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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限時辦結制度,是一種提升工作效率和執(zhí)行力的重要管理工具,它涵蓋了多個層面:
1. 明確時限:每個任務或項目都應設定明確的完成期限。
2. 責任歸屬:確定責任人,確保任務有人跟進,避免工作滯留。
3. 進程監(jiān)控:定期檢查進度,及時發(fā)現問題并調整策略。
4. 結果反饋:完成任務后,需要對結果進行評估和反饋。
內容是什么
限時辦結制度的核心內容包括:
1. 設定合理期限:根據任務的復雜性和優(yōu)先級,設定切實可行的完成時間。
2. 工作流程優(yōu)化:簡化不必要的步驟,提高流程效率。
3. 激勵機制:通過獎勵或懲罰,激勵員工按時完成任務。
4. 彈性處理:對于不可預見的困難,允許申請延期,但需給出明確理由。
規(guī)范
實施限時辦結制度需遵循以下規(guī)范:
1. 制度透明:所有員工應清楚了解制度內容,無模糊地帶。
2. 公平公正:執(zhí)行標準一致,避免偏袒或歧視。
3. 溝通暢通:鼓勵員工在遇到問題時及時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4. 定期評估:定期審查制度效果,適時調整優(yōu)化。
重要性
限時辦結制度對于企業(yè)管理至關重要:
1. 提升效率:明確的時間限制促使員工高效工作,減少拖延。
2. 提高執(zhí)行力:制度的約束力保證決策迅速落地。
3. 增強責任感:每個員工都對自己的工作負責,提升團隊凝聚力。
4. 優(yōu)化資源配置:通過制度,企業(yè)能更好地分配資源,減少浪費。
限時辦結制度旨在通過科學的時間管理和責任分配,推動企業(yè)運作更加順暢,實現目標的高效達成。在實際操作中,需靈活運用,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不斷調整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內外部環(huán)境。
限時辦結制度辦法范文
第1篇 限時辦結制度辦法
第一條 限時辦結制是指辦事群眾到部門、單位辦事,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以及手續(xù)齊備的前提下,經辦單位或經辦人應在規(guī)定或承諾的時限內辦結其所訴求事項的制度。
第二條 對即辦事項,在辦事群眾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下,要及時予以辦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難,并按相關規(guī)定明確限時辦結的時間。
第三條 對限時辦理的事項,經辦人應及時對辦事群眾申報的材料和有關手續(xù)進行審核,并出具收件回執(zhí)單,寫明所收材料名稱、頁數、辦結取件時間及經辦人。
第四條 對辦事群眾訴求事項,無正當理由不準延時辦理。如特殊情況確需延時辦理,經辦人要按照職權規(guī)定報領導審批,并告知當事人延時辦理的理由。
第五條 凡承辦各類公文、領導批示或交辦的各類事項,必須遵循“認真細致、講求效率、保證質量”的原則,按時辦結。
第六條 當日的閱件、辦件必須當日呈閱、注批,急件、特急件隨到隨呈隨批隨辦,不得拖延。
第七條 急件、特急件有時限要求的,必須在限定時間內辦結。
第八條 請示性公文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并答復。
第九條 一般需要辦理并報結果的公文必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上報。
第十條 領導己簽發(fā)的各類公文應在2個工作日內發(fā)出。
第2篇 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限時辦結制度
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限時辦結制度
為進一步規(guī)范便民服務行為,提高辦事效率,促進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時辦結,是指窗口單位在申請對象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員按照對外公示的時限,及時辦結(上報)服務對象申請辦理的事項和領導效辦事項。
二、進駐中心的辦事事項須明確窗口辦事時限,窗口負責了解該事項上級辦結所須時限,經中心審核后公示。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諾時限內辦結,需延期辦結的事項,須向服務群眾出個延期辦結通知書,并說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辦結不得超過10天,延期承諾后,須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五、各窗口應建立便民服務登記臺帳,詳細填寫受理時間、受理編號、辦結時間、取件人等內容,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六、未按時辦結的,情況嚴重的,按中心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過錯責任,因過錯引發(fā)的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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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婦女聯合會限時辦結制度-貴港市
屬我會辦理的有關婦女兒童工作中審批等業(yè)務,要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辦結,如果沒有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能夠以時間量化的具體工作,在手續(xù)完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應在最短時間內辦結。對相關手續(xù)所需提供的材料,經辦人應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理的具體內容為:
1、屬我會辦理的市直(區(qū)直、中直)“巾幗文明崗”創(chuàng)崗申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到隨辦。
2、對各縣市區(qū)婦聯、市直有關單位的來文來電請示,能答復的,立即答復;需要由部室研究答復的,一般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需要請示領導答復的,職能部室盡快提出建議報主席辦公會議或領導審定后答復;需要向上級婦聯請示的,及時請示后答復。
3、對基層婦聯要求幫助的事項,只要不違反政策規(guī)定的,及時給予提供幫助。
第4篇 附中限時辦結制度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服務行為、提高辦事效率,體現“辦人民滿意教育的服務”宗旨,提高辦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全體教職工。
第三條 限時辦結制是指當事人到本校辦理屬于本校職責范圍內的事宜,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相關事項的工作標準,在規(guī)定或承諾的時間內辦理完結或告之不能辦理及其原因。
