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土地無償租賃協(xié)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 合同當事人 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和其他法律、行政 法規(guī) 、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 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 憲法 和法律授予的司法 管轄權 、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 拆遷 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 劃撥土地使用權 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___日內(nèi),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 定金 。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 土地出讓金 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 貸款利率 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nèi),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zhì)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____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nèi)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____日內(nèi),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 土地使用證 》,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nèi),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nèi),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diào)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nèi)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 、出租、 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jīng)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zhuǎn)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jīng)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guī)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抵押,轉(zhuǎn)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zhuǎn)讓、 抵押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zhuǎn)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zhuǎn)移,轉(zhuǎn)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zhuǎn)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的,轉(zhuǎn)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nèi),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 注銷登記 。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 解除合同 ,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 違約金 。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________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nèi),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 合同訂立 、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 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報: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土地無償使用協(xié)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張士明 職務: 局長
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qū)振興路建藝大廈 電話: 83788590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二,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宗地編號為a001-0126,用地面積為92808.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宗地的現(xiàn)狀無任何異議.本合同簽訂后,則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a001-0126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均為 柒拾 年,從 xx 年5月23日起至 2078 年5月22日止.
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土地利用要求
1,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 住宅
2,建筑容積率: ≤2.66
3,建筑覆蓋率: ≤35%
4,綠地率: ≥30%
5,建筑間距: 滿足日照和消防間距
6,建筑高度或?qū)訑?shù):≤80米
7,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筑面積為246870平方米,其中:居住 232620平方米,商業(yè)6000 平方米(含凈菜市場1000平方米),會所4000平方米,公建配套設施面積4250平方米[6班幼兒園1600平方米(獨立占地1800平方米),社區(qū)居委會200平方米,社區(qū)服務站200平方米,社區(qū)健康服務中心400平方米,社區(qū)文化娛樂中心1500平方米,郵政所100平方米,社區(qū)警務室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00平方米,(含環(huán)衛(wèi)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公共廁所60平方米,再生資源回收點70平方米],社區(qū)體育活動場地(獨立占地)2250平方米(含標準網(wǎng)球場,籃球場,羽毛球場各一)(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
地下車庫,設備用房,民防設施,公眾通道,不計容積率.
8,總體布局及建筑退紅線要求:
項目建筑方案須進行招標,總體布局以規(guī)劃批準的方案為準.
建筑退紅線要求:東側(臨市政道路),北側(臨新安六路)≥12米,其余各邊≥10米.
除上述規(guī)定外,其它應滿足《深圳市城市規(guī)劃標準與準則》及其它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9,市政設施要求:
車輛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人行出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公共通道出入口:
機動車泊位數(shù)2466 個[住宅2326個,商業(yè)64個,裝卸貨泊位6個,公建配套設施車位30個(須單獨設置,管理),幼兒園車位4個,大型校車停車位2個,路邊港灣式小型停車位4個]
(5)室外地坪標高:根據(jù)規(guī)劃確定
(6)給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7)雨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8)污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9)中水接口:
(10)燃氣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11)電源:周邊市政道路
(12)通訊:周邊市政道路
10,備注:
用地內(nèi)如涉及小區(qū)路應無條件提供社會使用.
社區(qū)公共設施建成經(jīng)驗收合格后,須按有關規(guī)定移交社區(qū)管理機構.
八,本宗地所開發(fā)商品住房的銷售,出租對象僅限于從事航空運輸專業(yè)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上述人員自取得房地產(chǎn)權利證書之日起xx年內(nèi)不得轉(zhuǎn)讓.
九,本宗地為航空產(chǎn)業(yè)扶持配套用地,所開發(fā)商品住房均采用限價銷售的辦法,銷售價格為本宗地開發(fā)竣工并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時同片區(qū),同類型,同品質(zhì)商品房評估市場價格80%(評估價格由開發(fā)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zhì)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確定并報市物價局,市國土房產(chǎn)局備案).
十,本宗地內(nèi)開發(fā)的商品住房項目,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fā)建設總住宅面積的70%以上.
十一,本次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土地開發(fā)金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市政配套設施金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二,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即(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三,乙方未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清成交價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方并可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已興建的建筑物,附著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還可按成交價款的20%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因甲方的過錯致使乙方延遲使用土地的,甲方承擔由此而造成乙方的經(jīng)濟損失.
乙方在未交清上述地塊的成交價款并取得《房地產(chǎn)證》前,不得轉(zhuǎn)讓和抵押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十四,乙方除向甲方給付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外,每年還必須按規(guī)定繳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辦理土地使用費登記手續(xù).
十五,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chǎn)權登記,建筑許可,銷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xù)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六,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內(nèi)依照法律,法規(guī),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或?qū)⑼恋厥褂脵嘤糜谄渌?jīng)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本地塊.
十七,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出讓年限屆滿,甲方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于 2078 年5月23日將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無償交給甲方,并在年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nèi)辦理房地產(chǎn)權注銷登記手續(xù),否則由甲方逕行注銷.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本地塊,可在期滿前六個月內(nèi)申請續(xù)期,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fā)與市政配套設施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十八,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乙方地址.
