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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事故報告程序:明確事故發(fā)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向車站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逐級上報至公司高層。
2. 事故分類與等級劃分: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制定相應的分類標準,以便采取對應措施。
3. 應急響應機制:設立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救援行動,確保人員安全。
4. 調查與分析:事故調查組需及時介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5. 責任追究:對于因疏忽或違規(guī)導致的事故,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6. 救援與善后:包括傷員救治、現場清理、恢復正常運營等工作流程。
內容是什么
1. 報告內容應詳實準確,包括事故時間、地點、初步估計的損失、傷亡情況等基本信息。
2. 應急響應計劃需定期演練,確保員工熟悉疏散路線和應急設備使用。
3. 事故調查應客觀公正,避免偏見和掩蓋事實,以揭示真實原因。
4. 責任追究時,既要考慮到個人責任,也要審視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5. 救援工作應優(yōu)先保障人員安全,同時盡可能減少對其他旅客的影響。
注意事項
1. 事故報告不得延誤,以免錯過最佳救援時機。
2. 應急響應時,務必保持冷靜,遵循既定預案,避免混亂。
3. 調查過程中,保護好事故現場,防止證據被破壞。
4. 責任追究不應過度,以免打擊員工積極性,但也不能姑息違規(guī)行為。
5. 善后工作要迅速而有序,確保盡快恢復客運站正常運行,同時關注受影響人員的心理疏導。
以上制度旨在提高客運站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各環(huán)節(jié)務必嚴格執(zhí)行,不斷總結經驗,持續(xù)優(yōu)化安全制度。
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3、單位主管領導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 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 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 事故報告單位。
5、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一般性責任事故,由各部門領導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fā)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相應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客運站安全巡查制度
為了加強客運站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做到及時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特制定本制度。此項工作由保衛(wèi)科具體執(zhí)行。
1、巡查人員應該把巡查工作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來對待,認真仔細、公正客觀,不放過絲毫的安全隱患。
2、巡查人員在工作時,應保證兩人以上,杜絕舞弊、走過場等現象,并認真填寫巡查記錄。
3、巡查人員發(fā)現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把《通知書》下發(fā)到具體部門負責人手中,重大隱患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4、對于限期整改的隱患應按時復檢,復檢不合格應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本巡查制度為每小時至少一次,具體時間不限。
6、在休息日,由值勤保安進行巡查,并把巡查記錄于《值班日記》上,待上班后,由巡查人員轉記《巡查記錄》上。
7、對于巡查記錄人員不按時巡查或巡查不仔細、不到位導致發(fā)生案件、事故、造成損失和影響的,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
第3篇 某客運站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客運站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站務安全工作不但要責任到人,還要與員工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為使客運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如下:
一、各科室班組必須將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和個人站里年終給予表彰、獎勵,堅持“遵章必獎,違章必罰,責利掛鉤,獎懲到人”的原則。
三、對未依法履行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責,違反單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安全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各科室班組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工作制度,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問題和事故隨時向站領導匯報。
五、全站干部職工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考核獎勵制度,增強生產安全工作的約束機制,以確保本單位安全運營。
六、獎懲標準:按照獎懲對等的原則,視情節(jié)輕重,態(tài)度好壞,按一定標準進行獎懲。
七、對獎懲人員定期張榜公布,以促使員工自覺做好安全工作。
第4篇 某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3、單位主管領導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 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 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 事故報告單位。
5、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一般性責任事故,由各部門領導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fā)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相應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5篇 _縣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制度
縣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汽車運輸業(yè)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客運車輛安全例檢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實做好客運站參營車輛的安全例檢工作,確保運營車輛安全、有序、準點發(fā)班,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運營客車都必須參加安全例檢,并提前三十分鐘將車輛各有效證件及安全例檢合格證交客運科報班。
二、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敬業(yè)愛崗,認真填寫車輛檢驗記錄,做到內容準確,字跡清晰。嚴禁對不合格車輛發(fā)放檢驗合格證(卡)。
三、安全檢測人員應該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對車輛的轉向、傳動、制動、燈光等涉及安全行車的裝置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問題應修復重檢后,方可發(fā)給檢驗合格證。
四、對未參加安全例檢的運營車輛,安全檢測人員應及時通知客運科不予配客、發(fā)班。
五、月底安全檢測人員應及時將本月運營車輛進站檢驗卡和車輛例檢登記表匯總,并報辦公室存檔。
第6篇 _縣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縣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客運站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生產檢查是單位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廣泛動員和組織職工群眾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種有效方法,是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的一種基本形式,是發(fā)現生產活動不安全隱患的一種重要方法。
其目的在于了解單位各部門的安全管理情況,發(fā)現生產現場不安全的物質(設備、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不安全的操作行為和潛在的職業(yè)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時糾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組織安全檢查,也是發(fā)動廣大職工重視安全,參與尋找不安因素;職工自己動手解決不安全問題,實際上也是做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過程之一。安全檢查同時是推動單位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項技術性較強而又非常細致的工作,事前必須要周密地做好準備工作、按計劃、按要求切切實實地認真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和檢查總結,講究實效。
