐、拉桿等攀登上下。
4.5安裝或拆除模板,高度大于2米時,應符合“高空作業(yè)”的規(guī)定。
4.6使用吊車安裝大片模板或整體模板,必須在模板就位并聯結穩(wěn)定后摘鉤。
吊裝模板前,首先檢查吊車和吊索的安全性及可靠性。起吊后吊車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時,施工人員方可靠近操作。
吊裝模板時應設專人進行指揮,一塊或幾塊模板要設置臨時支撐,且上下必須頂牢。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聯結固定。
4.7拆除模板及聯結件、支撐件應逐層轉下或吊下,不得向下直接拋擲。
拆除模板不得雙層作業(yè)。3m以上模板拆除時,應用吊車拉緊,緩慢送下。
拆除模板時,應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倒。
5. 高空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5.1高空作業(yè)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5.2高空作業(yè)時應佩帶安全帽、安全帶、支掛安全網等用具。
5.3高空作業(yè)應精力集中,不得嬉鬧。
5.4酒后禁止高空作業(yè)。
5.5嚴禁人員跟隨起重物上下。
5.6高空作業(yè)所用料具應放置穩(wěn)妥,禁止拋擲。
5.7高空作業(yè)應有統一規(guī)定的信號、旗語、手勢、哨等與地面聯系。
5.8高空作業(yè)時應與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遇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yè)。
5.9上、下交叉作業(yè)必須采取隔離措施。
5.10夜間不宜進行高空作業(yè),必要時訂有夜間施工安全措施。
6. 挖孔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
6.1挖孔
6.1.1橋梁、抗滑樁樁基開挖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6.1.2土層開挖應隨時護壁、支撐,渣土指定地點堆放,并應保持碴堆的穩(wěn)定。
6.1.3巖石層小型松動爆破作業(yè)用電鉆鉆眼時,不得用手導引回轉的釬子,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6.1.4不得在殘眼中鉆眼。
6.1.5裝藥與鉆孔、挖孔人員必須分區(qū)。
嚴禁在已裝藥管的情況下用鉆桿清孔,嚴禁在已裝藥管的區(qū)域內補打眼孔。
6.2裝碴與運輸
6.2.1裝碴前及裝碴過程中,應檢查孔內巖石層的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松動巖石或塌方征兆時,先處理后裝碴。
6.2.2卷揚機在操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6.2.3裝碴時若發(fā)現碴堆中有殘留的炸藥雷管,立即處理。
6.3護壁
6.3.1根據土層情況選擇適當的護壁方法,并按規(guī)定盡早防護以利安全。
6.3.2施工期間,對護壁的穩(wěn)定狀態(tài)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派專人檢查,對已成型的護壁結構定期檢查,發(fā)現護壁變異或損壞時立即修整加固。
6.3.3構件支撐不得置于虛碴和活動石塊上。在軟弱土層地段,其底面應加墊板或墊梁。
6.3.4暫停施工時,將支撐護壁直抵開挖面。
五.孔下砼澆筑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 干處澆筑孔下砼施工時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檢查電線是否漏電,檢查串筒的連接是否牢固,孔口砼灌注處檢查有無松動并嚴防砼散落,以免危險孔下作業(yè)人員。
2. 孔下作業(yè)人員配備安全帽、保險繩、作業(yè)服;在振搗完畢后應升出孔口待下一批砼灌注。
3. 混凝土澆筑
3.1混凝土泵(泵車)設置在作業(yè)棚內,安裝穩(wěn)定、牢固。泵車安設未穩(wěn)前,不得移動布料桿。作業(yè)前,檢查輸送泵、電氣設備是否正常、靈敏、可靠。
3.2 泵送前,檢查管路、管節(jié)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損、裂縫、變形和密封不合格的管節(jié),并應符合下列要求:管路布設要平順。在高處、轉角處應架設牢固,防止串動、移動;管路應設專人經常檢查,遇有變形、破裂時,應及時更換、防止崩裂。
3.3 混凝土泵在運轉時發(fā)現故障,立即停機檢查,不得帶病作業(yè)。
3.4混凝土輸送泵車操作人員,熟悉和遵守泵車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規(guī)定。
3.5拆卸管路接頭前,把管內剩余壓力排除干凈,防止管內存有壓力而引起事故。
3.6在五級以上大風時,泵車不得使用布料桿作業(yè)。
3.7 作業(yè)結束采用空氣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六.鋼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鋼筋施工場地應滿足作業(yè)需要,機械設備的安裝要牢固穩(wěn)定,作業(yè)前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
2.鋼筋調直及冷拉場地設置防護擋板,作業(yè)時非作業(yè)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3.鋼筋切斷機作業(yè)前,先進行試運轉,檢查刃口是否松動,運轉正常后,方可進行切斷作業(yè)。切長料時應有專人把扶,切短料時要用鉗子或套管夾牢。
4.電焊機安設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電焊機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yè)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
6.在潮濕地點工作,電焊機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員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操作。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7.把線、地線不得與鋼絲繩、各種管道、金屬構件等接觸,不得用這些物件代替接地線。
8.更換場地、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應備有消防設備。
10.焊接模板中的鋼筋、鋼板時,施焊部位下面墊石棉板或鐵板。
七.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措施
項目經理部設門診部并配備專職醫(yī)生,工地醫(yī)務室的醫(yī)務人員數額視工地實際情況而定,能進行現場急救包扎和治療常見病。定期為施工人員進行體檢。
與當地防疫站定時檢查傳染病疫情狀況,及時采取措施,將疫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傳播。無工地醫(yī)務室的工點,醫(yī)務人員到工地巡診及消毒并設置醫(yī)藥急救箱。
根據生活區(qū)內人員情況,設置廁所及浴室。生活區(qū)內水溝應派專人定時清理,確保暢通。廁所設有化糞池和沖洗設備,每天有人值班清掃。
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飲用生水。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在高溫下作業(yè),除確保工地現場開水供應外,還應因地制宜增加鹽水及降溫消暑飲用品。
合理安排高溫季節(jié)作業(yè)時間和作業(yè)項目,采取降溫或保暖措施;按規(guī)定發(fā)放防暑降溫用品,保護員工健康。
八.職業(yè)病防治措施
1. 作業(yè)人員防護措施
1.1對在有危害健康的氣體或者粉塵的場所操作的工人,提供適用的口罩、防護眼鏡和防毒面具等;
1.2對在有噪聲、強光、幅射熱的飛濺火花、碎片、刨屑的場所操作的工人,分別提供護耳器、防護眼鏡、面具和帽盔等;
1.3對經常站在有水或液體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提供防水靴或防水鞋等;
1.4對參加雙液注漿等接觸危險化學物品的作業(yè)人員配備護目鏡、專用工作服、專用防護手套等防護用品;
1.5對電氣操作工人,提供絕緣靴、絕緣手套等;
1.6對經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提供防曬、防雨的用具;
1.7產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場所,備有防毒救護用具。
2. 工作場所防護措施
2.1針對有害氣體和粉塵濃度,配備相應的檢測儀器,采取合理通風方案,控制有害氣體和粉塵濃度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最高容許濃度;
2.2加強孔下通風措施,降低孔內二氧化碳和爆炸后殘留的有害氣體、粉塵含量;
2.3噪聲不得超過最高分貝數;
2.4加工車間設置飲水和洗手設備;
2.5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yè)場所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報警裝置、通訊裝置、安全標志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進行搶救和安全疏散的設備;易燃易爆物質倉庫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2.6有害作業(yè)場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禁止違規(guī)作業(yè);實行有害作業(yè)場所定期監(jiān)督監(jiān)測,及時發(fā)現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影響施工人員健康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督促盡快落實,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職業(yè)病的發(fā)生。
九、橋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規(guī)定:
