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57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確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石,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從項目經理到現場操作人員,每個人都有明確的安全責任。

2.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3.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查,及時發(fā)現和整改安全隱患。

4. 應急預案制度:建立事故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fā)事件中能夠迅速響應。

5. 作業(yè)許可制度:對高風險作業(yè)實行許可管理,未經審批不得進行相關作業(yè)。

6. 安全獎懲制度:通過獎勵和懲罰機制,激勵員工遵守安全規(guī)定。

安全

1. 設施安全: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如防護網、安全帽、安全帶等,均處于良好狀態(tài)并正確使用。

2. 機械設備安全:定期維護檢查機械設備,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安全事故。

3. 危險化學品管理: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防止泄漏、火災等風險。

4. 電氣安全:執(zhí)行嚴格的電氣作業(yè)規(guī)程,防止觸電事故。

5. 現場管理:保持工地整潔,避免雜物堆積造成通行障礙或引發(fā)事故。

清單

1. 安全責任制清單:列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包括項目經理、安全員、班組長等。

2. 培訓記錄清單:記錄每次安全培訓的時間、內容和參與人員,確保全員覆蓋。

3. 安全檢查清單:列出檢查項目,包括臨邊防護、腳手架穩(wěn)定、電氣線路等,記錄每次檢查結果。

4. 應急預案清單:制定各類事故的應對措施,如火災、坍塌、中毒等。

5. 作業(yè)許可清單:列出需要許可的高風險作業(yè),如高空作業(yè)、動火作業(yè)等,記錄審批情況。

6. 獎懲記錄清單:記錄員工的安全行為,作為獎懲依據。

通過以上各項制度的實施,我們旨在創(chuàng)建一個安全、高效的施工環(huán)境,保障所有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促進項目的順利進行。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執(zhí)行都需要我們全力以赴,確保每一個細節(jié)都符合安全標準,共同構建一個安全的施工文化。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1、人員管理

加強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使每一個管理人員做到關心安全工作并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注意安全生產的兼顧。

嚴格執(zhí)行工地三級安全教育和交底制度(即進場時、上崗前、專業(yè)工種),未經教育和交底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yè)。

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機械工、架子工等)必須持證上崗,不準隨便用人。

建立健全各種安全規(guī)章制度,把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掛起鉤來,做到獎罰分明。

2、現場措施

現場人員堅持使用三寶。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膠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腳、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外墻施工采用落地式雙排鋼管腳手架,外側采用全封閉密目式安全掛網。

做好四口的防護工作。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設置圍攔、蓋板、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門式架進出料口,必須搭設板棚或網庫棚。

做好五臨邊的防護工作。五臨邊指陽臺周邊,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五臨邊必須設置1.0m以上的雙層圍或搭設安全網。

按規(guī)定在現場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牌。

設專人掌握氣象信息,及時作出大風,大雨預報,采取相應技術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禁止在臺風、暴雨等惡劣的氣候條件下施工。

夜間操作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燈采用36v低壓防爆工作燈。

模板或腳手架上不要集中堆放物品。拆除模板及腳手架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放設警戒標志。

腳手架立桿基礎要夯實、平整,其下設墊木。所有扣件應牢靠連接,大風雨后應及時加固處理。

3、機械設備、安全防護

加強對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做到常檢常修常保養(yǎng)。井架必須安裝超高矩限制器,吊鉤和卷揚機安裝保險裝置,塔安裝完畢后要辦理驗收單?,F場攪拌機應設有防墜落物、防雨操作棚。圓盤鋸、平刨及各種安全裝置應齊全。幾何長度小于0.5m,厚度大于鋸盤半徑的材料,嚴禁使用圓盤鋸截割。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

4、安全用電

電源采用三相五線制,設專用接地線。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應設防雨罩和設門鎖,同時設相應漏電保護器。從底層通往樓層的電路及樓層施工用的電路一律采用質量合格的電纜,并要正確架設。

嚴格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裝置,一切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電動機械必須定機定人專門管理,使用小型手持電動工具時均使用滯漏電保護的閘箱。詳見第九章《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

5、防火防雷

設專人負責防火管理。

按要求設定滅火器材并合理布置,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現場禁止使用明火,易燃易爆品要妥善保管,將其與可能產生高壓高熱的機具設備隔離。

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工棚、現場備足滅火器。 現場盡可能采用防火材料搭設工棚。

工棚內的照明電路必須由電工按規(guī)定架設。

未經安全負責人批準,不得私自動火,用電。

塔吊及外架必須有避雷措施。防雷接地可與工程的避雷預埋件臨時焊接連通,接地電阻達到規(guī)定要求,每月檢測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改正。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規(guī)程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安全生產目標

(1)嚴格執(zhí)行國家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施工安全檢查評分80%(含80%)以上,不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負傷頻率控制在2‰以內。

(2)達到五無目標,即無死亡事故,無重大傷人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無火災,無中毒事故。

2、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職責是領導公司開展安全教育,貫徹宣傳各類法規(guī),通知和上級部門的文件精神,制訂各類管理條例,每月對各項目工程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評比。項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并設專職安全員,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工人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貫徹上級精神,每天檢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開工程安全會議一次。制訂具體的安全規(guī)程和違章處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匯報1 次。各作業(yè)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主要是帶領各班組認真操作,對每個工人耐心指導,發(fā)現安全隱患問題即時處理并及時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組匯報工作。

3、安全檢查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檢查外,公司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半月檢查一次,項目部每周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落實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4、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強宣傳教育,制訂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現場組織切合實際的作業(yè)程序,正確嚴格地執(zhí)行和運用施工及安全規(guī)范。對進場的工人進行摸底測試,統(tǒng)一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質量、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和深刻體會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施工安全規(guī)范。經過培訓交底達到合格的職工才允許上崗操作,為安全工作順利圓滿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在施工過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專職安全員主持。同時在每道施工工序進行前,由專職安全員做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各班組長帶領施工人員認真貫徹落實。

第3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積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反違章管理力度,有效遏制生產違章行為,將事故關口前移。按公司安全生產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違章積分管理辦法,總分為200分。

一、違章扣分的細則

違章分為4個類別: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性違章、管理性違章。按照各類違章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分為惡性違章、嚴重性違章和一般性違章3個等級,分別按100分、50分、20分進行違章扣分。

1、發(fā)生第一項的惡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fā)現一次扣100分。

2、發(fā)生第二項的嚴重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fā)現一次扣50分。

3、發(fā)生第三項的一般性違章行為的人員,每發(fā)現一次扣20分。

4、在同一起違章作業(yè)中,同一人發(fā)生有2種及2種以上違章行為時,按其違章行為種單種違章扣分最高的執(zhí)行,不重復扣分。

5、不按以下要求開展工作的,每次扣30分:

①各班組每個月開展安全教育學習一次,有內容有記錄;

②每周星期五報送下周工程施工計劃表;

③未按要求填報施工現場重要危險源辨識表。

6、對每次違章扣分應收集保管好現場證據。

7、對在一個考核周期內(1年)違章扣罰積分超過200分的單位,除按本辦法進行處罰外,實行重新評價,暫停工作。

二、處罰措施

(一)經濟處罰

公司檢查發(fā)現的違章,按以下原則進行經濟處罰:

1、惡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2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2000元,單位負責人1000元。

2、嚴重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10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10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

3、一般性違章:一次性扣罰違章者400元,并分別聯責扣罰違章者所在班組長(施工工作負責人)2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4、各外協單位使用的員工(含農民工),以報送相關人員資質文件為準,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本辦法對工作負責人或用工負責人進行同責違章扣分和經濟處罰。

(二)提高風險抵押金

對在一個考核周期(1年)內發(fā)生違章行為的單位,按以下原則提高次年安全風險抵押金:

1、當年發(fā)生1次惡性違章,提高次年50%安全風險抵押金。

2、當年發(fā)生2次嚴重性違章,提高次年30%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發(fā)生3次一般性違章,提高次年20%安全風險抵押金。

(三)暫?;蚪K止合作

當年發(fā)生兩次惡性違章或發(fā)生四次嚴重性違章的,除按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外,并處暫?;蚪K止合作關系。

三、各類違章行為分類

1、惡性違章行為

1)無票工作、無票操作或擅自更改“兩票”的工作內容。

2)未按規(guī)定設立監(jiān)護人或監(jiān)護不到位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3)在未經驗電和沒有可靠接地的停電設備上工作。

4)在無工作方案、作業(yè)指導書或標準程序作業(yè)卡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5)無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經審定的工作方案進行帶電作業(yè)工作。

6)使用不合格工器具開展帶電作業(yè)。

7)在無可靠接地方的帶感應電設備上工作。

8)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電氣操作,監(jiān)護人直接操作設備,有疑問時盲目操作,邊操作邊做其他無關事項。

9)嚴禁無跨越架和無安全、可靠措施的帶電跨(穿)越工作。

10)在工作內,酒后值班、酒后進入生產區(qū)域、酒后登高作業(yè)。

11)未按規(guī)定在工作地段裝設接地線。

12)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

13)約時停送電。

14)未經給驗電確認無電壓便裝設接地線、合接地刀閘。

15)高處作業(yè)不戴安全帽。

16)高處作業(yè)不戴安全帶(繩)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不正確使用雙保險安全帶。

17)嚴禁未經調度同意進行自停自送操作。

18)擅自擴大工作票的許可手續(xù)(或未經許可),工作人員便進入工作區(qū)域工作。

19)在施工中,工作票上安全措施不全、安全措施錯誤或是執(zhí)行漏項。

20)未檢查開關位置,就操作刀閘或有關開關。

21)不執(zhí)行或錯誤執(zhí)行調度指令。

22)在運行設備區(qū)域拋擲工具、物品。

23)擅自移動、跨(穿)越安全防護設施。

24)應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未進行。

25)無特種作業(yè)資格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26)不攜帶操作票,憑記憶操作。

27)立、撤桿,放線、收線、緊線,更換桿塔拉線或桿拉線過程中,不打臨時拉線,無專人統(tǒng)一指揮;桿塔上工作,突然剪斷導線進行松線;桿塔上有人作業(yè)時,調整桿塔的拉線;用麻繩或尼龍繩代替鋼絲繩作臨時拉線。

28)作業(yè)人員未全部撤離即拆除接地線、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就開始送電操作。

2、嚴重性違章行為

1)操作前,不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

2)運行中的電氣設備,圖紙資料與現場實際嚴重不符或設備異動(變動)通知不及時(主設備、主保護、主要輔助設備異動通知超過24h)。

3)倒閘操作不核對設備名稱、編號、位置、狀態(tài)。

4)誤登帶電桿塔或其他電氣設備、誤入帶電間隔、誤碰(觸)設備。

5)設備檢修完畢,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就恢復設備運行(除《安規(guī)》或《電氣工作票技術規(guī)范》中有規(guī)定者)。

6)在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上工作或是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yè),沒有設專人監(jiān)護。

7)未按工作票要求應當裝設而不裝設安全圍欄、安全警告牌。

8)作業(yè)時應使用而不使用絕緣防護器具。

9)操作后不認真檢查開關、刀閘變位情況。

10)進入生產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當。

11)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yè)或不具備帶電作業(yè)資格人員進行高壓帶電作業(yè)。

12)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休息或倚坐欄桿。

13)登桿前未認真檢查爬梯、腳釘是否齊全完全。

14)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屬設施,不設明顯標志,不及時恢復。

15)對各級部門請示、報告的重要問題,未及時處理解決,未及時報送有關領導處理,也未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也不向上級領導匯報,延誤執(zhí)行對安全生產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

16)未按廣西電網公司規(guī)定購買的入圍廠家招標購進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用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17)工作票中或雖有工作票但不嚴格按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辦理。

18)知情者不及時匯報重大設備缺陷或對上報的設備重大缺陷無故不及時處理,也不匯報領導。

19)由于工作拖拉、扯皮造成延誤停、送電。

20)移動式、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作保護接地而未定期試驗。

21)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處理、搶修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工作。

22)電焊機外殼無可靠接地。

23)低壓間接帶電工作未采取絕緣措施。

24)未按要求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上級或本企業(yè)下達的“兩措”計劃。

25)超速開車或違章強行超車。

26)動火作業(yè)后現場遺留火種。

27)沒有按規(guī)定完成安全監(jiān)督通知書、安全隱患通知書的整改要求。

28)吊車起吊時,工作人員在吊件或吊臂下逗留或行走。

29)搬運、起吊重大物件無統(tǒng)一明確的指揮信號。

30)在水面上或臨近水域施工作業(yè),未穿救生衣。

31)站在輕型、石棉瓦、油氈、葦箔等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32)新入企的生產人員未經三級教育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考試合格或未經崗前培訓者。

33)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未經過規(guī)定的專業(yè)培訓,就安排上崗。

34)沒有組織生產人員進行觸電現場急救方法的培訓。

35)遇安全問題以自己是管生產、管技術或管其他業(yè)務為由,推脫是安全部門或安全員的事,應由安全部門領導或安全員解決。

36)工作負責人工作前未宣讀工作票,未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37)擅自變更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38)指派不具備安全資格的人員上崗,不考慮工人的工種與技術等級進行分工。

39)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自動裝置和設施。

40)電力設備拆除后,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

41防觸電、倒桿倒搭、高處墜落和機械損傷等措施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42)工作票簽發(fā)人電話簽發(fā)、代簽發(fā)工作票或簽發(fā)空白工作票。

