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yè)指導書
電瓶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一、內容包括:
1. 崗前準備
2. 行車規(guī)定
3. 車輛檢查與維護
4. 緊急情況處理
5. 安全駕駛行為
6. 個人防護及健康關注
編制指南
1. 崗前準備:
- 司機應充分休息,確保精神狀態(tài)良好。
- 熟悉行駛路線,了解可能的交通狀況和危險點。
- 檢查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
2. 行車規(guī)定:
- 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超速、不闖紅燈、不違規(guī)變道。
- 在指定區(qū)域內停車,不得隨意占用人行道或消防通道。
- 遇到行人或非機動車,應主動禮讓,尤其在學校、醫(yī)院等人流密集區(qū)域。
3. 車輛檢查與維護:
- 每日出車前,檢查電瓶車電量、剎車、燈光、轉向系統(tǒng)是否正常。
- 定期進行車輛保養(yǎng),確保電池無漏液、電線無裸露,輪胎氣壓適中。
4. 緊急情況處理:
- 遇到突發(fā)情況,保持冷靜,立即停車并開啟應急警示燈。
- 若發(fā)生交通事故,及時撥打122報警,并做好現(xiàn)場保護。
5. 安全駕駛行為:
- 避免疲勞駕駛,連續(xù)行駛時間不超過2小時,每小時至少休息5分鐘。
- 雨雪天氣降低行駛速度,增大與前車的安全距離。
- 不在駕駛過程中接打電話或使用電子設備。
6. 個人防護及健康關注:
- 駕駛時佩戴安全頭盔,必要時穿反光背心,提高可見性。
- 注意保暖防暑,防止因長時間駕駛引發(fā)的身體不適。
- 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確保身體條件適合駕駛工作。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復審,以確保其符合最新的法規(guī)要求和企業(yè)安全政策。
2. 如遇新的安全風險或技術更新,應及時修訂規(guī)程并進行全員培訓。
3. 復審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結合實際操作反饋進行修訂,確保規(guī)程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請注意,每位電瓶車司機都應熟知并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學習、總結經驗,以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識和駕駛技能。
作業(yè)指導書/電瓶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作業(yè)指導書/電瓶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電瓶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1. 駕駛員必須由勞動、技安部門審核、批準,經體檢,訓練和考試合格者,發(fā)給操作證后方準駕駛車輛。駕駛員有權制止其他人員動用車輛,嚴禁非司機開車。
2. 駕駛員必須經常注意維護保養(yǎng)車輛及時潤滑、加油。開車前要檢查剎車、喇叭、轉向、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每周大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修理,不準開帶病車。
3. 駕駛員不準酒后開車,行駛中精神要集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4. 電瓶車嚴禁出廠行駛,在廠區(qū)內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靠右側行駛,行駛速度規(guī)定:
(1) 道路寬直,視線良好,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2) 通過路口、轉彎、狹路、交會車、行人眾多、雨、雪、霧天,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并注意鳴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準爭道搶行。
5. 進出廠房大門,在車間、倉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并注意鳴笛。
6. 電瓶車駕駛室只準乘兩人(包括司機)無扶手或攔板的車廂嚴禁載人,裝運物件車上嚴禁載人。行駛中任何人不準爬上,跳下。電瓶車嚴禁帶小孩。
7. 裝運物件左右不得超過去時0.5米;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2米;長度前后各不得超過車身1米。超出部分不得觸及地面,嚴禁超負荷運載。
8. 凡需載運超寬,超高、超長、超重物件時,必須有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隨車負責安全監(jiān)護,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車上嚴禁載人,(除司機外)。
9. 裝運物件必須放置平穩(wěn),容易滾動和大件物品必須捆扎牢固。
10. 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取下鑰匙,保養(yǎng)和清掃車輛。
第2篇 電瓶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1、駕駛員必須由勞動、技安部門審核、批準,經體檢,訓練和考試合格者,發(fā)給操作證后方準駕駛車輛。駕駛員有權制止其他人員動用車輛,嚴禁非司機開車。
2、駕駛員必須經常注意維護保養(yǎng)車輛及時潤滑、加油。開車前要檢查剎車、喇叭、轉向、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每周大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修理,不準開帶病車。
3、駕駛員不準酒后開車,行駛中精神要集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4、電瓶車嚴禁出廠行駛,在廠區(qū)內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靠右側行駛,行駛速度規(guī)定:
(1)道路寬直,視線良好,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2)通過路口、轉彎、狹路、交會車、行人眾多、雨、雪、霧天,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并注意鳴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準爭道搶行。
5、進出廠房大門,在車間、倉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并注意鳴笛。
6、電瓶車駕駛室只準乘兩人(包括司機)無扶手或攔板的車廂嚴禁載人,裝運物件車上嚴禁載人。行駛中任何人不準爬上,跳下。電瓶車嚴禁帶小孩。
7、裝運物件左右不得超過去時0.5米;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2米;長度前后各不得超過車身1米。超出部分不得觸及地面,嚴禁超負荷運載。
8、凡需載運超寬,超高、超長、超重物件時,必須有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隨車負責安全監(jiān)護,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車上嚴禁載人,(除司機外)。
9、裝運物件必須放置平穩(wěn),容易滾動和大件物品必須捆扎牢固。
10、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取下鑰匙,保養(yǎng)和清掃車輛。
