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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工企業(y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2

某化工企業(y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化工企業(yè)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石,如同一堵無形的防護墻,守護著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安全。它不僅僅是法規(guī)的遵守,更是對企業(yè)責任的體現,是對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貢獻。通過科學合理的安全制度,我們可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降低風險,提高生產效率,確保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各類設備的操作步驟,防止誤操作引發(fā)事故。

2.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計劃,確??焖?、有序地應對危機。

3.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設施設備和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5. 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職責,形成全員參與的安全文化。

注意事項

在實施安全制度時,我們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制度的針對性:制度應根據企業(yè)的具體情況進行定制,不能一刀切。

2. 制度的可執(zhí)行性:制度要簡明易懂,便于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

3. 制度的動態(tài)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安全制度應適時調整。

4. 制度的監(jiān)督與反饋: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機制,確保制度落實,同時鼓勵員工提供反饋,不斷優(yōu)化制度。

每個企業(yè)都應視安全為生命線,通過嚴謹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構筑起堅實的防線,實現安全生產,保障企業(yè)與員工的共同利益。

某化工企業(y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化工企業(y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為保障公司生產安全順利的進行,及時消除生產設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和《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一、安全費用提取

安全費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p>

1、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

2、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p>

3、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萬元至100000萬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

4、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安全費用的管理

1、財務部負責按照規(guī)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設專人管理,建立安全費用提取臺帳和安全費用的使用臺帳,專戶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節(jié)余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當披露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

2、管理部負責安全費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規(guī)定范圍經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費用的支出票證在交財務部入帳前,需由管理部審核。

3、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進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超范圍使用。

三、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包括車間、庫房等作業(yè)場所的監(jiān)控、檢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yè)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jiān)控支出。

5、安全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7、公司為職工提供的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四、安全費用的使用和入帳

1、屬生產、設備、安全設施、職工培訓、救援演練、安全所需物資、安全評價、設備檢測等生產性安全投入資金,由管理部編制計劃報公司批準后,控制資金的投入,所發(fā)生的費用加蓋安全投入費用章后到財務部入帳,臨時性生產安全投入由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報管理部核實審批,再轉報公司批準后實施,蓋章后入帳。

2、勞動保護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生產部門提報計劃報管理部,管理部審批后轉調達部采購,發(fā)生的費用以領料單形式經管理部審核蓋章后,轉財務部入帳。

3、其他安全投入均由單位寫出書面請示,分管的主管部門轉報公司批準后實施,所發(fā)生的費用到管理部加蓋安全投入費用章后,到財務部入帳。

4、未經管理部審核認可,加蓋安全投入費用章的其他費用,一律不準作為安全投入費入帳。

五、費用臺帳

各有關部門要建立相關的安全費用臺帳,如實準確地記錄本單位、部門的安全投入費用,財務部建立的安全費用臺帳的保存期,應滿足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

第2篇 化工企業(yè)防塵防毒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存在粉塵作業(yè)的場所必須配備防塵防毒設備、設施,所屬單位應對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2、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產生塵毒危害的,應嚴格加強“三同時”安全管理,按規(guī)定配齊防塵防毒設備、設施、并經有關部門進行效果鑒定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防塵防毒設備、設施應與生產設備同時使用,并與主體設備同時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作業(y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確保設備、設施穩(wěn)定正常運行。

4、防塵防毒設備、設施停運、拆除或閑置必須向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嚴禁擅自停運、拆除或閑置防塵防毒設備、設施。

5、企業(yè)內存在塵毒危害的單位應設立職業(yè)衛(wèi)生檢查員,負責職業(yè)危害防護設備、設施運行及相關制度落實的監(jiān)督檢查。

6、 對違反職業(yè)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制度,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3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本公司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職責

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管理部門修改后下發(fā)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fā)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管理部門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管理部門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培訓

6.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6.2? 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6.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總及安全管理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7.4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8、考核

8.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考核;

8.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8.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第4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四

【章名】第十九章事故管理

第一節(jié)事故分類與管理

第四百零九條事故可分以下幾類分別進行管理:

(一)生產(工藝)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當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的事故。

(二)設備事故,指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時間、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guī)定數額的事故。

(三)質量事故,指產品質量(包括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達不到技術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的事故。

(四)交通事故,指由于違反交通運輸規(guī)則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車、船損壞,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五)火災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事故。

(六)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

(七)醫(yī)療事故,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y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事故。

(八)凡蓄意制造的事故,稱破壞事故。

(九)傷亡事故,指企業(yè)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第四百一十條生產(工藝)事故由生產部門負責管理;產品質量事故由質量檢驗部門負責管理;基建工程質量事故由基建部門負責管理;交通事故由保衛(wèi)或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設備事故由設備動力部門負責管理;火災事故由防火(保衛(wèi))部門負責管理;傷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管理。各職能部門應按分類管理的要求,調查、統(tǒng)計、存檔。

第四百一十一條安全技術部門負責全廠各類事故的綜合統(tǒng)計,各職能部門應按時將事故情況報送安全技術部門。

第二節(jié)事故等級和損失計算

第四百一十二條設備事故按《化學工業(yè)企業(yè)設備動力管理制度》(〔1989〕化生字第43號)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百一十三條火災事故按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tǒng)計局聯合發(fā)布的《火災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1989〕公發(fā)26號令)執(zhí)行。

第四百一十四條交通事故按公安部《關于做好交通管理統(tǒng)計工作的通知》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百一十五條傷亡事故按《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yè)職業(yè)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gb6441~6442-)和化學工業(yè)部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百一十六條其它各類事故的等級劃分和損失計算方法,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節(jié)搶險與救護

第四百一十七條企業(yè)發(fā)生事故,必須積極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第四百一十八條發(fā)生重大事故時,企業(yè)領導要直接指揮,安全技術、設備動力、生產、防火、保衛(wèi)等部門應協(xié)助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工作。在搶救時,應注意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志。

第四百一十九條對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災事故現場,必須設警戒線,搶救人員應佩戴好防護器具,對中毒、燒傷、燙傷等人員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第四節(jié)事故報告程序

第四百二十條事故最先發(fā)現者,除立即處理外,還應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領導或調度報告。而后逐級上報。對各類重大事故,企業(yè)要立即將事故概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原因、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等)用快速方法在24小時內向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若事態(tài)仍在繼續(xù),要隨時報告。

第四百二十一條發(fā)生事故的基層單位,要按規(guī)定填寫事故報告報送企業(yè)的主管部門,報出時間:一般事故三天內,重大事故七天內。

第四百二十二條對重大事故,企業(yè)應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后二十天內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第四百二十三條對于重大責任事故,除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外,還應向當地人民檢察院報告。

第四百二十四條凡外單位人員在企業(yè)勞動、實習、培訓時發(fā)生傷亡事故,由企業(yè)按表外進行統(tǒng)計上報。

第四百二十五條凡因工負傷者,從發(fā)生事故受傷起,若一個月以后,由輕傷轉為重傷,或由重傷轉為死亡,則不再按重傷、死亡事故上報。

第五節(jié)責任劃分

第四百二十六條企業(yè)安全管理實行廠長負責制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責任制。正職分配的工作,副職不執(zhí)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責任。副職向正職反映、建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決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職負主要責任。

第四百二十七條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學由總工程師和分管廠長負責,管理部門已制訂或已建議制定規(guī)章制度,領導不頒發(fā)或不組織實施的,由領導負責。

第四百二十八條設計有缺陷或不符合設計規(guī)范的,由設計者和審批者負責。在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發(fā)現設計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彌補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產部門領導負主要責任,已制定措施,卻不執(zhí)行,而釀成事故的,由違反者負責。

第四百二十九條凡轉讓、應用、推廣的科技成果,必須經過技術鑒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塵、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廢”處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要追究科研設計單位的責任。

第四百三十條制造、施工部門,未嚴格按圖制造、施工,未經設計或修改設計未經批準而施工者,要對由此發(fā)生的事故負責。

第四百三十一條持安全作業(yè)證者違章發(fā)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無安全作業(yè)證者,擅自作業(yè)發(fā)生事故,由本人負責,被委派作業(yè)發(fā)生事故,由委派者負主要責任。

第四百三十二條學徒工在學習期間,必須在師傅帶領下進行工作,不聽師傅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責;在師傅指導下操作發(fā)生事故,由師傅負主要責任。

第四百三十三條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違章違紀嚴重,發(fā)生重大事故時,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第六節(jié)調查和處理

第四百三十四條企業(yè)發(fā)生事故都要按“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周圍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辦理。

第四百三十五條對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由車間和有關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并召開事故分析會。

第四百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企業(yè)或企業(yè)主管部門領導,應組織由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四百三十七條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按《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1991年3月1日國務院令第75號)。

第四百三十八條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規(guī)章制度,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而發(fā)生重大事故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和玩急職守罪的人員,由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第四百三十九條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jié)輕重,以及影響程度等情況,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撤職、留廠察看、開除出廠,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百四十一條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企業(yè)應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百四十二條各級化工主管部門,應對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搞得好、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授予各種榮譽稱號或獎勵。

【章名】第二十章附則

第四百四十三條企業(yè)應根據本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或修訂出本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與本制度相抵觸。

第四百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化學工業(yè)部解釋。

第四百四十五條本制度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1980年以(1980)化調字第1488號文頒發(fā)的《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章名】附件:《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條文說明

本《制度》是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的一個基本制度,其中,僅對企業(yè)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原則要求和規(guī)定,各化工企業(yè)還應根據《制度》中提出的這些原則要求和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本企業(yè)的具體情況、制訂或修訂出本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為方便于實施單位能正確理解和貫徹《制度》,我們編寫了《制度》有關條文的說明,對《制度》中有可能在理解上產生分岐的條款進行適當的解釋,或對某些規(guī)定的出處作出注解,一般從簡。

1.第二條“凡化工企業(yè)……”

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制造、化工基建施工單位的行業(yè)特點很突出,因此,這些行業(yè)除了需執(zhí)行本制度的一般規(guī)定外,還需執(zhí)行與其行業(yè)有關的安全制度。

2.第六條“企業(yè)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p>

企業(yè)的廠長(經理)是企業(yè)的法人代表,應當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應親自過問安全生產問題,進行全面安全管理,中發(fā)〔1978〕67號文中已作過明確要求。

3.第九條(五)關于“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yè)職工總數的2-5‰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yè)人員……?!?/p>

國發(fā)〔1979〕100號文《關于加強廠礦企業(yè)防塵防毒工作的報告》第九條中規(guī)定。

4.第十八條(二)關于“設計項目均要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

勞動部〔1988〕勞字第48號文《關于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監(jiān)察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中的有關規(guī)定,具體內容見該文的附件一“《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編寫提要”。

5.第十八條(二)關于“……生產設備的安全衛(wèi)生設計按《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gb5083-)執(zhí)行,……”

《制度》中所引用的標準均不寫標準年號,只寫出標準名稱和標準號,執(zhí)行單位則按最近年號(即最新版)的標準執(zhí)行。

6.第二十一條關于“安全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安全技術部門是一個綜合性的管理部門,對于企業(yè)在生產和經營等活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各項安全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需要企業(yè)的各個主管部門(處、科、室),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共同協(xié)力完成,安全部門主要起檢查和監(jiān)督作用,以保證安全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的執(zhí)行。

7.第二十二條關于“防火(保衛(wèi))部門安全職責”

《制度》中未提到廠外交通事故,廠外交通事故可以由保衛(wèi)部門代表企業(yè)進行處理,也可以由企業(yè)負責人根據企業(yè)具體情況,確定一個職能部門進行處理。

8.第二十一條(七)和第二十二條(四)都有動火管理職責,是因為此項工作在這二個部門中都涉及,同時考慮到目前除大多數企業(yè)的動火管理由安全部門管理外,還有一部分企業(yè)的動火管理一直由防火(保衛(wèi))部門管理,或兩個部門共管,為了不打亂企業(yè)現有的分工,具體某一個企業(yè)由哪個部門管理動火,則由企業(yè)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

9.第四十八條關于“安全作業(yè)證發(fā)給……”

本條款強調了職工獨立從事作業(yè)前,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具備一定資格后才能進行,這區(qū)別于新職工入廠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是不發(fā)安全作業(yè)證的。領取安全作業(yè)證的考核內容包括了工藝、設備、儀表、電器、安全、工業(yè)衛(wèi)生和崗位操作、管理等綜合內容,職工領取了安全作業(yè)證,證明該職工已基本掌握本崗位應具備的操作知識和技能,不須領取其它證。

10.第四十九條關于“特種作業(yè)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yè)的安全作業(yè)證。”

取得了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只證明本人掌握了本工種作業(yè)過程中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識,但這不等于掌握了本化工企業(yè)這個特定的環(huán)境里作業(yè)的安全基本知識,所以,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雙證方可從事獨立作業(yè)。

11.第五章“工藝操作”僅對化工生產的正常運行、開車、停車各個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基本要點作了規(guī)定。

12.第六十八條關于“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p>

指這一要開車的系統(tǒng)或車間停止一切檢修(動火),無關的系統(tǒng)或車間,只要有足夠的防范措施,是可以檢修或從事其它作業(yè)的。

13.第六章“生產要害崗位”中所指的要害崗位是從化工生產這個范圍講的,和保衛(wèi)、消防這個角度講的要害崗位有不同的含義,所以這里稱謂“生產要害崗位”。

14.第八十六條關于“……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聯鎖配合,其聯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p>

《化工企業(yè)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定》(cd90a4)中規(guī)定“設置自動測量儀器裝置,對場所內任一發(fā)散和易積聚爆炸性氣體或蒸氣的濃度進行測量,當氣體或蒸氣濃度接近爆炸下限的50%時,能可靠地發(fā)出信號或切斷電源”。本《制度》將信號動作值規(guī)定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聯鎖動作規(guī)定在爆炸下限50%以下,以達到早報警、及時處理,保證正常生產的目的。

15.第一百關于“動火作業(yè)分三級管理。”

我部規(guī)定的特殊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的三類動火,與公安部的一級動火、二級動火、三級動火相對應。

16.第一百零五條(三)關于“使用測爆儀……,該儀器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樣標定合格?!?/p>

測爆儀的標定,必須按生產廠家產品說明的個體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在選用測爆儀時要選用國家質量監(jiān)督部門指定的專用產品。

17.第一百四十條關于“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得低于0.05兆帕(mpa)……?!?/p>

充裝氣體氣瓶通常以留余壓計算,一般要求不低于0.05兆帕,對充裝液化氣體的氣瓶,一般以留余重計算,如液氯應按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規(guī)定執(zhí)行。

18.第一百五十九條關于“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p>

當地有關部門一般指公安部門、環(huán)保部門或勞動部門。

19.第一百六十條關于“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p>

劇毒物品的包裝用品處理以及洗滌,必須考慮到不引起環(huán)境污染和二次污染。在處理后需將污物廢棄或排放,應征得當地環(huán)保部門的同意。

20.第一百九十三條關于“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p>

由于低壓總盤一般不是單一回路,而是多回路,有的是多路電源送入,作業(yè)條件比較復雜,故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21.第一百九十五條關于“電解整流運行人員尚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p>

本條僅指食鹽電解整流而言,其它電解整流的運行人員應執(zhí)行本專業(yè)所制定的安全規(guī)定。

22.第二百二十一條關于“……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p>

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編制,施工方案中應包括施工內容、作業(yè)安全措施、一旦發(fā)生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安全工作監(jiān)護人等,如施工與生產車間有關聯,還應提出和有關生產車間協(xié)調、配合等事宜。

23.第二百四十二條(三)關于“挖出土方堆放位置……。”

挖出土方堆放位置,通常?。埃该?,溝道拐角處不小于1.5米,但由于土質不同,開挖溝、渠、坑等的深度不同,堆放位置也有所不同,詳細應按《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

24.第二百四十三條關于爆破作業(yè)的具體要求。應按《爆破安全規(guī)程》(gb7822-)執(zhí)行。

25.第二百四十四條關于“一切檢修項目均應在檢修前辦理檢修任務書……。”

包括臨時檢修和搶修,都應辦理檢修任務書,特別是臨時性搶修,往往傖促上陣,慌亂中顧此失彼,更容易發(fā)生事故,所以,臨時檢修或搶修同樣要求辦理檢修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落實檢修安全措施,向檢修人員作情況交底。以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26.第三百二十六條關于“安全車輛”

