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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操作規(guī)程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88

機車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機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啟動前檢查

- 檢查機油、冷卻水、燃油是否充足,確保機車各項液體處于正常水平。

- 檢查機車各部件連接是否緊固,特別是剎車系統(tǒng)和傳動裝置。

- 檢查電氣設備,包括燈光、儀表和開關功能是否正常。

2. 啟動與運行

- 按照正確的步驟啟動機車,避免過度負載。

- 在啟動后低速運轉一段時間,讓發(fā)動機預熱。

- 運行中注意監(jiān)聽機車聲音,觀察儀表指示,及時發(fā)現(xiàn)異常。

3. 行駛操作

- 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持安全速度。

- 注意路況變化,合理使用剎車,避免急加速或急剎車。

- 轉彎時降低速度,保持車身穩(wěn)定。

4. 停車與保養(yǎng)

- 停車時選擇平坦地面,關閉發(fā)動機,拉起手剎。

- 定期進行機車保養(yǎng),包括更換機油、濾芯,清潔空氣濾清器等。

- 存放機車時應遮蓋防護,防止風吹雨淋。

目的和意義

機車操作規(guī)程的制定旨在確保駕駛員的安全,提高機車的使用壽命,并維護良好的道路秩序。通過遵循這些規(guī)程,可以預防因操作不當導致的機械故障,減少交通事故風險,同時也有助于保護環(huán)境,減少排放污染。此外,規(guī)范的操作也能培養(yǎng)駕駛員良好的駕駛習慣,提升其專業(yè)技能。

注意事項

1. 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操作機車。

2. 禁止在飲酒或服用影響判斷的藥物后駕駛。

3. 駕駛過程中,務必保持專注,避免分心。

4. 在惡劣天氣或視線不佳的情況下,應降低速度,增加安全距離。

5. 嚴禁超載,確保機車負荷在允許范圍內。

6. 定期檢查和更換磨損部件,防止因硬件問題引發(fā)事故。

7. 遇到故障時,不要強行駕駛,應及時尋求專業(yè)幫助。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導,具體操作應結合實際情況和特定機車型號的使用手冊。每位駕駛員都應根據(jù)自身經驗和機車特性,靈活應用并不斷優(yōu)化駕駛技巧。

機車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內燃機車鉗工(傳動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則》和《鉗工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機車上作業(yè):

1、注意地面、空間的障礙物,上下機車時必須面向機車,并抓牢欄桿。

2、作業(yè)時,要互相關照,做到呼喚應答,動作協(xié)調。在車上作業(yè)的人員要注意車下,防止掉下物品砸傷人,在機車頂部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3、拆裝制動配件時,嚴禁帶風作業(yè)。拆下配件后要蓋好防護蓋,組裝前要檢查,裝完后要復查。

4、拆裝儀表及其它小部件時,必須防止丟落或掉在其它機件里。

第三條 拆裝、搬挪部件時,要穩(wěn)妥、牢靠、防止磕碰。

第四條 拆檢前后鉤、除障器時,地溝渡板要牢固可靠。

第五條 使用清洗劑清洗部件時,要遠離明火。

第六條 檢修傳動箱等部件時,防止異物掉入機內。

第七條 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制度。

第2篇 內燃機車鉗工(柴油機部)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嚴格執(zhí)行《安全通則》。

第二條機車上作業(yè):

1、注意地面、空間的障礙物,上下機車時必須面對機車,抓牢欄桿油漬要及時清除,以免滑倒跌落摔傷。。

2、作業(yè)時,要互相關照,做到呼喚應答,動作協(xié)調。在車上作業(yè)的要照顧車下作業(yè)的人員,防止墜落物傷人,在機車頂部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3、盤車時,必須先與其他修理人員聯(lián)系好。

第三條拆裝管路部件時,應注意防塵保護,不準異物進入機內。在拆裝、搬挪部件過程時,要穩(wěn)妥、牢靠,防止磕碰。

第四條清洗燃油箱時,應使用防爆手電。操作時戴好防毒面具,外面應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清洗劑清洗部件時,要遠離明火。

第五條起機前需甩車時,配合司機必須做到呼喚應答。起機后應空檔運轉,全面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可交車使用 。

第3篇 機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一)、電機車運轉前必須檢查

1、控制器是否靈活可靠。

2、燈、喇叭、閘、撒砂裝置、車載瓦斯報警儀等是否靈活可靠。

3、傳動裝置及彈簧裝置有無缺件及損壞。

4、各潤滑部分是否有油。

5、電瓶各鏈條有無松動。

6、經安全確認機車完好后方可使用。

(二)、機車開動時應注意:

1、起動前先鳴笛,目視前方是否有人或障礙,確認安全時,才許開動。

2、開動時一手徐徐推動控制器,一手操縱手閘輪,使速度逐漸增加,加速不得過急。

3、行進中不許用閘控制速度,必須把制動閘松開。

4、開動時如發(fā)現(xiàn)運轉有異響,應立即停車,待處理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三)、電機車運轉中