十九,《土地使用規(guī)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須遵守《土地使用規(guī)則》.
二十,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一,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書明確.
甲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乙方:
第3篇 土地無償轉(zhuǎn)讓協(xié)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jù)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xiàn)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后___日內(nèi),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nèi),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zhì)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nèi)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nèi)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nèi),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nèi),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nèi),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diào)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diào)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nèi)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jīng)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zhuǎn)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jīng)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guī)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抵押,轉(zhuǎn)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zhuǎn)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zhuǎn)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zhuǎn)移,轉(zhuǎn)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jīng)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zhuǎn)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出租、抵押的,轉(zhuǎn)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jù)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jù)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nèi)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日內(nèi),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jīng)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jīng)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nèi),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jīng)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份。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shù)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第4篇 2023土地無償使用協(xié)議范本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張士明 職務: 局長
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qū)振興路建藝大廈 電話: 83788590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二,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宗地編號為a001-0126,用地面積為92808.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宗地的現(xiàn)狀無任何異議.本合同簽訂后,則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a001-0126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均為 柒拾 年,從 xx 年5月23日起至 2078 年5月22日止.
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土地利用要求
1,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 住宅
2,建筑容積率: ≤2.66
3,建筑覆蓋率: ≤35%
4,綠地率: ≥30%
5,建筑間距: 滿足日照和消防間距
6,建筑高度或?qū)訑?shù):≤80米
7,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筑面積為246870平方米,其中:居住 232620平方米,商業(yè)6000 平方米(含凈菜市場1000平方米),會所4000平方米,公建配套設施面積4250平方米[6班幼兒園1600平方米(獨立占地1800平方米),社區(qū)居委會200平方米,社區(qū)服務站200平方米,社區(qū)健康服務中心400平方米,社區(qū)文化娛樂中心1500平方米,郵政所100平方米,社區(qū)警務室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00平方米,(含環(huán)衛(wèi)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公共廁所60平方米,再生資源回收點70平方米],社區(qū)體育活動場地(獨立占地)2250平方米(含標準網(wǎng)球場,籃球場,羽毛球場各一)(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
地下車庫,設備用房,民防設施,公眾通道,不計容積率.
8,總體布局及建筑退紅線要求:
(1)項目建筑方案須進行招標,總體布局以規(guī)劃批準的方案為準.
(2)建筑退紅線要求:東側(臨市政道路),北側(臨新安六路)≥12米,其余各邊≥10米.
(3)除上述規(guī)定外,其它應滿足《深圳市城市規(guī)劃標準與準則》及其它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9,市政設施要求:
(1)車輛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2)人行出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3)公共通道出入口:
(4)機動車泊位數(shù)2466 個[住宅2326個,商業(yè)64個,裝卸貨泊位6個,公建配套設施車位30個(須單獨設置,管理),幼兒園車位4個,大型校車停車位2個,路邊港灣式小型停車位4個]
(5)室外地坪標高:根據(jù)規(guī)劃確定
(6)給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7)雨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8)污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9)中水接口:
(10)燃氣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11)電源:周邊市政道路
(12)通訊:周邊市政道路
10,備注:
(1)用地內(nèi)如涉及小區(qū)路應無條件提供社會使用.
(2)社區(qū)公共設施建成經(jīng)驗收合格后,須按有關規(guī)定移交社區(qū)管理機構.
八,本宗地所開發(fā)商品住房的銷售,出租對象僅限于從事航空運輸專業(yè)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上述人員自取得房地產(chǎn)權利證書之日起xx年內(nèi)不得轉(zhuǎn)讓.
九,本宗地為航空產(chǎn)業(yè)扶持配套用地,所開發(fā)商品住房均采用限價銷售的辦法,銷售價格為本宗地開發(fā)竣工并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時同片區(qū),同類型,同品質(zhì)商品房評估市場價格80%(評估價格由開發(fā)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zhì)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確定并報市物價局,市國土房產(chǎn)局備案).十,本宗地內(nèi)開發(fā)的商品住房項目,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fā)建設總住宅面積的70%以上.
十一,本次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土地開發(fā)金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市政配套設施金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二,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即(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三,乙方未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清成交價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方并可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已興建的建筑物,附著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還可按成交價款的20%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因甲方的過錯致使乙方延遲使用土地的,甲方承擔由此而造成乙方的經(jīng)濟損失.
乙方在未交清上述地塊的成交價款并取得《房地產(chǎn)證》前,不得轉(zhuǎn)讓和抵押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十四,乙方除向甲方給付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外,每年還必須按規(guī)定繳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辦理土地使用費登記手續(xù).
十五,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chǎn)權登記,建筑許可,銷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xù)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六,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內(nèi)依照法律,法規(guī),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或?qū)⑼恋厥褂脵嘤糜谄渌?jīng)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本地塊.