第四條 在處理各項行政事務中,凡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有時限要求的,必須在時限內辦理完畢。
第五條 對沒有時限要求的,要從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或予以書面答復。
第六條 對上級部門和領導督辦、交辦的事項,要按照督辦、交辦規(guī)定的時限要求辦理完畢。未明確時限要求的,要在收到督辦、交辦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因客觀原因未能辦理完畢的,應書面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匯報原因及說明辦結時限。
第七條 辦事人對我校教職工未執(zhí)行本制度的情況,可向校務辦公室進行投訴,辦公室必須做好投訴件的查處工作,并負責將查處結果反饋給投訴人。
第八條 我校教職工在處理各項行政事務中,違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按學校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處室責任。
第5篇 縣某項目辦限時辦結制度
縣項目辦限時辦結制度
一、為了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方便廣大人民群眾,向社會提出限時辦結服務內容,自覺接受監(jiān)督,提高服務質量。根據服務的內容,特制訂本單位限時辦結制度。
二、限時辦結制是指辦事人到本辦各科室辦事,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手續(xù)齊全的前提下,應當根據政務服務承諾,在承諾期限內辦結其所訴求的有關事項的制度。
三、各事項辦結時限的確定
1、機關公文辦理應規(guī)定辦結時限。需要辦理的收文,辦公室應在1個工作日里送領導批示,經領導批示,在1個工作日交有關科室辦理,并對緊急公文提出具體辦理時限。對于緊急公文,承辦科室應當按照發(fā)文機關要求或領導批辦要求的時限內辦結;對于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或不宜由本單位辦理的,原承辦科室應在兩天內退回交辦單位并說明理由;對于內容涉及面廣,問題較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結的,承辦科室應當在時限前向交辦部門或辦領導說明原因;領導批辦的一般公文,未要求辦理時限的,一般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領導簽發(fā)后的公文,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行文,2個工作日內印制和寄發(fā)。
2、對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咨詢和即時辦理的事項,如手續(xù)完備、材料齊全的,要即時予以處理;無正當理由不準延時辦理;需深入調查了解的,報分管領導審定后,告知其延時辦理的理由,同時在1個月內給予答復;疑難復雜的事項在3個月內給予答復。
四、限時辦結制的管理:限時辦結制的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科室負責人負責,納入科室量化考核之中;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
五、限時辦結制的獎懲:未按上述規(guī)定時限辦理,受到群眾舉報,第一次予以戒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書面告誡,并責令采取相應補救措施;經告誡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崗或輪崗處理。
第6篇 限時辦結制度范本內容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時辦結制度是指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規(guī)定,對服務對象所要辦理的事項,在所需資料齊全、手續(xù)完備的情況下,責任人必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予以辦結的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局屬事業(yè)單位、窗口單位及其全體工作人員。
三、限時辦結規(guī)定
(一)對所有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服務事項的辦事時限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能提前的盡量提前,能馬上辦理的應立即就辦。
1、交通行政審批許可事項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勘察,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2、利用公路進行超限運輸服務事項的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年度審驗等服務事項,資料齊全的當日辦結;
4、抗洪搶險、救災、戰(zhàn)備、事故救援工作應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最長不得超過2小時。
(二)上級督辦件和批辦件等有辦理時限的公文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反饋有關部門,需要辦理的收文,辦公室應及時的提出辦理意見送領導批示,及時交有關股室、站所辦理;對于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和不宜本單位辦理的,應在1日內退回交辦單位并說明理由;對于內容涉及面廣,問題較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結的,承辦單位和股室應當在規(guī)定辦結時限前向交辦單位說明原因;領導批辦的一般公文,未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應當在3日內辦結,本部門領導簽發(fā)的公文,應在1日內完成印制、分發(fā)和寄發(fā),會簽公文,應在2日內完成。
(三)上級轉辦和領導交辦的信訪件和直接受理的信訪事項,一般應在15日內辦結;情況復雜、涉及范圍廣的,應在30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反饋相關單位和信訪人,不能按時辦結的,應向交辦單位和領導說明情況。
(四)對重要會議的貫徹落實情況,應在3日內反饋;對會議議定事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結,因故不能辦結的,要報告辦理進度并說明原因。
(五)要求報送的各類報表、材料、信息,有規(guī)定時限的按時限報送,沒有規(guī)定時限的,應在2日內報畢。
(六)其它事項要從實際出發(fā),當日事當日辦畢,不能當日完成的,必須作出承諾,限時辦結。
四、責任追究
(一)因單位和個人工作失誤、效率低下,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結的沒有按時辦結,視情節(jié)輕重依次給予警示提醒、誡勉督導、責令糾錯、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二)給予行政處罰的同時還給予經濟處罰,并與年度考核掛鉤,一次單位給予200-500經濟處罰,年度不得評先,個人扣發(fā)年度獎金5%-10%,年度不得評優(yōu);二次單位給予500-800元經濟處罰,個人扣發(fā)年度獎金10%-20%;三次單位給予1000元經濟處罰,個人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扣發(fā)年終獎金,年度內不得晉級,給予通報批評的,調整工作崗位。對違反該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從重處罰,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由單位或個人予以賠償。