1、運轉中要注意機械部分及電機聲響,若有異常須立即停車檢查處理。

2、行駛過程中軸承溫度不允許超過90℃,電機溫度不允許超過60℃。

3、制動閘瓦磨損量不允許超過10mm,發(fā)現(xiàn)磨偏應及時進行調整。

4、要檢查控制器接觸蓄電池接線是否良好,并處理漏電現(xiàn)象。

5、8t機車最多拉矸石重車8個,空車最多拉12個,5t機車最多拉矸石重車6個,空車最多拉8個,嚴禁機車超負荷運行。

6、隨時檢查蓄電池電壓,若8t機車電壓<110v,5t機車電壓<40v,立即回庫充電或更換電瓶。

7、電機車行進中,嚴禁換向制動。

(四)、停車

1、先把控制器手柄回至零位,關閉車燈開關,然后把閘抱緊。

2、切斷電源,取下?lián)Q向器手柄。

3、電瓶箱上,嚴禁存放導電體及其它重物。

第4篇 電力機車架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車入廠后,首先由車間工程技術人員接車,并檢查此車配件情況。

2、由架修組對此車解體,并做好有關紀錄。

3、吊該車時首先要對吊具進行檢查,當車上部與臺車分離高度在100毫米時,需認無任何問題時,方可繼續(xù)升高吊離。

4、兩臺吊車吊運一臺車時,需按鈴互相告之后方可吊運,并且被吊車必須保持平行。不可高低不平。

5、吊運電車時,電車室內不可留人,把車架在馬鐵上誚平穩(wěn)可靠,有不平時需要加木板等墊板墊平,不可用鐵板或碳素滑板取代。

第5篇 柏油噴布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噴布機出廠前,應先檢查各部件是否安全正常,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方能使用,不準帶病出車。

(二)柏油進噴布機之前,應先檢查機內是否有水,如有水,必須先清除干凈方準使用。

(三)柏油進噴布機時,應隨時注意噴布機內油量,防止柏油滿出。

(四)噴布柏油時,先將噴管朝下,同時注意柏油突然噴出避免燙傷。

(五)操作時衣袖鈕扣必須鈕好,鞋帶必須扎好檢查一切防護用品。操作人員要涂防護膏,戴防護鏡、口罩等防護用品操作。

(六)用火烘燒噴管時,應先看好周圍環(huán)境,余火未滅,操作人員不準離開,以免發(fā)生意外。

(七)澆柏油時,必須察看兩邊油管,發(fā)現(xiàn)障礙物立即通知停車,處理后繼續(xù)工作。

(八)隨車滅火機應定期檢查和更換。

(九)澆柏油時,必須注意行人及小孩玩弄竄入車輛前、后及油管附近以免燙傷。

(十)回場后必須認真檢查噴布設備,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修。

第6篇 機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機車司機必須熟悉機車性能,掌握機車技術狀態(tài)。熟悉《技規(guī)》、《機車運用規(guī)程》、《車站作業(yè)細則》,認真執(zhí)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和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

2、機車司機出勤時,必須經過充分休息,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接受機車時,機車司機應按規(guī)定作業(yè)程序詳細檢查儀表、零部件、燃油、機油、水砂及設備衛(wèi)生狀況。按規(guī)程啟動柴油機并檢查確認,并按規(guī)定試閘檢查確認制動行程。

4、梯子、腳蹬、走板,扶手應完整堅固并保持清潔,不得涂有油脂。

5、在機車上作業(yè)時應站穩(wěn)抓緊,車頂作業(yè)時必須抓牢,必要時應系安全帶。

6、司機在試風或動車前應通知副司機,并檢查確認車底無障礙物,止輪器已收回并鳴笛后方準動車。

7、機車動車前必須關緊機器間及駕駛室門。

8、機車在發(fā)車前應認真檢查道岔開通位置、出站信號和發(fā)車信號,牽引列車停車20分鐘以上必須試風試拉。

9、機車在區(qū)間行使時,必須嚴格限制速度,司機、副司機,除應注意了望和執(zhí)行呼喚應答外,必須按規(guī)定信號鳴示。

10、機車通過或進出站時,司機、副司機應不間斷地注視線路、信號、岔道開通狀態(tài)和鄰近線路機車車輛及工作人員動向,鳴示規(guī)定信號。

11、機車停在區(qū)間坡道上時,必須對機車和車輛施行制動并擰緊手閘、安放止輪器。

12、調車作業(yè)中應平穩(wěn)操縱機車,認真執(zhí)行調車規(guī)定,沒有信號嚴禁動車,信號不清立即停車。

13、呼喚應答時,必須語句清楚、肯定,至少要兩人確認,有呼喚就要有應答,必要時還可以按規(guī)定動作方法輔助呼喚應答。

14、機車運轉中司守人員應加強對設備運轉狀況的檢查、監(jiān)控,副司機應在適當時機經司機同意后對機車進行巡回檢查。

15、副司機在站車交接中應認真檢查確認列車狀態(tài),確保行車安全。

第7篇 窄軌電機車修理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修理工必須經專業(yè)培訓并持證上崗。

第2條修理工必須在機車停止運行狀態(tài)下進行。檢查修理必須在車庫內進行,臨時小故障處理可在運行線路上進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車輛沖撞檢修車輛及檢修人員。

