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工具與設備準備:確保所有用于搭拆井架的工具如扳手、鋼絲繩、滑輪、吊車等處于良好狀態(tài),并進行必要的檢查。
2. 現(xiàn)場評估:在開始作業(yè)前,全面評估工作區(qū)域的安全狀況,包括地面穩(wěn)定性、周圍障礙物、天氣條件等。
3. 安全裝備佩戴:所有工人都需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滑鞋、安全帶等個人防護裝備。
4. 搭設過程:遵循從下到上的原則,逐層搭建井架,確保每一步都穩(wěn)固可靠。
5. 拆除順序:拆除時應反向進行,即從上至下,確保結構穩(wěn)定。
6. 吊裝操作:使用吊車進行部件提升時,必須有專人指揮,確保安全距離。
7. 通信協(xié)調(diào):保持團隊間清晰的溝通,使用標準手勢或對講機進行作業(yè)指示。
8. 應急預案:制定并熟悉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出現(xiàn)的突發(fā)情況。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井架搭拆作業(y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人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通過明確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措施,減少潛在的事故風險,保障項目順利進行,同時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員工的福利。
注意事項
1. 不得疲勞作業(yè),保證工人的休息和精力充沛。
2. 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的原則,確保作業(yè)過程有人監(jiān)督。
3. 嚴禁在惡劣天氣條件下進行搭拆作業(yè),如強風、暴雨等。
4. 工作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如松動、損壞的部件,應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并修復后才能繼續(xù)。
5. 井架搭設完成后,進行細致的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培訓與教育:所有參與井架搭拆的工人必須接受安全培訓,了解并掌握規(guī)程內(nèi)容。
7. 記錄與報告:定期記錄作業(yè)情況,及時報告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
以上規(guī)定旨在為井架搭拆作業(yè)提供一個安全、有序的環(huán)境,但現(xiàn)場情況多變,工人需靈活應對,始終保持警覺,以實現(xiàn)安全高效的施工。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防雨罩。
第2條:卷揚機應采用點動開關。
第3條:架吊籃與每層樓面必須有醒目的信號裝置或標志。
第4條:裝設起重把桿的井架,底部應有3-4t的壓重物,把桿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桿與井架的夾角應在45-70度之間,并設保險鋼絲繩。起重鋼絲繩應裝設限位裝置。把桿不得碰到纜風繩。
第5條:井架吊籃內(nèi)嚴禁乘人。井架進行保養(yǎng)維修工作時,必須停止使用。
第6條: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隨意拆除。
第7條: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遇沒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頂層纜風繩。拆除井架要設警戒區(qū),并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帶。
第8條: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量必須按設計規(guī)定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
第9條:井架的底座必須安置在堅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礎土層承載力,應不小于8kpa,并澆筑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礎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第10條:高度為10-15m的井架應設纜風一組(4-8根);每增高10m加設一組。纜風繩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只以上鋼絲繩夾頭緊固。
第11條: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連接點必須經(jīng)過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附墻桿材質(zhì)應與井架的材質(zhì)相同。
第12條:井架搭至10m高度必須設臨時纜風,待固定纜風或附墻支撐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度,與地錨或樁頭必須牢固連接。地錨、樁頭要安全可靠,樁頭后須有拖樁。如使用木樁,木樁直徑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
第13條: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纜風繩上的花蘭螺絲,必須加以保險。穿越馬路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14條:纜風繩不準在高壓線上方通過,與高壓架空線必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第15條:井架的立柱應垂直穩(wěn)定,其垂直偏差應不超過高度的千分之一,接頭應相互錯開,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應超過2個。井架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繩筒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15倍,無槽光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20倍。
第16條:井架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m,擱置點必須牢靠,通道兩邊必須裝設防護欄桿,并裝有安全門或安全柵欄。
第17條:井架吊籃必須裝有防墜裝置和定型化的??垦b置,沖頂限位器和安全門;吊籃提升應使用雙根鋼絲繩;吊籃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wǎng)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車等物件滑落;吊籃的焊接必須符合規(guī)范。
第18條:井架底層周圍及通道口,必須裝設隔離防護柵,井架高度超過30m,須搭設雙層安全棚;如無法設置隔離棚,則井架四周必須掛安全網(wǎng),安全網(wǎng)應三面包滿。
第2篇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分項工程名稱施工部門
交底內(nèi)容:
1、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量必須按設計規(guī)定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
2、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基礎應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載?;A的埋深與做法,應符合設計和提升機出廠使用規(guī)定。低架提升機的基礎,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層壓實后的承載力,應不小于80kpa; (2)澆注c20 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3、高度為20m 以下的井架應設纜風一組(4~8 根);每增高10m 加設一組。纜風繩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 只以上的鋼絲繩夾頭緊固。