指經檢查合格的機動車輛,在進入化工企業(yè)廠區(qū)內行駛前裝有阻火器和消除靜電裝置的車輛。

27.第四百零九條(五)關于“火災事故,指……都為火災事故?!?/p>

根據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tǒng)計局〔1989〕公發(fā)26號文第三條、第四條中的規(guī)定“所有火災不論損失大小,都列入統(tǒng)計范圍?!?/p>

28.第四百一十二條設備事故的經濟損失計算按《化學工業(yè)企業(yè)設備動力管理制度》(〔1989〕化生第43號)中的規(guī)定:

a.特大設備事故:設備損壞造成全廠性停產72小時以上,三類壓力容器爆炸或修復費用達50萬元的。

b.重大設備事故:設備損壞,影響多系統(tǒng)裝置產品(成品或半成品)產量日作業(yè)計劃損失50%;大型單系列裝置日作業(yè)計劃產品產量損失100%或修復費用達10萬元的為重大設備事故。

c.一般事故:設備損壞,影響產品產量日作業(yè)計劃損失10%以上或修復費用達1萬元的。

d.微小設備事故:設備損壞,影響產品產量作業(yè)計劃產量和修復費用低于一般事故的。

29.第四百一十三條火災事故的經濟損失計算按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tǒng)計局聯合發(fā)布的《火災統(tǒng)計管理規(guī)定》(〔89〕公發(fā)26號)中的規(guī)定:

a.特大火災: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二十人以上;死亡、重傷二十人以上;受災五十戶以上;燒毀財物損失五十萬元以上。

b.重大火災: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死亡重傷十人以上;受災三十戶以上;燒毀財物損失五萬元以上。

c.不具備前列兩項情形的燃燒事故,為一般事故。

第5篇 化工企業(y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 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qū)周圍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生產副經理匯報。

2、 庫房內嚴禁明火和吸煙,庫房內除照明燈外,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工具,不準加設臨時線路,離開庫房時要關閉電源,保管員要做好對入庫人員的宣傳教育和監(jiān)督。

3、 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設專庫單獨存放并嚴格出入庫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 保管員應對庫房內的消防設施進行保養(yǎng)和維護,不能隨意挪動,消防通道內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裝物/雜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對在庫區(qū)內的不安全作業(yè)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5、保管員對庫存物品妥善進行保管,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保管員離開庫房時要鎖好門,切斷電源,防止意外發(fā)生。

6、庫房內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物等,劃定合格、不合格、待檢區(qū)域,按品種、規(guī)格、整潔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標識。庫房要保持清潔、整齊、通風、透氣、防潮。

7、 出入庫要建立臺帳,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保持賬物相符,貯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等如發(fā)現缺失或破損要做好記錄,并上報生產副經理。

8、外來車輛進入庫房裝卸貨,必須遵守公司的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在庫房內減速慢行,隨車人員遵守相關的庫房管理制度。

9、 庫房如發(fā)生意外事故應及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必要時報警。

第6篇 化工企業(yè)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加強對供應商的管理,確保采購的原料、包裝材料、勞動保護用品及設備、零部件等符合相關要求,從源頭上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控制。

1.2、加強對為本公司承運貨物的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減少因運輸問題對本公司造成的危害。

1.3、為加強外來人員(包括政府工作人員、外來參訪者、外包工程施工人員、土建工程工作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qū)的管理,確保安全。

2、 管理職責

相關方管理由以下部門負責:生產部、供應部、行政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3、管理程序

3.1、供應商的管理

3.1.1、 供應商必須有相關的資質證明,且有穩(wěn)定的供貨能力。

3.1.2、公司應與合格供方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中除應有一般的采購信息和標準要求外,還應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條款。

3.1.3、 供應部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每年一次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

3.1.4、供應部每年對供應商進行一次評價,并形成記錄歸入供應部原材料合格供方檔案中。

3.1.5、供應部在對供應商跟蹤過程中發(fā)現的不符合項,應聯系供應商,要求供應商限期整改,對不落實整改措施的應取消其供貨資格。

3.1.6、經考核評價,供應商各方面都達標的,特別是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及售后服務較好的供應商予以繼續(xù)保持合作關系,并列入下年度合格供方名單。

3.2、貨物運輸的管理

3.2.1、凡承擔本公司貨物運輸的貨運公司或個人必須具有相關的資質證明和道路運輸許可證。

3.2.2、經預審合格的運輸公司或個人須與本公司簽訂承運合同,并在承運前對相關人員培訓本企業(yè)產品相關知識,以便了解本企業(yè)產品的性能和運輸及裝卸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

3.2.3、銷售部及倉庫管理人員對運輸公司的作業(yè)過程和人員行為進行監(jiān)督,如發(fā)現有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應及時限令其進行整改,并跟蹤檢查,對安全措施不予落實的,應取消其承運資格。

3.2.4、為確保運輸公司或個人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業(yè)的要求,公司每年對運輸公司或個人進行評價和考核,對評價結果合格的才考慮繼續(xù)合作。

3.2.5、對合格的運輸公司或個人應建立名錄,完善檔案,作為下一年的合格運輸方。

3.3、外包工程與外來人員安全管理

3.3.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3.3.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qū)作業(yè)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規(guī)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

3.3.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guī)定,乙方在施工中發(fā)生事故,責任自負。

3.3.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qū)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guī)定。

3.3.5、 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zhí)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安全保衛(wèi)部門同意。

3.3.6、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yè)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yè)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3.3.7、外包單位在場區(qū)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3.3.8、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yè)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jiān)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3.3.9、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3.3.10、? 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qū)使用。

3.3.11、 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guī)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3.3.12、? 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3.3.13、 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3.3.14、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yè)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

3.3.15、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

3.3.16、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行政部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3.3.17、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時,須報行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3.3.18、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行政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3.3.19、 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3.3.20、外來人員在作業(yè)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yè)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fā)生事故。

3.3.21、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yè)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3.3.22、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3.3.23、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嚴格遵照“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

3.3.24、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yè)無關的生產區(qū)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3.3.25、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qū)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3.3.26、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jiān)督管理。

3.3.27、 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qū)發(fā)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第7篇 化工企業(yè)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生產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產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1.2、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yè)安全標準要求。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

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檢測,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維護、保養(yǎng)、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進行簽字。

2.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tài)和動態(tài)兩方面,靜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動態(tài)檢查項目在設備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控制系統(tǒng)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設備運行中灰塵的產生情況等。

2.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yǎng)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yǎng)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2.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fā)生,保證生產安全。

2.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與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2.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公司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學的依據。

第8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3

第五章 工藝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運 行

第62條 工藝操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生產工藝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

第63條 改變或修正工藝技術指標,必須由工藝管理部門以書面方式下達,操作者必須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第64條 操作者必須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65條 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能隨意切斷.

第66條 在現場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jiān)護.

第67條 嚴格安全紀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動用生產設備,設施和工具.

第68條 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

第69條 當工藝過程或機電設備處在異常狀態(tài)時,不準進行交接班,必須待接班者清楚了解異常狀態(tài)后方可交接班.

第二節(jié) 開 車

第70條 正常開車執(zhí)行崗位操作法.較大系統(tǒng)開車必須編制開車方案.開車前,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齊備,合格后,按規(guī)定辦理開車操作票.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

第71條 檢查閥門開閉狀態(tài)及盲板抽堵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tài).

第72條 保溫,保壓及清洗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73條 確保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并通知消防,氣防及醫(yī)療衛(wèi)生部門,做好應急準備.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相關部門人員到場.消防車,救護車處于備防狀態(tài).

第74條 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開車現場.

第75條 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第76條 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發(fā)現異?,F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第三節(jié) 停 車

第77條 必須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緊急停車時應當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

第78條 系統(tǒng)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第79條 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第80條 設備(容器)卸壓時,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排放和散發(fā),防止造成事故.

第81條 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設備.

第四節(jié) 緊急情況處理

第82條 發(fā)現或發(fā)生緊急情況,必須在保證人員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作出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有關方面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

第83條 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xié)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第84條 發(fā)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tǒng)超溫,超壓,跑料及機電設備的損壞.

第85條 發(fā)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同時盡速通知相關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第六章 防火防爆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生產裝置

第86條根據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爆炸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以及《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等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第87條 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等裝置.

第88條 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聯鎖配合,其聯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89條 所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tǒng).

第90條 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惰性氣體,助燃氣體的輸送管道,均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但不準單獨采用單向閥.

第91條 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裝置.

第92條 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第93條 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9篇 化工企業(yè)車間內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1、目的與使用范圍

為了消除各類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確保作業(yè)安全,杜絕各類事故的發(fā)生。本制度規(guī)定了作業(yè)前的風險評估,施工前的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以及安全作業(yè)要求。

本規(guī)定適用于企業(yè)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類施工作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

2、職責范圍

2.1安全環(huán)保部、設備科負責制定本制度,負責各自范圍的監(jiān)督管理。

2.2各車間、班組具體組織貫徹落實制度要求。

3、施工前的準備

3.1根據作業(yè)項目要求,應制定施工作業(yè)方案,落實作業(yè)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3.2項目作業(yè)負責人應按方案要求,組織人員到施工現場,交待清楚作業(yè)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安全措施。

3.3進行各類塔、球、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電器以及地下室、陰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閉場所作業(yè),如需登高作業(yè)、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容器、受限區(qū)域、用電作業(yè)等,應按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yè)票證, 未經審批前不得進行作業(yè)。

3.4項目負責人應對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并制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yè)期間的作業(yè)安全。

3.5施工作業(yè)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會同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安全作業(yè)要求。確認無誤后,方可批準作業(yè)。

3.6在進行設備內作業(yè)、動火作業(yè)、高處作業(yè)時,施工單位必須申請辦理安全作業(yè)審批手續(xù),由安全環(huán)保部根據規(guī)定審批簽發(fā)各類作業(yè)證,施工單位各類措施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yè)。

3.7在進行抽堵育板、設備檢維修、吊裝、動土及電氣檢修和臨時用電作業(yè)前,施工單位必須提前申請辦理以上作業(yè)審批手續(xù),由設備動力部門審批簽發(fā)各類安全作業(yè)票證,施工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在票證上簽字后方可施工作業(yè)。

4、安全要求和措施

4.1對施工作業(yè)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yè)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后進行作業(yè)。

4.3作業(yè)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行,并合理放置。

4.4應對作業(yè)現場的爬梯、圍欄、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4.5對使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須經探傷后方可使用。

4.6對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7對有腐蝕性介質的作業(yè)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和沖洗裝置。

4.8對作業(yè)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

4.9應將作業(yè)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作業(yè)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4.10應檢查、清理作業(yè)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4.11需夜間施工的作業(yè)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5、作業(yè)中的安全要求

5.1參加施工作業(yè)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5.2施工作業(yè)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5.3電氣設備施工作業(yè)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定。

5.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作業(yè)時,項目負責人應與當班班長聯系。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時,應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停止工作,迅速撤離作業(yè)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方可通知作業(yè)人員進入作業(yè)現場。

5.5嚴禁涂改、轉借各類安全作業(yè)票證,變更作業(yè)內容,擴大作業(yè)范圍或轉移作業(yè)地點。

5.6對各類票證審批手續(x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5.7特種作業(yè)必須由具備安全作業(yè)資格的人員持證上崗作業(yè)。

6、現場作業(yè)結束后的檢查內容

6.1現場作業(yè)負責人應會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檢修人員檢查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6.2現場作業(yè)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堵情況。

6.3對影響作業(yè)需要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是否恢復正常。

6.4現場作業(yè)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等應及時拆除。

6.5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6.6施工作業(yè)單位應會同各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單位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

第10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與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fā)現問題,有效進行改進

2、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者:公司各車間、部門

4、程序: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 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2 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zhí)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zhí)行情況。

4.1.4 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guī)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guī)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 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第11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一

(1991年4月14日以(1991)化勞字第247號文發(fā)布)

【章名】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guī)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化學工業(yè)的發(fā)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化工企業(yè)(包括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化工基建施工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yè)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chuàng)造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四條企業(yè)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第五條企業(yè)除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各部委的各有關安全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章名】第二章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jié)基本原則

第六條企業(yè)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七條企業(yè)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第八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yè)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jié)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九條廠長(經理)安全職責

(一)廠長(經理)是企業(yè)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二)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yè)的安全、工業(yè)衛(wèi)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三)批準、發(fā)布本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

(四)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yè)職工總數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yè)人員,提高專業(yè)人員的素質,穩(wěn)定完全專業(yè)隊伍。

(六)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fā)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七)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八)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九)企業(yè)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

(十)廠長(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十一)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條總工程師(或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本企業(yè)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二)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y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組織編制完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guī)劃。

(三)協(xié)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四)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fā)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六)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七)副總工程師(或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一)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二)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四)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五)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簽發(fā)新上崗獨立作業(yè)人員的安全作業(yè)證。

(六)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tài)。發(fā)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廠部書面報告。

(七)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并支持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長)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二條工段長安全職責

(一)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二)組織班組(工段)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并填寫安全作業(yè)證。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四)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五)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

第十三條班級長安全職責

(一)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

(二)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

(三)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四)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制度執(zhí)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工作,并做好記錄。

(五)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yè),監(jiān)督檢查本轄區(qū)非化工工種作業(yè)人員的作業(yè),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六)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七)發(fā)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fā)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第十四條車間安全員職責

(一)車間安全員在業(yè)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并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三)協(xié)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四)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五)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yè)務指導,協(xié)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七)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八)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十)車間工藝員、設備員、保管員等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五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一)協(xié)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二)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發(fā)現違章作業(yè)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三)監(jiān)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工人安全職責

(一)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二)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三)精心操作,嚴格執(zhí)行工藝規(guī)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四)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五)認真維護保養(yǎng)設備,發(fā)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保持作業(yè)場所清潔。

(六)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

(七)不違章作業(yè)、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三節(jié)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七條科研(包括新產品開發(fā))部門安全職責

(一)研究和開發(fā)新產品,必須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進)新技術,必須首先審核技術的安全可靠性。

(二)負責安排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三)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yè)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制訂安全技術規(guī)程。

(四)提供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第十八條設計部門安全職責

(一)執(zhí)行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guī)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設計,設計的項目不留隱患。(凡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礦企業(yè)和革新、挖潛改造的工程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不得削減。)

(二)設計項目均要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專篇》,生產設備的安全衛(wèi)生設計按《生產設備衛(wèi)生設計總則》(gb5083-)執(zhí)行,電氣設備設計按《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執(zhí)行。

(三)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設備進行安全可靠性審核。

(四)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九條生產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一)制訂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

(二)對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保證資金,一經列項,則不準挪作它用。

(三)協(xié)助生產技術部門做好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參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二十條生產技術(含生產調度)部門安全職責

(一)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參與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修訂。

(二)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三)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四)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條安全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協(xié)助廠長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二)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jiān)督檢查。

(三)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zhí)行。

(四)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xié)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

(五)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jiān)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六)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jiān)督,建立好臺帳。

(七)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八)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九)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yè)病防治等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

(十)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fā)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十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十二)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十三)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第二十二條防火(保衛(wèi))部門安全職責

(一)負責企業(yè)內的劇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衛(wèi)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二)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專業(yè)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三)編制或修訂企業(yè)的防火制度,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

(四)負責明火采暖(動火)等工作的審批;參加建筑設計防火的審核驗收工作。

(五)負責消防器材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六)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tǒng)計上報工作。

第二十三條設備動力部門上報工作。

(一)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及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管理。

(二)負責組織對工業(yè)建筑物、構筑物、超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三)制度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四)在計劃和布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布置安全措施。

(五)組織按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

(六)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tǒng)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質量檢驗部門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訂(修訂)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分析(化驗)系統(tǒng)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專業(yè)操作規(guī)程。

(二)負責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據,把好質量關。

(三)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

第二十五條基建部門安全職責

(一)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衛(wèi)生衛(wèi)生要求。

(二)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認定,并訂立施工安全協(xié)議或有關條款。

(三)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四)按季節(jié)特點組織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監(jiān)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五)按“三同時”原則,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和使用。

(六)參加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分析。

第二十六條供銷、運輸部門安全職責

(一)對采購的器材、設備、防護用品、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并對上述產品的質量負責。

(二)對生產、試驗、研究所需的新化學物品、采購時(包括國外進口)必須了解其物理化學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并索取書面資料。

(三)嚴格執(zhí)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guī)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氣瓶和貯運設施的管理工作。

