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wǎng)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wǎng)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規(guī)程 > 操作規(guī)程

小型通用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8

小型通用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小型通用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小型通用工具廣泛應用于日常生活和工業(yè)生產(chǎn)中,包括電鉆、砂輪機、電鋸、扳手、螺絲刀等。這些工具雖小,但如果不正確使用,可能會引發(fā)嚴重傷害。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操作流程,確保作業(yè)安全。

目的和意義

小型通用工具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

1. 提高作業(yè)效率,減少因不當操作導致的時間浪費。

2. 防止意外傷害,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3. 減少設備損壞,延長工具使用壽命。

4. 增強員工安全意識,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注意事項

1. 使用前檢查:務必在使用前檢查工具是否完好,如電線有無破損,刃具是否鋒利,緊固件是否松動。

2. 佩戴防護裝備:根據(jù)工具類型,佩戴適當?shù)姆雷o裝備,如護目鏡、手套、耳塞等。

3. 正確操作姿勢:保持穩(wěn)定站立,避免身體過度傾斜或伸展,確保操作過程中平衡。

4. 切勿帶電插拔:電動工具在未斷電情況下,切勿進行插拔操作。

5. 使用專用工具:使用適合的工具完成特定任務,避免用錯工具造成損壞或危險。

6. 遵守負荷限制:了解并遵守工具的最大負荷,避免過載使用。

7. 工作區(qū)域整潔:保持工作區(qū)域干凈整潔,避免雜物絆倒或引發(fā)事故。

8. 存儲與保養(yǎng):使用后,清潔工具并妥善存放,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

9. 培訓與指導:新員工應接受工具使用培訓,并在有經(jīng)驗的同事指導下操作。

10. 緊急情況應對:熟悉并掌握突發(fā)狀況下的應急措施,如觸電、切割傷等。

在執(zhí)行規(guī)程時,務必保持警覺,遵循規(guī)定,確保每一次操作都是安全的。理解并實踐這些規(guī)程,我們能夠共同創(chuàng)造一個高效且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請每位員工都視自身安全為首要任務,讓安全成為我們的日常習慣。

小型通用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煉軋廠線棒保障作業(yè)區(qū)小型通用工具、設備安全使用方法,特制訂本規(guī)程。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煉軋廠線棒保障作業(yè)區(qū)中與管理內(nèi)容及要求所列工具、設備相關的使用崗位。

3 管理內(nèi)容及要求

3.1 虎鉗

3.1.1 虎鉗上不要放置工具及其它雜物,以防滑下傷人;

3.1.2 轉(zhuǎn)坐式虎鉗在工作時,必須將固定螺釘鎖緊;

3.1.3 虎鉗的絲杠、螺母要經(jīng)常擦洗和加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清潔,如有損壞,不準使用;

3.1.4 鉗口要經(jīng)常保持良好,磨平時要及時修理,以防工件滑脫,鉗口固定螺釘要經(jīng)常檢查,以防松動,不準使用已滑扣的螺釘,使用墊片時,必須符合要求,園形工件應使用小型墊片;

3.1.5 用虎鉗夾工件時,只許使用鉗口最大行程的2/3,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手錘敲擊手柄;

3.1.6 工件必須放正夾緊,手柄朝下,工件超出鉗口部分太長,要加支承,裝卸工件時,還必須防止工件落下傷人。

3.2 手錘

3.2.1 手錘柄必須用硬質(zhì)木料做成,大小長短要適宜;錘柄應有適當?shù)男倍?錘頭上必須加鐵楔,以免工作時甩脫錘頭;

3.2.2 兩人擊錘,站立的位置要錯開方向;扶鉗打錘要穩(wěn),落錘要準,動作要協(xié)調(diào),以免擊傷對方;

3.2.3 手錘使用前,應檢查錘柄與錘頭是否松動,是否有裂紋,錘頭上是否有卷邊或毛刺,如有缺陷必須修好后再使用;

3.2.4 手及錘柄、錘頭上有油污時,必須擦干凈后方可使用,不能戴手套打錘;

3.2.5 錘頭淬火要適當,不能打硬鋼及淬火的部件,以免崩傷;掄大錘時,對面和后面不準站人,并注意周圍人員的安全,大錘手柄不宜過長。

3.3 扁鏟(鏨子、鑿子)、沖子

3.3.1 不準用高碳鋼做扁鏟和沖子;

3.3.2 使用時,柄上頂端切勿沾油,以免打滑,作業(yè)時不準對著人鏟工件,應使用防護網(wǎng)罩,防止鐵屑崩出傷人;

3.3.3 頂端如有卷邊時,要及時修磨消除隱患,有裂紋時,不準使用;

3.3.4 工作時,視線要集中在工件上,不要四周觀望或與他人閑談;

3.3.5 不得鏟、沖淬火材料;

3.3.6 一般鏨子不得短于150mm;刃部淬火要適當,不能過硬,淬火段與后部未淬火部分應有過渡區(qū)域;使用時要保持適當?shù)娜薪?不準用廢鉆頭代替沖子。

