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我們的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防護用品的種類與適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呼吸防護、眼部防護、聽力防護、手部防護、頭部防護和身體防護等各類設備。
2. 防護用品的采購與驗收:確保所有用品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具備合格證書,并通過專業(yè)人員的驗收。
3. 防護用品的存儲與維護:規(guī)定存儲環(huán)境和定期檢查保養(yǎng),以保持其功能完好。
4. 使用與佩戴規(guī)定:明確員工在何種作業(yè)環(huán)境下必須佩戴何種防護用品,以及正確的使用方法。
5. 廢棄物處理:對廢棄防護用品的回收、分類和無害化處理進行規(guī)定。
培訓內容
1. 防護知識教育:讓員工了解各種防護用品的作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2. 實操演練:模擬工作場景,指導員工正確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品,提升應急反應能力。
3. 法規(guī)與政策學習:講解相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確保員工遵守法規(guī),理解違規(guī)的后果。
4. 定期復訓:每隔一段時間進行復訓,確保員工持續(xù)掌握防護知識。
應急預案
1. 防護用品失效應對:設定在防護用品意外損壞或失效時的緊急處理流程,如更換備用防護用品。
2. 事故報告機制:規(guī)定員工在發(fā)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報告,啟動應急響應程序。
3. 現場急救措施:制定現場急救措施,如使用急救箱,必要時進行初步急救。
4. 后續(xù)處理: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原因,改進防護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重要性
防護用品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其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視。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1. 減少工傷事故:通過規(guī)范的使用,降低因防護不當導致的傷害。
2. 提升工作效率:合適的防護用品能減少因不適或頻繁更換帶來的工時浪費。
3. 增強員工信心:良好的防護措施能增強員工對企業(yè)的信任,提升工作滿意度。
4. 符合法規(guī)要求:遵循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而產生的法律風險。
5. 保障企業(yè)聲譽:一個重視員工安全的企業(yè),其社會形象和市場競爭力也會得到提升。
我們需將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視為日常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細致的規(guī)劃和執(zhí)行,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在安全的環(huán)境中工作。
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為加強項目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及設施的使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項目安全防護用品及設施管理制度。
1.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
2. 項目必須配備數量齊全的各種安全帽、密目式安全網(4_6米的平網,3_6米的立網),漏電保護器、絕緣電線等安全設施。
3. 所使用的“三寶”必須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準用證,建設部或省建委批準推薦的“三證”齊全的產品,嚴禁各分包方自行購買(以免出現“三無”產品)
4. 在作業(yè)層超過2米時必須及時提供及配備安全防護設施,無安全防護設施的不準施工,安全防護設施的安裝及搭設均由特種作業(yè)人員完成。
5.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嚴禁挪做他用或拆除,需要拆除時必須經過公司安全部和項目部負責人共同同意后方可拆除。
6. 任何人禁止故意破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牌,一經發(fā)現查實,將按違反安全勞動紀律論處,并處一經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交四公局呼和浩特東線快速路
第二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2022年3月29日
第2篇 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管理制度
1. 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由制冷站的工程師負責。
2. 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應存放在固定的地點,禁止作為其他用途。
3. 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驗,對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報廢后,應補充新用具存放于原處。
4. 防護用品、安全用具使用后應放回原處。
5. 消防用具應存放在指定地點,由專人負責。如有過期失效或損壞,則應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6. 制冷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制冷作業(yè)安全技術要求》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從事制冷作業(yè)操作、維修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并取得勞動部門簽發(fā)的操作證后,持證上崗,無證不得獨立進行操作、維修。
第3篇 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裝置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適用范圍
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的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反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及個體防護、防毒器具等。
3、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科負責全公司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及發(fā)放標準的制定。
3.2辦公室負責全公司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倉庫負責發(fā)放工作。
3.3勞動防護用品采取分級管理,集中審批,統一發(fā)放的原則。
3.4各部門、車間要認真負責,嚴格執(zhí)行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fā)放標準,做好發(fā)放記錄,不得隨意更改,弄虛作假。
3.5新入公司職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按發(fā)放標準發(fā)放勞動防護用品。
3.6勞動防護用品是在工作期間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脫離生產崗位半年以上的停發(fā)各類防護用品,待復工后發(fā)放。
3.7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個體防護準備選用規(guī)范》。
3.8全體職工進入公司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
3.9公用防護用品要建立臺賬,專人保管,內部調節(jié)使用。
3.10特殊防護用品嚴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門、車間領用的特殊專用防護用品,要定期檢查,加強保管,經檢查已經失去防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無故損壞的要追究責任,按價賠償。
3.12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要進行檢查,嚴禁使用無效的防護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進行維護。
3.13公用護品及搶修作業(yè)用計劃外勞保用品,由單位寫出申請報告,總經理審批,倉庫發(fā)放。
4安全設施的管理
4.1安全設施設置的依據
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
1)安全設施的含義
指企業(yè)(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預防、減少、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
2)安全設施的分類
安全設施分為預防事故設施、控制事故設施、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3類。
⒈預防事故設施
⑴檢測、報警設施
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⑵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反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⑶防爆設施
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業(yè)場所防護設施
作業(yè)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⑸安全警示標志
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⒉控制事故設施
⑹泄壓和止逆設施
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
⑺緊急處理設施
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鎖等設施。
⒊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⑻防止火災蔓延設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⑼滅火設施
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⑽緊急個體處置設施
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急照明等設施。
⑾應急救援設施
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⑿逃生避難設施
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避難信號等。
⒀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反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
4.2安全設施的設置
廠區(qū)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按照國家的標準、規(guī)范,在車間、庫房等作業(yè)場所設置監(jiān)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反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安全設施、設備的設置和安裝應符合以下標準:
1)宜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區(qū)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發(fā)送至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體罐區(qū)設置防火堤,在酸、堿罐區(qū)設置圍堤并進行反腐處理;
3)宜按照sh3097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安裝防靜電設施;
4)按照gb50057在廠區(qū)安裝防雷設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設施與器材;
6)按照gb50058設置電力裝置;
7)按照gb11651配備個體防護設施;
8)廠房、庫房建筑應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4.3維修與檢驗
4.3.1各種安全裝置按管理分工,應安排專人負責,定期進行巡回檢查和維護管理。
4.3.2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繪制安全設施定制管理圖,編入設備檢修計劃,進行定期檢修。