1.對結構復雜的大型橋梁施工,對施工安全做專項調查研究,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單項工程(包括輔助結構、臨時工程)開工前,根據規(guī)定的安全操作細則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橋梁施工前,對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措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手持式電動工具,應按國標《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83)的規(guī)定,根據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類別和作業(yè)場所的安全要求,加設漏電保護器。
4.橋梁施工,采用多層作業(yè)或橋下通車、行人等立體施工時,布設安全網。
5.橋梁施工受氣候環(huán)境因素影響很大。因此,注意天氣預報風雨級別,往往預報風力小于大橋上的實際風力,特別是平曠風口處,故高處露天作業(yè)及纜索吊裝、大型構建等在起重吊裝時,根據作業(yè)高度和現場風力大小對作業(yè)的影響程度,制定適于施工的風力標準。遇有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時,上述施工應停止作業(yè)。
(一)墩臺施工中的安全要點
1.就地澆筑墩臺施工
1.1施工前必須搭好腳手架及作業(yè)品平臺,并仔細檢查,確保穩(wěn)固可靠。在平臺外側應設置可靠的欄桿。墩高在10米以上時,加設安全網,并做檢查,確保其有效可靠性。
1.2吊斗升降應設專人指揮。落斗前,下不得作業(yè)人員,必須躲開,不得身依欄桿推動吊斗。嚴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腳手架。
2.砌筑墩臺施工
2.1人工、手推車推(抬)運石塊或預制塊件時,腳手跳板應鋪滿,其寬度、坡度及強度等應滿足安全要求。腳手架和作業(yè)平臺上堆放的物品不得超過設計荷載。砌筑材料應隨運隨砌。
2.2吊機、桅桿吊運砌筑材料時,聽從指揮信號。砌筑材料吊運到砌筑面時,作業(yè)人員應避讓,待停穩(wěn)后方可向前砌筑。
(二)上部施工中的安全要點
1.就地澆筑鋼筋砼時,先搭設好腳手架、作業(yè)平臺、護欄及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
2.作業(yè)前,對機具設備及其拼裝狀態(tài)、防護設施等進行檢查,主要機具應經過試運行。
3.用吊機提吊翻斗運送砼,不超載、超速,停穩(wěn)后在翻轉卸料。
4.施工中,隨時檢查支架和模板,發(fā)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采取措施。支架、模板拆除,要按照設計及施工的有關規(guī)定的拆除程序進行。
5.裝配式構件(梁、板)的安裝,要做到統一指揮。在吊裝過程中,除現場指揮人員外,任何人都不得指揮操作。安裝的構件要平起穩(wěn)落。
6.吊裝作業(yè)區(qū)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所有人員均不得在起吊和運行的吊物下站立。
7.架橋機就位后,為保持前后支點的穩(wěn)定,要用方木支墊。前后支點后,還應用攬風繩封固與墩頂兩側,以保證安全。構件在架橋機上縱、橫向移動時,要平緩進行,卷揚機操作人員應按指揮信號協同動作。
8.對組裝好的龍門吊,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滿載試吊,運梁軌道和龍門軌道在使用前亦應進行試運行,滿足要求后方可正式使用。
對各種吊裝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
8.1起吊運送時,門吊上所有多余的木板、鐵件等均應全部清楚,工具必須有專人保管,以防在吊運過程中落下物件傷人。
8.2平車運梁時,梁端支點要設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梁的兩側不僅要有牢固的支撐,且運行速度不可太快。
8.3橫移落梁時,梁的起落、橫移與運送不得同時進行。在梁下落的過程中,要慢速平穩(wěn),不得發(fā)生急落和沖擊現象。
8.4遇下列情況應停止吊運安裝作業(yè):
8.4.1梁體構件未達到設計的吊裝強度;
8.4.2吊裝設備損壞,控制失靈;
8.4.3自然條件惡劣,大雨或6級以上大風時;
8.4.4操作人員不全,影響工作進行時;
8.4.5現場發(fā)生事故,尚未處理完畢。
9.吊車吊裝簡支梁、板等構件時,應符合起重吊裝的有關規(guī)定。
參加架設的操作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并建立崗位責任制。勞動分工要盡可能穩(wěn)定,不要在操作前臨時調換工種,以避免由于技術不熟練而發(fā)生意外事故。
10.預應力張拉作業(yè)區(qū),要設警告標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11.張拉前,操作人員要確定聯絡信號。
12.張拉剛束完畢,退銷時,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防止銷子彈出傷人。張拉完畢,尚未注漿時,梁端應設圍護和攔板。不得在梁端附近作業(yè)和休息。
13.管道壓漿時,操作人員戴防護眼鏡和其他防護用品。關閉閥門時,作業(yè)人員應站在側面,以確保安全。
十、安全保證體系
項目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由主管生產的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設安???,負責全橋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生產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協助施工隊長做好本隊的各項安全管理活動。
1.安全教育和訓練
1.1對新進場的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準許其進入操作崗位。
1.2對起重、焊接、爆破和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工人,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訓練。
1.3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設備或調換工作崗位時,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1.4設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在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的活動情況,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活動。
2.落實安全責任制,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和管理制度,體現“全員管理、安全第一”的基本思想,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做到職責分明、各負其責。
3.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3.1施工操作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
3.2對各種施工機具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使用的安全。
3.3所有臨時結構的施工設計,必須考慮安全技術,并在施工前由設計者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交底。
3.4對工地上設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維護和檢查,嚴禁挪作他用。油庫及其它有明火的地段,應作為防火的重點,嚴加管理。
3.5針對本橋梁施工的特點,汛期應認真作好防汛工作,及時與當地水利不問取得聯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十一、防洪措施
1.雨季施工夜間均設專職的值班人員,保證晝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紀錄,同時要設置天氣預報員,負責收聽和發(fā)布天氣情況。
2.應做好施工人員的雨季市共培訓工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包括臨時設施、臨電、機械設備防護等項工作。
3.檢查施工現場及生產生活基地的排水設施,疏通各種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證雨天排水通暢。
4.對于正在進行基礎施工的工程,要做好在基坑邊遠和坑底設置排水溝合集水井,在邊坡邊緣做好排水坡度、排水溝和擋水坎。
5.現場道路兩旁設排水溝,保證不滑、不陷、不積水。清理現場障礙物,保持現場道路通暢。道路兩旁一定范圍內不要堆放物品。且高度不易超過1.5m,保證視野開闊,道路通暢。
6.檢查機電設備基礎是否牢固,基礎是否達到設計要求。設備基礎四周設置排水溝。腳手架立桿底腳必須設置墊木或混凝土墊塊,并加設掃地桿,同時保證排水良好,避免積水浸泡。所有馬道、斜梯均應釘防滑條。
7.施工現場、生產基地的工棚、倉庫、食堂、攪拌站、臨時住房等暫設工程應在雨季前進行全面檢查和整修,保證基礎、道路不塌陷,房間不漏雨、場區(qū)不積水。
8.在雨季到來前,做好各高聳腳手架防雷裝置,質量檢察部門在雨季前要對避雷壯志做一次全面檢查,確保防雷。
9.原材料的儲存和堆放
9.1水泥全部存入倉庫,沒有倉庫的應搭設專門的棚子,保證不漏、不潮、下面應架空通風,四周設排水溝,避免積水。現場可充分利用結構首層堆放材料。
9.2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夠的儲備,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場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滲入。
9.3模板堆放場地應碾壓密實,防止因地面下沉造成倒塌事故。
9.4回填土用苫布或塑料布覆蓋,四周有排水設施。
10.雨季所需材料、設備和其它用品,如水泵、抽水軟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材料部門提前準備,及時組織進行,水泵等設備應提前檢修。
11.雨季前對現場配電箱、閘箱、電纜臨時支架等仔細檢查,需加固的及時加固,缺蓋、罩、門的及時補齊,確保用電安全。
12.大風天氣,要做好大型高聳物件的防風加固措施,加強天氣預報工作,防止暴雨突然襲擊,合理安排每日的工作?,F場臨時排水管道均應提前疏通,并定期清理。
13.各分項工程的雨季施工措施
13.1突防雨回填土施工
13.1.1土方開挖應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土方開挖圖施工,基坑四周設排水溝河盲溝,每隔30m設集水井,尺寸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保證排水通暢,土方挖到坑底時,要預留20-30cm,待墊層施工前挖出。