(二)檢查的組織領導和準備
1、根據檢查的規(guī)模和要求。建立適當的檢查組織,由站領導、工會、安委會和有關科室參加,深入現場進行檢查,若規(guī)模不大則可由工會、安委會及工人、技術人員組成,進行檢查。為使檢查達到目的,應做好思想上的準備。
2、思想上的準備。主要是發(fā)動全站職工,開展自查活動,盡早發(fā)現隱患,自己動手解決,以迎接上級檢查,形成自查自改,邊查邊改的自覺行為。
3、業(yè)務上的準備。要確定檢查的目的、步驟、方法和重點,分析以往事故資料,以往事故的次數、類型、主要原因和采取的措施,以便加強各方面的檢查,同時設計、匯制檢查表格,以便做好檢查記錄,避免遺漏查的項目。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貫徹了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單位領導對勞動保護的重視程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勞動保護組織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guī)章制度(如:編制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按照執(zhí)行等。
2、檢查尋找全站不安全因素。即檢查車輛的安全例檢、車輛報班、出站登記和三品檢查等工作。
3、檢查安全教育工作。查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以及特殊作業(yè)工種人員專業(yè)安全技術的培訓;查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證。
4、檢查職工有無不安全行為。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
(四)安全檢查的方式
安全檢查的方式大致分為四種:定期檢查、突擊檢查、連續(xù)檢查和特種檢查。
1、定期檢查即列人計劃,每隔一定時間進行一次檢查的叫定期檢查。檢查的間隔時間可以是一周、一季、半年、一年或其他相適應的時間。這種檢查可以是全面的綜合安全檢查,如有些設備(消防設備、三產設備等)都應按照規(guī)定期限進行檢查。
2、突擊檢查,是無固定時間間隔的檢查??梢愿鶕寻l(fā)生事故,進行排隊、分析的結果決定突擊檢查,通過檢查可以發(fā)現問題,從而解決問題。重要節(jié)假日和重要活動前也可以突擊檢查。
3、連續(xù)檢查,就是對某些設備運行進行長時間的觀察和檢查。對某種設備的運行情況、工作人員的操作情況、使用防護品的情況,進行連續(xù)測試檢查。能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以防發(fā)展成嚴重問題和事故。
4、特種檢查,由于新設備的安裝,新工藝的采用,往往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因此,需要進行特種檢查。
(五)安全檢查結果處理
1、安全檢查情況要認真記錄,做好臺帳,并綜合評定被檢查科室的安全狀況,作為安全獎懲的依據之一。
2、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并做出整改通知或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完成改。
3、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先進事跡,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經驗、新辦法等要及時總結、宣傳、推廣。
二、安全生產檢查操作規(guī)范
安全生產檢查是確保安全生產的有力措施,通過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等,做到經常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給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敲警鐘,及時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冒險行為,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一)實行各級檢查制。
科室、分站、班組實行班前后安全會,和開展安全活動,做到“班前有安全交底,班上有安全檢查,班后有安全總結”。
(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根據安全檢查情況和安全生產存在的帶有普遍性的主要問題,可組織由專業(yè)人員參加的專業(yè)檢查組。如設備安全檢查,電氣安全檢查等。
(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及客流黃金周可能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措施為主要內容:節(jié)前安全檢查,由分管領導帶隊,安全領導小組以及有關技術人員參加,在元旦、春節(jié)、國慶等日前的防火,三品、車輛安全的檢查及節(jié)假日加班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檢查。
(四)經常性安全檢查。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應經常深入工作現場,對涉及安全的車輛安全例檢、三品檢查、車輛報班和出站安全登記等工作進行隱患排查。
三、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職工安全意識,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為此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制度。
(一)干部安全教育內容:科室負責人以上的中層領導干部安全教育內容: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勞動保護意義、任務和內容的培訓。2、本單位管理的安全生產制度、本職安全生產制度和本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具體內容。3、一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4、明了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界限。5、工傷事故和調查,報告處理。6、安全值班注意事項和要求。7、如何搞好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安保人員安全教育內容: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勞動保護意義、任務和內容。2、本職安全崗位責任制的具體內容。3、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典型事故剖析。4、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技術要求。5、如何搞好生產技術的要求。
(三)后勤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內容: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制度,勞動保護的意義、任務和內容。2、本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具體內容。3、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典型事故剖析。4、一般安全生產技術知識。5、如何做好安全生產保障工作。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內容:1、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2、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guī)定。3、發(fā)生事故如何搶救、如何報告、如何保護現場。
(五)事故班組安全教育:1、本班組安全生產歷史,安全生產特點,當前安全生產情況和存在問題及教訓等。2、經常工作的地點和環(huán)境衛(wèi)生要
求。3、經常使用的設備安全裝置,工具,儀器的安全使用要求及預防事故的方法。4、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動要求。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維護知識。
(六)特殊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特殊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按國家交通行業(yè)管理標準執(zhí)行(如,車輛安全例檢人員)。
(七)教育與學習要求:
1、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登記備案不合格者繼續(xù)教育,直到考試合格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相關職業(yè)工作。
2、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小會議講安全,安排任務講安全,技術交底講安全,交流經驗講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貫穿生產活動的全過程。
3、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督促施工隊每月利用半天時間進行安全學習。
4、安全教育形式:1、集中培訓。2、個別輔導新領導、新工人等上崗之前的安全教育。3、組織參觀。
四、安全生產教育操作規(guī)范
安全教育的內容:
1、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奠定思想基礎,提高職工對安全生產重要意義的認識,認清安全生產與生產、與家庭的幸福、與社會穩(wěn)定、與經濟效益的關系。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點應放在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的思想教育上,不論科學多么進步、裝置、設備、機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強化職工安全意識是勞動保護宣傳教育的第一任務。
2、勞動紀律教育。進行勞動紀律教育,使職工懂得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是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基本保證,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條件,實踐證明,單位紀律嚴明,職工遵章守紀,就小、減少和避免事故,否則,就容易發(fā)生事故。
3、安全技術知識教育。(1)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包括生產技術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檢測以及專業(yè)安全生產技術知識。(2)安全技術知識是生產技術知識的組成部分。安全技術知識用于生產技術中,對職工教育培訓時,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進行。(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本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規(guī)律性、安全防護基本知識、崗位工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知識、工傷事故急救方法和報告程序。
4、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教育。我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正確認定和處理玩忽職守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了對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責任者的處罰條例,通過對廣大職工的宣傳教育培訓,增強法制觀念,做到學法、守法、執(zhí)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須嚴格遵守,主要學習《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guī)范》、《江西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程。
5、典型事例教育。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學習推廣先進經驗,取長補短的好辦法。不論是本單位還是外單位在安全工作中創(chuàng)造的好經驗,都值得學習借鑒。上述安全教育內容,在實施時可根據不同現、不同形式將內容具體并各有側重,力求深入淺出,富有針對性,講究實效。
五、消防安全制度
堅決貫徹執(zhí)行全民消防“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一切火災上事故的發(fā)生。
(一)、加強領導,發(fā)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
1、科室負責人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本科室目標管理,以保證消防措施堅決落實。
2、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要根據客運站的工作特點,發(fā)動科室、班組制訂和落實相應的消防制度,公約及必要的操作規(guī)程,并嚴格檢查落實情況。
3、深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教育職工發(fā)揚主人翁精神,人人關心消防工作。
4、開展防火大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認真總結經驗教訓。
5、加強防火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wèi)工作。重點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如發(fā)生火災,要狠抓事故“三不放”。
(二)、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單位負責人每年與下屬科室簽訂一次“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責任。
(三)、消防安全逐級檢查制,單位負責防火的安全人員每季度對單位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大檢查,并對發(fā)現的火險隱患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專職監(jiān)督員每周對單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巡查,并對一般部位定期進行抽查,每月對單位消防情況進行一次大檢查。
(四)、消防設施的配備及應急演練。在停車場、候車室、辦公區(qū)、第三產業(yè)等場所,應按規(guī)定配備有效的消防滅火器和消防栓等設施。站應急小分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實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7篇 客運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客運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治安保衛(wèi)工作的條例精神,參照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車站財產不受損失。
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車站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車站領導是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車站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一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車站站長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工作,對車站的防火及各級防火組織人員、制度、落實、貫徹,提出具體計劃和要求,并對全車站的防火工作進行領導和支持。
站長可委托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2、組織制定和審批各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經費開支。
三、二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
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
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并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辦公室通報。
四、三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全車站員工要認真落實做好車站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以重大隱患及時報告車站消防職能部門。
3、對車站發(fā)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刻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fā)生的情況。
五、安全辦職責安全辦作為車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門,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
主要職責有:
1、在車站辦公室的領導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監(jiān)督、檢查本車站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對站長負責。
2、組織車站管理人員、職工開展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3每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一次,對查出的問題及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并及時向站長匯報。
每季召開安全例會一次。
4、制訂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性對各部門進行督促落實,對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原則。
即: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過;
。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賬。
5、監(jiān)督各部門落實做好新上崗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落實部門對違章操作人員的處理,如發(fā)生火警和火災后,輕者將追究其責任,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重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例,根據情節(jié)追究其刑事責任。
6、制定本車站防火預案。
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防火、滅火訓練。
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24小時值班電話81____110.
