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易燃品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易燃品,如汽油、酒精、油漆等,廣泛應用于工業(yè)生產和日常生活中。這些物品具有高度的燃燒危險性,因此,必須采取嚴格的操作規(guī)程以確保安全。
目的和意義
制定易燃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目的是減少火災事故的風險,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通過明確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措施,可以提高作業(yè)效率,防止因不當操作引發(fā)的意外,同時符合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要求,維護企業(yè)聲譽和社會責任。
注意事項
1. 存儲管理:
- 易燃品應儲存在專門的防火防爆倉庫內,遠離熱源和火源。
- 倉庫內應設置通風設備,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防止易燃氣體積聚。
- 儲存區(qū)域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確保所有電氣設備均為防爆型。
2. 搬運操作:
- 使用專用的防靜電搬運工具,避免摩擦產生火花。
- 搬運過程中輕拿輕放,避免劇烈碰撞導致容器破損泄漏。
- 搬運人員需穿戴防護裝備,如防靜電工作服、防護眼鏡和手套。
3. 使用規(guī)定:
- 使用易燃品時,應在指定的工作區(qū)域,并確保區(qū)域內無火源。
- 操作時應避免大量集中使用,減少空氣中易燃氣體濃度。
- 使用后及時封閉容器,防止揮發(fā)和泄漏。
4. 應急處理:
- 建立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確保員工了解如何正確應對火災和其他緊急情況。
- 現(xiàn)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沙等,并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 發(fā)現(xiàn)泄漏或火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撤離現(xiàn)場,并通知消防部門。
5. 記錄與監(jiān)控:
- 對易燃品的收發(fā)、使用進行詳細記錄,以便追蹤管理。
- 定期檢查存儲區(qū)域的安全狀況,包括溫度、濕度等,確保環(huán)境安全。
- 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定期考核,確保其掌握安全操作知識。
6. 不嚴謹提示: 在操作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如容器密封不良導致的輕微泄漏。此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修復,同時報告給上級,以評估是否需要進一步的處理。
7. 維護與更新: 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進行適時修訂,確保其始終保持最新和最有效的狀態(tài)。
易燃品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保障生產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每個員工都應熟悉并嚴格遵守,以降低潛在風險,創(chuàng)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易燃品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易燃品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易燃品的作業(yè)場所應符合防火要求,安全出口嚴禁堵塞;
2、使用易燃液體的作業(yè)場所相關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照明應采用防爆電器,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并定期檢查是否有效;
3、凡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裝置、設備、容器都應有除靜電措施;
4、使用易燃品的作業(yè)場所的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應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定期維護;
5、生產現(xiàn)場化學易燃品應存放到指定位置,廢棄的化學易燃品應按規(guī)定的區(qū)域存放,不得與其他物料混合。嚴禁隨意傾倒溶劑進行作業(yè)或清潔,或將廢棄液體倒入下水道、廁所等;
7、試制新品或改變生產設備及操作方法時,應該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8、現(xiàn)場生產工人、管理人員和進入生產車間的辦公人員應嚴格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9、化學易燃容器應牢固、密封。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易燃品的安全要求。容器包裝的外部應印貼明顯的警告標志,貼有安全標簽,注明物品的名稱、化學性質、防火,個人防護注意事項。容器包裝應完好無損,發(fā)現(xiàn)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0、禁止在貯存化學易燃品區(qū)的庫內或露天堆垛附近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或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11、庫房或臨時存放間內,工作結束時,應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12、搬運化學易燃品要輕拿輕放,嚴禁撞擊、重壓、傾倒或摩擦。
第2篇 易燃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易燃品的作業(yè)場所應符合防火要求,安全出口嚴禁堵塞;
2、使用易燃液體的作業(yè)場所相關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照明應采用防爆電器,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并定期檢查是否有效;
3、凡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氣、裝置、設備、容器都應有除靜電措施;
4、使用易燃品的作業(yè)場所的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應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定期維護;
5、生產現(xiàn)場化學易燃品應存放到指定位置,廢棄的化學易燃品應按規(guī)定的區(qū)域存放,不得與其他物料混合。嚴禁隨意傾倒溶劑進行作業(yè)或清潔,或將廢棄液體倒入下水道、廁所等;
7、試制新品或改變生產設備及操作方法時,應該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8、現(xiàn)場生產工人、管理人員和進入生產車間的辦公人員應嚴格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防護用品;
9、化學易燃容器應牢固、密封。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易燃品的安全要求。容器包裝的外部應印貼明顯的警告標志,貼有安全標簽,注明物品的名稱、化學性質、防火,個人防護注意事項。容器包裝應完好無損,發(fā)現(xiàn)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0、禁止在貯存化學易燃品區(qū)的庫內或露天堆垛附近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或其它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11、庫房或臨時存放間內,工作結束時,應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12、搬運化學易燃品要輕拿輕放,嚴禁撞擊、重壓、傾倒或摩擦。
第3篇 使用易燃品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不許將易著火的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試驗地區(qū)附近。
2、在貯存易著火的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yè);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它等;
3、使用在蒸溜或升華易著火的物質應注意:
(1)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也不應有明火;
(2)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3)在蒸溜裝置下面 , 應有一金屬淺盤,( 邊高 80-100 公厘);
(4)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5)工作時要戴上眼鏡。
4、在實驗室內存放各種可燃性物質總量不許超過三公斤,每種不得超過一公斤。隨用隨取 , 用后送回專門的貯放地點。
5、遇水易著火的物質(如黃磷、過氧化鈉、金屬納、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凡能引起火的物質(如廢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6、 一旦發(fā)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關閉煤氣和電門,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蓋住失火地點或用四氯化碳等滅 火機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7、應經常檢查防火設備:滅火機、黃沙、石棉及毛氈。
8、當加熱、蒸溜及其它有關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后即關掉熱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揮發(fā)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10. 易著火的物質有:
醇類;醚類;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過氧化納;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
11. 做蒸餾提純或蒸館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則每次蒸餾物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一百毫升 ,附近不許存放易燃物質,同時, 應有防火措施。
第4篇 易燃品庫管人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倉庫應有明顯的禁火標志,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設施以及現(xiàn)場急救的安全設施。
2、倉庫內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備、水源的道路必須暢通。
3、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的危險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4、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物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
5、易燃品應專職人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