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前準備
- 檢查天車設備:確保天車無明顯損壞,各部件如鋼絲繩、滑輪、制動器等應完好無損。
- 檢查電氣系統(tǒng):確認電源穩(wěn)定,控制系統(tǒng)正常,照明充足。
- 確認工作環(huán)境:檢查工作區(qū)域無雜物,地面平整,確保吊裝過程中無障礙物。
2. 操作過程
- 啟動前,鳴笛示意,警告周圍人員。
- 按照規(guī)定速度起吊,避免過快導致失控。
- 載荷下放時,應保持平穩(wěn),避免突然放下造成沖擊。
- 操作中始終保持警覺,視線清晰,隨時關注吊物及周圍環(huán)境變化。
3. 應急處理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即停止操作,采取相應措施。
- 遇到突發(fā)故障,啟動應急程序,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二、天車維護保養(yǎng)方法
1. 日常維護
- 每日工作結束后,清潔設備,清除灰塵和污垢。
- 定期檢查潤滑狀況,確保各轉動部位潤滑良好。
- 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如有嚴重磨損或斷裂跡象,應及時更換。
2. 定期保養(yǎng)
- 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電氣線路、制動系統(tǒng)、鋼絲繩等關鍵部位。
- 定期測試制動性能,確保其可靠有效。
- 對磨損部件進行更換或修復,保證設備整體性能。
3. 長期停用保養(yǎng)
- 停用期間,應斷開電源,做好防潮、防腐措施。
- 再次啟用前,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標準
1. 執(zhí)行國家及行業(yè)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遵守企業(yè)內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操作人員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操作證書,定期進行復審。
3. 維護保養(yǎng)工作應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手冊進行,必要時請教專業(yè)技術人員。
4. 設立專門的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天車的日常使用和保養(yǎng)工作。
5. 對于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應進行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6. 實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評估,持續(xù)改進安全操作流程和維護保養(yǎng)制度,確保天車設備的安全運行。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范文
第1篇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及生產正常運行,天車工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臺起重機必須由持有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天車工必須是年滿18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醫(yī)務部門檢查確認身體合格者。
3、天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兩個月,由安技部門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4、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作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驗師傅監(jiān)督和指導下操作天車。
5、對于因違犯規(guī)程受到處分而被收回吊銷操作證者,不得獨立操作天車。
6、天車工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功能及其電路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
3)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4)指揮工的指揮信號。
7、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對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8、當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
9、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大于六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地錨定住。
12、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牌子應掛在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維修的起重機兩側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機相碰撞。
13、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膠鞋,并須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15、起重機的操作室和走臺上應具備有滅火器和安全繩。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車應停放在停車位置,天車的各控制器手柄應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總刀開關。
2、交班天車工應將工作中天車的情況記于交接班手冊中。接班天車工首先應熟悉前一班司機在手冊中所記事項,并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檢查的項目為:
1)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2)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xiàn)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xiàn)象,鋼絲繩頂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3)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傳動是否有卡住現(xiàn)象。
5)各機構傳動件的鏈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6)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7)開車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車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檢查完天車各機構后,接班天車工將結果記于交接手冊中。
3、檢查天車和試驗各機構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天車工不得起動天車:
1)吊鉤的工作表面發(fā)現(xiàn)裂紋,吊鉤在吊鉤橫梁中不能轉動。
2)鋼絲繩有整股折斷或斷絲數(shù)超過報廢標準。
3)各機構的制動器不能起制動作用,制動瓦襯磨損嚴重,致使鉚釘裸露。
4)各機構的制動器終點限位開關失效或其杠桿轉臂不能自動復位,艙口門、橫梁門等安全保護開關的連鎖觸頭失效。
三、天車運行前應做到
1、交接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斷開隔離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的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物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并將從操作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通路上的門關好。
四、天車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天車工在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在作業(yè)中聊天、閱讀書報、吃東西、吸煙等。
2、為防止觸電,天車工不能濕手操縱控制器,應穿絕緣鞋,工作室地面要鋪有橡膠板或本板等絕緣材料。
3、天車工在操作天車運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則:
1)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車各檔的轉換時間還應長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貨物時,應首先將貨物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貨物的過程中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貨物應用第2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天車的額定負荷,所以不能用高檔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當起升鋼絲繩接近繃直時,要一邊調整大小車的位置,一邊拉緊鋼絲繩。放下貨物時,也要注意逐漸落地,以防損傷物件及引起天車的振動。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以防拉斷鋼絲繩。
6)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吊會使貨物擺動,與其他物體相碰撞而且還可能出現(xiàn)使鋼絲繩拉斷、超負荷等現(xiàn)象。
7)天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天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
9)天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倒車等手段來停車。當然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須緊急停車時例外。
10)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天車吊物時,天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主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嚴禁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3)不得將輔助起升機構的鋼絲繩與澆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觸。
14)由澆注槽向爐內注入鋼液時,只許澆包在槽的邊緣運送,并保持適當?shù)母叨取?/p>
五、天車工在天車工工作結束后要做到
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小車開到遠離大車滑線的端部,大車開到天車停車位置。
2、將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刀開關。
3、對各機構及電氣設備的各種電器元件進行檢查、清理、并按規(guī)定潤滑。
4、天車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班手冊。
5、工作結束后的天車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車工交班后方可離開天車,如接班天車工未到,需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2篇 天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要求
1. 司機必須專門培訓,經市勞動部門考核發(fā)證方可獨立操作。
2. 司機應每年體檢,酒后或身體不適應癥者不能操作。
3. 實行專人專機制度,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非司機不準操作。
4. 新安裝和經修復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經有關部門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前要求
1. 檢查路基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軌道上無障礙物,軌端止檔器是否牢固,行程開頭是否可靠。
2. 各傳動部分、減速箱油量是否充足,各部螺栓是否緊固。松開夾軌鉗試運轉,檢查傳動部分有無異響及制閘瓦的松緊程度。