7、負責滅火器材的有計劃購置,分配和維護、保養(yǎng)管理工作。
8、負責本車站重點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第8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站安全領導小組會會議
1、站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月一次,由行政科召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全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單位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zhí)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yè)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3、會議記錄由站行政科負責,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fā)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主管。站行政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2、部門安全會議
1、部門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成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單位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并形成記錄。安全科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zhí)行情況。
3、班組安全會議
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班組自定。
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安全科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4、各專業(yè)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職能科室對會議決議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5、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jié)性和突發(fā)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6、相關要求
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zhí)行,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第9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制度
客運站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由總經理負總責,安全生產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安全管理部具體實施。
一、監(jiān)督檢查主要內容
(一)監(jiān)督檢查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1. 監(jiān)督檢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
2. 監(jiān)督檢查客運站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 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必要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4. 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情況。
5. 監(jiān)督檢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目標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檢查、駕駛人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進行認真落實的情況。
(二)監(jiān)督檢查從業(yè)駕駛人員的資質
1. 監(jiān)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2. 監(jiān)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jié)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yōu)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3. 監(jiān)督檢查建立行業(yè)自律,完善“黑名單”制度,禁止少數素質低下、信用不良的從業(yè)人員再次進入本行業(yè)經營的情況。
4. 監(jiān)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三)監(jiān)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1、監(jiān)督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
2、監(jiān)督檢查營運車輛“一車一檔”制度的落實。
3、監(jiān)督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四)監(jiān)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jiān)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對被公安交警、運政部門查實的超員、超速50%以上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員,進行調離崗位或解聘處理的情況。
(六)監(jiān)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七)監(jiān)督檢查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八)監(jiān)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九)監(jiān)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十)監(jiān)督檢查企業(yè)安定穩(wěn)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第10篇 某客運站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客運站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為認真搞好我站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guī)定》及《江西省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站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車站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為本制度的實施監(jiān)督機構。負責全站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發(fā)現有違反規(guī)定,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實的,將責令整改,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處分。
2、車站站長是本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和科室班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各司其職,對本科室和職工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車站范圍內負有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個人或科室,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職責而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均應按本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的責任,誰承擔”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宣傳和教育工作。
5、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時,相關部門領導應立即到場組織救援,了解事故發(fā)生情況,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過”,切實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第11篇 客運站安全防火制度
為加強防火管理,貫徹消防法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國家、旅客財產和人身安全,保障優(yōu)質、安全、暢通、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定防火制度。
1、禁止旅客攜帶“三品”進入客運站大廳,嚴禁旅客在候車大廳內吸煙,大廳內嚴禁明火。保安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搞好巡邏檢查,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并及時處理突發(fā)事件。
2、嚴格用電管理,電工要經常查找電器、線路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變壓器和配電室、微機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杜絕電器事故和火災的發(fā)生。
3、庫房內嚴禁煙火,并做到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物品放置有序,確保安全。
4、宿舍、門市房、柜臺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禁止明火取暖。
5、本制度由行政科和保衛(wèi)科具體執(zhí)行,定期檢查、維護消防器材,使之處于可用狀態(tài)。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定期檢查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12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制度
1、安全科負責對駕駛人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2、廣泛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定期分發(fā)各種宣傳材料等方式進行安全宣傳工作,其中黑板報每月更換一次、安全宣傳材料根據不同季節(jié)和安全生產情況隨時制發(fā)。
3、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每月不少于兩次,聘請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授課,授課內容:法律法規(guī)、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駕駛理論、駕駛技能,參加人員:客運公司的全體營運駕駛人。
4、組織學習:
一、學習內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集中整治、專項治理、各項安全活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安全領導小組每三個月學習一次,主要目的是通過學習吃透精神,部署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活動、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經驗教訓。
三、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學習一次,將安全領導小組的學習內容,通過學習融會貫通,根據學習內容和要求,設置成多種方式。如黑板報、宣傳欄、現場宣傳咨詢等形式貫徹下去。