4.3.3各種安全裝置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對所管安全裝置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記錄記入檔案。
4.3.4各種安全裝置禁止拆除、挪用或廢棄不用,因檢修臨時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4.3.5凡經過改造或新設計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安全科進行技術鑒定,試驗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3.7除專職維修人員外,對各種安全裝置任何人不得隨便亂動。
4.4防護器具選用與保管
4.4.1根據作業(yè)性質,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氧氣呼吸器、防護眼鏡、耳塞、防毒口罩、特種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靴、鞋、絕緣墊和絕緣臺等均屬防護器具。
4.4.2根據操作環(huán)境條件(空氣中氧含量、毒物濃度、種類)、勞動強度和防護器材性能及其防護范圍,是正確選用防護器具的依據,嚴禁超出防護范圍進行代用。
4.4.3崗位配備的過濾式防毒面具,應與有毒物質的性質和人員頭型相適應。
4.4.4凡空氣中氧含量低于18%(體積),有毒氣體含量高于2%(體積)的作業(yè)場所,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4.4.5嚴禁使用防塵口罩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4.4.6面具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面具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4.4.7各種防毒面具使用前、使用后均需仔細檢查。過濾式面具、濾毒罐每兩個月定期檢查一次,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4.4.8各種防毒面具應定點存放,專人保管。
4.4.9安全帶用前要仔細檢查,用后要妥善保管,每年要進行一次強度試驗。
4.4.10絕緣手套、膠靴、絕緣棒、絕緣墊、絕緣臺等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定點專人保管。
4.4.11常用電氣絕緣工具要按《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yè)。
4.5事故柜使用規(guī)定
4.5.1 事故柜應置于醒目、易取和環(huán)境適宜的地方,發(fā)生事故時可迅速取用防護器材。
4.5.2 車間事故柜只準存放應急救援物質,定置存放。
4.5.3 車間事故柜只準事故狀態(tài)下搶救人員、處理事故用,平時任何人嚴禁動用。
4.5.4 事故狀態(tài)下動用事故柜內防護器材后應及時查封。
4.5.5 事故柜應作為交接班內容之一,交接班時兩個班長要一同在場查看事故柜,如發(fā)現打開應及時查明原因、清點物質,每班保證事故柜清潔。
4.5.6 動用事故柜防護器材前后,應及時通知值班人員或安全工程師,否則由此而造成事故狀態(tài)下因缺少防護器材而發(fā)生的問題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當班班長負責。
4.5.7 車間建立健全事故柜管理臺賬,真實記錄事故柜內存放物資的管理情況。
4.5.8 安全部與車間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和校驗事故柜的防護器材,確保其完好可靠。
4.6管理分工
4.6.1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位器等裝置)均由設備部門負責管理。
4.6.2凡屬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均由電氣車間負責管理。
4.6.3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鎖裝置,均由儀表車間負責管理。
4.6.4凡生產區(qū)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滅火裝置,均由安全部負責管理。
4.6.5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所屬車間負責管理。
5、相關文件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
6、關記錄
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臺帳
安全設施定置管理圖
安全設施專人負責臺帳
安全設施檢維修計劃
第4篇 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本制度規(guī)定了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購置、租賃、裝拆、驗收、檢測、使用、保養(yǎng)、維修、改造和報廢等內容。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分包方自帶的設備。
2.定義
2.1.施工設施
施工設施,是指在施工作業(yè)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器、安全網、密目網、安全扶手繩、孔洞蓋板、防護圍欄、防護欄桿及機械防護裝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設施:按公司規(guī)定制作、安裝、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圍欄、孔洞蓋板、裝配式防護欄桿、操作平臺等)。
3)臨時安全防護設施:指在施工作業(yè)中,根據施工工序、作業(yè)安全需要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采用掛設安全防護網、搭設鋼管安全防護欄桿、隔離層、安全通道等)。
2.2.施工設備
施工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包括各類大中型起重機械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籃、混凝土輸送泵車等設備。
2.3.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施工作業(yè)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yè)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勞動防護用品按照防護部位分為九類,包括:安全帽、呼吸護具、眼防護具、聽力護具、防護鞋、防護手套、防護服、防墜落具(主要有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防墜器)、護膚用品等。
3.工作主體職責
3.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負責審批公司施工設備的購買。
3.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jiān)督檢查。
3.3.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或材料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對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負責。
3.4.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審批項目部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租賃、購買合同條款會簽,監(jiān)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履約情況,組織對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施工設施、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移交等工作進行檢查。
3.5.項目部負責實施安全設施 >、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策劃,制訂相應的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對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3.6.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相關制度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所需費用,并??顚S谩?/p>
3.7.項目部負責施工設備的租賃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錄內,組織設備的進場并負責施工設備的安全檢查。
3.8.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應分管施工設施、設備,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zhí)行公司有關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對分包方自帶設備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主持本項目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檢查和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3.9.項目部機械員負責制定施工設備需用計劃、保養(yǎng)維修計劃,參與本項目的施工設備驗收,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并留存記錄,貫徹實施公司施工設備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本項目施工設備安全檢查。
3.10.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持證上崗。
4.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 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設施、設備;
2) 臨時用電工程中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
3) 為施工安全而設置的低電壓照明設備;
4) 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承壓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配置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 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 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施工現場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中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 在施工現場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槽、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裝設置的臨時防護裝置;
9) 在施工現場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道路,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 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 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設施;
12) 腳手架、井字架和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密目網);
13) 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護設施;
14) 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設施;
15) 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護隔離設施;
16) 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4.2.施工設施、設備策劃
4.2.1.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安全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實施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 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 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專業(yè)性較強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認可;