第3條被檢修的機車停穩(wěn)后,要用木契條將車穩(wěn)住,架線機車落下集電弓,拉下開關,切斷機車電源。

第4條修理電器設備時,切斷電源后進行驗電,確認無事后再行對地放電。

二、檢修操作前的準備

第1條必須仔細檢查各種起吊、搬運、裝卸用工機具,繩索必須檢查,確認安全方可使用。各種防護品,量具儀器,儀表等,必須齊全完好,備齊所需配件。

第2條拆裝電機、減速箱、輪對、電源等重大部件時,應使用起重設備,并由專人指揮,起吊所用工具必須符合要求,嚴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人。

第3條利用千斤頂起重物時,必須注意使物體的重心作用在支點中心范圍內,避免工件歪倒傷人。

第4條修理人員工作位置應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操作失控時,工件、工具對自身或他人以傷害。

三、檢查工作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第1條使用手錘、手鉗、螺絲刀等手工工具時,應遵守使用要求。

第2條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手電鉆、手砂輪),應當注意電機外殼必須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3條從事電焊、氣焊要經過專業(yè)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拆卸軸承時應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銅棒平衡敲打。安裝軸承時應先將軸承在75至100攝氏度的油中加熱10至15分鐘再裝配。

第5條經修復后又磨損超限的零件不得使用。

第6條部件的拆卸應按順序進行,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當加以標志,并用煤油清洗干凈,清洗軸承箱,齒輪箱后,必須檢查,防止留有任何雜物。

第7條同一臺電機應用相同規(guī)格型號的炭刷,新炭刷裝配前,必須在整流子上或其相同的圓柱面上用細砂紙打磨吻合。

第8條炭刷壓力調整,集電弓與架空線接觸壓力都應達到規(guī)定。

第9條機車檢修質量必須符合《窄軌電機車完好標準》,發(fā)現(xiàn)不合要求的部位,要重新檢修,直到合格為止。

第10條必須注意保護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面不受損傷。

第11條工作結束后,要清理工作場地,做到干凈整潔,離開工作場地要切斷有關電源。

第8篇 機車乘務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班前充分休息,嚴禁飲酒。

2.上崗前穿戴好勞保護品,認真聽取值班員傳達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認真聽取調車作業(yè)計劃并復唱,做到有事二人知。

4.正確操縱機車,執(zhí)行規(guī)定調車速度,確認線路及線路兩側、上部電線建筑物無阻礙、道岔標志及信號開通正確;確認貨區(qū)貨位、車輛停留位置、鄰線機車作業(yè)情況良好。發(fā)現(xiàn)危及行車安全時,及時采取措施停車。

5.作業(yè)中服從調車人員的正確指揮,嚴格執(zhí)行各項《呼喚應答制度》,接到前方進路開通信號并確認進路正確后通過;微機連鎖區(qū)域作業(yè)時,未接到信號員對本車的放行通知,不得越出信號機。

6.高爐下取送渣、鐵罐時,要關嚴門窗、天窗,爐前實行一度停車;調動魚雷罐、渣鐵罐時,起停車要做到穩(wěn)、準;取送路局車輛時,要在掛車接好風管后,進行制動試驗,檢查機車車輛制動效能。

7.經過規(guī)定道口、無人管理道岔、固定鐵鞋、脫軌器及進入廠房、連掛車輛和調車員上下車時,應按規(guī)定地點一度停車,確認無誤后方可運行。

8.行經彎道、侵限及施工地點時,嚴格執(zhí)行有關作業(yè)規(guī)定,減速鳴笛,必要時一度停車。

9.作業(yè)中嚴禁臆測運行,并嚴格執(zhí)行盡頭線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對信號、計劃不明應立即停止運行。

10.嚴禁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除調車組及有關人員準乘機車外,嚴禁他人登乘機車。

11.無操縱權者, 嚴禁操縱機車,副司機操縱必須在司機監(jiān)督下進行。

12.乘務員上下機車嚴格遵守停上停下制度,進入電氣化鐵路區(qū)域,嚴禁上車頂。

13.機車停留待機時,必須停于警沖標內方并擰緊手閘,鐵鞋止輪。

14.接近交班時間,對機車進行檢查、擦拭,交班時對口交接機車各部狀態(tài)及貨區(qū)貨位、重點區(qū)域的安全情況后退勤。

第9篇 機車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女工作業(yè)前應將發(fā)辮攏起納入帽內。

2.保持作業(yè)現(xiàn)場清潔,進行機車解體時,將零部件在安全妥當?shù)牡攸c擺放整齊,不得在通道上隨便堆放以免影響作業(yè)和安全。

3.在機車或車架上作業(yè)時,工具及零部件應放在穩(wěn)妥地點,以防墜落傷人,不準從機車或地面上扔上拋下工具及零部件。車上車下同時作業(yè)時設專人防護,相互間應加強聯(lián)系和呼喚應答。

4.卸缸頭、增壓器、高溫水泵時,應加強配合,相互提示,使用天車應由指揮人員專人指揮,確認鋼絲繩、吊鉤等吊具完好,吊物下嚴禁站人。

5.拆裝帶油部件時,放好接油盒并防止外溢;拆卸帶風壓部件時,應先排風,預防物件彈出傷人。

6安裝各壓力表時,應確認校驗日期及鉛封完好。

7.工作完畢整理好工具并清理現(xiàn)場,含油抹布棉絲應集中收集,定點存放。

第10篇 機車司副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調車作業(yè)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堅持二人一臺車作業(yè),人員不全不準動車;非本機車乘務員禁止動車。