13.1.2基坑外圍應起擋水坎,高度不低于370mm,厚度不小于240mm雙面抹水泥砂漿,擋水坎外側應修成泛水坡。
13.1.3在出場前對車輛進行仔細沖洗及對圖進行排實,防止污染市政道路。
13.1.4在雨季進行回填土的施工?;靥钔燎氨仨毲宄蹆确e水淤泥,回填應在晴天進行,應連續(xù)操作,盡快完成。施工中嚴禁地面流入槽內,一方面要保護基坑邊上的擋水坎,同時在未進行地上結構施工的地下室頂板上砌擋土墻。若槽底較深應先翻挖晾槽,回填土的含水率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
13.1.5土方回填時施工要求進行,當不能連續(xù)進行時,應重新修出排水溝和集水井。
13.2砼施工
13.2.1混凝土施工應盡量避免在雨天進行。大雨和暴雨填不得澆筑混凝土,新澆混凝土應覆蓋,以防止雨水沖刷。防水混凝土嚴禁雨天施工。
13.2.2雨季施工,在澆筑板、墻混凝土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混凝土塌落度。
13.2.3預計施工期間應隨時測定砂、石含水率,及時調整混凝土配合比
嚴格控制水灰比。雨天澆筑混凝土應減小塌落度,必要時可將混凝土標號提高半級或一級。
13.3鋼筋工程
13.3.1現場鋼筋堆放應墊高,以防鋼筋泡水銹蝕。有條件的應將鋼筋堆放在鋼筋骨架上。
13.3.2露天放置的鋼筋應該加以覆蓋,防止淋雨。
13.3.3雨后鋼筋視情況進行防銹處理,不得把銹蝕的鋼筋用于結構上。
13.3.4雨天原則上不進行焊接作業(yè),視具體情況而定。
13.4模板工程
13.4.1雨天使用的木模板拆下后應放平,以免變形。模板拆下后及時清理,刷脫模劑,大雨過后應重新刷一遍。
13.4.2模板拼裝后盡快澆筑混凝土,防止模板遇雨變形。若模板拼裝后不能及時澆筑混凝土,又被雨水淋過,則澆筑混凝土前應重新檢查、加固模板和支撐。
13.4.3大塊模板落地時,地面應堅實,并支撐牢固。
14.為在汛期來臨時安全、順利地完成施工任務,我公司已做好一切防洪防汛準備工作,確保安全度過汛期。
十二、文明施工與環(huán)保
1.建立健全管理組織機構。工地成立以施工隊為組長,施工隊橋梁技術員和生產班組為成員的文明施工和環(huán)保管理組織機構。
2.加強教育宣傳工作,提高全體職工的文明施工和環(huán)保意識。
3.指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加強檢查和監(jiān)督。
4.開展“5s”活動和各項競賽活動,實行目視管理。
5.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合理定置各種施工設施。
6.施工所產生的施工垃圾運至指定地點,不污染水源和環(huán)境。
7.減小施工中的噪聲和振動,不擾民。對現場的便道經常灑水,以減少粉塵污染。
審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9篇 橋梁模板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主要內容:
1.模板作業(yè)場地
1.1.1.木工模板作業(yè)場地的布置。木料、鋼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廢料堆集和場內道路的修建,應做到統籌安排,合理布局。
1.1.2作業(yè)場地應搭設簡易作業(yè)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備必需的防火器具。四周應設置圍欄,作業(yè)場內嚴禁煙火。
1.1.3鋼模、木材應堆放平穩(wěn),元木垛高不得超過3m,垛距不得小于 1. sin,成材保高一般不得超過 4m,每增加 0. sin應加設橫木。垛距不得小于lin。作業(yè)場地應避開高壓線路。
1.1.4下班前應將鋸末、木屑、刨花等雜物清除干凈,并要運出場地進行妥善處理。
1.2模板制作
1.2.1制作模板時應細致選料。制作鋼模不得使用扭曲嚴重、螺絲孔過多、開裂等材料。木樓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橫節(jié)疤等木料。
1.2.2制作鋼木結合模板時,其鋼木結合部位的強度、剛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1.2.3制作中應隨時檢查工具,如發(fā)現松動、脫落現象,應立即修好。
1.2.4用舊木料制作模板時,應將釘子、扒釘拔掉收集好,不得隨地亂扔。
1.3模板支立及拆除
1.3.1在基坑或圍堰內支模時,應檢查基坑有無塌方現
象,圍堰是否堅固,確認無誤后,方可操作。
1.3.2向基坑內吊送材料和工具時,應設溜槽或繩索系放,不得拋擲。機械吊送應有專人指揮。模板要捆綁結實,基坑內的操作人員要避開吊送的料具。
1.3.3用人工搬運,支立較大模板時,應有專人指揮,所用的繩索要有足夠的強度,綁扎牢固。支立模板時,底部固定后再進行支立,防止滑動傾覆。
1.3.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當一塊或幾塊模板單獨豎立和豎立較大模板時,應設立臨時支撐,上下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腳手架和工作平臺。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用拉桿斜撐固定牢靠,模板支撐不得釘在腳手架上。
1.3.5用機械吊運模板時,應先檢查機械設備和繩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lin時,作業(yè)人員方可靠近操作。
1.3.6高處作業(yè)應將所需工具裝在工具袋內。傳遞工具不得拋擲或將工具放在平臺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帶上。
1.3.7在用斧錘作業(yè)時,應照顧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誤傷他人。斧頭刃口處應配刃口皮套。
1.3.8拆除模板時,應制訂安全措施,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倒。拆下帶釘木料,應隨即將釘子拔掉。
1.3.9拆除模板不得雙層作業(yè)。3m以上模板在拆除時,應用繩索拉住或僅起吊設備拉緊,緩慢送下。
2木工機械
2.1且使用木工機械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開機前必須添加潤滑油脂,先試機,待各部機件運轉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2)機械運轉中,如有不正常的聲音或發(fā)生故障時,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檢修;
(3)操作人員工作時,要扣緊衣扣和袖口,理好衣角,嚴禁戴手套作業(yè);留長發(fā)的必需戴工作帽,長發(fā)不得外露;
(4)木工機械上的轉動部分,要裝設防護罩或防護板;工作中更換刨刀、鋸片、鉆頭或刃具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轉動后方可拆裝;
(5)使用鐵夾鉤吊運送木材時,應將鐵夾鉤鉤牢,防止木材掉下。
2.2帶鋸機
2.2.1開動帶鋸前,必須檢查鋸條有無裂紋、扭曲和鋸條的松緊程度。如鋸條齒側的裂紋長度超過鋸條寬度的1/6,鋸條接頭超過三個,鋸條中間及后背有裂紋,鋸條接頭處裂紋超過10mm時,都不得使用。鋸條的松緊程度應根據鋸條的厚薄、寬窄進行調整,經試運轉正常后,方可開始工作。
2.2.2原水入鋸前,應清除釘子和砂石等雜物。跑車上的原木要穩(wěn)定牢固,進鋸速度要均勻。鋸短木要用扒釘或拉桿固定后再行加工。
2.2.3不得加工超過機械規(guī)定限度的特大原木。加工較長木材時,必須配備副手協助工作。
2.2.4不得用潮濕或帶油的手指接觸啟動開關和其他電器設備。如發(fā)生電器設備故障或損壞時,不得擅自拆卸檢查。
2.2.5跑車開動后,跑車前后和鋸條兩側不得有人走動或停留。
2.2.6使用平臺式帶鋸時,上下手操作人員要配合一致,上手不得將手送進臺面,下手應等料頭出鋸20cm后,方可接料。
2.2.7小平臺的電器開關要隨用隨開,用后立即關閉。平臺式帶鋸加工木料回料時,木料要離開鋸條2一scm,并要注意劈裂和木節(jié)撞擊鋸條發(fā)生事故。
2.2.8作業(yè)中如遇停電,應將電閘關閉,防止來電后機械自行轉動造成事故。
2.2.9帶鋸機的修理或拆放成捆的鋸條,應踏緊鋸條端
2.3平面刨
2.3.1平面刨作業(yè)中,操作人員不得將手伸進安全擋板里倒移動擋板,不得拆除安全擋板進行刨削。
2.3.2材料需要調頭刨削時,必須雙手持料離開刨口,并注意周圍環(huán)境,防止傷人。
2.4壓刨機
2.4.1壓刨機床必須使用單項開關,不得使用倒順開關;8.2.5.2送料必須平直,發(fā)現材料走橫或卡位,應停機撥正;操作人員接送時,手指應離開滾筒20cm以外,接料必須待料送出臺面;
2.4.2操作人員應站在機床一側操作,每次刨削量不得超過 3mm;
2.4.3.4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壓滾距離;厚度小于icm時,必須墊襯托板。
2.5手電鉆
2.5.1作業(yè)前,應檢查有無漏電現象,并應戴好絕緣手套,穿上膠鞋或腳踏在木板上進行操作;
2.5.2鉆頭必須卡緊,大型電鉆必須用雙手扶把,鉆桿要垂直;鉆孔接近完成時,應輕壓電鉆,防止卡鉆或扭斷鉆頭;
2.5.3由底部向上部鉆孔時,應用手或杠桿頂托鉆把,不得用肩扛頂托鉆把;向下鉆孔時,不得用腳扶鉆頭,腳必須離鉆頭20cm以外;
2.5.4電鉆工作中,應用鉆把調整對準孔位,不得手扶鉆頭對孔;
2.5.5操作中發(fā)現異常聲音,應停止使用;工作后應切斷電源,收好導線。
2.6臺鉆
2.6.1所鉆材料必須夾緊,較長材料應使用托架;材料調頭時,應雙手扶料并要注意周圍環(huán)境;
2.6.2操作中如發(fā)生鑿芯被木渣擠塞,應抬起手柄用刷子等清除水渣,嚴禁用手清渣;
2.6.3拆裝鉆頭時,應全部停鉆后方能進行;鉆頭裝夾必須牢固;
2.6.4不得用手觸摸轉動中的鉆頭,不得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工作臺上。
第10篇 混凝土橋梁澆筑:安全技術交底
1.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根據梁橋結構、跨度、現場環(huán)境狀況規(guī)定混凝土的運送與澆筑方法、程序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 模板支架、臨時支架的地基強度和懸挑支架的支承結構應依施工荷載經計算確定。
3. 澆筑混凝土前應清除模板內的泥土、雜物;采用壓縮空氣清除時,空壓機電力纜線的引接與拆卸必須由電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要求;作業(yè)中嚴禁將噴嘴對向人、設備、設施。
4. 高處作業(yè)必須搭設作業(yè)平臺,搭設與拆除腳手架應符合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上下作業(yè)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作業(yè)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作業(yè)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wěn);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
