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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酒店報告制度是確保運營效率和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涵蓋了多個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
1. 客戶滿意度報告:收集并分析客人反饋,以便改進服務。
2. 財務報告:詳細記錄收入、支出,確保財務健康。
3. 員工績效報告:評估員工工作表現,為激勵和培訓提供依據。
4. 設施維護報告:記錄設備狀況,及時進行維修保養(yǎng)。
5. 安全報告:監(jiān)控安全風險,確保酒店環(huán)境的安全。
6. 市場營銷報告:分析銷售策略效果,調整市場定位。
內容是什么
客戶滿意度報告應包含對客房、餐飲、服務等方面的評價,而財務報告則需精確到每一筆交易,確保無誤。員工績效報告不僅關注業(yè)績,還應考慮團隊協作和客戶服務能力。設施維護報告需定期更新,記錄設備壽命和維修成本。安全報告需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并制定應急計劃。市場營銷報告需關注銷售額、客源結構和競爭對手動態(tài),以優(yōu)化營銷策略。
注意事項
在執(zhí)行報告制度時,務必注意以下幾點:
1. 時效性:報告應及時編制和提交,確保信息的最新性。
2. 準確性:數據必須真實無誤,避免誤導決策。
3. 全面性:報告應涵蓋所有重要方面,避免遺漏。
4. 可讀性:報告格式清晰,便于理解。
5. 保密性:涉及敏感信息的報告應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6. 持續(xù)改進:根據報告反饋不斷調整和完善業(yè)務流程。
在實施這些報告制度時,管理層要充分理解和運用,將其轉化為提升酒店運營效率和品質的實際行動。要鼓勵員工參與,通過報告制度促進溝通和透明度,共同推動酒店的持續(xù)發(fā)展。
酒店報告制度范文
第1篇 酒店公共場所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酒店公共場所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一)酒店住宿場所應建立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酒店負責人和客房衛(wèi)生管理員為責任報告人。
(二)當酒店發(fā)生死亡或同時發(fā)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責任報告人要在發(fā)生事故24小時內電話報告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
(三)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范圍:
1.室內空氣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飲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
3.公共用品用具和衛(wèi)生設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劑、殺蟲劑等中毒。
(四)發(fā)生傳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時,酒店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相應經營活動,協助醫(y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fā)。
(五)酒店及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第2篇 酒店情況報告制度
大酒店情況報告制度
酒店從業(yè)人員發(fā)現下列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一、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犯罪人員。
二、賣淫嫖娼、賭博、吸毒販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旅館內發(fā)生打架斗毆、流氓滋事、盜竊、搶劫、殺人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民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險物品、違禁品的人員。
五、持偽造、涂改、過期證件或所持證件與其身份不符的人員。
六、無有效身份證件投宿且年滿16周歲的人員。
七、公安機關通緝的對象或特征與其相似的人員。
八、其它認為需要報告公安機關的情況。
第3篇 酒店康樂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加強賓館生產安全事故的管理和控制,在全面掌控工傷事故的同時,及時有效應對及控制人身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賓館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賓客及全體從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和《北京市賓館飯店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報告及處理組織機構及各自職責
1. 康樂部事故報告及處理領導機構
組長:___
成員:___? ___? ___? ___? ___
職責: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報告和處理工作的總體指揮協調工作。組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把人員傷亡及事故損失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監(jiān)督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工作,及時審閱事故報告,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有關監(jiān)察部門。依據事故產生原因及后果,組織對事故的總結及對事故責任人和所在部門的處理工作。
2. 康樂部事故應急指揮救援機構
組長:___
成員:___? ___? ___? ___? ___
職責:根據賓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安保部及事故發(fā)生部門救援小組人員,實施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及傷亡程度。組織警衛(wèi)隊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協助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內容及程序
1.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內容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部門)、時間、地點、事故(傷亡)情況、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報告人姓名、電話等。
2. 一般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一般工傷事故發(fā)生后,工傷者或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
(一)部門安全負責人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
(二)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并根據調查情況,寫出事故分析結論上報賓館領導審閱,同時提出工傷審核意見,報人事部辦理工傷申報事宜。人事部在未得到安全生產辦公室審核意見前不得辦理工傷申報手續(xù)。
(三)安全生產辦公室每月統(tǒng)計各部門工傷事故情況匯總上報賓館領導并備案。
3. 傷亡事故報告程序
(一) 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逐級報告賓館領導或安全生產辦公室。
(二) 安全生產辦公室根據賓館領導指示,立即向國管局和海淀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特種設備事故應向海淀區(qū)特種設備檢查科報告。
(三) 按程序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四) 協助國管局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事故調查人員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確定事故安全責任。
三、 組織搶救的措施
按照賓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程序,實施救援工作。各部門分工負責,對事故現場人員及財產進行搶救,減少事故損失,降低事故影響。
(一) 事故處置組負責事故各類信息的采集、分析、匯總,提交分析報告供領導決策參考。督促檢查事故信息報送工作,保證事故應急系統(tǒng)的暢通。
