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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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最新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內監(jiān)督,規(guī)范巡視工作,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yè)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監(jiān)督,實現(xiàn)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
第三條 巡視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從嚴治黨、依規(guī)治黨,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發(fā)現(xiàn)問題,形成震懾,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
第四條 巡視工作堅持中央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guī);堅持群眾路線、發(fā)揚民主。
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向黨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負責并報告工作。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組織實施巡視工作的主要責任人。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巡視工作的領導。
第六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一)貫徹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同級黨的委員會有關決議、決定;
(二)研究提出巡視工作規(guī)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
(三)聽取巡視工作匯報;
(四)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分類處置,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五)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巡視工作情況;
(六)對巡視組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
(七)研究處理巡視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黨委工作部門,設在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八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
(二)統(tǒng)籌、協(xié)調、指導巡視組開展工作;
(三)承擔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四)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五)配合有關部門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監(jiān)督和管理;
(六)辦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巡視組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十條 巡視組設組長、副組長、巡視專員和其他職位。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協(xié)助組長開展工作。
巡視組組長根據(jù)每次巡視任務確定并授權。
第十一條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理想信念堅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
(三)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
(四)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guī),具有較強的發(fā)現(xiàn)問題、溝通協(xié)調、文字綜合等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 選配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標準條件,對不適合從事巡視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調整。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輪崗交流。
巡視工作人員實行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
第三章 巡視范圍和內容
第十三條 中央巡視組的巡視對象和范圍是:
(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和人大會、政府、政協(xié)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副省級城市黨委和人大會、政府、政協(xié)黨組主要負責人;
(二)中央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央國家機關部委、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三)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yè)、金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四)中央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第十四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巡視組的巡視對象和范圍是:
(一)市(地、州、盟)、縣(市、區(qū)、旗)黨委和人大會、政府、政協(xié)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市(地、州、盟)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縣(市、區(qū)、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
(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政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黨工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管理的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四)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第十五條 巡視組對巡視對象執(zhí)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著力發(fā)現(xiàn)以下問題: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派等問題;
(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
(三)違反組織紀律,違規(guī)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
(四)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
(五)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
第十六條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可以根據(jù)工作需要,針對所轄地方、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的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或者巡視整改情況,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
第十七條 巡視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開展工作:
(一)聽取被巡視黨組織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
(二)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進行個別談話;
(三)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四)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情況;
(五)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
(六)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召開座談會;
(八)列席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有關會議;
(九)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十)以適當方式到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下屬地方、單位或者部門了解情況;
(十一)開展專項檢查;
(十二)提請有關單位予以協(xié)助;
(十三)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條 巡視組依靠被巡視黨組織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執(zhí)紀審查的職責。
第十九條 巡視組應當嚴格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報告。
特殊情況下,中央巡視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巡視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書記報告。
第二十條 巡視期間,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巡視組可以將被巡視黨組織管理的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具體問題線索,移交有關紀律檢查機關或者政法機關處理;對群眾反映強烈、明顯違反規(guī)定并且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向被巡視黨組織提出處理建議。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條 巡視組開展巡視前,應當向同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和單位了解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第二十二條 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地區(qū)(單位)后,應當向被巡視黨組織通報巡視任務,按照規(guī)定的工作方式和權限,開展巡視了解工作。
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和線索,可以進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條 巡視了解工作結束后,巡視組應當形成巡視報告,如實報告了解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并提出處理建議。
對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應當形成專題報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議。
第二十四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聽取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報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決定。
第二十五條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應當及時聽取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情況匯報,研究并決定巡視成果的運用。
第二十六條 經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同意后,巡視組應當及時向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分別反饋相關巡視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根據(jù)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巡視組將巡視的有關情況通報同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領導及其職能部門。
第二十七條 被巡視黨組織收到巡視組反饋意見后,應當認真整改落實,并于2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報送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八條 對巡視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線索,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作出分類處置的決定后,依據(jù)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按照以下途徑進行移交:
(一)對領導干部涉嫌違紀的線索和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移交有關紀律檢查機關;
(二)對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移交有關組織部門;
(三)其他問題移交相關單位。
第二十九條 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移交的問題或者線索后,應當及時研究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或者組織處理等意見,并于3個月內將辦理情況反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十條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及其組織部門應當把巡視結果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jù)。
第三十一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會同巡視組采取適當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視地區(qū)(單位)整改落實工作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可以直接聽取被巡視黨組織有關整改情況的匯報。
第三十二條 巡視進駐、反饋、整改等情況,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接受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jiān)督。
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