43)施工方案或投運方案審核不嚴,存在安全漏洞。

44)設備驗收把關不嚴,留下安全隱患或造成重復停電檢修。

45)在金屬容器乃同時進行電焊、氣焊、氣割或進行其他工作,入口處無人監(jiān)護。

46)決定設備帶病運行、超出力運行,而沒有相應的技術措施,或是讓職工冒險作業(yè)。

47)使用破損嚴重的插頭、插座、電源線、電源箱。

48)未按規(guī)定設立監(jiān)護人或監(jiān)護人不到位。

49)檢修或施工用的電源箱無漏電保護開關、無警示標志。

50)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試驗。

51)使用未經檢驗合格或已過檢驗合格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進行作業(yè)。

52)工作時,個人防護用品不全或不滿足要求。

53)工作現場無工作方案。

54)在臨近、安全距離不夠的平行或同桿(塔)架設多回路線路上工作,火災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yè),沒有設專人監(jiān)護。

55)在公路范圍內夜間作業(yè)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56)高空作業(yè)人員使用的工作、器材不用繩索傳遞而是拋擲者。

57)使用纏繞法進行接地。

58)在低壓設備上工作,不按規(guī)定使用分組工作派工單或派工單上的安全措施不全、不正確或是執(zhí)行漏項。

59)司機酒后駕駛或將車交給無準駕證人駕駛。

60)上梯作業(yè)時梯子無人扶持。

3、一般性違章行為

1)工作負責人不佩戴標志上崗。

2)不按規(guī)定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安全衛(wèi)生防護用品。

3)隨意挪用現場安全措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志。

4)起重作業(yè)操作方法、指揮信號違反規(guī)程或現場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規(guī)定。

5)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從事與生產無關的活動。

6)在電纜溝、隧道、夾層或金屬容器內工作,不使用安全電壓行燈照明或無人監(jiān)護。

7)憑借欄桿、手腳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8)繩梯未掛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認真檢查。

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層建筑物、構筑物下方通過或停留。

10)高處作業(yè)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

11)吊物捆扎、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起吊未經驗收合格的預制構件。

12)在組裝組鐵構件與構架時,將手指伸入螺孔進行糾正。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設備(指專人操作的起重設備)。

14)轉動設備停運檢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續(xù)和未采取防止誤啟動的措施;工作結束后未會同值班人員一起檢查、確認工作人員撤離現場便啟動設備。

15)在易爆、易燃區(qū)攜帶火種、吸煙、動用明火及穿帶鐵釘的鞋。

1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易燃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遺留物。

1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jiān)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18)高空作業(yè)時帶手機上桿。

19)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檢查實驗。

20)未正確著裝,在生產和施工現場違反規(guī)定穿拖鞋、裙子、高跟鞋、褲頭、背心者。

21)設備運行人員巡視不到位或監(jiān)控不到位。

22)使用中的氧氣瓶、乙炔瓶沒有垂直固定放置,兩者的距離不足5米。

23)開“帶病車(指轉向、制動、傳動、燈光等毛病及三箱缺油)。

24)電纜防火、阻燃措施不執(zhí)行專業(yè)設計、技術規(guī)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25)在道路范圍內夜間作業(yè)未穿反光衣、未設紅色警示燈。

26)運載物品需綁扎而不綁扎或不牢固的。

27)進入生產現場范圍,不按規(guī)定位置隨意停車。

28)在道路范圍內作業(yè)未采取防撞措施。

29)防酸堿腐蝕和六氟化硫防毒措施不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規(guī)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要求。

30)動火作業(yè)現場沒有放置適用、足夠的滅火器,或是使用過期或不合格滅火器。

31)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適用。

32)施工電源使用金屬線代替保險絲。

33)斷開的電源線頭沒有用絕緣膠布包扎。

34)在生產禁火禁煙區(qū)違章點火、吸煙者?;蛟诮麩焻^(qū)域流動吸煙。

35)對下級反映的需要協助解決的安全生產工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限內及時研究、答復和協助解決。

36)沒有按規(guī)定配置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工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

37)未能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工作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無人負責。

38)不按《安規(guī)》及兩票規(guī)定填寫、簽發(fā)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業(yè)票。

39)不顧職工身體實際情況,強令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40)不按規(guī)定給職工配備必須佩帶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防護用品。

41)易燃、易爆區(qū)、重點防火區(qū),防火設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蚴且兹家妆锲反娣盼恢谩⒌攸c、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

42)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43)安全標志、設備標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規(guī)定。

44)施工機具、設備、工器具、腳手架結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強度不夠。

45)高壓開關室的門不能從內部打開。

46)高處危險作業(yè)區(qū)下方未安裝設牢靠的安全網。

47)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未安裝設觸電保安器或1:1安全電壓隔離變壓器。

48)現場低壓開關設備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高壓配電裝置帶電部分對地距離不能滿足規(guī)程規(guī)定。

49)電氣安全工具、絕緣工具未按規(guī)定進行定期試驗。

50)線路防護區(qū)內未按規(guī)定清障。

51)設備、管道、孔洞無牢固蓋板過圍欄。

52)梯子端部無防滑裝置,人字梯無限制開度的拉繩。

53)電桿的腳釘爬梯不全、不牢固;過時臨時爬梯材質不符合要求,掛靠不牢。

54)高建筑物臨空面沒有欄桿。

55)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指示紅燈。

56)廠房和其它生產場所吊裝口四周無固定欄桿。

57)高空作業(yè)、起重作業(yè)、深溝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現場四周無安全警戒線。

58)易燃易爆區(qū)、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備不全,不符合消防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且無警示標志。

59)氧氣瓶、乙炔瓶、氫氣瓶及其它惰性氣體、腐蝕性氣體瓶等,完全防護裝置不全,未定期檢驗,未按規(guī)定進行標識。

60)司機在行車中與人談天說笑或精神不集中。

61)司機在車輛駕駛中打手機。

第4篇 夏季高溫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

當前,我市氣候正值夏季高溫和汛期,又是建筑施工生產的高峰期,是各類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的多發(fā)期。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施工現場夏季高溫、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建設部《關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澇災害工作的緊急通知》(建辦質電[2008]63號)要求,確保在高溫及汛期條件下一線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預防建筑傷亡事故發(fā)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做好夏季安全生產及防臺防汛預警部署工作

各施工企業(yè)要在今年隱患治理工作的基礎上,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為北京“奧運會”等重大活動順利舉行作出貢獻,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各施工企業(yè)要高度重視統(tǒng)籌安排,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安全生產工作及防暑降溫及防臺防汛工作會議精神,要結合本企業(yè)實際,進一步建立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執(zhí)行夏季高溫和防臺防汛安全生產制度,完善和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掌握氣象預報和地質災害預測等信息,在險情來臨之前,及時發(fā)布預警通知,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監(jiān)控,準備必要財力、物力做好夏季高溫季節(jié)安全生產及防臺防汛工作,防止事故發(fā)生。

二、突出重點,進一步落實防范措施

各施工企業(yè)要完善各項夏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落實防暑降溫工作措施。施工現場要提供足夠的茶水或清涼飲料,配備急救藥品,并安排管理人員跟班作業(yè)。要合理安排夏季高溫期間的工作時間,氣溫達到35℃以上時,中午11點至下午3點不得在陽光直射下工作,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必須停止室外作業(yè)。要科學安排施工進度,不得連續(xù)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噪聲擾民。要嚴格按照《建筑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146-2004)要求,改善勞動條件,職工宿舍要做到清涼、通風,保證施工人員有良好的休息環(huán)境,加強淋浴室的使用與管理,要確保噴頭的數量和開放時間,讓每一名工人都能及時洗上澡。要采購新鮮蔬菜和食品切實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對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時清運和排除,防止蚊蠅孳生。做好抗洪、防暴雨、臺風等災害的準備工作,結合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安全生產督查專項行動,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點做好防中暑、防觸電、防雷擊、防食物中毒、防火災工作。加強對大型機械設備、深基坑、腳手架、臨時活動房、圍墻等安全檢查,要把預防深基坑垮塌、模板及腳手架坍塌、建筑邊坡垮塌、臨時設施倒塌作為監(jiān)控重點,監(jiān)理單位要加強巡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高溫季節(jié)及防臺防汛安全生產工作。

三、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認真組織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重大事故發(fā)生。

各施工企業(yè)要針對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切實采取有力措施,要認真按照要求,組織對本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要督促項目部及時整改并落實到位。

四、加強值守,做好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汛期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安排領導帶班和專人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對發(fā)生的各類突發(fā)事件或重大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

我站近期將根據天氣情況,組織高溫季節(jié)防暑降溫和防臺防汛工作部署情況專項檢查,對違反高溫季節(jié)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將嚴肅查處。

第5篇 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計劃發(fā)布令

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計劃發(fā)布令

為了我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更規(guī)范化、科學化、標準化,進一步提高本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國家、地方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規(guī)章要求,依據《浙江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有關規(guī)范,結合我項目部實際情況,經我項目部全體人員共同努力編寫了《安全生產管理計劃》,該計劃已經項目部領導審批通過,是指導本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規(guī)范化的綱領性文件,同時也為審核認證提供依據,現予發(fā)布,項目部全體員工及本工程項目的協作單位,必須嚴格遵照執(zhí)行。本計劃從2___年__月__日起開始實施。

項目經理:

日期:20__年月日

第6篇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控制實施細則

一、項目監(jiān)理部對所承擔的監(jiān)理工程項目進行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控制,要以預防為主,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必須制止并令其整頓改正,對拒不執(zhí)行規(guī)范和規(guī)程,按有關程序上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

二、項目監(jiān)理部安全生產管理控制組織體系及分工

1、各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對本專業(yè)涉及的安全生產管理控制負責。

2、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對本項目涉及的全部安全生產管理控制負責。

3、建筑安裝施工質量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的預防控制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監(jiān)理規(guī)范》執(zhí)行。

4、控制圖及控制內容:

三、施工準備階段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的檢查與控制

1、安全防護措施控制內容的檢查

1.1對施工單位安全組織機構及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資質、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審核。

1.2對施工單位申報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作人員證件的審核。

1.3進場施工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普及率要求達到100%,專業(yè)人員培訓合格取得有效證件后并驗證后方可允許操作。

1.4土方開挖應探明地下管網,應有意外事故發(fā)生的預防和救護措施或方案。

1.5樓層、屋面孔洞和樓梯間的防護應符合如下要求:

(1)1.5m以下的孔洞預埋通長鋼筋并加固定蓋板。

(2)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設兩道護身桿,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

(3)電梯井加設高度1.5m的開啟式金屬防護門,井道內首層和首層以上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

(4)樓梯間搭設固定的鋼管防護欄桿,隨結構一直搭設到作業(yè)面,內設低壓照明設備。

1.6應設置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在出入口長度按實際,寬度大于出入口兩側各擴1m搭設防護棚,棚頂滿鋪50mm厚的腳手板,兩側用密網封嚴。臨近道路一側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用鋼管搭設防護棚,(棚頂標準同出入口)確保行人和物的安全。

2、臨時用電管理措施的控制檢查

2.1對編制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有效的制約措施進行審查。

2.2 重點審查是否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設備的漏電保護,采用“一機一閘”。

2.3現場施工人員宿舍高度不足照明應使用安全低壓供電方式。

2.4對從事用電和施工操作人員應要求安排身體健康,精神正常,責任心強并持證上崗。

3、現場消防管理措施控制內容的檢查

3.1認真貫徹《消防法》,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逐級落實防火責任制,消防工作應納入日常工作。

3.2現場的消防設施必須安全可靠,便于啟動使用;消防通道布局合理暢通。

3.3現場嚴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壓線下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乙炔和氧氣必須分別存放。冬季施工不能使用易燃材料保溫;并應有消防防護人員值班。

3.4現場架設的照明線路,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操作并做好防護,以防短路引起火災。不得違規(guī)使用電器設備,如特殊需要須經有關方面批準并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3.5 嚴格用火管理,明火作業(yè)必須設專人防護。

3.6現場高大機械、電器設備、高層建筑雨季應有防雷措施以防雷擊起火。

3.7設置消防管理人員,加強消防巡檢管理工作。

4、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措施的控制和檢查

4.1所有施工機具均應進行申請報驗程序。

4.2報驗資料、年度檢測合格證書等齊全有效。

4.3施工機械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標準的操作規(guī)程、完善的防護設施、責任心強的監(jiān)護人員。

4.4進入現場的運輸機械和車輛應限速行駛。

4.5現場應有安全標志牌和安全應急通道。

四、施工實施階段安全生產管理控制內容和實施細則

1、基坑支護方案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為保證周邊建筑物的安全和基礎施工的順利進行,嚴格按批準的施工方案監(jiān)督其執(zhí)行。監(jiān)理人員在檢查中發(fā)現施工人員擅自變更或違規(guī)操作應立即制止并令其按審定的方案進行糾正。

2、腳手架是建筑施工主要設施,為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和施工人員的安全,監(jiān)理人員嚴格按相關標準和審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檢查驗收,確認保證安全可靠和滿足施工需要方可投入使用。

2.1 腳手架工程隨結構層需要搭設逐層報驗檢查。

2.2檢查和控制的內容及依據:

2.2.1落地式腳手架安全檢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p42-3.04-1;

2.2.2懸挑式腳手架安全檢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p43-3.04-2;

2.2.3門式腳手架安全檢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p43-3.04-3;

2.2.4掛式腳手架安全檢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p43-3.04-4;

2.2.5吊籃式腳手架安全檢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p43-3.04-5;

2.2.6附著式腳手架安全檢查及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p44-3.04-6;

3、模板工程的安全管理控制應對主要問題列入控制范圍

3.1模板制作、安裝、拆除等施工程序全過程進行安全管理檢查和控制。

3.2發(fā)現違反批準的方案和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堅決制止,令其糾正。

3.3砼澆注完畢模板支撐拆除必須確認砼強度達到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審報批準后進行。