(四)銷售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檢查運輸單位的化學危險物品經營、運輸許可證,有證方可發(fā)貨。

(五)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衛(wèi)部門做好廠管車輛檢審工作。

(六)對運輸工具、車輛和駕駛人員嚴格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對車輛、船舶的維護保養(yǎng)。

(七)參加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八)按規(guī)定或標準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一)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要單獨立項,??顚S谩?/p>

(二)由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技術措施項目,未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不得撥款。

(三)要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及職業(yè)病防治費用的合理使用,沒有安全部門簽注同意的費用,不準報銷。

第二十八條勞資、教育部門安全職責

(一)組織調入職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

(二)執(zhí)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種工時制度的規(guī)定和女工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并根據職業(yè)禁忌證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臨時工錄用)和職工調配工作。

(三)執(zhí)行勞逸結合的原則,控制加班、加點。

(四)廠辦技校應開設有關勞動保護課程,并作為各專業(yè)的必修課。

(五)在就業(yè)前的教育和各種在職培訓中都應有安全的內容并列入技術考核之中。

(六)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鑒定工作。

第二十九條行政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一)負責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供應發(fā)放工作,搞好食品飲食衛(wèi)生。

(二)負責本部門的鍋爐、氣瓶(罐)、熱交換器及機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三)搞好集體宿舍、倉庫的安全衛(wèi)生和防火工作。

第三十條醫(yī)療、工業(yè)衛(wèi)生部門安全職責

(一)搞好職工體檢、職業(yè)病防治和健康監(jiān)護工作。

(二)參加工傷鑒定,提出鑒定依據。

(三)參加事故搶救,負責醫(yī)療事故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工會安全職責

(一)貫徹和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監(jiān)督行政做好企業(yè)的各項安全和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

(二)組織和健全群眾勞動保護管理監(jiān)督網絡,協(xié)助開展班組安全客運,教育職工遵章守法。

(三)定期研究企業(yè)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四)參加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和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五)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競賽,評選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七)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善后處理工作。

(八)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章名】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一節(jié)入廠教育

第三十二條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和培訓、實習、外單位調入本廠人員等),均須經過廠、車間(科)班組(工段)三級安全教育。

(一)廠級教育(一級),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與防火(保衛(wèi))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本廠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規(guī)廠紀以及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yè)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預防等知識,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車間及單位。

(二)車間級教育(二級),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制度、事故教訓、防塵防毒設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項等,并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工段、班組。

(三)班級(工段)級教育(三級),由班級(工段)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規(guī)程、事故安全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級的教育時間,均應按化學工業(yè)部頒發(fā)的《關于加強對新入廠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廠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職工,必須對其再進行二級或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成績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方準上崗作業(yè)。

第三十四條進入企業(yè)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職能人員參加勞動亦應經過接受單位相應的安全教育。

第二節(jié)日常教育

第三十五條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職工安全教育中的有關問題。

第三十六條應舉辦安全技術和工業(yè)衛(wèi)生學習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覽、宣傳畫、安全專欄、報章雜志等多種形式,以及先進的電化教育手段,開展對職工的安全和工業(yè)衛(wèi)生教育。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周一次(即完全活動日)。

第三十八條在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作業(yè)(含重點施工項目)時,安全技術部門應督促指導各檢修(施工)單位進行檢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條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內容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

日常教育的時間應符合(1983)化生字第0154號文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節(jié)特殊教育

第四十條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306-)的要求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yè)證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yè)。

第四十一條對特種作業(yè)人員,按各業(yè)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的期限組織復審。

第四十二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崗位作業(yè)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考試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作業(yè)。

第四十三條發(fā)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yè)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

第四節(jié)安全考核

第四十四條廠級干部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第四十五條其它干部的安全技術考核,由人事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組織進行,考核內容包括: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二)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本企業(yè)的生產工藝和特點。

(四)本企業(yè)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措施和急救處理原則。

(五)所管部門或業(yè)務范圍內要害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項。

(六)車間(單位)各類安全裝置的種類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七)本企業(yè)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八)化學工業(yè)部頒發(fā)《安全生產禁令》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工人的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單位)領導負責組織,安全員具體執(zhí)行,考核內容包括: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

(二)本車間(崗位)的生產特點以及所接觸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的理化性質,對人體的危害、預防方法和急救處理原則。

(三)本車間(崗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

(四)本車間(崗位)各類安全裝置的類型和作用及其維護保養(yǎng)方法。

(五)本崗位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六)本崗位的工藝流程和開停車安全注意事項。

(七)化學工業(yè)部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禁令》中的有關規(guī)定。

【章名】第四章安全作業(yè)證

第一節(jié)發(fā)放范圍

第四十七條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獨立作業(yè)的資格憑證,其發(fā)放范圍限于企業(yè)直接從事獨立作業(yè)的所有作業(yè)人員。

第四十八條安全作業(yè)證發(fā)給經過教育培訓或學徒期滿后,有一定的生產理論知識,具備安全操作技能,(技術復雜的化工崗位工人,必須經所在工段(車間)轉崗學習并經考試合格)能獨立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職工。

第四十九條特種作業(yè)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外,還必須取得本企業(yè)的安全作業(yè)證。

第二節(jié)考核內容和辦法

第五十條發(fā)放安全作業(yè)證應考核以下內容:

(一)化工作業(yè)人員應考核本崗位的工藝規(guī)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知識、操作技能和事故處理、以及緊急救護能力。

(二)通用工樣(包括機、電、儀等維修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應考核本工種應掌握的安全作業(yè)技能和與之有關的安全理論知識。

第五十一條安全作業(yè)證由車間組織考核填寫成績,經車間主任簽字,報廠安技科核發(fā)。

第三節(jié)使用管理

第五十二條安全作業(yè)證是職工上崗作業(yè)的證件,凡是獨立直接從事生產作業(yè)活動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五十三條安全作業(yè)證應記載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績、安全工作獎罰情況。

第五十四條安全技術部門每月至少對安全作業(yè)證抽查一次,車間應隨時檢查。

第五十五條持證者必須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績記入安全作業(yè)證內,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凡補考不合格者,應收回其安全作業(yè)證,取消獨立作業(yè)資格,除對其進行教育提高外,還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章名】第五章工藝操作

第一節(jié)運行

第五十六條必須編制產品的工藝規(guī)程,并根據工藝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編制操作法,嚴格按操作法進行操作。

第五十七條改變或修正工藝指標,必須有工藝管理部門以書面下達,操作者必須遵守工藝紀律,不得擅自改變工藝指標。

第五十八條操作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化學工業(yè)部頒發(fā)的《操作工的六嚴格》規(guī)定,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

第五十九條安全附件和聯鎖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能隨意切斷。

第六十條在現場檢查時,不準踩踏管道、閥門、電線、電纜架及各種儀表管線等設施,去危險部位檢查,必須有人監(jiān)護。

第六十一條嚴格安全紀律,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操作崗位和運用生產設備、設施和工具。

第六十二條正確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處理后報告)包括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通知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等)。

第六十三條在工藝過程或機電設備處在異常狀態(tài)時,不準隨意進行交接班。

第二節(jié)開車

第六十四條必須辦理開車操作票,檢查并確認水、電、汽(氣)必須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必須齊備、合格。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

第六十五條檢查閥門開閉狀態(tài)及盲板抽加情況,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氣儀表等均應處在完好狀態(tài)。

第六十六條保溫、保壓及洗凈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第六十七條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應通知消防、氣防及醫(yī)療衛(wèi)生部門的人員到場。

第六十八條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yè),無關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第六十九條各種條件具備后開車,開車過程中要加強有關崗位之間的聯絡,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第七十條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運行的情況,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發(fā)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情況緊急時應中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第三節(jié)停車

第七十一條必須編制停車方案,正常停車必須按停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于正常停車、加強與有關崗位和部門的聯系。

第七十二條系統(tǒng)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設備容器)等,停車后要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

第七十三條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

第七十四條設備(容器)卸壓時,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學危險物品的排放和散發(fā),防止造成事故。

第七十五條冬季停車后,要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

第四節(jié)緊急處理

第七十六條發(fā)現或發(fā)生緊急情況,必須先盡最大努力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向有關方面報告,必要時,先處理后報告。

第七十七條工藝及機電設備等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崗位協(xié)調處理,必要時,按步驟緊急停車。

第七十八條發(fā)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tǒng)超溫、超壓、跑料及機電設備的損壞。

第七十九條發(fā)生爆炸、著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同時盡速通知相關崗位并向上級報告。

【章名】第六章生產要害崗位管理

第八十條凡是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崗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倉庫,貴重機械、精密儀器場所,以及生產過程中,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崗位,都屬于要害崗位。

第八十一條要害崗位應由安全、防火(保衛(wèi))部門共同認定,經廠長審批,并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崗位人員必須具備較好的思想、技術素質,由企業(yè)勞資、保衛(wèi)部門與車間共同審定。

第八十二條應建立、健全嚴格的生產要害崗位管理制度。凡外來人員,必須經廠主管部門審批,并在專人陪同下經登記后方可進入要害崗位。

第八十三條施工、檢修時,要設監(jiān)護人,進行安全保衛(wèi)工作,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12篇 a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行業(yè)本來是危險系數較高的行業(yè),所以化工企業(yè)在工作時,一定要有規(guī)范的安全管理制度,且要求員工們一定要遵守相關制度,安全操作。以下是某化工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的詳細資料,僅供參考。

【章名】第七章防火與防爆

第一節(jié)生產裝置

第八十四條根據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其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規(guī)程),以及《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yhs01-)等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第八十五條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第八十六條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匯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報警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聯鎖配合,其聯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八十七條所有自動控制系統(tǒng),應同時并行設置手動控制系統(tǒng)。

第八十八條所有與易燃、易爆裝置連通的惰性氣體、助燃氣體的輸送管道,均應設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質竄入的設施,但不宜單獨采用向閥。

第八十九條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槽等設施。

第九十條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第九十一條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cd90a3-)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十二條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板(防爆膜),導爆筒出口應朝安全方向,并根據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災的措施。

第九十三條各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罐區(qū)等工業(yè)下水出口處,除按規(guī)定做水封井外,尚應在上述區(qū)域與水封井間設置切斷閥,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發(fā)性進入下水系統(tǒng)。

第九十四條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第二節(jié)動火、用火

第九十五條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防火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第九十六條設立固定動火區(qū)的條件和要求:

(一)固定動火區(qū)應設置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主導風向的上風向。

(二)距易燃、易爆廠房、罐區(qū)、設備、陰井、排水溝、水封井等,不應小于30米。

(三)室內固定動火區(qū)應以實體防火墻與其它部分隔開,門窗向外開,道路要暢通。

(四)生產正常放空或發(fā)生事故時,可燃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動火區(qū)內。

(五)固定動火區(qū)內不準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雜物,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六)固定動火區(qū)要設立明顯標志,落實專人管理。

第九十七條在禁火區(qū)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長期作業(yè)(如:化驗室用的電爐、電熱器、酒精爐、茶爐等),均須辦“用火證”,用火證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許超過一年。生產區(qū)內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熱飯等。

第九十八條用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qū)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懸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第九十九條在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電鉆、砂輪等,可生產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第一百條動火作業(yè)分三級管理:

(一)特殊動火,指在處于運行狀態(tài)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qū)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yè)。

(二)一級動火,易燃、易爆區(qū)域(即: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的動火作業(yè)。

(三)二級動火,指一級動火及特殊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yè)。

(四)凡全廠、一個車間或單獨廠房內全部停車,裝置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采取隔離措施后的動火作業(yè),可根據其火災危險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為二級動火管理。

(五)遇節(jié)、假日或生產不正常情況下的動火,應升級管理。

(六)各類動火作業(yè)區(qū)域應由各廠明文規(guī)定,并在廠區(qū)平面圖上標明。

第一百零一條特殊動火和一級動火必須經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其動火證的有效期為一天(24小時);二級動火也應該分析,二級動火證的有效期為六天(144小時)。

第一百零二條動火證上應清楚標明動火等級、動火有效期、申請辦證單位、動火詳細位置、工作內容(含動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動火分析的取樣時間,取樣點、分析結果、每次開始動火時間以及各項責任人和各級審批人的簽名及意見。

第一百零三條各項責任人的職責。

(一)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二)動火人在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其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和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若發(fā)現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單位防火部門報告。動火人要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作業(yè)及審批手續(xù)不完備作業(yè)。每次動火前30分鐘(含動火停歇超過30分鐘的再次動火)均應主動向現場當班化工班組長呈驗動火證。

(三)動火監(jiān)護人員負責動火現場的安全防火檢查和監(jiān)護工作,應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滅火手段的人擔當,監(jiān)護人需在動火證上簽字認可。

監(jiān)護人在作業(yè)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yè),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作業(yè)完成后,要會同動火項目負責人、動火人檢查,消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四)化工班、組長(值班長、工段長)負責生產與動火作業(yè)的銜接工作,動火作業(yè)中,生產系統(tǒng)如有緊急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yè)。

(五)動火分析人對分析結果負責,根據動火證的要求及現場情況,親自取樣分析,在動火證上如實填寫取樣時間和分析結果并簽字認可。

(六)各級審查批準人必須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負全責,必須親自到現場詳細了解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等級,審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審查動火證審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第一百零四條動火分級終審權規(guī)定如下:

一級動火,是動火單位所屬車間主任復查后,報廠安全(防火)部門終審批準。

二級動火由動火部位所屬基層單位主管主任終審批準。

特殊動火由廠安全(防火)部門復查后,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

第一百零五條動火分析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取樣要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要保留到動火作業(yè)結束。

(二)取樣與動火的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如超過此間隔期或動火作業(yè)中間停止作業(yè)時間超過30分鐘,均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三)使用測爆儀(或其它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該儀器必須經被測對象的標準樣標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條動火分析應執(zhí)行以下標準:

(一)若使用測爆儀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汽的濃度應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體積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濃度大于等于10%時,其濃度應小于1%;當爆炸下限濃度大于等于4%時,其濃度應小于0.5%,當爆炸下限濃度小于4%,其濃度應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條動火尚應執(zhí)行下列有關規(guī)定:

(一)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tǒng)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聯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如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要辦“設備內作業(yè)許可證?!?/p>

(三)在用樹脂、塑料等可燃物質制造的容器、設備內動火,要做好防火隔絕措施,防止熾熱焊渣引起的火災。

(四)動火部位應備有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措施。

(五)五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yè)。

第三節(jié)消防組織與設施

第一百零八條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業(yè)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第一百一十條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yè)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第一百一十一條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條企業(yè)應根據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條企業(yè)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第一百一十四條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條發(fā)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第上節(jié)其它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執(zhí)行化學工業(yè)部《關于在化工企業(yè)中禁止吸煙的決定》(〔87〕化生字第892號)。

第一百一十七條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條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條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條廠區(qū)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第一百二十一條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第一百二十二條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搭桿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條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條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

第一百二十五條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條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條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條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企業(yè),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gb6222-)、《城市煤氣設計規(guī)范》、(tj28-)、《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試行)》(〔81〕勞總鍋字(10號)、《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2-)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一百二十九條汽車庫應遵守《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等有關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條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一條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zhí)行。

【章名】第八章危險物品

第一節(jié)通則

第一百三十二條凡生產、使用、經營、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guī)、制度和標準,并建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對不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加強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條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zhí)行《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鐵路運輸適用本)(鐵運〔1987〕802號文公布)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jt3130-)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四條使用和運輸放射性物品,尚須執(zhí)行《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gb4792-)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一百三十五條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并按照國家頒發(fā)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的規(guī)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等數據(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第一百三十六條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物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第二節(jié)生產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條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條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藥,必須單獨存放,嚴禁個人自帶、私存炸藥和雷管,不得將炸藥和雷管用于非生產活動。

第一百三十九條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一)安全技術措施

(1)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二)個人防護措施。

(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4)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三)對中毒人員的搶救,應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條二節(jié)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一百四十條壓縮氣體的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第一百四十一條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企業(yè),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條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條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第一百四十六條容易發(fā)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tài)擴大。

第一百四十七條凡用于生產水煤氣等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應聯通。

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fā)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節(jié)裝卸運輸

第一百四十九條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xù),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第一百五十條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

第一百五十一條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第一百五十二條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一)禁止電用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二)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三)溫度較高地區(qū)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四)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guī)定負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第一百五十三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條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第一百五十六條蒸汽機車在調車作業(yè)中,對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掛不少于二節(jié)的隔離車,并嚴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條運輸散裝固體危險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第四節(jié)報廢處理

