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控室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加強對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過程中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交工前的安全及防火管理,確保船舶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作業(yè)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船舶建造過程中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作業(yè)安全管理。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基本管理內容與要求
3.1.1企業(yè)應制訂船舶項目配電盤安裝調試工藝與安全要求。
3.1.2根據(jù)工藝要求制訂配電盤安裝調試施工方案,指導施工人員按步驟進行安全施工。
3.2施工管理內容與要求
3.2.1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線路及調試施工時應指定施工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施工過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2.2集控室、配電盤安裝調試過程中,必須按安裝、調試工藝要求和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3.2.3線路施工時,集控室、配電盤上相應的開關應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安全警告標志。
3.2.4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施工項目未完成前,原則上不準送電。特殊需要送電時,由總建造師、安全主管和項目生產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在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指派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進行全程監(jiān)護后,方可送電。
3.2.5集控室、配電盤具備送電條件后,必須要安排專人進行值班,并做好每日安全檢查和值班記錄。集控室房間門、配電盤要上鎖,鑰匙由值班電工專人保管。
3.2.6進行集控室、配電盤室內的所有開關及操縱手柄操作前,必須經項目生產負責人批準,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確認后由值班專業(yè)人員來完成操作,其他人員禁止亂動。
3.2.7值班人員應嚴守交接班時間,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值班時不準脫崗和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3.2.8值班人員必須掌握各線路施工完成情況,防止誤送電造成事故。
3.2.9集控室、配電盤室向各線路送電時,必須填寫《集控室、配電盤線路送電申請單》,經審批確認安全后方可送電。
3.2.10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應保持清潔,室內不準吸煙、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外來人員進行檢查時,應進行登記管理。
3.2.11在集控室、配電盤室內進行施工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生產。
3.3防火安全要求
3.3.1集控室、配電盤室內配電盤安裝到位后,必須進行防護,該區(qū)域內實行三級熱工作業(yè)管理。
3.3.2集控室、配電盤室內電纜接線開始或室內裝潢開始起,區(qū)域內實行二級熱工作業(yè)管理。
3.3.3集控室、配電盤室內的臨時照明燈必須距離壁板200mm以上,避免燈頭過熱引燃壁板。
3.3.4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施工產生的可燃物必須及時進行清理,配電盤內及周圍禁止放置可燃材料,包括清掃工具和圖紙。
3.3.5危險化學品進入集控室、配電盤室必須按要求進行登記管理,當日作業(yè)結束必須及時清理下船,禁止存放在室內。
3.3.6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突發(fā)事件的應急使用。
1 崗位職責
1.1 集控室值班員受運行班長的直接領導,負責對集控室操作盤上各表計、按鈕的檢查,維護和各設備的集控操作,對輸煤系統(tǒng)的安全經濟運行負責。
1.2 當班長不在崗時,集控室值班員應負責起班長的全部指揮責任,事后詳細匯報班長。
1.3 集控室值班員有權對本專業(yè)值班人員發(fā)出運行操作指令,并對發(fā)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2 工作內容與要求
2.1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樹立牢固的安全思想意識,熟悉并嚴格貫徹執(zhí)行現(xiàn)場安全規(guī)程。
2.2 堅守工作崗位,值班時發(fā)生異常及以上的情況,能正確迅速的處理,并及時匯報,做好值班日志。
2.3 保證設備及系統(tǒng)在最佳工況下運行,完成本班的經濟承包責任制和各項經濟指標。
2.4 做好交接班工作。
2.4.1 接班前30分鐘到現(xiàn)場,認真查看運行日志,設備缺陷登錄薄,上級通知等,了解設備運行方式及設備檢修情況,聽取交班班長的情況介紹,聽取班長開工會的生產安排。
2.4.2 對集控室的表盤控制進行仔細檢查。
2.4.3 正點交班,向接班班長介紹本機運行情況,上級指示等,協(xié)助班長開好收工會。
2.4.4 如遇事故處理等特殊情況,交班人員應在處理完畢后交班,接班人員在事故處理中可協(xié)助工作,聽從接班人員的安排指揮。
2.5 認真規(guī)范的做好各種表報和工作日志的填寫工
2.7.1 每周一白班皮帶甲、乙路切換,#1、2水沖泵切換。
2.7.2 每周1、15日進行聯(lián)鎖試驗。
2.7.3 每月15日事故拉繩試驗。
2.7.4 每天接班時試驗事故音響及聯(lián)系信號。
2.7.5 備用15天以上的設備,試運10分鐘(班長先聯(lián)系電氣測絕緣)。
2.7.6 每月6、16、26日配合熱工校驗電子皮帶稱。
2.7.7 定期實驗后做好記錄。
2.8 認真執(zhí)行公司頒布的《班組通用工作作,對本班發(fā)現(xiàn)的設備缺陷做好記錄,正確輸入微機系統(tǒng),及時將驗收合格的缺陷單在微機上注銷。
2.6 認真執(zhí)行衛(wèi)生管理制度,保持集控室內外干凈清潔,做到窗明盤凈,物品擺放整齊,起到文明生產的示范作用。
2.7 定期工作
標準》和《職工通用工作標準》。
2.9 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3 檢查與考核
3.1 本標準執(zhí)行情況由燃料分場當班運行班長按月檢查考核。
3.2 考核內容為本標準規(guī)定的工作內容、要求與任務完成情況。
3.3 考核結果與當月獎勵掛鉤兌現(xiàn)。
第2篇 集控室配電盤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加強對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過程中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交工前的安全及防火管理,確保船舶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作業(yè)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船舶建造過程中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作業(yè)安全管理。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基本管理內容與要求