十七,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出讓年限屆滿,甲方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于 2078 年5月23日將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無償交給甲方,并在年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nèi)辦理房地產(chǎn)權注銷登記手續(xù),否則由甲方逕行注銷.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本地塊,可在期滿前六個月內(nèi)申請續(xù)期,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fā)與市政配套設施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十八,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乙方地址.
十九,《土地使用規(guī)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須遵守《土地使用規(guī)則》.
二十,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一,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書明確.
甲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乙方:
第5篇 土地無償使用協(xié)議范本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張士明 職務: 局長
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qū)振興路建藝大廈 電話: 83788590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二,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宗地編號為a001-0126,用地面積為92808.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宗地的現(xiàn)狀無任何異議.本合同簽訂后,則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a001-0126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均為 柒拾 年,從 xx 年5月23日起至 2078 年5月22日止.
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土地利用要求
1,主體建筑物性質(zhì): 住宅
2,建筑容積率: ≤2.66
3,建筑覆蓋率: ≤35%
4,綠地率: ≥30%
5,建筑間距: 滿足日照和消防間距
6,建筑高度或?qū)訑?shù):≤80米
7,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筑面積為246870平方米,其中:居住 232620平方米,商業(yè)6000 平方米(含凈菜市場1000平方米),會所4000平方米,公建配套設施面積4250平方米[6班幼兒園1600平方米(獨立占地1800平方米),社區(qū)居委會200平方米,社區(qū)服務站200平方米,社區(qū)健康服務中心400平方米,社區(qū)文化娛樂中心1500平方米,郵政所100平方米,社區(qū)警務室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00平方米,(含環(huán)衛(wèi)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公共廁所60平方米,再生資源回收點70平方米],社區(qū)體育活動場地(獨立占地)2250平方米(含標準網(wǎng)球場,籃球場,羽毛球場各一)(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
地下車庫,設備用房,民防設施,公眾通道,不計容積率.
8,總體布局及建筑退紅線要求:
(1)項目建筑方案須進行招標,總體布局以規(guī)劃批準的方案為準.
(2)建筑退紅線要求:東側(臨市政道路),北側(臨新安六路)≥12米,其余各邊≥10米.
(3)除上述規(guī)定外,其它應滿足《深圳市城市規(guī)劃標準與準則》及其它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9,市政設施要求:
(1)車輛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2)人行出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3)公共通道出入口:
(4)機動車泊位數(shù)2466 個[住宅2326個,商業(yè)64個,裝卸貨泊位6個,公建配套設施車位30個(須單獨設置,管理),幼兒園車位4個,大型校車停車位2個,路邊港灣式小型停車位4個]
(5)室外地坪標高:根據(jù)規(guī)劃確定
(6)給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7)雨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8)污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9)中水接口:
(10)燃氣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11)電源:周邊市政道路
(12)通訊:周邊市政道路
10,備注:
(1)用地內(nèi)如涉及小區(qū)路應無條件提供社會使用.
(2)社區(qū)公共設施建成經(jīng)驗收合格后,須按有關規(guī)定移交社區(qū)管理機構.
八,本宗地所開發(fā)商品住房的銷售,出租對象僅限于從事航空運輸專業(yè)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上述人員自取得房地產(chǎn)權利證書之日起xx年內(nèi)不得轉(zhuǎn)讓.
九,本宗地為航空產(chǎn)業(yè)扶持配套用地,所開發(fā)商品住房均采用限價銷售的辦法,銷售價格為本宗地開發(fā)竣工并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時同片區(qū),同類型,同品質(zhì)商品房評估市場價格80%(評估價格由開發(fā)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zhì)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確定并報市物價局,市國土房產(chǎn)局備案).十,本宗地內(nèi)開發(fā)的商品住房項目,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fā)建設總住宅面積的70%以上.
十一,本次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土地開發(fā)金為(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市政配套設施金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二,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即(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三,乙方未按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清成交價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方并可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已興建的建筑物,附著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還可按成交價款的20%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因甲方的過錯致使乙方延遲使用土地的,甲方承擔由此而造成乙方的經(jīng)濟損失.
乙方在未交清上述地塊的成交價款并取得《房地產(chǎn)證》前,不得轉(zhuǎn)讓和抵押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十四,乙方除向甲方給付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外,每年還必須按規(guī)定繳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辦理土地使用費登記手續(xù).
十五,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chǎn)權登記,建筑許可,銷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xù)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六,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內(nèi)依照法律,法規(guī),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或?qū)⑼恋厥褂脵嘤糜谄渌?jīng)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開發(fā),利用,經(jīng)營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并取得《房地產(chǎn)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本地塊.
十七,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出讓年限屆滿,甲方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地塊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于 2078 年5月23日將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無償交給甲方,并在年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nèi)辦理房地產(chǎn)權注銷登記手續(xù),否則由甲方逕行注銷.
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本地塊,可在期滿前六個月內(nèi)申請續(xù)期,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fā)與市政配套設施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
十八,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乙方地址.
十九,《土地使用規(guī)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須遵守《土地使用規(guī)則》.
二十,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一,因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書明確.
甲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chǎn)管理局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