4.2.2.根據施工設施、設備安全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設備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4.2.3.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隨施工方案一并上報有關部門審核確認。
4.3.采購:施工設施、設備采購執(zhí)行《物資管理分冊》有關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應對供應商進行如下評價。
4.4.1.根據能否滿足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要求的安全能力選擇供應商。
4.4.2.根據采購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4.5.檢查及驗收
4.5.1.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施工設施、設備進行安全審核檢查,只有通過查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4.5.2.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員、安全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檢查驗收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 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驗證;
2) 一般腳手架搭設工程(含外圍封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guī)定要求驗收;
3) 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分類驗收,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或監(jiān)理復查;
4) 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設施安全技術要求,如通道防護棚;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懸挑鋼平臺;高處作業(yè)人員行走防護設施;危險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施工吊籃組裝;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等。
4.5.3.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4.5.4.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驗收:
1) 對施工設施、設備,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使用方對施工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持完好;
2) 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必須按照特種設備的相關法律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4.5.5.上述各類檢查和驗收完畢后,項目部須填寫相應的檢查驗收記錄。
4.6.過程控制
4.6.1.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4.6.2.項目部安全員應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并會同施工員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作業(yè)前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搭設或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的確認同意。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防護措施。
4.6.4.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方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增派人員連續(xù)監(jiān)控。
4.6.5.應對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字架和龍門架、施工吊籃、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的組裝和拆除等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4.6.6.在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通知項目技術負責人,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
4.6.7.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施工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4.7.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控制
4.7.1.項目部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施、設備和過程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設備不使用、不合格安裝拆除過程不安排作業(yè)、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4.7.2.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員會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方式有:
1) 停止使用、封存;
2) 落實“五定”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3) 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 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 對達不到安全生產的過程進行重新組織。
5.施工設備安全管理
5.1.一般規(guī)定
5.1.1.施工設備進場使用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儀表或安全裝置、儀表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嚴禁拆除施工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5.1.4.處在運轉中的施工設備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施工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上崗操作;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1.6.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1.7.施工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施工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的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長發(fā)不得外露。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高處作業(yè)投擲物件。
5.1.9.進行倒班作業(yè)的施工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員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5.1.10.施工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向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guī)定。
5.1.11.當使用施工設備與安全管理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當施工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件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或人員,聽候處理。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5.2.設備采購和租賃。
5.2.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人員和環(huán)境的安全。
5.2.2.機械員或材料員應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采購或租賃意見按程序報批實施。
5.2.3.設備采購前,按照質量、安全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5.2.4.嚴禁采購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嚴禁采購和租賃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機械設備。
5.3.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和拆卸。
5.3.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裝拆,項目部必須有具備裝拆能力、持有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或邀請具有相關業(yè)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5.3.2.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商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裝拆方案或作業(yè)指導書,負責裝拆的有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3.3.如實做好記錄。對在裝拆過程中發(fā)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5.3.4.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凡存在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3.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門檢驗并經當地特檢所或安監(jiān)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5.3.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安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安全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5.3.7.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租賃的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必須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組織租賃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
5.4.設備的資料檔案管理。
5.4.1.施工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施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參見《施工設備管理辦法》。
5.4.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具體內容參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5.4.3.各種機械設備的驗收,應留存下列技術文件:
1)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
2) 各種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
3) 維修保養(yǎng)及運輸說明書;
4) 安裝操作規(guī)程;
5) 生產許可證(實行生產許可的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
6) 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 其他注意事項。
5.5.設備的使用檢查。
5.5.1.施工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5.5.2.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志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志牌。