5. 臨邊作業(yè)必須設防護欄桿,作業(yè)前應對防護欄桿進行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欄桿的整體構造和欄桿柱的固定,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2) 防護欄桿的底部必須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擋腳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擋腳板上有孔眼時,孔徑不得大于2.5cm。
(3) 高處臨街的防護欄桿應加掛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全封閉措施。
(4)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欄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應為1.2m,下桿離地高度應為50cm~60cm;欄桿柱間距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得大于2m。
(5) 欄桿柱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并錘擊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鋼管離基坑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2) 在混凝土結構上固定,采用鋼質材料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 50×5角鋼,其上、下各設一孔,以直徑10mm螺栓與木桿件拴牢。
3) 在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設預埋件的預制塊,并按要求進行固定。
(6) 桿件的規(guī)格與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木質欄桿上桿梢徑不得小于7cm,下桿梢徑不得小于6cm,欄桿柱梢徑不得小于7.5 cm,并以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
2) 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得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得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
3) 鋼管橫桿、欄桿柱均應采用直徑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6. 現場需焊接時,作業(yè)前應履行用火申報手續(xù),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防火措施落實,符合消防要求,并簽發(fā)用火證后,方可施焊。
7. 焊接作業(yè)現場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者必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數控、自動、半自動焊接設備應實行專人專機制度。
(2) 焊接前必須辦理用火申報手續(xù),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焊接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頒發(fā)用火證后,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3) 露天焊接作業(yè),焊接設備應設防護棚。
(4) 焊接作業(yè)現場應按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
(5) 焊接輻射區(qū),有他人作業(yè)時,應用不可燃屏板隔離。
(6) 焊接作業(yè)現場應設安全標志,非作業(yè)人員不得入內。
(7) 焊接作業(yè)現場應通風良好,能及時排除有害氣體、灰塵、煙霧。
(8) 焊接作業(yè)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滿足時,必須采取隔離措施。
(9) 作業(yè)時,電纜線應理順,不得身背、臂夾、纏繞身體,嚴禁搭在電弧和熾熱焊件附近與鋒利的物體上。
(10) 電焊機、電纜線、電焊鉗應完好,絕緣性能良好,焊機防護裝置齊全有效;使用前應檢查,確認符合要求。
(11) 使用中的焊接設備應隨時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維修后的焊接設備,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2) 作業(yè)中電機出現聲響異常、電纜線破損、漏電征兆時,必須立即關機斷電,停止使用,維修后經檢查確認安全,方可繼續(xù)使用。
(13) 在狹小空間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通風措施,經檢測確認氧氣和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記錄后,方可進入作業(yè);出入口必須設人監(jiān)護,內外呼應,確認安全;作業(yè)人員應輪換作業(yè);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
(14) 焊工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帶有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防護面罩,戴耐火的防護手套,穿焊接防護服,穿絕緣、阻燃、抗熱防護鞋;清除焊渣時應戴護目鏡。
(15) 作業(yè)后必須關機斷電,并鎖閉電閘箱。
8. 現澆混凝土梁
(1) 在基底剛性不同的支架上澆筑連續(xù)梁、懸臂梁混凝土時,應采取消除不均勻沉降的措施。
(2) 雙懸臂梁混凝土應自跨中和懸臂端同時向兩墩臺方向連續(xù)澆筑,在墩頂處交匯。
(3) 橋上施工采用外吊架臨邊防護時,應在邊梁澆筑時同步完成防護設施的預留孔或預埋件。
(4) 懸臂梁加掛梁結構,澆筑掛梁混凝土時,懸臂梁混凝土應達到設計規(guī)定強度,設計無規(guī)定時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預應力懸臂梁的預應力張拉孔壓漿應達到設計規(guī)定強度。
(5) 梁橋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應隨時檢查鋼筋、波紋管和預埋件,發(fā)現位移或松動必須及時修復,且應設專人監(jiān)測模板和支架、掛籃的穩(wěn)定狀況,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停止?jié)仓?并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恢復施工。
(6) 混凝土梁橋懸臂澆筑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掛籃的抗傾覆、錨固和限位結構的安全系數均不得小于2。
2) 墩身預埋件等應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工序檢查,確認位置準確和材質、規(guī)格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3) 施工前應對墩頂段澆筑托架、梁墩錨固、掛籃、梁段模板、撓度控制和合攏等進行施工設計。
4) 掛籃行走滑道應平順、無偏移;掛籃行走應緩慢,速度宜控制在0.1m/min以內,并應由專人指揮。
5) 掛籃組拼后應檢查錨固系統和各桿件的連接狀況,經驗收并進行承重試驗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6) 澆筑墩頂段混凝土前,應對托架、模板進行檢驗和預壓,消除桿件連接縫隙、地基沉降和其他非彈性變形。
7) 箱梁分兩次澆筑成型時支點橫梁兩側預應力束上彎部位應全斷面一次澆筑;兩次澆筑接縫處鑿毛時混凝土強度不得低于2.5mpa,且不得損壞波紋管。
8) 多跨連梁宜整聯澆筑,需分段澆筑而設計未規(guī)定時,宜在梁跨1/4處分段;分段澆筑需從兩端跨開始,在中間跨合攏時,應按合攏設計規(guī)定處理;分段澆筑時宜自一端跨逐段向另端跨推進;逐孔澆筑時,應自每聯的一端跨開始,逐跨向另端跨推進,第一次宜澆筑1.2 跨。
(7) 箱梁混凝土全斷面一次澆筑成型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內模支撐應緊湊,確保箱內空間滿足作業(yè)要求。
2) 人員在箱梁內模中作業(yè)時,應有足夠的照明,并在人孔頂部設人監(jiān)護。
3) 每跨箱梁的頂板上應預留兩個人孔,人孔宜設在1/4跨附近,平面尺寸應不小于70cm×100cm。
9. 聯合梁混凝土橋面板澆筑
(1) 在澆筑混凝土橋面板過程中,應隨時監(jiān)測鋼梁、臨時支架和落架設備的穩(wěn)定狀況,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停止?jié)仓?并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恢復施工。
(2) 采用后落架方法澆筑混凝土橋面板前,應檢查臨時支架和落架設備,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順橋方向應自跨中開始澆筑,在支點處交匯,或由一端開始快速澆筑;澆筑混凝土時,應全斷面連續(xù)一次澆筑;橫向應先澆中梁后澆邊梁,由中間向兩側展開。
(3) 橋面板混凝土澆筑前鋼梁安裝、縱橫向連接、臨時支撐應完成,并經檢查確認符合設計或施工設計的要求,并形成文件;鋼梁頂面?zhèn)骷羝骱附油瓿?并經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
10. 分段架設的連梁混凝土澆筑
(1) 在澆筑混凝土過程中,應隨時監(jiān)測預制梁和臨時支架的穩(wěn)定狀況,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停止?jié)仓?并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恢復施工。
(2) 合攏段應采用補償收縮混凝土,并應與橫梁、橋面板混凝土同時澆筑。
(3) 混凝土澆筑前預制梁的安裝位置、預留鋼筋,經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澆筑前預制梁的橫向連接或臨時支撐完成,經檢查符合設計或施工設計的要求,并形成文件;澆筑前澆筑段(含橫梁)內的模板及其支架、鋼筋和預應力孔道預埋管安裝就位,經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