4、井架采用附墻時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連接點必須經(jīng)過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著腳手架上,附墻桿材質(zhì)應與架體的材質(zhì)相同。每道附墻間隔不得大于9m。
5、井架搭至11m 高度必須設臨時纜風,待固定纜風或附墻支撐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與地錨或樁頭必須牢固連接。地錨、樁頭要安全可靠,樁頭后須有拖樁。如使用木樁,木樁直徑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將纜風繩拴在樹木、電桿上。
6、提升高度在30m 以上的井架,其纜風繩上的花籃螺絲,必須加以保險。穿越馬路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還應增設超載限制器、下極限限位,緩沖器等安全裝置。
7、纜風繩不準在高壓線上方通過,與高壓架空線必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8、井架的立柱應垂直穩(wěn)定,其垂直偏差應不超過高度的千分之一,接頭應相互錯開,同一平面的接頭不應超過2 個。井架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繩筒的距離,無槽光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20 倍。
9、井架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m,擱置點必須牢靠,通道兩邊必須裝設防護欄桿,密目網(wǎng)和擋腳板,并裝有定型的安全門高低不低于1.8m。
10、井架吊籃必須裝有防墜裝置和定型化的??垦b置,超高限止器和安全門;吊籃提升應使用雙根鋼絲繩;吊籃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wǎng)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車等物件滑落;吊籃的焊接必須符合規(guī)范。
11、井架底層周圍及通道口,必須裝設定型化的隔離防護柵,高度1.8m,井架高度超過30m,須搭設雙層安全棚,井架的三面全高包小眼網(wǎng)。
12、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罩。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續(xù)表
a3-3
工程名稱橋東二期就近安置動遷
配套商品房地塊二標段施工單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分項工程名稱施工部門
交底內(nèi)容:
13、卷揚機應采用點動開關。
14、井架吊籃與每層樓面必須有醒目的層樓標志及信號通訊裝置。
15、裝設起重把桿的井架,把桿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桿與井架的夾角應在45°~70°之間,并設保險鋼絲繩。起重鋼絲繩應裝設限位裝置。把桿不得碰到纜風繩。
16、井架吊籃內(nèi)嚴禁乘人。
17、井架進行保養(yǎng)維修工作時,必須停止使用。
18、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隨意拆除。
19、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遇沒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頂層纜風繩。
20、搭拆井架要設警戒區(qū),并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
21、補充交底內(nèi)容:
第3篇 井架搭拆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
交底內(nèi)容:
1、井架的底座必須安裝在堅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根,軋樁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jīng)過計算,附墻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3、搭設井架時必須設置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60°,并必須與地錨或樁頭連接牢固,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禁止使用鋼筋代替纜風繩。
4、井架吊蘭必須裝設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層頭門,內(nèi)外落門;吊蘭兩側必須裝有不低于1米的擋板或網(wǎng)片。
5、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
8、搭拆井架要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應用臨時上下滑輪輸送,嚴禁任意向下亂拋、仍。
第4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3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三)
交底時間:年月日
交底人簽名:
被交底人簽名:
交底內(nèi)容:
1、井架的底座必須安裝在堅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根,軋樁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jīng)過計算,附墻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3、搭設井架時必須設置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60°,并必須與地錨或樁頭連接牢固,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禁止使用鋼筋代替纜風繩。
4、井架吊蘭必須裝設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層頭門,內(nèi)外落門;吊蘭兩側必須裝有不低于1米的擋板或網(wǎng)片。
5、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
8、搭拆井架要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應用臨時上下滑輪輸送,嚴禁任意向下亂拋、仍。
本表一式二聯(lián),一聯(lián)歸檔,另一聯(lián)交班組保存。
第5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交底時間
年 月 日
交底人簽名
被交底人簽名
交底內(nèi)容:
1、井架的底座必須安裝在堅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根,軋樁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jīng)過計算,附墻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3、搭設井架時必須設置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60°,并必須與地錨或樁頭連接牢固,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禁止使用鋼筋代替纜風繩。
4、井架吊蘭必須裝設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層頭門,內(nèi)外落門;吊蘭兩側必須裝有不低于1米的擋板或網(wǎng)片。
5、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
8、搭拆井架要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應用臨時上下滑輪輸送,嚴禁任意向下亂拋、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