5.5.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guī)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jiān)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5.5.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y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5.5.5.施工設備的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yǎng)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志;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裝置。
5.5.6.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崗位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5.7.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yǎng)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有效證件,嚴禁無證上崗。
5.5.8.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5.5.9.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施工機械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5.5.11.實行施工機械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實到分包方、作業(yè)班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5.6.設備的保養(yǎng)。
5.6.1.一級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yè)后進行“十字作業(yè)”保養(yǎng)(清潔、潤滑、堅固、調整、反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5.6.2.二級保養(yǎng):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yǎng)除一級保養(yǎng)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5.6.3.三級保養(yǎng):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三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維修人員完成。
5.6.4.施工設備的各級保養(yǎng)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5.7.施工設備的維修。
5.7.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yǎng)失誤及使用中發(fā)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yǎng)進行。
5.7.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兩次大修之間設備部件損壞和出現不平衡的狀態(tài),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5.7.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體狀態(tài)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5.7.4.施工設備的各類維修,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或按合同實施,且由專業(yè)修理人員完成。
5.7.5.項目部要做好施工設備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施工設備保養(yǎng)維修計劃,分公司監(jiān)督檢查以上修理執(zhí)行情況。
5.8.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
5.8.1.施工設備報廢條件、申請、手續(xù),執(zhí)行公司《施工設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5.8.2.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 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 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6.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執(zhí)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2.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
6.2.1.安全帽,是用于保護頭部,防撞擊、擠壓傷害的護具。主要有塑料、玻璃鋼和防寒安全帽。
6.2.2.防護服,是用于保護員工免受勞動環(huán)境中的物理、化學因素的傷害的護具。防護服分為特殊防護服和一般作業(yè)服兩類。
6.2.3.防護鞋,是用于保護足部免受傷害的護具。主要有防砸、絕緣、防滑鞋等。
6.2.4.防墜落護具,是用于防止高處作業(yè)墜落事故發(fā)生的護具,主要有安全帶等。
6.2.5.防護手套,是用于手部保護的護具。主要有耐酸堿手套、電工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防_射線手套等。
6.2.6.眼防護具,是用于保護作業(yè)人員的眼、面部,防止外來傷害。主要有防沖擊眼護具、焊接用眼防護具、防強光射線眼鏡等。
6.2.7.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以上或短時在115db以上的環(huán)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呼吸護具類,是預防職業(yè)健康危害和職業(yè)塵肺病的重要護具。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氧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和隔絕式兩類。
6.2.9.護膚用品。用于外露皮膚的保護。分為護膚膏和洗滌劑。
6.3.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6.3.1.公司各單位在選購勞動防護用品時,依據《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11651-2008)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選擇防護用品和生產廠商。
6.3.2.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執(zhí)行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4.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與發(fā)放。
6.4.1.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fā)放執(zhí)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4.2.配備給個人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領用和使用前進行檢查,對破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不得領用和使用,對非正當原因造成的勞動防護用品損壞,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6.4.3.工會應監(jiān)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不定期征求員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
7.管理與追責
7.1.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1) 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2) 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7.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 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2) 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
3) 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的;
4) 未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5) 危險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6) 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8.附則
8.1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9.附錄
本制度采用的資料表格,是執(zhí)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j04t289-2022)標準中的記錄表,在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國家或行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的檢查記錄表,如:對塔吊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196-2010)標準中的檢查記錄表。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的表格,詳細表格內容、格式、要求參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j04t289-2022)。
1.《臨邊防護驗收表》(表c6.3.1)
2.《洞口防護驗收表》(表c6.3.2)
3.《安全防護設施拆除(移動)審批表》(表c6.4)
4.《落地式扣件腳手架驗收表》(表c7.3.1)
5.《懸挑式腳手架驗收表》(表c7.3.2)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驗收表》(表c7.3.3)
7.《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安裝驗收表》(表c7.3.4)
8.《外掛防護架驗收表》(表c7.3.5)
9.《高處作業(yè)吊籃驗收表》(表c7.3.6)
10.《卸料平臺(落地式)驗收表》(表c7.3.7)
11.《懸挑式鋼平臺驗收表》(表c7.3.8)
12.《腳手架拆除審批、監(jiān)控記錄》(表c7.4)
13.《模板工程驗收表》(表c8.3)
14.《模板工程拆除審批監(jiān)控記錄》(表c8.4)
15.《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表c9.3)
16.《絕緣電阻測試記錄》(見附錄16,表c9.4)
17.《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c9.5)
18.《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表c9.6)
19.《電工安裝、調試、遷移、拆除工作記錄》(表c9.7)
20.《電工巡檢、維修工作記錄》(表c9.8)
21.《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臺賬》(表c10.1)
2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表》(表c10.2)
23.《機械設備安裝驗收表》(表c10.4.1)
24.《混凝土泵檢查驗收表》(表c10.4.3)
25.《混凝土攪拌機安裝驗收表》(表c10.4.4)
26.《焊接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5)
27.《鋼筋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4.6)
28.《平刨、壓刨安裝驗收表》(表c10.4.7)
29.《圓盤鋸安裝驗收表》(表c10.4.8)
30.《機械設備日常運行記錄》(表c10.5)
31.《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c10.6)
32.《群塔作業(yè)平面布置圖》(表c11.4)
33.《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過程記錄》(表c11.8)
34.《塔式起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1)
35.《施工升降機安裝自檢表》(表c11.9.2)
36.《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1)
