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井下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非煤礦山井下排險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確保個人防護裝備齊全:包括安全帽、防塵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服、防滑鞋等。
2. 進行風險評估:在進入工作區(qū)域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識別潛在危險源。
3. 攜帶必要的應急設備:如礦燈、自救器、便攜式氣體檢測儀等。
4. 遵守通風規(guī)定:確保井下通風良好,防止有害氣體積聚。
5. 使用工具正確:使用專用工具進行排險作業(yè),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工具。
6. 實施警戒制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告知其他人員工作區(qū)域存在風險。
7. 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保持與地面控制室的聯系,以便及時報告情況和接收指令。
8. 作業(yè)時保持警惕:注意周圍環(huán)境變化,避免因疏忽引發(fā)事故。
9. 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嚴格按照礦山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不得擅自改變作業(yè)流程。
10. 應急處理: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撤離現場并向上級匯報。
篇2
非煤礦山井下操作規(guī)程
一、礦山開采前準備
1. 對井下作業(yè)區(qū)域進行地質勘查,確保安全無隱患。
2. 設立安全警示標志,明確作業(yè)區(qū)域和非作業(yè)區(qū)域。
3. 安裝通風設備,保證井下空氣流通。
4. 建立通訊系統(tǒng),確保井上井下信息暢通。
二、井下開采作業(yè)
1. 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安全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等個人防護裝備。
2. 使用爆破作業(yè)時,需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定,確保爆破后無殘留危險。
3. 機械設備操作前應進行檢查,確認無故障后方可啟動。
4. 定期清理巷道,防止積塵引發(fā)事故。
三、井下運輸作業(yè)
1. 裝載礦石時,不得超過車輛設計承載量。
2. 運輸過程中保持安全速度,避免急轉彎和急剎車。
3. 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原則,確保運輸安全。
四、井下支護與加固
1. 按照設計進行支護施工,確保井巷穩(wěn)定性。
2. 定期檢查支護結構,及時修復破損部分。
3. 對新掘進巷道,應及時跟進支護,防止頂板塌陷。
五、井下電氣作業(yè)
1. 電氣設備必須接地,防止觸電事故。
2. 嚴禁帶電操作,確保維修時的安全。
3. 定期檢查電纜線,防止老化、磨損導致短路。
六、應急救援
1. 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2. 設置應急避難所,配備必要生存物資。
3. 作業(yè)人員應了解井下逃生路線和應急設備使用方法。
篇3
1. 檢查與準備:確保水泵設備完好無損,啟動前進行詳細檢查。
2. 啟動與運行:遵循正確的啟動程序,監(jiān)控水泵運行狀態(tài)。
3. 維護與保養(yǎng):定期進行設備維護,及時處理異常情況。
4. 停止與斷電:遵循安全流程停止設備,切斷電源。
5.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預案,應對突發(fā)狀況。
篇4
1. 檢查與準備:
- 檢查水泵設備的完好性,包括電機、泵體、管道和閥門。
- 確認電氣線路無破損,接地良好。
- 準備好必要的工具,如扳手、螺絲刀等。
2. 啟動與運行:
- 按照操作手冊啟動水泵,注意觀察電流、電壓是否正常。
- 運行過程中,監(jiān)聽異常聲音,檢查振動情況。
3. 維護與保養(yǎng):
- 定期清理水泵及周邊環(huán)境,保持清潔。
- 檢查潤滑狀況,及時添加潤滑油。
- 注意水泵的磨損情況,適時更換易損件。
4. 停止與關閉:
- 在停止前,先關閉出水閥,降低負荷后再停機。
- 關閉電源,做好設備斷電標記。
篇5
非煤礦山井下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非煤礦山井下電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保障礦山生產安全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涵蓋了電工在井下的各項作業(yè)流程和規(guī)定。主要包括:
1. 電工資質:所有井下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電工操作證書,并定期進行安全培訓。
2. 電氣設備檢查:電工在作業(yè)前應對電氣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無損壞、無漏電現象。
3. 接地保護:所有電氣設備必須安裝可靠的接地保護裝置,防止電流泄漏引發(fā)事故。
4. 絕緣防護:電工在操作時應佩戴絕緣手套、絕緣鞋等個人防護裝備。
5. 工作許可制度:執(zhí)行停電作業(yè)時,需取得工作許可證,并確保電源已切斷。
6. 電纜管理:電纜應妥善敷設,避免磨損、擠壓,嚴禁用裸露電線代替插頭。
7. 緊急處理:遇到電氣故障,電工應迅速切斷電源,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tài)擴大。
非煤礦山井下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嚴格執(zhí)行井上電器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井下操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二、必須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動力、照明、通風、信號的線路分布情況及電器設備安裝地點。配電盤和開關要設在安全地點和干燥處。
三、井下嚴禁帶電作業(yè)(36伏以下除外)不準指派無電器知識或操作不熟練的人去單獨進行電氣巡視檢查。
四、井下的主要運輸平巷、斜井、硐室的固定照明電壓不準超過110伏,豎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面活動照明(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伏。
五、井下電力導線固定敷設的,需用鋼絲或鋼帶鎧裝(或鉛皮)電纜,豎井垂深超過200米要用絕緣的鎧裝電纜,移動式電氣設備要用橡膠電纜。禁止使用絕緣不和要求的電纜。井下照明、信號、電話等導線,不管電壓大小禁止用裸體線,禁止使用裸體的刀形開關和裸露保險器。
六、電纜的連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與機械及器械的連接,需用接線合連接,電纜芯線與變壓器、電動機或其他電氣器械的端子連接,需使用接線銅頭。
2、鎧裝與非鎧裝紙絕緣電纜以及鎧裝電纜相互間的連接,均需用灌充填劑的接線合,應使其接加到電纜外皮上。
3、在電力線路中鎧裝電纜與橡膠電纜的連接,只能經過器械(如啟動器、自動開關等)的端鈕連接。
4、橡膠電纜之間的接合,其接頭必須達到安全標準。
5、在工作過程中需要時常拆開的橡膠電纜的連接,可用插銷式接線合連接,插座必須接在電源的一側。
6、照明、信號、及控制線路的連接,允許用配電箱,接線盒和三通接線盒.
七、水平巷道和斜井(45°以下)電纜和電線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金屬支架、預制混凝土支架和木支架的巷道中懸掛電纜時,不準拉的太緊,只有在不支護或砌旋的巷道內允許牢固的將(電纜)線固定好。
2、電纜、電線要懸掛整齊標準。
3、禁止將電纜、電線、懸掛在風管上。動力電纜穿過風水管路或與風水管平行敷設時,要架設在管子上面,比此之間不得小于300毫米。
4、禁止在水溝中敷設電纜,在巷道的個別地段必須將電纜套入鐵管內保護,禁止用木材覆蓋電纜。
5、電纜和電線上禁止懸掛任何物體.
八、豎井內電纜、電線的敷設要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電纜的懸掛必須使用夾子、u型卡箍或其他可以支持電纜本身重量的懸掛裝置,并且不致損壞鎧裝電纜。
2、通過鉆孔敷設電纜時,必須將電纜牢固在鋼絲繩上,當通過不堅固的巖石鉆孔時,必須加裝鋼套管。
3、電纜固定點間的距離不大于6米。
4、有地表經豎井到井下變電所的電纜要敷設兩條。
5、禁止沿豎井的提升間、平衡錘間、人行井間敷設電纜,電纜在豎井井筒中不得有接頭,電纜接頭部分必須設在中段水平,以便裝設接頭盒??刂齐娎|、信號、照明等線路,可沿梯子間井壁的一邊敷設,但禁止通過梯子口。
九、橡膠電纜的敷設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不可懸掛的太緊,而且要整齊。
2、禁止沿地面或穿過漏斗口敷設,通過天井時禁止沿放礦格板一側敷設。
3、多余的電纜要整齊地掛在接線處的安全地點,不得卷成麻花形。
十、電極和變電設備的硐室:
1、井下變電所和水泵房硐室的地點至少要高于入口對面井底車場軌面0.5米以上。
2、變電所硐室的長度超過10米時,要在硐室的兩端各設一個出口,任何硐室通道,禁止堆放任何材料和設備。
3、硐室的通風要良好,硐室內的溫度不得比臨近巷道的溫度超過10°,并解決室內滴水現象。
4、變電所內必須具有電工用的橡膠絕緣手套、橡膠絕緣鞋、橡膠絕緣墊和臺,上述護品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試驗。
十一、井下禁止使用變電器中性點接地的網路,禁止電氣設備接零。禁止山地面上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和發(fā)電機向井下供電。
十二、井下變電所的每個低壓母線上要裝設檢漏指示器.