第一百五十八條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tǒng)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一)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裝容器必須在安全、保衛(wèi)部門指派的專人監(jiān)護下銷毀。

第一百五十九條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第一百六十條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第一百六十一條生產過程中生產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章名】第九章物資儲存

第一節(jié)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條庫房、儲罐區(qū)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fā)布)和《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yhs01-)的規(guī)定。

第一百六十三條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應裝設消防通訊和報警設備。

第一百六十四條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wèi)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條在倉庫:堆垛和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第二節(jié)倉庫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條企業(yè)應制訂物品入庫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第一百六十七條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條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發(fā)放手續(xù),認真核實?;瘜W危險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核準。

第一百六十九條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一)放射性物品、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二)炸藥不能與起爆器材同存一庫。

(三)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四)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五)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六)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及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條劇毒、炸藥、放射性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帳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保衛(wèi)部門批準的“危險物品領(退)單”由兩人領取。

第一百七十一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堆垛場)負責人上報,企業(yè)有關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作業(yè)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第一百七十二條保管人員應根據所保管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條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設通風降溫裝置。

第一百七十四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第一百七十五條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然后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三節(jié)儲罐區(qū)管理

第一百七十六條各種承壓儲罐應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其液面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第一百七十七條易燃、可燃液體和液化石油氣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第一百七十八條液化石油氣及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第一百七十九條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第一百八十條罐區(qū)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第一百八十一條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j74-)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章名】第十章電氣安全

第一節(jié)電氣運行安全

第一百八十二條電氣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77〕水電生字第113號)

第一百八十三條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jié)特點,做好預防工作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消除。

第一百八十四條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第一百八十五條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gb3836•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執(zhí)行。

第一百八十六條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第一百八十七條電氣作業(yè)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yè)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第一百八十八條電氣作業(yè)人員上崗,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第一百八十九條變、配電所必須制訂符合現場情況的現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現場運行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第一百九十條運行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第一百九十一條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第一百九十二條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第一百九十三條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第一百九十四條供電單位與用戶(調度)聯系,進行有關電氣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并將聯系內容、時間和聯系人姓名記錄在案。

第一百九十五條電解整流運行人員尚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采取調壓穩(wěn)流方法,保持恒流生產。

(二)電槽初次啟動電壓要求低于極化電壓值。

(三)氯氫處理站與整流所,應同時有氯氣泵和氫氣泵等設備的運行狀態(tài)信號顯示,及緊急全停電、緊急降電流的事故聲光報警信號,并定期聯系試驗。

(四)氫氣系統(tǒng)著火時,要防止系統(tǒng)內造成負壓,不得采用電解停直流電的辦法處理,單槽因槽內鹽水中斷起火時,應采用降低直流電流或全停電處理。

第一百九十六條電爐運行人員尚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應制訂電爐變壓器、短網及有導電系統(tǒng)的現場運行規(guī)程。

(二)電爐變壓器及其它設備的檢查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路線、次數和內容應在巡回檢查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

(三)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溫、冷卻系統(tǒng)各點溫度、油壓、水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

(四)變壓器油冷卻系統(tǒng)的油壓,必須大于水冷系統(tǒng)的水壓0.05~0.1兆帕。

第一百九十七條靜電除霧(塵)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用于靜電除霧或靜電除塵的高壓直流電源,要根據除霧氣量、濃度或塵埃粒子最大荷電量,供給與這一狀態(tài)相適應的最高電壓、以維持其最大場強和最大的電暈電流。

(二)除霧、除塵器電源應有自動穩(wěn)壓、穩(wěn)流裝置,使最高壓略低于閃絡極限電壓,在短路故障和超載時,應能迅速自動切斷高壓并報警。

(三)配電控制柜及高壓整流油箱要接地,接地電阻小于4歐姆。

(四)高壓整流油箱及附屬高壓設備,應安裝在專用單獨配電間或金屬網格內,每個控制柜分開設置,配電間應設門開關,打開配電間門,高壓自動跳閘,以利安全。

(五)高壓整流油箱,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要吊芯檢查,但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

(六)高壓硅整流器不得在空載狀態(tài)進行開關試驗,要做時,一定要將高壓接入除霧(塵)器電場。單獨試驗控制柜(不接高壓整流油箱),輸出端需接一些負載,再通電試驗。

(七)油箱(高壓整流器)高壓測量輸出端子(接地柱),應與測量表計和附加電阻接地,不允許在通電狀態(tài)下斷開此電路。

(八)油箱高壓輸出應經無感阻尼電阻接入電場。

(九)高壓配電間應設專用接地閘刀,在除霧(塵)器停用或檢修時將高壓輸出接地。

第二節(jié)電氣檢修安全

第一百九十八條電氣檢修必須執(zhí)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第一百九十九條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第二百條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員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yè)人員和監(jiān)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yè)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第二百零一條在停電線路和設備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第二百零二條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第二百零三條外線、桿、塔、電纜檢修,在作業(y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作業(yè)。

(一)變、配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jiān)護,防止誤登桿、塔。

(二)對有兩個以上供電源的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三)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四)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五)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防止倒桿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xù)。

(六)在同桿共架的多回線路中,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安全距離應小于在帶電線路桿、塔上工作的安全距離,為此,線路不但要有線路名稱,還要有上、下、左、右的稱號,登桿、塔和檢修作業(yè)時,每基桿、塔都應設專人監(jiān)護。

第二百零四條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的1.5米;10kv以上的為3米。

第二百零五條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第二百零六條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第13篇 化工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做好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進一步落實事故負責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利益,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生產安全事故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fā)生的意外的突發(fā)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2、 事故等級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2.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2、重大事故:指死亡10至29人,或者重傷50至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至1億元的事故。

2.3、較大事故:指死亡3至9人,或者重傷10至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至5000萬元的事故。

2.4、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直接經濟損失1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5、輕微事故:指死亡或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第14篇 化工企業(yè)監(jiān)視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使公司生產設施、生產服務、輔助及環(huán)境檢測等用到的所有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購買、使用、校準、維修等符合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準期外的監(jiān)測設備,以及控制由于監(jiān)測設備的失效造成不良影響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本公司所有用于監(jiān)視和測量的設備的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生產部。負責檢測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校準、維修等工作,編制修訂有關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規(guī)定。

相關部門:各部門、車間。負責作業(yè)現場檢測設備的申報需求計劃、維護、保存和管理。

4 、內容與要求

4.1、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配備、采購

4.1.1、 由生產部協(xié)助使用部門選擇符合監(jiān)測要求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報監(jiān)測設備的需用申請計劃,上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1.2、 采購部根據批準后的計劃購買,所購監(jiān)測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4.1.3、 采購部門所購監(jiān)測設備必須經計量部門組織相關人員檢定、校準、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4.2、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

4.2.1、 生產部將本公司所有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統(tǒng)一編號,建立總臺帳及部門分帳。

4.2.2、 生產部根據國家監(jiān)視和測量檢定規(guī)程及具體使用情況制定監(jiān)測設備檢定周期計劃,按規(guī)定周期對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定、校準,保證其受檢率。

4.2.3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必須由法定授權檢定機構檢定、校準,生產部將授權檢定機構檢定證書號、檢定時間登記在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臺帳上,將檢定標識粘貼在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明顯部位。

4.2.4、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按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進行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

4.2.5、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做到防腐、防銹、保持清潔;具體使用人員必須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說明書正確使用,不得超越其監(jiān)測范圍或超負荷使用,防止損壞或縮短使用壽命。

4.2.6、 大型、關鍵或貴重監(jiān)測設備,生產部應結合其使用方法,制訂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審批備案;使用部門必須由專人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和使用。

4.2.7、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對于強制檢定的監(jiān)測設備要按周期檢定計劃進行檢定,除按規(guī)定周期檢定、校準外,在對其準確性產生懷疑或修理后進行重新校準。

4.2.8、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調整時,要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或授權檢定機構進行調整,其它人員一律不可隨便操作;對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調整的監(jiān)測設備,使用人員可按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整。

4.3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核準

4.3.1、 新購買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采購部負責退回廠家。

4.3.2、 在用監(jiān)測設備經檢定認為不合格的,由生產部委托檢定單位進行修理,確因各種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據檢定部門出具的檢定證明,由生產部填寫“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做報廢處理;同時在臺帳上注銷,報廢的監(jiān)測設備由生產部統(tǒng)一回收處理。

4.3.3、 對于失控和失準的監(jiān)測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同時填寫《監(jiān)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對監(jiān)測設備進行鑒別記錄。

4.4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預計6個月以上不使用時,使用單位應向生產部申請封存,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在該設備明顯處粘貼“封存”標識。

4.5 、生產部每月一次負責對公司所有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做好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填寫“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4.6、 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批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配置計劃及報廢申請。

5 、相關記錄

5.1、《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臺帳》

5.2、《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巡檢情況表》

5.3、《監(jiān)測設備失準情況報告》

5.4、《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報廢申請表》

第15篇 化工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范本專業(yè)版

第一章:各崗位職責

生產車間職責

崗位名稱:生產車間

本部門崗位:車間主任、車間副主任、車間工段長、車間班組長、操作工。

直接上級:生產經理

1、全面負責車間的安全和生產,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部下達的生產任務,并組織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現場衛(wèi)生管理制度,保持現場生產環(huán)境的持續(xù)改進。制定車間原輔材料、中間體、成品管理制度。

3、每周召開車間例會,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質量、設備、工藝技術的培訓,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4、及時準確傳達公司各項指令,及時反饋和協(xié)調解決員工提出的各項具體問題。

5、執(zhí)行技術質量管理部門對生產過程中提出的各項改進措施,整改安全主管部門提出的各種生產隱患。

6、根據生產管理部門制定的生產作業(yè)計劃,負責向生產管理部門上報完成生產作業(yè)計劃所需的各種原輔材料采購計劃。

7、參與編制并執(zhí)行工藝技術規(guī)程及崗位安全操作法,負責車間操作記錄的規(guī)范和保管。

8、協(xié)助動力車間進行生產改造,在技術質量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新產品、新工藝的投料試車。

9、對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設備、生產及質量事故,及時上報,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及預防措施,編寫事故報告。

10、執(zhí)行生產管理部門制定的生產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維護保養(yǎng)臺賬。

11、負責車間靜設備的常規(guī)維護,負責車間管道的跑、冒、滴、漏的治理。

12、負責車間所用的監(jiān)視、測量、運輸等工器具的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13、負責車間生產所需的各種原輔材料領用后的保存與防護,負責成品在入庫前的管理。

14、負責生產過程中不合格成品、半成品的管理,負責并上報技術質量管理部門,根據技術質量管理部門制定不合格品的處置方案的指示,實施處置方案。

15、負責車間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fā)放,并建立相應臺賬,監(jiān)督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教育員工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

16、負責車間成本動態(tài)管理,完成目標成本。上報各種統(tǒng)計報表。

17、制定本部門各項考核管理辦法并實施。

生產車間主任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車間主任

直接上級:生產部經理

1、在公司領導下,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法規(guī)及制度。

2、認真執(zhí)行落實公司下達的生產作業(yè)計劃,做好生產車間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車間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批及落實執(zhí)行情況。

3、健全車間質量管理體系,貫徹質量否決權,做好車間質量管理工作,確保產品質量。

4、負責組織解決生產中關鍵技術問題,完成產品質量指標,定期召開成本分析會,定期考核。

5、定期參加生產調度會,反映基層提出的意見。及時準確向下傳達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的指示。

6、搞好季節(jié)性和突發(fā)性事故的搶修處理(停水、電、汽防腐、防凍等),處理好車間與職能部門及輔助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

7、負責車間內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8、負責新工藝或改造后投產方案措施的審定工作,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9、負責車間業(yè)務培訓、質量教育、文明建設工作,解決員工學習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難。

10、建立健全生產考核辦法,充分調動員工生產積極性,確保生產有序進行。

11、負責車間內設備正常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車間副主任崗位職責

1、協(xié)助車間主任做好車間的各項工作,車間主任不在時,行使車間主任職責。

2、負責或參與制定、修改本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等各項管理制度,并檢查車間執(zhí)行情況。

3、負責制定車間員工生產考核方案,并負責車間員工的生產考核工作,并建立相應的考核臺賬。

4、負責制定車間員工月記考核方案,并負責車間員工月記考核工作,并建立相應的考核臺賬。

5、負責車間設備管理工作,建立設備臺賬,制定大中小修計劃,并督促車間員工及保全工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設備日常保養(yǎng)與維護。

6、負責車間員工的勞動紀律考核和文明生產考核工作,并建立相應考核臺賬。

7、負責車間質量管理工作,健全車間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

8、協(xié)助車間主任解決生產過程中關鍵重點技術問題,保證生產任務順利完成。

9、協(xié)助車間主任做好與其它職能部門的配合與協(xié)調工作。

10、定期參加生產調度會,匯報本部門工作,反映基層意見,并及時準確地向下傳達會議精神,按時完成會議布置的各項工作。

11、主持車間班組長會,總結車間各方面工作,指出缺點和不足,提出改進計劃,安排下周工作。

12、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負責統(tǒng)計、分析,并上報有關職能部門。

13、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車間工段長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車間工段長

直接上級:車間主任或付主任

1、協(xié)助車間主任做好車間的各項工作,車間主任不在時行使車間主任職責。

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檢查員工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

2、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操作,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進行。

3、負責新員工及所有員工的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車間動火工作,執(zhí)行并檢查車間動火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動火安全。

5、做好車間內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保養(yǎng)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車間勞動防護用品的領用、發(fā)放和監(jiān)督使用工作,并建立相應臺賬,檢查班組安全作業(yè)執(zhí)行情況。

7、建立車間原輔材料及低值易耗品領用臺賬,負責車間原輔材料、中間半成品和產成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8、負責車間月底各種生產統(tǒng)計報表工作,為生產提供必需的數據。

9、制定車間物料及現場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負責員工的現場考核工作,督促員工做好現場衛(wèi)生及設備保潔工作。

10、建立員工個人月記考核臺賬,協(xié)助車間作好員工月記考核工作。

11、負責員工生產考核統(tǒng)計匯總工作,協(xié)助車間做好員工生產考核工作。

12、負責員工考勤的管理、統(tǒng)計和上報工作。

13、參加車間每周班會,對安全、衛(wèi)生、物料等方面進行總結,提出改進建議。

14、協(xié)助車間做好設備基礎管理工作。

車間班組長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班組長

上級主管:車間工段長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zhí)行公司及車間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負責本班所有員工的生產管理,完成車間交辦的各項任務。

3、負責本班所有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監(jiān)督檢查本班員工勞動用品的使用和持證上崗情況。

4、負責新員工的班組安全教育,并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工藝技術基本操作技能培訓和考核。

5、按要求參見班組長及車間組織的其它會議,并與會后及時召開班組會,將會議的內容貫徹至班組內的每位員工。

6、負責監(jiān)督規(guī)范班內所有人員的操作記錄管理工作。

7、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的制度,負責車間工具機器及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管理工作。做好生產設備,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狀態(tài)。

8、負責每批物料投料前的最終復核及設備的最終檢查工作。保證投料前設備正常,所投原輔材料準確無誤。

9、按規(guī)定完成車間指的工作總結等文字性工作。

10、杜絕班內的各種浪費,保證生產時序正常進行,生產中發(fā)現問題必須設法解決,如暫時無法解決,做好交接班。

11、督促檢查班內員工做好各自責任區(qū)及責任設備的衛(wèi)生保潔工作。

12、按規(guī)定作好班內設備巡檢和安全巡檢工作,并認真做好各項巡檢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13、負責班內員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并建立相應記錄,臺賬。

14、徹底掌握生產安全過程,熟悉車間生產設備,熟悉崗位操作。

15、負責與其它班組的協(xié)調配合工作,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16、行使班組安全員的崗位職責,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建立本班安全臺賬,記錄班組所有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動情況。