37.《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2)
3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表》(表c11.11.3)
39.《塔式起重機頂升檢驗記錄》(表c11.13.1)
40.《施工升降機加節(jié)驗收記錄》(表c11.13.2)
41.《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檢驗記錄》(表c11.14)
42.《建筑起重機械運行記錄》(表c11.15)
43.《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檢測記錄》(表c11.16)
44.《吊裝機械驗收表》(表c12.4)
45.《個人防護用品采購計劃表》(表c2.14.2)
46.《個人防護用品進場查驗登記表》(表c2.14.3)
47.《個人防護用品檢查記錄》(表c2.14.5)
48.本制度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4).《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1991)
7).《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jgj160-2008)
8).《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196-2010)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2010)
1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t3787-2006)
12).《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11651-2008)
13).《建筑施工作業(yè)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09)
14).《安全帽》(gb2811-2007)
15).《安全帶》(gb6095-2009)
16).《安全網》(gb5725-2009)
第5篇 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1.1.本制度規(guī)定了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購置、租賃、裝拆、驗收、檢測、使用、保養(yǎng)、維修、改造和報廢等內容。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現場全過程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分包方自帶的設備。
2. 定義2.1.施工設施
施工設施,是指在施工作業(yè)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
包括:
1)安全防護設施:漏電保護器、安全網、密目網、安全扶手繩、孔洞蓋板、防護圍欄、防護欄桿及機械防護裝置等。
2)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設施:按公司規(guī)定制作、安裝、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安全圍欄、孔洞蓋板、裝配式防護欄桿、操作平臺等)。
3. )臨時安全防護設施:指在施工作業(yè)中,根據施工工序、作業(yè)安全需要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采用掛設安全防護網、搭設鋼管安全防護欄桿、隔離層、安全通道等)。
2. 2.施工設備
施工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包括各類大中型起重機械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龍門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籃、混凝土輸送泵車等設備。
2. 3.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施工作業(yè)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yè)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勞動防護用品按照防護部位分為九類,包括:安全帽、呼吸護具、眼防護具、聽力護具、防護鞋、防護手套、防護服、防墜落具(主要有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防墜器)、護膚用品等。
3. 工作主體職責3.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負責審批公司施工設備的購買。
3. 2.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jiān)督檢查。
3. 3.公司、分公司、項目部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或材料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對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負責。
3. 4.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審批項目部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租賃、購買合同條款會簽,監(jiān)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yǎng)和履約情況,組織對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施工設施、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移交等工作進行檢查。
3. 5.項目部負責實施安全設施 >、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策劃,制訂相應的計劃并實施,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對實施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3. 6.項目部作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相關制度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所需費用,并??顚S谩?/p>
3. 7.項目部負責施工設備的租賃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錄內,組織設備的進場并負責施工設備的安全檢查。
3. 8.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應分管施工設施、設備,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
執(zhí)行公司有關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對分包方自帶設備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主持本項目施工設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檢查和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3. 9.項目部機械員負責制定施工設備需用計劃、保養(yǎng)維修計劃,參與本項目的施工設備驗收,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并留存記錄,貫徹實施公司施工設備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本項目施工設備安全檢查。
3. 10.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應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持證上崗。
4.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4.1.施工設施、設備的內容、范圍:
1) 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裝的設施、設備;2) 臨時用電工程中電器設備安裝的防護性接地或接中性線的裝置,以及其他防止觸電的設施;3.) 為施工安全而設置的低電壓照明設備;
4) 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械及各種有承壓爆炸危險的機械設備配置的保險裝置和信號裝置(安全閥、自動控制裝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壓力計等);
5) 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起重機械上各種防護裝置及保險裝置(如安全卡、安全鉤、安全門、過速限制器、門電鎖、安全手柄、安全制動器),橋式起重機設置固定的著陸平臺和梯子;
升降機和起重機械為安全而進行的改裝;
6) 各種聯動機械和機械之間、工作場所的動力機械之間、施工現場為安全而設的信號裝置,以及在操作過程中為安全而進行聯系的各種信號裝置;
7) 在施工現場區(qū)域內危險處裝置的標志、信號和防護設施;
8)在施工人員可能到達的洞、坑、溝、槽、升降口、漏斗等處安裝設置的臨時防護裝置;
9) 在施工現場區(qū)域內,施工人員經常往來的道路,為安全而設置的通道及便橋;
10) 在高處作業(yè)時,為避免物料墜落傷人而設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員墜落的防護網、繩;
11) 高處作業(yè)的上下通道及防護設施;
12) 腳手架、井字架和龍門架外圍封閉的防護網(密目網);
13) 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護設施;
14) 立體交叉施工作業(yè)區(qū)域的隔離設施;
15) 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護隔離設施;
16) 在建工程的外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隔離防護設施;
17)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設施。
4.2.施工設施、設備策劃
4.2.1 .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結構、環(huán)境、技術含量和施工安全風險程度等因素,由項目經理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實施施工設施、設備安全技術策劃,策劃內容如下:
1) 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zhí)行的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2) 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專業(yè)性較強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論證。
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審批認可;
4.2.2 .根據施工設施、設備安全策劃結果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對所須安全設施、設備的結構形式、材料、設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獨立體現。
4.2.3 .工程項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計劃隨施工方案一并上報有關部門審核確認。
4.3.采購:施工設施、設備采購執(zhí)行《物資管理分冊》有關制度。
4.4.公司、分公司材料設備管理部門應對供應商進行如下評價。
4.4.1.根據能否滿足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要求的安全能力選擇供應商。
4.4.2.根據采購施工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對供應商進行評價。
4.5.檢查及驗收
4.5.1 .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要求,對施工現場的施工設施、設備進行安全審核檢查,只有通過查驗的設施、設備才能安裝和使用。
4.5.2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員、安全員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檢查驗收計劃,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下列內容檢查、驗收:
1) 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驗證;2) 一般腳手架搭設工程(含外圍封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guī)定要求驗收;3.) 特殊類腳手架的搭設,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分類驗收,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或監(jiān)理復查;