第三十三條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fā)生嚴重問題的,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紀檢監(jiān)察機關、審計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信訪等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支持配合巡視工作。對違反規(guī)定不支持配合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巡視工作紀律。巡視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對應當發(fā)現(xiàn)的重要問題沒有發(fā)現(xiàn)的;
(二)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隱瞞、歪曲、捏造事實的;
(三)泄露巡視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視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六)有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六條 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當自覺接受巡視監(jiān)督,積極配合巡視組開展工作。
黨員有義務向巡視組如實反映情況。
第三十七條 被巡視地區(q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該地區(qū)(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的;
(二)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視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視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的;
(四)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對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
(六)其他干擾巡視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條 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干部群眾發(fā)現(xiàn)巡視工作人員有本條例第三十五條所列行為的,可以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或者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規(guī)定直接向有關部門、組織反映。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可以根據(jù)本條例,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黨組織實行巡視制度的規(guī)定,由xx參照本條例制定。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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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職責定位上各有側重,珠聯(lián)璧合 在監(jiān)督內容上,都突出政治巡視要求,緊盯“三大問題”,緊扣“六項紀律”, 緊抓“三個重點”。省委巡視更加側重發(fā)現(xiàn)被巡視對象在行政審批權、行政執(zhí)法權、 干部人事權和資金分配權以及“三重一大”等方面的違規(guī)違紀問題。市縣巡察更加側 重發(fā)現(xiàn)發(fā)生在基層、群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等侵害群 眾利益的“四風”問題,以及貪污挪用涉農資金、涉農補貼等基層腐敗問題。這些問 題量大面廣,對基層黨風民風危害極大,群眾深惡痛絕,發(fā)現(xiàn)并推動解決這些問題, 有利于加強黨與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鞏固黨的執(zhí)政政治基礎。
在監(jiān)督范圍上,省委印發(fā)的《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明確 規(guī)定,省委巡視市縣兩級四套班子及其成員和法檢兩院主要負責人,以及省直部門、 企事業(y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市縣巡察重點是市直、縣直單位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市縣巡 察機構同時負責督促省委巡視移交事項的辦理和整改工作。實現(xiàn)了監(jiān)督范圍的全覆 蓋、無死角,初步構建起巡視巡察監(jiān)督網絡格局。
在監(jiān)督成效上, 巡視巡察聯(lián)動形成疊加效應, 擴大了震懾效果。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省巡視共發(fā)現(xiàn)問題線索 4846 個,根據(jù)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749 人受到黨政紀處 分,48 人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市縣兩級巡察共發(fā)現(xiàn)問題線索 7100 個,740 人受 到黨政紀處分,128 人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在方式方法上上下借力,同頻共振 巡視推動巡察。省委巡視 xx 期間,及時移交了部分發(fā)生在基層群眾身邊的“四 風”和腐敗問題線索。xx 市委據(jù)此迅速抽調專業(yè)力量充實到 4 個巡察組,對市經濟 技術開發(fā)區(qū)、市第五人民醫(yī)院、xx 縣公安局、中市街道辦事處開展“點穴式”巡察。
由于靶向精準,巡察組發(fā)現(xiàn)問題線索 39 個,有 26 人被立案調查,其中縣處級干部 2 人,鄉(xiāng)科級干部 5 人,給予黨政紀處分 13 人,移送司法機關 6 人,巡察利劍出鞘、 權威盡顯。
巡視借力巡察。省委決定在今年換屆前,完成巡視全覆蓋。同時指出決不能讓副 廳級高職高專成為巡視覆蓋不到、巡察不能監(jiān)督的特殊單位。年初,省委委托有關省 轄市黨委和省直主管廳局黨組組成 34 個巡視組對 51 所高職高專院校開展巡視。授 權市紀委書記(省直廳局紀檢組長)為巡視組組長,各市以巡察干部為班底組建巡視 組, 集中掃描高職高專院校黨的領導弱化、 黨的建設缺失、 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 形成強大震懾。如巡視某省轄市內的兩所高職高專院校時,干部群眾對 4 名黨政“一 把手”均反映強烈,經深入了解發(fā)現(xiàn)大量問題線索。實踐證明,決不能讓主要負責人 由上級任命、黨組織關系在地方的單位成為監(jiān)督盲區(qū)。
巡視巡察聯(lián)動。去年下半年,省委巡視 xx 市期間,收到關于 xx 市委常委、江 南產業(yè)集中區(qū)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張 xx 的具體舉報線索。巡視組考慮到此人 在當?shù)匚桓邫嘀兀瑸楸苊獯虿蒹@蛇,經過溝通協(xié)調,xx 市委決定啟動巡察工作,安排其中一組先于巡視組進駐該區(qū)開展巡察,形成了“巡察做前哨,巡視做后盾;巡察 組在明,巡視組在暗;巡察組面上了解,巡視組深入突破”的雙線作戰(zhàn)格局。巡視巡 察統(tǒng)分結合,協(xié)同作戰(zhàn),發(fā)現(xiàn)了大量有價值的證據(jù)材料。省紀委根據(jù)省委巡視組移交 的問題線索,很快就對張 xx 進行了立案審查。
三、在成果運用上信息共享,效應疊加 專項整治上下聯(lián)動。今年初,省委根據(jù)去年第四輪巡視發(fā)現(xiàn)的共性問題,向全省 部署開展了“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yè)、協(xié)會學會管理混亂、小金庫、干部人事管理不規(guī) 范”4 個專項整治。滁州市委在此基礎上,根據(jù)市縣巡察發(fā)現(xiàn)的共性問題同步開展 6 項專項整治,通過“4+6”專項整治一體進行,推進巡視巡察整改工作,促進全面從 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反饋問題全面整改。綜合巡視巡察反饋問題,一體推進整改工作。xx 市委將省 委巡視該市及三區(qū)四縣反饋的所有問題和市縣兩級巡察發(fā)現(xiàn)的問題分類梳理, 歸納出 6 個方面整改事項。上至市委市政府、下至鄉(xiāng)鎮(zhèn)、村居,層層對照檢查,層層傳導壓 力,采取“六抓六?!贝胧醋ヘ熑沃黧w,保整改落實;抓監(jiān)督管理,保整改紀律; 抓專項行動,保整改成效;抓基層組織,保長效機制;抓作風建設,保工作效能;抓 執(zhí)紀問責, 保震懾效果) , 全力以赴抓好巡視巡察整改工作, 鞏固拓展巡視巡察成果。
問題線索深挖細查。xx 市委巡察組以巡視組交辦的問題線索為突破口,不斷擴 大戰(zhàn)果,一查到底。如在深入了解 xx 縣環(huán)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周 x 一案時,發(fā)現(xiàn)縣 人社、公安系統(tǒng)利用職權違規(guī)改動親屬年齡、領取退休金的問題線索,市縣兩級紀委 據(jù)此查處腐敗窩案 39 人,并清理違規(guī)辦理退休人員 68 人,追繳養(yǎng)老保險金共 310 余萬元。
四、在隊伍建設上相互支持,共同提高 隊伍建設一體謀劃。為解決巡視巡察任務重、人手少的實際問題,建立健全了后 備干部和年輕干部到巡視巡察機構掛職鍛煉機制, 把巡視巡察崗位作為培養(yǎng)鍛煉干部 的重要平臺。
加大巡視巡察干部交流輪崗力度, 形成入口嚴格、 出口暢通、 優(yōu)者激勵、 劣者淘汰的干部動態(tài)管理新格局。
業(yè)務培訓一體安排。
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高度重視巡視巡察隊伍建設, 納入干 部培訓總體規(guī)劃, 積極組織巡視巡察干部參加中央和省委巡視業(yè)務培訓; 省委每輪巡 視動員暨業(yè)務培訓,安排巡察辦負責人參會參訓;積極支持市縣巡察培訓,巡視機構 負責同志親自授課,以巡視標準規(guī)范巡察工作,強化政治責任、嚴格政治標準,提升 發(fā)現(xiàn)問題和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
監(jiān)督力量一體調度。
把巡察干部納入巡視人才庫, 作為巡視后備軍。
從去年開始, 省委每輪巡視都抽調了大批巡察干部參
巡察黨建工作專題報告_黨建工作總結:關于縣委年度首輪巡察工作的總結黨建工作總結:關于縣委年度首輪巡察工作的總結 按照中央、省委關于在市縣建立巡察制度的要求,縣委于 201x 年 3 月對 6 家 單位開展了首輪巡察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 38 個,干部問題線索 27 條,達到了“發(fā)現(xiàn)問 題、形成震懾”的目的,基層巡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暴露出的一些問題也不容忽 視,如不加以解決,必將使巡察工作的實際成效打折扣、走形式,達不到建立巡察制 度的實際意義。
一、存在問題 一是機構不健全。
省委明確規(guī)定, 縣級黨委要組建巡察辦, 作為縣委的工作部門, 負責巡察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而新成立一個部門必須要經上級編制部門批準方可設 立。據(jù)悉,曲靖市各縣均已上報了組建巡察辦的請示,但至今沒有收到批復,普遍存 在由縣紀委個別室代管巡察工作的情況,操作方法不一,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由于紀委內 設機構改革之后,紀委內設各室本身業(yè)務繁雜,任務較重,導致對全縣巡察工作缺乏 常規(guī)統(tǒng)籌性,造成緊一時松一時的情況。
二是力量不穩(wěn)定。
省級以上巡視機構都由固定的人員負責巡視工作, 都有單獨的 人員編制、經費保障,但基層巡察隊伍的組成,五花八門,都是臨時抽調人員,不能 與本單位完全脫鉤,專業(yè)性不強,業(yè)務素質不硬,工作經驗少,缺乏實戰(zhàn)經驗,容易 出現(xiàn)主題扣不準,內容查不細,重點把不牢等情況,讓巡察效果大打折扣??h委 3 個巡察組的 15 名工作人員,均是從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審計局、縣財政局、縣 公安局、縣政法委等部門抽調,每人都兼顧著單位的多項工作,部分工作人員白天完成巡察工作后晚上還得加班完成本單位工作,精力透支,加上沒有實戰(zhàn)經驗,在巡察 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少, 撰寫巡察報告時缺少素材, 沒有真實反映被巡察單位的實際情況。
三是方式不靈活。在巡察過程中,各巡察組在進駐階段基本采取發(fā)放測評表、個 別談話、設立意見箱和聽取報告等被動的方式“等”問題線索,很少開展走訪、調查 和暗訪或者召集群眾開座談會等形式主動“找”問題線索。僅有一個巡察組查看了被 巡察單位財務憑證, 查閱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 外調方式采用少或者基本沒有采用。
四是群眾參與性不強。被巡察單位雖然采取了紙質張貼、網絡、電視公告、 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等方式,大力宣傳巡察工作,營造了一定的工作氛圍,但 仍然存在宣傳盲區(qū),縣級電視臺的收視率不高,縣級網站點擊率低,群眾觀看紙質公 告主動性不強;加之群眾存在安全顧慮,怕被打擊報復等思想誤區(qū),造成群眾知曉率 低、信任度低,參與率不高。在對 6 家單位開展巡察期間,縣委 3 個巡察組僅僅受 理來信來電 8 件次, 1 個巡察組沒有接到 1 起來電, 整個巡察期間很少接待主動來訪 人員。
五是認識不到位。巡察組人員思想認識出現(xiàn)偏差,存在畏難情緒和老好人思想, 不敢碰硬,怕得罪人;把巡察工作等同于其他一般的監(jiān)督檢查,蜻蜓點水,找不到工 作的著力點;有的巡察人員只把巡察作為“副業(yè)”,僅參與進駐階段的部分工作,甚 至經常缺席巡察工作去抓原職工作。
被巡察單位個別領導政治敏銳性不強, 思想認識 滑坡, 對巡察工作配合意識不強, 只講成績不講問題, 怕丟面子。
群眾存在思想顧慮, 不敢主動反映問題,怕打擊報復。這些問題的存在,極大的影響了巡察工作成效的發(fā) 揮。
六是實踐操作無章可循。省、市對巡察工作規(guī)定了操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縣委巡察辦也查閱大量資料,且與市委巡察辦積極溝通,對巡察工作主要流程有了了解,但 實際工作中在制度建設、相關材料制作、內容細化分類、尺度把握、工作方法等方面 都沒有可借鑒的模式和經驗, 無實踐經驗人員傳幫帶, 加之所抽調參與巡察人員和縣 巡察辦的人員都是初次接觸此項工作,處于“摸著石頭過河”狀態(tài),全靠自身學習和 理解來指導本縣巡察工作,難于做到針對性、實效性;被抽調參與巡察組的人員在實 踐中如何談話、如何發(fā)現(xiàn)問題、如何尋找問題線索、如何撰寫巡察報告等方面“兩眼 一抹黑”,難以反映被巡察單位的真實情況,使巡察效果打了折扣,巡察質量不高。
二、意見建議 當前, 巡察工作作為中央巡視工作向基層延伸的重要手段, 全國縣市區(qū)均已開展 了一輪甚至兩輪以上的巡察,巡察工作已經成為基層反腐利器,廉政利劍。但和中央 反腐力度相比,市、縣黨委、政府對巡察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仍有不足,離群眾的期盼 還有差距,巡察作用的發(fā)揮仍然達不到中央預期成效。如何把巡察納入常規(guī)工作,促 進部門單位風清氣正、行政高效,應成為各級市、縣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把巡 察工作作為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來抓。
一是盡快明確巡察機構。縣委巡察辦作為縣委的工作部門,需要長期牽頭組織、 協(xié)調當?shù)匮膊旃ぷ?。如果沒有固定的機構、穩(wěn)定的人員、充足的后勤保障,將不便于 巡察工作的正常開展。
省、 市編制部門應自上而下盡快明確縣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 公室的規(guī)格、人員編制、經費保障方式,確??h級黨委設立機構的政策依據(jù),以便縣 級黨委盡快配齊配齊巡察機構人員。