第三條 作業(yè)前,確認已處于安全位置,進路正確,信號已經開放,掛鉤員已給起動命令后,鳴笛示意,再動車。

第四條 行車時要不間斷的了望,注意掛鉤員的指令,并按掛鉤員的指令行車。

第五條 作業(yè)中,操縱司機負責與掛鉤員之間的作業(yè)聯(lián)系,另一名司機負責監(jiān)聽,并協(xié)助操縱司機不間斷地了望。

第六條 在西駝峰有減速頂?shù)木€路上作業(yè)時,嚴禁頓鉤 。

第七條 取送危險品貨物時,掛車、起車要穩(wěn),運行限速10公里/小時,連掛限速2公里/小時。

第八條 機車在二貨區(qū)1道、一貨區(qū)1道、金海糧油、二電場各股道作業(yè)時,禁止進入站臺或卸車臺。

第九條 遇有看不清信號、命令不清、聯(lián)系脫節(jié)或危及人身和行車安全時,應鳴笛數(shù)聲示意,立即停車。掛鉤員上下車時,要適當降低車速。

第十條 行車中嚴禁上、下車,嚴禁將頭探出窗外。檢查機械間時,在走行板上走行要注意安全,非作業(yè)需要不得站在司機室外面。

第十一條 每一名司機應熟悉各種手信號的顯示、調車信號機的顯示和各股道存車數(shù)。

第11篇 電機車司機職業(yè)危害崗位操作規(guī)程

(一)職業(yè)危害因素

在操作電機車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職業(yè)危害因素主要有噪聲。對人體的危害,可造成聽力下降。

(二)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熟悉工作崗位周圍環(huán)境,執(zhí)行好交接班制度。

3、了解電機車基本構造原理。

4、時刻警惕機車運行異常情況。

5、遵守管理制度,不得超速行駛、超拉車。

(三)防護措施

1、正確配戴使用防噪耳塞,定期更換。

2、定期進行職業(yè)健康體檢 ,參加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培訓,掌握防護技能。

3、加強機車維護、檢修,避免機械部件松動,減少噪聲。

第12篇 窄軌電機車司機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適用范圍

第1條 本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井上、下窄軌各類電機車司機。

二、上崗條件

第2條 必須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第3條 必須熟悉所使用電機車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保護的原理及檢查試驗方法,會按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yǎng),按照本規(guī)程要求進行操作,能正確處理一般故障。

本規(guī)程中未包括的內容,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fā)出開車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第5條 每班開車前必須對電機車的各種保護進行檢查、試驗;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蚍辣糠质シ辣阅軙r,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第6條 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屬代替保險絲(片)。

第7條 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第8條 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機車或車輛,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wěn)住。

第9條 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制動電機車。

第10條 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應按時充電補液,不得使蓄電池過放電。

第11條 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應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復軌器等。

第12條 車場調車確需用機車頂車時,嚴禁異軌道頂車;嚴禁不連環(huán)頂車。

第13條 列車占線停留,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在道岔警沖標位置以外停車。

2. 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3. 應停在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區(qū)段。

第14條 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準備

第15條 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交班司機要主動交待清楚),并對電機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1. 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

2. 連接器是否完好。

3. 手閘(風閘)及撒砂裝置是否靈活有效,砂筒是否有砂。

4. 照明燈及紅尾燈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鈴音響是否清晰、宏亮。

5. 通訊裝置是否正常。

6. 蓄電池電壓是否符合規(guī)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現(xiàn)象。

7. 蓄電池箱安放是否穩(wěn)妥,鎖緊裝置是否可靠。

8. 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控制器換向手把是否靈活,閉鎖是否可靠。

9. 集電弓起落是否靈活。

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匯報,檢查情況應記入交接班記錄簿中。

第16條 機車各注油點應按注油表的規(guī)定加注適量的合格潤滑油;砂箱內應裝滿規(guī)定粒度的干燥細砂。

第17條 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車輛組列、裝載等情況,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1. 車的連接不正常。

2. 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

3. 礦車上裝載的物料的輪廓超過牽引機車的輪廓尺寸。

4. 運送物料的機車或車輛上有搭乘人員。

5. 運送人員的列車附掛物料車、乘車人員不遵守乘車規(guī)定或車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等。

6. 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車輛的組列、裝載或使用等不符合規(guī)定。

7. 存在其它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五、操作順序

第18條 按順序接通有關電(氣)路,點亮紅尾燈。

第19條 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先鳴笛(敲鈴)示警,然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位置,松開車閘,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

第20條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轉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不動,允許轉到第二位置(脈沖調速操作手把允許轉至60度),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xù)下轉手把,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車輪打滑,可倒退機車,放松連接鏈環(huán),然后重新撒砂起動。

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施閘起動。

第21條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位置,一般應有3秒左右的時間間隔(初起動時可稍長)。不得過快越檔;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脈沖調速操作手把應連續(xù)緩慢轉動)。

六、正常操作

第22條 正常操作時應保持的姿勢是:坐在座位上,經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動手輪(手拉桿)或右腳踏剎閘閥。

制動手輪停放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內。

第23條 運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放。如必須在其它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流停留在這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第24條 調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風閘)控制車速。

第25條 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調車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推行車輛,必須聽從調車人的指揮,速度要慢。列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第26條 行駛中,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注意各種信號、儀表、儀器的顯示。