3.4 銼刀、刮刀

3.4.1 銼刀、刮刀木柄必須有金屬箍,禁止使用沒上手柄或手柄松動的銼刀和刮刀;

3.4.2 銼刀、刮刀桿不準淬火;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裂紋,以防折斷發(fā)生事故;

3.4.3 推銼要平,壓力與速度要適當,回拖要輕,以防發(fā)生事故;

3.4.4 銼刀、刮刀不能當手錘、撬棒或沖子使用,以防折斷;

3.4.5 手及手柄、工件或刀上有油污時,要及時擦凈,以防打滑,使用銼刀、刮刀也要防止打滑;

3.4.6 使用三角刮刀時,應握住木柄進行工作,刮削方向禁止站人,以防傷人,工作完畢把刮刀裝入套內(nèi);

3.4.7 清除刮刀鐵屑時,應使用專門工具,不準用嘴吹或用手擦。

3.5 扳手、管鉗

3.5.1 扳手、管鉗鉗口上或螺輪上不準沾有油脂,以防滑脫;

3.5.2 扳手、鉗口與螺輪要緊密配合,防止使用時打滑,在高處作業(yè)中,尤其注意;

3.5.3 禁止鉗口、加墊或扳把套管,在扳緊螺母時,不可用力過猛,要逐漸施力,慢慢扭緊;

3.5.4 扳手、管鉗不能當手錘使用,使用活扳手時,應把死面作為著力點,活面作為輔助面,否則,容易損壞扳手或傷人;

3.5.5 使用電動扳手前,應檢查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電源插頭、插座、開關及導線是否完好無損,如漏電或缺損,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準使用;

3.5.6 爪部變形或破裂的扳手、管鉗,不準使用。

3.6 螺絲刀

3.6.1 螺絲刀的平口,必須平整,厚薄要適當,與槽口吻合,木柄有裂紋時禁止使用;

3.6.2 螺絲刀用力時,其用力的方向不要對著自己和別人,以防脫落傷人;

3.6.3 使用螺絲刀時,姿勢要正確,用力要均勻,在狹窄、站立不便的地方使用螺絲刀,要有特殊安全措施;

3.6.4 不能把木柄螺絲刀當鏨子、撬棒使用,也不準當作試電筆去測試、接觸帶電體;

3.6.5 使用電動螺絲刀時,應檢查絕緣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可靠,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等故障時,不得繼續(xù)使用。

3.7 手鋸

3.7.1 工件必須夾緊,不準松動,以防鋸條折斷傷人;

3.7.2 鋸工件時,鋸弓要靠近鉗口,方向要正確,壓力和速度要均勻;

3.7.3 安裝鋸條時,松緊程度要適當,以鋸條略有彈性為宜,不準歪斜,操作方法要正確;

3.7.4 工件將要鋸斷時,要輕輕用力,同時將工件抬扶一下,以防壓斷鋸條或落下傷人。

3.8 行燈

3.8.1 行燈及導線,必須絕緣良好,用前要進行檢查,以防漏電;

3.8.2 行燈的供電必須是小于42v(gb3805-83)的安全電壓,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以防誤插220v電源,變壓器應采用隔離變壓器,不得接用自耦式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變壓器供電,在金屬容器內(nèi)或潮濕等有觸電危險的環(huán)境,應使用12v以下的安全電壓;

3.8.3 行燈的燈泡部分必須裝網(wǎng)罩,手柄不得破裂、老化,電線中間應完整無接頭,插頭、插座完好,嚴禁將線頭直接插入插座內(nèi);

3.8.4 行燈電源線及接線柱部分要符合安全規(guī)定,不能裸露,電源線不要放置在有尖硬、棱角的地方,不準浸泡在水中、油污之處;

3.8.5 易燃、易爆區(qū)域、危險場所應使用相應防爆等級的照明設備;

3.8.6 使用便攜式照明設備應按使用方法、注意事項進行操作、維護保養(yǎng)。

3.9 克絲鉗

3.9.1 使用前應檢查鉗柄絕緣是否良好,漏電時禁止使用,禁止在500v以上的帶電體上使用;

3.9.2 剪鋼、鐵絲等硬物時,頭部應閃開,以免斷物飛出傷人;

3.9.3 不準將克絲鉗當手錘使用,夾小件時不準手握鉗口,以免夾手;

3.9.4 不準同時剪斷兩根帶電導線,以防造成短路。

3.10 電工刀

3.10.1 使用前應檢查刀柄是否牢固;

3.10.2 切削物體時,對面不準站人,禁止切削帶電導線;

3.10.3 不準將電工刀當扁鏟、螺絲刀使用。

3.11 電烙鐵

3.11.1 使用前,應檢查電烙鐵外殼、手柄、電源線護套、插頭插座有否裂縫和破損,如有缺陷,不準使用;