3.1.1企業(yè)應制訂船舶項目配電盤安裝調試工藝與安全要求。
3.1.2根據(jù)工藝要求制訂配電盤安裝調試施工方案,指導施工人員按步驟進行安全施工。
3.2施工管理內容與要求
3.2.1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線路及調試施工時應指定施工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施工過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2.2集控室、配電盤安裝調試過程中,必須按安裝、調試工藝要求和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3.2.3線路施工時,集控室、配電盤上相應的開關應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安全警告標志。
3.2.4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施工項目未完成前,原則上不準送電。特殊需要送電時,由總建造師、安全主管和項目生產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在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指派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進行全程監(jiān)護后,方可送電。
3.2.5集控室、配電盤具備送電條件后,必須要安排專人進行值班,并做好每日安全檢查和值班記錄。集控室房間門、配電盤要上鎖,鑰匙由值班電工專人保管。
3.2.6進行集控室、配電盤室內的所有開關及操縱手柄操作前,必須經項目生產負責人批準,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確認后由值班專業(yè)人員來完成操作,其他人員禁止亂動。
3.2.7值班人員應嚴守交接班時間,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記錄,值班時不準脫崗和做與值班無關的事。
3.2.8值班人員必須掌握各線路施工完成情況,防止誤送電造成事故。
3.2.9集控室、配電盤室向各線路送電時,必須填寫《集控室、配電盤線路送電申請單》,經審批確認安全后方可送電。
3.2.10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應保持清潔,室內不準吸煙、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外來人員進行檢查時,應進行登記管理。
3.2.11在集控室、配電盤室內進行施工的工作人員必須要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生產。
3.3防火安全要求
3.3.1集控室、配電盤室內配電盤安裝到位后,必須進行防護,該區(qū)域內實行三級熱工作業(yè)管理。
3.3.2集控室、配電盤室內電纜接線開始或室內裝潢開始起,區(qū)域內實行二級熱工作業(yè)管理。
3.3.3集控室、配電盤室內的臨時照明燈必須距離壁板200mm以上,避免燈頭過熱引燃壁板。
3.3.4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施工產生的可燃物必須及時進行清理,配電盤內及周圍禁止放置可燃材料,包括清掃工具和圖紙。
3.3.5危險化學品進入集控室、配電盤室必須按要求進行登記管理,當日作業(yè)結束必須及時清理下船,禁止存放在室內。
3.3.6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確保突發(fā)事件的應急使用。
4 本規(guī)定由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第3篇 電廠集控室電腦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各控制室dcs電腦、ncs監(jiān)視盤電腦、省調數(shù)據(jù)電腦等,嚴禁外接移動存儲設備、隨身wifi。
2、移動存儲設備包括但不限于u盤、移動硬盤、存儲卡、帶存儲功能的手機等。
3、各控制室電腦運行人員不得擅自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4、使用可聯(lián)入外網的電腦時,不得接收陌生人發(fā)來的不明文件等資料、不得打開不明網址,嚴防電腦病毒入侵。
4、電腦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網絡連接問題、系統(tǒng)無法啟動等情況,及時聯(lián)系維護人員處理,嚴禁未經許可的非專業(yè)人員對電腦及周邊設施硬件進行拆卸,更換配件。
5、如確實需要接入移動存儲設備進行軟件拷貝、數(shù)據(jù)下載等工作,需經安全生產技術部同意,使用專用u盤,拷貝前先確認u盤無病毒。
6、對發(fā)現(xiàn)未經同意而連接到電腦的存儲設備等予以沒收,對造成后果的根據(jù)后果嚴重情況進行相應處罰。
發(fā)電部
第4篇 集控室、配電盤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加強對船舶及海工(以下簡稱船舶)建造過程中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交工前的安全及防火管理,確保船舶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作業(yè)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船舶建造過程中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安裝調試作業(yè)安全管理。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基本管理內容與要求
3.1.1企業(yè)應制訂船舶項目配電盤安裝調試工藝與安全要求。
3.1.2根據(jù)工藝要求制訂配電盤安裝調試施工方案,指導施工人員按步驟進行安全施工。
3.2施工管理內容與要求
3.2.1集控室作業(yè)、配電盤線路及調試施工時應指定施工安全管理負責人,負責施工過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2.2集控室、配電盤安裝調試過程中,必須按安裝、調試工藝要求和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3.2.3線路施工時,集控室、配電盤上相應的開關應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安全警告標志。
3.2.4集控室、配電盤室內施工項目未完成前,原則上不準送電。特殊需要送電時,由總建造師、安全主管和項目生產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在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指派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進行全程監(jiān)護后,方可送電。
3.2.5集控室、配電盤具備送電條件后,必須要安排專人進行值班,并做好每日安全檢查和值班記錄。集控室房間門、配電盤要上鎖,鑰匙由值班電工專人保管。
3.2.6進行集控室、配電盤室內的所有開關及操縱手柄操作前,必須經項目生產負責人批準,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確認后由值班專業(yè)人員來完成操作,其他人員禁止亂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