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1. 氣割設備檢查:確保氧氣瓶、乙炔瓶無泄漏,減壓器、軟管及接頭完好。
2. 安全距離維持:氣割作業(yè)時,與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至少10米的安全距離。
3. 佩戴防護裝備:操作人員需戴好防護眼鏡、手套和工作服。
4. 火焰控制:調節(jié)火焰至適中,避免過大或過小導致危險。
5. 割炬操作:切割過程中,割炬與工件保持穩(wěn)定角度,不可急劇移動。
6. 應急準備:現(xiàn)場配備滅火器材,熟悉應急處置程序。
目的和意義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混凝土攪拌站在進行氣割作業(yè)時的安全操作,降低火災、爆炸等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設備設施的完整,維護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秩序。通過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提高作業(yè)效率,減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
注意事項
1. 檢查氣源:作業(yè)前務必檢查氧氣瓶和乙炔瓶的閥門是否關閉,開啟時應緩慢,防止氣體沖擊。
2. 軟管檢查:軟管不應有裂紋、老化現(xiàn)象,連接處應牢固無松動。
3. 避免堵塞:切割過程中,注意不要讓熔渣堵塞割炬噴嘴,以免影響火焰。
4. 切勿吸煙:作業(yè)區(qū)域嚴禁吸煙,禁止攜帶火種。
5. 通風條件:確保工作場所通風良好,防止氧氣積聚引發(fā)事故。
6. 緊急停機:如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氣割,關閉氣源,啟動應急預案。
7. 培訓與監(jiān)督: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通過考核后方可上崗;管理層應定期巡查,確保規(guī)程執(zhí)行到位。
在混凝土攪拌站的日常運營中,氣割作業(yè)的安全不容忽視。通過嚴格執(zhí)行上述規(guī)程,我們能夠確保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同時為員工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請每位員工務必牢記這些操作要點,將安全放在首位,共同維護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秩序。
混凝土攪拌站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適用崗位
攪拌樓維修、汽修、輔助工、泵修工、補胎工等崗位。
2氣割安全操作規(guī)程
2.1操作前的檢查:
乙炔發(fā)生器(乙炔氣瓶)、氧氣瓶、膠管接頭、閥門的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爛和漏氣。氧氣及其附件、膠管、工具禁止粘油。5.2.1.2 氧氣瓶、乙炔管有漏氣、老化、龜裂等,不得使用。管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2.2操作步驟:
2.2.1 使用乙炔氣瓶氣割的操作步驟:
2.2.2 將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氧氣減壓器與氧氣氣瓶閥,氧氣軟管與氧氣減壓器,乙炔軟管與乙炔減壓器均可靠連接。
2.2.3 分別開啟乙炔瓶閥和氧氣瓶閥。
2.2.4 對割炬點火,即可工作。
2.2.5 工作完畢后,依次關閉乙炔閥、氧氣閥,再關閉乙炔瓶閥、氧氣瓶閥,然后拆下氧氣、乙炔軟管,并檢查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
2.3 操作注意事項:
2.3.1 作業(yè)場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2.3.2 乙炔瓶、氧氣瓶周圍10 米范圍內,禁止煙火。乙炔瓶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 米。
2.3.3 長時間工作時,焊工必須穿戴防護工作服,上衣掖入褲內,褲腳不得卷邊。
2.3.4 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可用肥皂水試驗,周圍不準有明火或吸煙。
2.3.5 無論是在室內還是在室外使用氧氣時,必須妥善安放,防止傾倒。有室外作業(yè)時,要把氧氣瓶安裝在涼棚內,避免陽光強烈照射。
2.3.6 氧氣瓶一般應該直立放置,個別情況需臥置時,瓶頸要稍微擱高一些。
2.3.7 氧氣瓶、乙炔瓶上嚴禁沾染油脂。不得用帶有油脂的手套搬運氧氣瓶、乙炔瓶。
2.3.8 氧氣瓶必須用手或扳手旋取瓶帽,禁止用鐵錘等鐵器敲擊。
2.3.9 旋開氧氣瓶、乙炔瓶閥門不要太快,防止壓力氣流激增,造成瓶閥沖出等事故。
2.3.10 氧氣瓶嘴不得沾染油脂。
2.3.11 不得把氧氣瓶內的氧氣全部用凈,最后至少要剩0.05mpa 的氧氣。
2.3.12 乙炔瓶不能遭受劇烈的震動和撞擊,以免瓶內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空洞,影響乙炔的存儲。
2.3.13 乙炔瓶在工作時應直立放置,防止丙銅隨乙炔流出,以免發(fā)生危險。
2.3.14 乙炔瓶表面溫度不應超過30-40℃,溫度過高會降低丙銅對乙炔的溶解度,造成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2.3.15 減壓器與瓶閥連接必須可靠,嚴禁漏氣,避免發(fā)生爆炸事故。
2.3.16 不能把乙炔瓶里的乙炔全部用完,最后應剩0.1mpa 的乙炔氣體,并將氣瓶閥關緊。
2.3.17 開氧氣或乙炔閥門時禁止撞擊,防止產生火花。
2.3.18 工作結束后,應及時關緊氧氣閥和乙炔閥。
2.3.19 乙炔管堵塞時,嚴禁用氧氣壓縮空氣吹除。
2.3.20 發(fā)生回火時,先關氧氣閥,后關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采用彎折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2.3.21 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及粘有可燃液體的工件,必須事先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的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tài)(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
2.3.22 在切割密閉空間工作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容器內外面必須設人監(jiān)護,并有通風措施。禁止在已刷好油漆或噴過塑料的容器內作業(yè)。
2.3.23 高處作業(yè)時,除遵守《高空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外,還要有安全措施,地面有人監(jiān)護。作業(yè)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移出10 米以外。
2.3.24 工作結束,應檢查乙炔瓶及氧氣瓶并清掃工作場地,滅絕火種,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