3.11.2 不準用手和臉去試電烙鐵溫度,以防燙傷;

3.11.3 烙鐵頭部不可帶熔錫過多,以防濺落燙腳;

3.11.4 停止工作時,應及時停電,烙鐵應放置烙鐵架上。

3.12 鍬、鋤、鎬、釬子

3.12.1 使用前先檢查把柄是否牢固,是否有裂紋,如有缺陷,不準使用;

3.12.2 使用時注意周圍是否有人,以防碰傷;

3.12.3 使用時防止地面堅硬或有石頭造成滑動傷腳;

3.12.4 手持釬子釘眼時,應將釬子豎直、放穩(wěn),嚴禁晃動傷手;

3.12.5 釬子頂部有卷邊、毛刺時應修理后再用。

3.13 梯子

3.13.1 使用單梯時,首先必須檢查梯子是否牢固,梯子與地面的傾斜角度為45度左右,在梯子上工作時,必須站穩(wěn),防止滑跌;

3.13.2 使用梯子必須安全穩(wěn)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梯腳必須用膠皮墊好,要有專人扶梯監(jiān)護;

3.13.3 梯上工作人員,只準上一人,不準上二人以上作業(yè),人在梯子上時,禁止移動梯子;

3.13.4 在梯子上工作時應使用工具帶,物件應用繩子傳遞,不準從梯子上或梯子下面互相拋遞。

3.14 手電鉆

3.14.1 使用手電鉆時,屬i類工具的應同時領取漏電保護器及絕緣手套或配用隔離變壓器,使用ii類工具在潮濕環(huán)境,容器內(nèi)或狹窄的金屬殼體內(nèi)工作時,應領用漏電保護器或配用隔離變壓器;

3.14.2 手電鉆發(fā)生故障,應交專業(yè)人員檢修,不得自行拆卸、裝配;

3.14.3 在潮濕地方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或干燥的木板上進行;

3.14.4 電氣線路中間不應有接頭,電源線禁止亂放、亂拖;

3.14.5 電鉆未完全停止轉(zhuǎn)動時,不能裝、卸、調(diào)換鉆頭;

3.14.6 工作完畢,停電、休息或離開工作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3.14.7 給電鉆施壓時,必須使電鉆垂直工作,而且必須將工件固定牢固;

3.14.8 膠皮手套等絕緣用品,要經(jīng)常檢查,不許隨便亂放;工作完畢時,應將電鉆及絕緣用品一并放到指定地方;

3.14.9 禁止在梯子上使用手電鉆,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3.14.10工作完畢,及時切斷電源,存放在指定位置。

3.15 噴燈

3.15.1 給噴燈加油時應遠離明火,其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3/4,加油后應蓋緊扣蓋;

3.15.2 油桶內(nèi)氣壓應保持適當,點火時嚴禁對人和其它易燃物;

3.15.3 工作場所不許靠近易燃物,燃燒的噴燈不許加油或拆卸噴燈零件。

3.16 扳牙、絲攻和鉸刀

3.16.1 攻絲和鉸孔時,要對正對直,用力要適當,以防折斷傷人;

3.16.2 不準用嘴吹孔內(nèi)鐵屑,以防傷眼;

3.16.3 不準用手擦拭工件的表面,以防鐵屑刺手。

3.17 液壓開孔器

3.17.1 開孔前,先用手電鉆打一個ф11.5mm的引導孔;

3.17.2 凹模、工件、凸模三者用螺母固定可靠,按順時針方向關緊回油閥,然后反復活動手柄,使模在工件上箭孔,直到箭通為止;

3.17.3 按逆時針方向松開回油閥,使油全部卸載,即完成開孔工作;

3.17.4 擰下模具,清除廢孔板,擦凈模具并涂上防銹油脂。

3.18 千斤頂

3.18.1 千斤頂必須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經(jīng)常檢查,及時加油;絲杠彎曲或液壓失靈應停止使用,及時更新;

3.18.2 使用時,底部必須墊平,放置平衡牢固,受力點要選擇適當,頂端不準加墊,要穩(wěn)升穩(wěn)降,禁止快速泄壓,以免發(fā)生事故;

3.18.3 不允許將千斤頂作為受力支撐,應在千斤頂頂起工件后,另外加墊塊將工件墊實,防止千斤頂失靈,造成事故。

3.19 焊工工具、設備

3.19.1 氧氣瓶

3.19.1.1氧氣瓶必須在檢定周期內(nèi)使用,色標明顯,瓶帽、緩沖圈齊全,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別存放,也不準同車運輸、搬運,禁止用吊車直接吊動氧氣瓶;搬運時要用力適當,站穩(wěn)抓牢,兩人搬運時要配合協(xié)調(diào)得當,嚴防滑脫,禁止?jié)L動,氣瓶放置要穩(wěn)固;禁止使用無防護帽、防震圈的氧氣瓶,防止瓶體撞擊爆炸;

3.19.1.2 氧氣瓶附件有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19.1.3 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