11. 疊合梁混凝土澆筑
(1) 在澆筑混凝土過程中,應隨時監(jiān)測主梁和臨時支架的穩(wěn)定狀況,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停止?jié)仓?并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恢復施工。
(2) 疊合梁現澆橋面板混凝土和橫向接頭混凝土應快速、連續(xù)全斷面一次澆筑。順橋方向可自一端開始全寬同時澆筑,橫向宜先中梁后邊梁再懸臂板依序澆筑。
(3) 混凝土澆筑前主梁的混凝土強度、安裝位置、預留鋼筋,經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并形成文件;主梁的橫向連接或臨時支撐應完成,經檢查確認符合設計或施工設計的要求,并形成文件。
第11篇 橋梁模板與支架、拱架的安裝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模板和支架、拱架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的程序安裝;安裝模板、支架、拱架應由作業(yè)組長指揮,作業(yè)人員應協調一致。
2.安裝模板應與鋼筋工序配合進行,妨礙綁扎鋼筋的模板,應待鋼筋工序結束后安裝。
3.支架的立柱應設水平撐和雙向斜撐,斜撐的水平夾角以45°為宜,立柱高度在5m以內時,水平撐不得少于兩道,立柱高于5m時,水平撐間距不得大于2m,并在兩水平撐之間加剪刀撐。
4.安設模板、支架、拱架過程中,應及時架設臨時支撐,保持模板、支架、拱架的穩(wěn)固;下班前必須將已安裝的模板、支架、拱架固定牢固。
5.多層支架的立柱應豎直,中心線應一致。
6.支架立柱應置于平整、堅實的地基上,立柱底部應鋪設墊板或混凝土墊塊擴散壓力。支架地基處應有排水措施,嚴禁被水浸泡。
7.在河水中支搭支架應設防沖、撞設施,并應經常檢查防沖撞設施和支架狀況,發(fā)現松動、變形、沉降應及時加固;在水深超過1.2m的水域中搭設模板、支架、拱架應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8.支架高度超過l0m應設一組(4~6根)纜風繩,每增高l0m應增設一組。纜風繩與地面夾角為45°~60°,纜風繩和地錨應安設牢固;地錨安設處應設安全標志。
9.支架、拱架安裝完成后,應對節(jié)點和支撐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規(guī)定,經驗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10.采用砂箱卸架時,砂箱內的砂粒應均勻、干燥,箱體上的縫隙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砂箱承受的最大壓力不得超過lompa。
11.木質立柱的接頭應盡量少,單根立柱接頭不宜多于一個;兩相鄰立柱的接頭不宜在同一高度上。接頭宜使用鋼質夾板對接。
12.可調頂托、底托安裝前,應經潤滑,確認旋轉正常;安裝后應采取防止砂漿、水泥漿、泥土等雜物填塞螺栓的措施,并設專人維護。
13.采用木楔卸架時,木楔宜用硬質木材對剖制作,斜度不得大于 25°,并將斜面刨平;安裝時兩楔接觸面壓力不得超過2mpa,兩端必須釘牢。
14.鋼立柱的接頭應用卡具或螺栓扣緊,立柱與水平撐、剪刀撐之間應連接牢固。
15.支架和拱架不得與作業(yè)平臺、施工便橋相連。
16.上下交叉作業(yè)時的下作業(yè)層頂部和臨時通行孔道的頂部必須設置防護棚,防護棚的長度與寬度應依下層作業(yè)面的上方可能墜落物的高度而定:上方高度為2m~5m時,不得小于3m;上方高度為5m~15m時,不得小于4m;上方高度為15m~30m時,不得小于5m;上方高度大于30m時,不得小于6m;防護棚應堅固,其結構應經施工設計確定,能承受風荷載。采用木板時,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防護棚應支搭牢固、嚴密。
17.高處作業(yè)必須支搭作業(yè)平臺,搭設與拆除腳手架應符合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作業(yè)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wěn);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
18.使用qm和sz鋼支架做模板支架時,連接螺栓應齊全,并緊固;施工前應進行施工設計,其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應滿足施工安全要求;頂托、底托的螺旋絲桿插入立柱的長度不得小于絲桿全長的1/3;桿件、頂托、底托的規(guī)格必須匹配;地基應驗算,承載力不足時應加固。
19.作業(yè)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基坑四周固定欄桿柱時,可采用鋼管并錘擊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鋼管離基坑邊沿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在混凝土結構上固定欄桿柱時,采用鋼質材料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采用木欄桿時可在預埋件上焊接30cm長的∟50×5角鋼,其上、下各設一孔,以直徑l 0mm螺栓與木桿件拴牢;在砌體上固定欄桿柱時,可預先砌入規(guī)格相適應的設預埋件的預制塊。
(2)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欄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應為1.2m,下桿離地高度應為50cm~60cm;欄桿柱間距應經計算確定,且不得大于2m。
(3)欄桿的整體構造和欄桿柱的固定,應使防護欄桿在任何處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擋腳板上有孔眼時,孔徑不得大于2.5cm;防護欄桿的底部必須設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擋腳板;擋腳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cm。
(4)木質欄桿上桿梢徑不得小于7cm,下桿梢徑不得小于6cm,欄桿柱梢徑不得小于7.5 cm,并以不小于12號的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鋼筋橫桿上直徑不得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得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鍍鋅鋼絲綁扎牢固,綁絲頭應順平向下;鋼管橫桿、欄桿柱均應采用直徑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5)高處臨街的防護欄桿應加掛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全封閉措施。
20.上下作業(yè)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攀登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1)現場自制安全梯梯子結構必須堅固,梯梁與踏板的連接必須牢固;梯子結構應根據材料性能進行受力驗算,經計算確定;攀登高度不宜超過8m;梯子工作角度宜為75°士5°;梯子踏板間距宜為30cm,不得缺檔;梯子凈寬宜為40cm~50cm;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梯子需接長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一處;梯腳應置于堅實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墊高使用;連接后的梯梁強度、剛度,不得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剛度。
(2)采用斜道(馬道)時,腳手架必須置于堅固的地基上,斜道寬度不得小于lm,縱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須牢固;人員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雙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時,他人不宜上梯。
(3)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時,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子頂端應設1.0m-1.5m高的扶手;梯寬且為50cm,埋設與焊接必須牢固;攀登高度超過7m以上部分宜加設護籠;超過13m時,必須設梯間平臺。
(4)基坑施工現場可根據環(huán)境狀況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員使用,人行土坡道土體應穩(wěn)定、堅實,宜設階梯,表層宜硬化處理,無障礙物;寬度不宜小于lm,縱坡不宜陡于1:3;兩側應設邊坡,溝槽(基坑)側無條件設邊坡時,應根據現場情況設防護欄桿;施工中應采取防揚塵措施,并經常維護,保持完好。
(5)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
21.使用扣件式鋼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時,施工前應對支架立桿地基進行應力驗算,必要時應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支架搭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可調底座的調節(jié)螺桿伸出長度超過30cm時,應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2)滿堂紅支架的四邊和中間每隔四排立桿應設置一道縱向剪刀撐,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
(3)高于4m的滿堂紅支架,其兩端和中間每隔四排立桿應從頂層開始向下每隔兩步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
(4)當梁模板支架立桿采用單根立桿時,立桿應設在梁模板中心線處,其偏心距不得大于2.5cm。
(5)立桿的縱、橫間距應符合施工設計的規(guī)定,每搭完一步支架后,應進行校正;立桿應豎直,2m高度的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5cm;每搭完一步支架后,應進行校正。
22.模板、支架跨越鐵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列車通過時,嚴禁安裝模板、支架和在鐵路限界內作業(yè)。
(2)鐵路管理部門允許施工作業(yè)的限界,應采取封閉措施,保持鐵路正常運行和現場人員的安全。