第7篇 限時辦結制度范本
一、限時辦結制是指各窗口單位在受理申請人的各種申請,辦理相關業(yè)務等必須在規(guī)定的承諾期限內辦結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請人是指企事業(yè)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個人辦證者,在資料齊全、手續(xù)完備的情況下,為正式受理,期限從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書時間為憑。
三、實行限時辦結,分類處理。
1、咨詢件:對于申請人的咨詢,要熱情接待,耐心解釋,一次性解釋清楚,并當場填寫咨詢件受理通知書,交申請人,直至達到申請人滿意為止。
2、補充件:對于申請人請求合法,手續(xù)不全的項目屬于補充件。應當場向申請人填發(fā)補充件通知書,作好解釋工作,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要補充的手續(xù)及資料。
3、退回件:對于申請人申請項目不合法或申報資料缺少主件的,屬于退回件,應當在受理時填發(fā)退回件通知書,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辦件。程序簡便,申請材料齊全,可以當場辦結的為即辦件。即辦件要即收即辦;二是承諾件。手續(xù)齊全,請求合法,但需要審核、勘查現場后方能辦理的項目,屬于承諾件。承諾件在受理時要及時填發(fā)承諾件通知書,明確承諾的辦結時效,必須在承諾期內辦結。三是信訪件。按信訪有關規(guī)定時限辦理。四是上報件:需要到上級部門審批的項目,即謂上報件。由窗口單位協(xié)助服務對象在上級規(guī)定的承諾時限內辦結。
第8篇 標準化研究院限時辦結制度
標準化研究院限時辦結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規(guī)范工作行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提高部門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樹立質監(jiān)系統(tǒng)的良好形象, 按照準時、規(guī)范、高效、負責的原則,根據《z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行政機關推行服務承諾制 首問責任制 限時辦結制的決定》和《z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限時辦結制度》,結合我院的性質和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限時辦結制度是指我院各業(yè)務室、工作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和要求處理行政事項、服務事項的制度。
第二條 各業(yè)務室和全體工作人員要以方便客戶為標準, 認真落實和辦理各種限時辦結的行政事項及服務事項,讓辦事人員滿意,讓企業(yè)滿意,不得推諉、拖延、扯皮和刁難,自覺維護“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的部門形象。
第三條 限時辦結事項。本著方便客戶、快捷服務的原則,將綜合管理、行政執(zhí)法、來信來訪、投訴舉報、領導交辦事項以及其他需要及時辦理的事項,納入限時辦結范圍。
具備辦理條件的事項,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有明確辦理時限規(guī)定的,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辦理;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沒有明確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由院分類確定辦理時限,并向省局監(jiān)察室報備。同時,通過我院網站、觸摸屏、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告。能夠縮短時間、當場辦理的,應當及時辦理。
不具備辦理條件的事項,受理人員應一次全部將辦理條件向客戶交代清楚。
特殊情況不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結的,要及時向客戶說明原因。
(一)組織機構代碼限時辦結事項:
1、定期審查:即時辦結;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申領、變更、換證、遺失補辦、注銷:均為一個工作日辦結。
(二)商品條碼限時辦結事項:
1、商品條碼注冊:十個工作日辦結;
2、商品條碼續(xù)展、信息變更、注銷:十個工作日辦結;
3、條碼膠片、條碼印刷光盤制作:五個工作日辦結;
4、條碼印刷品質量檢驗、條碼檢測設備校準:五個工作日辦結;
5、商品條碼印刷企業(yè)資格認定:三十個工作日辦結。
(三)標準信息及資料發(fā)行限時辦結事項:
用戶購買標準圖書、查閱標準資料、申辦國家標準網絡銷售服務系統(tǒng)、標準有效性確認,均為即時辦結。
(四)標準化及信息技術研究限時辦結事項:
項目研究、企業(yè)標準制、修定,企業(yè)標準體系咨詢服務,標準水平評估和標準水平類比分析,wto/tbt信息及有關政策咨詢等,根據項目要求和用戶需求,嚴格按照項目合同規(guī)定時限辦理。
第四條 執(zhí)行上級各項重大決策,應當及時部署和落實。不需要制定具體政策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需要充分調研、制定具體政策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制定工作計劃,并向上級發(fā)文機關報告。對請示性事項要及時研究處理,作出明確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答復時限以收件日作為計算工作日的起始時間。
第五條 繼續(xù)開展“急事特辦”和“無限時服務”??蛻艏庇?,請求特辦時,工作人員要問清原因,及時受理,能辦理的現場辦理,不能即時辦理的,要向客戶說明情況;客戶因路遠、堵車、地理位置不清等原因,快下班才來辦事的,工作人員要及時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更不得與客戶發(fā)生爭吵。午休時間,只要有客戶有緊急需要,就應盡力滿足。
第六條 認真落實省政府“八條禁令”和國家質檢總局“五公開”、“八嚴禁”、“十不準”要求,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脫崗。
第七條 各業(yè)務室要根據崗位需要和個人實際工作能力,設置ab角,相互補位,共同完成任務;大力提倡工作人員相互學習業(yè)務知識,一崗多責,一崗多能,確保各項工作運轉正常。
