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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擔保制度是一種企業(yè)內部的管理機制,旨在確保員工的誠信和責任承擔。它通過要求員工尋找合適的擔保人,為員工的行為和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提供一定的保障,以此增強員工的責任心和企業(yè)資產的安全。
內容是什么
員工擔保制度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擔保人的資格:擔保人通常需要是員工的直系親屬或者有穩(wěn)定經濟來源的朋友,他們必須具備足夠的償債能力,并愿意為員工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2. 擔保范圍:擔保涵蓋了員工在工作期間可能造成的財務損失,如挪用公款、重大過失導致的財產損失等。
3. 擔保協(xié)議:企業(yè)和員工及擔保人需簽訂書面協(xié)議,明確擔保責任、期限和解除條件。
4. 定期評估:企業(yè)應定期對擔保關系進行審核,確保擔保人的經濟狀況和意愿持續(xù)有效。
規(guī)章制度
制定員工擔保制度時,企業(yè)應遵循以下規(guī)則:
1. 公平公正:制度的實施不能帶有歧視性,所有員工在同等條件下應受到相同對待。
2. 明確責任:明確規(guī)定擔保人和員工的責任,防止因職責不清引發(fā)糾紛。
3. 保護隱私:在收集和處理擔保人信息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尊重個人隱私。
4. 彈性處理:對于特殊情況,如外籍員工或無合適擔保人的員工,企業(yè)應設立特殊處理機制。
管理規(guī)定
實施員工擔保制度時,管理層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培訓教育:對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他們理解并接受這一規(guī)定。
2. 監(jiān)控執(zhí)行: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對違規(guī)行為及時糾正。
3. 人性化關懷:平衡制度的嚴謹性和人性化,避免給員工帶來過度壓力。
4. 法律咨詢:在制定和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法律疑慮,應及時尋求專業(yè)法律意見。
員工擔保制度旨在建立一個更加負責任和可信賴的工作環(huán)境,但同時也需要企業(yè)在實施過程中保持靈活性和人性化,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員工擔保制度-范本
第1篇 員工擔保制度-范本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 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 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 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 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氨WC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 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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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某企業(yè)員工擔保制度
企業(yè)員工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見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氨WC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六.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工作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擔保書》
擔保書
擔保人系省市(縣)人,自年月日起就職于。本人自愿為同志在河南恩湃電力技術限公司特殊崗位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擔保,凡因該同志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由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注:本人出具該證明后愿意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對我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擔保人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 被擔保人工作部門及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擔保人電話:被擔保人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被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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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員工擔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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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簽名):被擔保人(簽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本擔保書一式三份,擔保人、被擔保人、人力資源部各執(zhí)一份)
附: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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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企業(yè)員工擔保制度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見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氨WC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六.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工作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擔保書》
擔保書
擔保人 系 省 市(縣)人,自 年 月 日起就職于 。本人自愿為 同志在河南恩湃電力技術限公司特殊崗位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擔保,凡因該同志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由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注:本人出具該證明后愿意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對我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擔保人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 被擔保人工作部門及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擔保人電話: 被擔保人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被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簽名): 被擔保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擔保書一式三份,擔保人、被擔保人、人力資源部各執(zhí)一份)
附: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收入證明
第4篇 員工擔保管理制度范例
員工擔保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見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氨WC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六.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工作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擔保書》
擔保書
擔保人 系 省 市(縣)人,自 年 月 日起就職于 。本人自愿為 同志在河南恩湃電力技術限公司特殊崗位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擔保,凡因該同志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由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注:本人出具該證明后愿意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對我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擔保人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 被擔保人工作部門及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擔保人電話: 被擔保人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被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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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簽名): 被擔保人(簽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本擔保書一式三份,擔保人、被擔保人、人力資源部各執(zhí)一份)
第5篇 員工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見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六.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工作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擔保書》
擔保書