3. 在總閘閉合后,用試電筆檢查電器及控制器外殼,確認安全后,方可上機。
4. 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5. 工作開始前,應作一次全面檢查,確認各部機件完全正常時,方可進行操作。
三、操作中要求
1. 必須嚴格掌握起重機規(guī)定的起重量,詳細了解吊物,不得超載作業(yè)。
2. 司機與信號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信號清楚后方可開始操作。各機構動作前先按電鈴,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要停止操作。
3. 嚴禁任何人員乘坐或利用起重機升降。
4. 操縱控制器要從零位開始逐級操作。
5. 不論哪一部份在運轉中變換中,嚴禁打倒車運行。
6. 起重物上升時,鉤頭距臂桿端部不小于1m。
7. 塔式起重機一般應設兩名司機操作,一名司機在司機室操作,另一司機在地面監(jiān)護。
8. 起重機行走時,禁止開到距端部2m以內的地方。
9. 塔式起重機起重臂每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工作半徑和重物重量,及時對超載限位裝置的噸位進行調整。
10. 起重機升降重物時,起重臂不得進行變幅操作,必須空載進行。變幅時也不能與其他三種動作(行走、旋轉、起升)中任何一各動作同時進行。
11. 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時,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 被吊物的邊緣距高壓線最外邊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13. 兩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作業(yè)時,兩機起重鉤繩之間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m 。
14. 工作中不允許任何人一上下扶梯嚴禁在工作中進行維護工作。
15. 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起重物處于空中懸掛狀態(tài)。
16. 作業(yè)中遇大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起吊作業(yè),將臂桿降到安全位置,卡緊夾軌鉗。
17. 夜班作業(yè),必須備有充足照明,指揮與司機應使用明顯的旗語信號。
四、作業(yè)后要求
1. 工作完畢后起重機應該開到軌道中間停放,卡緊軌鉗,吊鉤升到距臂端2~3m處,起重臂平行軌道方向。
2. 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畢扳到零位,切斷電源開關。
3. 將駕駛門窗關好,鎖好方可離開。
4. 電氣失火時,禁止用水撲救,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或其它不導電物補救。
5. 遇暴風天氣時,塔式起重機要作加固措施,駕駛室上部主桿的四個耳環(huán)用鋼絲繩拉纜風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錨上。
第3篇 天車崗位抓斗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堅守工作崗位,禁止酒后上崗。
2.天車在開動前先確認軌道上無人無障礙物方可行車。
3.天車開動前必須先打鈴,吊物下周圍3—5米內禁止站人。
4.天車在運行中,嚴禁修理、清掃、調整一切機電設備,當需要檢修或擦洗機電設備時應做到:確認主電源已切斷,掛好“有人作業(yè),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車必須在指定地點,不準翻躍大車欄桿,不得在天車運行中或未停穩(wěn)時上下車。
6.天車在運行中,任何人發(fā)現(xiàn)停車信號都要停車,抓斗不準從人的頭頂上方通行。
7.工作完畢后,抓斗要停在指定地點,放穩(wěn),不準懸在半空中。
8.(露天作業(yè))如遇6級以上大風,下雨或大雪暫停天車作業(yè),以免意外。
9.在池邊、溝邊行走時,應防止滑入溝、池內。
10.無證人員不準單獨上崗操作。
第4篇 爐前天車工安全規(guī)程
1 天車應由專人操作,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安全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2 上崗前穿戴好勞保用品,穿絕緣鞋要規(guī)范。
3 上、下天車不允許雙手拿東西,不允許在天車軌道上行走。
4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上崗后應全面檢查所屬設備,確認沒問題后方可作業(yè)。
5 起吊、吊物前必須響呤,如有停電,將開關打到零位,并拉閘斷電。
6 吊起重物時,必須聽從下邊人員指揮,不得任意自行起吊搬運,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
7 吊運物品時,必須將大、小車打正,安全確認后方可起吊。
8 嚴禁吊運大溝或小坑區(qū)域沒有活動的渣鐵塊。
9 起吊時嚴格觀察大小溝行程,避免發(fā)生撞鉤事故。
10 被吊物不得長期懸掛停留,有載荷時,司機不能離開天車操作臺。
11 天車不用時,必須剎緊剎車器,點檢設備時,必須拉閘斷電,并掛好停電牌。
12 天車工應經常檢查電器設備線路絕緣是否良好,保持清潔,有權制止他人動用天車。
13 使用完畢后,必須將天車開到遠離鐵口的地方。
14 出鐵時,天車不許作業(yè)。
第5篇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凡操作天車人員,必須熟悉操作按鈕的啟動方向、各種安全裝置的作用和正確的吊掛、捆綁方式,否則禁止使用。
2. 工作前應檢查天車,吊具(如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等)是否安全可靠,無問題時方可使用。
3. 天車和吊具嚴禁超負荷使用。
4. 吊運的物體必須吊掛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吊運時禁止同時使用兩個以上的動作或斜拉,斜拽。物體旋轉時,必須平穩(wěn)后方可松鉤。
5. 吊運物體的高度必須高出運行線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從人的上方通過。
6. 禁止用吊鉤吊人或乘坐在吊運的物體上。
7. 兩人共同吊運物體時,動作必須協(xié)調一致,操作開關的人員,應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
8. 操作人員在吊運工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與別人閑談。