車間主操作工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主操作

直接主管:班組長

1、車間班組長不在時,行使車間班組長職責。

2、嚴格遵守公司及車間、班組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

3、協(xié)助班組長搞好班組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班組長交辦的各項任務。

4、徹底掌握生產的工藝過程,對于生產工藝的關鍵控制點嚴格監(jiān)控,作為生產第一負責人去協(xié)調和組織生產。

5、嚴格執(zhí)行工藝操作法,杜絕違章操作,規(guī)范操作過程,及時如實填寫操作記錄。

6、積極參加公司及車間組織的各項會議,培訓及活動。

7、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交接班制度,規(guī)范本崗位的崗位交接。

8、負責每批投料前的設備檢查及稱量復核工作,保證投料前設備正常,所投原料準確無誤。

車間熟練操作工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熟練操作工

直接主管:班組長

1、嚴格遵守公司、車間及班組制定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

2、積極參加公司、車間及班組組織的各項會議、活動及培訓。

3、嚴格執(zhí)行工藝操作法,規(guī)范操作過程,及時如實填寫操作記錄。

4、服從班組長安排,對本崗位的工藝操作,記熟于心,能獨立操作。

5、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交接班制度,熟悉本崗位的崗位交接。

6、負責每批投料前的設備檢查和稱量工作,保證設備正常,稱量無誤。

7、負責本崗位的設備保養(yǎng)、清潔工作,杜絕跑、冒、滴、漏。

8、對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班長反映并協(xié)同處理。

第二章:考核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

1、當班員工在交接班未完成之前,更換衣服或提前洗澡一次罰款20元,工作時間洗澡,每次罰款30元,班組長加倍處罰。

2、遲到,早退,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人;當月發(fā)現第二次罰款50元。

3、工作時間睡崗,脫崗,看小說報刊(和工作無關的書籍,非公司班組所訂報刊)、下棋、洗衣服以及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發(fā)現一次罰款30元/人,組長50元,二次將辭退(脫崗以檢查時開始15分鐘內未到)。無人值守時,一次罰款200元/人,當月發(fā)現第二次將辭退。

4、車間內禁止洗衣服或晾曬衣物,違規(guī)一次罰款25元。(特殊情況如遇噴料等應急性處理除外)。

5、考勤與請假嚴格按請假制度執(zhí)行(請假制度凡需休班者按規(guī)定填寫請假單,三天以上由經理簽字,如果特殊突發(fā)情況盡早設法說明)曠工一日,罰款3倍當日工資,運轉班人員,普通員工未經班組長批準禁止隨意替班,班組長未經上級領導批準禁止隨意替班,否則替班當事人均處20元罰款,班組長加倍。

6、班前,班上嚴禁喝酒,首次發(fā)現每人罰款100元,二次開除。

7、在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重點操作違規(guī)一次罰款50元。一般操作違規(guī)一次且未造成生產損失罰款25元。造成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產第6條處理。操作中應及時填寫各種操作記錄,未填寫一次罰款10元,嚴禁作假記錄,違者加倍罰款。

8、積極參與公司,部門或車間組織各項會議,培訓及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按本規(guī)定第2條執(zhí)行。

9、打架斗毆,挑起事端者當事人雙方分別罰款100元(情節(jié)嚴重者立即辭退),二次將開除。

10、班組長及車間領導有權利和義務對當班人員進行勞動紀律管理,員工在工作中應服從領導安排,聽從指揮,努力完成交辦的任務,拒不服從領導管理者,當日以曠工論,并視情節(jié)嚴重由主管部門處理。

安全生產

1、當班人員不穿戴工作服(包括工作帽,工作鞋)罰款50元;上崗作業(yè)不佩戴胸卡或勞保用品穿戴不整齊者違規(guī)一次罰款20元。

2、進入公司嚴禁吸煙,違者罰款200元,第二次將辭退。在公司禁火區(qū)內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違者罰款200元。嚴禁攜帶手機(開機)火種進入禁火區(qū),違者罰款200元。

3、進入禁火區(qū)的車輛,必須佩帶防火冒,違規(guī)一次罰款100元。

4、嚴格交接班制度,違反一次罰款50元。(參照交接班要求)。

5、交接班時如發(fā)現成員不全或有變動,一定要在交接班記錄上表明,違反一次將對交接班班長及雙方當事人分別罰款20元,弄虛作假者將從重加倍處罰。

6、發(fā)生一次人身、設備事故,且未造成重大損失的,當事人視情節(jié)處以25-50元罰款。如屬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按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造成損失在1000元以內的,罰款200元。

(2)造成損失在1000-3000元,罰款300元。

(3)造成損失在3000-5000元,罰款400元。

(4)造成損失在5000-10000元,罰款500元。

(5)造成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罰款600-1000元。

7、嚴格執(zhí)行“進入容器的八大必須”,違規(guī)一次罰款50元。

8、消防器材按崗位責任制定時維護,檢查,保養(yǎng),發(fā)生一次消防器材不全,罰款20元;發(fā)生一次消防器材損壞,罰款20元;,發(fā)現消防器材失效而未及時更換,發(fā)生一次罰款20元。

9、定時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防雷、防靜電、放空管、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關鍵控制閥等),并做好檢查、維護記錄,如發(fā)現未按時檢查、維護,每項罰款50元;如因此發(fā)生事故,按本規(guī)章第6條執(zhí)行。

10、一般違規(guī)罰款25元;重大違規(guī)罰款50元。(未造成影響或損失)

勞動工藝紀律

1、當班班組按要求達到車間各項指標,因主觀原因未完成。每項扣當班班組長50元。

2、工藝技術指標嚴格按照安全操作法,重點操作違規(guī)一次罰款50元,二次加倍罰款并警告,三次將上交人事部門,一般操作違規(guī)一次且未影響生產者罰款25元,二次加倍罰款并警告。

3、操作記錄填寫及保存按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1)生產記錄按工藝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未填寫一次罰款10元。

(2)原始記錄未按規(guī)定填寫,每項數據罰款5元。

(3)作假記錄發(fā)現每項數據罰款20元。

(4)操作超標按實際紀錄,每次罰款5元。

(5)操作超標未按實際紀錄按(2)、(3)、(4)三項合并扣罰,造成事故追究責任。

(6)各項紀錄本、冊、臺賬損壞,每頁扣5元,缺頁每頁扣10元(當班人員)。

(7)當班班組長對本班各項物料消耗做到日清日結,并做好相應的物料平衡記錄,一次未做到罰款20元,各班組應對各種物料消耗,勞保用品,工具領用建立臺賬,一項未做到罰款20元。

物品管理

1、各崗位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如工具箱不鎖或在現場干活時丟失等)丟失損壞等均由本班組原價賠償,確因工作需要配新工具時,應申請經同意后領用并建賬,違規(guī)未建賬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

2、在工作中員工將工具損壞(指使用得當而導致的損失)在經過申請上級領導同意,方可以舊換新并建賬,違規(guī)未建賬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

3、各班組應每周對車間稱量器具進行一次校核,并做好記錄,一次未做到罰款10元,未記錄罰款5元。

清潔衛(wèi)生

1、各崗所負責衛(wèi)生區(qū)應做到

(1)門窗潔凈。

(2)墻面潔凈整潔,禁止亂寫亂劃,禁止亂張貼。

(3)地面干凈整潔,無物料,無雜物,無積水,無衛(wèi)生死角。

(4)設備及操作平臺干凈整潔,無雜物,無灰塵,無物料,無腐蝕。

(5)記錄桌定位放置,整齊擺放,記錄桌禁放工具、手套物品。

以上每項未做到,罰當班主操作10元,班組長5元。如果公司檢查不合格,每次罰款20—50元。

2、交班打掃衛(wèi)生,交班不打掃,接班人做“老好人”接班后自己負責,并每次雙方各罰款25元。

3、杜絕常明燈、常流水(非生產使用),發(fā)現一次罰款5元,對常明燈部位有關人員罰款,車間臨時用燈后應及時關閉,否則每人罰款5元。

先進評比及獎勵

1、對車間安全隱患提出并制定出合理可行整改措施、視貢獻大小給予20元以上獎勵。

2、對在搶救突發(fā)性事故時(如救火、防洪、控制泄漏)等減少公司財產損失,表現突出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50元以上獎勵。

3、對完成車間或公司交付的任務表現突出人員視情況給予20元以上獎勵。

4、以班組為單位,動力、庫房各為一個評比單位,車間以班組為單位。

5、滿分100分,每罰款(獎勵)5元,扣(獎勵)1分。

6、評分期限:每月一評。(以班組為單位)

7、每月按分數排序評出前三名,分別給予班組200元、150元、100元的獎勵。前三名月度總分數均不得低于85分,否則無權評比先進班組。

8、月度總分在60-70分的班組,班組長應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并提出改進措施。在下月的評比中,如還沒有進步,將解除班組長職務。

9、月度總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的,班組長將被解除職務

10、評比分數將做為晉級、年終評先進的依據。

第16篇 化工企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產品的質量,創(chuàng)造一個清潔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現制定如下衛(wèi)生管理制度:

1、 廠區(qū)的工作環(huán)境要保持清潔,每天進行清掃。

2、 生產車間不得存放非生產物品及個人雜物,生產中的廢棄物應及時處理。

3、 生產車間空氣要保持潔凈,對設備要經常進行清掃和擦拭。

4、 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質地光滑、不產生靜電、不脫落纖維和顆粒性物質,工作服要定期清洗和整理。

5、 車間作業(yè)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佩戴防塵口罩等必需的生產防護用具,非生產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qū)域內。

6、 成品、半成品、原料庫房每天進行清掃。

7、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區(qū)域內衛(wèi)生和日常維護和保持。

第17篇 化工企業(y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消防安全培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訓,每年組織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對新員工和更換工種的員工必須進行三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各相關部門、班組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企業(yè)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綜合大檢查,并對檢查的情況記錄備案。

3、嚴禁在廠區(qū)內吸煙,動用明火和亂拉電線,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

4、 加強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隨意動用。配發(fā)到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換。

5、 各部門對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并及時對隱患進行整改。

6、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經常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7、按照有關規(guī)定,企業(yè)成立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隊伍,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應急演練。

8、建立重點部位消防管理檔案,詳細記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以消防安全實施有效管理。

9、企業(yè)對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

第18篇 化工企業(yè)設備部制度匯編62頁

生產中心設備部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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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目錄

第一章、總則 0

第二章、機修班相關制度 0

第一條、通用機械設備檢修操作規(guī)程 0

第二條、值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5)

第三條、常日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6)

第四條、維修值班班長安全操作規(guī)程 (7)

第五條、電氧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7)

第六條、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8)

第七條、值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8)

第八條、常日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8)

第九條、維修值班班長崗位責任制 (9)

第十條、電氧焊工崗位責任制 (10)

第十一條、電工崗位責任制 (10)

第十二條、污水處理站相關制度 (10)

第十三條、機修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13)

第三章、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職責(14)

第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職責 (14)

第二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職責 (14)

第三條、特種設備安全教育責任人安全職責 (15)

第四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15)

第五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15)

第六條、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及應急預案 (15)

第四章、鍋爐工相關制度 (17)

第一條、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煤爐) (17)

第二條、鼓、引風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8)

第三條、除氧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8)

第四條、水泵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 (19)

第五條、分氣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19)

第六條、除塵麻石塔安全操作規(guī)程 (20)

第七條、叁塔流動床操作規(guī)程 (20)

第七條、鍋爐工叉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21)

第八條、鍋爐班組日常工作規(guī)定 (21)

第九條、鍋爐房班長崗位責任制 (22)

第十條、鍋爐工崗位責任制 (22)

第十一條、鍋爐操作臺崗位職責 (23)

第十二條、壓力容器操作工崗位責任制 (23)

第十三條、水質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24)

第十四條、鍋爐房環(huán)保制度 (24)

第十五條、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24)

第十六條、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25)

第十七條、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25)

第十八條、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26)

第十九條、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26)

第二十條、鍋爐房安全保衛(wèi)制度 (27)

第二十一條、鍋爐房清潔衛(wèi)生制度 (27)

第二十二條、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28)

第二十三條、鍋爐班經濟核算考核制度 (28)

第二十四條、鍋爐爆炸應急預案 (28)

第二十五條、鍋爐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37)

第五章、叉車作業(yè)人員相關制度 (38)

第一條、叉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8)

第二條、叉車工崗位責任制 (38)

第三條、叉車工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條、叉車事故應急預案 (39)

第五條、叉車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41)

第六章、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1)

第一條、經理崗位責任制 (41)

第二條、技師、主修崗位責任制 (42)

第三條、班長崗位責任制 (43)

第四條、副班長、主辦崗位責任制 (44)

第五條、設備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45)

第六條、管理人員培訓學習制度 (46)

第七章、電梯使用保養(yǎng)制度 (47)

第一條、電梯日常保養(yǎng) (47)

第二條、電梯層門鑰匙管理制度 (49)

第三條、電梯困梯應急預案 (49)

第八章、壓力容器制度 (50)

第一條、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50)

第二條、壓力容器工作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51)

第三條、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

第四條、壓力容器維修保養(yǎng)制度 (52)

第五條、壓力容器事故應急預案 (52)

第六條、壓力容器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54)

第九章、制度增刪修改 (5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設備管理活動,提高設備管理現代化水平,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促進公司持續(xù)發(fā)展,確保設備管理過程規(guī)范化、合理化和透明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相關條例、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拉多美(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所從事的設備規(guī)劃、設計、制造、購置、安裝、使用、檢測、保養(yǎng)、維修、改造、處置等項活動。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設備是指在生產、運營、試驗、辦公與生活等活動中可供長期使用的機器、設施、儀器和機具等固定資產。

第四條設備管理應當遵守依靠技術進步、保障生產安全運行的方針,堅持使用與改造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從事設備管理的人員,應對設備實行綜合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應用相關科學技術成果和使用經驗,不斷提高設備性能和利用程度,使設備所有者和使用者獲得良好的投資效益或使用效果。

第六條公司支持設備管理與維修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培訓。

第二章、機修班相關制度

第一條、通用機械設備檢修操作規(guī)程

(一)、總則

1、本規(guī)程適用于拉多美(集團)中國有限公司所有檢修設備。

2、在檢修中除執(zhí)行有關國家標準外,同時還應執(zhí)行本通用規(guī)程以及為各分類設備編撰的技術規(guī)程、并參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檢修。

3、設備檢修的施工除按本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外,還必須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運行周期,一般是指設備實際運行的累計天數。

5、本規(guī)程規(guī)定的維修內容,包括日常檢修、中修和大修。

6、如果發(fā)現本規(guī)程與其他規(guī)程、技術標準有相互矛盾或要求差別較大時,檢修人員應通知設備管理人員,一般情況由班組長決定,若不能確定,可匯報設備經理或生產副總。

7、設備檢修施工過程中檢修人員應按每道工序進行檢驗和記錄。檢修之前已經知道的設備缺陷情況,能量化的要量化記錄,對隱蔽項目應仔細檢查分析。設備檢修完成后,機修班或檢修人員應出具書面檢修情況說明或者報告,并存入檔案。

8、在大修時,應充分考慮對設備技術進行有計劃地更新改造。

(二)、施工前準備

1 、做好安全工作,準備檢查,設備檢修全過程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或者相應項目的作業(yè)安全要求。

2、檢修人員在檢修前要開好班前安全會,并做好記錄。

3、檢查所有工具、器具、起重裝置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辦理如登高、斷電、通風、動火證及危險氣體濃度檢測等相關危險作業(yè)審批手續(xù)。

5、檢修人員是否穿戴好相應勞保用品及防護用品。

6、做好技術準備,熟悉設備說明書,圖紙資料、本設備及相關設備的檢修解釋說明。

7、準備好檢修工具、器具及相關檢修材料;對可能要更換的配備件落實到位,保證不因缺配備件而影響檢修進度。

8、檢查檢修現場,保證有足夠空間以擺放各種零部件,檢修車輛能進場作業(yè)和良好照

明,并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

9、組織安排好檢修人員;特種設備在檢修前還應辦理好相關手續(xù)。

10、部件的維修及裝配最好在機修班完成,如有必要在現場進行維修時也必須做到:

(1)重新裝配前,零部件必須徹底清洗干凈,去掉油污、鐵屑、沙子及石粉或其它雜質。

(2)對清理干凈的零部件必須放在報紙、帆布等干凈處,禁止隨便放置在地面或其它地

方,防止雜質進入機器零部件內造成機器造成磨損。

(三)、檢修裝配質量標準

1、設備基礎的尺寸、位置等應符合設計要求、質量應符合各種設備安裝標準,不得隨意改動設備安裝性能和規(guī)格,按照橫平豎直、運轉靈活為驗收標準。

2、設備吊裝前,必須將設備底座底面及預留孔的的油污、泥土等雜物去除干凈。

(四)、.各類軸承的安裝方法

1、軸承的安裝應根據軸承結構、尺寸大小和軸承部件的配合性質而定,壓力應直接加在緊配合的套圈端面上,不得通過滾動體傳遞壓力,軸承安裝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1、壓入配合軸承內圈與軸是緊配合,外圈與軸承座孔是較松配合時,可用壓力機將軸承先壓裝在軸上,然后將軸連同軸承一起裝入軸承座孔內,壓裝時在軸承內圈端面上,墊一塊金屬材料做的裝配套管(銅或鋼管),嚴禁直接敲打軸承圈。軸承外圈與軸承座孔緊配合,內圈與軸為較松配合時,可將軸承先壓入軸承座孔內,這時裝配套管的外徑應略小于座孔的直徑。如果軸承套圈與軸及座孔都是緊配合時,安裝時內圈和外圈要同時壓入軸和座孔,裝配套管的結構應能同時壓緊軸承內圈和外圈的端面。

1.2、加熱配合通過加熱軸承或軸承座,利用熱膨脹將緊配合轉變?yōu)樗膳浜系陌惭b方法。是一種常用和省力的安裝方法。此法適于過盈量較大的軸承安裝,熱裝前把軸承或可分離型軸承的套圈放入油箱中均勻加熱到

80-100℃,然后從油中取出盡快裝到軸上,為防止冷卻后內圈端面和軸肩貼合不緊,軸承冷卻后可以再進行軸向緊固。軸承外圈與輕金屬制的軸承座緊配合時,采用加熱軸承座的熱裝方法,可以避免配合面受到擦傷。用油箱加熱軸承時,在距箱底一定距離處應有一網柵或者用鉤子吊著軸承,軸承不能放到箱底上,以防沉雜質進入軸承內或不

均勻的加熱,油箱中必須有溫度計,嚴格控制油溫不得超過100℃,以防止發(fā)生回火效應,使套圈的硬度降低。

1.3、推力軸承的安裝推力軸承的軸圈與軸的配合一般為過渡配合,座圈與軸承座孔的配合一般為間隙配合,因此這種軸承的安裝,雙向推力軸承中的軸圈應在軸上固定,以防止相對于軸轉動。軸承的安裝方法,一般情況下是軸旋轉的情況居多,因此內圈與軸的配合為過盈配合,軸承外圈與軸承室的配合為間隙配合(即內圈與軸是緊配合,軸承外圈與軸承室松配合)。

各類軸承過盈配合的安裝方法

表中n-平均實測過盈量d―公稱尺寸

(五)、減速機的安裝及調試

1、箱體與底座接觸良好,箱體不得有裂紋和嚴重砂眼,用煤油裝入箱體檢查,不得有滲漏;各接合面嚴密不漏油。

2、箱體安裝應水平其橫向、縱向不平度不得大于0.04 mm/m。

3、齒輪各軸應平行且水平,其平行度誤差、水平誤差均應不大于0.04mm/m。

4、齒輪安裝的要求,還應注意齒輪嚙合面積一定要符合規(guī)定,軸水平度、平行度的誤差也應保證嚙合面積的前提下,進行適當調整。

5、各連接螺栓應緊固,防松墊圈等不得遺漏。油路、油孔應暢通,給油漏斗、擋油板等應安裝齊全,位置正確。

6、箱體內有冷卻水管的減速機,水管應暢通,并按工作壓力的1.5倍試壓,達到不滲不漏;即可試運行。

(六)、電動機的安裝及調試

1、安裝基礎要求:基礎必須結實、堅固、平坦且不受外部震動影響,必須檢測基礎是否會與電動機產生共振。通常采用混凝土基礎。基礎不能有裂縫。

2、準備墊片,建議厚度為0.05、0.1、0.2、0.5、1鋼板各若干,以備使用。

2.1、準備橡皮錘、調節(jié)螺栓、液壓千斤頂,用于軸向和水平調整。

2.2、準備一個千分表,最好準備一個激光光學分析儀,用于設備的精確校正。

2.3、準備一個簡單的杠桿,用于校正時轉動轉子。

3、軸中心校準。電動機與負載的軸中心線必須對準,否則會損壞轉軸、軸承和電動機。

通過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調校,直至電動機軸中心線和負載的軸中心線滿足聯軸器安裝和聯接的軸向和角度偏差標準要求。

4、電動機垂直方向通過增減墊片來校正。電動機軸線對底腳支承面的平行度建議不超過1mm,電動機底腳支承面的平面度公差建議不超過0.3mm。通過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調校,直至電動機軸中心線和負載的軸中心線滿足聯軸器安裝和聯接的軸向和角度偏差標準要求。

5、用度盤式指示器或其他類似儀器檢測調試結果。根據通用慣例,軸之間的水平和角度偏差控制在0.05mm- 0.10mm內,軸向偏差不超過0.10mm。

6、電動機均為整件運輸。滾動軸承的電動機出廠前均加了潤滑脂,可以直接投入運行。建議首次運行時不必拆裝。如果拆裝,則需加入與外形圖上同牌號的潤滑脂。如果更換潤滑脂牌號,則需將原有潤滑脂清洗干凈。禁止不同牌號的潤滑脂混合使用。潤滑脂可以是優(yōu)質鋰基潤滑脂?;瑒虞S承的電動機,給滑動軸承潤滑油箱和供油系統(tǒng)加注正確牌號的潤滑油(見外形圖),使?jié)櫥瓦_到正確的油位(觀油孔的紅圈中心位置)。

7、電動機允許順、逆兩個方向旋轉。用戶可自行選定旋轉方向。電動機出廠時的旋轉方向為從負載端看順時針旋轉。檢查各連接線是否接線正確,是否可靠緊固。檢查冷卻風機轉向是否符合要求。冷卻風機必須按指示標牌方向旋轉。檢查電源電壓是否符合要求。檢查基礎的緊固螺栓都已裝配良好并緊固到位。準備就緒,即可通電試運行。

(七)、傳動皮帶、鏈條的安裝及調試

1、平皮帶、三角皮帶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1.1、兩皮帶的輪寬中心面應在同一平面內,其誤差小于1.5mm。

1.2、皮帶松緊適宜(手指按下大約15mm),各皮帶受力均勻,三角皮帶與皮帶輪底部應有間隙,不允許相互摩擦。

1.3、三角皮帶的選型、數量均應按設計或圖紙規(guī)定配備,不得隨意更換或改變。

2、鏈條傳動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2.1、鏈輪的主動軸與被動軸應平行,誤差不得大于0.5/1000mm。

2.2、兩鏈輪的輪寬中央平面應在同一平面內,偏差不得大于1mm。

2.3、鏈條運行平穩(wěn),嚙合良好,無沖擊現象。鏈條松緊適當,被動輪的齒垂度符合下列要求:

a) 鏈條與水平線夾角不大于45o時,齒垂度為兩鏈輪中心距的2%。

b) 鏈條與水平線夾角大于45o時,齒垂度為兩鏈輪中心距的1-1.5%。

(八)、斗式提升機的檢修方法

1、斗式提升機分為兩種:一種是鏈環(huán)傳動式;另一種是鋼絲繩芯輸送皮帶傳動式;檢修斗式提升機前,必須確認制動器工作安全可靠,料斗內無積料,空載運轉正常,輸送皮帶無走邊現象(鏈條松緊適度)。

2、鏈環(huán)式斗式提升機短鏈檢修時,應注意短鏈必須斷電后并懸掛警示牌,方可檢修;還應拆除一條待安裝好后,再拆除另一條更換。嚴禁同時拆除兩條鏈環(huán)維修。

3、鋼絲繩芯斗式提升機安裝接口或者接口檢修時,應注意在提升機頂部懸掛手動葫蘆或者卷揚機(檢查懸掛位置是否垂直牢固,連接鋼絲繩必須達到起吊設備2倍以上承受力度)牽引,防止皮帶打滑,損壞皮帶及料斗和檢修人員安全,嚴禁麻痹大意。

4、鏈條嚴重磨損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防止鏈環(huán)斷裂脫落,損壞料斗和提升機外殼而堵死提升機。

5、料斗嚴重磨損或損壞時應及時更換,防止因輸送原料不及時而堵死提升機。

6、斗式提升機必須每個月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盡快處理。

(九)密封件安裝及注意事項

1、裝配o型密封環(huán)應正確選擇預壓量。橡膠密封圈用于固定密封、法蘭密封,預壓量為橡膠圓直徑的25%;用于運動密封,預壓量為橡膠圓直徑的15%。

2、裝配成套v型密封圈,預壓量適當;如需搭接,應切成45 o坡口,相鄰兩圈的接口還需要錯開90 o以上。

3、裝配a型y型u型密封圈,其唇邊應對著被密封介質的壓力。

4、壓緊石棉盤根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壓緊油石棉盤根,第一圈和最后一圈宜壓裝干石棉盤根,以防止有滲出。

b) 壓裝鋁箔或鉛箔包石棉盤根,應在盤根內緣涂一層潤滑油脂調和的鱗狀石墨粉。

c)盤根圈的接口應切成小于45 o坡口,相鄰兩圈的接口還需要錯開90 o以上。

d)盤根不宜壓得過緊。

5、裝配環(huán)形間隙密封、曲折(迷宮式)密封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環(huán)形間隙密封、曲折密封間隙內一般應填滿潤滑脂(氣封除外)。

b) 縫隙應均勻。

6、裝配骨架式油封應符合下列要求:

a)在殼體孔的安裝,需要殼體孔表面粗糙度、表面質量尤為重要;必須堅持內壁無碎屑、劃痕、灰塵及鑄造顆粒;使用木錘或相近錘輕輕平穩(wěn)均勻壓入。

b)在軸上的安裝,油封內徑通常小于軸徑,形成一定的過盈量,安裝時使用圓錐形或圓錐工具進行裝配;軸上

帶有螺紋、溝槽、花鍵時還需要套上一層保護套防止劃傷油封。

(十)、齒輪油泵及管路的檢修方法

1、齒輪油泵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齒輪外緣與外殼間隙一般為0.08-0.2mm;

b) 齒輪端面與側蓋間隙一般為0.1-0.2mm;

c) 軸套間隙一般為0.04-0.04mm,滾動軸承徑向間隙一般為0.03-0.05mm。

2、潤滑、液壓系統(tǒng)管道檢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布置整齊、合理并盡量縮短管路,根據壓力、管徑、材料選用;

b) 并列的交叉壓力管路,其管壁之間應當有適當的空間,防止震動干擾;

c)管接頭螺紋部分的密封填料,可用聚四氟乙烯、硝基、酸基漆、管路螺紋密封劑等,應嚴密不漏。

d) 壓力管道的選用,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內壁光滑清潔,無砂眼、銹蝕、氣孔、鐵皮等缺陷;壓力管道的連接,一般有螺紋連接、法蘭連接、焊接連接三種。

(十一)、設備試運行

1、每臺(套)機械設備檢修及安裝完成后,應進行試運行,除按本章規(guī)定執(zhí)行外,還需要按分類是分別執(zhí)行。

2、試運行前應對機械設備附屬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尤其是檢查各部位螺栓是否齊全緊固,各潤滑部位是否加足潤滑劑,各運轉部位有無中午遺留在內,符合要求后方可試機。

3、試運行步驟:先無負荷、有負荷。先部件、部件至組件、組件至單臺(套)設備、整套設備運行。上一步驟未合格前,不得進行下一步驟的試運行。試運行中,還應注意啟動、換向、變速、停止時,運動應平穩(wěn)、不得有爬行、跳動、和沖擊等現象。

4、必要時:試運行前先用人力盤車2-3轉,盤車時應靈活自如,無明顯阻滯現象。

5、電氣設備應在空載、運行、裝料三個不同階段分別測出電流、是否不正常,發(fā)熱、是否發(fā)出噪音以及潤滑情況進行記錄。

6、新安裝或維修過的各類設備設備均要做24小時的跟蹤觀察和運行記錄并存入設備檔案。

7、對維修或更換過的電氣設備,應適當調整下次維修、保養(yǎng)的間隙,同時要做好防止電氣、線路、斷路器老化等工作。

第二條、值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仔細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做好巡檢工作,巡檢時務必帶好手錘、扳手、鉗子和聽棒,對每臺運行設備逐臺檢查,不得漏檢,并

重點檢查易發(fā)故障設備。

(六)、檢查生產操作人員是否遵章操作,制止違章野蠻作業(yè)。

(七)、檢查并做好設備的潤滑工作,及時補充潤滑油。

(八)、發(fā)現設備隱患時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必要時緊急停車。

(九)、維修設備時必須可靠斷電,并有人監(jiān)護開關或掛禁止合閘牌。

(十)、做好巡檢維修記錄,交待好未處理好的設備隱患。

(十一)、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生產中所有設備。

(十二)、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現場,協(xié)助督促崗位搞好設備衛(wèi)生。

第三條、常日班維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協(xié)助值班維修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及時做好換下設備、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將修好的設備、配件防腐并標識。

(六)、隨時做好生產中的搶修準備,備足各種零配件,盡量避免臨急采購。

(七)、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鋼結構筑物的制做安裝。

(八)、修理設備時應做好各種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九)、不得帶電作業(yè),檢修設備必須可靠斷電,并掛好禁止合閘牌。

(十)、電工、電焊工、氣割工必須持證上崗。

(十一)、動用電氧焊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否則必須辦理動火證,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進入容器內類內必須有人監(jiān)護,并可靠斷電。

(十三)、起重物件時,起吊物下嚴禁站人,物件必須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應經過嚴格檢查。

(十四)、使用電動工具,尤其是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好防漏電措施。

(十五)、嚴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廢紗爛布,不得亂丟亂放,應放入有蓋的鐵桶中,集中處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釋劑必須蓋嚴。

(十七)、動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嚴禁吸煙。

(十八)、做好工具輔材的擺放,和維修場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九)、久停未開、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設備做好試車驗收工作。

(二十)、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工具。

(二十一)、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門口工作地,備品配件庫,設備維修現場。

第四條、維修值班班長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二)、督促維修工并親自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三)、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四)、做好維修班(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維修記錄。

(五)、組織本班(組)員工做好設備的技術創(chuàng)新、修舊利廢、節(jié)能降耗工作。

(六)、督促員工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酒后上崗,檢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七)、積極主動匯報反映設備狀況,做好修理過程中的配件測繪記錄工作。

(八)、團結好班(組)員工,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主動匯報員工的思想動態(tài)。

(九)、制定設備維修的中小修計劃,申報材料計劃。

(十一)、組織落實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制訂本班(組)管理細則。

(十二)、做好備用設備的管理,確保備用設備標識明顯準確。

(十三)、組織開好本班(組)的班前班后會,重點強調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參加設備事故分析會,并對因維修質量和巡檢不力造成的設備事故負責。

(十五)、及時組織人員、材料對設備進行搶修,做到隨叫隨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加強設備的潤滑。

(十七)、組織做好生產工具的準備和維修工作,檢查和維護好公司的各

種設施。

(十八)、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建筑物、構筑物,生活設施、供水用電裝置。

(十九)、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房外工作場地,設備維修現場。

第五條、電氧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四)、從事電氧焊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電氧焊。

(五)、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15米內從事電氧焊作業(yè),確有需要必須辦理動火證,做好充分的安全措施。(六)、到容器內從事電氧焊作業(yè)必須辦理作業(yè)許可證,做好安全措施,并有專人監(jiān)護。

(七)、使用的焊機必須絕緣良好,電壓正常,高壓側防護裝置良好,沒有裸露電線。

(八)、氧氣、乙炔表完好齊全,開關扳手無油污,氧氣、乙炔管無老化龜裂,確保裝有阻火器并保持完好。(九)、氧氣、乙炔瓶不能合存合運,須相距10米以上,存量不能超5瓶。

(十)、無壓力容器焊接證不能從事焊接壓力容器工作。

(十一)、工作完成后必須清場,確保無安全隱患。

(十二)、協(xié)助鉗工做好設備維修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十三)、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電焊機,氧氣、乙炔瓶,公司各種設備裝置,建筑構筑物。

(十四)、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電氧焊場地,維修場地。

第六條、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二)、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三)、從事電器維修安裝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從事電器維修安裝。

(四)、負責全公司的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保證用電設備的安全運行。

(五)、檢修作業(yè)時,必須兩人互相配合,禁止單人操作。

(六)、潮濕環(huán)境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嚴禁安全措施不完備安裝維修電器。