(3)施工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支設方案,并經鐵路管理部門批準;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
(4)模板、支架的凈高、跨度必須依鐵路管理部門的要求確定;模板、支架安裝前,鐵路管理單位派出的監(jiān)護人員必須到場。
23.模板、支架跨越道路、公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裝時必須設專人疏導交通。
(2)施工期間應設專人隨時檢查支架和防護設施,確認符合方案要求。
(3)施工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支設方案和交通疏導方案,并經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4)模板、支架的凈高、跨度應依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確定,并設相應的防撞設施和安全標志。
(5)位于路面上的支架四周和路面邊緣的支架靠路面一側,必須設防護樁和安全標志,陰暗時和夜間必須設警示燈。
24.使用門式鋼管支架做模板支架時,施工前應對門架立桿地基進行應力驗算,必要時應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當荷載對稱作用在加強桿頂部時應取0.70;當荷載作用于門架橫桿上時,門架的承載力應乘以折減系數,當荷載對稱作用于立桿與加強桿范圍時應取0.9;當超過20cm時,應對一榀門架承載力的設計值進行修正,伸出長度為30cm時,修正系數為0.90;可調底座調節(jié)螺桿伸出長度不宜超過20cm;當荷載作用于橫桿中間時應取0.30;伸出長度超過30cm時,修正系數為0.80。
25.模板、支架需預壓時預壓前應編制預壓方案,方案中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作業(yè)時應設專人指揮,全體作業(yè)人員必須令行禁止;荷載應按預壓方案逐級施加;作業(yè)時應劃定作業(yè)區(qū),非施工人員嚴禁入內。
第12篇 橋梁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模板、支架、拱架應按照施工設計規(guī)定的方法、程序拆除;嚴禁使用機械牽引、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前,應先清理施工現場,劃定作業(yè)區(qū)。拆除時應設專人值守,非作業(yè)人員禁止入內。
3.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時,必須確保未拆除部分的穩(wěn)定,必要時應對未拆部分采取臨時加固、支撐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拆除。
4.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作業(yè)組長指揮,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指揮,步調一致,并隨時保持作業(yè)場地整潔、道路暢通。
5.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側模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模應在結構建立預應力后拆除。
6.在水深超過1.2m的水域中拆除模板、支架、拱架,應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采取防溺水措施。
7.模板、支架、拱架拆除后,應及時拆卸零配件,并碼放在指定地點或清運出場;帶釘木模板應及時拔釘。
8.拆除作業(yè)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上下多層交叉作業(yè);落架后,應先拆底模,后拆拱架或支架;作業(yè)時應先拆側模,后卸落拱架或支架;落架作業(yè)不得影響拱架、支架的穩(wěn)定。
9.拆除作業(yè)暫時停止時,必須將活動部件支穩(wěn)或固定,并確認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10.裝配式混凝土拱橋卸落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多跨拱橋應在各孔的拱肋全部合攏并達到規(guī)定強度后,方可卸落支架。
(2)卸落支架應按設計或施工設計的規(guī)定程序分次進行,使拱圈逐漸受力。
(3)拱肋接頭和橫系梁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設計規(guī)定方可卸落支架;設計未規(guī)定時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方可卸落支架。
(4)落架時應觀測拱圈和墩、臺變形,確認符合要求;如發(fā)現異常應停止落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落架。
11.漿砌石、混凝土砌塊拱橋拱架卸落時,拱上建筑和拱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漿砌石、混凝土砌塊拱橋應在拱圈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guī)定后卸落拱架,設計未規(guī)定時砂漿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70%以上,方可卸落拱架。
(2)跨徑小于l0m的拱橋宜在拱上建筑全部完成后卸落拱架;中等跨徑實腹式拱橋宜在護拱砌完后卸落拱架;大跨徑空腹式拱橋宜在腹拱橫墻或立柱砌完后卸落拱架。
(3)需裸拱狀態(tài)卸落拱架時,應對主拱進行強度和穩(wěn)定性驗算,并應采取防止失穩(wěn)的措施。
(4)拱圈采用預施壓力調整應力時,應待封拱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規(guī)定后,方可卸落拱架。
12.現澆混凝土拱橋應在混凝土拱圈和間隔槽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規(guī)定后卸落拱架,設計未規(guī)定時,跨徑≤8m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5%;跨徑>8m應達到設計強度的100%,方可卸落拱架。
13.拆除跨鐵路的模板、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并經鐵路管理部門批準。
(2)拆除前,鐵路管理部門派出的監(jiān)護人員必須到場。
(3)拆除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列車通過時,嚴禁拆除作業(yè)。
(4)拆除材料應及時運出現場,嚴禁占用鐵路限界放置。
(5)拆除完畢,應由鐵路管理部門派人驗收,確認合格,并辦理手續(xù)。
14.拆除跨道路、公路的模板、支架前,應制定模板、支架拆除方案和交通疏導方案,并經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拆除時應設專人疏導交通;拆除材料應及時運出現場,經檢查確認道路符合交通管理部門要求,方可恢復交通。
15.卸落支架和拱架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卸落量宜從小逐漸增大,支架和拱架橫向應同時卸落,縱向應對稱均衡卸落。在擬定卸落程序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滿布式拱架應從拱頂向拱腳依次循環(huán)卸落;拱式拱架應在兩支座處同時卸落。
(2)多孔拱架卸落時,若橋墩允許承受單向推力,可以單孔卸落,否則應多孔同時卸落或分階段卸落。
(3)卸落拱架時應觀測拱圈撓度和墩臺變位情況,確認符合要求;如發(fā)現異常應立即停止落架,待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落架。
(4)簡支梁、連續(xù)梁宜從跨中向支座處依次循環(huán)卸落支架。
(5)懸臂梁加掛梁應先卸落掛梁支架,后卸落懸臂梁的支架。
16.卸落現澆混凝土梁橋支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整體澆筑的多跨連梁宜各跨同時均勻分次卸落支架;需逐跨落架時,宜由兩邊跨向中跨對稱推進。
(2)在柔性分段墩上澆筑的連梁落架時,應驗算橋墩偏心荷載,墩柱抗彎不足時應設臨時支撐,待鄰跨加載后方可撤除。
(3)獨柱多跨連梁或連續(xù)彎梁分段(或逐孔)澆筑、分段張拉、分段落架時,必須驗算已澆梁段的穩(wěn)定性,防止偏載失穩(wěn)或受扭。
第13篇 橋梁基坑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一、基坑開挖
(1)基坑尺寸應能滿足基礎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頂面應有良好的運土通道。
(2)當橋梁基礎靠近水邊時,開挖基礎時容易發(fā)生坑壁坍塌事故??颖谌籼?,將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因此應按地質、水文條件,結合現場情況,慎重地決定基坑的開挖邊坡和支護方案,確定開挖范圍,并應按基坑四周地形做好地面防、排水工作。
(3)基坑開挖應盡量在枯水或少雨季節(jié)進行,開挖工作不宜間斷:挖到標高、經驗收合格后,應立即砌筑或澆筑基礎,開挖面不宜暴露過久。
(4)開挖基坑時,如對鄰近建(構)筑物或臨時設施有影響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5)基坑可用機械或人工開挖。采取機械開挖時,不得破壞基底土的結構;這時,可酌留30cm左右高度,由人工完成開挖。挖掘機等機械在坑頂進行挖基出土作業(yè)時,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應視基坑深度、坡度、土質情況而定。一般應小于1.0cm,堆放材料及機具時應不小于0.8cm。
(6)機械開挖基坑時,當坑底無地下水,坑深在5m以內,邊坡坡度符合穩(wěn)定要求時,可不加支護。
(7)當挖土深度超過5m或發(fā)現有地下水和土質發(fā)生特殊變化,邊坡不穩(wěn)定時,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邊坡坡度或采取支護措施。
(8)采取桅桿吊斗或皮帶運輸機出土時,應檢查吊斗繩索、掛鉤、機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時,坑內作業(yè)人員應遠離吊斗移動范圍;吊斗不使用時,應及時摘下,不得懸掛。
(9)深基坑作業(yè),應備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措施。
(10)開挖中,當可能出現坑沿頂面裂縫,坑壁松坍或遇有涌水、涌沙影響基坑邊坡穩(wěn)定時,應加強觀察,及時進行加固防護。