第八條 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暫離工作崗位的,要以留言、啟事等方式告知。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我院工作人員的服務不滿意,可直接向院長、書記和落實“四項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投訴。院長投訴電話:_。書記投訴電話:zz。落實“四項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投訴電話:_。經過核實,我們在積極整改的同時,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進行反饋,給投訴人一個嚴肅的答復。
第十條 違反本制度的,按照《z省標準化研究院行政問責辦法實施細則》問責。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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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大學學院人事處限時辦結制度
大學學院人事處限時辦結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變人事處機關工作作風,規(guī)范人事處的服務行為,增強服務意識,方便教職工辦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人事處全體工作人員。
第三條 限時辦結制是教職工來人事處辦事,在符合有關規(guī)定及手續(xù)齊全的前提下,經辦人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辦結其所訴事項的制度。
第四條 屬于本處職責范圍內的職責,必須按照規(guī)定時限辦理。
第五條 其他服務事項,應盡量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辦理時間:
(一)對沒有時限要求的,屬系部單位報送的請示件,且資料完整的,要從收到請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回復。
(二)對系部單位呈送的轉報件,經辦領導同意后,要在收到轉報件7個工作日內轉報有關部門。
(三)對上級部門和領導督辦、交辦的事項,要按照督辦、交辦規(guī)定的時限要求辦理完畢。未明確時限要求的,要在收到督辦、交辦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因客觀原因未能辦理完畢的,應書面向上級部門和領導匯報原因及說明辦結時限。
(四)對系部單位呈報的請示件,未在時限內給予答復的,系部可視為同意。
第六條 辦事人對人事處及其工作人員未執(zhí)行本制度的,可向人事處負責人及分管院領導進行投訴,負責人或分管院領導領導必須做好投訴件的查處工作,并負責將查處結果反饋給投訴人。
第七條 機關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員在處理各項行政事務中,違反本制度尚未造成不良影響的,由辦公室負責人予以誡勉談話;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按情節(jié)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八條本制度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
第10篇 縣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度
第一條 為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縣屬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以及上述機關或組織設立的派出機構和服務窗口(以下統(tǒng)稱行政機關),應實施限時辦結制度??h屬其它機關、團體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確認登記等公共服務事項,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時限或承諾時限內辦結并予以答復。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辦理事項沒有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并參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同類事項辦理時限,確定標準辦理時限。行政機關能夠當場辦結的,應當當場辦結。
第四條 行政機關辦理本制度所列事項應當編制《行政機關辦理事項流程時限表》,明確辦理事項、辦理機構、責任崗位、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和監(jiān)督部門電話,并在辦公場所__ __ 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限時辦結的時限以工作日計算,其辦理時限從收到相關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計算。文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機關應當按規(guī)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補正文件、材料,其辦理時限從收到補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計算。行政機關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補正文件、材料有遺漏的,其辦理時限從其第一次收到補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計算。
第六條 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由同級政府確定一個部門為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明確每個部門的辦理時限。
第七條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限辦結或予以答復、需要延期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時告知辦理時限。
第八條 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全縣行政機關履行限時辦結制度實施監(jiān)督、考評。
第九條 違反本制度的,依照《__ __ 省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 本制度由__ __ 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s縣行政機關限時辦結制度
第一條 為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縣屬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以及上述機關或組織設立的派出機構和服務窗口(以下統(tǒng)稱行政機關),應實施限時辦結制度。
縣屬其它機關、團體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 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確認登記等公共服務事項,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時限或承諾時限內辦結并予以答復。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對辦理事項沒有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并參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同類事項辦理時限,確定標準辦理時限。
