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高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檢查與準備
1. 檢查塔吊結構是否完好,無明顯變形或裂紋。
2. 確認各連接部件緊固,無松動現象。
3. 檢查鋼絲繩磨損程度,確保其強度符合標準。
4. 驗證吊鉤、滑輪及制動裝置功能正常。
5. 開機前,確認電源電壓穩(wěn)定,電氣系統無異常。
二、操作員資質與培訓
1. 操作員需持有有效操作證書,熟悉塔吊操作規(guī)程。
2. 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應急處理能力。
3. 操作員應了解現場環(huán)境,避免盲區(qū)作業(yè)。
三、工作期間安全規(guī)定
1. 操作時保持專注,禁止飲酒或疲勞駕駛。
2. 吊裝物品時,確保負載均勻,避免超載。
3. 遵循“先起后落,先停后轉”的原則,避免急停急轉。
4. 下放重物時,要緩慢操作,防止沖擊。
四、應急與故障處理
1. 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報告上級。
2. 設立警戒區(qū)域,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3. 故障排除后,重新檢查設備,確認無誤后再行操作。
五、維護與保養(yǎng)
1. 定期進行設備維護,保持清潔,潤滑良好。
2. 每次作業(yè)完畢,做好設備檢查,記錄異常。
3. 季節(jié)性保養(yǎng),如冬季防凍,夏季散熱。
目的和意義
高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減少設備損壞,提高工作效率,預防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保障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它為操作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強化了安全意識,同時也是企業(yè)合規(guī)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
注意事項
1.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整設備設置。
2. 遇到惡劣天氣,如強風、雷電,應立即停止作業(yè)。
3. 嚴禁在視線不清或信號不明的情況下進行吊裝。
4. 操作員應隨時關注周圍環(huán)境變化,尤其是施工現場的動態(tài)。
5. 保持與地面指揮員的溝通暢通,遵從其指示。
6. 在塔吊運行過程中,禁止在下方停留或通過。
此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個操作員的嚴格遵守,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確保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在可控范圍內,從而實現工程目標。
高塔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一條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一般安全守則》及汽車駕駛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高塔吊在通電自檢無故障顯示的情況下,方可啟動發(fā)動機。如有故障顯示,排除故障后再行啟動。
第三條行駛前,檢查大臂、吊鉤等是否回到設定的位置、支腿垂直油缸是否完全收回、安全防護裝置是否良好、靈敏有效。
第四條行駛中:
1、根據道路情況調整支撐梁,確保支腿鎬盤與輪胎保持1m以上的距離,避免在轉向時與輪胎相碰。必要時可拆下鎬盤。
2、通過鐵路時,需確認封道后方可通過。
3、根據路況掌握好行駛速度和轉向,縱向坡度不能超過5%,側向坡度不能超過2%,同時要注意空中障礙,行駛中嚴禁急剎車。
4、在有兩人以上監(jiān)護人員的監(jiān)護下方可行駛。
第五條作業(yè)前:
1、觀察周圍環(huán)境必須滿足高塔吊工作條件。
2、打支腿時,支腿油缸鎬盤要平穩(wěn)放置在堅固的地面上,必須將高塔吊調整到水平位置。
3、認真檢查吊鉤、抓斗的連接銷是否可靠。
第六條作業(yè)中:
1、不準在其最小工作半徑附近作業(yè),同時必須與相鄰設備保持安全距離。
2、起吊貨物(抓斗)要垂直升降,回轉要平穩(wěn),防止貨物擺動造成碰撞。
3、起吊長大、笨重貨物時,速度要慢,不準使用復合動作,貨物兩端要有安全繩牽拉。
4、不準用抓斗抓取桿面、艙蓋上散落的貨物及網絡,禁止用抓斗進行平艙作業(yè)。
5、使用抓斗直接起吊設備時注意負荷,起吊時必須保證抓斗完全閉合,輕起輕落。
6、嚴禁悠鉤作業(yè)。
7、裝卸散貨使用漏斗時,抓斗距漏斗1m內方可張斗,漏斗不宜裝得過滿。
8、隨時觀察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有故障、有異響、異味及油、水泄漏現象時,應立即將貨物放置在安全位置,對設備進行檢查、修理。
9、禁止用抓斗抓海底物品。
第七條作業(yè)后:
1、做好機具清理,將車開到指定位置。
2、停機前,發(fā)動機應怠速運轉5分鐘使溫度平衡,大臂、鉤頭等回到規(guī)定位置。
3、停放時,應打好支腿。
4、停機后,對高塔吊進行全面檢查。
第八條遇到大風警報時,按要求放下高塔吊大臂,做好防風措施(陣風超過50km/h不能行走、超過72km/h不能作業(yè)、超過150km/h放下大臂待命)。
第九條加注燃油時,司機必須停車并做好監(jiān)護,加完油,加油車離開后方可再啟車作業(yè)。
第2篇 軌道式高塔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裝卸機械司機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作業(yè)前要認真檢查各制動器、限位開關、聯鎖裝置、鋼絲繩及卡扣是否完好,夾軌器、錨定器是否正常,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三條 作業(yè)中:
1、聽從艙口指揮工的指揮。
2、不準超出高塔吊設定作業(yè)范圍作業(yè)。
3、不準兩機同艙作業(yè)。
4、釋放料量要與漏斗操作人員聯系,防止冒斗。
5、要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6、嚴密監(jiān)視監(jiān)視器顯示數據,發(fā)現異常或報警立即停機,并將情況報告中控室。
7、與漏斗聯鎖作業(yè)時,隨時注視料位情況,發(fā)現異常停止作業(yè),并將情況報告中控室。
8、移艙時要檢查空中、軌道兩側有無障礙物,檢查電纜收放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移艙。不準邊起抓斗邊起大臂邊行走。抓斗要距船方設施2m以上距離。
第四條 作業(yè)后:
1、停止作業(yè)時,將大臂旋轉至指定位置,將旋轉鎖定漏斗張開,輕扣于地面,大機采取錨固措施。
2、船舶靠、離碼頭時,大臂要旋轉至陸側鎖定位置。
3、將各開關置于“關”的位置。
第五條 工作間斷超過二十四小時,要進行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