二是選優(yōu)配強巡察力量。
建立健全巡察干部選配工作制度, 從嚴把好巡察干部入 口關,選配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人員擔任巡察辦負責人,配齊配強巡察工作人員;在組建巡察組人員時,要有效組織、協(xié)調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縣委督查、政府 督查、財政、審計、信訪、司法等部門,讓堅持原則、敢擔當、業(yè)務專、能力強的干 部參與到巡察工作中。
三是加強巡察隊伍的教育管理。
一方面要加強巡察人員的思想教育, 嚴格按習總 書記“三嚴三實”的要求做到一身正氣。對不敢直面困難,不敢擔當?shù)摹袄虾萌恕睉?給予懲治, 對失職和瀆職的應給予查處, 杜絕巡察隊伍里的“燈下黑”;對敢于擔當、 剛正不阿的干部要提拔使用。
另一方面要加強巡察干部業(yè)務能力的培訓, 通過制作內 容詳實的巡察工作手冊、 邀請專業(yè)人員進行崗前業(yè)務培訓、 開展集中學習研討等方式, 有針對性地開展業(yè)務培訓,消除業(yè)務盲點。
四是巡察工作要突出重點。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要結合中央巡視工作突出“四 個著力”的要求,緊扣“全面從嚴治黨”,緊盯“三大
巡察黨建工作專題報告_黨建工作總結:縣級巡察中遇到的問題及解決對策黨建工作總結:縣級巡察中遇到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 新方法、 新手段, 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了巡視工作,把巡視作為黨內監(jiān)督的戰(zhàn)略性制度安排,于 2017 年 7 月 1 日修訂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進一步規(guī)范提升巡視工作。實 踐證明巡視在懲治預防腐敗、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方面發(fā)揮突出作 用。巡察工作是巡視工作在基層的拓展和延伸,是完善黨內監(jiān)督的重要途徑,縣級巡 察是實現(xiàn)黨內監(jiān)督全覆蓋、打通巡察溝通群眾“最后一公里”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由于縣級 巡察黨章和中央沒有明確的制度規(guī)定, 縣級黨委巡察工作沒有經驗可循, 在巡察工作 中難免遇到諸多困難和問題,這些問題應引起重視,亟待解決。
一、縣委巡察基本情況 2016 年下半年,省委、市委相繼出臺了《關于建立州(市)、縣(市、區(qū))黨 委巡察制度的意見》《市委印發(fā)<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 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兩個文件的通知》。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巡視巡 察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縣委印發(fā)<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 實施意見>;等兩個文件的通知》 , 并于年底組織了十四屆縣委首輪巡察,目前正在開展 第 x 輪巡察,把主體責任的落實作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強化全縣各級黨 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全面從嚴治黨意識。
結合縣脫貧攻堅工作, 十四屆縣委首輪巡察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對縣教育局、 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等四家縣級民生部門開展了巡察,發(fā)現(xiàn)問題 44 個,問題線索 11 件 13 人, 共受理涉及扶貧領域信訪件 14 件, 并對相關問題線索進行移 交處理,約談了主要領導 8 名、相關分管領導 15 名,對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4 個 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不能履職擔當、工作不在狀態(tài)的 3 名科級干部給予組織免職 處理,問責 2 人,黨紀立案 3 人,將首輪巡察情況進行全縣通報。另外,通過邊巡 邊改、公開曝光、督促整改等一系列措施,實現(xiàn)了亮劍必勝、首戰(zhàn)必果的目標,巡察 的震懾效果逐步顯現(xiàn)。
二、縣級巡察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指出,巡視是黨內監(jiān)督的戰(zhàn)略性安排,是黨之利器、國之利器,巡 視是政治巡視,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的主要任務就是發(fā)現(xiàn)問題、形成震懾,進而提 升巡察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就目前開展的兩輪巡察情況看, 縣級巡察工作取得的成效 確實明顯,但是,暴露出的一些問題也不容忽視,如果不加以解決,將會使巡察工作 實際成效打折扣、走形式,達不到建立巡察制度的實際意義。
(一) 發(fā)現(xiàn)問題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巡察作為一項全新的工作, 雖然有中央、 省委巡視工作的經驗可以遵循,但由于地域、人員的限制,通過常規(guī)的巡察方式,只 能發(fā)現(xiàn)一些共性和面上的問題。目前開展巡察方法主要是聽取匯報、列席會議、開測 評會、個別談話、查閱檔案、受理舉報、實地調研、交換意見、抽查領導干部個人重 大事項報告等,這些方法在發(fā)揮作用的同時,也存在著一定局限性。一是巡察方式方 法技巧單一、創(chuàng)新不足,難以滿足發(fā)現(xiàn)問題的需要。首輪巡察中由于缺乏經驗,有的 巡察組談話的方法技巧單一、 談話的針對性不強、 談話不夠深入影響了巡察工作發(fā)現(xiàn) 問題的效果,雖個別談話 50 余人次,但從談話中未發(fā)現(xiàn)被巡察單位有價值的問題線 索。二是巡察方式方法綜合運用和靈活運用不夠,深層次問題難發(fā)現(xiàn)。如,首輪巡察中,個別巡察組綜合運用個別談話、問卷調查、民主測評、實地考察、尋找知情人、 信訪、暗訪等方式方法不夠,難以發(fā)現(xiàn)重要信息、重要問題和重大案件線索,直至撤 出后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時, 沒有實質性問題線索內容, 導致巡察報告被退 回重新進行“二次”查找問題。
(二)巡察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巡察人員履職能力和監(jiān)督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中央和省級的巡視工作比較規(guī)范, 巡察組人員有固定編制, 但巡察組人員沒有固定編 制,多為臨時抽調??h委已開展的 x 輪巡察中,巡察組人員的抽調主要以紀檢和組 織系統(tǒng)為主,201x 年進入脫貧攻堅關鍵時期,平時紀檢和組織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 比較繁重,而其他部門抽調的巡察人員,存在工作經驗不足,缺乏相關業(yè)務知識和實 踐工作經驗,每輪巡察前短期的工作培訓無法滿足巡察工作的需要。因此,在了解問 題、發(fā)現(xiàn)問題、研究問題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整個巡察工作 高效運轉。
(三)亟待探索建立巡察隊伍配置、管理、保障、激勵考評等體制機制。在巡察 工作中,個別人員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的思想,導致巡察工作中有針對性求證問 題線索少,精準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研判、甄別研判問題不夠深入細致,影響巡察質量和 效果。另外,由于缺乏巡察隊伍配置管理機制,巡察組人員不固定、無編制,存在巡 察組人員難抽調等問題。
(四) 巡察成果運用難。
巡察成果的運用是保持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 從巡察工作的實際情況來看, 巡察成果無論在運用范圍還是共享程度方面都存在著不 足。
(五)人情關系干擾處理難??h級作為最基層的巡察單位,巡察工作基本上是屬地巡察、同級巡察,是在“家門口的巡察”,巡察人員與巡察對象都是固定的生活工 作在一個區(qū)域的常住公民,幾乎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熟人,巡察的范圍小,人情網 復雜,人情關系干擾影響巡察效果無法達到最好。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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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方面
系統(tǒng)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夠深入、理解不夠透徹,政治敏銳性不夠強。對大量涌現(xiàn)的新知識、新理論、新觀念、新情況,有時缺乏敏銳性,不能及時了解和掌握,不能很好地運用新理論指導新實踐做好新工作完成新任務。
(二)認真執(zhí)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方面
對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有理解不深刻,落實不到位的現(xiàn)象。在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創(chuàng)造性的開展工作方面有所欠缺,缺乏前瞻性的對策和方法,缺乏開拓創(chuàng)新的精神和破解難題的辦法和手段,缺乏攻堅克難的決心和信心。
(三)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方面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時顧慮和擔心比較多,往往以自我批評為主,相互批評大多是“蜻蜓點水”、淺嘗輒止,和“紅紅臉、出出汗”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四)改進工作作風方面
個人業(yè)務能力有待提高。對于剛剛接手的國資管理工作,因經驗不夠,學習不夠,存在著“摸著石頭過河”現(xiàn)象,工作成效不十分顯著,創(chuàng)新意識不強。工作上有重視領導布置多、重視實際任務少的問題。實際工作中,把布置當執(zhí)行,機械照搬照套上級、領導的精神和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實施不夠。
(五)加強自身建設方面
工作標準不高,有時在任務重、壓力大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怎樣盡快完成工作任務,存在著“以應付求過關”的想法,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不能從盡善盡美、時時處處爭一流的標準上去把握。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工作有時比較散漫、松懈、不夠嚴謹,緊迫感不夠強。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剖析
(一)理論學習不夠深入
客觀上沒有完全處理好工作和學習的矛盾,學習形式多限于集體學習,靜下心抽時間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不夠深入細致,用科學理論指導實踐、解決問題的能力還不夠。
(二)宗旨意識有所淡薄
由于剛剛接手國資管理工作,在機關工作較多,下企業(yè)督導檢查次數(shù)不多,接觸距離較遠,聯(lián)系不夠緊密,對企業(yè)所思所盼了解不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意識一定程度上有所淡化。
(三)自我要求有所降低
自己的思想觀念比較保守,進取心理不強,目標定位不高,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中,一直抱著既不居后,也不爭先的心態(tài),無形中降低了工作標準、自我要求標準。
(四)組織紀律有所松懈
認為自己是普通干部,黨的組織紀律紅線離自己很遠,在時時對照檢查、處處自我提醒、筑牢思想防線上做得不夠,在單位認為做好本職工作就夠了,對其他事情關心較少。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是狠抓理論學習,堅定理想信念。堅持把學習作為永恒主題,制定完善的個人年度、季度學習計劃,深入學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一中、二中全會精神,全面提升理論和政策的認知水平,進一步補足精神之“鈣”,筑牢思想之基。
二是嚴守黨的紀律,忠誠黨的事業(yè)。堅持與黨同心同德,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黨員、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遵守黨章、踐行誓言。堅持與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同向同行,堅決維護黨的權威,嚴格遵守黨內政治生活有關制度和組織程序,堅決服從組織決定,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中央、省、市、區(qū)保持高度一致。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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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在中央和省、市委統(tǒng)一部署,為鞏固和拓展中央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成果,按照《中共xx市委辦公室印發(fā)<關于在全市范圍開展以“查漏洞、抓反彈、補短板”為主要內容的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回頭看”實施方案>;的通知》(辦〔2018〕26號)要求,結合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省委“4+4+2”專項整治、市委4個專項行動以及市委巡察反饋意見精神,立足我局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注重舉一反三,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確保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F(xiàn)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夯實領導責任,提高政治站位
局黨組始終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自覺,把開展以“查漏洞、抓反彈、補短板”為主要內容的中央巡視整改“回頭看”作為一項政治“再體檢”,放在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中央巡視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壓實主體責任,細化任務分工,確保了整改工作責任到人、任務到崗、落實到位。并加強對整改工作全過程的監(jiān)督,建立健全整改臺賬,定時對賬盤點,限時整改銷號,確保整改徹底無遺漏,問題改實無反彈,舉一反三補短板,推動中央巡視整改“回頭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
1、重部署輕落實,有的整改事項滿足于開會布置、發(fā)文傳達,一些工作“停在路上、懸在空中”。認真落實集體研究各項議事規(guī)程,每周對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質量安全巡查工作進行全員通報,對未能完成時限,要求相關責任人說明原因,并明確解決時限,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到崗、落實到位。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tài)化制度化,加強干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堅定不移地推動干部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良、作風過硬的重點工程建設隊伍。