8、經常清理電器裝置,保持清潔;維修清理必須可靠斷電,并掛禁止合閘標識牌。

(七)、未經允許嚴禁私自接駁電線,安裝電器。

(八)、加強巡回檢查,督促用電單位安全用電,做好用電保護措施(接地接零防漏電)。

(九)、各種電器保險配匹相當,不得用其它材料替代保險。

(十)、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所用電器裝置及用電設備。

(十一)、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各配電房,電箱、電機、維修場地。

第七條、值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一)、必須服從上級安排,以保證操作工安全為先。隨叫隨到,不推卸,不敷衍。

(二)、必須保證所有設備完好。善于發(fā)現設備故障隱患,不出現設備問題,不影響安全生產。

(三)、必須在工作中保證自身和周圍人員安全,勞保用品穿戴齊全,及時預防安全隱患。

(四)、不出現因沒有仔細核對正確而造成的錯誤。

(五)、不準將維修工具、配件等物品在維修地點以外長時間放置,應及時整理、入庫,維修工作完成后要及時清理現場,不能將衛(wèi)生問題遺留給操作工。

(六)、維修班長班前先了解設備情況,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維修工作。

(七)、值班人員除及時排除設備故障外,應定時清理現場。

(八)、閑時進行必要的技術改造,節(jié)能降耗,提高生產效率,降低職工勞動強度。

(九)、做好備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第八條、常日班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協(xié)助值班維修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及時做好換下設備、配件的修理工作,并將修好的設備、配件防腐并標識。

(六)、隨時做好生產中的搶修準備,備足各種零配件,盡量避免臨急采購。

(七)、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鋼結構筑物的制做安裝。

(八)、修理設備時應做好各種安全措施,在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九)、不得帶電作業(yè),檢修設備必須可靠斷電,并掛好禁止合閘牌。

(十)、電工、電焊工、氣割工必須持證上崗。

(十一)、動用電氧焊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否則必須辦理動火證,做好充足的安全措施。

(十二)、進入容器內類內必須有人監(jiān)護,并可靠斷電。

(十三)、起重物件時,起吊物下嚴禁站人,物件必須牢固固定,起重工具事先應經過嚴格檢查。

(十四)、使用電動工具,尤其是移動式電動工具,必須做好防漏電措施。

(十五)、嚴禁用汽油、天那水等易燃物洗手洗衣。清洗沾污的廢紗爛布,不得亂丟亂放,應放入有蓋的鐵桶中,集中處理。

(十六)、未使用完的油漆、稀釋劑必須蓋嚴。

(十七)、動用或接近易燃易爆物嚴禁吸煙。

(十八)、做好工具輔材的擺放,和維修場地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十九)、久停未開、更新改造和修理好的設備做好試車驗收工作。

(二十)、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工具。

(二十一)、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門口工作地,備品配件庫,設備維修現場。

第九條、維修值班班長崗位責任制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穿戴好防護用品,做到不穿拖鞋,不打赤膊,嚴禁酒后上崗。

(三)、督促維修工并親自檢查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四)、不得濕手臟手啟動電器開關,啟動設備前檢查是否有人在作業(yè),設備有無異常。

(五)、做好維修班(組)的日常工作安排,做好每天的維修記錄。

(六)、組織本班(組)員工做好設備的技術創(chuàng)新、修舊利廢、節(jié)能降耗工作。

(七)、督促員工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酒后上崗,檢查做好工作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八)、積極主動匯報反映設備狀況,做好修理過程中的配件測繪記錄工作。

(九)、團結好班(組)員工,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主動匯報員工的思想動態(tài)。

(十)、制定設備維修的中小修計劃,申報材料計劃。

(十一)、組織落實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制訂本班(組)管理細則。

(十二)、做好備用設備的管理,確保備用設備標識明顯準確。

(十三)、組織開好本班(組)的班前班后會,重點強調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參加設備事故分析會,并對因維修質量和巡檢不力造成的設備事故負責。

(十五)、及時組織人員、材料對設備進行搶修,做到隨叫隨到。

(十六)、安排做好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加強設備的潤滑。

(十七)、組織做好生產工具的準備和維修工作,檢查和維護好公司的各種設施。

(十八)、本崗位所轄設備裝置:公司所有設備、建筑物、構筑物,生活設施、供水用電裝置。

(十九)、本崗位所轄衛(wèi)生:維修房及房外工作場地,設備維修現場。

第十條、電氧焊工崗位責任制

(一)、工作前行檢查電焊機及金屬臺是否有牢固的接地。電焊機外殼必須有單獨的、合乎規(guī)格的接地線。接地線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種管道人。此外還應清除現場易燃物品(如棉紗,汽油等)。

(二)、電極夾鉗的手柄處絕緣物必須良好,否則應立即修理。如確實不能使用,應換新的。

(三)、電焊導線不得從乙炔、氧氣或易燃氣體管道隨近通過,孔洞能與這些管理道處于同一地溝內。

(四)、焊接大件及加溫后的零件時,須配備兩人搬運。焊件應擺放穩(wěn)固,以防倒塌或墜落傷人。

(五)、在金屬容器進行焊接時,至少應在窗口外面設一人監(jiān)護。

(六)、清除熔渣時,應戴上防護鏡,防止熔潭濺入眼睛。

(七)、工作完畢后,應檢查焊接點有無火星遺留。經常清理焊機衛(wèi)生,搞好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電工崗位責任制

(一)、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不干私活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三)、嚴格執(zhí)行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且持證上崗。

(四)、發(fā)電機房、配電房不準閑雜人員進入,且發(fā)電機房、配電房、配電箱必須上鎖,避免意外安全事故發(fā)生。

(五)、每天對供電線路、生產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確保線路和生產電氣設備能正常使用,并做好巡查記錄。

(六)、線路和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斷掉電源,并在顯眼處設置安全標志警示牌。

(七)、對電力的正常供給和電氣設備能正常生產負責。

第十二條、污水處理站相關制度

一、污水處理站操作規(guī)程

(一)、總則

1、本規(guī)程是用于指導污水處理、正常運行的技術文件和依據,它包括職責、管理范圍、運行原理、操作守則、化驗檢測、維護管理等相關內容。

2、本規(guī)程適用于污水處理站的水處理操作運行員工,也適用于管理、化驗、技術和維護檢驗人員,還可供有關專業(yè)人員參考。

3、污水處理操作人員,應達到懂原理、會操作、能診斷、可排故,同時還可進行簡單的維護管理,保證處理效果。

(二)、職責

1、污水處理站員工應保證站內所有設施的完好,并處于良好的運行工作狀態(tài),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不得帶病工作,不得違章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和企業(yè)相關規(guī)定,盡職盡責搞好本職工作,實現安全運行,達到廢水處理要求效果。

3、做好營運工作記錄和水質檢測報表,接受企業(yè)主管和相關部門的檢查。

(三)、管理范圍

從污水進入污水處理系統(tǒng)起,至污水流經污水處理站的各個單元,實現達標排放后,排出污水站排入外排管網的全部建構筑物、設備、儀表、控制系統(tǒng)和綠化、衛(wèi)生、安全系統(tǒng)。

(四)、運行原理

本工程主體采用物化-生化工藝,生化工藝采用“厭氧+ 接觸氧化”工藝,使污水達到排放標準。

(五)、操作守則

1、各設備開機前準備:檢查各管路連接及開啟是否正常,有無滴漏現象;檢查各線纜有無破損及脫落現象,發(fā)現異常及時維修;檢查各設備儀器是否完好。

2、保證風機的正常運轉,做好風機的日常巡查,如油位、冷卻水、各螺栓緊置程度等,發(fā)現問題參照說明書及時解決。

3、確保每天進入生化池的水量,水質穩(wěn)定。

4、排泥:物化沉淀池排泥時間、排泥量視加藥量而定;沉淀池排泥頻率為根據好氧池中mlss現場定。

5、污泥處置:根據排泥周期,定期安排槽罐車抽出池內剩余污泥,外運進行處理。

6、嚴格控制進水指標及水量,防止由于水質波動過大影響菌種生長;每天做好菌種觀測紀錄:污泥沉降比、絮凝性、沉降性等,和各池(ph調節(jié)池、集水池、綜合廢水調節(jié)池、厭氧沉淀池、二沉池出水、終沉池出水等)水質指標測定:包括cod、ph,并計算其去除率,以便及時調整進水方案,每天1次。

(六)、注意事項

1、認真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特別是對水池、設備巡檢時一定要高度集中,不得跨安全防護欄外作業(yè)。

2、機電設備檢修應切斷電源,在中控室開關處示掛檢修標識。

3、污水、污泥均應嚴格按規(guī)定消毒處理,不得隨意傾倒、堆放。

4、所有污水處理用藥劑、原料等均不能與生活飲用水源和食品接觸,防止中毒事故。

二、污水處理使用管理制度

1、值班管理人員對污水處理設備的所有操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以免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2、值班管理人員須對污水處理系統(tǒng)設備進行相關的巡檢及維護保養(yǎng),每天巡檢次數不得少于3次(即早上上班開機、中途切換供氧泵以及下班前停機檢查)。

3、值班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填寫污水處理站日常巡檢記錄、維護保養(yǎng)情況以及設備運行情況(具體見附表)。

4、值班管理人員領用污水處理電房鑰匙時要進行登記記錄。若鑰匙遺失,須報知設備部門負責人林偉喜(電話:150________,短號:658190)或安全部門相關負責人王偉(電話:136________,短號:652680)。

5、污水處理系統(tǒng)的兩臺供氧泵必須交替使用,單臺持續(xù)運行不可超過4小時,供氧泵每天須運行8-12小時。

6、運行時,供氧泵溫度不可過高,當發(fā)現供氧泵溫度超過規(guī)定溫度(運行溫度不超過80℃)時,須手動切換另一臺使用。

7、當其中一臺供氧泵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并切換另一臺工作,隨后進行檢查處理。

8、為保證各池密閉性。在值班人員巡檢、維護結束后,須關緊池蓋,防止雜物進入而影響污水處理效果。

9、值班管理人員下班時必須保證供氧泵及抽水泵已停機并將按鈕打到中間位置,謹防時控器出現故障自動啟動

10、設備管理人員應不定期對污水處理站進行檢查,監(jiān)督值班人員是否有巡檢、啟動污水處理設備,每周檢查不得少于一次。

三、污水處理巡檢制度

1、值班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污水處理設備進行定時巡檢和起動,發(fā)現問題并及時處理做好記錄。

2、值班管理人員應對時控開關進行檢查,保證其正常工作。

3、值班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電房內供氧泵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一旦發(fā)現溫度(運行溫度不超過80℃)過高時要立即處理。

4、值班管理人員必須檢查備用供氧泵是否良好(確保潤滑油不倒抽、壓力表指示為零等),發(fā)現立即處理。

5、值班管理人員須檢查污水池水位情況,根據液位高低進行適當調節(jié)浮線高低。

6、值班管理人員須檢查各池中是否落入雜物并清理。檢查完畢須關緊池蓋,每季度應對污水池內淤泥進行清理。

7、值班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進行一次巡檢,關閉供氧泵及抽水泵。

四、污水泵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崗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應熟悉機電設備的維修規(guī)定,對污水處理設備定期進行維護保養(yǎng),軸承位應定期加油、其它部位檢查。

2、應對構筑物的結構及各種閘閥、護欄、爬梯、管道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及防腐處理,并及時更換被損壞的照明設備。

3、污水泵在運行過程中,軸承溫度不能超過環(huán)境溫度35℃,最高溫度不得超過80℃。

4、應經常檢查和緊固各種設備連接件。

5、各種管道閘閥應定期做啟閉試驗。

6、應定期檢查、清掃電器控制柜,并測試其各種技術性能。

7、不得將維修設備更換出的潤滑油、潤滑脂、實驗室廢水及其它雜物丟入污水處理設施內。

8、如發(fā)現污水泵有異常聲音應立即停車檢查原因。

9、維修機械設備時,不得隨意搭接臨時動力線。

第十三條、機修班組培訓學習制度

為保障運行檢修班班組培訓工作的開展,提高班組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使班組培訓工作真正起到提高班組人員素質的作用,提高班組工作能力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班組的培訓每月應不少于一次,如有工作安排未進行的可以在第二個月進行,但不得有遺漏。

2、班組培訓的主題內容必須精要簡練、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從解決班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個人的不足之處著手,切實提高班員的素質。培訓工作可結合送電線路等級工考試內容及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制度、現場實際操作培訓。班組培訓的形式應多樣化,如:專題討論、專業(yè)技術人員講課、現場操作培訓、參加學習、安全工器具的檢查、事故分析等。

3、班長和班組技術培訓員每月根據本月工作的主題內容積極商議,作好充分準備。班組培訓工作原則上由班長主持。在開展培訓工作時,班長和班組安全員要調動好班員的積極性,正確引導班員圍繞主題開展活動。班組的培訓記錄要真實反映學習的情況。

4、班組在完成培訓工作后,應向領導匯報培訓情況,如有需要應請領導到現場點評。

5、班組培訓的開展和記錄應按以下幾個步驟進行,培訓記錄由班組技術培訓員負責:

a)明確培訓的主題內容;

b)講清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c)說明進行此次培訓的步驟和注意事項;

d)培訓工作的實際開展情況;

e)培訓工作的討論、小結。

6、班組培訓工作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考試,考試內容將圍繞一個季度的培訓工作進行,如有不合格的人員可以重做一次,重做一次扣30元作為班費。

7、班組每月對個人的培訓記錄進行檢查,必須做到有學習有記錄,缺一次記錄扣50元,責令在兩天內重新進行記錄,如再次檢查有問題將累加扣罰。班組培訓所有班員必須按時到場,如有未到者必須有原因,無故不參加培訓學習的人員每人扣50元/次。

第三章、特種設備崗位安全職責

第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負責人是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全面負責。

(二)、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政策,加強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并接受安全審核。

(四)、審定安全生產規(guī)劃和計劃,確定本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批準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生產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五)、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以及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六)、負責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

(七)、定期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八)、研究解決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負責本單位事故、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

(九)、把安全工作業(yè)績作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據,對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責任,嚴肅處理。

(十)、按照上述安全職責,確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以及部門安全管理的目標、任務。

第二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熟悉掌握并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安全技術規(guī)范、本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制訂并認真落實執(zhí)行本單位特種設備崗位責任制、各項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二)、全面了解、掌握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建立特種設備臺帳,主動申請檢驗檢測機構對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和定期檢驗,主動接受質監(jiān)部門的安全監(jiān)察。

(三)、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重點特種設備和易發(fā)生事故設備重點監(jiān)控,發(fā)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必要時還應報告當地監(jiān)管部門和政府。

(四)、負責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管理,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證件上崗。建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花名冊,安排持證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確保證件不過期、失效。

(五)、分管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安全技術管理、特種設備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業(yè)余消防隊建設,

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經常性開展演練。

(六)、加強對班組安全管理員的教育和培訓,全面提高各級安全管理員的業(yè)務水平,進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特種設備安全教育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抓好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讓其了解企業(yè)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制訂年度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yè)人員參加質監(jiān)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確保司爐工、電梯、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jiān)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四)、安排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

(五)、建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第四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單位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本單位使用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

(二)、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

(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冊登記文件、安裝監(jiān)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

(四)、特種設備資料應長期保存。

第五條、特種設備維護保養(yǎng)管理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根據設備使用的規(guī)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周、日維護保養(yǎng)計劃,明確維護保養(yǎng)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

(二)、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yǎng)。維護保養(yǎng)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yǎng)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yǎng),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

(三)、在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guī)律,確定維護保養(yǎng)周期。依據維護保養(yǎng)周期,儲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yǎng)計劃。

(四)、建立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系統(tǒng)化,為員工專業(yè)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yǎng)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化、規(guī)范化。

第六條、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及應急預案

(一)、預防措施: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參與制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操作,并有權對違章行為進行制止;確保特種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滿足生產需求,做好環(huán)境保護和成本核算工作。

2、貫徹落實政府主管部門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以及下達的有關特種設備方面的安全監(jiān)察指令。

3、制訂和實施特種設備定期檢查、檢修及購置各種備件計劃。

4、定期組織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5、定期收集、整理特種設備有關記錄并組織相關人員總結前段時間特種設備運行中的經驗教訓并制訂改進措施。

6、每月針對特種設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并做好記錄,及時報告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7、制訂和實施特種設備及附屬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計劃,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特種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