四、每月15、16日召開駕駛人教育培訓,組織駕駛人和承租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內容,引導駕駛人積極參與各項安全活動。
五、通過宣傳貫徹安全生產制度,使全體員工學習安全知識、自覺糾正不規(guī)范行為成為了習慣和風氣。
第13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特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每年組織一次全站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班。由站行政辦公室負責編制全站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以及實施綱要。
2、各部門每季度都要進行2小時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編制本部門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
3、參加培訓的職工必須做好記錄,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培訓期間按正??记凇?/p>
4、培訓內容:消防常識、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以及客運站安全生產相關制度、職責等。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編制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全站培訓采取集中、脫產式培訓。從社會聘請專家進行授課等。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本部門工作性質采取形式多樣的教育方式。
第14篇 _縣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制度
縣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制度
為確保我站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計劃、管理和使用的規(guī)范,切實維護本企業(yè)、職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安全生產法》、《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guī)范》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我站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為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管理機構,委員會主任為站長(企業(yè)法人代表),對全站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同時,也為企業(yè)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負責人。
2、財務科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在年度財務報告中,應當說明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使安全資金做到??顚S谩?/p>
3、安全生產經費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提取,不得低于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4、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
⑴、安全設備、設施的購置、維護、檢測等費用;
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費;
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經費;
⑷、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jiān)控費用;
⑸、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治費用;
⑹、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勞保用品費用;
⑺、事故救援和處理費用;
⑻、工傷保險費用;
5、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與報銷,嚴格按照財務規(guī)定,由站長及分管安全的領導簽字審核后,方可向財務報銷。
第15篇 _縣客運站三品安全檢查制度
縣客運站“三品”安全檢查制度
為營造一個“安全、溫馨、便捷、有序”的乘車環(huán)境,踐行“以人為本,旅客至上,安全第一,服務優(yōu)質”的服務理念,全力抓好防范“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進站上車,特制訂本制度。
1、設立專職“三品”安全檢查崗,落實專職安全檢查員,嚴格按照其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
2、“三品”安全員應敬業(yè)愛崗,認真學習危險品檢查業(yè)務知識,掌握危險物品的種類、特性、圖像;了解有關適用放射防護規(guī)定,掌握安檢設備操作規(guī)程。
3、集中精力,高度警惕,認真監(jiān)視和分析每件行包的圖像,積極引導旅客將行李物品主動通過安全檢測儀器,決不放過任何一件可疑物品。
4、檢查中發(fā)現可疑行包,應及時開包檢查。遇特殊情況,要迅速向站領導和保安人員報告。對違禁物品應按規(guī)定登記、保存,不得私自處理或銷毀;如遇檢測設備無法正常工作時,當班人員必須對所有可疑物品實行開包檢查,不得漏檢。
5、流動檢查人員應加強候車廳、售票處和發(fā)車區(qū)的安全巡視,堅決把違禁物品堵在站外、車下。
6、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臺帳記錄。
第16篇 客運站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宗旨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這一總體目標,促進陽山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工作健康有序的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guī)范》、《廣東省道路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發(fā)展的形勢,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實施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達到遏止事故,安全生產,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為依據,實行黨、政、工、團、婦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jiān)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1.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再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5、本制度適用于全站的各職能部門。
2.安全管理機構
2.l、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黨、政、工、團、婦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方位管理的網絡,對安全生產進行管理、指導、監(jiān)督、檢查。
2.2、安全管理職能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設立安全(技術)科,專職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技術)科成員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3.1.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單位各時期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guī)劃、計劃并貫徹落實。
3.1.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目標,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并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3.1.3、統籌規(guī)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監(jiān)督檢查,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宏觀管理。負責審議和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切重大決策、方案、制度和獎悠措施,對本單位發(fā)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地處理事故責任者。
3.1.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3.1.5、宣傳安全生產、勞動防護、治安消防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3.1.6、每月召開一次小組成員會議,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3.1.7、制定并按要求演練7個應急預案:
(1)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應急預案;
(2) 惡劣天氣和重大道路交通阻塞應急預案;
(3)防控疫情應急預案;
(4)旅客疏散應急預案;
(5)道路緊急運應急預案;
(6)突發(fā)公其事件應急預案;
(7)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
3.1.8、發(fā)事故后,站長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客運站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職責
3.2.1、傳達、貫徹、執(zhí)行和組織學習上級各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2.2、協助安全主管站長工作,制定有關內部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并督促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負責組織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節(jié)假曰的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
3.2.3、具體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收集有關安全信息,向領導提供安全管理決策的依據和建議,并根據安全生產的存在問題和隱患,提出有效的預防整改措施。
3.2.4、處理站場及道路上發(fā)生的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剖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2.5、協助各部門組織員工參加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業(yè)務知識的學習,參與擬定并實施學習和培訓計劃。協助人事勞資部門做好新招聘的員工和特殊技術工種的安全技術考核和年度審驗工作。
3.2.6、對新開的客貨運輸線路、站點和新建的生產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協助做好勘察鑒定工作,及時向司乘人員通報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凡發(fā)現有危及安全生產的場地和影響安全行車的線路,以及未經公路部門驗收的道路,有權制止車輛的運行和人員的使用。
3.2.7、對不利生產和行車安全的行為言論,及時制止和提出否決意見,對違章行車和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因此導致發(fā)生事故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并執(zhí)行落實各項處理決定。