2、有的問題整改就事論事,舉一反三不夠。在抓好問題整改落實的同時,堅持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標本兼治,既著力治標,又注重治本,通過問題整改,深糾問題背后原因,務求整改實效,切實防止類似性、重復性問題發(fā)生。
3、有的問題依然存在,沒有切實整改。建立健全整改任務臺賬,逐項制定問題清單,明確責任人、責任科室及完成時限,堅持做到問題沒有整改絕不放過,降低整改標準絕不放過,整改成效不明顯的絕不放過,堅決杜絕整改不力的現(xiàn)象。所有涉及問題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4、有的問題整改緩慢,邊改邊犯。定期對整改事項進展進行盤點銷號,堅決做到整改不及時的絕不放過,成果運用沒有舉一反三的、沒有進行制度規(guī)范的絕不放過。對整改問題邊改邊犯的,限期整改到位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所有問題均按時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從源頭上杜絕問題再犯。
5、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多而不清。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開展公職人員經商辦企業(yè)情況排查。我局沒有工作人員經商辦企業(yè)問題。
6、協(xié)會學會亂而不治。我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沒有下屬單位或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
7、“小金庫”禁而不絕。我局除了經市財政局批準設立的財政基本賬戶和基建賬戶兩個賬戶外,沒有其他賬戶,所有賬戶均受市財政監(jiān)管,沒有設置“小金庫”問題。
8、津補貼發(fā)放亂象叢生。對發(fā)放的2015年度誤餐補助按照全市清理津補貼統(tǒng)一規(guī)定執(zhí)行。除了已離職人員,共清退154500元。同時,重申了紀律規(guī)定,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規(guī)定的名目、標準,發(fā)放津補貼,其他名目津補貼一律不得擅自發(fā)放。
9、政治擔當不夠,存在“好人主義”,搞一團和氣,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溫不火”。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自覺,健全改進黨建工作責任,嚴格落實《中共六安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與局各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集中全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10、對違規(guī)違紀問題督辦查處不力。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守住紀律底線。嚴肅查處違反黨的六大紀律行為。積極配合支持市紀委駐市住建委紀檢組開展工作,堅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始終保持嚴懲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2017年度協(xié)助市監(jiān)察局處理科級干部1名。
11、責任追究力度不大。認真執(zhí)行“一案雙查”的倒查機制,對存在黨風廉政建設問題的科室和個人,既追究當事人責任,更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促進班子成員領導干部守好“主陣地”,種好“責任田”。
12、執(zhí)紀審查能力不強。強化紀檢監(jiān)察業(yè)務培訓,切實提高監(jiān)督執(zhí)紀能力。嚴把執(zhí)紀問責關口,堅持重證據(jù),重程序,加強案件審查,全面提升執(zhí)紀審查質量。妥善區(qū)分問題性質,嚴格按照問題性質、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執(zhí)紀審查,充分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13、一些省直部門和事業(yè)單位業(yè)務工作“踩油門”,黨建工作“掛空擋”,管黨治黨“燈下黑”。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健全改進黨建工作責任,堅持抓黨建促業(yè)務,形成上下貫通、左右協(xié)調、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進一步修訂完善黨建工作各項制度,嚴明黨內紀律,細化制度要求,切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扛在肩上、落到實處。
14、有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配合市紀委駐市住建委紀檢組做好科級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建立局管干部個人檔案,及時動態(tài)掌握科級干部個人、家庭及思想情況。我局未發(fā)生任何一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問題。
15、個別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干擾對抗組織監(jiān)督。我局未發(fā)生任何一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干擾對抗組織監(jiān)督的問題。
16、存在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的問題。嚴格按照《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必須堅持的原則、條件、標準和紀律,對擬提拔選拔任用的人選,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zhí)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自覺抵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決防止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的現(xiàn)象。
17、執(zhí)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嚴。嚴格督促領導干部按要求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明確填寫要求、截止時間及注意事項,班子成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再向上級組織部門報送。對個別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漏報現(xiàn)象,嚴格按要求整改到位。
18、有的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fā)等,官商勾結,大搞利益輸送。嚴格落實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職責,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分析我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形勢。年初與各科室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夯實領導責任,強化壓力傳導。通過舉辦廉政專題講座、組織到廉政基地接受教育、觀看廉政教育片、普發(fā)廉潔提醒信息、張貼廉政宣傳標示標牌等方式,在全局營造學廉、知廉、倡廉的良好氛圍。結合重點工程建設管理新特點,修訂完善了《市建設局干部職工提醒談話實施辦法》、《市建設局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市建設局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考核評估辦法》等多項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加強工程技術人員監(jiān)管,廣泛開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提醒談話,切實將反腐倡廉關口前移,把全面從嚴體現(xiàn)在破紀之初。在做好制度建設與日常督查的同時,按照市紀委部署和要求,全面運行了重點工程建設管理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用現(xiàn)代化的管理手段,重點對工程招標、工程款撥付、設計變更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控,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促進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公開透明、廉潔高效,重點工程領域初步實現(xiàn)了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良好態(tài)勢。
19、有的基層干部在低保報批等方面優(yōu)親厚友、尋租謀私,有的套取和冒領惠農資金、危房改造資金和救濟款,有的在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遷安置中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等事宜。我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中心城區(qū)部分重點工程建設,未涉及基層工作及城區(qū)征遷工作,不存在上述問題。
20、公款吃喝隱身變形,公費旅游花樣翻新,公車私用屢禁不止,大操大辦等事宜。按照中共xx市委辦公室 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辦〔2016〕42號)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規(guī)范報銷程序,嚴禁違規(guī)列支公務接待費。確因工作需要發(fā)生的公務接待,一律實行“三單合一”,對手續(xù)不全的,一律不得報銷。未組織干部職工外出考察,沒有發(fā)生公費旅游等現(xiàn)象。我局已經參加公車改革,目前有定點派駐車輛4輛,車輛使用嚴格按照公車管理相關規(guī)定申報,并接受市公車辦全程監(jiān)督,沒有公車私用的現(xiàn)象。嚴格執(zhí)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報備制度,干部職工有婚喪嫁娶的,根據(jù)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向上級紀檢部門報告,詳細說明時間、地點、桌數(shù)、主要參加人員等,接受紀檢部門和群眾監(jiān)督。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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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針對總公司黨委巡視反饋意見,宣導《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今年7月31日至8月11日,總公司黨委巡視組對吉林省分公司開展了政治巡視。巡視期間,巡視組聽取了吉林省分公司黨委、紀委和人力資源部等部門的專題匯報,共進行個別談話40余人次,同時通過受理信訪、查閱資料、延伸巡視、調查問卷等多種方式開展工作,學入了解情況。8月30日總公司黨委巡視組反饋了巡視意見。省公司黨委非常重視此次巡視反饋意見,第一時間成立了巡視反饋意見整改領導小組及巡視整改辦公室。先后召開了3次巡視領導小組會議1次黨委會議,研究落實整改相關事宜,制定了《整改方案》。
下面我就做好巡視整改工作,提幾點意見。
一是提高認識、正視差距。此次巡視組反饋了4個方面12個具體問題。黨的領導弱化方面3個;黨的組織弱化方面5個;從嚴治黨不力方面3個;在落實集團巡視整改方面1個。這4個方面12個具體問題客觀地反映了我們的工作同總公司黨委的要求還存在的一定差距。對此,我們要勇于自我剖析,正視差距與不足,全力以赴做好整改,真正把整改工作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具體舉措,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
二是明確責任、切實整改。按照反饋意見的要求,此次整改的時限為二個月。整改方案已經明確每個問題的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各牽頭的領導要扛起責任,加強對整改工作督促和指導,及時協(xié)調解決碰到的難題,切實把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堅絕杜絕做表面文章,實際照舊等重形式輕落實現(xiàn)象。各責任部門要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完成認領問題整改報告,報主管領導簽字后報巡視整改辦公室。
三是對照問題、自查自糾。此次巡視重點是省公司,僅對三個中支開展了延伸巡視。客觀的講,巡視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各中支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各中支黨委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對照整改方案和問題清單,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各中支要按照整改方案規(guī)定的時限完成本單位自查整改工作,并上報自查整改報告。
四是強化督查,務求實效。省公司巡視整改辦公室要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導和檢查,及時掌握整改的進度和存在的問題。同時對整改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嚴肅追究責任。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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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以提升監(jiān)督質效為目標,推動巡察監(jiān)督有效開展
1.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聚焦主責主業(yè),在巡察形式上邁出新步伐。根據(jù)**、區(qū)委的部署安排,推動全區(qū)巡察工作有序開展。全年部署召開4次巡察干部見面會、4次巡察動員會、10次巡察進駐動員會、8次巡察情況反饋會,穩(wěn)步推進4輪常規(guī)巡察,根據(jù)**部署開展了交叉巡察和村級巡察,率先完成了對省定貧困村巡察全覆蓋任務,協(xié)助對接**脫貧攻堅專項巡察。2019年計劃完成對16個黨組織巡察,實際開展了21個黨組織的巡察,完成全年任務的140%。
2.堅持提升發(fā)現(xiàn)問題能力,加強業(yè)務指導,在巡察成果上收獲新成效。“四舉措”著力提升發(fā)現(xiàn)問題能力。一是加大培訓力度。舉辦5次巡察干部巡察理論、技能專業(yè)培訓專題輔導,邀請5名經驗豐富的巡察干部言傳身教,印發(fā)巡察培訓教材100余冊,組織全部4輪126名巡察干部學習、領會。二是強化檢查督導。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加強對各巡察組落實深化政治巡察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巡察辦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解決巡察組遇到的巡察瓶頸、困難。三是加強部門協(xié)調。協(xié)調紀檢監(jiān)察、組織、政法、審計等單位提供被巡察單位相關情況共59次,實現(xiàn)信息互通,增強發(fā)現(xiàn)問題的針對性、推動力。全年電視臺報道11次,加強宣傳發(fā)動和教育引導工作,營造巡察工作良好氛圍。四是注重總結提升。對開展的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及時將實踐中好的做法固化為經驗。全年形成交叉巡察、村級巡察、落實中央巡察整改、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等專項工作書面總結報告12份,為上級決策提供參考。印發(fā)《巡察動態(tài)》16期,其中《壓實巡察工作責任 靈活運用方式方法》村級巡察總結受到省委巡視辦肯定并在全省*會上作了發(fā)言交流,區(qū)委**書記在閱后親自做出批示,肯定我辦經驗總結,要求深化完善,加以發(fā)揚。
