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設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通風設施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檢查與維護
2. 工作區(qū)域安全
3. 個人防護裝備使用
4. 作業(yè)程序與操作步驟
5. 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6. 培訓與教育
7. 危險源識別與控制
篇2
1. 設計階段:依據建筑物的用途、規(guī)模、人員密度等因素,進行通風系統(tǒng)設計,包括送風、排風、空調、空氣凈化等。
2. 材料采購:選擇符合標準的通風設備,如風機、風管、風口、消聲器等。
3. 施工準備:繪制施工圖,制定施工計劃,進行現場勘查,確保施工環(huán)境安全。
4. 安裝作業(yè):安裝風機、風管,連接電氣線路,進行氣密性測試。
5. 調試運行:啟動通風系統(tǒng),檢查風量、風壓、噪音等性能指標,調整至正常工作狀態(tài)。
6. 驗收與維護:完成初步驗收后,進行定期維護,確保通風設施持續(xù)有效運行。
篇3
1. 設施檢查:確保通風設備完好無損,包括風機、管道、過濾器等組件。
2. 工地準備:清理作業(y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3. 個人防護:佩戴必要的安全裝備,如頭盔、護目鏡、防護手套、防塵口罩等。
4. 操作流程:遵循正確的開機、運行、停機步驟,遵守電氣安全規(guī)定。
5. 應急措施:制定并熟悉應急預案,應對突發(fā)情況。
篇4
通風設施工操作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1. 現場勘查與設計規(guī)劃
2. 設備采購與檢查
3. 安裝準備與定位
4. 管道制作與連接
5. 通風設備安裝
6. 系統(tǒng)調試與測試
7. 驗收與維護
篇5
通風設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通風設施工是建筑行業(yè)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涉及到各類建筑物的空氣流通與環(huán)境質量。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設備檢查:確保所有通風設備完好無損,電氣線路安全可靠。
2. 工作前準備:佩戴必要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等。
3. 施工現場管理:設置警示標志,避免無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域。
4. 安裝過程:嚴格遵守設備安裝步驟,保證穩(wěn)固性和密封性。
5. 電氣作業(yè):遵循電氣安全規(guī)定,避免觸電風險。
6. 焊接與切割:執(zhí)行相關安全措施,防止火災及煙塵污染。
7. 高空作業(yè):使用安全帶,確保作業(yè)平臺穩(wěn)定。
8. 清潔與維護:定期清理設備,確保正常運行。
9. 應急處理:制定應急預案,應對突發(fā)情況。
10.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通風設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適用范圍
第一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全國各類煤礦的通風設施工。
第二條 通風設施工應完成下列工作:
1、負責永久密閉、臨時密閉的施工及設施的安設。
2、負責永久風門、臨時風門的安設。
3、負責調節(jié)風窗的安設。
4、負責測風站的施工。
5、負責風橋的施工等。
6、負責通風設施的拆除。
7、負責通風設施的維修。
二、上崗條件
第三條 通風設施工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四條 通風設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識:
1、熟悉礦井通風系統(tǒng),避災路線。
2、掌握下井須知等有關安全規(guī)定。
3、熟悉礦井通風構筑物(永久風門、臨時風門;調節(jié)風窗;測風站;風橋;永久密閉、臨時密閉)的作用、安設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關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的知識。
5、掌握《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通風構筑物的規(guī)定。
6、掌握《煤礦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通風設施部分的規(guī)定。