3.2.8、組織開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和經驗交流,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崗位人員責任制
4.1、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1.1、站長是全站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4.1.2、保證客運站安全生產的投入和實施,組織制定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的長遠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安全設備更新等投入項目完成后,要組織驗收、檢查,并保證投入資金的有效使用。
4.1.3、要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一旦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1.4、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2、副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2.1、副站長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
4.2.2、應具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4.2.3、組織編寫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真正的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職工。
4.2.4、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2.5、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fā)生事故,能夠及時、有效、正確的實施現場搶救和其他各種救援措施。
4.2.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協助組長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布置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
4.2.7、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jiān)督考核。
4.3、安全(技術)科長崗位職責
4.3.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出租車行業(yè)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指示。
4.3.2、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
4.3.3、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3.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
4.3.5、檢查督促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相關部門關系。組織全站的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3.6、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3.7、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3.8、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jiān)督考核。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對司乘人員、出租車主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法規(guī)意識,消除事故隱患。
4.3.9、督促本部門從業(yè)人員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yè)、不強令從業(yè)人員冒險作業(yè)。
4.3.10、加強三關一監(jiān)督的源頭管理,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履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故發(fā)生。
4.4、安全員崗位職責
4.4.1、認真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和標準。
4.4.2、參加編制長遠規(guī)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4.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計劃,并提出完成計劃和目標的措施和方法。
4.4.4、做好會議記錄,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整理、積累、匯編各方面的綜合性材料,對全局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4.4.5、負責各種安全文件的收發(fā)和管理工作;籌備各類會議、培訓、活動的準備工作;業(yè)務工作的動態(tài)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報。
4.4.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4.4.7、參加或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并檢查落實。
4.4.8、經常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各種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4.4.9、監(jiān)督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工作,并培訓員工使其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的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職工保護工作。
4.4.10、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管理業(yè)務培訓(每年應不少于一次的專業(yè)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業(yè)務水平。有條件的應參加文化知識和專業(yè)技術培訓,考取專業(yè)技術職稱。
4.5、保衛(wèi)科科長安全職責
4.5.1、保衛(wèi)科長在主管站長領導下工作,執(zhí)行站長指令,按“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要求,全面負責企業(yè)內部安全保衛(wèi)工作。
4.5.2、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策法令,嚴格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忠于職守,秉公辦事。
4.5.3、負責組織學習政治、業(yè)務、政策、法規(guī),熟練掌握客運業(yè)務、保衛(wèi)工作業(yè)務,搞好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4.5.4、負責協調科室、保衛(wèi)業(yè)務關系,搞好分工協作,積極執(zhí)行公安機關下達的任務和內保各項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4.5.5、負責組織維護好車站公共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布置查堵危險品進站乘車,及時協助治安派出所處理車站發(fā)生的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4.5.6、負責管理站所屬各站安全防火工作,經常組織安排檢查滅火器有效情況,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做到有備無患。
4.5.7、管理好站區(qū)的客運秩序,負責組織保衛(wèi)人員維護購票、檢票等乘降秩序,保證站區(qū)內不亂停亂放車輛,不亂設攤點,治安秩序良好。
第17篇 k客運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客運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治安保衛(wèi)工作的條例精神,參照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機關、團體、企事
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車站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車站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車站領導是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車站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一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車站站長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工作,對車站的防火及各級防火組織人員、制度、落實、貫徹,提出具體計劃和要求,并對全車站的防火工作進行領導和支持。站長可委托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2、組織制定和審批各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經費開支。
三、二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并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辦公室通報。
四、三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全車站員工要認真落實做好車站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以重大隱患及時報告車站消防職能部門。
3、對車站發(fā)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刻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fā)生的情況。
五、安全辦職責
安全辦作為車站的消防安全主管部門,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主要職責有:
1、在車站辦公室的領導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組織、監(jiān)督、檢查本車站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對站長負責。
2、組織車站管理人員、職工開展以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3每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一次,對查出的問題及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措施,并及時向站長匯報。每季召開安全例會一次。
4、制訂和修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經常性對各部門進行督促落實,對事故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責任未查清不放過,事故隱患未排除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得到教育不放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臺賬。
5、監(jiān)督各部門落實做好新上崗人員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落實部門對違章操作人員的處理,如發(fā)生火警和火災后,輕者將追究其責任,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重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例,根據情節(jié)追究其刑事責任。