2019年,在發(fā)現(xiàn)問題線索上取得較大突破,4輪巡察,對*個省定貧困村,*個鎮(zhèn)(街道)黨委,*個區(qū)直單位共*個黨組織進行巡察監(jiān)督,在已完成的第二、三、四輪巡察中,共發(fā)現(xiàn)問題427個,線索71條。相比2018年第一輪巡察,平均每輪在發(fā)現(xiàn)問題、線索的數(shù)量上分別提升51%和48%。
3.堅持問題導向原則,狠抓責任落實,在推動整改上實現(xiàn)新提升。著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有效措施,切實推動被巡察單位落實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相關文件制度2份,向前三輪17個被巡察黨組織發(fā)出規(guī)范整改標準要求的通知。二是落實區(qū)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參加巡察反饋會議制度,小組全體成員參加全部4輪巡察反饋會議,傳導巡察整改責任壓力。三是進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情況報告制度,嚴格執(zhí)行被巡察黨組織兩個月內報送階段性整改情況報告,一年內報后續(xù)整改情況。四是加強督辦力度,根據(jù)區(qū)委主要領導指示,督導對被巡察對象巡察整改情況。五是落實書記專題會書記點人點事相關部署,在第四輪書記專題會,書記點出具體問題5個,點出具體人5名,提出具體辦理意見,傳導巡察整改壓力力度。截止目前,已推動完成整改288項,建立完善機制制度99個。
4.堅持成果運用根本,強化線索督辦,在問題線索辦理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在“兩個嚴謹”上下功夫,提高巡察線索移交質量。加強對巡察材料的審核把關,嚴格巡察報告引用“已有處理結論的問題”的比例,做到“內容真實嚴謹”;嚴格要求區(qū)委巡察組提交巡察報告、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報告、談話情況報告、專題報告等四類材料,確保相關材料輔證、支撐完整,做到“材料證據(jù)嚴謹”。二是定期對賬,加強督辦。根據(j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關于省委巡視組發(fā)現(xiàn)問題線索管理的若干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定期與區(qū)紀委監(jiān)委、區(qū)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對賬,全程跟蹤督辦問題線索件辦理進度。截止目前,共移交問題線索87條,推動立案10宗,給予黨政紀處分10人,有效推動問題線索辦理落實落地。
(二)以健全工作機制為根本,提升巡察監(jiān)督工作水平
1.修訂五年規(guī)劃,著力把握根本指針,在總體布局上構建新骨架。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市縣黨委在一屆任期內實現(xiàn)巡察全覆蓋的要求,重新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規(guī)劃(2018-2022年)》,部署落實“三個全覆蓋”:一是2019年全面完成對省定貧困村的巡察全覆蓋;二是完成對所有鎮(zhèn)(街道)、黨(工)委工作部門、政府部門和直屬機構、人民團體、區(qū)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黨組織的巡察全覆蓋;三是堅持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結合,實現(xiàn)對村級黨組織巡察全覆蓋。明確了區(qū)委本屆任期內**巡察工作的“路線圖”和“任務書”。
2.完善配套制度,著力夯實工作基礎,在制度建設上取得新進展。制定并實施《關于開展區(qū)委巡察組異地交叉巡察試點工作的方案》,根據(jù)**統(tǒng)一部署,積極落實異地交叉巡察;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被巡察黨組織報送巡察整改材料制度的通知》,加強和規(guī)范區(qū)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定4輪《巡察工作方案》,指導各輪巡察工作穩(wěn)步推進;建立書記專題會聽取巡察匯報情況報備制度,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制定《關于全區(qū)村級黨組織巡察全覆蓋的實施意見》,指導我區(qū)行政村、建制社區(qū)黨組織巡察。全年建立健全制度、方案等文件10項。
3.強化統(tǒng)籌推進,著力對標中央精神,在政治定位上達到新高度。根據(jù)上級部署要求,及時調整、修訂、細化、補充巡察工作制度規(guī)定。第三、四、五輪巡察,將堅決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情況、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情況等新增為巡察監(jiān)督的重要內容;第五輪巡察,增設宣傳部專員對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巡察,明確獨立的意識形態(tài)工作巡察報告要求。及時將視察**工作提出的關于“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項要求寫入?yún)^(qū)委巡察規(guī)劃,作為巡察重點,上升為制度要求,堅決踐行“兩個維護”。
(三)以加強組織建設為手段,夯實巡察監(jiān)督基礎保障
1.選優(yōu)配齊隊伍,著力補齊人力短板,區(qū)委巡察機構匯聚新動能。區(qū)委高度重視巡察機構隊伍建設,重新核定“一辦四組”十五個專職編制,并下大力氣選優(yōu)配齊巡察專職干部,挑選政治過硬、年富力強、能力突出、廉潔自律的優(yōu)秀干部擔任巡察組正副組長。選調文字綜合、法律、審計等緊缺型人才到巡察機構,培養(yǎng)骨干力量,建立了涵蓋全區(qū)各個部門,多達48名后備巡察干部的人才庫,構建起“3+3”的“動靜結合”的巡察人才機制(“3”即每個巡察組固定配備3名專職人員,“3”即根據(jù)被巡單位實際,動態(tài)抽調配備3名專業(yè)人員)。目前,全區(qū)已配齊8名巡察正副組長、6名巡察專員,48名巡察備用人才的巡察隊伍,有效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開展。
2.加大干部輪崗,著力激發(fā)隊伍活力,巡察干部隊伍呈現(xiàn)新風貌。加大專業(yè)培訓、日常培訓、“以干代訓”力度,協(xié)商有關部門,建立并逐步完善優(yōu)秀年輕干部到巡察機構鍛煉機制,發(fā)揮巡察熔爐作用。組織實施前四輪巡察前巡察干部理論、技能專業(yè)培訓,保證所有抽調人員受到巡察專業(yè)培訓和實戰(zhàn)經驗;分5批抽調各部門機關優(yōu)秀年輕干部到**交叉巡察組、區(qū)委巡察組進行鍛煉,干部黨性、思想覺悟大幅提高。今年以來交流鍛煉全區(qū)副科級以上干部24名,普通干部48名,數(shù)名抽調巡察干部被區(qū)委委以重任,巡察熔爐作用得到有效發(fā)揮。
3.強化監(jiān)督管理,著力鍛造巡察“鐵軍”,紀律作風建設躍上新臺階。重視關心巡察干部的成長,進一步加大巡察干部與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機關干部的輪崗交流力度;嚴格落實“九條禁令”和借用干部“八不準”,改進借用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我區(qū)“巡察后評估”制度,對抽調干部進行客觀評估,為區(qū)委、干部所在單位提供參考依據(jù);對巡察干部發(fā)生的以巡謀私、跑風漏氣等違紀行為,及時核查、嚴肅處理,用鐵的紀律鍛造忠誠干凈擔當?shù)难膊旄刹筷犖?。值得肯定的是,全年沒有發(fā)生一起巡察干部違規(guī)違紀情況。
在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區(qū)巡察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巡察任務量大面廣,目前巡察機構現(xiàn)狀無法滿足深化政治巡察、村居巡察全覆蓋的需要;新任巡察干部多,能力水平和巡察工作發(fā)展還不相適應,巡察技能仍需進一步提高;村級巡察尚處于起步階段,巡察方式、手段多樣性不足,村級巡察全覆蓋任重而道遠;巡察整改推進緩慢,利劍作用發(fā)揮還不夠明顯等等。這些困難和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和改進。
二、2020年工作安排
嚴格按照省委、**和區(qū)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強化統(tǒng)籌協(xié)調,推動組織實施,抓緊抓實巡察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全區(qū)的巡察總體要求是:巡察工作保持穩(wěn)中求進總基調,嚴格落實**交叉巡察工作部署, 2020年計劃完成對全區(qū)*個區(qū)直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鎮(zhèn)(街道)黨組織的巡察工作,著手開展村(社區(qū))黨組織全覆蓋巡察工作。
(一)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關鍵少數(shù)”
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fā)現(xiàn)而沒有發(fā)現(xiàn)就是失職、發(fā)現(xiàn)問題沒有如實報告就是瀆職的觀念。強化問題意識,把問題導向貫穿巡察工作全過程和各環(huán)節(jié)。突出監(jiān)督重點,緊盯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xiàn)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重點人,把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作為重中之重,以震懾“關鍵少數(shù)”促進大多數(shù)緊起來;緊盯資金管理、資產處置、資源配置、資本運作和工程項目等重點事,以關注重點事帶動基層建設強起來;緊盯利用行政審批權、行政管理權、行政執(zhí)法權、干部人事權和資金資產資源分配權等以權謀私的重點問題,以解決重點問題推進基層管黨治黨嚴起來。
(二)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方法,豐富巡察“組合拳”
立足實際,不斷探索創(chuàng)新巡察監(jiān)督形式、方法、手段。創(chuàng)新組織形式,堅持常規(guī)巡察和專項巡察相結合,積極開展異地交叉巡察。優(yōu)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等機關、部門和單位的協(xié)調協(xié)作機制,完善巡察干部激勵約束機制等。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通過數(shù)據(jù)信息比對分析、改進談話形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整合社會專業(yè)機構力量參與,加強信息分析等手段,拓寬巡察了解渠道,探索符合基層特點、群眾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靈活、方法更加多樣、節(jié)奏更加緊湊、成效更加明顯。
(三)注重成果運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貫徹執(zhí)行書記專題會議要及時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嚴格落實書記專題會點人點事制度,傳導整改壓力;研究巡察成果運用,對重點問題、重點線索提出處置意見。被巡察黨組織要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及時向黨內通報、向社會公開巡察整改情況,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報告要于2個月內報巡察辦。區(qū)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對照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優(yōu)先辦理巡察移交問題線索,區(qū)組織部門要及時處置巡察移交事項,辦理情況要于3個月內向區(qū)委巡察辦反饋。有關黨組織和職能部門要針對巡察發(fā)現(xiàn)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健全制度規(guī)定,完善管理措施。巡察機構要認真做好巡察情況報告、反饋、移交等工作,加強對巡察成果運用情況的督查,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由區(qū)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區(qū)委匯報并提出問責建議;研究開展對2017年、2019年被巡察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全覆蓋工作。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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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zhèn)紀委:
就市委巡察組反饋,xx過程中存在如下問題:1.征地主體、執(zhí)行補償標準不明晰。2.征地執(zhí)行文件收存不健全、征地檔案材料不全、保管部門不統(tǒng)一。我征地辦對市委巡察組反饋的問題高度重視,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管理、提升優(yōu)化。
針對征地主體、執(zhí)行補償標準不明晰的問題。我征地辦將堅持依法實施征地補償?shù)脑瓌t、堅持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原則、堅持統(tǒng)籌兼顧的原則、堅持保持征地政策連貫性的原則、堅持以區(qū)為征地工作主體的原則。土地征收補償、地上物和青苗征收補償、被征地農民失地養(yǎng)老保險費用標準嚴格按照市區(qū)政府、國土資源部門、人社部門的文件執(zhí)行。明確責任主體,實行“政府主導、以區(qū)為主、條塊結合、市區(qū)聯(lián)動”的集體土地征收工作體系,土地征收全過程做好本職工作、配合好其他單位工作,盡職盡責、高效廉潔完成工作。