3.4模板堆放應穩(wěn)固,高度不宜大于2m。

4、施工現場使用的物料提升機械安全管理檢查控制的內容

4.1按《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進行檢查驗收。

4.2物料提升機械嚴禁載人。

4.3外用電梯(人貨兩用)必須使用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附屬配置必須齊全安全可靠;由有資質的專業(yè)隊伍安裝后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核發(fā)使用許可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4.4實行用前預檢用后復查,發(fā)現問題即時處理,定期保養(yǎng),保證設備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

4.5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5、塔吊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控制檢查

5.1“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可靠,所有配置必須齊備保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說明書等資料齊全、有效。

5.2安裝、拆除應由有資質的隊伍按審定的安裝作業(yè)方案進行,安裝完畢按規(guī)定進行荷載試驗由主管部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5.3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違反者立即制止令其糾正。

6、起重吊裝設備、安裝、使用、拆除安全管理的控制

6.1起重吊裝設備必須有生產許可證,使用許可證,說明書和有關部門的年檢合格證。

6.2必須按施工方案具體指導施工。

6.3配置的鋼絲繩,地錨和風繩的安裝應按規(guī)范,設計要求和說明書作業(yè),安裝完畢后經試吊,由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后投入使用。

7、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應符合標準要求

7.1“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必須經安全監(jiān)察部門認證合格批準后使用。

7.2“四口”: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各種洞口的安全防護均應進行檢查驗收并達到有關標準。

7.3作業(yè)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施工,不得向下拋擲任何物品。

7.4施工中如有違反堅決制止,嚴重者請示有關部門懲處。

8、全部安全管理控制項目均應會同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按《建筑安全檢查標準》相關條款進行驗收評分并作記錄。

采用表格:(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3.0.1

(2)安全管理檢查評分表3.0.2

第7篇 施工安全生產違章管理辦法

一、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違章

1、違章是指各項施工生產活動中違反國家和行業(y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標準,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預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對人身、機械和設備構成危害并誘發(fā)事故的現象,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及環(huán)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處罰制度不僅適用于分公司對項目檢查的處罰,同時適用于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和勞務班組的檢查處罰。

二、違章行為分為管理性違章、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和指揮性違章等。

1、管理性違章:指各級領導、管理人員不履行崗位安全職責,不落實安全管理要求,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的各種不安全作為;

2、作業(yè)性違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職工個人不遵守工程建設相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制度及不按作業(yè)指導書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為,其主要責任是個人;

3、裝置性違章:指工作現場的設備、設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設相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一切不安全狀態(tài),其主要責任是管理人員、設備(或設施)的管理人員或直接領導;

4、指揮性違章:指各級領導乃至施工負責人,違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勞動組織與指揮的行為,其主要責任人是指揮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違章分類

附件二:習慣性違章表現形式

附件一:典型違章分類

(一)一類違章

序號

違章表現

1

塔吊、門吊、大型腳手架無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2

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吊裝作業(yè),安全距離不夠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

重大特殊作業(yè)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4

大型起重機械無保護、警示裝置或擅自解除保護、警示裝置。

5

高處作業(yè)不按規(guī)定搭設或使用腳手架。

6

停電作業(yè)前不驗電、不按規(guī)定和順序裝拆接地線。

7

六級及以上強風等惡劣天氣進行高空露天作業(yè)。

8

在高處平臺作業(yè)無安全防護措施跨越欄桿。

9

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及防墜落裝置。

10

特種作業(yè)無證上崗、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二)二類違章

序號

違章表現

1

起重作業(yè)時,無專人指揮或多人指揮。

2

吊裝物綁扎、吊裝方法不當。

3

安全網布置不到位、綁扎不牢固。

4

管道溝、基坑等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夜間無警告紅燈。

5

在受力鋼絲繩周圍、上下方、內角側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過。

6

交叉作業(yè)無安全防范措施。

7

吊裝工器具超負荷使用或帶缺陷使用。

8

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

9

重點防火區(qū)無防火設施。

10

施工前未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1

擅自更改已審批的專項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三)三類違章

序號

違章表現

1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施工。

2

臨時電源布置不規(guī)范,私拉亂接。

3

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程操作,非操作人員操作施工機械。

4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種氣瓶不按規(guī)定儲運、存放、使用。

5

監(jiān)護人不認真履行監(jiān)護職責。

6

排查出的隱患未及時整改。

7

高處作業(yè)人員隨手上下拋擲器具、材料。

8

臨時電源無漏電保護器。

9

機械設備的轉動部分無防護裝置。

10

超高、超限的設備、物資堆放無固定措施。

11

作業(yè)現場未按要求設置圍欄;作業(yè)人員擅自穿、跨越安全圍欄和超越安全警戒線。

附件二:習慣性違章表現形式

(一)作業(yè)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違章表現

1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帶。

2

穿高跟鞋,穿露腳趾、腳跟的涼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長發(fā)披肩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

3

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4

隨意拖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將安全設施挪作他用。

5

不召開班前會,不組織周安全活動,無記錄,無內容。

6

不進行安全檢查,不參加安全例會。

7

私自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

無危及生命和財產的特殊情況,砸撬配電箱或開關箱門鎖。

9

非電工私接電源或拆裝電氣設備。

10

非電氣工作人員修理電氣設備。

11

帶電區(qū)不設安全圍欄和懸掛安全警示。

12

對電氣設備進行耐壓實驗不設警戒繩。

13

不具備帶電作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帶電作業(yè)。

14

閘刀型電源開關帶負荷拉閘。

15

將電源線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16

電源進出線未從配電箱底部通過而從門框外通過的。

17

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電鉆、扳手、電錘、磨光機、砂輪機等)或建筑電動機械(潛水泵、打夯機、磨石機、無齒機、木工機械等)未裝漏電保護器,操作蛙式打夯機、磨石子機時不戴絕緣手套。

18

潛水泵工作時,在潛水泵排水的坑、池內工作或在周圍進行清淤、挖土等作業(yè)。

19

使用的電動工具金屬外殼不接地,使用ⅰ類電動工具不戴絕緣手套。

20

值班人員未及時對現場施工照明停送電,造成工作場所光線昏暗或照明燈不亮或白天開長明燈。

21

現場配電箱、開關箱門未關閉。

22

用單相三孔電源插座代替三相電源插座使用。

23

用電設施引接電源時先接電源進線端,后接負荷端。

24

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或使用不符合規(guī)范的熔絲。

25

電源線、電焊機二次線過道路、通道無可靠的保護措施。

26

流動電源箱、開關箱至固定配電箱之間電源線長度大于40米。

27

電源線未使用橡膠軟電纜。

28

在帶電設備附近有可能造成觸電的位置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

29

在金屬容器內或管道內或坑、井、溝、槽內工作時,金屬容器無可靠接地,或將行燈變壓器帶入金屬容器或坑、井、溝、槽內。

30

在電源盤柜、電纜周圍2米內進行焊、割等高溫作業(yè)。

31

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裸露,未包扎絕緣。

32

將未從供氣閥上卸下的氧、乙炔氣膠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內。

序號

違章表現

33

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或吹掃衣著、設備、物件。

34

將點燃的焊、割炬掛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35

電焊二次線接在軌道上或用鋼筋、型鋼隨意搭接作為焊接引線。

36

氧、乙炔氣軟管接頭處未用抱箍和金屬絲作為固定。

37

使用紫銅管作為乙炔氣軟管接頭。

38

對懸掛在起重機吊鉤上的工件和設備進行焊接或切割。

39

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系安全帶,在垂直攀登或高處作業(yè)活動范圍較大時,未使用攀登自鎖器或速差自控器。

40

高處作業(yè)時拋擲物件。

41

高處作業(yè)的工器具不系保險繩,高處堆放的物品無防墜落措施。

42

高處作業(yè)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邊或孔洞附近,無防墜落措施。

43

高處作業(yè)切斷、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時清理,有可能造出高處落物。

44

造成高處落物的責任者。

45

在高處作業(yè)場所追跑、打鬧、打架等,在作業(yè)現場躺臥休息。

46

高處作業(yè)使用撬棍雙手施壓雙腳懸空。

47

沿繩、腳手架立桿、欄桿、設備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層構筑物。

48

攀爬高結構立柱、斜撐或橫梁、大徑管道行走,無可靠的防墜落措施。

49

在高處平臺、孔洞邊沿、安全網內休息。

50

無視安全標志或監(jiān)護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qū)。

51

在不合格的腳手架或不穩(wěn)定物上工作。

52

不按規(guī)定順序拆除腳手架,拆除時上下同時作業(yè)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53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或拆除上述設施時不按規(guī)定設明顯警告標志并及時恢復。

54

擅自搭、拆腳手架。

55

腳手架不驗收隨意使用。

56

未經同意隨意拆割架桿。

57

非專業(yè)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腳手架。

58

使用不規(guī)范的梯子或已損壞的梯子,或梯角無防滑措施。

59

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兩檔上工作。

60

上下梯子時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61

無防墜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氈、葦席、彩鋼板等輕型簡易結構的屋面上施工。

62

憑借欄桿、腳手架起吊重物。

63

搭乘載貨吊籠。

64

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如操作和指揮起重機械、從事司索、焊接、切割、電工、沖剪等作業(yè)和機動車輛駕駛。

65

起重作業(yè)時未明確專人指揮或未使用規(guī)定的、有效地指揮聯絡信號。

66

機械操作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或擅自脫崗。

67

吊物綁扎,吊裝方法不當。

68

未經審批起吊超過起重機械額定負荷的物件。

69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時起吊。

70

在吊車吊著的重物上進行加工作業(yè)。

序號

違章表現

71

起重機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業(yè)時不聽從指揮。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時進行起吊作業(yè)。

74

無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氣瓶等易燃、易爆危險品。

75

起吊物件時在鋼絲繩與物件棱角、刃口接觸處未采取保護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鋼板、管子、毛竹、鋼材等較長易滑構件時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規(guī)則組件時、未設置牢固的溜繩。

79

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未及時摘除吊鉤上的千斤繩并將吊鉤升起,或未切斷電源。

80

塔吊、龍門吊使用完畢后未將全部夾軌鉗夾緊。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運行的卷揚機鋼絲繩。

82

將鏈條葫蘆的起重鏈拆成單股使用。

83

操作鏈條葫蘆時,站在葫蘆的正下方。

84

鋼絲繩相互套掛連接使用,未用卸卡連接的。

85

直接用鏈條葫蘆的起重鏈捆綁起吊物件

86

以欄桿、腳手架、平臺、運行的管道和設備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

87

吊運物件時不事先招呼人員對物件避讓,而從人頭上越過。

88

廠內機動車輛行駛時,違章帶人。

89

機動車在廠內超速行駛。

90

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

91

貨運車輛人貨混裝。

92

非起重司機操作起重機械。

93

起重司機在操作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4

起重機械違反規(guī)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機械在工作時,司機擅自離開操作室。

96

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7

施工機械、機動車輛未經審批手續(xù)超銘牌使用。

98

機動車輛裝運設備時未綁扎牢固。

99

鉆床車床等旋轉加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在工作時戴手套。

100

使用砂輪機、車、銑、鉆床等機械或進行氣焊、氣割、敲電焊藥渣時不戴防護眼鏡。

101

運行中將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欄內,戴手套或用布、棉紗對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檢查維修等。

102

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機卷板時,板上站人。

104

施工電梯運行時不關閉電梯門或層間門。

105

敲打電梯、平臺、聯絡電訊器材的。

106

無視施工電梯限載規(guī)定,強行進入。

107

在易燃、易爆區(qū)域未經批準動用明火或穿帶鐵釘的鞋;在禁火區(qū)域攜帶火種、吸煙或流動吸煙,在禁火區(qū)發(fā)現煙頭。

序號

違章表現

108

進入易燃、易爆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排氣管未加設滅火罩。

109

不關閉氧氣、乙炔氣閥門就離開工作崗位。

110

氧氣、乙炔同車運輸。

111

乙炔瓶臥放使用,氧氣、乙炔放置距離不夠。

112

氧氣、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內。

113

氧氣、乙炔氣膠管混用。

114

高處焊接、切割作業(yè),對下方的設備、設施未進行保護或不采取防火隔離措施。

115

隨意損壞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取用消防水。

117

壓力容器或鍋爐水壓試驗過程中,在承壓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現場用明火取暖。

119

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盛裝易燃易爆氣體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結束后未檢查清理火種遺留物。

121

打錘時戴手套或揮動方向對著人。

122

用包裝箱板當腳手板使用。用不穩(wěn)定物當腳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穩(wěn)定物上作業(yè)。

123

掉在安全網或防護棚內的雜物,在收工前未及時清理。

124

高處拆模未按《安規(guī)》要求進行,用鋼模板做腳手架板。

125

未經工程管理部門同意,在廠房結構上任意打洞、開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對盛裝過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屬容器內等受限空間施焊時,容器外或受限空間外未設專人監(jiān)護。

128

焊把或電焊機二次線絕緣不良,有破損。

129

計量柜不上鎖、動力柜后門不上鎖。

130

電焊線、氣焊軟管、電源線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亂。

131

隨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內、廠房內、機械設備等處大小便。

132

閘門熔絲與閘刀不相匹配。

133

電源線接頭處未使用絕緣膠帶包裹,沒有防止拉開的措施。

134

電源線未使用雙層絕緣的軟橡膠電纜,用單層絕緣的塑料線、花線、護套線等做移動電源線。

135

電源線、電焊線、氧—乙炔軟管相互交織在一起或與氣瓶交織在一起。

136

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未采取接地保護。

137

用碘鎢燈或普通燈具作移動照明或固定照明燈具吊掛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機)具庫發(fā)出的電動工器具、機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腳手架上堆物超過其承載能力。

