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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商鋪裝修管理辦法
為保證東湖楚天府商鋪店面的統一觀瞻,營造優(yōu)雅、休閑的經營購物環(huán)境,維護全體業(yè)主和物業(yè)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延長物業(yè)的使用年限,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武漢市物業(yè)管理條例》、《武漢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東湖楚天府商鋪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裝修申請程序
(一)凡進行裝修的業(yè)主、使用人或承租人應到服務中心申報登記,填報《裝修申請表》。
(二)辦理裝修申請時請向服務中心提交以下資料:
辦理裝修申請時應向物業(yè)服務中心提交以下資料:
1、商鋪租憑合同;
2、出具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
3、出具裝修人員身份證并提供復印件1份;
4、變動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需提交房屋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5、各項裝修內容的設計圖紙及施工方案;
(1)功能平面圖;
(2)電氣系統圖(注明使用功率);
(3)電氣結線圖;
(4)天花平面布置圖(空調、燈具、消防、煙感、噴淋、廣播);
(5)室內外立面圖;
(6)使用材料表;
(7)施工進度表;
(8)施工資質證(含電氣、空調安裝資質證)。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應出具消防部門消防審批意見書;
(三)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開工裝修:
1、持有服務中心簽發(fā)的裝修許可證。
2、有關費用已經繳付。
3、工程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任何抵觸。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應完成消防部門消防審批并意見書
(四)服務中心不負責對業(yè)主(使用人)裝修方案的功能設計、工作質量的審核,僅對違反國家規(guī)定或本裝修辦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見。
二、裝修管理細則
(一)裝修施工時間:平日為8:30-20:00,節(jié)假日為9:00-19:00。請業(yè)主(使用人)或裝修單位遵守施工作業(yè)時限,中午12:00-13:30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裝修活動。
(二)業(yè)主(使用人)的裝修設計在得到服務中心批準的同時,必須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如裝修方案變更,業(yè)主(使用人)應將變更項目再次報送服務中心備案。
(三)裝修超過設計標準或規(guī)范,應當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四)裝修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本辦法的規(guī)定;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五)為保證物業(yè)使用的安全,確保物業(yè)外觀的統一和美觀,營造良好的經營氛圍,裝修活動中將禁止下列行為,請業(yè)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
2、損壞原有節(jié)能設施,降低節(jié)能效果。
3、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裝空調室外機。
5、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6、改變商鋪外立面石材、門窗、壁燈、廊道地面材質及顏色。
7、改變店招位置、形式及色彩;
8、改變物業(yè)周邊景觀效果;
9、安裝簾卷門、防盜窗(建議在裝修時一并考慮安保系統并預埋管線)。
(六)裝修單位從事裝修活動,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按照規(guī)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
1、裝修單位應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配備充足的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每50平方米配2只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并配備盛水器皿。
2、為確保作業(yè)人員和物業(yè)的安全,施工人員在裝修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及電爐,不得擅自進行焊接作業(yè)。如確需動用明火,請預先到服務中心辦理動火證。
3、裝修期間應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墜落,嚴禁高空拋物,傷及他人。
4、裝修單位從事裝修活動,應盡可能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huán)境污染。
第2篇 經營戶商鋪裝修管理辦法
為了維護經營戶的權益和公共秩序,保持市場的整潔美觀;避免損壞建筑結構、外貌、設施設備,特制定管理辦法。
一、 裝修申報
經營戶須提前十天向______場管理方提出裝修申請,并附裝修設計方案;甲方接到裝修申報材料的當天即對裝修方案中涉及承重結構、外墻立面、公共設施設備的內容及可能的消防隱患進行審驗;對符合要求的裝修申報,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審核批準。沿街店面門頭裝飾等凡需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事項,由乙方負責報批,其相關費用亦由乙方承擔。乙方裝修前需向甲方繳納裝修保證金:壹仟元/每間。