第27條 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第28條 列車行駛的速度: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4米/秒;運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設備、材料時,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車時不得超過1.5米/秒。

第29條 需要減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風閘),并酌情輔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電弓減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

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緩慢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風閘)停止機車。

七、特殊操作

第30條 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較大處,機車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視線內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號。

第31條 機車通過施工區(qū)段時,必須服從現(xiàn)場施工人員的指揮,準許運行時方可慢速通過。

第32條 需要司機扳道岔時,必須停穩(wěn)機車,剎緊車閘,下車搬動道岔,嚴禁在車上搬動道岔,嚴禁擠岔強行通過。

第33條 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將控制器手把轉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xiàn)象。機車運行中集電器脫落時,必須將操作手把轉回零位,剎緊車閘,確認無誤后方可處理。

第34條 列車出現(xiàn)故障或發(fā)生不正常現(xiàn)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都必須立即緊急停車。

第35條 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迅速將控制手把轉至零位,電閘與手閘(風閘)并用,并連續(xù)均勻地撒砂。

第36條 制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易出現(xiàn)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時,應迅速松閘,緩解后重新施閘。

第37條 制動結束后,必須及時將控制器手把轉至零位。

第38條 途中因故障停車后,必須向值班調度員匯報。在設有閉塞信號的區(qū)段,必須在機車(列車)前后設置防護后,方可檢查機車(列車),但不準對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打開檢修。

八、收尾工作

第39條 每班工作結束后,須填寫有關記錄并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崗位。

第13篇 礦井電機車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操作規(guī)程

1.電機車日常維護檢查內容

為使電機車保持完好、安全經濟運行,電機車日常維護檢查的內容有:

(1) 檢查閘瓦磨損狀態(tài)、更換閘瓦、調整閘瓦間隙;

(2) 檢查制動系統(tǒng)的制動、傳動桿(鏈) 及其連接零件是否正常、完整,動作是否靈活。傳動件連接配合是否松曠;

(3) 檢查車輪有無裂紋、輪箍是否松動,車輪踏面磨損深度;

(4) 檢查齒輪箱(罩) 固定是否牢靠,是否漏油;

(5) 檢查車架彈簧、吊架、均衡梁有無裂紋和嚴重磨損;

(6) 檢查連接裝置,不得有損傷和磨損超限;

(7) 撒砂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出砂口是否對準軌面中心;

(8) 檢查空氣壓縮機運轉是否正常,風管是否漏風,放出貯氣罐內的廢油、積水;

(9) 檢查空氣壓縮機電動機的換向器、碳刷和刷握是否正常;

(10) 檢查調壓器的接觸子,清掃各機械部件表面的污垢;

(11) 按規(guī)定的時間,用規(guī)定的油脂,對各注油點進行清理、注油、潤滑;

(12) 檢查各緊固件是否完整、緊固;

(13) 檢查受電器彈簧壓力,滑板磨損程度,受電器起落是否靈活、完整齊全;

(14) 檢查電阻器的各接線端子和電阻元件、不得松動和斷裂;

(15) 檢查控制器各接線端子有無松動、各接觸子有無燒損,特別是動作頻繁的觸頭要加強檢查維護;

(16) 電機車停運后立即檢查牽引電動機和軸瓦油箱情況,電動機溫度不得超過生產廠規(guī)定。如無規(guī)定時,不得超過下列規(guī)定:a 級絕緣的繞組95 ℃;e 級絕緣的繞組105 ℃b 級絕緣的繞組110 ℃;f 級絕緣的繞組125 ℃;h 級絕緣的繞組135 ℃;集電環(huán)105 ℃;換向器90 ℃;滑動軸承65 ℃;滾動軸承75 ℃。清除油箱的積塵,定期注油、換油;

(17) 對好前照燈的光度,更換損壞的燈泡及熔斷絲,熔斷絲的容量必須符合要求;

(18) 蓄電池電機車要檢查插銷與電纜的連接是否牢固,防爆性能是否良

好;

2.防爆特殊型電機車的電源裝置日常維護內容

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的日常維護,除包括一般電機車的項目外還應對電源裝置進行如下檢查:

(1) 檢查蓄電池組的連接線及極柱焊接處有無斷裂、熔化;

(2) 檢查橡膠絕緣套有無損壞,極柱及帶電部分有無裸露;

(3) 檢查蓄電池組有無短路現(xiàn)象;

(4) 檢查箱體有無損壞漏酸,特殊工作栓有無丟失或損壞,帽座有無脫落,蓄電池封口劑是否開裂漏酸;

(5) 每周檢查一次漏電電流,其值不得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

(6) 檢查電源插銷連接器是否完好;

(7) 檢查蓄電池箱及蓋有無嚴重變形。蓄電池正、負極與箱體漏電電流

電源裝置額定電壓(v) 允許最大漏電電流(m a)

≥60 100

100 ~60 (不含60) 60

150 ~100 (不含100) 45

3.隔爆型電機車的電源裝置日常維護內容隔爆型電源裝置的日常維護與檢查工作必須在充電室進行,電源裝置的上

蓋必須在充電室內打開,其檢查內容主要有:

(1) 蓄電池組極柱不能接反,極柱之間距離不得小于35m m ,極柱連接線裸露部分對外殼漏電距離不得小于10 m m ;