140

通往高處作業(yè)地點未設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經設計自行在設備或結構上焊型鋼并當作腳手架用。

142

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室內或容器內工作,無防塵、毒或通風措施。

143

鍋爐房、汽機房各層氧氣、乙炔氣集中布置點無防火措施。

144

氧氣、乙炔氣管道閥門漏氣。

145

氧氣、乙炔表計損壞后還在繼續(xù)使用,乙炔氣瓶臥放或氣瓶無防傾倒措施,氣瓶夏季無防曬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設備和設置機械等導致現場消防通道不暢通。

序號

違章表現

147

進行瀝青冷底子油作業(yè)時通風不良,或施工完畢(中斷)后24小時內,其作業(yè)區(qū)周圍30米內有明火。

148

焊接作業(yè)使用的擋風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辦公室、工具間、休息間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掛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時間較長時,未將葫蘆手拉鏈拴在起重鏈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險繩。

151

對吊起的重物進行加工時,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機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時未進行檢驗。

153

機械轉動、帶電部分無防護罩,設在通道上無防護措施。

154

電焊線、電源線、卷揚機鋼絲繩、氧乙炔軟管設在路口、樓梯、通道處無安全措施,妨礙通行。

155

施工電梯、吊籠帶病運行或超載。

156

龍門吊軌道兩側堆放物品,距軌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對所有工器具不檢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檢修轉動機械部位不掛警示牌者或切斷電源且閘刀不掛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種人員動用電、火、焊作業(yè)。

160

違章作業(yè)不服從安監(jiān)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或刁難、辱罵安監(jiān)人員者。

161

焊接熱處理場所不設圍欄警示牌。

162

隨意損壞現場的安全標志。

163

使用砂輪機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電焊線與鋼絲繩接觸。

165

在管道聯箱內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閘刀接線后不裝好保護罩。

167

使用破損的保護罩、插座。

168

工具間、住房內使用碘鎢燈照明。

169

電源線直接綁在鋼梁等金屬構架上。

170

無關人員進入起重機操作室。

171

施工電梯超載使用。

172

電焊、氣割作業(yè)不帶皮手套和防護鏡。

173

氧氣、乙炔皮管橫穿馬路、鐵軌無防壓措施。

174

焊工施焊時不穿戴勞保防護服、絕緣鞋。

175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同時進行電焊、氣割。

176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不設通風設施、不設專人監(jiān)護。

177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完畢后不及時將割矩、焊矩移出作業(yè)面。

178

焊條進入熱處理時,操作人員擅自離崗。

179

對周圍違章作業(yè)人不加制止者。

180

閘刀和電線裸露,亂拉亂接及不合理使用臨時電源者。

181

開挖溝槽、坑基、井坑時不設安全坡或固壁支撐。

182

起重機械作業(yè)完畢后不按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壞別人的勞動成果,隨意破環(huán)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無回火防止器。

186

作業(yè)人員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線。

187

按規(guī)定須使用接地的用電施工機具未裝接地線。

188

隨意損壞用電設施或照明燈具。

189

施工現場隨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對消防器材不定期檢查的。

(二)裝置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違章表現

1

電動機械、配電箱柜外殼無接地保護或接地保護不規(guī)范、多臺用電設備串聯接地。

2

現場低壓配電開關盤柜內護蓋、開關把手不安全或損壞、導電部分裸露。

3

電器安裝工器具、絕緣工具未按規(guī)定定期試驗。

4

電焊機、卷揚機等小型施工機械無可靠防雨設施。

5

電焊機一側、二側接線板損壞、無可靠的接線柱。

6

配電盤、電源箱非防雨型臨時開關箱等配電設施無可靠的防雨設施。

7

電焊機外殼無接地保護。

8

用電設備電源柱頭裸露無防護措施。

9

在金屬容器內、管道內等受限空間或潮濕的地方使用行燈電壓大于12伏。

10

現場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

11

配電箱、開關箱未使用漏電保護器或保護器失靈。

12

一個開關控制兩臺及以上電動設備。

13

流動電源盤無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失靈。

14

現場使用不規(guī)范的流動電源盤、刀閘、電源板。

15

電器安裝工器具、絕緣工具未安規(guī)定定期試驗。

16

租用的工器具、機械無出租方的相關檢驗、檢測報告。

17

腳手架搭設后未經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就使用。

18

腳手架未按標準敷設或有探頭版未綁扎牢。

19

竹木腳手架有蟲蝕、斷裂現象或強度不夠,不能滿足高空作業(yè)要求。

20

高出作業(yè)的平臺、走道、斜道等處未裝設防護欄或未裝設防護立網。

21

施工現場、高出作業(yè)區(qū)域的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或孔洞蓋板、圍欄上無安全警示標識。

22

高處作業(yè)下方未搭設分層安全網或防護設施。

23

防護隔離層、安全網搭設不牢固、不可靠。

24

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或圍欄、夜間無警示紅燈。

25

夜間高處作業(yè)照明不足。

26

高處交叉作業(yè)、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yè),四周無安全警戒線和安全界線隔離。

27

高處作業(yè)臨邊未設防護欄。

28

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

29

易燃、易爆區(qū)、重點防火區(qū)、消防器材配備不齊,不符合消防規(guī)程要求,無警示標識。

30

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普通電器(應使用防爆電器)。

31

安全設施損壞或有缺陷未及時組織維修、更換,或工作完畢后不及時回收。

32

消防水壓力不足,未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水管及龍頭。

33

不安要求布設消防器材。

34

消防器材過期失效。

35

電焊機、卷揚機等小型施工機械無可靠防雨設施,電焊機一側、二側接線板損壞、無可靠的接線柱。

36

電焊機外殼無接地保護。

37

起重機械制動裝置、信號裝置、顯示裝置、保護裝置失靈或有缺陷。

38

使用不合格的吊裝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規(guī)定要求定期檢查。

39

懸挑式腳手架未經設計,明確其承載能力。

40

施工現場“四口、五臨邊”未設置安全防護欄、安全警示的。

(三)指揮性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違章表現

1

現場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

2

發(fā)布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的命令,違章指揮施工。

3

開工手續(xù)不全,專項方案、施工方案、作業(yè)指導書等未按規(guī)定編制和審核。

4

將主要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關資質的外包隊伍。

5

未簽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6

不顧員工身體狀況,強令工人加班加點,超負荷勞動。

7

經批準的專項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較嚴重的錯誤或缺陷,審批者負主要責任,編寫者負直接責任。

8

施工負責人擅自更改經批準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

9

作業(yè)前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履行全員交底、簽字確認制度。

10

安排未經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行現場施工。

11

安排不具備特種作業(yè)資格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12

違反職業(yè)禁忌癥的有關規(guī)定,安排不符合身體健康要求的人員上崗。

13

違章指揮、默認工人違章作業(yè)、冒險作業(yè)、在沒有可靠的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態(tài)下施工。

14

對工人發(fā)現的裝置性違章和技術人員擬定的反裝置性違章不聞不問,不組織消除。

15

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規(guī)定組織各類安全檢查。

16

對作業(yè)性違章、裝置性違章、指揮違章不及時制止、糾正、處罰和教育。

17

不認真吸收教訓,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類隱患重復發(fā)生。

18

未按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9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專項方案,應論證的方案未進行論證。

20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未指定監(jiān)護人。

21

安排或默認六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進行高空露天作業(yè),或霜凍、雨雪天氣進行高空作業(yè),無防滑、防墜落措施。

22

安排或默認工作地點風力達到五級時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yè),或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時進行起吊作業(yè),或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天氣,或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見信號時進行起吊作業(yè)。

23

在易燃、易爆區(qū)周圍動火未辦理動火證,施工負責人就組織施工。

24

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當,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體健康。

25

安排或默認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不會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員在易燃、易爆區(qū)工作。

26

凡需設監(jiān)護人的工作未設監(jiān)護人或雖設監(jiān)護人,但人員不到位。

27

擅自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或安全設施。

28

安排或默認機械設備未按計劃檢修、帶病運行、超負荷運行。

29

進行違章或事故處罰時,默認或指使有關人員降低處罰標準或免于處罰。

30

無視安監(jiān)部門、安監(jiān)人員的警告,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1

不服從現場安監(jiān)人員管理、監(jiān)理及業(yè)主方管理。

32

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設備上方進行焊接,下方無監(jiān)護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33

未對所轄范圍的文明施工責任區(qū)域進行劃分和管理。

34

發(fā)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時組織并主持對事故的調查、分析。

35

未組織對起重、電氣、安全工器具檢測檢驗和建立管理臺帳,現場使用無標志的三類工器具。

36

施工項目不編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37

同意在起重機械作業(yè)安全裝置不良時施工。

38

班組會安全技術交底沒有進行作業(yè)區(qū)域危險點和風險控制措施。

(四)文明施工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違章表現

1

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設備、材料、物品。

2

各施工作業(yè)點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

在施工現場的禁煙區(qū)內吸煙以及施工時游流動吸煙。

4

現場施工用電電纜和地下埋設電纜沒有明顯標志。

5

施工場地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

6

責任區(qū)域無圍護設施。

7

隨意損壞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8

隨意堵塞消防通道。

9

高處清理垃圾時拋擲。

10

施工現場自行車、摩托車不停放在指定區(qū)域,隨意亂放。

11

現場設備開箱后,未及時回收整理,或用箱板當腳手板使用。

12

掉在安全網或防護棚內、防護棚頂的雜物,在收工前未及時清理。

13

未經設計、監(jiān)理同意,在構筑物內任意鑿洞者。

14

高空拆模未按要求進行,運到地面的模板,堆放雜亂。

15

建筑材料不按規(guī)定卸車、存放或占道。

16

拆除的木料、腳手架、鋼模板、架桿、包裝物等不及時運走的,堆放雜亂。

17

現場材料、構件、設備堆放雜亂,未分類擺放。

18

辦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內、門前或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狀況較差。

19

對焊條頭未進行回收。

20

揚塵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時對現場道路灑水,。

21

違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在現場或設備及容器內大小便。

(五)二次污染違章表現形式

序號

違章表現

1

起重用鋼絲繩、腳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2

材料設備在裝、運、卸、放置過程中對自身及環(huán)境造成損害。

3

完工后,鋼絲繩、鉛絲、包裝材料未及時清理。

4

油漆、粉刷等作業(yè)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環(huán)境污染。

5

污染或損壞油漆、粉刷好的設備、物件或墻面。

6

經批準在設備、物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完工后未對焊口、焊縫表面進行清理。

7

攪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與地面隔離。

8

使用消防設施后,殘余物未及時清理。

9

電焊作業(yè)焊渣不清除。

10

腐蝕藥品(酸、堿等)管理使用不當。

11

在設備及物件上亂涂亂畫。

12

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墻面等物件損壞。

13

排放污水未正確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14

未經清理進行構件、設備安裝。

15

任意傾倒工業(yè)及生活垃圾。

16

車輛行駛或停留時壓塌排水溝道、地下構件和損害不承壓路面。

17

履帶式機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駛對路面未采取保護措施。

18

清掃地面時造成墻面、設備污染。

19

機械設備安裝、檢修、保養(yǎng)時、污垢油水對其它物件和環(huán)境造成污染。

三、查處違章的主要原則

1、反違章堅持重在預防的原則,查禁違章罰款必須遵守本制度,不得隨意降低罰款標準,做到實事求是,嚴格執(zhí)法;

2、對安全設施、裝備等不能滿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交底的施工項目,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施工,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領導不重視,產生的裝置性違章演變?yōu)橹笓]性違章,指揮性違章的責任者是違章指揮者本人,但作為下屬,明知是違章指揮而不抵制,也應負同等責任;

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監(jiān)察人員發(fā)現違章后,均有權向違章人員、現場發(fā)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附件二),對違章行為進行糾正;

第8篇 冬季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時值隆冬,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薄弱環(huán)節(jié)也增加,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認識,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為進一步加強冬季施工安全,強化冬季安全措施的落實,根據首鋼京唐鋼鐵公司安全環(huán)境保衛(wèi)部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六冶京唐項目部《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各項目部要結合《冬季防火安全要點》組織施工單位制定冬季防火安全措施,于10月20日前組織對本作業(yè)部所屬施工單位的施工,生活辦公區(qū)域冬季安全施工,冬季防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隱患和整改情況于10月28號前報項目部安全環(huán)境部。

1. 要注意防煤氣中毒。冬季天氣寒冷,在取暖時應遵守防火管理規(guī)定,絕不能用明火爐取暖,人走爐滅,同時還要注意防煤氣中毒。

2. 要注意防滑。生產崗位上的腳手架各種樓梯和踏步處遇到雨水或積雪易結冰,職工上下梯子或步踏時容易滑到摔傷,因此,應注意及時清掃腳手架或步踏處的雨水或積雪,不讓腳手架或步踏結冰。同時還要在梯子上綁上草繩、在步踏處鋪上草袋,把防滑措施落到實處。

3. 要注意防火。冬季風干物燥,易發(fā)生火災,動火作業(yè)時一定要注意周圍的環(huán)境,確認安全,切實做好防火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4. 要注意防凍。當氣溫在攝氏零度以下時,就要做好設備的防凍,如給裸露在室外的水管、閘門等設備纏上草袋或草繩,防止設備凍壞影響生產,另外還要防止崗位職工凍傷。

5. 要注意防霧。冬季易出現大霧天氣,而且持續(xù)時間也較長,這就給施工區(qū)內交通安全帶來威脅,運輸車輛要注意減速行駛,確保交通運輸萬無一失。

6. 要注意防墜。冬季雨雪過后往往天氣放晴,化雪后建筑物會結成冰墜。因此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害過往的行人。