(二) 醫(yī)療救護組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醫(yī)療救治工作,在急救中心醫(yī)護人員到來之前,對傷者實施止血、包扎、固定等應急搶救。同時負責指導搶救現場受傷人員等組織協調工作。
(三) 工程搶險組負責事故現場供電系統(tǒng)、機械設備及事故現場周邊設施設備的控制、救險、隔離和防護等工作,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
(四) 物資保障組負責事故現場救援車輛、物資、器械、防護用品及傷重人員的緊急運送,應急救援及相關資金儲備,搶險救護器材急購等工作。
四、 事故現場保護
由安保部及保安人員組成安全警戒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的安全警戒、區(qū)域封閉、隔離疏散無關人員和保護事故現場等工作。未經事故調查人員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事故現場或變動現場的人證、物證和旁證材料。
五、 生產事故的調查
(一)一般工傷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七日內,應結束事故調查并做出事故結論,事故結論書送交賓館領導審閱。
(二)傷亡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結束事故調查并做出事故結論,事故結論書由事故調查人員送達賓館領導簽收。
(三)發(fā)生事故部門人員應配合事故調查人員進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實提供所需的調查材料。
(四)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取證工作必須在海淀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人員的直接參與下進行。
(五)通過事故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發(fā)生經過,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預防措施。
六、 事故總結及責任人的處理
(一)依據傷亡事故調查人員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賓館及國管局負責對事故的處理。
(二)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管局或賓館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據《北京友誼賓館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條款,對賓館或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
1. 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 調查、處理傷亡事故過程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
3. 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完成,并由調查組提出調查報告。遇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時間,但不得超過60天。事故結案后,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4. 故處理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⑴ 應結合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guī)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和領導責任人。
⑵ 凡因錯誤指揮、未建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未按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安全管理混亂、發(fā)包(出租)合同中沒有安全管理內容、設施設備未按時檢修或設備隱患未及時消除、勞動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未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措施經費、新(改、擴)建項目未與主體工程“五同時”等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⑶ 凡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違反勞動紀律或發(fā)現危急情況不報告又未采取必要措施、不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等導致傷亡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人或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⑷ 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一般采用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方法,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并觸犯法律的,則應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事故處理應嚴格執(zhí)行“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是北京__賓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附件之一,解釋權在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4篇 酒店公共場所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一)酒店住宿場所應建立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制度,酒店負責人和客房衛(wèi)生管理員為責任報告人。
(二)當酒店發(fā)生死亡或同時發(fā)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責任報告人要在發(fā)生事故24小時內電話報告當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
(三)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報告范圍:
1.室內空氣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飲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
3.公共用品用具和衛(wèi)生設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傳染性疾病、皮膚??;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劑、殺蟲劑等中毒。
(四)發(fā)生傳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時,酒店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相應經營活動,協助醫(yī)務人員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繼發(fā)。
(五)酒店及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傳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第5篇 某酒店康樂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加強賓館生產安全事故的管理和控制,在全面掌控工傷事故的同時,及時有效應對及控制人身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賓館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賓客及全體從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和《北京市賓館飯店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事故報告及處理組織機構及各自職責
1. 康樂部事故報告及處理領導機構
組長:___
成員:___ ___ ___ ___ ___
職責: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報告和處理工作的總體指揮協調工作。組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把人員傷亡及事故損失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監(jiān)督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工作,及時審閱事故報告,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有關監(jiān)察部門。依據事故產生原因及后果,組織對事故的總結及對事故責任人和所在部門的處理工作。