第3篇 電瓶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電瓶車應由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并持有駕駛證,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開車前應檢查剎車、喇叭、轉向器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上述零件有毛病的電瓶車,嚴禁使用,充電瓶時,應遵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行駛時應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廠區(qū)道路時速10公里以下,不準隨意超車,進出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4電瓶車必須注明載重量,不得超重、超長、超寬,長不得伸出車身后0.8米,寬不得超過底盤兩側各0.5米,高不得高于地面2.5米。
5電瓶車駕駛室內嚴禁超員,車輛在行駛中,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6電瓶車通過鐵路口和十字口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準強行通過。
7電瓶車嚴禁乘坐其它人員。
8有以下情況電瓶車嚴禁行駛:
a.機床、管道、爐子和其它設備少于0.5公尺處。
b.不能保證適當行駛的阻塞地方及狹窄車道。
c.不好的道路和照明不足的道路。
9行車前和出入門、拐彎、倒車,應先鳴喇叭,行駛中思想要集中,不準與人閑談和吸煙,司機飲酒后嚴禁開車。
10工作完畢后將車停在指定地點,電閘拉掉,整理好車上的衛(wèi)生工作。
第4篇 蒸汽和電瓶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者必須掌握機車結構、性能,熟悉鐵路運輸規(guī)程及鐵路行車人員一般安全規(guī)定,經考試合格,憑證駕駛,不準光背赤腳操作。
2、出車前必須檢查信號、剎車裝置、油料、壓力表、照明器具、緩沖裝置等重要部件是否良好,安全閥應做到定期校驗,確保靈活有效。如有不良,排除后才能出車。滅火器材必須完整有效。
3、出車前,人員必須齊全,各守職責。行車時精神要集中,加強了望。要正確識別情況,掌握速度,不得估計揣測運行。認真執(zhí)行呼喚應答制度。及時觀察各種儀表,未確認信號或旗語之前或發(fā)現(xiàn)鐵路上有障礙物或施工時,必須采取措施停車檢查、聯(lián)系,確認道路良好無阻時,方可通行。
4、調車作業(yè)時,車輛必須停拋,然后將風門關閉,風管折開,并可提鉤,并將剎車上緊,防止車皮溜滑。電瓶機車牽引列車時,調車員必須監(jiān)守崗位,協(xié)助隨時停車。
5、起動、掛鉤、提鉤、終點和進出車間必須緩慢,要看清信號,情況不明不準啟動。
6、付司機操作機車時,必須在司機的指導下進行,同時,司機應對行車安全負責。在司機缺勤,當值班調度指定付司機代務 時,其作業(yè)中應對安全負責。
7、機車行駛中,禁止機務人員到司機外室做檢修機車或其它工作(扒煤除外),乘務人員有權拒絕非作業(yè)人員登乘機車,嚴禁任何人跳車爬車,乘務人員禁止飛乘飛降。
8、在曲線、道口、廠大門、車馬人繁雜區(qū)域,應及時鳴笛,嚴密注意信號及線路周圍情況,此時,一般不得加煤進行其它作業(yè)、活動,時刻準備采取有效停車措施。
9、機車放水或向缸內注水,開風泵、開放氣筒排水閥時,應弄清周圍無人方可進行,清放爐灰必須在指定地點。
10、機車作業(yè)結束時,必須停留在線路示標內,方可關閉氣門,插好止銷,手把位于中心。應用放氣缸排氣閥,小閘放在自動裝置上,并放鐵楔對車輪制動。
11、嚴格執(zhí)行接班制度,交代機車各部位運轉狀態(tài),并作好記錄。
第5篇 電瓶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瓶車應由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并持有駕駛證,禁止無證人員動用。
2、開車前應檢查剎車、喇叭、轉向機、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不完好不準開車。充電瓶時應遵守充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行使時應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廠區(qū)道路時速10公里以下,不準隨意超車。進出車間、倉庫、拐彎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裝運物品不得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5、把式電瓶車,司機應在后方駕駛。如有拖掛車或影響視線而必須在前面駕駛前,不得超過一檔行車。
6、電瓶車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無扶手或欄板的車廂嚴禁載人。車輛在行使中,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7、電瓶車通過鐵道口和十字路口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準強行超過。
第6篇 作業(yè)指導書電瓶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電瓶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1. 駕駛員必須由勞動、技安部門審核、批準,經體檢,訓練和考試合格者,發(fā)給操作證后方準駕駛車輛。駕駛員有權制止其他人員動用車輛,嚴禁非司機開車。
2. 駕駛員必須經常注意維護保養(yǎng)車輛及時潤滑、加油。開車前要檢查剎車、喇叭、轉向、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每周大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修理,不準開帶病車。
3. 駕駛員不準酒后開車,行駛中精神要集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4. 電瓶車嚴禁出廠行駛,在廠區(qū)內必須按規(guī)定路線靠右側行駛,行駛速度規(guī)定:
(1) 道路寬直,視線良好,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2) 通過路口、轉彎、狹路、交會車、行人眾多、雨、雪、霧天,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并注意鳴笛,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準爭道搶行。
5. 進出廠房大門,在車間、倉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并注意鳴笛。
6. 電瓶車駕駛室只準乘兩人(包括司機)無扶手或攔板的車廂嚴禁載人,裝運物件車上嚴禁載人。行駛中任何人不準爬上,跳下。電瓶車嚴禁帶小孩。
7. 裝運物件左右不得超過去時0.5米;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2米;長度前后各不得超過車身1米。超出部分不得觸及地面,嚴禁超負荷運載。
8. 凡需載運超寬,超高、超長、超重物件時,必須有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隨車負責安全監(jiān)護,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車上嚴禁載人,(除司機外)。
9. 裝運物件必須放置平穩(wěn),容易滾動和大件物品必須捆扎牢固。
10. 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取下鑰匙,保養(yǎng)和清掃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