7. 要注意防黑暗。冬季晝短夜長,照明設備使用時間長,要注意對職工上下班的道路、作業(yè)區(qū)的照明設施及時檢查維修,確保照明設施完好無損,防止因照明不好而發(fā)生安全事故。

8. 要注意防觸電。生活區(q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等電熱設備取暖、做飯。嚴禁亂拉電線,接裝電源插頭等,室內照明燈具不超過100w/只。

9. 要注意防爆。冬季使用的取暖鍋爐,在使用前必須先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按標準逐項進行檢查,符合條件后方可使用。

10. 要注意辦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按首鋼京唐安全環(huán)境保衛(wèi)部的《冬季防火安全及安全施工要點》第5款的要求:“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的情況和消防措施落實情況開具動火證后方可動用明火”。

除上述應注意的內容外,各單位各作業(yè)部要時時處處事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冬季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實現冬季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目標。

中國六冶京唐鋼鐵工程項目部

第9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維護社會穩(wěn)定,實現安全生產,更好的提高我處經濟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發(fā)展,為此,安全措施必須進一步規(guī)范管理。 工程建設的關鍵:“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與“質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為了質量服務,質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證,安全也是質量的特點之一,抓住質量與安全這兩個環(huán)節(jié),工程施工就能順利進行,就能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1、安全組織和管理

1.1安全生產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高效、優(yōu)質的建成本處工程項目。其安全目標為:無人身重傷及其以上事故;無等級火警事故及壓力容器爆炸事故;無汽車行駛責任重大事故;無施工安全事故。

1.2安全生產責任制

處長對本處工程項目安全負責。在其領導下,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操作工人,逐級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管理人員堅持安全生產“五到位”原則,即:健全機構到位、批閱文件到位、深入現場到位、檢查到位、處理問題到位;并實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確保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順利實施,由處長領導各項目處的安全工作。加強對起重機械、施工塔吊、上下升降電梯、懸臂施工掛籃等的安全檢查,消除一切安全隱患,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危險作業(yè)區(qū)要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擊等有關安全規(guī)則及環(huán)衛(wèi)要求。火工房、倉庫、油庫的設置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制度:制定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投入必須的安全設施,為參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車輛以及進入現場的其他人員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可靠的施工環(huán)境。施工技術難點工序、新技術、新工藝和高空、起重作業(yè),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有專人組織實施。做好安全用電工作。工地的電力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統(tǒng)一架設及管理,閘箱、開關應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鎖”,做到經常維修,保持良好狀態(tài)。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動設施及電力線路不得使用。非專業(yè)電工嚴禁隨意接線,防止發(fā)生觸電事故。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各項目處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檢查時領導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填入檢查記錄表中。重大問題,要簽發(fā)安全隱患通知書,采取相應對策,限期整改落實,并進行復查。

2、保證安全的主要措施

為杜絕重大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把一般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特制訂安全措施如下:

2.1 施工用電安全保證措施

(1)支線架設

a、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量電箱上進線加設滴水彎。

b、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

c、支線應沿墻或電桿架空鋪設,并用絕緣膠固定。

d、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并作標志。

e、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并進行絕緣處理,架設凈空滿足相應要求,施工現場架線規(guī)劃進行,滿足走線清楚,接線方便,節(jié)約用線,使用安全。

(2)現場照明

a、現場一般均采用220v電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和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電壓。

b、照明導線應有絕緣膠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鋼管腳手支架上。

c、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d、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線

a、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

b、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膠,其規(guī)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電板線離地2.5m以上并加設絕緣膠。

c、架空線一般應離地4m以上,機動車道為6m以上。

2.2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據批準的設計文件或簡明的炮眼布置說明書,以及有關技術規(guī)定進行。每個爆破工點指定人員負責炮位選擇,進行藥量計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2)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受過爆破技術培訓,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規(guī)則。本工程項目嚴禁使用新爆破人員擔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購、運輸、保管、發(fā)放必須符合國家《爆破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建立臺帳,嚴格審批制度,防止多領少用,私藏余料,杜絕流失和被盜。

(4)進行爆破作業(yè)要嚴格控制用藥量,禁止無證人員參加爆破作業(yè),并按規(guī)定的警戒距離、時間,設置安全警戒人員。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全過程施工作業(yè)。

(5)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爆破施工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標準(gb13349-92),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與布置實施各項爆破工作。建立各種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組織檢查實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開安全評議會,抓事故苗頭,杜絕事故發(fā)生。建立爆破器材庫管崗位責任制: 負責指定倉庫建立完善管理細則:督促檢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員(發(fā)放員)的工作;及時上報質量可疑及過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檢查庫區(qū)安全情況、消防設施和防雷裝置,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爆破器材保管員負責驗收、發(fā)放、統(tǒng)計和保管爆破器材,對無爆破作業(yè)資質的人員予以拒絕;爆破器材庫選點遠離居民點,炸藥與雷管分開存放,并設危險標志,非有關人員勿進;警戒與信號;爆破工作開始前,確定危險區(qū)的邊界設置明顯標志。爆破前,同時發(fā)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qū)的人員都能聽到和看到。第一次信號——預告信號,第二次信號——起爆信號,第三次信號——解除警戒信號。裝藥時無關人員全部撤離至炸區(qū)范圍以外。使用木質棍裝藥,裝藥后保證堵塞質量。對大型爆破作業(yè),施爆前兩天,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安全防護工作會議,請有關單位參加,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爆破后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安全評估。

2.3高空、運輸、機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機械必須符合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安全限位裝置必須安全有效,操限吊裝設備應制訂切實可行的吊裝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吊裝安全。

起重機嚴禁超載吊裝,滿載工作時,左右回轉范圍不得超過90°,禁止橫吊,以免傾翻。

機械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嚴禁機械帶病運轉、超負荷作業(yè),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高處作業(yè)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處作業(yè)分級標準》實行三級管理:2—5m為一級管理,由專業(yè)工長負責;5—15m為二級管理,由施工負責人負責;處長對該工程的高處作業(yè) 安全技術負責。安全防護措施應由負責人組織驗收,因工作把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措施;操作人員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立桿間距、桿件聯系、剪力撐安設要按規(guī)定執(zhí)行,立桿底設墊塊,在適當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設置安全網和攔桿擋板,并經有關技術人員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員,并按照后支先拆、從上到下的原則進行;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強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設施逐一進行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2.4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項

(1)爆破施工時,控制爆破規(guī)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對周圍的民房破壞,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設應對基礎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承載力能夠滿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隨時對支架進行觀測,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

(3)掛籃的安裝、行走、使用、拆除必須按照制定的掛籃操作規(guī)程進行實施,隨時對掛籃的節(jié)點、構件、焊縫進行安全檢查。

(4)箱梁的懸臂澆筑對稱進行,偏載大小應不大于設計規(guī)定要求。

(5)機械使用、用電等遵守相應安全操作規(guī)范進行。

2.5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參加本工程的全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有關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殊途同歸=規(guī)定。

(2)制定分項更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主管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進行技術交底和講解,并結合本項目各階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重點進行教育和宣傳。

(3)各項目處每周組織一次安全講課活動;作業(yè)班組每天班前進行安全操作講話。

(4)對特殊工種,如:爆破工、起重工、電工、電焊工、各種機械操作司機等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二、夏冬季節(jié)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節(jié)天氣對作業(yè)人員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必須進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須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電的準備工作,備用物資、防護措施、防護人員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搶險機構圖及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且必須做到時時檢查,有備無患。冬季施工必須做好防雪、防凍工作。時時檢查防凍手套,安全帽、安全帶等是否配戴好。

第10篇 礦山外包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安全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礦業(y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礦點的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公司和承包方的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事故,在安全的前提下保障采礦點正常生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和《非煤礦山外包項目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送審稿)》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對采礦權范圍內以承包的形式從事礦山建設、生產的采礦點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適用本辦法。

采礦場范圍以外包項目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如國家《非煤礦山外包項目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文件和云南省對應政策出臺以后,要及時對本辦法進行重新修訂。

第三條公司對采礦點原則上以總承包的形式進行發(fā)包,公司負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主體責任、承包單位對承包采礦點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如果以分項承包的形式進行發(fā)包的,公司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承包單位對本單位承包分項全面負責,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司與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與公司外包采礦點相關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中介機構及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履行相應安全生產職責,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公司應當建立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采取多種獎勵辦法和懲處措施,提升外包采礦點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 公司對外包礦點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條 公司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依法監(jiān)督和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在正式生產之前,公司應當依法取得發(fā)包采礦點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各項生產許可證照。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公司發(fā)現承包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行為,應當要求承包單位限期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公司有權停止外包采礦點各項現場作業(yè)直至終止外包合同。

第七條公司在礦點發(fā)包前應當對承包單位的相應的施工資質進行審查,并根據公司對礦點外包的需要設定相關安全生產條件(如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進行招標,確定外包單位。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向其發(fā)包。

公司必須在礦點開工前對承包單位的項目部相關情況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及相關規(guī)定的,不得開工。

第八條公司必須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各自的權利義務。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安全投入和資金保障;

(二)安全設施和施工條件;

(三)隱患排查與治理;

(四)安全教育與培訓;

(五)事故應急救援;

(六)違反協議的責任。

協議簽訂的具體內容,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中有明確要求的,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無明確要求的由雙方協商簽訂,也可在承包合同中一并體現。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文本格式如果有國家和行業(yè)范本的應參照執(zhí)行,沒有則自行擬定。

第九條公司是外包采礦點安全生產投入的責任主體,必須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規(guī)定為外包項目施工提供安全建設資金保障,以確保安全設施達到“三同時”的要求,公司應根據《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和合同約定明確安全生產費用項目、金額和使用范圍,監(jiān)督外包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具體使用情況,安全生產費用要??顚S?優(yōu)先建設安全必須的基礎設施(如礦山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條實行總發(fā)包的外包采礦點,公司應當對其承包單位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重點對承包單位備案情況、施工資質、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現場施工過程,以及承包單位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履行承包合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等內容進行監(jiān)督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實行工程分項發(fā)包的外包采礦點,公司應當將承包單位納入本單位的安全管理體系,實行統(tǒng)一管理,重點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特種作業(y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職業(yè)健康防護等內容進行統(tǒng)一管理,并對外包作業(yè)現場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管理并做好記錄。

第十二條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承包單位提供與外包項目安全生產相關的勘察、設計和重大風險評估、事故應急處置辦法等資料,對外包項目進行技術交底,監(jiān)督承包單位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約定和工程設計組織施工。

第十三條如果承包合同中對生產細節(jié)有約定的,公司應當按照合同條款,對外包采點的礦石產量和品位等進行考核和監(jiān)控,合作中無明細條款的,公司應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在每月開始前協商下達月度生產任務并進行考核。

第十四條公司建立和完善對承包單位的獎懲考核制度,每季度安委會安全工作會議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年終進行安全生產綜合評估,實行優(yōu)勝劣汰。對安全業(yè)績突出的承包單位應當給予獎勵;對安全管理不到位或者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承包單位應當給予懲處,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第十五條公司組織內部安全教育培訓時,外包礦點應當派人參加,不收取任何費用;公司組織參加外部取證培訓和其它培訓時要求外包礦點人員參加的,相關手續(xù)可由公司統(tǒng)一辦理但費用由外包礦點自理。。

第十六條公司必須建立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組織承包單位參與并完成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工作,將外包礦點納入公司應急救援范疇,適時組織外包礦點人員參加應急培訓和演練。外包礦點發(fā)生事故時,公司應積極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七條外包采礦點發(fā)生事故時,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要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外包采礦點發(fā)生的事故,事故統(tǒng)計數據按照國家要求應當納入公司的事故統(tǒng)計范圍內。

公司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在承包方的,由承包方承擔事故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各類相關賠償,如果主要原因不在承包方的則根據責任的劃分進行分擔,政府的經濟處罰則根據雙方承包形式和合同協議內容另行商議。

第三章 對外包礦點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八條承包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約定,接受公司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chuàng)建達標工作,按計劃組織建設和生產,做好與承包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九條承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工程施工資質:可參照云南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并符合公司設定的相關安全生產條件(如足額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項目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持證率100%)等。

第二十條總承包單位對承包采礦點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分項承包單位對本單位承包分項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二十一條總承包方必須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合同約定將安全建設資金和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優(yōu)先建設安全必須的基礎設施,嚴禁挪作他用,必須同時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專項賬目,接受公司和上級的檢查;分項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費用由公司統(tǒng)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條未經公司同意,承包單位或個人不得將所承包的礦點進行分包和轉包;承包單位或個人不得將所承包的礦點分包和轉包給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包單位或個人按照規(guī)定對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當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并將分包情況報送公司和負責工程外包備案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現場管理:

承包單位必須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配備相應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并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并配置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保證特殊工種持證率應達到100%,根據生產需要配備有采礦、地質測量、現場管理人員。

承包單位應當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并報公司審查和備案,嚴格按設計和公司審查批準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加強現場作業(yè)安全管理,督促從業(yè)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F場發(fā)現事故隱患后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及時書面報告公司協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做好生產過程中經常性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時糾正、制止違章行為,排查事故隱患。督促、指導員工按章操作,識別危險、危害因素,及早處理事故隱患,如發(fā)生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組織人員、機械撤離到安全地點,及時向上級匯報。同時,做好防范事故發(fā)生。

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服從公司安全管理,按公司安全例會制度組織召開礦點安全工作會議和參加公司安全工作會議。專(兼)職安全員跟班進行生產安全管理,項目部負責人應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管理各種記錄臺賬;相關人員服從公司生產組織和統(tǒng)一規(guī)劃如開采順序、采場、排土場布置、臺階三要素、防排水設施等。