8、發(fā)生事故要及時組織調查處理并寫出事故報告書。

9、積極改善特種設備工作區(qū)域的勞動條件,關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與技術培訓,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10、安全領導小組每年底應對全公司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呈報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

(二)應急措施及救援預案

1、緊急事故發(fā)生后安全領導小組分成三個部分進行應對:a)消防組;b)疏散組;c)救援組

1.1、消防組:由安全領導小組下屬的義務消防隊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使用消防水槍或其他滅火器材撲滅可能撲滅的火險,如火勢蔓延則立即報警(火警電話:119)。

1.2、疏散組:負責所有消防通道的暢通,并切斷電源,關閉所有機械設備,指揮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

1.3、救援組:負責對受傷人員的應急處理:負責對消防、醫(yī)療急救中心的聯絡工作(醫(yī)療急救中心電話:120),做好消防、急救車輛引導工作。

2、警報的解除

2.1、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警報的解除及警報解除后的生產恢復組織工作。

2.2、如發(fā)生火災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門作出決定。

3、記錄在案:凡發(fā)生安全隱患或大小事故,由相關人員填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以及《事故調查報告》,并逐級上報,記錄在案,必要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配合其調查核實。

4、注意事項:

4.1、各崗位負責人應指定崗位代理人,以防不測。

4.2、廠區(qū)內出現任何險情應第一時間通知門衛(wèi)。

4.3、車間和倉庫人員應從標有安全標識的消防通道撤離。

第四章、鍋爐工相關制度

第一條、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煤爐)

一、鍋爐必須經過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注冊登記,領取使用登記證后才能使用。

二、獨立操作的司爐工人須持有司爐操作證,且符合操作爐型和類別要求。

三、鍋爐點火前必須做好各項檢查式作,并確認正常才允許點火。對新、移裝、大修或者長期停用的鍋爐應進行烘爐和煮爐,烘爐時間取決于鍋爐型式、容量及爐墻干濕程度,一般小型鍋爐不得少于4天,本單位15噸鍋爐不得少于一天。

四、點火升壓時,要保持鍋爐溫度慢慢升高,不得快速提升鍋爐溫度。從冷爐到使用工作壓力的時間,一般水循環(huán)較好的小容量鍋爐,要控制1-3小時,本單位15噸鍋爐就控制在5小時左右。

五、升壓過程中,必須按規(guī)定的要求做好檢查及各項操作,確認正常后才能進行供汽或并爐。

六、運行正常后,必須經常調節(jié)燃燒,保持鍋內汽壓(或水溫)和水位穩(wěn)定。

七、鍋爐運行時,每小時應對爐體和所有安全附件、儀表、附屬設備、輔機等巡視檢查一次,每班應沖洗水位表一次,鍋爐排污一次和安全保護裝置試驗一次;每周(月)應做安全閥手動(自動)放汽試驗一次;每周至少應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一次。以上的檢查和試驗,應認真做好記錄并簽名確認。

八、在給煤后或撥火前應注意將爐門關嚴,爐膛應保持負壓,防止火焰噴出傷人。

九、對運行的鍋爐,不準進行補焊、擰動手孔和人孔螺絲或敲打各受壓部件。

十、在停爐之前應進行下列工作:

1、臨時停爐,鍋爐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

2、事先停止送風和給煤,停爐后爐內壓力不能繼續(xù)升高,根據情況放出鍋內蒸汽

3、臨時停爐,必須關好煙囪擋板及壓好火,并將爐門打開,長期停爐,應扒出燃燒室內的余煤,清除所有煙道、灰斗的灰渣

十一、鍋爐運行中,遇到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二條、鼓、引風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啟動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1、檢查地腳螺絲、聯軸器螺栓是否松動,油位是否正常

2、用手撥動聯軸器旋轉,檢查有無摩擦、卡位現象

3、開通冷卻水閥門

4、將進風門閘板關閉

5、待風機旋轉正常后慢慢開啟風門閘板

二、運轉正常后,要檢查運行情況:

1、應無異音和摩擦現象

2、軸承油位計不漏油、指示正確,潤滑油溫度不超過60℃

3、軸承溫度正常,振動、串軸不超過規(guī)定值

4、傳動皮帶完整,無跑偏及脫落現象

5、安全遮欄完整,地腳螺絲緊固

6、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如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機

三、鼓、引風機停用

1、按下停電按鈕,切斷電源

第三條、除氧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除氣器正常運行時,水位維持在:60%-80%、內部壓力保持在:0.02mpa、水箱水溫維持在:102℃-104℃。

二、保持給水在飽和狀態(tài),保證含氧量合格;壓力安全閥不漏汽,不誤動;除氣器溢水裝置不誤動,不泄漏;對空排氣門不噴水;經常注意壓力,水位調整器的運行情況,失靈時應改為手動。

三、除氣器給水采用雙路給水泵,一路正常給水,一路備用,采用自動給水,正常給水泵出現故障時由司爐工手動啟用備用泵。

四、除氣器壓力下降的原因:1、壓力自動調節(jié)器失靈,加熱蒸汽量不足或者中斷;2、補水過快、過多,補水溫度過低;3、表計失靈。

處理措施:1、將壓力自動調節(jié)器改為手動,維持除氣器內壓力在規(guī)定范圍內;2、適當控制補水速度,及時調整;3、壓力表失靈,參照其他表計加強監(jiān)視,盡快更換。

五、除氣器壓力升高的原因:1、壓力自動調節(jié)失靈;2、供熱負荷增大,壓力上升3、減溫減壓器出口壓力升高。

處理措施:1、把壓力自動調節(jié)器切換為手動,降低除氣器內部壓力;2、除氣器壓力恢復時,注意安全閥回座情況,發(fā)現卡澀及時處理。

六、除氣器產生振動的原因:1、除氣器過負荷,除氣頭壓力波動,造成進水管擺動;2、補水過快或忽大忽小不均勻;3、除氣器內部壓力突然下降,引起汽水沸騰。

處理措施:1、降低除氣器負荷,調整恢復除氣器正常壓力;2、控制補水量均勻,補水速度適當;3、振動出現在啟動時,控制升溫升壓速度。

七、通過鍋爐水位計監(jiān)測除氣器是否正常給鍋爐供水,通過控制臺電流表(供水電流為65a-70a)監(jiān)測給水泵是否正常給鍋爐供水。

八、除氣器因故障不能正常供水,不能停止生產時暫時開啟鍋爐直供水裝置,立即排除故障恢復除氣器供水。

第四條、水泵安全運行操作規(guī)程

一、電動給水泵的啟動:

1、檢查地腳螺絲、聯軸器連接緊固情況

2、手動轉軸檢查給水泵及電動機轉動情況

3、檢查軸承潤滑油油位,開啟冷卻水

4、打開給水泵進水閥

5、打開給水泵出口管壓力表旋塞

6、啟動電動機,檢查旋轉方向是否正確,有無異常音響

7、待電動機轉速正常后,緩慢開啟水閥,待出水閥全開后,應將閥門手輪倒轉回一圈。

二、電動給水泵運轉正常后,要檢查運行情況:

1、注意給水泵運轉的音響,振動及溫升(軸承外殼的溫度不超過60-70℃為宜)

2、檢查齒輪箱潤滑油

3、檢查壓力指示

4、遇到緊急情況可開啟備用給水泵后再將故障給水泵停機。

三、停泵操作

1、按下停電按鈕,切斷電源

2、關閉給水泵出水閥和進水閥

3、給水泵停機后,關閉冷卻水閥門

4、將本班組給水泵故障及切換給水泵運行情況記錄到運行記錄表備查

第五條、分氣缸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司爐工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班,交接班時交班班組應將本班汽壓、生產、設備的運行情況記錄好并交給接班班組。

二、根據生產情況用工藝規(guī)定,合理調配送汽,確保生產任務的完成。

三、鍋爐房要經常與各用汽高塔生產班組緊密聯系,緊密配合,及時掌握汽壓變化情況,并做好汽壓變化記錄。

四、熟悉設備運行狀況,定期檢查分汽缸和各用汽高塔的管道、壓力表、排壓閥等儀器和設備,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主管生產領導匯報。

五、節(jié)假日或停工休息日必須將所有進、出口閥門關死,并必須打開排壓閥、排污閥,將管道和分汽缸內的蒸汽排盡,檢查壓力表是否歸零。

六、送汽前先排盡管道及分汽缸內的冷凝水,送汽時應側身緩慢打開汽閥,閥門開到底時,回轉半圈防止卡死,并預先通知各用汽高塔生產班組。如遇停電、停汽或設備故障,必須關掉全部汽閥。

七、提高警惕,保證安全。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和逗留分汽缸區(qū)域,不得利用鍋爐設備(包括分汽缸)烘烤衣服等物品。

八、生產結束后,關閉各開關、閥門,清掃地面,整理工具,做好設備的保養(yǎng)工作。

第六條、除塵麻石塔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啟動鍋爐時先向脫硫除塵塔供水,待排水口有水流溢出后,才能開啟引風機,停爐時,先停引風機再停止向脫硫除塵塔供水。

二、鍋爐運行中要勤于檢查除塵塔供水情況,當發(fā)現溢流槽有堵塞時,應及時清理,溢流槽的水位隨時保持在調試好的高度,并控制除塵塔用水量不應過大,以免煙氣帶水。

三、鍋爐運行中必須經常監(jiān)察除塵塔后的溫度

當鍋爐機組帶正常負荷時,除塵塔后的煙氣溫度在正常值±5℃以外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排除。

四、注意鍋爐運行中的除塵塔阻力

阻力增加可能是鍋爐超出力運行和鍋爐風量太大(包括漏風)或除塵器排灰口堵塞,使除塵塔內積水,破壞了除塵塔內的動力場;也可能是排污口、除塵塔體漏風并使煙氣帶水,或者造成除塵塔出口處積灰;還可能因除塵塔內壁局部無水膜區(qū)使內壁局部積灰而產生局部向心的干擾氣流,這部分氣流的水滴被帶出除塵塔,還可能是除塵器后煙道腐蝕開裂造成大量漏風。

五、煙氣帶水

出現煙氣帶水現象,除了上面所提到的引起除塵塔阻力增加諸原因外,進入除塵器的煙道上部和側面的擋水檐因堵塞失去作用使煙氣進口斷面積形成水簾,當煙氣以一定的速度進入時,吹散水簾及溢流槽頂部磚和溢流口部分未按圖施工,使水膜被旋轉上升的煙氣吹散等,都將造成煙氣帶水,應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排除。

六、排灰口堵塞

排灰口堵塞產生的原因可能是除塵塔頂部或煙道入口處因積灰嚴重而倒塌;或因除塵塔檢修后對塔體內部清理不夠;還可能是除塵塔供水時造成排灰口處積灰堵塞等,應勤于檢查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排除。

第七條、叁塔流動床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的調試、使用

1、緩緩開啟設備進水閥,對交換塔進水,待交換塔注滿水后,調至所需流量。

2、啟動軟水泵。

3、依次開啟飽和樹脂閥,使樹脂進入再生塔及清洗塔(以樹脂高度至塔上方的視鏡一半為準)。

4開啟新生樹脂閥及噴射器動力水閥,調節(jié)樹脂輸送量,一般情況下,輸送壓力為0.1mpa。

5、開啟鹽水閥,調節(jié)鹽液流量,使噴射器把鹽液抽吸入再生塔。

6、打開通往進水流量計(清洗、預清洗流量計)的閥門,調至額定流量,提供再生、清洗用水,設備即可正常運行。

7、樹脂運行流量與樹脂輸送量保持一致(從兩塔之間視鏡觀察)

二、停床

當設備需停止運行時,按啟床順序依次關閉閥門及水泵電源即可,若長時間停床,應將再生、清洗塔樹脂送回交換塔(關閉飽和樹脂閥,加大新生樹脂返回量即可)

第七條、鍋爐工叉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定,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二)、嚴格遵守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服從管理,不違章作業(yè),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冒險作業(yè)。

(三)、遵守勞動紀律,嚴禁穿拖鞋、打赤腳。做到不脫崗、不串崗、班中不睡覺、班前四小時和班中不飲酒。

(四)、操作者必須經過培訓,取得作業(yè)證后,方可操作。

(五)、作業(yè)前必須認真檢查轉向、剎車等裝置是否安全可靠,確認安全后方可出車。

(六)、裝運物貨不得超載,應有專人指揮,作業(yè)時貨物應裝穩(wěn)、系牢,不準長距離(1公里以上)運輸貨物,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注意避讓行人。

(七)、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駕駛室外不得乘人。

(八)、嚴寒季節(jié),要加強防寒防凍措施。做好叉車的保養(yǎng)、送修送檢工作。

(九)、做好地臺板的集中、整理、分類、維護工作。

第八條、鍋爐班組日常工作規(guī)定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各司爐工要做好交接班的記錄,對本班發(fā)生或者需要下班處理的事項要交接清楚;

2、在設備停機多日開首個班次時,必須提前半天開機試運行;主要檢查管道、壓力表、安全閥、保溫棉、是否漏水、漏氣等情況;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3、每班次不得少于兩次對除氧器、回水裝置、脫銷裝置、靜電除塵裝置;新塔、舊塔及鍋爐分汽缸主要儀表

和安全閥的檢查,具體人員由班長安排;具體檢查時間為: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 晚上20:00-21:00 凌晨04:00-05:00

第19篇 中國化工集團公司企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附件1 原化學工業(yè)部安全生產禁令

生產廠區(qū)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管理,廠區(qū)內不準吸煙.

國務院發(fā)布)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年1月26日國務院發(fā)布)

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 版)

4,《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

5,《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gbj74―)

6,《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190―)

7,《高處作業(yè)分級標準》(gb3608―)

8,《手動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3787―93]

9,《爆炸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

6.1 ― ]

10,《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

11,《工業(yè)企業(yè)廠內運輸安全規(guī)程》(gb4387―)

12,《放射衛(wèi)生防護基本標準》(gb4792―)

13,《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3―)

14,《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

15,《生產設備安全衛(wèi)生設計總則》(gb5083―)

16,《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guī)則》(gb5306―)

17,《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

18,《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gb6441~6442)

19,《起重司機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6720―)

20,《機械設備防護罩安全要求》[gb8196―87]

21,《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

22,《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1―1999]

23,《廠區(qū)設備內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2―1999]

24,《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4―1999]

25,《廠區(qū)吊裝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5―1999]

26,《廠區(qū)斷路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6―1999]

27,《廠區(qū)動土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7―1999]

28,《廠區(qū)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8―1999]

29,《化工企業(yè)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guī)定》([86]化生字第1078號文

30,《化工企業(yè)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87]化生字第671號文

31,《化工企業(yè)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guī)定》(cd90a3)

32,《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tj28―)

33,《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

34,《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

35,《煉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定》(yhs01―)

36,《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規(guī)程)

37,《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

38,《倉庫

第20篇 化工企業(yè)職業(yè)健康管理制度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負責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檔案。

2、××部負責組織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部負責建立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yè)病的醫(y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yè)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普及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yè)病防治的各項規(guī)定,指導從業(yè)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yè)健康檢查,有職業(yè)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yè);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yè)健康檢查,發(fā)現有與從事作業(yè)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guī)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yè)人員。

六、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煤氣隨時檢測)。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訴職工,各有關單位、部門要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使職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八、新、擴、改建項目安全衛(wèi)生“三同時”

新、擴、改建項目要努力搞好勞動安全衛(wèi)生預評價和職業(yè)病危害評價工作,積極貫徹職業(yè)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規(guī)定,做到新、擴、改建項目本質安全,從源頭上杜絕職業(yè)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yè)病危害因素的單位,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yè)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guī)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yè)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wèi)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yè),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在作業(yè)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yè)衛(wèi)生規(guī)程,各單位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十、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供應處要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單位要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對易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作業(yè)的要求

進入設備、容器作業(yè),抽堵輸送危險化學品的管道盲板作業(yè)等易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的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票證,落實好防護措施、救護措施和責任人,確保不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事故。

十二、急性職業(yè)病事故的處理

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危害事故,各單位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yè)病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通知公司設安處和公司醫(yī)護人員,必要時請求縣或市醫(yī)院救護。

十三、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

職業(yè)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規(guī)為公司搞好職業(yè)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實現了有法可依。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guī)定開展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yè)病防治水平和職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某化工企業(y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匯編(20篇范文)

為保障公司生產安全順利的進行,及時消除生產設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和《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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