(2) 蓄電池組外殼絕緣電阻不得小于0.5 m ω;

(3) 蓄電池組對外殼漏電電流不得大于表4 -1 的規(guī)定,出庫前由充電工進行檢查。當蓄電池電解液溢出時應用清水在箱內沖洗,用泄酸閥排出凈水;

(4) 隔爆電源裝置內氫氣濃度除在電源箱上裝有測氫表外,每班回充電室還必須進行測量,當氫氣濃度超過1 %時應停止運行,向技術負責人報告處理;

(5) 每班對觸媒劑“鎵” 進行檢查是否受潮和損壞;

(6) 充電硐室瓦斯?jié)舛缺仨毿∮?.5 %,氫氣濃度必須在0.5 %以下;

(7) 每班對蓄電池組極柱、螺帽、連接線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當及時更換,如有松動應當擰緊,蓄電池如果開膠、蓄電池外殼發(fā)現(xiàn)龜裂、漏酸,應當更換、修理;

(8) 每班對電源裝置電池箱與泄酸閥的防爆面進行檢查,作好記錄;

(9) 出庫前應把電熱器插銷接通,并檢查電熱器是否發(fā)熱;

(10) 充電前必須先檢查隔爆型蓄電池電源裝置內部氫氣含量,如果氫氣濃度不超過3 %時可以打開蓋子,充電前必須把圓蓋打開,禁止關著蓋子充電。如果發(fā)現(xiàn)氫氣含量超過3 %時應當向技術人員報告,在技術負責人指導下打開蓋子;

(11) 充電前必須卸下防酸帽,充電時蓄電池組內部氣泡沸騰,說明蓄電池充電充完了。這時要切斷電源,靜止1 ~2h ,將箱蓋蓋上。測量電壓時,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min 以后進行;

(12) 充電后,如果不馬上使用,不要將隔爆圓蓋蓋上,蓋圓蓋時,必須先將電熱器插銷接通;

(13) 隔爆型蓄電池電源裝置的圓蓋出庫前必須將閉鎖裝置鎖好,專用工具由充電工負責保管。

4.牽引電動機的日常維護要保證牽引電動機正常可靠的工作,延長牽引電動機的使用壽命,必須進行如下日常維護:

(1) 用吹塵器(或皮老虎) 清潔牽引電動機的內部;

(2) 檢查整流子工作表面是否光滑、有無燒痕、磨損和失圓現(xiàn)象;

(3) 檢查和校正刷握裝置的位置是否在中性線上,刷握與整流子表面的間隙應保持在3 ~7 m m 左右;

(4) 檢查和清掃刷握的絕緣裝置,可用500v m ω表測量它對電動機外殼的絕緣電阻。其絕緣電阻值應不小于0.5 m ω,刷握絕緣裝置上的污垢可用吹塵器吹掉;

(5) 用塞尺檢查與刷握體內的間隙和高度。電刷在刷握體內的間隙,沿電刷的小面為0.1 ~0.4m m ,沿電刷的大面為0.1 ~0.25 m m 。電刷的高度一般為40 ~50m m ,允許磨損量約為20 ~30m m ;

(6) 用彈簧秤檢查和校正電刷與整流子接觸的壓力,其壓力應保持在30~40kpa ;

(7) 檢查電樞繞組、磁極繞組對地和它們之間的絕緣程度,可用500v m ω表測量其絕緣電阻,在接近工作溫度的情況下,電動機額定電壓為250v 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0.3 m ω。電動機額定電壓為550v 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

0.5 m ω,否則應進行干燥;

(8) 檢查電樞扎線是否牢固;

(9) 檢查電樞與磁靴之間的氣隙,有無刮擦現(xiàn)象;

(10) 用手換的方法檢查電樞軸承是否過熱,如溫度過高,可進一步檢查是否缺油或軸承損壞;

(11) 檢查所有緊固零件,各接線頭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松脫現(xiàn)象;

(12) 檢查電動機防護罩是否完整,檢查窗小蓋密封是否良好,通風設置有無缺陷。

5.牽引電動機的故障處理

(1) 電動機發(fā)生異響:

①電樞軸承損壞,徑向間隙超過允許值,使整流子與外殼接觸。

處理方法:拆下電動機,更換電樞軸承。②軸承缺油或潤滑油中有雜質。

處理方法:屬于缺油則可用油槍或手擰油盎向軸承內注油;屬于油中有雜質,則拆下軸承清洗。

③電刷在刷握內間隙過大,壓力失效,造成電刷在刷握內擺動或跳動。

處理方法:更換與原來牌號相同的新電刷。調整電刷壓力。

④電樞在軸承內晃動量大,固定極靴螺栓松動,造成極靴與電樞接觸摩擦。

處理方法:更換電樞軸承,擰緊極靴螺栓。

⑤電樞扎線脫落,扎線直接與磁缺、磁極,或電動機外殼接觸摩擦。

處理方法:重新綁扎扎線。

(2) 電動機過熱:

電動機在運行中常見的過熱,主要包括電樞線圈過熱,整流子過熱和電動機外殼過熱等方面。

①電動機負荷過大。

1) 電機車拉的礦車數(shù)目太多,長時間處于起動狀態(tài)下運轉;

2) 傳動齒輪咬合不好;