7、了解井下各種氣體超限的危害及預防知識。
三、安全規(guī)定
第五條 通風設施的施工,必須按照施工設計,在設計位置 施工,設計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不得隨意改變安設位置、種類。
第六條 須使用設計的材料,不得隨意更改。
第七條 密閉外的鋼軌、電纜、管路必須斷開。
第八條 在架線巷道中進行有關工作時,必須先和有關單位聯系,在停電、掛好”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牌、設好臨時接地線及保護好架線后方能施工。施工完畢后方可取下臨時地線,摘下停電牌,合閘送電。
第九條 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穩(wěn),利刃工具要裝人護套,材料應捆扎牢固,要防止觸碰架空線等其他物口口。
第十條 在運輸巷道中施工風門時,要設專人指揮來往車輛,做到安全施工。
第十一條 每個風門前后5m內的支護要保證完好,并應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潔、通暢。
第十二條 每個密閉前5m內的支護要保證完好,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柵欄。
第十三條 行車的兩道風門間距不少于一列車長度,行人的兩道風門間距要大于5m。
第十四條 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兩道風門之間要安設聯鎖裝置,保證不能同時打開。
第十五條 通風設施竣工后,要組織驗收,凡是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必須整改至合格。
第十六條 在刮板輸送機道、帶式輸送機道運料時要注意安全。不準用刮板輸送機及帶式輸送機運送材料。
第十七條 密閉、風門、風橋等通風設施的位置應選擇在頂幫堅硬、末遭破壞的煤巖巷道內,盡量避免設在動壓區(qū)。
第十八條 在有電纜線、管路處施工時,要妥善保護電纜、管路,防止碰壞。需移動高壓電纜時,要事先與機電部門取得聯系。
第十九條 掏槽只能用大錘、釬子、手鎬、風鎬施工,不準采用爆破方法。
第二十條 在立眼或急傾斜巷道中施工時,必須佩帶保險帶,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條 砌墻高度超過2m時,要搭腳手架,保證安全牢靠。
四、操作準備
第二十二條 密閉、風門、風橋、測風站等通風設施施工前要認真學習通防部門下達的工作通知書和相關的知識。
第二十三條 準備隨身攜帶的小型材料和工具。
第二十四條 計劃所需的材料,并通知有關人員將材料裝車。裝運材料要有專人負責。各種材料裝車后均不能超過礦車高度、寬度,裝車要整齊,兩頭要均衡。
第二十五條 料車人井前必須與礦井調度室及有關單位聯系,運送時應嚴格遵照運輸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井下裝卸笨重材料時要互相照應,靠巷幫堆放的材料要整齊,不得影響運輸、通風、行人。
第二十七條 材料卸車時,應現場驗收,發(fā)現不足或有誤,須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改正。
五、操作順序
第二十八條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驗收材料→清理操作現場(安全檢查)→施工→質量檢查→清理操作現場。
六、工常操作
第二十九條 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的濃度。施工地點必須通風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氣體的濃度不超過 《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三十條 由外向里逐步檢查施工地點前后5m的支架、頂板、巷幫的支護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處理完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一條 拆除施工地點的原有支架時,必須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敲幫問頂,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若頂板破碎,應先用托棚或探梁將棚梁托住,再拆棚腿,不準空頂作業(yè)。
第三十二條 掏槽時應注意以下凡點:
1、掏槽一般應按先上后下的原則進行,掏出的煤、巖等物要及時運走,巷道應清理干凈。
2、掏槽深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一般不小于0.2m),見硬底硬幫,與煤巖接實。
3、砌碹巷道建密閉、風門時,要拆喧掏槽,并按專門安全措施施工。