行政機關能夠當場辦結的,應當當場辦結。
第四條 行政機關辦理本制度所列事項應當編制《行政機關辦理事項流程時限表》,明確辦理事項、辦理機構、責任崗位、辦理流程、辦理時限和監(jiān)督部門電話,并在辦公場所__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限時辦結的時限以工作日計算,其辦理時限從收到相關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計算。
文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機關應當按規(guī)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補正文件、材料,其辦理時限從收到補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計算。行政機關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補正文件、材料有遺漏的,其辦理時限從其第一次收到補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計算。
第六條 兩個以上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由同級政府確定一個部門為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并明確每個部門的辦理時限。
第七條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限辦結或予以答復、需要延期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以書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時告知辦理時限。
第八條 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全縣行政機關履行限時辦結制度實施監(jiān)督、考評。
第九條 違反本制度的,依照《__省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十條 本制度由__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限時辦結制度
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限時辦結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質監(jiān)系統(tǒng)工作作風, 提高質監(jiān)系統(tǒng)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提高行政效能、規(guī)范行政行為,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接受社會監(jiān)督、樹立質監(jiān)系統(tǒng)的良好形象, 根據《z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行政機關推行服務承諾制 首問責任制 限時辦結制的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全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系統(tǒng)限時辦結制是指行政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及其服務窗口、辦事大廳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和要求處理行政事項、服務事項的制度。
第二條 限時辦結制應遵循便民、準時、規(guī)范、高效、負責的原則,全系統(tǒng)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和辦理各種限時辦結的行政事項及服務事項。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維護質監(jiān)部門“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的行業(yè)形象。
第三條 限時辦結范圍包含:各類行政審批(包括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項目)和備案事項;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食品質量安全等綜合管理和行政執(zhí)法、檢驗檢定檢測、來信來訪、投訴舉報、領導交辦事項以及其他需要及時辦理的事項。
第四條 對各類行政審批(包括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項目)和備案事項;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食品質量安全等綜合管理和行政執(zhí)法、檢驗檢定檢測、來信來訪、投訴舉報、領導交辦事項以及其他需要及時辦理的事項的答復,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有明確辦理時限規(guī)定的,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辦理;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沒有明確規(guī)定辦理時限的,各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省局各直屬事業(yè)單位、機關各處(室)要分類確定辦理時限,并向省局監(jiān)察室報備,同時通過省局網站、觸摸屏或專欄、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告。能夠縮短時間、當場辦理的,應當及時辦理。特殊情況不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結的,要及時向服務對象說明原因。
第五條 執(zhí)行上級各項重大決策,應當及時部署和落實。不需要制定具體政策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需要充分調研、制定具體政策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制定工作計劃,并向上級發(fā)文機關報告。對請示性事項要及時研究處理,作出明確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答復時限以收件日作為計算工作日的起始時間。
第六條 全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系統(tǒng)各級行政機關、各直屬事業(yè)
單位處理行政事項和服務事項,要將各類行政事項和服務事項的限時辦結時間、辦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務公開的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公告;應當以依法及時、方便群眾為標準,讓辦事人員滿意,讓人民群眾滿意,不得推諉、拖延、扯皮和刁難。凡能一次辦結的事項,要堅決做到一次辦結,不得讓服務對象跑第二趟;凡不能一次辦結的事項,要詳細告知服務對象辦事程序、要求和所需材料等,不得讓服務對象反復多次來回跑。