9. 捆綁、吊運具有尖銳邊緣的物體時,須用木板等軟料墊好,防止鋼絲繩被克斷。
10. 工作結束后應將天車開回停放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
第6篇 工貿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規(guī)定天車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
二、范圍:天車作業(yè)。
三、職責:天車操作工負責具體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 天車工須經專門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操作人員在使用天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待修復后方可啟用。
3、使用前認真查看鋼絲繩、吊鉤、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業(yè)時吊鉤底下嚴禁站人,操作者應主動避讓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5、操作者必須集中思想與搭檔人員密切配合,在確保安全狀況下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談笑嬉鬧。
6、對天車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7、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遙控器電源并保存好遙控器。
8、檢修天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時,應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地面要設圍欄或設專人看管,禁止人員從下面通行。
9、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
10、天車運行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1、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發(fā)出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一般不超過1米。
12、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3、不準將全物吊起后長時間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負荷吊運,如有特殊情況要經公司領導同意,要有專人指揮,但必須有安全措施。
15、吊運工作物必須平穩(wěn),不得搖擺,特別是吊運重大物品、精密設備,行車速度不得過快。
16、工作結束不用時,應將天車停放在安全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將遙控器關閉比保存好。
17、天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品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險的物品不吊;
(8)、帶棱角、快口未墊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第7篇 澆注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遵守《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工作前應對天車所有的機電設備、制動器和其他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并保持完好。
3、必須聽從專人指揮吊運鋼(鐵)水包和進行澆注等工作。
4、出鋼(鐵)水后,先將鋼(鐵)水包吊起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約0.2米進行試閘,確認可靠時,打鈴通知地面人員避開,方準吊起移動。
5、吊起或下降盛有鋼(鐵)水包時必須緩慢啟動,不得搖晃,運行或停止時,應高于沿途障礙物 0.5米。
6、澆注過程中,天車工應注意地面動態(tài),聽從指揮。
7、澆注完畢后,按指定地點倒渣,翻包要緩慢進行,四周人員必須離開。
8、在吊運盛有液體金屬的包子時,必須把大、小車及卷揚制動器等事先進行空運轉試驗,確認無誤,才能工作。在吊運過程中,嚴禁把盛有液體金屬的包子與其它物體相碰撞。
9、天車出現(xiàn)下列問題時,不準使用:
(1)卷揚限位器失靈;
(2)大、小車限位器失靈;
(3)艙門聯(lián)鎖開關失靈;
(4)卷揚機上壓緊鋼絲繩的壓板螺釘松動;
(5)大車緩沖器或大車軌道盡頭沒有擋頭或失效;
(6)沒有信號裝置或失靈,天車鋼結鉤變形、裂紋、脫焊;
(7)機械傳動部分沒有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傳動不靈活;
(8)吊鉤轉動不靈活;固定吊鉤的螺母、保險墊圈或開口銷損壞;
(9)鋼絲繩已達報廢標準或扭勁;
(10)制動器不能有效地剎車,制動器連桿上的螺栓開口銷有缺少或損壞,
或螺釘松動;
(11)所有緊固機件的螺釘發(fā)生松動、滑絲等;
(12)電線的絕緣損壞,接地線斷開;
(13)電氣設備及接入電源的防護保險裝置失靈;
(14)司機室內無絕緣墊;
(15)天車大、小車軌道上有人或有其它障礙物 ;
(16)司機室內有油料,油棉紗等易燃物品;
(17)司機室內沒有滅火器材。
第8篇 天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前
①上崗前人員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工作服、絕緣皮鞋等;衣扣及袖口必須系好;
②檢查鋼絲繩、吊鉤、電氣、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活可靠,滅火器、co報警器正常靈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絕緣良好。
③起重機啟動前,上車檢查軌道上、小車室等有無人員,起重機上不準留有任何物品和各種工具,避免作業(yè)中墜落傷人。
④駕駛人員需經特種培訓和安全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或證件過期人員禁止操作。
(2)天車工日常操作中
①開車前將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并將各攔門開關合上。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起車要穩(wěn),逐檔加速。起吊貨物時,嚴禁突然起吊,禁止歪拉斜吊,嚴禁超負荷作業(yè),落下貨物時要平穩(wěn)。操作時應按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鳴鈴,作業(yè)中要防止吊鉤和抓斗擺動,駕駛人員要掌握好穩(wěn)鉤技術。