(一)永久密閉操作
第三十三條 有水巷道要留反水溝或u形放水管,既要保持水流暢通,又不能漏風。
第三十四條 按照1:3的灰、砂比例配制砂漿。
第三十五條 將砌墻用的磚塊用水浸濕,盡量多吸收水分。
第三十六條 用磚、料石砌墻時,豎縫要錯開,橫縫要水平,排列必須整齊。磚塊之間要用砂漿抹勻,灰縫要均勻一致,墻心逐層用砂漿填實,墻厚要符合標準(不小于0.5m)。
第三十七條 雙層磚或料石墻中間填黃土的密閉,黃土濕度不宜大,且應隨砌隨填,層層用木錘搗實。
第三十八條 砌墻到中上部時要預留觀測孔及措施孔,鐵管孔口應伸入密閉墻內lm以上,外口距密閉墻至少0.2m,外口要設閥門,不用時保持關閉。
第三十九條 密閉封頂要與頂幫接實。當頂板破碎時,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應隨砌墻進度而逐漸拆下,且應除去浮煤、肝石后再掏槽砌墻,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間不足一磚的厚度,應用瓦刀將整塊的磚切成片磚,再施工至頂部,不得留有空隙。
第四十條 密閉墻砌實后要勾縫或抹面,墻四周要抹裙邊,其寬度不少于0.1m。要求抹平,打光壓實,1m 內凸凹不大于10mm,無縫隙。
第四十一條 雙層密閉之間需要充填高分子材料時,密閉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二)臨時密閉操作
第四十二條 用磚建筑的臨時密閉的厚度不應小于0,24m,其他質量要求與永久密閉相同。
第四十三條 建筑木板臨時密閉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應根據巷道斷面大小,確定打立柱的數量,立柱要打牢固,且與巷道頂、底板接實。
2、木板條采用魚鱗式搭接方式。自上往下依次壓茬排列釘在立柱上,木板厚度不小于20mm,壓茬寬度不少于20mm,四周木板均要伸人槽內接實。
3、木板釘嚴實后,必須清除雜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黃泥或水泥加黃泥漿沿木板壓茬縫及墻四周堵抹平整嚴密。
第四十四條 建筑木段臨時密閉時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先在巷道底部鋪1層黃泥,上鋪1層木段,然后依次鋪黃泥、木段,層層用錘砸實,木段外露處要排列均勻整齊。
2、墻內有水時,必須預先埋了1根鐵管排水,水管外口要 裝閥門。
3、木段墻與巷道頂幫之間的縫隙要用黃泥填實,并用黃泥 加白灰或水泥把墻面抹平整。
第四十五條 施工完畢后,要認真清理現場,在距巷道岔口1~2m處應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懸掛說明牌。
(三)永久風門施工操作
第四十六條 在有水溝的巷道中砌風門墻垛前,必須先砌反水池。
第四十七條 安放門框時應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
1、先安放下門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軌面,下坎設好后再安裝門框及上坎橫梁,要求門框與門坎互成直角,上、下坎應互相平行。
2、根據風壓大小,門框應朝順風方向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左右為宜。調好門框傾角后,用棍棒、鐵絲將門框穩(wěn)固。
第四十八條 按照密閉的施工順序,進行掏槽、砌墻、砌墻垛,要求兩邊墻垛施工平行進行,逐漸把門框牢固嵌入墻垛內。
第四十九條 若需要在風門墻垛中通過電纜線路,在砌墻時耍預留孔口孔位。
第五十條 反向風門要與正向風門同時施工,除門框傾斜角度、開關方向與正向風門相反外,其余要求與正向風門相同。
第五十一條 風門墻垛砌好后,墻兩邊均要用細灰砂漿勾縫或滿抹平整,做到不漏風。水泥砂漿凝固后,方可掛風門扇。
第五十二條 門檻施工,應將巷道底板浮前矸或浮煤清走,松軟底板還應挖深,再砌出門檻,有軌道的巷道,門檻高度不得超過軌道上平面,且軌道內邊緣留出礦車輪槽,用水泥抹平。
第五十三條 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安裝門扇時,使門扇與門框四周接觸嚴密,要求風門不墜、不歪,開關自如。
第五十四條 風門下部及水溝處應釘擋風簾,確保嚴密不漏風;管線孔應用黃泥封堵嚴實。
第五十五條 安設有自動開關裝置的主要通車風門時,應保證其靈敏可靠、開關自如。
第五十六條 風門要安設閉鎖裝置。
(四)臨時木板風門的安設操作
第五十七條 立柱安設要牢固,且要留設一定傾角;回風側要打撐木,風壓大時回風側門上坎過梁上要設橫梁,并牢固嵌入巷道兩幫。
第五十八條 釘木板時,上下木板之間要求采用魚鱗式搭接,且應由上往下釘,其壓茬寬度不得小于2om血,頂幫及下幫要壓邊并接觸槽內實茬。
第五十九條 木板釘齊后耍清碴抹縫,雜物要清除干凈,并用黃泥摻水泥或白灰漿勾縫或滿抹,保證墻面、四周不漏風。
第六十條 水泥漿凝固后即可安裝風門扇,門扇的安裝及調整與永久風門相同,并要安設風門閉鎖裝置。
(五)調節(jié)風窗安裝操作