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礦點人員的素質、技能、意識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根據人員安排、工作環(huán)境、工作易與難、現場危險點、危害點、事故多易發(fā)點等情況,每班工作前分別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項,對所管轄內員工人身安全,機械設備、財產安全負責。

承包單位或個人應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按公司要求進行培訓、監(jiān)督、檢查、考核執(zhí)行情況,并作好記錄。

作業(yè)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崗位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承包單位有權拒絕公司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公司領導及安全環(huán)保部人員對外包礦點進行安全檢查時、發(fā)現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生產現場不安全因素、管理的缺陷時有權按照公司《安全獎懲制度》進行處罰。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對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須按期完成整改。

第二十四條除公司組織的培訓外,項目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應做好新進礦點成員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和在職員工每年的再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新進礦點成員未達到崗位要求的、不能安排上崗,在未熟悉工作環(huán)境前,指定素質好、技能好、安全意識強的人負責幫助、指導工作。

第二十五條承包單位或個人應當與公司共同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參加公司組織的事故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預案要求迅速開展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六條當外包采礦點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承包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有關政府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公司開展事故調查工作。承包單位或個人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自身應負的責任。

承包方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在承包方的,由承包方承擔事故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各類相關賠償,如果主要原因不在承包方的則根據責任的劃分進行分擔,政府的經濟處罰則根據雙方承包形式和合同協議內容另行商議。

第二十七條承包單位或個人因未履行好自己安全管理職責,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除根據合同協議繳納罰金外,公司將按政府部門罰額的20%~50%進行內部處罰,罰金劃入公司安全生產費用進行專款專用。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有關定義)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公司:本文中指__業(yè)公司。

分項承包:只承包采礦點生產或建設活動的某個單項(例如只負責機械施工、運輸、土地復墾等),仍需要公司對該采點提供現場管理和總體負責。

總承包:整體承攬采礦點生產或建設活動,直接提供相應的礦產品或完成建設項目,只接受公司生產任務和相應的各項監(jiān)督,不需要公司對該采礦點提供現場管理和總體負責。

第11篇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范本

1、人員管理

加強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使每一個管理人員做到關心安全工作并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注意安全生產的兼顧。

嚴格執(zhí)行工地三級安全教育和交底制度(即進場時、上崗前、專業(yè)工種),未經教育和交底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yè)。

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機械工、架子工等)必須持證上崗,不準隨便用人。

建立健全各種安全規(guī)章制度,把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掛起鉤來,做到獎罰分明。

2、現場措施

現場人員堅持使用三寶。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穿膠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腳、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外墻施工采用落地式雙排鋼管腳手架,外側采用全封閉密目式安全掛網。

做好四口的防護工作。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設置圍攔、蓋板、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門式架進出料口,必須搭設板棚或網庫棚。

做好五臨邊的防護工作。五臨邊指陽臺周邊,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五臨邊必須設置1.0m以上的雙層圍或搭設安全網。

按規(guī)定在現場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牌。

設專人掌握氣象信息,及時作出大風,大雨預報,采取相應技術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禁止在臺風、暴雨等惡劣的氣候條件下施工。

夜間操作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燈采用36v低壓防爆工作燈。

模板或腳手架上不要集中堆放物品。拆除模板及腳手架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放設警戒標志。

腳手架立桿基礎要夯實、平整,其下設墊木。所有扣件應牢靠連接,大風雨后應及時加固處理。

3、機械設備、安全防護

加強對施工機械設備的管理,做到常檢常修常保養(yǎng)。井架必須安裝超高矩限制器,吊鉤和卷揚機安裝保險裝置,塔安裝完畢后要辦理驗收單?,F場攪拌機應設有防墜落物、防雨操作棚。圓盤鋸、平刨及各種安全裝置應齊全。幾何長度小于0.5m,厚度大于鋸盤半徑的材料,嚴禁使用圓盤鋸截割。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

4、安全用電

電源采用三相五線制,設專用接地線。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應設防雨罩和設門鎖,同時設相應漏電保護器。從底層通往樓層的電路及樓層施工用的電路一律采用質量合格的電纜,并要正確架設。

嚴格做到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裝置,一切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電動機械必須定機定人專門管理,使用小型手持電動工具時均使用滯漏電保護的閘箱。詳見第九章《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

5、防火防雷

設專人負責防火管理。

按要求設定滅火器材并合理布置,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現場禁止使用明火,易燃易爆品要妥善保管,將其與可能產生高壓高熱的機具設備隔離。

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工棚、現場備足滅火器。 現場盡可能采用防火材料搭設工棚。

工棚內的照明電路必須由電工按規(guī)定架設。

未經安全負責人批準,不得私自動火,用電。

塔吊及外架必須有避雷措施。防雷接地可與工程的避雷預埋件臨時焊接連通,接地電阻達到規(guī)定要求,每月檢測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改正。

第12篇 某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方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醫(yī)院

工程地域:昆明

建設單位:____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____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單位:____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監(jiān)理單位:___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1.建筑概況

本項目位于昆明___,項目總用地面積畝,凈用地面積畝,共棟建筑,其中住總建筑面積__㎡(其中地上建筑面積____㎡,地下建筑面積___㎡),設地下機動車停車位___個,非機動車停車位___個。

二、網格化管理意義及目標

1.網格化管理意義

1.1為確保工程現場的安全和質量,完善工程的質量安全責任保障體系,落實安全質量責任,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在特大型工程項目中推廣開展網格化管理工作。

1.2工程網格化管理,是指依托統(tǒng)一的工程管理平臺,將管理區(qū)域按一定的標準劃分成單元網格,通過加強對單元格中工程、場地、人員的巡查,建立監(jiān)督和處置相協調的主動發(fā)現、及時處置的工程動態(tài)管理的一種方式。

1.3根據上述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總承包統(tǒng)一管理基礎上,將管理區(qū)域按施工階段、施工內容等劃分成單元網格。通過制定強勢管理措施,對各個區(qū)域實施網格化管理,及時發(fā)現并處置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類事件。通過對施工現場危險源進行提前識別以及制定控制管理措施,盡可能降低事故發(fā)生率,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減少輕傷事故,達到預期的管理效 果。

2.網格化管理目標

2.1安全目標

確保施工生產重大事故為“零”;通過dbj08-903-2003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認證;事故負傷率控制在0.15%以下;杜絕重大傷亡、火災、交通、管線、設備、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三、網格化管理組織架構及職責

1.網格化管理組織架構圖

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網格化管理工作小組

巡視5個人(2次/天)

網格化管理人員

2.網格化管理領導機構(領導小組)

2.1領導小組組成人員說明:組長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副組長為總承包

單位負責人及監(jiān)理工程師;組員為總承包單位及各個分包單位主要

負責人。

2.2人員組成

組長:___

副組長:___ ___

組員:______

2.3職責:

2.3.1網格化管理中重大問題的議事、決策與綜合協調。

2.3.2定期(每周)聽取工程網格化管理情況匯報,為網格化管理工作提供

領導支持。

3.網格化管理工作機構(工作小組)

3.1工作小組組成人員說明:組長為總承包單位生產經理;副組長為各個

分包單位的生產經理;組員為總承包單位及各個分包單位的安全員。

3.2人員組成

組長:___

副組長:___

組員:___ ___ ___

3.3職責:

3.3.1組長、副組長負責進行網格化管理的總體協調和運作。

3.3.2定期組織召開網格化管理工作會議,加強信息溝通,會議內容書面記

錄,形成會議紀要。

3.3.2.1.定期(每周一次)向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工作。

3.3.3組員職責:

3.3.3.1. 負責網格化管理的統(tǒng)一規(guī)劃和管理,網格化管理信息平臺的建設。

3.3.3.2.落實各管理區(qū)域人員安排,明確崗位職責。

3.3.3.3.負責制定網格化管理和運行規(guī)則,每月進行現場網格化管理成效檢

查,對網格化管理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并提出建議。

3.3.3.4.負責網格化管理數據收集和管理,負責網格化管理隊伍的相關培訓和

考核。

3.3.4部分工作小組成員同時對網格化管理人員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負

責對單元網格的日常巡查,檢查單元格內存在的安全隱患。

4.網格化管理人員

4.1.1現場管理人員為總承包單位及各個分包單位的監(jiān)護人員。

4.1.2人員組成

組長:___

副組長:___

組員:___ ___

4.2職責

4.2.1監(jiān)護人員負責對單元網格的日常監(jiān)督,做到單元格內有人施工時,必

須到崗,且每天做好監(jiān)護記錄。

4.2.2監(jiān)護人員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置,且需在監(jiān)護記錄上留下痕跡,確保整改

前后的情況得到封閉。對處置結果以及不能處置的情況需及時上報工

作小組。

四、網格化管理運轉

1.當前施工進度:

2.施工現場分區(qū)情況

3.現階段施工隊伍

4.動態(tài)管理措施

4.1工程網格化管理必須貫穿于工程自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

4.2隨著工程的進展,幕墻、機電、裝飾等各專業(yè)分包單位陸續(xù)進場,必

須將分包單位及時納入網格管理體系。

4.3總包、分包各單位責任人員安排做到層層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實行

條塊管理。

5.信息反饋及處置機制

5.1由總承包負責收集并匯總網格化運行情況。

5.2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做好網格化管理運行記錄和檔案,尤其對不良事

件的發(fā)現、處置、銷項進行過程記錄,必要時保存影像資料。

5.3建立良好的信息互動共享體系,對于現場能及時處置的,網格管理人

員應及時處置并記錄在案;對于現場不能及時處置的,網格管理人員

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工作小組和領導小組,由工作小組組織及時處

置。

5.4項目建立和實施安全保證體系,旨在通過提供體系所提供的結構化和

系統(tǒng)化的運行機制,基于策劃(p)實施(d)檢查(c)改進(a)構

成的動態(tài)循環(huán)過程,能夠有效地自我控制在建項目施工活動中可能對

安全、環(huán)境有負面影響的各種危害和環(huán)境因素,使本項目結構實現和

系統(tǒng)地控制自身設立的安全績效水準,從而達到持續(xù)改進的最終目

的。

6.安全管理措施

6.1以安全生產作為標準化管理重點,嚴格執(zhí)行《現場標準化管理規(guī)定》

及有關各項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建筑

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范》、《施工

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施工普通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定》、

《施工現場防火規(guī)定》、《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施工現

場電氣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各項規(guī)定,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6.2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明確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由項目經

理進行書面交底。

6.3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全體管理人員牢固樹立起“抓安全一刻不忘,安

全管理理直氣壯”的觀念,做到施工現場發(fā)現隱患立即整改,發(fā)現違

章立即制止,確保項目安全目標的達到。

6.4所有參加施工的作業(yè)人員,須經安全技術操作培訓合格。操作人員有

權拒絕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指令,嚴禁酒后作業(yè)。

6.5每周組織各部門及各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設施大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

改。

6.6 在重點部位、作業(yè)點、危險區(qū)、通道口,根據情況掛安全宣 傳標語、

警示牌。

6.7凡市建委和勞動局規(guī)定的要求持證上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8嚴禁非現場工作人員進入施工區(qū)域。

6.9對專業(yè)分包單位的強勢管理措施

6.9.1將分承包商納入安全管理體系,簽訂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及現場違章經濟處罰條例。

6.9.2與外包隊伍和分包單位簽訂防火協議,落實防火責任。

6.9.3審核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6.9.4對分包單位的安全員配置人數和到崗情況實行每日點名考核制度。

6.9.5分包單位若需要使用安全設施,總包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并進行安全

交底,落實責任主體,總包在過程中加強監(jiān)督和管理。

6.9.6嚴格控制分包單位的動火作業(yè),由總承包統(tǒng)一簽發(fā)動火證,并將每日

動火區(qū)域及時上墻,加強過程中監(jiān)控。

6.9.7分包單位進行下道工序作業(yè)時,及時組織上道工序分包單位進行作業(yè)

面移交,明確責任主體。

7.網格化管理人員配置

7.1結構施工階段

7.2裝飾施工階段在后續(xù)施工階段進行細化補充。

五、檢查及考核措施

1.巡查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檢查記錄,每日向工作小組匯報工作情況。

2.工作小組每周向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工作

3.各管理區(qū)域每月進行一次網格化管理運行情況檢查、自評,考評情況

報工作小組。

4.工作小組對現場監(jiān)護工作進行監(jiān)督,第一次發(fā)現問題警告,第二次經

濟處罰,第三次人員調整。

5.領導小組對工作小組的組長與副組長進行綜合考評。

六、網格化管理安全措施

1.重大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1.1大型機械裝拆工程(施工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1.1.1安裝前對現場進行踏勘,按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安裝施工方案。選擇合

理的施工位置和安裝機械,應確保施工電梯與周邊設施有足夠的安全距

離。

1.1.2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并具備相應專業(yè)知識,安裝人員進入現場應穿戴

安全保護用品,高空作業(yè)時,必須在自身位置上尋找適當的地方,系

好安全帶,掛好保險鉤。

1.1.3指揮者必須熟悉安裝作業(yè)方案,遵守安裝工藝及操作規(guī)程,使用明確

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1.1.4對裝拆機械的各機構、結構焊接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

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在使用前進行檢查,及

時排除隱患。

1.1.5設備基礎隱蔽工程資料、機械檢測驗收資料齊全,防止設備傾覆、物

體打擊等措施落實到位。

1.1.6裝拆施工前,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域,并落實專人進行“旁站式”全過程

監(jiān)控。

1.1.7安裝完成后,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檢測合格頒發(fā)證書后方可使用。