②起重機吊運貨物時,必須持續(xù)鳴鈴,嚴禁從工作人員上方和重要設施上面越過,吊物附近及吊物上禁止站人,禁止吊起埋在地下或凝結凍結在地面的物件。涉及車輛設備相勾連的貨物時防止鋼絲繩拉斷傷人,任何人不準在吊物下穿越逗留。
③禁止起重機吊著貨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禁止吊裝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以及與車輛、設備相勾連的貨物,防止鋼絲繩拉斷傷人。起重機在正常運行時,禁止用緊急開關、打反車等手段來停車。在電壓顯示低或電力輸送中斷時,必須斷開主閘刀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都恢復到零位。
④行車行走時嚴禁上下人,嚴禁設備運行時檢查、檢修、維護保養(yǎng)和調整機件,如果發(fā)現(xiàn)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運行中發(fā)現(xiàn)起開機構、制動器失靈時,應立即發(fā)出警告信號、打反車,把提開控制扳到最高一檔(要特別注意扳動手柄不能過快,防止電源繼電器動作)并利用這段時間,把大小車開到安全位置放下貨物,如在制動失靈的同時起開機構又不能正常啟動,則應立即斷開司機室總開關,使制動電磁鐵斷電制動器抱閘。
⑤起重機作業(yè)中,要防止吊鉤或抓斗等吊具產生較大的擺動,為使吊鉤或抓斗隨車相對穩(wěn)定的運動,駕駛員應當掌握穩(wěn)鉤技術。高爐出鐵、開口、堵口期間遠離鐵口,防止鐵水飛濺造成傷害。嚴禁使用煤氣、氧氣、蒸汽、水管道及支架等作為起重力點。煤氣區(qū)域作業(yè),要遵守煤氣區(qū)域作業(yè)的一切安全規(guī)定。
⑥司機在作業(yè)中有下列情況應發(fā)出信號(鳴鈴):
起升、落下貨物,開動大、小車時;
起重機從視線不清的處所通過時;
起重機接近跨內另一臺起重機時;
吊運貨物接近人員時。
⑦操作中執(zhí)行十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超負荷、重量不明或不符合要求不吊;
工件緊固不牢不平衡而可能滑動不吊;
多人指揮,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埋在地下的構件或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易燃易爆壓力容器、鐵水包過滿等物不吊;
室外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
⑧司機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通道、專門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天車在運行中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道軌上或天車主梁上行走作業(yè)。
⑨發(fā)生火災時,應迅速切斷駕駛室電源開關或主刀閘開關,用滅火器適時滅火;如火勢較大,難以撲救,要快速經安全通道撤離現(xiàn)場,通知主管人員組織滅火。
(3)操作后
①吊裝作業(yè)完畢后,小車必須退至駕駛室一側,嚴禁停在橫梁中間。
②主副鉤分別升到距離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鉤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
③停車后按下急停按鈕,關閉室內總電氣開關。
第9篇 噴吹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天車工上車發(fā)現(xiàn)天窗開時,必須親自上去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啟動設備。
2、天車在作業(yè)時,抓斗不準在人頭上走過。
3、天車卸車時,如果車皮內有人,禁止卸車。
4、天車工發(fā)現(xiàn)開關處掛牌時,禁止合閘操作。
5、天車在正常作業(yè)時,禁止打反車停車。
6、堅決杜絕用各種限位作為停車手段。
7、在動車之前,應鳴鈴示警。
8、在卸車過程中,要穩(wěn)抓穩(wěn)取,禁止野蠻操作。
9、在操作過程中,禁止斜拉硬拽。
10、在操作中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隱患,及時找有關人員處理,堅決杜絕設備帶病作業(yè)。
11、天車在上料時,受料斗上不準有人。如果處理篦子上積料,一定要和天車工聯(lián)系好,方可進行處理。
12、在檢修天車動火、電焊時,天車工必須監(jiān)護,檢修完畢后,把現(xiàn)場清理干凈,防止留下火源。
13、在處理天車鐵道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第10篇 單梁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使用人員必須具備機械和電器操作知識,身體狀況良好。
2、吊運重物前應清楚被吊物品的重量,嚴禁超載、超負荷吊運。
3、進行作業(yè)前應檢查以下幾點:
1)操作者步行范圍內無障礙物;軌道上不應有異常,重物運行通道周圍無人員通行。
2)試動按鈕裝置起升、下降、左右運行動作是否靈敏、準確;同時按動一組按鈕電動葫蘆不得動作。
3)空載吊鉤上升至極限位置時,限位應準確可靠;
4)起升、下降及運行的制動應靈敏可靠,導繩器及其它安全裝置動作正常,安全可靠。
5、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車,不得在吊起重物時調整制動器、進行檢查和維修。
6、重物達到或接近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以最小高度吊運。重物運行時不得從有人的上方通過。
7、無下降限位器的電動葫蘆,在吊鉤處于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的安全圈。
8、作業(yè)地點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和被吊物體時,不得進行操作。
9、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被吊重物與鋼絲繩不垂直時不得進行操作。
10、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應遵循先停車,后檢查,排除故障后再開車的程序。
第11篇 天車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檢修前準備
1、上崗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穿戴。