十三、由總變壓站至井口用架空線路送電時,井下中央變電所一次接線母線上,均需按設避雷器,引至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電源電纜,在通井口 由架空線引下處,需接避雷器.
十四、電器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作好接地保護:
1、發(fā)電機、電動機、變壓器、斷路開關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機座。
2、配電盤(柜、箱)的金屬外殼及構架。
3、電纜頭、電纜外皮及導線的金屬保護層。
4、開關設備的連動操作機構。
5、儀表變電器、變流器的二次線圈。
6、沒有電氣設備及導線的巷道的管道及鋼軌。
十五、接地裝置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設在井底水窩和水倉中的總接地器必須接地良好。
2、巷道水溝的接地器,安設在水溝的深處。巷道中無排水溝或排水溝無水時,接地器需垂直插入潮濕的或經常澆水的鉆孔中(孔與管要等長)。
3、將帶螺栓的端子焊在接地器上,以便連接地引線。
4、接地引線與接地器的連接處,必須擦亮后用螺絲牢固加緊。
5、接地電阻要符合規(guī)定。
十六、電器和電機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的電機、變壓器及器械外殼的接地,必須牢固可靠。
2、所有接地部分必須有單獨接地引線,兩臺以上設備公用一個接地裝置,其接地線應采用并聯,禁止串聯連接。
3、接地引線及其連接處,須設在便于檢查和試驗的地方。
4、移動和攜帶的機器、器械的接地必須用橡膠電纜的專用接地線芯,要連接到總的或局部接地網上。
十七、為了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保護裝置:
1、鼠籠型電動機的絕緣電阻低于0.33兆歐時,不準送電運行,直接啟動的鼠籠型電動機,熔斷保險絲應采取該電機額定電流的1.5倍.
2、電壓在250伏以上時,電流在100安培以上時,應使用管型保險器.
3、配電箱及其他自動開關設備的過流保護裝置,其動作電流應為超出該電動機連續(xù)工作電流20%時,即可切斷電源作用,如裝有刀閘開關其保險絲的額定熔斷電流因等于過流保護裝置的額定電流.
4、變壓器一次測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等于變壓器一次測額定電流的兩倍,二次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等于變壓器二次測額定電流的110%.
5、直流發(fā)電機組過流繼電器的整流不得超過發(fā)電機的額定電流的120%,并有電壓表、電流表。
十八、為了提高井下電力設備的完好率,必須實行定期檢查制度。
1、每月有負責機電的人員組織對電機、器械和變壓器檢查一次,自動保護裝置每季度檢查一次,接地裝置沒季度檢查一次,并測定其接地電阻。
2、使用的變壓器油,應定期進行介質強度試驗和物理化學性能分析實驗。
十九、井下照明和通訊:
1、井下運輸巷道,井下車場、安全出口、豎斜井和天井的人行道,各井巷工作面、各工作硐室和采礦場,裝卸平臺和奘車場等均需接設電器照明。
2、井下照明供電線路,須單獨安設不得與電力供應線路混合使用。
3、照明線路必須用膠皮線,要用瓷瓶固定,整齊的掛在巷道頂板中間,并成一條直線,兩根線之間的距離為15厘米。燈泡、線路損壞及時更換。
4、井底車場(信號房)、各中段車場須設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