3) 齒輪罩子松動或變形使輪對、傳動齒輪與齒輪罩摩擦;

4) 制動閘塊間隙過小,輪對與閘塊在電機車運行中處于摩擦狀態(tài)。

處理方法:首先查明電機車拉礦車數(shù),按規(guī)定拉定量的礦車。不準電機車在長時間內處于起動狀態(tài)下行駛;要把控制手柄放在運行位置上;正確調整傳動齒輪的咬合間隙,經常涂有潤滑油;緊固齒輪罩子的螺栓,保持齒輪罩子的合理外形和齒輪與罩子的足夠間隙;調整制動閘塊間隙在3 ~5m m 。

②電樞某一個線圈或匝間短路使電樞繞組過熱。

處理方法:拆下電動機,抽出電樞,進行檢查,找出短路線圈。

③整流子表面發(fā)生強烈的火花,電刷壓力過大,使整流子過熱。識別整流子過熱一般觀察整流子表面的顏色和燒痕來決定。如果整流子表面呈暗紫色,無光澤,證明電刷壓力過大。如果整流子片邊緣燒壞,整流子燒焦,電刷、刷握外殼燒損,整流子和刷握上有銅末,說明整流子表面發(fā)生強烈火花,使整流子發(fā)熱。處理方法:一是用彈簧秤調整電刷的壓力,二是查明火花產生的原因,消除火花。

④激磁繞組中短路,這時電動機轉速增大,使電動機過熱。

處理方法:針對線圈的損壞情況,加包絕緣處理或更換新線圈。

⑤電樞軸承缺油,或油量過多。軸承徑向間隙太小或偏斜使電動機機殼過熱。

處理方法:重新組裝軸承,保持徑向間隙合理,軸承內注有適量的潤滑油。

6.電機車控制器的檢查和修理

運行中電機車的控制器,應當進行定期檢查,以保證控制器的正常使用。

檢查控制器時必須做到停電作業(yè);架線式電機車應放下集電弓和斷開自動開關;蓄電池式電機車應斷開插銷。先打開控制器的前外殼,從觸頭上拿下熄弧罩子,然后進行檢查和修理。

(1) 電氣部分的檢查

檢查觸頭有無燒損點,若已燒損,可先用細挫刀或砂布打磨觸頭的發(fā)熱處和熔化處。

檢查觸頭的接觸壓力,接觸面和斷開距離。

主觸頭、輔助觸頭和銅截片磨損過大時,必須進行更換。

檢查熄弧罩時,應當清擦內壁上的銅末,熄弧罩的緊固螺栓不應松動。熄弧罩破碎而影響熄弧性能時,必須更換新的熄弧罩。

控制器內所有接線頭螺栓和固定觸頭的螺栓,要連接可靠,不許松動,另外對所有開口銷以及導線絕緣都要進行檢查。

(2) 機械部分的檢查

首先檢查主軸和可逆軸之間的機械閉鎖是否靈活可靠,不應有卡住或失效現(xiàn)象,可逆手柄在零位置時,主軸手柄的轉動量不能大于5m m ,主軸手柄上和棘輪上面的銷釘以及可逆部分上的固定銷釘必須牢固。同時,還要檢查各軸套和銷軸的磨損情況。

檢查凸輪的工作面時,要按圖紙上有關觸頭的閉合和斷開順序檢查凸輪的磨損情況,如果凸輪的工作面有裂紋或磨損嚴重時,必須更換。

第14篇 架線電機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電機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

2、必須熟悉并遵守本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規(guī)程中未包括的內容,應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操作時,應保持正常姿勢為:坐在座位上,經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動手輪(或手拉桿),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

制動手輪停放的位置適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內。

4、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大整定值;或用銅絲、鐵絲等非熔體代替保險絲(片)等熔體。

5、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暫時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搬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在有坡度的地方,還應用木楔等將車輪楔住。

6、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shù)舻赖臋C車或礦車時應有可靠措施。

(二)準備工作:

1、接班司機必須向交班司機詳細了解列車運行、信號、線路狀況(交班司機要主動交待清楚),并對電機車認真進行如下檢查:

(1)司機室的頂棚和門是否完好;

(2)連接器是否良好;

(3)手閘及撒砂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4)照明燈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鈴音響是否清晰、宏亮;

(5)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控制器手把和換向手把是否靈活。閉鎖是否可靠;

(6)集電弓起落是否靈活。

2、檢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調度匯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蚍辣糠质シ辣阅軙r,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以上情況都應記入交接班記錄中。

3、機車各注油點應按規(guī)定加注適量的潤滑油,砂箱內應裝滿黃砂。

4、開車前應督促跟車工認真檢查車輛組列、裝載情況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1)各車的連接不正常。

(2)牽引車數(shù)超過規(guī)定。

(3)礦車上裝載的物料的輪廓超過牽引機車的輪廓尺寸。

(4)運送物料的機車或車輛上有搭乘人員(不包括跟車工)。

(5)在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車輛使用,組列或裝載等不符合規(guī)定。

(6)、存在其它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三)起動

1、按順序接通電路,點亮照明燈,掛好紅尾燈。

2、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的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鳴笛(警鈴)示警,然后松開手閘,按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

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3、控制器手把由零位轉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不動,允許轉到第二位置,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xù)下轉手把,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車輪打滑,可倒退機車,觸動放松連接鏈環(huán),然后重新撒砂起動。