2、必須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絕對禁止使用帶有危險因素的工具。
二、停、開車作業(yè)
1、天車檢修人員必須了解天車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藝,地面工藝流程。
2、天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下天車,檢修天車。
3、天車檢修時必須在該天車上掛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線,并且需要與鄰近天車聯(lián)系好。
4、天車停車檢修時有專人監(jiān)護。
5、嚴禁一邊作業(yè),一邊檢修天車;需要在運行中檢修時,檢修工必須提前與天車操作工及相鄰天車進行安全告知,落實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yè)。
三、正常作業(yè)
1、在現(xiàn)場作業(yè)時,必須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況,防燙、防跌、防濺。
2、銼鋸各種物件,必須夾在工作臺上,園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塊墊好。
3、用鑿子鑿工作物時,必須先清除鑿上毛頭,如對面有人工作,須用木板或鐵皮,網板擋好,以免鐵屑飛出傷人。
4、榔頭不準作墊鐵用,榔頭柄必須用無節(jié)硬木并安裝牢固,榔頭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頭時,不可戴手套。
5、敲擊鐵板或裁鐵皮時,敲榔頭者和檔鉗者不可對面站著。
6、調整機器設備,用機械轉動時,嚴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機器運轉部分,以免卷入機器內發(fā)生危險。
7、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穩(wěn)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隨用隨取,勿使落下,同時不許向上向下亂拋東西,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系安全帶。
8、不準私自拆除安全裝置,如因檢修必須拆除,事后應安裝妥當。
9、在園物上面或地軸上面不能放置任何東西,以鋼滑落傷人。
四、故障處理
1、做好每天的天車巡點檢工作,對檢查、檢修要有記錄臺帳。
2、天車的升降設備如:制動器、轉動軸、牙箱等,發(fā)生松動,失靈要及時處理。
五、檢修作業(yè)
1、上下天車或檢修其它設備,一定要和操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得到同意,方可檢修。
2、放鋼天車,必須設有專人檢查,調整。
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須確保牢固,凡可能發(fā)生擠壓的空間不準站立或作業(yè),若非作業(yè)不可,必須采取絕對安全措施。
六、事故應急措施
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隱患都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操作。
第12篇 天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鈞、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b、開車前,必須嗚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或報警;
c、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d、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e、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g、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
h、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警示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2、安全拭術要求
(1)、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a、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體,及斜拉斜吊等;
b、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直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直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c、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d、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2)、司機操作時,應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極限位直限住器停車;
b、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c、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穩(wěn)地吊運;
f、無下降極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guī)定的安全圈數(shù);
g、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二的規(guī)定。
第13篇 鑄鐵機液體天車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人員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絕緣皮鞋、皮手套;帽帶、袖口必須系好,駕駛人員需經特種培訓和安全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工作前,要停電檢查鋼絲繩、電氣、機械、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co報警器是否安全、靈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絕緣良好無破損。
(3)起重機上不準留任何物品和工具,避免在作業(yè)中墜落傷人。