(11)開挖中發(fā)現危險物、不明物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保護現場,按程序上報,經妥善處理后方可恢復作業(yè)。
(12)基坑臨近各類管線、建(構)筑物時,開挖前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實施拆、移、加固或保護,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開挖。
(13)基坑開挖中,與已埋纜線距離小于2m(含),與其他管線距離小于1m(含)時,應采取人工開挖,并注意管線的警示標志,嚴禁損壞管線。開挖時宜約請其管理單位派人監(jiān)護。
(14)土層中有水時,應在開挖前進行排、降水,先疏排再開挖,不宜帶水挖土。
(15)開挖中,當出現基坑頂部地面裂縫、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時,必須立即停止施工,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待采取有效措施,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恢復施工。
(16)基坑需抽排水開挖時,須配備足夠的抽排水設備,抽水機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17)改建公路小型橋涵基礎施工,如不能保障車輛通行時,應事先修建便道或便橋(涵),并在改建橋涵的公路兩端設置“禁止通行”的標志。
(18)寒冷地區(qū)采用凍結法開挖基坑時,應根據地質、水文、氣溫等情況,分層凍結,逐層開挖。
(19)基坑開挖需要爆破,應按國家現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gb 6722—2003)的有關要求執(zhí)行。
(20)基坑開挖與支撐、支護交叉進行時,嚴禁開挖作業(yè)碰撞,破壞基坑的支護結構。
(21)使用開挖機的施工現場附近有電力架空線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確保挖掘機(含吊物、載物)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符合安全要求;挖掘機作業(yè)還應遵守土方機械施工的規(guī)定。
(22)使用起重機(設備)吊運基坑土石方時,應符合起重機作業(yè)安全要求(詳見本篇第四章)。
(23)土方外棄時,施工前應根據工程需要,、運輸車輛、交通量和現場狀況,確定運輸路線;并符合有關安全、環(huán)境保護要求。
(24)棄土場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棄土場應避開建筑物、圍墻和電力架空線路等。
②選擇棄土場應征得有關單位的同意。
③棄土不得妨礙各類地下管線、構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維護,不得損壞各類檢查井(室)、消火栓等設施。
④ 棄土場應采取有效的防揚塵措施、排水措施,防止環(huán)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⑤堆土應及時整平、碾壓。
二、基坑支護
(1)受條件限制基坑不能按規(guī)定放坡時,應采取支護措施。
(2)基坑支護應根據土質情況、施工荷載、施工周期和現場情況進行施工設計,并參照《建設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范》(jgj 120—99)的有關要求執(zhí)行。
(3)預鉆孔埋置樁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鉆出的泥土應隨時清理運棄,保持作業(yè)面清潔。
②鉆孔應連續(xù)完成,成孔后應及時將鋼筋籠吊裝入孔;吊裝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③向孔內送裝時嚴禁將手腳伸入樁與孔之間。
④鉆孔、埋樁不能連續(xù)作業(yè)時,孔口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⑤鉆孔作業(yè)應遵守鉆孔作業(yè)的安全技術。
(4)壓漿混凝土樁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鉆孔作業(yè)應遵守鉆孔作業(yè)的安全要求及所使用樁工機械的安全要求。
②鉆孔深度和配筋必須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③成孔后,應及時安裝、及時壓漿;安裝及壓漿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5)土釘墻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土釘墻支護適用于無地下水的溝槽。當溝槽范圍有地下水時,應在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在砂土、松填土、房碴土等松散土質中,嚴禁使用土釘墻支護。
②施工前,應根據土質、坑深、施工荷載對支護結構進行施工設計,土釘抗拉承載力、土釘墻整體穩(wěn)定性應滿足施工各個階段荷載的要求;土釘必須和面層有效連接,應設置承壓板或加強鋼筋等構造措施;承壓板、加強鋼筋應分別與土釘螺栓、鋼筋焊接連接;土釘的長度宜為開挖深度的0.5~1.2倍,間距宜為1~2m,與水平面夾角宜為5°~20°;注漿材料宜采用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其強度等級不宜低于m10;噴射混凝土面層宜配置鋼筋網。
③土釘墻支護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開挖順序自上而下分層進行,隨開挖隨支護。
④噴射混凝土和注漿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噴射混凝土前,應清除坡面虛土,噴層中掛網位置應準確。噴射時,嚴禁將噴嘴直接對向人、設備和設施。
⑤使用混凝土噴射機、空壓機等應符合有關機械使用的安全要求。
⑥土釘墻的土釘注漿和噴射混凝土層達到設計強度的70%后,方可開挖下層土。
⑦施工中每一工序完成后,應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⑧土釘施工宜在噴射混凝土終凝3小時后進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a、土釘類型、間距、長度和排列方式應符合施工設計的規(guī)定;b、搬運、安裝土釘時,不得碰撞人、設備;c、鉆孔作業(yè)時,嚴禁人員觸摸鉆桿;d、注漿作業(yè)應連續(xù)進行;e、使用灰漿泵應符合有關機械的安全使用要求。
⑨遇有不穩(wěn)定的土體,應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采取防坍塌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在修坡后應立即噴射一層砂漿、素混凝土或掛網噴射混凝土,待其達到規(guī)定強度后方可設置土釘;b、支護面層背后的土層中有滯水時,應設水平排水管,并將水引出支護層外;c、加強現場觀測,掌握土體變化情況,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⑩土釘支護施工完成后,應按施工設計的規(guī)定設置監(jiān)測點,并設專人監(jiān)測,發(fā)現異常時應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施工中應隨時觀測土體狀況,發(fā)現坍塌征兆必須立即撤出槽內和槽頂危險區(qū)的人員,并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后方能恢復施工。
(6)人工錘擊木柱支護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錘擊樁必須由作業(yè)組長指揮,作業(yè)人員應動作協調,非作業(yè)人員禁止靠近。
②錘擊樁時嚴禁手扶樁或樁帽。
③作業(yè)中應隨時檢查錘擊工具的完好狀況,并及時修理、更換;需支搭作業(yè)平臺時,作業(yè)平臺應符合高處作業(yè)平臺的安全要求。
(7)支護結構完成后,應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入基坑進行后續(xù)工作。
三、基坑排水
(1)基坑開挖范圍內有地表水時,應配置水泵予以排除;在水深超過1.2m的水域作業(yè)時,必須選派熟悉水性的人員,并應采取防止溺水的措施。
(2)基坑中設排水井時,排水井和排水溝的邊坡應穩(wěn)定,且不得擾動基坑邊坡;水泵應按設穩(wěn)固。
(3)基坑范圍內有地下水,需降水施工時,應根據水文地質和現場環(huán)境狀況先作施工設計。
(4)基坑排降水應連續(xù)進行,工程結構施工至地下水位以上50cm時,方可停止排降水。
(5)集水坑排水適用于除嚴重流砂以外的各種土質;它主要是用水泵將水排出坑外,排水時,泵的抽水量應大于集水坑內的滲水量。
基坑施工接近地下水位時,在坑底基礎范圍以外設置集水坑并沿坑底周圍開挖排水溝,使?jié)B出的水從溝流入集水坑內,然后抽(排)出坑外。隨著基坑的挖深,集水坑也應隨著加深,并低于坑底面約0.3~0.5m,集水坑宜設在上游。
(6)井點法施工應注意事項:
①井點管距離基坑壁一般不宜小于1m,宜布置在地下水流的上游。
②井點的布置應隨基坑形狀、大小、地質、地下水位高低與降水深度等要求而定,可采取單排、雙排、環(huán)排井點。井管的安裝,可用鉆機鉆孔后插入;插入井管時不能加壓,不允許將井管硬打入內,
③應對整個井點系統加強維護和檢查,保證不間斷地抽水,以防止水淹基坑。
④應考慮水位降低區(qū)域建筑物可能產生的沉降,做好沉降觀測,必要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⑤為防止在抽水過程中,個別井點管因失效而影響抽水效果,在使用時應比原來的確定數增加10%左右。
⑥各類井點的使用范圍見表2-14-1。
各種井點使用范圍
井點類別 | 滲透系數(m/d) | 降低水位深度(m) | 井點類別 | 滲透系數(m/d) | 降低水位深度(m) |
一級輕型井點法 | 0.1~80 | 3~6 | 電滲井點法 | ﹤0.1 | 5~6 |
二級輕型井點法 | 0.1~80 | 6~9 | 管井井點法 | 20~200 | 3~5 |
噴射井點法 | 0.1~50 | 8~20 | 深井泵法 | 10~80 | ﹥15 |
射流泵井點法 | ﹤5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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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橋梁工程混凝土澆注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人工手推車上料時,手推車不得松手撒把。運輸斜道上,應設有防滑設施。
2、機械上料時,在鏟斗(或拉鏟)移動范圍內不得站人。鏟斗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和通過。
3、灌筑欄桿混凝土時,不得在模板上作業(yè)。
4、塔吊、汽車吊或桅桿吊斗灌筑混凝土時,起吊、運送、卸料應由專人指揮。