二、裝修管理
1、經營戶裝修的施工單位由經營戶自主選擇,經營戶對所選定的施工單位的一切行為負責,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經營戶、裝修單位必須遵守本辦法的所有規(guī)定,服從甲方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野蠻施工的裝修單位,甲方有權禁止其在中華五金機電城內的繼續(xù)施工。
2、乙方二次裝修、門頭裝飾的施工方案必須報甲方審核同意,否則,乙方不得進行施工。如乙方違規(guī)裝修或損害房屋結構,甲方有權責成其整改,恢復原狀或要求賠償,且裝修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裝修時如需改變房屋內、外部結構及平面布置,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投資由乙方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改變房屋的內、外部結構及平、立面布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的費用。乙方裝修時不得取消、隱蔽該物業(yè)的消防設施或改變消防設施的位置。
4、裝修期間所產生的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日產日清。若乙方不及時清理裝修垃圾,甲方從維護中華五金機電城整體形象出發(fā)而進行清理,所發(fā)生的費用在裝修保證金中扣繳或甲方從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中扣繳。乙方裝修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并且在乙方正式對外營業(yè)一個月后,裝修保證金在扣除有關違約金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三、裝修要求
1、未保持市場商鋪樓的完美統一,不得在商鋪樓的外墻上隨意安裝空調室外機、晾衣架、遮光簾、橫幅標語、廣告牌等或其他任何伸出物。
2、嚴禁拆除室內承重墻、柱、梁、板,需對非承重墻作部分拆修該的,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現場必須封閉管理,以免噪音與粉塵影響市場環(huán)境,嚴禁將裝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內,嚴禁向室外拋垃圾,應保持公共區(qū)域的整潔。
4、不得隨意改變商鋪樓的外立面形狀和色彩,不隨意在墻上打孔、開窗,維護市場商鋪樓外貌整齊美觀;任何破壞或影響商鋪樓外觀的行為都將被制止。
5、不得在樓面放置或加建超過樓板設計荷載的物件;不得將裝修垃圾、油漆、溶劑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道路上堆放裝修材料和裝修垃圾以及堵塞道路。
6、經營戶、裝修單位必須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市場內嚴禁擅自動用明火,如確需動用明火,必須到甲方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guī)范;使用危險品必須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裝修過程中如發(fā)生工傷事故,包括造成第三者傷害的均由經營戶、裝修單位承擔責任。
7、裝修時應在供水管的閥門處及排水管的存水彎處預留檢驗口,不得對原建筑機構、外墻、屋面防水、衛(wèi)生間防水、公共設施及共用部位等造成破壞,如因裝修施工造成破壞的,經營戶、裝修單位應承擔一切責任。
8、裝修期間,甲方管理人員有權進入施工現場,對裝修內容與施工情況進行檢查,經營戶、裝修單位必須配合。甲方對違章裝修的經營戶,有權責令停工,恢復原狀。
第3篇 商鋪自配滅火器管理辦法
規(guī)范本萬達廣場商戶自配滅火器管理,確保滅火器安全有效,特制訂此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沈陽鐵西萬達廣場步行街商戶、次主力店、主力店,各店方須嚴格執(zhí)行。
1、租(商)戶負責人為該商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是鋪內全部消防設備設施的第一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商鋪(營業(yè)區(qū)、辦公室、庫房、廚房)只允許配置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參見gb50140-2005《建筑滅火器配置規(guī)范》);滅火器應具備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出具的《產品型式認可證書》,出廠合格證或年檢簽。電器設備機房須配置3公斤二氧化碳滅火器。
3、商鋪營業(yè)區(qū)每50㎡配1具滅火器,辦公室、庫房、廚房等重點部位每50㎡配2具滅火器;上述不足50㎡空間至少配置2具滅火器。
4、商管公司對商鋪自配滅火器統一建立管理臺賬,商戶不得隨意外借、更換臺賬內的滅火器,如需調換須提前向商管公司報備。
5、商戶指定專人每日檢查滅火器≥1次,商管公司每月檢查≥3次,每次檢查覆蓋率100%并如實填寫《滅火器檢查表》;商戶漏檢、造假、檢查表失損罰款200元/次。
6、滅火器日常檢查方法:
1)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指向綠區(qū)為正常,紅/黃區(qū)為異常。
2)滅火器噴管噴嘴暢通無阻。
3)滅火器配件齊全完好(包括瓶體、壓把、壓力表、保險銷、噴管)。
7、過期、失壓、規(guī)格和數量不符滅火器的處理辦法:
1) 商戶發(fā)現過期、失壓、規(guī)格不符滅火器需立即清除出本廣場,我司檢查發(fā)現將當場沒收(不做補償)并罰款200元;
2) 商管公司對過期、失壓、規(guī)格和數量不符的滅火器沒收后予以臨時填補(樓層營運主管確認),商戶2日補齊并歸還商管公司滅火器,逾期者罰款200元/日。
8、當《消防法》和《集團安全管理制度》修訂時,本管理辦法做相應修訂,公布后效力相同。本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