(4)開車前要將所有控制手柄至于零位,并將欄桿開關合上,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起車要穩(wěn),逐檔加速。
(5)起吊貨物時,嚴禁突然起吊,禁止斜拉外吊,嚴禁超負荷作業(yè),落下貨物時落地要平穩(wěn),禁止貨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6)起重機吊運貨物時嚴禁從人頭上和重大設備上越過,禁止在吊物附近站人,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以及與車輛設備線勾聯(lián)的貨物,防止鋼絲繩拉斷傷人。
(7)起重機在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大反車等手段停車。
(8)當發(fā)現(xiàn)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時,應立即發(fā)出警告信號,打反車把提升控制器扳到最高檔(要特別注意扳動手柄不能過快,防止過流繼電器動作),并利用這段時間把大小車開到安全地點放下貨物。
(9)操作變頻控制的主鉤時,先送電10秒后操作,應逐檔加速減速,換向時應在零位停頓2秒以上,方可換向操作,嚴禁打反車。
(10)鑄鐵前確認罐位是否對好,掛吊牢固,要認真觀察罐內是否有結殼,如遇結殼應采取相應措施,以防鐵水涌出傷人。鑄鐵時應做到鐵模內鐵水均勻,鐵流平穩(wěn),如吊起鐵水罐鑄鐵時,主鉤控制器不能連續(xù)操作,防止溜鉤,重載下降時,防止超速溜鉤。
(11)吊緩沖包內渣鐵時,所用吊具不要落入包內鐵水中,以防爆炸傷人,起吊包內渣鐵時,應鳴鈴示警,待地面人員撤離后,方可起吊,以防渣鐵墜落,濺出鐵水傷人。
(12)翻罐內渣鐵時,應注意罐內殘留鐵水不要過多,要掌握好副鉤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過,翻渣區(qū)潮濕或有積水、泥漿時,嚴禁翻渣,防止爆炸
(13)轉罐時,確認龍門鉤掛好后,起升一定高度,開動大小車,輕貼罐車轉動,要合理掌握大小車速度,以免撞壞罐車。翻罐內渣鐵時,要掌握好副鉤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過。如罐內殘留鐵水過多,須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14)運行中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軌道上或天車主梁上行走、作業(yè)。
(15)檢修設備時,要停電掛牌,做好監(jiān)護,動車前確認到位,密切配合,聽從專人指揮,檢修完畢后檢查、驗收、實驗。
(16)工作中遵守“十不吊”的規(guī)定。
(17)嚴禁違反天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各項規(guī)定要求。
(18)工作完畢后,小車必須退至駕駛室一側,嚴禁停在橫梁中間,主副鉤分別升到距離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鉤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停車后按下急停按鈕,關閉電氣總開關。
第14篇 天車檢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吊車運轉中,不準對電氣、機械設備進行檢查、修理、清掃和注油等工作。
2.檢查和修理天車,必須和該車司機聯(lián)系好,否則不準上車工作。
3.處理故障時,必須與鄰車取得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作業(yè)。
4.切斷電源,懸掛“禁止合閘”標志牌。并有人監(jiān)護電源。
5.多人檢修時,吊車司機應配合作業(yè),并負責監(jiān)護。
6.檢修吊車時使用的工具,備件要加強保管,以防物件掉落傷人。
7.檢修吊車時要懸掛紅燈信號,根據檢修設置安全卡或阻器,工程完工后將阻礙物拆除,并將作業(yè)現(xiàn)場清理干凈。
8.檢查修理大小明線拖爬集電器,檢修大滑線時,必須停電并設專人看管電氣開關。
9.檢查修理小車時,嚴禁兩腳叉開登在軌道上和坐在小車上試車。
10.檢修天車區(qū)域禁止閑人進入或上下層同時作業(yè)。
11.天車修理停車固定地點后,必須在離車3米的軌道上設置絕路擋和明顯標志,以防肇事。
12.新安裝或大修后的天車,必須進行空鉤檢查,并進行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13.天車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負荷試驗,吊鉤磨損到吊鉤對直徑百分之十,應報廢更換。
14.對吊車主梁等關鍵部位進行定期性的檢測,有記錄有檔案。
15.電動葫蘆可參照執(zhí)行。
16.其它按《鉗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
17.檢修天車時,檢修工具要放牢,防止掉下傷人。
第15篇 天車含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非本崗位人員不可開天車。
2. 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作業(y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內容包括:限位器靈敏可靠、排繩器完好、吊鉤有閉鎖、鋼絲繩無斷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現(xiàn)場指揮信號要統(tǒng)一、明確,堅決反對瞎指揮。
4. 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絕緣良好;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5. 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經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6. 遇6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yè)。
7. 物件懸空時,嚴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堅決遵守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聯(lián)系好、扎緊提放好、統(tǒng)一指揮好、機械檢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載不吊、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楚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