第六十一條 擋風墻上需設調節(jié)風窗時,窗框預留在墻的正上方。
第六十二條 風門上設有調節(jié)風窗時,窗框預留在風門扇的上方。
第六十三條 調節(jié)窗口要備有可調節(jié)的插板,并有鎖定裝置。
第六十四條 當擋風墻、風門墻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預留調節(jié)風窗位置時,即可將預制好的調節(jié)風窗框嵌人墻內。
第六十五條 調節(jié)風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質量標準和施工操作要求與風門、密閉的質量標準和施工操作相同。
(六)測風站施工
第六十六條 在砌碹或錨噴巷道中建測風站,應按以下順序進行;
1、如巷幫凸凹變化大時,用噴漿的方法或用水泥砂漿將凹處補平。
2、用和勻的細黃沙摻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摻麻刀將巷道頂、幫平抹。
3、進、出風側巷壁應平滑,抹面長度不少于4m。
4、等表面干燥后,進行刷白。干燥后用紅漆畫出醒目的測風站標記(如:某某測風站)。
5、設測風牌板,內容要符合要求。
第六十七條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測風站時應按以下順序進行:
1、先檢查巷道支護,加固巷道支架。
2、用木板逐塊排列釘在巷道頂幫支架上,要求釘牢且平整。
3、迸、出風側釘成后應平滑。
4、漆畫出醒目的測風站標記(如:某某測風站)。
5、設測風牌板,內容要符合要求。
第六十八條 在水泥棚、鐵棚巷道中建測風站時,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檔中作襯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釘在方木上。其他要求同架木棚巷道中建測風站的要求一致。
第六十九條 測風站內有水溝時,水溝上必須加蓋板,并密閉嚴實,其前后長度不小于10m測風站兩端水溝內要設擋風簾。
第七十條 施工完畢后必須清理測風站前后10m內的雜物,保持巷道清潔通暢。
(七)風橋施工
第七十一條 兩坡挑頂的要求如下:
1、挑頂前先加固頂板及起坡點外5m內的支架。
2、根據施工要求打炮眼,爆破挑頂。
3、裝藥、爆破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爆破必須執(zhí)行爆破工的有關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
4、爆破后由施工負責人和爆破工共同驗炮。驗炮后應1人監(jiān)護,并打上臨時支柱后再清碴。
第七十二條 挑正頂的要求如下:
1、挑正頂前,先將炮眼鉆好,然后撤掉原支架。裝藥時,必須認真檢查頂板,并打好臨時支柱。
2、挑正頂時必須先加強下巷支架,必要時可在棚梁下打臨時支柱。
第七十三條 臥底時,應先在附近支架棚梁處打上臨時支柱,維護好頂板。
第七十四條 對砌墻的要求:
1、可用磚、料石砌墻,風橋兩端坡度不能大于30。,應呈流線型。
2、砌墻應先放好中腰線,并按規(guī)定掏槽,應見實幫實底.。
3、墻面要砌平整,勾縫和抹面應符合質量標準要求,頂幫應接嚴填實。
4、風橋前墻及橋面用水泥預制板鋪密,后墻用磚或料石砌筑,墻中加填黃土,層層用木錘搗實,應用砂漿將橋面抹平。
第七十五條 上巷支護需要支棚打柱時,必須穿鞋。正頂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須牢固,起坡處棚柱要與巷道頂部垂直。
第七十六條 服務年限短,風量小于10#/s時,可采用鐵筒式風橋,但要符合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七十七條 風橋施工完畢后,要將管路、電纜懸掛整齊,現場清理干凈。
第七十八條 用鐵筒做風橋時,每個接頭均要加襯墊、擰緊,兩端應呈流線型。
第七十九條 施工時,現場負責人應經常檢查附近巷道支架、頂板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及時匯報。
第八十條 風橋中不準安設風門。
第八十一條 風橋建成后,要將內墻全面整修勾縫或抹面。
(八)拆除通風設施
第八十二條 需要拆除通風設施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批準后方可施工,各類密閉墻必須由礦山救護隊拆除。
第八十三條 拆除其他通風設施時,必須注意安全,特別是通風設施附近的巷道頂、幫情況以及各種氣體濃度情況,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方可操作。
七、特殊操作
第八十四條 在災變時期的施工(如密閉等),需要制定特殊的措施,保證安全,可以不按上述要求操作。
八、收尾工作
第八十五條 進行質量檢查及現場的安全檢查。
第八十六條 完成上述操作后,耍仔細檢查工作地點,不得遺漏物品、工具、配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