第七條 全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系統(tǒng)各級行政機關、各直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要認真落實省政府“八條禁令”和國家質檢總局“五公開”、“八嚴禁”、“十不準”要求,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業(yè)務工作要實行ab角制,能夠相互補位;提倡工作人員一崗多責,一崗多能,確保各項工作運轉正常。因特殊情況離開工作崗位的,要以留言、啟事等方式實行告知。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我局工作人員的服務不滿意或發(fā)現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可向駐省質監(jiān)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投訴和舉報,投訴電話:z,電子郵箱z。
第九條 各州(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省局各直屬事業(yè)單位依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限時辦結制度或參照執(zhí)行。
第十條 本制度自2008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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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某縣委公文限時辦結制度
縣委公文限時辦結制度
為進一步提速增效,加快辦公室公文流轉,特制定公文限時辦結制度如下:
一、公文送閱時限:特提件、特急件1小時;急件4小時;一般公文有時限要求的按要求辦理,無時限要求的2個工作日。
二、草擬公文時限:按領導規(guī)定時限完成;無時限要求的3個工作日內成稿。
三、公文辦理時限:按程序審核把關公文,2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鑒印隨時辦理。
四、公文發(fā)送時限:領導簽發(fā)后4小時內制成電子文檔,1小時內網上發(fā)文。
五、辦理縣委領導批示時限:傳遞批件縣委機關2小時、其他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4小時;按要求時限辦結;無時限要求的一般5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請示事項辦理時限:收到請示件4小時內處理;需答復的及時答復,無時限要求的5 個工作日內答復。
第14篇 ___物價局限時辦結制度
___物價局限時辦結制度
一、定價申請20日內辦理。對有關單位提出的調、定價(費)申請,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政策酌情做出批復、調研、論證、聽證、上報、轉辦、否定等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二、收費許可證7日內辦結。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xù)完備的7日內辦理完畢,情況復雜需要調查、論證的,可適當延長,但需向申請人說明情況,并于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三、舉報案件30日內辦結。對確屬我局管轄的價格投訴舉報,凡是能實施即時處理的,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立案查處的,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不屬物價部門管轄范圍的,在3個工作日內轉有關部門。
四、價格認證、價格鑒定7日內完成。接受價格認證、價格鑒定等委托事物時,自接到委托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認證、鑒定結論,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超過20個工作日。另有協(xié)議約定的在約定期內完成。
五、價格咨詢4小時內答復。對咨詢屬于我局制定的物價政策和在我局監(jiān)測范圍內的商品及服務價格的,4小時內給予滿意答復,數量較多、內容較復雜的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確實無法答復的,向咨詢人詳細說明情況。
六、上級交辦的有規(guī)定時限的事項,按要求的時限辦結。信訪工作按照信訪工作制度要求的時限辦結。
七、對違反本制度,無正當理由而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結的,對直接責任人按本局差錯責任追究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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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__物價局限時辦結制度
___物價局限時辦結制度
一、定價申請20日內辦理。對有關單位提出的調、定價(費)申請,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政策酌情做出批復、調研、論證、聽證、上報、轉辦、否定等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二、收費許可證7日內辦結。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xù)完備的7日內辦理完畢,情況復雜需要調查、論證的,可適當延長,但需向申請人說明情況,并于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三、舉報案件30日內辦結。對確屬我局管轄的價格投訴舉報,凡是能實施即時處理的,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立案查處的,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不屬物價部門管轄范圍的,在3個工作日內轉有關部門。
四、價格認證、價格鑒定7日內完成。接受價格認證、價格鑒定等委托事物時,自接到委托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認證、鑒定結論,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超過20個工作日。另有協(xié)議約定的在約定期內完成。
五、價格咨詢4小時內答復。對咨詢屬于我局制定的物價政策和在我局監(jiān)測范圍內的商品及服務價格的,4小時內給予滿意答復,數量較多、內容較復雜的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確實無法答復的,向咨詢人詳細說明情況。
六、上級交辦的有規(guī)定時限的事項,按要求的時限辦結。信訪工作按照信訪工作制度要求的時限辦結。
七、對違反本制度,無正當理由而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結的,對直接責任人按本局差錯責任追究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