6、制定本車站防火預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防火、滅火訓練。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24小時值班電話81__110。
7、負責滅火器材的有計劃購置,分配和維護、保養(yǎng)管理工作。
8、負責本車站重點要害部位通道的管理。
第18篇 客運站消防安全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治安保衛(wèi)工作的條例精神,參照陜西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確保旅客人身安全和車站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車站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
任制,車站領導是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車站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一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車站站長是本站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本車站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工作,對車站的防火及各級防火組織人員、制度、落實、貫徹,提出具體計劃和要求,并對全車站的防火工作進行領導和支持。站長可委托一名副職領導分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2、組織制定和審批各項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經費開支。
三、二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3、負責組織開展本部門各項安全評比活動。做好職工消防安全思想教育。
4、負責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工作的各項臺帳。每月安全檢查一次,每季度召開安全例會一次,并將月、季檢查、例會情況向辦公室通報。
四、三級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職責
1、各部門、全車站員工要認真落實做好車站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開展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以重大隱患及時報告車站消防職能部門。
3、對車站發(fā)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刻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好現場,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fā)生的情況。
第19篇 客運站安全制度
1.安全管理宗旨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這一總體目標,促進陽山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工作健康有序的發(fā)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guī)范》、《廣東省道路運輸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范》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適應市場經濟發(fā)展的形勢,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實施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管理,達到遏止事故,安全生產,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團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為依據,實行黨、政、工、團、婦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jiān)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1.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再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5、本制度適用于全站的各職能部門。
2.安全管理機構
2.l、安全生產領導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黨、政、工、團、婦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方位管理的網絡,對安全生產進行管理、指導、監(jiān)督、檢查。
2.2、安全管理職能機構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設立安全(技術)科,專職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技術)科成員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3.1.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制定本單位各時期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guī)劃、計劃并貫徹落實。
3.1.2、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目標,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并逐級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3.1.3、統籌規(guī)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提供服務和監(jiān)督檢查,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宏觀管理。負責審議和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切重大決策、方案、制度和獎悠措施,對本單位發(fā)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地處理事故責任者。
3.1.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3.1.5、宣傳安全生產、勞動防護、治安消防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3.1.6、每月召開一次小組成員會議,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huán)節(jié)。
3.1.7、制定并按要求演練7個應急預案:
(1)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應急預案;
(2) 惡劣天氣和重大道路交通阻塞應急預案;
(3)防控疫情應急預案;
(4)旅客疏散應急預案;
(5)道路緊急運應急預案;
(6)突發(fā)公其事件應急預案;
(7)群體性_事件應急預案。
3.1.8、發(fā)事故后,站長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客運站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3.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職責
3.2.1、傳達、貫徹、執(zhí)行和組織學習上級各有關部門頒發(fā)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文件精神。
3.2.2、協助安全主管站長工作,制定有關內部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并督促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負責組織年度、季度、月度和重大節(jié)假曰的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
3.2.3、具體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例會,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收集有關安全信息,向領導提供安全管理決策的依據和建議,并根據安全生產的存在問題和隱患,提出有效的預防整改措施。
3.2.4、處理站場及道路上發(fā)生的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剖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2.5、協助各部門組織員工參加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業(yè)務知識的學習,參與擬定并實施學習和培訓計劃。協助人事勞資部門做好新招聘的員工和特殊技術工種的安全技術考核和年度審驗工作。
3.2.6、對新開的客貨運輸線路、站點和新建的生產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協助做好勘察鑒定工作,及時向司乘人員通報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凡發(fā)現有危及安全生產的場地和影響安全行車的線路,以及未經公路部門驗收的道路,有權制止車輛的運行和人員的使用。
3.2.7、對不利生產和行車安全的行為言論,及時制止和提出否決意見,對違章行車和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因此導致發(fā)生事故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并執(zhí)行落實各項處理決定。
3.2.8、組織開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和經驗交流,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崗位人員責任制
4.1、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1.1、站長是全站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對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4.1.2、保證客運站安全生產的投入和實施,組織制定客運站安全生產投入的長遠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使用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安全設備更新等投入項目完成后,要組織驗收、檢查,并保證投入資金的有效使用。
4.1.3、要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一旦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1.4、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2、副站長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4.2.1、副站長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
4.2.2、應具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4.2.3、組織編寫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真正的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職工。
4.2.4、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2.5、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fā)生事故,能夠及時、有效、正確的實施現場搶救和其他各種救援措施。
4.2.6、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協助組長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布置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