擔保人 系 省 市(縣)人,自 年 月 日起就職于 。本人自愿為 同志在河南恩湃電力技術限公司特殊崗位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擔保,凡因該同志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由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注:本人出具該證明后愿意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對我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擔保人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 被擔保人工作部門及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擔保人電話: 被擔保人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被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第6篇 某企業(yè)員工擔保管理制度
企業(yè)員工擔保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見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保證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六.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工作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擔保書》
擔保書
擔保人 系 省 市(縣)人,自 年 月 日起就職于 。本人自愿為 同志在河南恩湃電力技術限公司特殊崗位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擔保,凡因該同志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由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注:本人出具該證明后愿意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對我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擔保人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 被擔保人工作部門及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擔保人電話: 被擔保人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n
bsp;被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簽名): 被擔保人(簽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本擔保書一式三份,擔保人、被擔保人、人力資源部各執(zhí)一份)
第7篇 員工擔保制度辦法
員工擔保制度
擔保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見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氨WC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六.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工作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擔保書》
擔保書
擔保人系省市(縣)人,自年月日起就職于。本人自愿為同志在河南恩湃電力技術限公司特殊崗位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擔保,凡因該同志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由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注:本人出具該證明后愿意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對我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擔保人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 被擔保人工作部門及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擔保人電話:被擔保人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被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簽名):被擔保人(簽名):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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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擔保制度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擔保書一式三份,擔保人、被擔保人、人力資源部各執(zhí)一份)
附: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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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_企業(yè)員工擔保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保證員工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guī),防范因特殊崗位員工的失職或違規(guī)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物流管理部和財務部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應馬上著手辦理《擔保書》(見附件)一式三份(公司、擔保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并在報到之前交公司核實后方給予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三條 公司從事銷售工作的員工無論何種用工形式,從試用期開始,必須交納不少于3萬元的風險保證金。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全面負責公司員工擔保的管理工作。
二.擔保責任
第五條 在特殊崗位員工(被擔保人)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期限為自員工(被擔保人)報到入職之日起至員工(被擔保人)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六個月內,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另行約定。
第七條 擔保人擔保額不低于該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
三.擔保資格
第八條擔保人可以是員工(被擔保人)的朋友、近親屬,也可是本公司在職員工(但不可互相擔保),同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擔保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具備鄭州市戶籍,并且是電力系統(tǒng)員工。
3.在鄭州市有住所并有正當職業(yè)及固定經濟收入來源(由擔保人工作單位提供加蓋其單位公章的收入證明)。
四.擔保核對和變更
第九條 到公司應聘特殊崗位員工在報到入職前須將其擔保人的詳細資料,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擔保人簽署擔保書,擔保人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核驗及復印存檔。
第十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特殊崗位員工每年核對擔保一次,必要時每半年核對擔保一次或隨時核對擔保。核對方式包括:電話問詢、家訪等。
第十一條 擔保人工作單位、住址、電話或相關信息有變更時,員工應馬上通知人力資源部更新?lián)H速Y料。
第十二條如擔保人因故喪失擔保資格,員工應立即自動按規(guī)定另行更換擔保。
第十三條發(fā)生以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而員工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
第十四條員工因故須更換擔保人者,應告知理由并另擇擔保人,重新辦理擔保手續(xù),核準后發(fā)還原擔保書。
第十五條公司認為擔保人不適當時,有權隨時通知被擔保人更換擔保。
五.保證金
第十六條員工若沒有符合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可按照員工本人自愿原則向公司交納“保證金”?!氨WC金”數額不得低于員工月工資總額的3倍;“保證金”可用股金進行沖抵,不足部分交納現(xiàn)金。員工離司后,公司連本帶息返還。本金中現(xiàn)金部分按銀行同期定活兩便存款利率計息,股金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因主、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賠償金先從其“保證金”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再由員工償還公司。
六.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工作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附件:《擔保書》
擔保書
擔保人 系 省 市(縣)人,自 年 月 日起就職于 。本人自愿為 同志在河南恩湃電力技術限公司特殊崗位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擔保,凡因該同志因公違反公司制度或主、客觀原因給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其個人承擔賠償責任時(包括借款未還私自離職),由本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注:本人出具該證明后愿意河南恩湃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對我提供的個人信息進行核實,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擔保人工作單位及聯(lián)系電話: 被擔保人工作部門及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被擔保人固定住所地址:
擔保人電話: 被擔保人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被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簽名): 被擔保人(簽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本擔保書一式三份,擔保人、被擔保人、人力資源部各執(zhí)一份)
附: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