嚴禁長時間強行硬拖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施閘起動。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個位置,一般應有3秒鐘左右的時間間隔(初起動時間可稍長)。不得過快越擋,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中間。

(四)運行

1、運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許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放,如必須在其它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留更換位置,避免過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過熱。

2、調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至“正常運行”及“零位置”停留,盡量避免利用手閘控制車速。

3、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但調整和處理事故時,不受此限,如果用機車頂車輛,必須聽從跟車工的指揮,速度要慢,對車組列時,要隨時注意插掛銷鏈人員的安全。

4、行駛中,司機必須經常注意觀察。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線路上的障礙物等,細心操作。

5、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間距。

6、列車行駛速度:運煤矸時不得超過5米/秒;運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時,不得超過2米/秒;車場調車時不得超過1.5米/秒。

7、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處所,雙軌對開車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機車或視線內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號。

8、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當將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轉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xiàn)象。

9、列車出現(xiàn)故障或發(fā)生不正?,F(xiàn)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fā)生事故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后,都必須緊急停車。

(五)減速停車

1、需要減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并酌情輔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電弓減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

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緩慢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停止機車。

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制動機車。

2、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鎮(zhèn)定、迅速地將控制器操作手把轉至零位,施以手閘,并連續(xù)均勻地撒砂。

3、制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容易出現(xiàn)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應迅速松閘緩解而后重新施閘。

4、列車制動距離,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5、途中因故停車后,司機必須向調度匯報,在機車或列車的前后設置警戒,才能檢修機車或列車。

6、列車占線停留,在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應停在車場,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區(qū)段。

(2)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第15篇 電機車行車調度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行車調度工的基本要求

(1)電機車運輸行車調度工應熟悉本礦運輸系統(tǒng)圖。能繪制電機車運行圖表和填寫行車記錄;

(2)必須熟悉《行車調度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運輸系統(tǒng)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車場、巷道、各巷道的長短、行車時間、軌道、道岔、行車信號、通訊設備、煤倉、翻車機、機車、礦車和提升主副井的情況,還要掌握各機車司機的情況,掌握各采、掘區(qū)本班的生產情況;

(3)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調度。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崗時,必須由熟悉調度工作的運輸隊、組領導人員頂崗。調度工要向頂崗人員交清注意事項;

(4)對運輸系統(tǒng)的信號集中閉塞裝置或通訊、信號等設施要嚴格管理,正確使用,充分發(fā)揮其作用,提高經濟效益。

2.行車調度工交接班的內容

(1)上一班運輸任務完成情況和煤倉貯煤情況;

(2)行車信號、安全設施情況:有無事故及事故處理情況;

(3)線路上有無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時間、內容、負責人等情況;

(4)機車和礦車的數(shù)量及分布情況;

(5)各級領導的指示和上級調度部門的通知等。

3.行車調度工應了解掌握的情況

(1)要根據(jù)礦(區(qū)、科、隊)領導的指示或上級調度部門的調度,根據(jù)上一班留下的條件和本班的運輸任務,統(tǒng)籌安排,及時調配車輛運送,努力提高電機車運輸效率和礦車周轉率;

(2)要隨時了解各采區(qū)出煤和煤倉貯煤情況,對于出煤集中、煤倉容量小的采區(qū),要作為重點優(yōu)先供車,盡是做到均衡運輸,做到既不影響生產,又不積壓車輛;

(3)要隨時掌握各掘進區(qū)(隊)用車及存車情況,以便及時供車;

(4)如有個別采區(qū)出水較多時,調度工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采取措施處理。

4.在交叉道口或單軌區(qū)段的行車調度要求

(1)要利用信號集中閉塞系統(tǒng)或通訊、信號等手段及時掌握空、重車進出情況;

(2)如有兩個方向列車要同時經過一個交叉道口或單軌區(qū)段時,要監(jiān)視信號、集中閉塞裝置的自動閉塞情況;

(3)如無自動控制裝置,要提前用信號燈給一方紅色信號,使一方停車,另一方行駛;如有一方是重車時,一般情況要??哲?讓重車。

5.在運輸線路上如有人要求施工或修理時,調度工的應急處理

(1)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或維修,可利用行車間隔時間進行,并告訴電機車司機前段有維修工應注意;

(2)凡有礙行車安全的施工,須持礦(運輸區(qū)或主管單位)批準,簽發(fā)的施工單,在施工地點可能來車方向各端60米處設置停車防護信號,方準施工;

(3)要根據(jù)施工或維修現(xiàn)場情況通知電機車司機在經過該施工區(qū)段前停車或慢速通過。

6.發(fā)生運輸事故時,調度工的應急處理

(1)在運輸工作中,如運輸設備、行車信號等發(fā)生故障時,要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2)在運輸工作中,如發(fā)生較大事故時,要及時匯報有關領導,組織力量進行處理;

(3)在運輸工作中,如發(fā)生人身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時,要立即向領導和上級調度部門匯報,并采取應急措施,調動人力、物力、車輛進行搶救。

機車操作規(guī)程15篇

有哪些機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啟動前檢查-檢查機油、冷卻水、燃油是否充足,確保機車各項液體處于正常水平。-檢查機車各部件連接是否緊固,特別是剎車系統(tǒng)和傳動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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