2. 康樂部事故應急指揮救援機構
組長:___
成員:___ ___ ___ ___ ___
職責:根據賓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安保部及事故發(fā)生部門救援小組人員,實施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及傷亡程度。組織警衛(wèi)隊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協助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內容及程序
1.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內容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部門)、時間、地點、事故(傷亡)情況、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報告人姓名、電話等。
2. 一般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一般工傷事故發(fā)生后,工傷者或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
(一)部門安全負責人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
(二)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到工傷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并根據調查情況,寫出事故分析結論上報賓館領導審閱,同時提出工傷審核意見,報人事部辦理工傷申報事宜。人事部在未得到安全生產辦公室審核意見前不得辦理工傷申報手續(xù)。
(三)安全生產辦公室每月統(tǒng)計各部門工傷事故情況匯總上報賓館領導并備案。
3. 傷亡事故報告程序
(一) 傷亡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逐級報告賓館領導或安全生產辦公室。
(二) 安全生產辦公室根據賓館領導指示,立即向國管局和海淀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特種設備事故應向海淀區(qū)特種設備檢查科報告。
(三) 按程序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四) 協助國管局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事故調查人員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確定事故安全責任。
三、 組織搶救的措施
按照賓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程序,實施救援工作。各部門分工負責,對事故現場人員及財產進行搶救,減少事故損失,降低事故影響。
(一) 事故處置組負責事故各類信息的采集、分析、匯總,提交分析報告供領導決策參考。督促檢查事故信息報送工作,保證事故應急系統(tǒng)的暢通。
(二) 醫(yī)療救護組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醫(yī)療救治工作,在急救中心醫(yī)護人員到來之前,對傷者實施止血、包扎、固定等應急搶救。同時負責指導搶救現場受傷人員等組織協調工作。
(三) 工程搶險組負責事故現場供電系統(tǒng)、機械設備及事故現場周邊設施設備的控制、救險、隔離和防護等工作,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
(四) 物資保障組負責事故現場救援車輛、物資、器械、防護用品及傷重人員的緊急運送,應急救援及相關資金儲備,搶險救護器材急購等工作。
四、 事故現場保護
由安保部及保安人員組成安全警戒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的安全警戒、區(qū)域封閉、隔離疏散無關人員和保護事故現場等工作。未經事故調查人員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事故現場或變動現場的人證、物證和旁證材料。
五、 生產事故的調查
(一)一般工傷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七日內,應結束事故調查并做出事故結論,事故結論書送交賓館領導審閱。
(二)傷亡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結束事故調查并做出事故結論,事故結論書由事故調查人員送達賓館領導簽收。
(三)發(fā)生事故部門人員應配合事故調查人員進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實提供所需的調查材料。
(四)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取證工作必須在海淀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等相關人員的直接參與下進行。
(五)通過事故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發(fā)生經過,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吸取事故教訓,提出預防措施。
六、 事故總結及責任人的處理
(一)依據傷亡事故調查人員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賓館及國管局負責對事故的處理。
(二)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管局或賓館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相關規(guī)定,依據《北京友誼賓館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條款,對賓館或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
1. 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 調查、處理傷亡事故過程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
3. 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完成,并由調查組提出調查報告。遇有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時間,但不得超過60天。事故結案后,應當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4. 故處理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⑴ 應結合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guī)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責任人和領導責任人。
⑵ 凡因錯誤指揮、未建立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未按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安全管理混亂、發(fā)包(出租)合同中沒有安全管理內容、設施設備未按時檢修或設備隱患未及時消除、勞動條件和作業(yè)環(huán)境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未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措施經費、新(改、擴)建項目未與主體工程“五同時”等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⑶ 凡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違反勞動紀律或發(fā)現危急情況不報告又未采取必要措施、不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等導致傷亡事故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人或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⑷ 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一般采用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方法,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并觸犯法律的,則應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事故處理應嚴格執(zhí)行“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是北京__賓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附件之一,解釋權在賓館安全生產辦公室。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