針對征地執(zhí)行文件收存不健全、征地檔案材料不全、保管部門不統(tǒng)一問題。我征地辦將指定專人妥善管理政府文件、公示材料、征戶檔案。相關材料借閱、流轉情況詳細登記在冊,避免重要文件在借閱、流轉過程中遺失。項目征收組、協(xié)議組、綜合組等定崗定位,明確職責,按照分工各負其責,保存好文字材料、數(shù)據(jù)、表格、影像資料等,在征地工作結束后,送達到我征地辦統(tǒng)一保管。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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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6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我市巡視情況進行了反饋,客觀評價了我市黨的十八大以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黨的建設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同時嚴肅指出了我市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我市整改工作提出了五個方面意見建議。我支部在市委對反饋意見“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全面對照、堅決整改,把貫徹落實反饋意見作為推動凌海高質量發(fā)展的重要動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有力的工作舉措全面徹底抓好整改”的精神指引下,現(xiàn)根據(jù)省委第七巡視組《關于巡視凌海市的反饋意見》,結合教育局的整改方案,認真制定了我支部的整改方案,精心組織整改。通過全校上下共同努力,巡視組所反映的5個方面問題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顯成效,現(xiàn)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支部在收到教育局黨組關于省委第七巡視組反饋意見后,立即召開支委會,就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發(fā)了《關于落實省委第七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將巡視組反饋的5個方面問題細化為具體問題進行整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了以支部書記王桂蘭同志為組長、以支委會委員崔剛、張寶升、孟慶華、滿寶國、副校級領導杜小凡及黨建工作的主管領導秦長會同志組成的“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有序推進。
二、整改措施(詳見整改任務分解)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充分認識到黨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強黨建工作責任感、使命感。
(二)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上級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支部委員會議、黨員大會、黨員活動日等黨內活動開展對黨員的學習教育活動,并定期檢查學習效果,促進黨員思想的不斷轉變。
(三)進一步強化對非黨員教師的政治引領。
三、整改完成情況
針對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中反饋問題,在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我們支部精心組織、科學安排,積極開展工作,并于4月20日圓滿完成了整改工作。
四、整改后續(xù)工作及長效機制建設
我支部十分注重總結經驗,注重長效。在整改過程中及時總結整改經驗,研究制定科學、管用、長效的工作機制,持之以恒地長期抓下去,鞏固好、堅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為促進工作思路完善的過程,結合各項學習教育活動促進黨員工作作風不斷轉變,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建強戰(zhàn)斗堡壘。提高支部的戰(zhàn)斗力和執(zhí)行力,進而促使我校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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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x區(qū)委:
根據(jù)區(qū)委統(tǒng)一部署,按照區(qū)委落實省委第九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和推進督導組要求,2019年3月13日至4月10日,區(qū)民政局對《中共xxx區(qū)委關于省委第九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中,涉及我局的13個問題、15條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整改?,F(xiàn)將落實巡視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組織抓好巡視整改的簡要工作情況
(一)高度重視,認識到位。
局黨組高度重視此次巡查整改工作,把抓好巡視整改工作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關鍵舉措。提高政治站位,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嚴格落實省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堅持舉一反三,以對黨和人民事業(y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以知錯就改、敢于擔當?shù)挠職猓ν瓿烧穆鋵嵾@項重大政治任務,積極營造良好政治生態(tài),全力推進清河門轉型升級。
1.黨組書記親自負責,確保整改方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3月14日,區(qū)委召開動員會議后,我局專門召開整改工作會議,深入研究整改方案;經過多次修改,局黨組書記親自把關,確保整改方案的科學性以及具體實施過程中的可行性。
2.認真研究,梳理認領整改問題。圍繞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根據(jù)“條條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的要求,經過全局工作人員的共同研究,我局共梳理出4個方面13個整改問題,意見15條。
(二)壓實責任,明確時限。
1.成立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成立了以黨組書記為組長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整改日常工作。細化整改事項,落實整改責任。黨組書記親自指揮,持續(xù)跟蹤督辦。對于在整改工作中消極對待、不擔當不作為的干部,以及整改不力的干部,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
2.明確整改時限。按照區(qū)委的統(tǒng)一部署要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改方案中的每一項整改任務都明確提出了整改時限,任務明確,進度表清晰。確保整改按時完成。
3.建章立制,形成長效。局黨組將進一步擴大整改成果,切實汲取教訓,抓住主要問題建章立制,爭取整改一類問題建立一項管理制度。對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涉及體制機制的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和破題指向,通過深化改革理順體制,形成常態(tài)機制。既要強力開展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精準發(fā)力,確保取得實效,又要堅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鍥而不舍地抓好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二、堅持問題導向,逐條逐項落實整改
經過一段時間集中整改,我們針對巡視組反饋的4個方面、13個問題、15條意見建議,按照“條條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強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整改事項(13條):
(一)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差距較大
1.學習貫徹不深入不扎實,學用“兩張皮”問題。
(1)關于“學習表面化、形式化問題突出”的問題。
區(qū)委制定的學習宣傳貫徹黨的精神方案照抄照搬市委文件,沒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措施;對67名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巡視問巻調查,有39人不了解“兩個維護”內容,占582%,有53人回答不全“三大攻堅戰(zhàn)”內容,占79.1%。
整改措施:對全體黨員進行學習教育,定期對黨員干部進行黨的知識考核,高度重視意識形態(tài)工作,堅決杜絕照搬照抄現(xiàn)象發(fā)生。
整改進展情況:局黨組理論中心組每月至少學習一次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重點放在學懂弄通做實上;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2)新思想新精神融入全區(qū)發(fā)展戰(zhàn)略不夠,思想觀念的“短板”問題尤為突出
xxx區(qū)因煤而生、因煤而設,煤炭依賴癥非常明顯,超前謀劃意識不強,錯失轉型發(fā)展良機,在煤炭去產能的大背景下,截至2018年12月底,城內33家煤礦陸續(xù)關停后,經濟形勢進一步惡化,2013年以來gdp等主要經濟指標連續(xù)4年排在全省縣區(qū)倒數(shù)第一,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財政收支壓力巨大。
整改措施:號召全局干部職工發(fā)揚創(chuàng)新和實干精神,加強招商引資和“三爭取”工作。加強困難人群保障力度提高百姓幸福指數(shù)。
整改進展情況:在學習過程中轉變因循守舊的思想,敢于接受新思想、新觀念;加大對困難人群保障的工作力度。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2.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關于東北和遼寧
全面振興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重大發(fā)展戰(zhàn)略不到位。
(5)脫貧攻堅“四個落實”未達預期效果
區(qū)委重視程度不夠,扶貧工作僅由農經局下屬的農業(yè)農村發(fā)展服務中心負責,且農經局黨組從未專題研究過此項工作。貧困人口識別不精準,將已經建檔立卡的2866戶8184人中不符合條件的2616戶7545人清洗出庫,清洗率達到90%以上,并引發(fā)了“清洗戶”與村干部矛盾對立。產業(yè)扶貧項目形式單一,農機扶貧項目基本是通過農機合作社幫助貧困戶種地、收地,養(yǎng)殖扶貧項目基本是給貧困戶發(fā)放養(yǎng)殖飼料效果不夠理想。
整改措施:按照區(qū)委統(tǒng)一部署和分工,充分發(fā)揮民政職能,確保低保金和殘疾人兩項補助發(fā)放等工作的按時有效開展,保證我區(qū)扶貧攻堅任務的順利完成。
整改進展情況:負責部門統(tǒng)一思想,認真負責開展相關工作。目前已取得成果,并長期堅持。
3.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發(fā)揮不明顯。
(7)區(qū)委、區(qū)政府、區(qū)政協(xié)黨組織核心作用為充分發(fā)揮
區(qū)委未制定“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2016年以來,區(qū)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的9個“三重一大”事項未經區(qū)委常委會研究;在對重大事項決策時會前征求意見不夠,會上 研究討論不充分;區(qū)委常委會議有的研究議題多達21項,影響了議事質量:2018年區(qū)政協(xié)以主席會代替黨組會研究重大事項,黨組核心作用未充分發(fā)揮。
整改措施:對重大局內會議,充分發(fā)揮民主制度,充分研究、充分討論,群策群議,特別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項的,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充分發(fā)揮黨組作用。
整改進展情況:制定“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項必須經過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目前已經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4.對意識形態(tài)工作重視不夠
(9)對邪教組織打擊力度不夠
“法輪功”等那教組織活動猖獗。2018年發(fā)現(xiàn)各類反宣品
405分(處),那教分子甚至在區(qū)政府、職業(yè)高中外墻漆反宣標語。
整改措施:加強網絡輿情管控,為網絡輿論引導工作的開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動員全體黨員,對發(fā)現(xiàn)的邪教組織活動及時上報,定期對街頭反動標語進行清理。
整改進展情況:統(tǒng)一思想,制定意識形態(tài)實施細則,加強輿情管控力度;目前已經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二)選人用人問題突出,黨組織建設成效不明顯。
4.黨管人才工作力度不夠。
(16)人才興區(qū)意識不強
區(qū)委一直未出臺人才優(yōu)惠政策;全區(qū)共有各類人才2906人,占全區(qū)人口總數(shù)的4.8%,低于全市10.8%的平均水平,2013年以來全區(qū)考入大學的畢業(yè)生233人,回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的不足10%。
整改措施:根據(jù)區(qū)委出臺相關政策,積極培養(yǎng)選拔年輕干部,加強對高學歷人才的宣傳教育,做好人才興區(qū)相關工作。
整改進展情況:目前已經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三)作風建設抓的不嚴,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突出
2.干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依然存在。
(2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2015年10月內礦井發(fā)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人,經濟損失628萬元,區(qū)委、區(qū)政府沒有認真汲取教訓,在黨的召開當日,又發(fā)生“10.18”煤礦透水事故,對此區(qū)委、區(qū)政府仍未能舉一反三查擺剖析,導致有的黨員干部至今認為事故發(fā)生是“點背”所致。
整改措施:對全體黨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在實際工作中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人。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整改進展情況:按責任分工,問責追責,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3.形式主義問題依然存在。
(24)會議多、文件多問題糾治不力
區(qū)委、區(qū)政府2016年度召開全區(qū)性會議29次,下發(fā)文件178份,2017年度召開全區(qū)性會議46次、下發(fā)文件292份,分別增長58.6%和64%。
整改措施:精簡會議,減少合并下發(fā)文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實際工作中去。
整改進展情況:互相監(jiān)督,杜絕形式主義再發(fā)生;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四)全面從嚴治黨力度不夠,腐敗問題依然存在
1.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26)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沒有落細
32、2017、2018年度,區(qū)委未與下屬28家單位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
整改措施:按照區(qū)委統(tǒng)一部署,黨組主要負責人本著對區(qū)委負責的態(tài)度,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
整改進展情況:按上級要求,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33、查閱20名縣級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2016年有14人、2017年有12人未提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情況,分別占70%和60%。