4) 施工過程中的施工設施安全技術要求,如通道防護棚;
電梯井內隔離排或安全網;
腳手架外圍封閉、上下通道;
“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
懸挑鋼平臺;
高處作業(yè)人員行走防護設施;
危險作業(yè)點的防護措施;
施工吊籃組裝;
外挑安全網等搭設、組裝等。
4.5.3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驗收;
4.5.4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相關人員及分包方負責人對下列內容進行檢查驗收:
1) 對施工設施、設備,按規(guī)定進行檢查、驗收,并責成使用方對施工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持完好;2) 對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升降設備,必須按照特種設備的相關法律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4.5.5 .上述各類檢查和驗收完畢后,項目部須填寫相應的檢查驗收記錄。
4.6.過程控制
4.6.1 .施工作業(yè)人員操作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
4.6.2 .項目部安全員應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并會同施工員督促施工作業(yè)人員,做好作業(yè)前對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4.6.3 .搭設或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它設施、設備,必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的確認同意。
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防護措施。
4.6.4 .項目部應根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確定的危險部位和過程,責成分包方落實監(jiān)控人員,確定監(jiān)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jiān)控,必要時應增派人員連續(xù)監(jiān)控。
4.6.5 .應對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yè)、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腳手架搭設和拆除、井字架和龍門架、施工吊籃、塔吊等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施工升降機的組裝和拆除等作業(yè),實施重點監(jiān)控;
4.6.6 .在拆除施工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通知項目技術負責人,由其確認可拆除時,方可拆除。
4.6.7 .在工序交接中,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交接雙方負責人,對現場的施工設施進行驗收、確認。
4.7.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控制
4.7.1 .項目部應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施、設備和過程行為進行控制,確保不合格設施、設備不使用、不合格安裝拆除過程不安排作業(yè)、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4.7.2 .對事故隱患應由項目部安全員會同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處理方式有:
1) 停止使用、封存;2) 落實“五定”進行整改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3.) 進行返工,以達到規(guī)定要求;
4) 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
5) 對達不到安全生產的過程進行重新組織。
5.施工設備安全管理
5.1.一般規(guī)定
5.1.1.施工設備進場使用前,必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具有法定資質的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施工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
缺少安全裝置、儀表或安全裝置、儀表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5.1.3.任何人嚴禁拆除施工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
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5.1.4.處在運轉中的施工設備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yǎng)或調整等作業(yè)。
施工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yǎng),當發(fā)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5.1.5.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上崗操作;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1.6.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
由于發(fā)令人強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fā)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1.7.施工機械作業(yè)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施工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和操作室。
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5.1.8.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yè)的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長發(fā)不得外露。
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嚴禁高處作業(yè)投擲物件。
5.1.9.進行倒班作業(yè)的施工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度。
操作人員應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5.1.10.施工機械進入作業(yè)地點后,項目技術負責人或施工員應向施工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交底。
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yè)環(huán)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guī)定。
5.1.11.當使用施工設備與安全管理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管理的要求。
5.1.12.當施工設備發(fā)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件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項目部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或人員,聽候處理。
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5.2.設備采購和租賃。
5.2.1 .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人員和環(huán)境的安全。
5.2.2 .機械員或材料員應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yè)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采購或租賃意見按程序報批實施。
5.2.3 .設備采購前,按照質量、安全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5.2.4 .嚴禁采購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嚴禁采購和租賃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guī)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施工機械設備。
5.3.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和拆卸。
5.3.1 .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裝拆,項目部必須有具備裝拆能力、持有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或邀請具有相關業(yè)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5.3.2 .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商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裝拆方案或作業(yè)指導書,負責裝拆的有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3.3 .如實做好記錄。
對在裝拆過程中發(fā)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5.3.4 .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安裝,凡存在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3.5 .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公司或分公司主管部門檢驗并經當地特檢所或安監(jiān)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5.3.6 .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安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安全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5.3.7 .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
租賃的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安裝工作,必須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組織租賃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
5.4.設備的資料檔案管理。
5.4.1.施工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施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參見《施工設備管理辦法》。
5.4.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具體內容參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辦法》。
5.4.3.各種機械設備的驗收,應留存下列技術文件:
1) 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2) 各種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3.) 維修保養(yǎng)及運輸說明書;
4) 安裝操作規(guī)程;
5) 生產許可證(實行生產許可的機械設備)、產品鑒定證書、合格證書;
6) 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 其他注意事項。
5.5.設備的使用檢查。
5.5.1.施工設備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盡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
設備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并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5.5.2.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志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志牌。