3.19.1.4 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光,氣瓶的剩余壓力不小于0.05mp,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3.19.1.5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要用扳手,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壓力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3.19.1.6 當氧氣瓶與電焊在同一工作地點時,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竄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3.19.1.7 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時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lián)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3.19.2 乙炔瓶

3.19.2.1 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應避免劇烈振動、碰撞;乙炔瓶不準與及其它易燃品雜物同車運輸,搬運時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單人搬運時要用力適當,站穩(wěn)抓牢,兩人搬運要配合協(xié)調(diào)得當,嚴防滑脫,禁止?jié)L動,氣瓶放置要穩(wěn)固。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度時應采取降溫措施;禁止使用無防護帽、防震圈的乙炔瓶,防止瓶體撞擊爆炸;

3.19.2.2 乙炔瓶使用時,一把焊(割)炬,配置一個減壓閥;

3.19.2.3 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cè)后方,輕緩開啟。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圈;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

3.19.2.4 瓶內(nèi)氣體不能用完,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huán)境溫度小于0度時,余壓為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0-15度時,余壓為0.1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15-25 度時,余壓為0.2 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度時,余壓為0.3 mpa;

3.19.2.5 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個,超過時,應有單獨貯存間,若超過20個,應放置在乙炔庫;

3.19.2.6 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時存放,作業(yè)點與氧氣瓶、明火的間距不得少于10 m。

3.19.3 氧氣、乙炔氣橡膠軟管

3.19.3.1橡膠軟管必須經(jīng)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 mpa,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 mpa,未經(jīng)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zhì)、老化、脆裂、漏氣、燒壞、磨損、沾上油脂及有其他缺陷的軟管不準使用;

3.19.3.2 軟管長度一般為20-30 m。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接頭處必須用專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

3.19.3.3 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接錯;

3.19.3.4 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的火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不能用彎折的方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3.19.3.5 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放置在一起;

3.19.3.6 橡膠軟管在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若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保護套或蓋板。

3.19.4 焊炬、割炬

3.19.4.1噴嘴發(fā)生堵塞時,通透應用銅絲或竹簽,禁止使用鐵絲;通透焊嘴應將噴嘴拆下,從內(nèi)向外用捅針捅開,禁止將嘴頭與平面摩擦來清除嘴頭堵塞物;

3.19.4.2 使用前檢查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先接上氧氣管,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此時乙炔管與焊、割炬應脫開),用手指輕輕接觸焊炬上乙炔進氣口處,如有吸力,說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管時,應先檢查乙炔氣流正常后再接上,若沒有吸力,甚至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時,嚴禁使用,同時必須進行修理;

3.19.4.3 根據(jù)工件,選擇適當?shù)暮妇妗⒏罹婕昂缸?、割?不能使用焊炬切割較厚的金屬及使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屬;

3.19.4.4 焊(割)炬射吸檢查正常后,進行接頭連接時,必須與氧氣膠管連接牢固,而乙炔進氣接頭與乙炔膠管不應連接太緊,以不漏氣容易接插為宜,對老化和回火燒損的膠管不準使用;

3.19.4.5 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清潔水,供冷卻焊嘴用,當焊(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啪啪”炸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將焊(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最好不要關閉氧氣;

3.19.4.6 點火前,應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準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點火時應使用摩擦打火機、固定的點火器或其他適宜的火種。焊割炬不得指向人員或可燃物。點著后再開氧氣調(diào)節(jié)手輪調(diào)節(jié)火焰;

3.19.4.7 點火并開始送氧后,一旦發(fā)生回火時,必須立即關閉氧氣,防止回火爆炸或點火時鳴爆現(xiàn)象;

3.19.4.8 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當回火發(fā)生后,若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現(xiàn)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門和乙炔閥,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3.19.4.9 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用于照明;

3.19.4.10 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氣體通路或閥門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氣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3.19.4.11氣源管路通過人行道時,應加罩蓋,并注意與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3.19.4.12 氣焊(割)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容器內(nèi)焊(割)時應采用機械通風,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3.19.4.13 短暫休息時,必須緊閉焊(割)炬的閥門,不準將點火焊(割)炬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割)炬火焰關閉氣瓶閥門,除去減壓器壓力,放出膠管中余氣。

3.19.5 電焊機

3.19.5.1 電焊機投用前應檢查絕緣、電氣接線、開關及保險器等是否完好,調(diào)節(jié)旋鈕靈活可靠,整流是否正常,調(diào)整電流不得超負荷,確認無問題后方可使用;

3.19.5.2 一次線接線應與電壓相符,調(diào)整電流時應戴手套;

3.19.5.3 電焊機接線時要先接好焊機地線,一次線不得超過3米,一二次線要有良好的連接端子,端子處要有防護罩,二次線接頭不能裸露和浸泡在水中;

3.19.5.4 電焊機作業(yè)時,一機只允許使用一把焊鉗;