整改措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細則,落實“一崗雙責”。
整改進展情況: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27)壓力傳到層層遞減
34、2016年以來,所屬6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均未向區(qū)委、區(qū)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31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區(qū)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文件,有19個未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分工,占61.3%。
整改措施:細化分工,班子成員層層分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整改進展情況:細化黨風廉政建設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并長期堅持
3.反腐敗減存量、遏制增長任務艱巨
(31)違法違紀問題多發(fā)
40、2017年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16件,黨紀政務處分21人; 2018年1月至11月4日立案46件,黨紀政務處分48人,分別增長187.5%、128.6%。
整改措施:嚴肅工作紀律,對本單位出現(xiàn)的違法違紀事件和人員絕不姑息,及時上報紀檢監(jiān)察機關。認真學習《準則》《條例》。
整改進展情況:學習《準則》《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并長期堅持。
意見建議(15條):
(一)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45、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
黨的精神,切實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
整改措施:結合“兩學一做”學習計劃,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切實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要入腦入心,用學習指導實踐,做到學有所用。
整改進展情況:理論中心組每月學習一次,每季度研討一次,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46、認真貫徹在遼寧考察時和在深入推進東
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有關要求。
整改措施:結合“兩學一做”學習計劃,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切實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要入腦入心,用學習指導實踐,做到學有所用
整改進展情況:理論中心組每月學習一次,每季度研討一次,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47、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樹牢新發(fā)展理念、推進高質量發(fā)展,努力在“突破遼西北”中率先破局。
整改措施:加強學習,深刻領會對遼寧工作的指示精神。樹立正確政績觀,按照“五位一體”“四個全面”要求統(tǒng)籌謀劃全區(qū)從嚴治黨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充分發(fā)揮本局職能,為“突破遼西北”工作出謀劃策。
整改進展情況:細化工作,落實責任人,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48、大力推進扶貧工作,確保中央和省委扶貧政策落地生根。
整改措施:把扶貧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之一,做好低保金等福利資金的發(fā)放工作。
整改進展情況:細化工作,落實責任人,做好扶貧工作;立即整改并長期堅持。
50、嚴格認真履行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牢牢把握黨對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領導權。
整改措施:加強意識形態(tài)工作力度,強化黨組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結合“兩學一做”學習計劃,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
整改進展情況:制定意識形態(tài)實施細則,認真貫徹落實,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51、不斷加大對邪教組織的打擊力度
整改措施:制定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加大對
邪教組織的打擊力度,對轄區(qū)的非法宣傳品進行徹底排查收繳。
整改進展情況: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二)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加強黨組織建設,打造一支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干部隊伍。
52、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tài)化制度化。
整改措施: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和系列講話
精神,貫徹“兩學一做”教育常態(tài)化制度化。
整改進展情況: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53、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
整改措施:按照區(qū)委統(tǒng)一按照部署,開展主題教育。
整改進展情況:按照區(qū)委統(tǒng)一部署,開展主題教育。
54、嚴格執(zhí)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著力解決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
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執(zhí)行黨的組織
生活制度。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戰(zhàn)斗堡壘作用。
整改進展情況:黨支部結合自身實際進行自查整改,目
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55、認真落實好干部標準,著力糾治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中的違規(guī)問題
整改措施:貫徹黨的組織路線,加強黨組織建設,打造一支
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干部隊伍。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并長期堅持
(三)徹底整治“四風”和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持續(xù)發(fā)力推進干部作風建設
57、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省委實施細則,著力解決
各類形式主義現(xiàn)象,嚴查頂風違紀行為全力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整改措施:局黨組對本單位各類形式主義現(xiàn)象和違紀現(xiàn)象進行自查,做到不護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整改進展情況: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58、進一步健全績效考核體系,強化考核結果運用,鼓
勵干部擔當作為,提振各級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奮勇爭先的精氣神。
整改措施:根據(jù)區(qū)委統(tǒng)一部署,充分發(fā)揮干部工作積極性,
在意識形態(tài)工作和具體業(yè)務工作上均取得實效。
整改進展情況:健全績效考核體系,鼓勵干部擔當作為;目
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四)全面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全
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
59、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案件查辦力度,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整改措施: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全面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全面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
整改進展情況: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并長期堅持。
60、加強紀檢監(jiān)察和巡察力量,打造一支忠誠、干凈、
擔當?shù)母刹筷犖椤?/p>
整改措施: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管理,打造一支忠誠、干
凈、擔當?shù)母刹筷犖?/p>
整改進展情況: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五)加強巡視整改,切實做好巡視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61、各級黨委要強化政治擔當,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及時召開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緊緊圍繞省委本輪巡視指出的問題,結合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和省委上輪巡視沒有整改到位的問題,深入查擺、舉一反三,研究制定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倒排工期、掛圖作戰(zhàn),推動整改落實優(yōu)質高效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區(qū)委要求,強化政治擔當,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根據(jù)區(qū)委統(tǒng)一部署,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結合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和省委上輪巡視沒有整改到位的問題,深入查擺、舉一反三,研究制定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倒排工期、掛圖作戰(zhàn),推動整改落實優(yōu)質高效完成,做好巡視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整改進展情況:制定整改方案,認真落實整改,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巡視組整改報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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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黨內監(jiān)督,完善巡視制度,規(guī)范巡視工作,根據(jù)《中國共產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門巡視機構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監(jiān)督。
第三條巡視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維護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zhí)行。
第四條巡視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分級負責,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發(fā)揚民主、依靠群眾的原則。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五條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向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六條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七條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八條巡視組設組長、副組長、巡視專員和其他工作職位。
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協(xié)助組長工作。
第九條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一)貫徹黨的中央委員會,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有關巡視工作的決議、決定;
(二)研究決定巡視工作年度和階段計劃、方案;
(三)聽取巡視工作匯報;
(四)研究巡視成果的運用,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五)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巡視工作情況;
(六)對巡視組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
(七)研究處理巡視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條中央巡視組負責對下列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
(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和同級政府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政協(xié)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三)中央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第十一條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巡視組負責對下列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視:
(一)市(地、州、盟)、縣(市、區(qū)、旗)黨委和同級政府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二)市(地、州、盟)、縣(市、區(qū)、旗)人大常委會、政協(xié)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第十二條巡視組對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所列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下列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一)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的情況,特別是貫徹落實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fā)展觀的情況;