5.5.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guī)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jiān)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凡特種作業(yè)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5.5.4.對于從事危險作業(y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5.5.5 .施工設備的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
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yǎng)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志;
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防雨棚等防潮防水裝置。
5.5.6 .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崗位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5.7 .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yǎng)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相關有效證件,嚴禁無證上崗。
5.5.8 .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5.5.9 .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5.5.10.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施工機械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5.5.11.實行施工機械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把安全管理落實到分包方、作業(yè)班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5.6.設備的保養(yǎng)。
5.6.1 .一級保養(yǎng):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yè)后進行“十字作業(yè)”保養(yǎng)(清潔、潤滑、堅固、調整、反腐),并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5.6.2 .二級保養(yǎng):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yǎng)除一級保養(yǎng)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并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5.6.3 .三級保養(yǎng):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
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鑒定。
三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維修人員完成。
5.6.4 .施工設備的各級保養(yǎng)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5.7.施工設備的維修。
5.7.1 .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yǎng)失誤及使用中發(fā)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yǎng)進行。
5.7.2 .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兩次大修之間設備部件損壞和出現不平衡的狀態(tài),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5.7.3 .大修:是對設備的總體狀態(tài)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鑒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5.7.4 .施工設備的各類維修,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或按合同實施,且由專業(yè)修理人員完成。
5.7.5 .項目部要做好施工設備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施工設備保養(yǎng)維修計劃,分公司監(jiān)督檢查以上修理執(zhí)行情況。
5.8.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
5.8.1 .施工設備報廢條件、申請、手續(xù),執(zhí)行公司《施工設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5.8.2 .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1) 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 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tài)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6.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
6.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fā)放執(zhí)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2.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
6.2.1 .安全帽,是用于保護頭部,防撞擊、擠壓傷害的護具。
主要有塑料、玻璃鋼和防寒安全帽。
6.2.2 .防護服,是用于保護員工免受勞動環(huán)境中的物理、化學因素的傷害的護具。
防護服分為特殊防護服和一般作業(yè)服兩類。
6.2.3 .防護鞋,是用于保護足部免受傷害的護具。
主要有防砸、絕緣、防滑鞋等。
6.2.4 .防墜落護具,是用于防止高處作業(yè)墜落事故發(fā)生的護具,主要有安全帶等。
6.2.5 .防護手套,是用于手部保護的護具。
主要有耐酸堿手套、電工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防__射線手套等。
6.2.6 .眼防護具,是用于保護作業(yè)人員的眼、面部,防止外來傷害。
主要有防沖擊眼護具、焊接用眼防護具、防強光射線眼鏡等。
6.2.7 .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以上或短時在115db以上的環(huán)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
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
6.2.8 .呼吸護具類,是預防職業(yè)健康危害和職業(yè)塵肺病的重要護具。
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氧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和隔絕式兩類。
6.2.9 .護膚用品。
用于外露皮膚的保護。
分為護膚膏和洗滌劑。
6.3.勞動防護用品標準
6.3.1 .公司各單位在選購勞動防護用品時,依據《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11651-2022)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選擇防護用品和生產廠商。
6.3.2 .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執(zhí)行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4.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與發(fā)放。
6.4.1 .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fā)放執(zhí)行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6.4.2 .配備給個人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領用和使用前進行檢查,對破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不得領用和使用,對非正當原因造成的勞動防護用品損壞,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6.4.3 .工會應監(jiān)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不定期征求員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
7. 管理與追責
7.1.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1) 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2) 在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重大事故隱患,不依法及時處理的。
7.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1) 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2) 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3.) 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測的;
4) 未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5) 危險物品的容器,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未經具有專業(yè)資質的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投入使用的;
6) 使用應當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的。
8. 附則
8.1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8.2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9.附錄
本制度采用的資料表格,是執(zhí)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j04t289-2022)標準中的記錄表,在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必要,也可以采用國家或行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的檢查記錄表,如:對塔吊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也可以采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196-2022)標準中的檢查記錄表。
凡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的表格,詳細表格內容、格式、要求參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資料管理規(guī)程》(dbj04t289-2022)。
1.《臨邊防護驗收表》(表c
6.3.1 )2.《洞口防護驗收表》(表c
6.3.2 )3.《安全防護設施拆除(移動)審批表》(表c
6.4)
4.《落地式扣件腳手架驗收表》(表c
7.3.1 )
5.《懸挑式腳手架驗收表》(表c
7.3.2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驗收表》(表c
7.3.3 )7.《液壓升降整體腳手架安裝驗收表》(表c
7.3.4 )8.《外掛防護架驗收表》(表c
7.3.5 )9.《高處作業(yè)吊籃驗收表》(表c
7.3.6 )10.《卸料平臺(落地式)驗收表》(表c
7.3.7 )
11.《懸挑式鋼平臺驗收表》(表c
7.3.8 )
12.《腳手架拆除審批、監(jiān)控記錄》(表c
7.4)
13.《模板工程驗收表》(表c
8.3)
14.《模板工程拆除審批監(jiān)控記錄》(表c
8.4)
15.《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表c
9.3)
16.《絕緣電阻測試記錄》(見附錄16,表c
9.4)
17.《接地電阻測試記錄》(表c
9.5)
18.《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表c
9.6)
19.《電工安裝、調試、遷移、拆除工作記錄》(表c
9.7)20.《電工巡檢、維修工作記錄》(表c
9.8)21.《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臺賬》(表c
10.1)22.《機械設備進場驗收表》(表c
10.2)23.《機械設備安裝驗收表》(表c10.