3.19.5.5 電焊機在送電時,焊鉗不允許與工件直接接觸。

第2篇 小型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目的

為了規(guī)范煉軋廠線棒保障作業(yè)區(qū)小型通用工具、設備安全使用方法,特制訂本規(guī)程。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煉軋廠線棒保障作業(yè)區(qū)中與管理內(nèi)容及要求所列工具、設備相關的使用崗位。

3? 管理內(nèi)容及要求

3.1? 虎鉗

3.1.1 虎鉗上不要放置工具及其它雜物,以防滑下傷人;

3.1.2 轉(zhuǎn)坐式虎鉗在工作時,必須將固定螺釘鎖緊;

3.1.3 虎鉗的絲杠、螺母要經(jīng)常擦洗和加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清潔,如有損壞,不準使用;

3.1.4 鉗口要經(jīng)常保持良好,磨平時要及時修理,以防工件滑脫,鉗口固定螺釘要經(jīng)常檢查,以防松動,不準使用已滑扣的螺釘,使用墊片時,必須符合要求,園形工件應使用小型墊片;

3.1.5 用虎鉗夾工件時,只許使用鉗口最大行程的2/3,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手錘敲擊手柄;

3.1.6 工件必須放正夾緊,手柄朝下,工件超出鉗口部分太長,要加支承,裝卸工件時,還必須防止工件落下傷人。

3.2? 手錘

3.2.1 手錘柄必須用硬質(zhì)木料做成,大小長短要適宜;錘柄應有適當?shù)男倍?,錘頭上必須加鐵楔,以免工作時甩脫錘頭;

3.2.2 兩人擊錘,站立的位置要錯開方向;扶鉗打錘要穩(wěn),落錘要準,動作要協(xié)調(diào),以免擊傷對方;

3.2.3 手錘使用前,應檢查錘柄與錘頭是否松動,是否有裂紋,錘頭上是否有卷邊或毛刺,如有缺陷必須修好后再使用;

3.2.4 手及錘柄、錘頭上有油污時,必須擦干凈后方可使用,不能戴手套打錘;

3.2.5 錘頭淬火要適當,不能打硬鋼及淬火的部件,以免崩傷;掄大錘時,對面和后面不準站人,并注意周圍人員的安全,大錘手柄不宜過長。

3.3?? 扁鏟(鏨子、鑿子)、沖子

3.3.1 不準用高碳鋼做扁鏟和沖子;

3.3.2 使用時,柄上頂端切勿沾油,以免打滑,作業(yè)時不準對著人鏟工件,應使用防護網(wǎng)罩,防止鐵屑崩出傷人;

3.3.3 頂端如有卷邊時,要及時修磨消除隱患,有裂紋時,不準使用;

3.3.4 工作時,視線要集中在工件上,不要四周觀望或與他人閑談;

3.3.5 不得鏟、沖淬火材料;

3.3.6 一般鏨子不得短于150mm;刃部淬火要適當,不能過硬,淬火段與后部未淬火部分應有過渡區(qū)域;使用時要保持適當?shù)娜薪牵徊粶视脧U鉆頭代替沖子。

3.4?? 銼刀、刮刀

3.4.1 銼刀、刮刀木柄必須有金屬箍,禁止使用沒上手柄或手柄松動的銼刀和刮刀;

3.4.2 銼刀、刮刀桿不準淬火;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裂紋,以防折斷發(fā)生事故;

3.4.3 推銼要平,壓力與速度要適當,回拖要輕,以防發(fā)生事故;

3.4.4 銼刀、刮刀不能當手錘、撬棒或沖子使用,以防折斷;

3.4.5 手及手柄、工件或刀上有油污時,要及時擦凈,以防打滑,使用銼刀、刮刀也要防止打滑;

3.4.6 使用三角刮刀時,應握住木柄進行工作,刮削方向禁止站人,以防傷人,工作完畢把刮刀裝入套內(nèi);

3.4.7 清除刮刀鐵屑時,應使用專門工具,不準用嘴吹或用手擦。

3.5?? 扳手、管鉗

3.5.1 扳手、管鉗鉗口上或螺輪上不準沾有油脂,以防滑脫;

3.5.2 扳手、鉗口與螺輪要緊密配合,防止使用時打滑,在高處作業(yè)中,尤其注意;

3.5.3 禁止鉗口、加墊或扳把套管,在扳緊螺母時,不可用力過猛,要逐漸施力,慢慢扭緊;

3.5.4 扳手、管鉗不能當手錘使用,使用活扳手時,應把死面作為著力點,活面作為輔助面,否則,容易損壞扳手或傷人;

3.5.5 使用電動扳手前,應檢查外殼、手柄有否裂縫和破損,電源插頭、插座、開關及導線是否完好無損,如漏電或缺損,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準使用;

3.5.6 爪部變形或破裂的扳手、管鉗,不準使用。

3.6?? 螺絲刀

3.6.1 螺絲刀的平口,必須平整,厚薄要適當,與槽口吻合,木柄有裂紋時禁止使用;