1.2支模工程

1.2.1編制專項方案。

1.2.2作業(yè)前,根據方案要求對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并記錄在案。

1.2.3架立桿、橫桿、剪刀撐、掃地桿、保險扣件等設置符合方案要求,

確保架體穩(wěn)定。經監(jiān)理、總包驗收合格后方可實施下道工序。

1.2.4模板拆除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設置警戒線,落實專人監(jiān)護。

1.2.52米以上支模、拆模必須事先搭設操作平臺,設置防護欄桿,作業(yè)人

員必須配備安全帶,并高掛低用。

1.3吊裝施工(鋼結構、設備)

1.3.1本工程吊裝作業(yè)主要有主體結構的型鋼柱和型鋼梁的吊裝、屋頂鋼結

構吊裝、安裝設備等大型設備吊裝。

1.3.2作業(yè)前編制吊裝專項施工方案,并通過上級審批,非常規(guī)起重作業(yè)必須

組織專家評審。

1.3.3吊裝前,按照要求組織對吊裝機械、基礎承載力、周邊環(huán)境等吊裝條

件進行驗收后,方可正式作業(yè)。

1.3.4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十不吊”規(guī)程,吊裝半徑區(qū)域內設安全警戒線并

落實專人監(jiān)護。

1.3.5起重吊裝工必須持證上崗,上下指揮到崗到位,信號暢通。嚴禁違章

指揮、違章操作。

1.4應急預案

1.4.1根據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事故,進行前期策劃,制訂相應的事故應急

處理與救援預案。明確相關負責人,一旦事故發(fā)生,嚴格按照《事故

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進行事故處理,控制和緩減事故所可能產生的

影響。

1.5應急預案一覽表

序號預案名稱

01道路管線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02火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坍塌倒塌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03觸電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04高處墜落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05食物中毒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06突發(fā)性停電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

07公司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1.6.安全設施管理

1.6.1各類安全設施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實施,作業(yè)前對一線工人詳細交

底。

1.6.2各類安全用品進場時,必須嚴格組織驗收,確保符合要求。

1.6.3各類腳手架搭拆時,設立警戒區(qū)域,落實專人監(jiān)護。搭設完畢后及時

組織技術、安全、施工等部門聯合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

使用過程中加強監(jiān)護,嚴禁腳手架上隨意堆載、隨意拆除腳手架構件。

1.6.4懸挑鋼平臺、落地式操作平臺驗收掛牌后使用,按照方案限載要求進

行監(jiān)控。

1.6.5 建立樓層監(jiān)護體系,落實防火、防盜、產品保護、制止違章等監(jiān)護職

責。

1.6.6教育工人規(guī)范使用“安全三寶”,施工現場加強監(jiān)督管理。

1.6.7土方開挖期間,設置臨時出入基坑安全樓梯,并加強過程中的檢查和

維護。

1.6.8臨邊位置設置防護欄桿,施工過程中嚴禁擅自拆除、破壞圍護欄桿。

若因施工需要臨時拆除防護欄桿,必須通知安全部門進行監(jiān)護,并及

時恢復。

1.6.9預留洞、管弄井及時封蓋并保證牢固嚴密(宜在結構施工中預留鋼筋

網片),蓋板上刷黃黑警示漆。若施工需臨時打開的必須提前申請并

制定相關措施,經總包審批后方可打開,施工后須及時恢復。

1.6.10電梯井內搭設腳手架,并每隔10m設置隔離措施。電梯井防護采用定

型網格鐵門,并掛設安全警示牌。

1.7.施工機械管理

1.7.1嚴格執(zhí)行機械設備保養(yǎng)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進場應

履行好驗收制度。認真做好機械驗收合格掛牌制度,驗收合格掛牌后

方可使用,若涉及須進行檢測的,在驗收前必須通過專業(yè)檢測單位的

檢測。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者一律不準使用。

1.7.2 嚴格執(zhí)行“三定”(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施工電梯、升降機等大

型設備應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的專業(yè)機組。

1.7.3 嚴格執(zhí)行條例制度和定期保養(yǎng)制度。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

和反腐工作應貫穿于操作的前、中、后各個過程。嚴禁機械設備超負

荷使用、帶病運轉或運轉中進行維修。

1.7.4大型機械設專用控制電箱并上鎖。

1.8施工電梯

1.8.1 必須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當遇大雨、濃霧、雨雪及大風(6級

及 6 級以上)等惡劣天氣時,停止作業(yè)。

1.8.2開機前要認真檢查準備,每日做好例保記錄。

1.8.3三保險、五限位齊全、靈敏、可靠。

1.8.4吊鉤、變幅、操作室鋼絲繩要求無毛絲、斷絲等現象。

1.8.5吊具、索具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1.8.6施工電梯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由專職指揮工二名持

證指揮。

1.8.7做好避雷接地。

1.9中小機具:

1.9.1木工平刨、電焊機等機械須搭設操作棚。木工平刨作業(yè)棚應及時清除

木屑,在作業(yè)棚放置好消防器具。

1.9.2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木工平刨、砂漿機、手持電動工具須有單

獨的接地,安裝漏電保護器。

2.施工用電管理

2.1電氣線路和設備檢查、保養(yǎng)、維修、安裝、拆除,必須由專業(yè)電工并

持有效操作證件者上崗操作與監(jiān)護,操作時配備相應的勞防用品。

2.2現場用電必須做到“裝得安全,修理及時,用得正確、拆得徹底”,

嚴禁亂拉亂接。

2.3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對臨變、分配電箱、開關箱及一切電氣線路與設

備進行檢查。

2.4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2.4.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4.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

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2.4.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2.4.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

解決;

2.4.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以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2.5動力、照明線路分路設置。

2.6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30m,設置在干燥、通風、易于維修處,露

天電箱應設固定防雨蓬。

2.7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

一箱”制,嚴禁用同一開關電器直接控制2 臺及以上用電設備(含插

座)。采用兩級漏電保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

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

的功能。漏電保護器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校核。

3.消防管理

3.1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管理, 施工現場應設防火安全管理人員,建立三級

防火責任制。

3.2施工現場消防器材、水源合理布置,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

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部位,重點部位每25m2配備一只。消防器材做

到定期檢查、保養(yǎng)(調換、加液)。

3.3氧氣、乙炔瓶、油漆涂料等危險品倉庫管理制度健全,落實專人管理。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 10m;與易燃易爆品

的距離不得小于 30m;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不小于 5m。

氧氣、乙炔瓶倉庫采用公司統(tǒng)一成品,兩瓶進庫,不得散堆。分包單

位的兩瓶也應由總包統(tǒng)一入庫、發(fā)放。

3.4嚴格執(zhí)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操作時帶好兩證一器,落實好監(jiān)護人,節(jié)

假日、夜間提高動火審批等級,加強施工過程監(jiān)控。動火審批前審批單

位負責人須對動火部位進行實地檢查,確認無危險源后,方可批準動火。

3.5電焊機漏電保護裝置完好,電源線,搭鐵線無老化損壞現象,特殊部

位使用接火盤,防火棉等防火隔離措施。

3.6加強對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3.7設立專門的吸煙區(qū)域,施工區(qū)內嚴禁吸煙。

4.吊裝作業(yè)管理

4.1根據施工方案、吊物的重量及形狀選擇匹配的起重設備及機具等,禁

止超載吊裝。

4.2鋼絲繩、吊索具等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報廢并更換,嚴禁帶

病使用。

4.3吊車的站位及支腳支撐應嚴格按施工方案中的規(guī)定進行,切勿因站位

不正、支撐不足而造成歪拉斜吊,違章作業(yè)。

4.4起重作業(yè)的卷揚機在使用時應嚴格檢查剎車裝置、聯鎖裝置,并專人

操作、專人維護,確保安全可靠。

4.5起吊前應找準吊物的重心和吊點,并對起吊物的捆綁繩索,按要求嚴

格檢查,各捆綁點不應有松動、打滑現象。

4.6正式吊裝前應先進行試吊裝,應將起吊物吊離地面 10~15cm,停滯

5~10 分鐘,檢查所有捆綁點及吊索具工作狀況,確認無誤后,進行

正式吊裝。

4.7在吊裝區(qū)域內應設安全警戒線,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司指人員遵照

安全操作規(guī)定,按施工需要配置到位,起吊過程專人指揮,統(tǒng)一行動。

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4.8起重機駕駛員,起重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4.9高處作業(yè)必須戴好安全帶,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5.民工維權、綜合治理

5.1項目部設專人具體負責工地綜合治理工作,做到目標管理、制度落實、

責任到人,施工現場治安防范措施有力。

5.2總承包部統(tǒng)一辦理并發(fā)放出入證件(胸卡),現場施工人員均佩戴胸

卡,胸卡以工作部門、單位為依據,統(tǒng)一編號。

5.3施工現場一線從業(yè)人員體檢、崗前培訓、外來務工人員信息卡,均由

總承包部聯系上海建工醫(yī)院、浦東新區(qū)建管辦等相關單位,在施工現

場統(tǒng)一實施辦理。

5.4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文明、法制教育,加大宣傳力度,提高防范意

識。施工人員須切實遵守“昆明市外來人口管理規(guī)定”,對現場施工的

作業(yè)人員定期進行開班教育。

5.5施工現場的外包隊伍人員組織情況明了,建立檔案,與分包隊伍簽訂

治安管理協議書,對外包隊伍人員加強法制教育。

5.6加強班組建設,有“三上崗一講評”的安全記錄,有良好的班容班貌。

根據誰帶隊誰管理的原則做好自我管理工作。

5.7外訪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實施首問責任制,實施出入證件管理制度,嚴

格控制外訪人員的進出。

5.8設立專用生活區(qū),各類生活設施齊全,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并設門衛(wèi)、

保潔人員,確保工人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huán)境。

5.9炎熱季節(jié)區(qū)域總包設現場冷卻開水供應點,同時做好冷開水衛(wèi)生冷卻

和罐裝水衛(wèi)生消毒措施。

5.10施工現場設置吸煙點、廁所等設施。廁浴設施落實專人管理,保持清

潔無害。

5.11生活衛(wèi)生應納入總體規(guī)劃,落實衛(wèi)生專職管理人員和保潔人員,落實

門前衛(wèi)生責任制。

6.食堂衛(wèi)生管理

6.1食堂衛(wèi)生符合《食品衛(wèi)生法》要求,保持整齊清潔,嚴禁交叉污染。

6.2食堂有生熟隔離、分藏條件的冰箱,有存放熟食留樣菜,存放時間超

過 24 小時,存放計量不少于 100 克。在高溫季節(jié)里,供應快餐盒飯

不得超過存放二小時(室內溫度25度以下),防止變質。

6.3對外供應食堂必須由地區(qū)防疫部門辦法有效的“食堂許可證”炊事

人員每年一次身體檢查,有健康證方能上崗。

6.4食堂排水應設隔油池,隔油池定期進行清理,每天清理池槽漂浮物,

并作書面記錄。

7.噪聲、光污染控制措施

7.1本工程周邊有居民區(qū)和辦公樓等,需做好噪聲、光污染控制。

7.2盡量選用噪聲小、性能佳的施工機械并經常對其進行保養(yǎng)維修,使機

械始終處在最佳狀態(tài)中,以減少非正常噪聲的發(fā)生。

7.3噪聲特別大的施工機械如電鋸等,必須強制規(guī)定夜間不得使用,對場

地及機械設備進行合理布置。

7.4教育、督促施工班組工人在施工中做到輕提輕放,嚴禁隨便亂捆、亂敲

工具和材料,杜絕不必要的噪聲產生。

7.5加強現場噪聲控制,及時對噪聲超標因素調整。

7.6夜間施工嚴格控制電焊、大光照明燈近距離對著銀城中路方向(有部

分寫字樓)設置強射光亮度必須朝里,向外的須有遮擋措施,杜絕因

施工光污染造成施工擾民。

建設單位(章)負責人(簽字)

年月 日

監(jiān)理單位(章)負責人(簽字)

年月 日

施工單位(章)負責人(簽字)

年 月日

第13篇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要點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內容

安全管理

1、組織機構:主要領導主持安全工資,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安全工作,按國家規(guī)定配有安全職能機構,配備專職安全員,安全組織管理體系健全。

2、目標管理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執(zhí)行計劃,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安全規(guī)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安全技術措施和費用計劃:制定項目安全保障措施和費用計劃,并落實到部門和人員。

4、安全生產與經濟掛勾,獎懲兌現:在工資組成或經濟承包找那個包含安全生產內容,有具體獎懲措施。

5、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建立和執(zhí)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工人先教育后上崗,特殊工種做到人人持證上崗。

6、安全活動正常:正常召開安全例會,定期組織檢查并即使記錄,對查出的問題明確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時整改。

7、建立健全安全臺帳: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及時登記,事故按規(guī)定實情實報,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施工現場

1、安全紀律:進入施工作業(yè)區(qū)的作業(yè)人員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嚴禁酒后上崗、打鬧、擅離崗位。

2、生活區(qū):工棚中嚴禁使用違禁電器。電線嚴禁私拉亂接;環(huán)境衛(wèi)生要處理好,防止食物中毒。

3、作業(yè)區(qū):安全警示等各種標志設置恰當,同路暢通,鍋爐等壓力容器安裝使用要符合規(guī)定,邊通車邊施工路段設專人指揮交通并有安全隔離設施。

4、材料堆放、機具停放:材料、構件退房整齊、穩(wěn)固,機具停放整齊,危險品存放符合規(guī)定,庫房有門鎖。

5、消防設施:有消防安全制度,按照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性能符號要求。

6、取土坑移交前必須在醒目位置設置規(guī)范化警告標志,并取土坑在四周打好警示樁、拉好警示線。

高處作業(yè)

1、高處作業(yè)人員要求:從事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建檔備查,患有高血壓、低血壓、嚴重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等疾病者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2、個體防護:高處作業(yè)者必須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穿軟底鞋,工作期間嚴禁喝酒。