4.1)24.《混凝土泵檢查驗收表》(表c10.
4.3)25.《混凝土攪拌機安裝驗收表》(表c10.
4.4)26.《焊接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
4.5)27.《鋼筋機械安裝驗收表》(表c10.
4.6)28.《平刨、壓刨安裝驗收表》(表c10.
4.7)29.《圓盤鋸安裝驗收表》(表c10.
4.8)3.0.《機械設備日常運行記錄》(表c
10.5)3.1.《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記錄》(表c
10.6)3.2.《群塔作業(yè)平面布置圖》(表c1
1.4)3.3.《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過程記錄》(表c1
1.8)3.4.《塔式起重機安裝自檢表》(表c1
1.9.1 )3.5.《施工升降機安裝自檢表》(表c1
1.9.2 )3.6.《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表c1
1.1
1.1)3.7.《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表》(表c1
1.1
1.2)3.8.《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表》(表c1
1.1
1.3)3.9.《塔式起重機頂升檢驗記錄》(表c1
1.13.1)
40.《施工升降機加節(jié)驗收記錄》(表c1
1.13.2)
41.《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檢驗記錄》(表c1
1.14)
42.《建筑起重機械運行記錄》(表c1
1.15)
43.《建筑起重機械定期維護檢測記錄》(表c1
1.16)
44.《吊裝機械驗收表》(表c12.4)
45.《個人防護用品采購計劃表》(表c2.1
4.2)
46.《個人防護用品進場查驗登記表》(表c2.1
4.3)
47.《個人防護用品檢查記錄》(表c2.1
4.5)
48.本制度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安全法》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4).《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gb50656-2022)
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6).《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0-1991)
7).《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guī)程》(jgj160-2022)
8).《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22)
9).《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196-2022)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88-2022)
11).《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gb/t3787-2022)
12).《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11651-2022)
13).《建筑施工作業(yè)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22)
14).《安全帽》(gb2811-2022)
15).《安全帶》(gb6095-2022)
16).《安全網》(gb5725-2022)
第6篇 施工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建筑施工企業(yè)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應包括購置、租賃、裝拆、驗收、檢測、使用、保養(yǎng)、維修、改造和報廢等內容。
2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規(guī)模,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相關的安全檢測器具。
3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應配備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專業(yè)的專職管理人員。
4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建立并保存施工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相關的安全檢測器具安全管理檔案,并記錄以下內容:
1) 來源、類型、數量、技術性能、使用年限等靜態(tài)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點、使用狀態(tài)、使用責任人、檢測、日常維修保養(yǎng)等動態(tài)管理信息;
2) 采購、租賃、改造、報廢計劃及實施情況。
5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依據企業(yè)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對施工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相關的安全檢測器具實施技術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狀態(tài),確定指導、檢查的重點,采取必要的改進措施。
6 安全防護設施應標準化、定型化、工具化。
第7篇 特種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目的:保證企業(yè)職工能夠正確使用特種防護用品,真正起到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特種防護用品在采購、發(fā)放、配備、使用、儲存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
分類:本制度所指特種防護用品為:防毒面具、長管呼吸器、正壓呼吸器、防化服等。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職業(yè)病防治發(fā)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和山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樣板企業(yè)考核驗收辦法》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安環(huán)部負責制定《特種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對特種防護用品在采購、驗收、發(fā)放、配備、使用、儲存等環(huán)節(jié)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3.2各車間和部門負責本單位特種防護用品需用計劃的提報,匯總至安環(huán)部。
3.3采購部根據公司下達的采購計劃,負責特種防護用品的采購,采購必須按照國家和企業(yè)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格供貨方資質的查驗,確保產品質量。
3.4倉庫負責特種防護用品的保管、發(fā)放。
3.5各車間和部門根據本單位特種防護用品需用計劃領用,并按照配備要求配備給有關生產崗位和職工本人,建立發(fā)放、配備檔案。
3.6安環(huán)部、各車間和部門對新職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轉崗培訓必須有特種防護用品正確使用的課程,有考核紀錄和培訓檔案,到生產崗位后要建立正確使用培訓考核紀錄。
4 特種防護用品的使用,參照《安全培訓手冊》和設備使用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