3.6.2 螺絲刀用力時,其用力的方向不要對著自己和別人,以防脫落傷人;

3.6.3 使用螺絲刀時,姿勢要正確,用力要均勻,在狹窄、站立不便的地方使用螺絲刀,要有特殊安全措施;

3.6.4 不能把木柄螺絲刀當鏨子、撬棒使用,也不準當作試電筆去測試、接觸帶電體;

3.6.5 使用電動螺絲刀時,應檢查絕緣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可靠,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等故障時,不得繼續(xù)使用。

3.7?? 手鋸

3.7.1 工件必須夾緊,不準松動,以防鋸條折斷傷人;

3.7.2 鋸工件時,鋸弓要靠近鉗口,方向要正確,壓力和速度要均勻;

3.7.3 安裝鋸條時,松緊程度要適當,以鋸條略有彈性為宜,不準歪斜,操作方法要正確;

3.7.4 工件將要鋸斷時,要輕輕用力,同時將工件抬扶一下,以防壓斷鋸條或落下傷人。

3.8?? 行燈

3.8.1 行燈及導線,必須絕緣良好,用前要進行檢查,以防漏電;

3.8.2 行燈的供電必須是小于42v(gb3805-83)的安全電壓,使用前應進行檢查,以防誤插220v電源,變壓器應采用隔離變壓器,不得接用自耦式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變壓器供電,在金屬容器內(nèi)或潮濕等有觸電危險的環(huán)境,應使用12v以下的安全電壓;

3.8.3 行燈的燈泡部分必須裝網(wǎng)罩,手柄不得破裂、老化,電線中間應完整無接頭,插頭、插座完好,嚴禁將線頭直接插入插座內(nèi);

3.8.4 行燈電源線及接線柱部分要符合安全規(guī)定,不能裸露,電源線不要放置在有尖硬、棱角的地方,不準浸泡在水中、油污之處;

3.8.5 易燃、易爆區(qū)域、危險場所應使用相應防爆等級的照明設備;

3.8.6 使用便攜式照明設備應按使用方法、注意事項進行操作、維護保養(yǎng)。

3.9?? 克絲鉗

3.9.1 使用前應檢查鉗柄絕緣是否良好,漏電時禁止使用,禁止在500v以上的帶電體上使用;

3.9.2 剪鋼、鐵絲等硬物時,頭部應閃開,以免斷物飛出傷人;

3.9.3 不準將克絲鉗當手錘使用,夾小件時不準手握鉗口,以免夾手;

3.9.4 不準同時剪斷兩根帶電導線,以防造成短路。

3.10?? 電工刀

3.10.1 使用前應檢查刀柄是否牢固;

3.10.2 切削物體時,對面不準站人,禁止切削帶電導線;

3.10.3 不準將電工刀當扁鏟、螺絲刀使用。

3.11 電烙鐵

3.11.1 使用前,應檢查電烙鐵外殼、手柄、電源線護套、插頭插座有否裂縫和破損,如有缺陷,不準使用;

3.11.2 不準用手和臉去試電烙鐵溫度,以防燙傷;

3.11.3 烙鐵頭部不可帶熔錫過多,以防濺落燙腳;

3.11.4 停止工作時,應及時停電,烙鐵應放置烙鐵架上。

3.12 鍬、鋤、鎬、釬子

3.12.1 使用前先檢查把柄是否牢固,是否有裂紋,如有缺陷,不準使用;

3.12.2 使用時注意周圍是否有人,以防碰傷;

3.12.3 使用時防止地面堅硬或有石頭造成滑動傷腳;

3.12.4 手持釬子釘眼時,應將釬子豎直、放穩(wěn),嚴禁晃動傷手;

3.12.5 釬子頂部有卷邊、毛刺時應修理后再用。

3.13? 梯子

3.13.1 使用單梯時,首先必須檢查梯子是否牢固,梯子與地面的傾斜角度為45度左右,在梯子上工作時,必須站穩(wěn),防止滑跌;

3.13.2 使用梯子必須安全穩(wěn)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梯腳必須用膠皮墊好,要有專人扶梯監(jiān)護;

3.13.3 梯上工作人員,只準上一人,不準上二人以上作業(yè),人在梯子上時,禁止移動梯子;

3.13.4 在梯子上工作時應使用工具帶,物件應用繩子傳遞,不準從梯子上或梯子下面互相拋遞。

3.14? 手電鉆

3.14.1 使用手電鉆時,屬i類工具的應同時領取漏電保護器及絕緣手套或配用隔離變壓器,使用ii類工具在潮濕環(huán)境,容器內(nèi)或狹窄的金屬殼體內(nèi)工作時,應領用漏電保護器或配用隔離變壓器;

3.14.2 手電鉆發(fā)生故障,應交專業(yè)人員檢修,不得自行拆卸、裝配;

3.14.3 在潮濕地方工作時,必須站在絕緣墊或干燥的木板上進行;