3、作業(yè)設備架搭設穩(wěn)固:腳手架、腳手板、棧橋(道)、斜道、梯子、掛板等高處作業(yè)設備必須搭設穩(wěn)固。

4、臨邊防護:高處作業(yè)設備沿邊必須設置攔桿扶手或安全網以及防拋防墜網,不能設置攔桿、安全網處應用鋼絲繩等強度大的繩索設置安全拉繩。

5、平臺蓋板鋪設“五口”:高處作業(yè)的設備不允許出現翹頭板、空頭板、斷裂板。不能有露頭釘、朝天釘、空缺檔。施工中的洞穴預留孔口,升降機口、門窗口、平臺口、樓梯口應設圍欄和蓋板,不準防止易落下的料具。

6、國道防滑措施:斜道、斜跳板及操作平臺上應釘(焊)防滑條或涂防滑漆。及時清掃上面的泥垢砂石。

7、梯子登高:梯子不準出現空檔,不允許墊高使用,禁止在模板或腳手架外部攀登、人背對椅子上下、一手扶梯另一手拿工具或材料上下梯子。

8、高處作業(yè)現場布置:腳手架和起重設備上空及臨近空間如有高壓線、電線,應按安全距離控制,安全距離要恰好,上下層垂直線同時作業(yè)時,各層應設遮擋板。料具退房要穩(wěn)固。

9、傳遞工具和材料:傳遞工具和材料禁止拋擲,禁止從高處向下投擲料具,傳遞繩索強度要滿足要求。

10、特殊高處作業(yè):如進行特殊高處作業(yè),應由工程技術部門制定相應防護技術措施并報批。

水上作業(yè)

1、

施工用電

施工機具

第14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湖南景然園林發(fā)展有限公司懷化潭口溪流域綠化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杜絕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保障建設的順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交通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湖南景然園林發(fā)展有限公司懷化潭口溪流域綠化工程各分包單位、各班組和個人。

第三條 施工單位對本合同段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第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安全生產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第五條 安全管理應當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二章 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六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的安全職責: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承擔連帶責任。

(二)施工單位派駐的項目部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三)項目部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四)項目部要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針對施工特點制定安全生產保障措施,擬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五)項目部要按規(guī)范要求保證對勞動保障、生產安全的經費投入,列出安全生產的專項費用,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六)項目部要養(yǎng)護、維修好現場施工機具及相關器材,并按規(guī)定對施工機具及關聯材料進行檢測和更換,確保施工機具和器材的完好率;

(七)項目部必須按規(guī)定給施工人員備齊安全防護用品,所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或標準;

(八)項目部要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九)項目部要積極配合上級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認真完成上級單位交辦的有關安全領域方面的其它工作;

(十) 較大安全風險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須按程序報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批。

(十一) 項目部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不僅要針對技術人員,而且要向所有施工操作人員交底;

(十二)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當為施工現場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應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

(十三) 項目部要按時向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填報安全月報表。

第七條 其它相關單位的職責:

(一)試驗檢測單位為用于建設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等產品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真實、準確,并對檢測數據和作出的結論負責。

(二)接受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及其人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對施工圖的結構安全和執(zhí)行標準、規(guī)范的情況進行審查,并對審查結果負責。

第三章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第八條 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建設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組織落實體系。施工單位、各施工隊和班組,都要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組織,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單位一把手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 各項目經理部相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部經理、副經理、總工和質安科的科長組成,成員由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材料員和各班級長。質安科按照安全生產合同規(guī)定數量設置專(兼)職安全員。項目經理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為第一和主要負責人。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技術人員?,F場施工員要分管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建立保衛(wèi)組織機構,設專人負責保衛(wèi)工作,負責施工駐地和施工現場的治安工作,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職責:

一、 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標準、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3、負責組織落實安全制度、安全技術措施,是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4、落實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依法建立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按規(guī)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保證項目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7、接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檢查及整改情況記錄。

8、組織建立項目應急救援組織、制定并實施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guī)定報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有關部門備案,完善現場應急救援條件,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9、組織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生產。

10、組織新工人、轉崗員工的入場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11、督促、檢查、指導工長、生產班組長執(zhí)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為。

二、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組織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業(yè)務部門編制、審查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4、參與組織制定并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完善應急救援條件,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5、負責編制、審查項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及時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制定改善施工現場的勞動條件的辦法和措施。

6、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三、項目施工員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規(guī)章制度。

3、項目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監(jiān)督、檢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

4、參與項目部每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做好相關記錄。

5、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負責班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指導、教育作業(yè)人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7、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防護保險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

8、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項目安全員安全職責 ;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標準、勞動保護政策、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參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4、每天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操作行為進行巡查,及時發(fā)現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按期整改,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5、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6、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及時、如實按規(guī)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工作。

7、協助項目有關部門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指導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8、參與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對安全技術措施,提出改進意見并督促檢查執(zhí)行情況。

9、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正確上報安全報表。

五、項目材料員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貫徹國家、行業(yè)、地方有關材料的法規(guī)、標準及公司的管理制度。

3、保證采購、保管、發(fā)放符合質量要求的防護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接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5、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進行檢查驗收。

6、保證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材料。

7、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材料的運輸、搬運、裝卸,按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堆碼整齊,不得超高堆放

六、施工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公司的管理體系方針和目標。

2、領導班組人員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制度,根據班組人員的技術能力、思想狀況、體力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

3、執(zhí)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接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5、組織班前安全活動,聽從安全員的安全指導,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6、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機械設備保險裝置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

7、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制度,拒絕違章指揮,不得違章作業(yè),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8、發(fā)生傷亡事故及時向工長、專職安全員匯報并保護好現場,組織班組人員認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七、班組工人安全生產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要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不能只顧干活不顧安全。對安全生產負有一定的行為責任;

2、積極參加安全活動,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對不安全的作業(yè)要主動提出改進意見;

3、必須熟悉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不蠻干;

4、對沒有安全交底的施工作業(yè)任務,有權拒絕接受,有權抵制違章指令;

5、發(fā)揚團結友愛精神,互相關照,制止他人違章行為;

6、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yè)掛好安全帶,使用手持和移動式電動工具應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

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業(yè)前和作業(yè)中注意檢查,不能帶病運轉,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經修復后再用;

8、維護生產現場的一切防護設施,不得任意拆改,若必須改動進,須經有關人員批準;

9、機電設備發(fā)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動,應報告機電人員處理,非經專職培訓的特種作業(yè)人員,不準無證進行特種作業(yè);

10、發(fā)生重大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匯報事故的情況。

第五章 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

第十四條 項目部上級單位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建設部頒發(fā)的相關類別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資料建立檔案,并確定專人管理;安全技術資料應當真實、完整、齊全。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對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和電氣產品、架設機具、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自檢,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腳手架設施前,還應當通過有關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生產)組織設計和施工(生產)方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和施工安全緊急處理預案。對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驗算結果,方案中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要以國家和建筑行業(yè)及交通系統(tǒng)頒布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為準則,按程序報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逐項落實,并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必要時項目部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審查。

第十八條 實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會制度:

(一)下達每項施工(生產)任務時,同時下達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下達方與接受方須履行交接手續(xù),以簽字為準,在交接手續(xù)不清的情況下開工,發(fā)生問題,應追究指揮者的責任。

(二)每個班前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班前安全會從班前5 分鐘開始,要求全體人員列隊整齊,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動員,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互相檢查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佩戴,結束時高喊安全口號,形成要我安全,變成我要安全的氛圍,使干部、職工、農民工對班前安全會由不習慣到習慣,由不好意思到認真對待,從形式完善到內容切中要點,使全體人員在班前5 分鐘已能夠得到安全預知。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飾裝修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裝作業(yè)、垂直運輸作業(yè)、高空作業(yè)及臨時用電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對腳手架、井架、垂直升降機、安全網等臨時設施,必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駐地辦監(jiān)理組織驗收,凡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投入使用,驗收情況要有記錄。

第二十條 項目部應建立防火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在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消防設施,加強對防火器材的管理,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狀態(tài)。在容易發(fā)生火災的地區(qū)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項目部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四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設置安全指示標志、警告標志、禁令標志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安全標語等;對與工程相關的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和郵電通訊等地下管線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第二十二條 在跨線交叉施工路段,施工單位要在現場設置專職交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交通疏導工作。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規(guī)范,杜絕“三違”現象。

第二十四條 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管理的范圍內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省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規(guī)定和制度。

第二十五條 各參建單位要不斷進行科技創(chuàng)新,以科技創(chuàng)新促進安全生產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六條 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與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組織。

第六章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二十七條 對新入場的作業(yè)人員均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質安負責人主持,教育內容: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和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

“二級”安全教育,由工地負責人主持,教育內容:《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進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教育。接受“三級“安全教育人員必須履行簽名手續(xù),不準他人代簽。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重點對新進從業(yè)人員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培訓;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對在崗的從業(yè)人員應當進行安全生產再教育和再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就業(yè)。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三類管理人員初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 學時,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 學時。新上崗的從業(yè)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 學時。

第三十條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當依據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不同崗位制定相應的培訓內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讓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一個民工對安全管理、對所從事的工種的安全規(guī)程做到應知應會,要講得出,做得到。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二)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四)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

識;

(五)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七)其他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yè)人員、爆破作業(yè)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電工、焊工等國家規(guī)定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各種機械設備的駕駛員的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安全教育及培訓要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效果。尤其對新上崗人員、特殊工種人員、改變工種人員、采用新技術的人員及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要認真填寫《安全教育登記表》。

第七章 安全生產費用保障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項目部對列入合同文件的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應設立專門帳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費用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1、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即安全網、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設施的采購和更新;

2、安全設備與用具,即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安全**、儀器、儀表的采購和更新等。

3、施工用電,即: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設施的采購和更新。

(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費用

1、安全生產宣傳標語牌、橫幅等宣傳用品費用。

2、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證培訓、復訓,經常性教育培訓等費用。

3、現場警戒警示標志等其它安全防護費用。

(三)應急預案中需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等措施費、演練費。

(四)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五)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三十六條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編制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根據不同階段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實行分階段使用。

第八章 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

第三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將所制定的預案及時報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的指導,做到施工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

第三十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并不斷修改完善預案,確保預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九章 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

第三十九條 施工單位發(fā)生事故后,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控制事態(tài)發(fā)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規(guī)定時限和程序逐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不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施工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并支付醫(yī)療救治費。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態(tài)擴大及疏通交通確需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采取設置標志、繪制簡圖、攝像或者照相等措施,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四十一條 施工單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根據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以及交通工程安全事故等級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

第四十二條 項目部要及時調查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上級調查組現場調查工作。

第四十三條 由安全生產事故引發(fā)的其它損害和事件,事故處理單位應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第四十四條 事故調查結束后,調查組應當提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報有關部門批復結案。

第四十五條 各參建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建立事故統(tǒng)計報告制度,定期分析傷亡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第四十六條 對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章 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制度

第四十七條 每月定期安全檢查:

每月25日左右,公司(工程處)質安股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工地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以部頒jgj59-99十個標準和《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細則》為依據,做好評分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隨時簽發(fā)“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各工地對上級簽發(fā)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抓整改回復。

第四十九條 工地每旬檢查:

各工地在每旬的十日,由工程負責人組織工地施工員、安全員、機電人員和各班組長,對工地安全環(huán)境、防護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旬檢記錄。

第五十條 對腳手架、安全網、施工用電、井字架、施工機具做好驗收移交簽證,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五十一條 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違章作業(yè)者,應按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章 獎 懲

第五十二條 對工程建設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十三條 項目建設期間,從業(yè)單位如不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生產工作開展不力、發(fā)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將給予全線通報批評、責令整改。

第五十四條 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的考核內容納入到各階段勞動竟賽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安全生產目標

(1)嚴格執(zhí)行國家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施工安全檢查評分80%(含80%)以上,不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負傷頻率控制在2‰以內。

(2)達到五無目標,即無死亡事故,無重大傷人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無火災,無中毒事故。

2、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職責是領導公司開展安全教育,貫徹宣傳各類法規(guī),通知和上級部門的文件精神,制訂各類管理條例,每月對各項目工程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評比。項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并設專職安全員,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工人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貫徹上級精神,每天檢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開工程安全會議一次。制訂具體的安全規(guī)程和違章處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匯報1 次。各作業(yè)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主要是帶領各班組認真操作,對每個工人耐心指導,發(fā)現安全隱患問題即時處理并及時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組匯報工作。

3、安全檢查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檢查外,公司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半月檢查一次,項目部每周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落實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4、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強宣傳教育,制訂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現場組織切合實際的作業(yè)程序,正確嚴格地執(zhí)行和運用施工及安全規(guī)范。對進場的工人進行摸底測試,統(tǒng)一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質量、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和深刻體會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施工安全規(guī)范。經過培訓交底達到合格的職工才允許上崗操作,為安全工作順利圓滿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在施工過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專職安全員主持。同時在每道施工工序進行前,由專職安全員做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各班組長帶領施工人員認真貫徹落實。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包括哪些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確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石,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部分:1.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從項目經理到現場操作人員,每個人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施工安全生產信息

  • 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篇
  • 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篇96人關注

    包括哪些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順利進行,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的重要框架。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方面:1.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 ...[更多]

  •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篇
  •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篇94人關注

    包括哪些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全面規(guī)劃和規(guī)范的體系,旨在保障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組 ...[更多]

  •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57人關注

    包括哪些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確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石,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部分:1.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從項目經理到現場操作 ...[更多]

  •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篇
  • 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篇56人關注

    包括哪些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的重要框架。它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領域:1.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 ...[更多]

相關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