5、電動震搗器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5.1、操作人員要配戴安全防護用品。配電盤(箱)的接線宜使用電纜線;
5.2、在大體積混凝土中作業(yè)時,電源總開關應放置在干燥處;多臺震搗器同時作業(yè),應設集中開關箱,并由專人負責看管;
5.3、風動震搗器的連接軟管不得有破損或漏氣,使用時要逐漸開大通氣閥門。
第15篇 鋼梁(橋梁)現場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1. 吊裝方案應規(guī)定吊裝方法、程序、運輸方式和路線、交通疏導、機械設備、輔助設施和相應安全技術措施。施工輔助設施應經結構計算確定;鋼梁安裝應由具有吊裝施工經驗的施工技術人員主持,吊裝作業(yè)必須由信號工指揮。
2. 鋼梁按規(guī)定進行試拼裝合格后,方可運至施工現場。大型鋼梁桿件(梁段)運至施工現場后宜直接吊裝就位,如需現場堆放應堆放在平整、堅實、不積水的場地上,并應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設置支墩。支墩必須穩(wěn)固。
3. 吊裝前,主管施工技術人員必須向所有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吊裝指揮人員、機械操作工、配合安裝的作業(yè)人員了解桿件(梁段)的質量、重心位置,掌握桿件(梁段)安全就位的方法、措施。
4. 鋼梁運輸前應完成以下準備工作:
(1) 跨越鐵路架梁時,架設方案應經鐵路管理部門批準。
(2) 施工組織設計中規(guī)定的運輸車輛和配套吊裝機械準備就緒,經檢查符合要求。
(3) 桿件若超長、超高、超寬、超重時,應先與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研究確定運輸方案,并經批準。
(4) 在社會道路、公路上或跨越道路、公路架梁時,應編制交通疏導方案和相應安全措施,并經道路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5) 實地踏勘確定運輸路線。運輸道路的承載力(含橋梁、地下設施)、寬度、轉彎半徑應滿足運輸要求;穿過的橋梁和隧道的限高和凈跨應滿足運輸的安全要求;跨路架空線的凈高應滿足安全規(guī)定。
5. 鋼梁桿件(梁段)吊裝前應進行以下檢查工作,確認安全:
(1) 各種輔助設施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2) 各種吊裝機具應完好,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
(3) 吊點的位置、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吊裝孔應按設計規(guī)定進行結構補強。
(4) 現場應無障礙物,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確認運輸機械與電力架空線路的最小距離必須符合2-28表的要求。
6. 支搭臨時支墩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現場應設作業(yè)區(qū),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
(2) 支墩上的千斤頂、砂箱等臨時支承設施應與支墩連接牢固。
(3) 支墩必須支設牢固,使用前應經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
(4) 道路范圍內的支墩邊緣應設安全標志,夜間和陰暗時應設警示燈。
(5) 支墩應設在堅實平整的地基上,地基承載力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對地基進行加固。
(6) 支墩應進行施工設計,其結構的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應滿足施工過程中最不利施工荷載的要求。
(7) 高處作業(yè)必須支搭作業(yè)平臺,搭設與拆除腳手架應符合腳手架相關安全交底具體要求;作業(yè)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wěn);作業(yè)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上下作業(yè)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
7. 鋼梁架設完成后,應及時安裝橋梁地袱、欄桿。欄桿未安裝前,橋兩端必須封閉。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嚴禁開放交通。
8. 鋼梁桿件(梁段)吊裝就位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橋上施工臨邊防護設施必須在鋼梁安裝中同步安裝。
(2) 現場必須劃定作業(yè)區(qū),設護欄或派人值守,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
(3) 桿件吊裝全過程,應設專人跟蹤檢查輔助設施穩(wěn)定狀況,確認安全;發(fā)現異常必須立即停止吊裝,排除隱患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吊裝作業(yè)。
(4) 高處作業(yè)必須支搭作業(yè)平臺,作業(yè)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搭設與拆除腳手架應符合腳手架相關安全交底具體要求;作業(yè)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wěn);上下作業(yè)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
9. 使用手動力矩扳手擰緊高強螺栓時,不得加套管施擰。各種作業(yè)工具應放置在安全地點,嚴禁將工具放在桿件上,手持工具應系保險繩。
10. 鋼梁架設中的臨時墩等施工設施,使用功能完成后應及時拆除。拆除現場必須劃定作業(yè)區(qū),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拆除作業(yè)應按拆除方案規(guī)定的方法、程序自上而下拆除,嚴禁采用機械推拉;有社會交通時,應設專人疏導交通;拆除后應將拆除的物料立即運至規(guī)定地點,清理現場,滿足交通要求。
11. 現場使用風動鉚接工具時風管的耐風壓應為0.8mpa以上,接頭應無泄漏;風壓宜為0.7mpa,最低不得小于0.5mpa;作業(yè)中嚴禁隨意開風門(放空槍)或鉚冷釘;風動鉚槍作業(yè)時,應兩人操作并密切配合。作業(yè)時應先進行試鉚,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鉚接;風動工具使用完畢,應清洗并干燥后入庫保管,不得隨意堆放。
12. 主梁的桿件(梁段)吊裝就位后,應及時按設計要求進行結構體系轉換(落梁),作業(yè)時應由主管施工技術人員現場指揮;用千斤頂落梁時應設保險支座,千斤頂放置位置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不得隨意更改;卸落砂箱時應定時、定量、對稱、同步進行,保持鋼梁平穩(wěn)下落;落梁中應觀察梁體、支點位移、跨中撓度等情況,并及時調整起落高度。
13. 現場采用焊接方法連接桿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焊接部位順序應符合設計文件規(guī)定,設計無規(guī)定時,縱向宜從跨中向兩端對稱進行;橫向宜從中線向兩側對稱進行。
(2) 焊接前必須辦理用火申報手續(xù),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焊接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頒發(fā)用火證后,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3) 施焊部位應設防風設施;雨雪天氣不得施焊鋼梁外接縫;在鋼箱梁內施焊必須采取通風措施,應輪換作業(yè),并設人監(jiān)護。
(4) 所有焊縫必須進行外觀檢查,不得有裂紋、未熔合、夾碴、未填滿弧坑和超出規(guī)定的缺陷。零部(桿)件的焊縫應在焊接24h后按技術規(guī)定進行無損檢驗。
(5) 焊接作業(yè)現場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者必須經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數控、自動、半自動焊接設備應實行專人專機制度。
2) 焊工作業(yè)時必須使用帶有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防護面罩,戴耐火的防護手套,穿焊接防護服,穿絕緣、阻燃、抗熱防護鞋;露天焊接作業(yè),焊接設備應設防護棚;清除焊渣時應戴護目鏡;焊接作業(yè)現場應按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
3) 作業(yè)后必須關機斷電,并鎖閉電閘箱。
4) 作業(yè)中電機出現聲響異常、電纜線破損、漏電征兆時,必須立即關機斷電,停止使用,維修后經檢查確認安全,方可繼續(xù)使用。
5) 焊接作業(yè)現場應通風良好,能及時排除有害氣體、灰塵、煙霧;焊接作業(yè)現場應設安全標志,非作業(yè)人員不得入內;焊接輻射區(qū),有他人作業(yè)時,應用不可燃屏板隔離。
6) 作業(yè)時不得使用受潮焊條;更換焊條必須戴絕緣手套;合開關時必須戴干燥的絕緣手套,且不得面向開關;焊接作業(yè)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滿足時,必須采取隔離措施。
7) 電焊機的電源纜線長不得大于5m,二次引出線長不得大于30m; 電焊機的二次引出線、焊把線、電焊鉗等的接頭必須牢固;作業(yè)時,電纜線應理順,不得身背、臂夾、纏繞身體,嚴禁搭在電弧和熾熱焊件附近與鋒利的物體上。
8) 使用中的焊接設備應隨時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維修后的焊接設備,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使用;電焊機、電纜線、電焊鉗應完好,絕緣性能良好,焊機防護裝置齊全有效;使用前應檢查,確認符合要求;長期停用的電焊機,使用前必須檢驗,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mω,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9) 在狹小空間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通風措施,經檢測確認氧氣和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記錄后,方可進入作業(yè);出入口必須設人監(jiān)護,內外呼應,確認安全;作業(yè)人員應輪換作業(yè);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