3.14.4 電氣線路中間不應有接頭,電源線禁止亂放、亂拖;

3.14.5 電鉆未完全停止轉(zhuǎn)動時,不能裝、卸、調(diào)換鉆頭;

3.14.6 工作完畢,停電、休息或離開工作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3.14.7 給電鉆施壓時,必須使電鉆垂直工作,而且必須將工件固定牢固;

3.14.8 膠皮手套等絕緣用品,要經(jīng)常檢查,不許隨便亂放;工作完畢時,應將電鉆及絕緣用品一并放到指定地方;

3.14.9 禁止在梯子上使用手電鉆,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3.14.10工作完畢,及時切斷電源,存放在指定位置。

3.15? 噴燈

3.15.1 給噴燈加油時應遠離明火,其油量不得超過容積的3/4,加油后應蓋緊扣蓋;

3.15.2 油桶內(nèi)氣壓應保持適當,點火時嚴禁對人和其它易燃物;

3.15.3 工作場所不許靠近易燃物,燃燒的噴燈不許加油或拆卸噴燈零件。

3.16? 扳牙、絲攻和鉸刀

3.16.1 攻絲和鉸孔時,要對正對直,用力要適當,以防折斷傷人;

3.16.2 不準用嘴吹孔內(nèi)鐵屑,以防傷眼;

3.16.3 不準用手擦拭工件的表面,以防鐵屑刺手。

3.17? 液壓開孔器

3.17.1 開孔前,先用手電鉆打一個ф11.5mm的引導孔;

3.17.2 凹模、工件、凸模三者用螺母固定可靠,按順時針方向關緊回油閥,然后反復活動手柄,使模在工件上箭孔,直到箭通為止;

3.17.3 按逆時針方向松開回油閥,使油全部卸載,即完成開孔工作;

3.17.4 擰下模具,清除廢孔板,擦凈模具并涂上防銹油脂。

3.18? 千斤頂

3.18.1 千斤頂必須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經(jīng)常檢查,及時加油;絲杠彎曲或液壓失靈應停止使用,及時更新;

3.18.2 使用時,底部必須墊平,放置平衡牢固,受力點要選擇適當,頂端不準加墊,要穩(wěn)升穩(wěn)降,禁止快速泄壓,以免發(fā)生事故;

3.18.3 不允許將千斤頂作為受力支撐,應在千斤頂頂起工件后,另外加墊塊將工件墊實,防止千斤頂失靈,造成事故。

3.19?? 焊工工具、設備

3.19.1 氧氣瓶

3.19.1.1氧氣瓶必須在檢定周期內(nèi)使用,色標明顯,瓶帽、緩沖圈齊全,氧氣瓶應與其它易燃氣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別存放,也不準同車運輸、搬運,禁止用吊車直接吊動氧氣瓶;搬運時要用力適當,站穩(wěn)抓牢,兩人搬運時要配合協(xié)調(diào)得當,嚴防滑脫,禁止?jié)L動,氣瓶放置要穩(wěn)固;禁止使用無防護帽、防震圈的氧氣瓶,防止瓶體撞擊爆炸;

3.19.1.2 氧氣瓶附件有缺損、閥門螺桿滑絲時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著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發(fā)生事故;

3.19.1.3 禁止使用沒有減壓閥的氧氣瓶;

3.19.1.4 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光,氣瓶的剩余壓力不小于0.05mp,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3.19.1.5 開啟氧氣瓶閥門時,要用扳手,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壓力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3.19.1.6 當氧氣瓶與電焊在同一工作地點時,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竄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3.19.1.7 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時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lián)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3.19.2? 乙炔瓶

3.19.2.1 乙炔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應避免劇烈振動、碰撞;乙炔瓶不準與及其它易燃品雜物同車運輸,搬運時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單人搬運時要用力適當,站穩(wěn)抓牢,兩人搬運要配合協(xié)調(diào)得當,嚴防滑脫,禁止?jié)L動,氣瓶放置要穩(wěn)固。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度時應采取降溫措施;禁止使用無防護帽、防震圈的乙炔瓶,防止瓶體撞擊爆炸;

3.19.2.2 乙炔瓶使用時,一把焊(割)炬,配置一個減壓閥;

3.19.2.3 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cè)后方,輕緩開啟。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圈;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

3.19.2.4 瓶內(nèi)氣體不能用完,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huán)境溫度小于0度時,余壓為0.05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0-15度時,余壓為0.1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15-25 度時,余壓為0.2 mpa,當環(huán)境溫度為25-40度時,余壓為0.3 mpa;

3.19.2.5 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過5個,超過時,應有單獨貯存間,若超過20個,應放置在乙炔庫;

3.19.2.6 乙炔瓶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電石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時存放,作業(yè)點與氧氣瓶、明火的間距不得少于10 m。