(二)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三)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況;
(四)開展作風建設的情況;
(五)選拔任用干部的情況;
(六)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承擔綜合協(xié)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
(二)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向巡視組傳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作出的決策和部署;
(三)配合有關部門對巡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調配、任免、監(jiān)督和管理;
(四)配合巡視組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五)辦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對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市(地、州、盟)黨委和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xié)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巡視,在每屆任期內開展1至2次。
對縣(市、區(qū)、旗)黨委和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xié)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巡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確定。
第十五條巡視組開展巡視前,應當向同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了解被巡視地區(qū)、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巡視組應當根據(jù)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情況制定巡視工作方案,并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七條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提前10個工作日將巡視工作安排書面通知被巡視地區(qū)、單位,并協(xié)調安排巡視組進駐有關事宜。
第十八條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地區(qū)、單位后,應當向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通報開展巡視工作的計劃安排和要求,說明巡視目的和任務。
第十九條巡視工作應當依靠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黨組織開展。被巡視地區(qū)應當通過當?shù)刂饕侣劽襟w公布巡視工作的監(jiān)督范圍、時間安排以及巡視組的聯(lián)系方式等有關情況。
被巡視單位應當通過內部通報等方式公布上述情況。
第二十條巡視組的主要工作方式為:
(一)聽取被巡視地區(qū)、單位黨委(黨組)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
(二)根據(jù)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有關會議,列席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會;
(三)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四)召開聽取意見座談會;
(五)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個別談話;
(六)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八)以適當方式對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下屬單位或者部門進行走訪調研;
(九)對專業(yè)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業(yè)機構予以協(xié)助。
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可以進行深入了解。
巡視組不干預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第二十一條巡視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巡視組應當及時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一)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中央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管理的其他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
(二)被巡視地區(qū)、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嚴重影響工作和領導班子建設的問題;
(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干部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的重大事項;
(四)巡視組認為應當及時報告的其他事項。
特殊情況下,巡視組可以直接向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主要領導同志匯報以上巡視情況。
第二十二條巡視期間,發(fā)現(xiàn)被巡視地區(qū)、單位存在群眾反映強烈、明顯違反規(guī)定并且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巡視組報經派出它的黨組織同意后,應當及時向被巡視黨組織或者其主要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三條巡視了解工作結束后,巡視組應當寫出巡視報告,將巡視情況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且針對了解、掌握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第二十四條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巡視組的建議,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報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決定。
對巡視中了解到的影響經濟社會發(fā)展和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或者涉及重大政策調整、體制機制改革方面的問題,應當形成專題報告,報送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可以直接聽取巡視組有關巡視工作情況的匯報。
第二十五條巡視報告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巡視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向被巡視地區(qū)、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反饋巡視期間了解的情況和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
第二十六條被巡視地區(qū)、單位應當自收到巡視組反饋意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通過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并且自整改方案報送之日起12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報告。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整改情況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除特殊情況外,被巡視地區(qū)、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第二十七條對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決定的事項,依據(jù)干部管理權限和歸口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按照以下途徑移送交辦:
(一)對涉及被巡視黨組織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處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等方面的問題,移交被巡視黨組織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二)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涉嫌違紀的問題,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三)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巡視組提出的關于領導班子建設的建議,移交組織人事部門處理。
第二十八條有關黨組織、機關、部門收到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移交的辦理事項后,應當按照規(guī)定時限辦理并將辦理情況和結果書面反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受派出巡視組黨組織的紀檢機關或者組織部門的委托,巡視組組長、副組長可以按照規(guī)定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
第三十條巡視組應當通過回訪等方式了解被巡視地區(qū)、單位的整改情況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也可以直接聽取被巡視地區(qū)、單位有關整改情況的匯報。
第三十一條紀檢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把巡視結果和巡視整改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處和對干部進行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重要依據(jù)。
第四章人員管理
第三十二條巡視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政治堅定,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決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
(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實事求是,公道正派,聯(lián)系群眾,清正廉潔,組織紀律性強,嚴守黨的秘密;
(三)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思想敏銳,有一定的工作經驗,熟悉黨務政務和政策法規(guī);
(四)有較強的調查研究和文字綜合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
第三十三條巡視工作人員可以采取組織選調、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單位推薦等方式選配。巡視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輪崗交流。
對不適合從事巡視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調整。
第三十四條巡視工作人員實行公務回避、任職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三十五條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巡視組建立黨組織,對所屬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jiān)督和服務,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第三十六條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巡視組應當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嚴格規(guī)范工作程序,組織開展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巡視工作人員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第三十七條巡視工作人員在巡視工作中成績突出、為維護黨和國家利益作出重要貢獻的,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章紀律與責任
第三十八條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巡視工作的領導,及時解決巡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第三十九條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當自覺接受巡視監(jiān)督,積極配合巡視組開展工作。黨員有義務向巡視組如實反映情況。
第四十條巡視組應當嚴格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第四十一條巡視組對被巡視地區(qū)、單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屬于巡視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重要問題,疏于職守,應當了解而沒有了解,應當報告而沒有報告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人的紀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巡視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利用巡視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二)隱瞞或者歪曲、捏造事實的;
(三)泄露、擴散巡視工作秘密的;
(四)有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的。
第四十三條被巡視地區(q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該地區(qū)、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的;
(二)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視組提供相關文件材料的;
(三)無正當理由拒不糾正存在的問題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四)暗示、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視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