3.19.3? 氧氣、乙炔氣橡膠軟管

3.19.3.1橡膠軟管必須經(jīng)壓力試驗,氧氣軟管試驗壓力為2 mpa,乙炔軟管試驗壓力為0.5 mpa,未經(jīng)試驗的代用品及變質(zhì)、老化、脆裂、漏氣、燒壞、磨損、沾上油脂及有其他缺陷的軟管不準使用;

3.19.3.2 軟管長度一般為20-30 m。不準使用過短或過長的軟管,接頭處必須用專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屬絲卡緊扎牢;

3.19.3.3 氧氣軟管為紅色.乙炔軟管為黑色,與焊炬連接時不可接錯;

3.19.3.4 乙炔軟管使用中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先將焊炬或割炬的火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不能用彎折的方法來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管著火時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3.19.3.5 禁止把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把重的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也不準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放置在一起;

3.19.3.6 橡膠軟管在使用時,應防止割破,若軟管經(jīng)過車行道時,應加保護套或蓋板。

3.19.4? 焊炬、割炬

3.19.4.1噴嘴發(fā)生堵塞時,通透應用銅絲或竹簽,禁止使用鐵絲;通透焊嘴應將噴嘴拆下,從內(nèi)向外用捅針捅開,禁止將嘴頭與平面摩擦來清除嘴頭堵塞物;

3.19.4.2 使用前檢查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先接上氧氣管,打開乙炔閥和氧氣閥(此時乙炔管與焊、割炬應脫開),用手指輕輕接觸焊炬上乙炔進氣口處,如有吸力,說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管時,應先檢查乙炔氣流正常后再接上,若沒有吸力,甚至氧氣從乙炔接頭中倒流出來時,嚴禁使用,同時必須進行修理;

3.19.4.3 根據(jù)工件,選擇適當?shù)暮妇?、割炬及焊嘴、割嘴,不能使用焊炬切割較厚的金屬及使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屬;

3.19.4.4 焊(割)炬射吸檢查正常后,進行接頭連接時,必須與氧氣膠管連接牢固,而乙炔進氣接頭與乙炔膠管不應連接太緊,以不漏氣容易接插為宜,對老化和回火燒損的膠管不準使用;

3.19.4.5 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清潔水,供冷卻焊嘴用,當焊(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啪啪”炸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供氣閥門,將焊(割)炬放入水中進行冷卻,最好不要關閉氧氣;

3.19.4.6 點火前,應急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的出口,但不準對準臉部試風,無風時不得使用, 點火時應使用摩擦打火機、固定的點火器或其他適宜的火種。焊割炬不得指向人員或可燃物。點著后再開氧氣調(diào)節(jié)手輪調(diào)節(jié)火焰;

3.19.4.7 點火并開始送氧后,一旦發(fā)生回火時,必須立即關閉氧氣,防止回火爆炸或點火時鳴爆現(xiàn)象;

3.19.4.8 熄滅火焰時,焊炬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割炬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和預熱氧氣閥門;當回火發(fā)生后,若膠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現(xiàn)噴火,應迅速關閉焊炬上的氧氣閥和乙炔閥,再關上一級氧氣閥門和乙炔閥,然后采取滅火措施;

3.19.4.9 操作焊炬和割炬時,不準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用于照明;

3.19.4.10 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氣體通路或閥門有漏氣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氣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3.19.4.11氣源管路通過人行道時,應加罩蓋,并注意與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3.19.4.12 氣焊(割)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容器內(nèi)焊(割)時應采用機械通風,點火和熄火都應在容器外進行;

3.19.4.13 短暫休息時,必須緊閉焊(割)炬的閥門,不準將點火焊(割)炬放在地上,較長時間休息或離開工作地點時,必須熄滅焊(割)炬火焰關閉氣瓶閥門,除去減壓器壓力,放出膠管中余氣。

3.19.5? 電焊機

3.19.5.1 電焊機投用前應檢查絕緣、電氣接線、開關及保險器等是否完好,調(diào)節(jié)旋鈕靈活可靠,整流是否正常,調(diào)整電流不得超負荷,確認無問題后方可使用;

3.19.5.2 一次線接線應與電壓相符,調(diào)整電流時應戴手套;

3.19.5.3 電焊機接線時要先接好焊機地線,一次線不得超過3米,一二次線要有良好的連接端子,端子處要有防護罩,二次線接頭不能裸露和浸泡在水中;

3.19.5.4 電焊機作業(yè)時,一機只允許使用一把焊鉗;

3.19.5.5 電焊機在送電時,焊鉗不允許與工件直接接觸。

小型通用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小型通用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小型通用工具廣泛應用于日常生活和工業(yè)生產(chǎn)中,包括電鉆、砂輪機、電鋸、扳手、螺絲刀等。這些工具雖小,但如果不正確使用,可能會引發(fā)嚴重傷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小型工具信息

  • 小型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 小型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14人關注

    有哪些小型工具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1.工具的選擇與檢查:確保選用適合工作的工具,并在使用前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損壞、磨損或功能異常。2.正確的使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