4.2.7、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jiān)督考核。
4.3、安全(技術)科長崗位職責
4.3.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出租車行業(yè)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指示。
4.3.2、根據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及客運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各種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
4.3.3、具備一定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組織制定客運站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組織搶救。
4.3.4、掌握和研究全站的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全站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指導意見,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和措施要求。
4.3.5、檢查督促全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相關部門關系。組織全站的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3.6、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代表大會對單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
4.3.7、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4.3.8、組織客運站相關人員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對培訓結果進行監(jiān)督考核。定期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對司乘人員、出租車主進行安全教育,提高交通法規(guī)意識,消除事故隱患。
4.3.9、督促本部門從業(yè)人員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yè)、不強令從業(yè)人員冒險作業(yè)。
4.3.10、加強三關一監(jiān)督的源頭管理,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履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事故發(fā)生。
4.4、安全員崗位職責
4.4.1、認真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和標準。
4.4.2、參加編制長遠規(guī)劃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參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4.4.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計劃,并提出完成計劃和目標的措施和方法。
4.4.4、做好會議記錄,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整理、積累、匯編各方面的綜合性材料,對全局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4.4.5、負責各種安全文件的收發(fā)和管理工作;籌備各類會議、培訓、活動的準備工作;業(yè)務工作的動態(tài)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報。
4.4.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4.4.7、參加或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制定防止事故重復發(fā)生的措施,并檢查落實。
4.4.8、經常對工作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各種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4.4.9、監(jiān)督勞動防護用品的發(fā)放工作,并培訓員工使其掌握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的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職工保護工作。
4.4.10、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管理業(yè)務培訓(每年應不少于一次的專業(yè)培訓),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業(yè)務水平。有條件的應參加文化知識和專業(yè)技術培訓,考取專業(yè)技術職稱。
4.5、保衛(wèi)科科長安全職責
4.5.1、保衛(wèi)科長在主管站長領導下工作,執(zhí)行站長指令,按“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要求,全面負責企業(yè)內部安全保衛(wèi)工作。
4.5.2、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策法令,嚴格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忠于職守,秉公辦事。
4.5.3、負責組織學習政治、業(yè)務、政策、法規(guī),熟練掌握客運業(yè)務、保衛(wèi)工作業(yè)務,搞好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
4.5.4、負責協調科室、保衛(wèi)業(yè)務關系,搞好分工協作,積極執(zhí)行公安機關下達的任務和內保各項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4.5.5、負責組織維護好車站公共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布置查堵危險品進站乘車,及時協助治安派出所處理車站發(fā)生的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4.5.6、負責管理站所屬各站安全防火工作,經常組織安排檢查滅火器有效情況,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做到有備無患。
4.5.7、管理好站區(qū)的客運秩序,負責組織保衛(wèi)人員維護購票、檢票等乘降秩序,保證站區(qū)內不亂停亂放車輛,不亂設攤點,治安秩序良好。
4.5.8、確保停車場區(qū)車輛擺放有序,下客區(qū)域無上客車輛,秩序井然,站臺秩序良好。監(jiān)督車輛進站協議執(zhí)行情況,嚴禁站內拉客、喊客等不正當競爭情況的發(fā)生,協助駐站辦管理站外上下客;
4.6、行政科科長安全職責
4.6.1、行政科長在主管站長領導下工作,執(zhí)行站長指令。負責水電、所有微機、廣播器材、電子鐘、電視音像設備等技術性能的設備安裝、維護工作。
4.6.2、負責組織科室人員學習科學技術知識,掌握專業(yè)技術水平,熟練掌握各種設備性能及操作規(guī)程。
4.6.3、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處理設備出現的各種問題,定期組織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并作記錄,發(fā)現問題除設法解決外,還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確保技術狀況良好,保證安全生產。
4.6.4、負責協調科室關系,搞好分工協作,搞好文明生產,不盲目亂干。保持室內及設備的清潔衛(wèi)生。
4.6.5、組織科室人員積極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及各項活動,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負責單位的安全宣傳、材料、報刊征訂等工作。
4.7、經營客運科科長崗位職責
經營客運科長負責全科人員的工作安排及全站有關客運業(yè)務工作。科長在工作中應保證全站的業(yè)務工作秩序組織嚴密,有條不紊,不發(fā)生漏洞,具體工作如下:
4.7.1、執(zhí)行站長指令,按期完成站長交辦的各項任務,負責全科人員的考勤及各種規(guī)定的業(yè)務記錄;
4.7.2、負責抓好審核員、票據管理員的各項工作,保證各種帳目報表、票據準確無誤;
4.7.3、負責處理本職范圍內的各項業(yè)務,協調與運管部門業(yè)務關系,溝通客運業(yè)務,接待外站業(yè)務對口單位人員及個體車主,經常溝通業(yè)務情況;
4.7.4、按期提出業(yè)務培訓計劃,負責培訓工作的組織落實和任務落實,不斷提高站務人員的業(yè)務素質;
4.7.5、熟悉各項業(yè)務知識,經常了解各站的業(yè)務工作情況,對本站發(fā)車車型、時間、經營情況、車屬、變更情況要做到了如指掌。認真負責的向領導匯報和提高改進業(yè)務工作的措施和建議;
4.7.6、及時制止、處理突發(fā)事件,經常向主管領導匯報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車主、司乘人員的反映及問題;及時處理旅客來信來訪和商務事故,劃清責任,合理答復并妥善解決;
4.7.7、認真搞好各項原始記錄和各個時期的報表統計工作;
4.7.8、負責協調國營、個體班車相互間的關系,解決司乘人員同站務員發(fā)生的矛盾及問題,協助駐站辦處理違章違紀車輛;
4.7.9、要嚴格執(zhí)行經濟責任狀各項條款(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按責任狀兌現),認真完成經濟責任狀中簽訂的各項指標。
4.8、安檢人員條件、職責
4.8.1、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本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責任心強。
4.8.2、具有汽車駕駛或汽車維修工作經驗,熟練掌握各類車輛的技術標準和性能要求。
4.8.3、嚴格執(zhí)行車輛回場必檢、合格放行的制度,督促司機做好車輛的回場檢查及例行保養(yǎng)工作。按規(guī)定的10個項目檢查回場車輛,做到不漏檢不缺檢,并做好檢查記錄。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責成司機自修或進場維修,復檢合格后才能簽發(fā)合格放行單。檢查中,如發(fā)現有嚴重隱患的車輛,要立即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報告。
4.8.4、安檢員上崗時要著裝整潔(著安全例檢服裝、戴安全帽、佩戴服務證章),堅守工作崗位,不遲到不早遲。認真負責開展工作。
4.8.5、安檢員正確樹立管理者與服務者的關系,做到不吃、拿、卡、要,熱情、主動為車主服務。
4.8.6、搞好車輛安檢臺(區(qū))環(huán)境衛(wèi)生,做到隨臟隨掃。
4.8.7、積極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和各項活動,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遵章守紀。
4.9、三品檢查員安全職責
4.9.1、三品檢查員在經營客運科長領導下工作,負責對攜帶箱包的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員應認真遵守工作紀律,著裝一制式服裝,佩戴安全檢查標志和上崗證,按照規(guī)定嚴格檢查,不等弄虛作假;
4.9.2、遵守守紀,服從服務,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檢查規(guī)章制度;
4.9.3、愛崗敬業(yè),工作嚴肅、認真、細致;
4.9.4、樹立良好形象,當好旅客的衛(wèi)士。
4.9.5、熱情對待旅客,引導完成檢查;
4.9.6、堅守工作崗位,執(zhí)行紀律嚴明;
4.9.7、愛護安檢設備,操作符合要求,維護保養(yǎng)認真。
4.10、保衛(wèi)人員安全職責
4.10.1、保衛(wèi)人員在主管站長、保衛(wèi)科長領導下工作,執(zhí)行站長指令,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策法令。著裝整齊,堅守崗位,忠于職守,秉公辦事,廉政執(zhí)法,不謀私利,勇于負責,文明執(zhí)勤;
4.10.2、負責維護旅客購票、檢票秩序,及時疏導,不擠、不亂,確保站乘秩序良好;
4.10.3、保證站區(qū)不亂停亂放車輛,不亂設攤點,治安秩序良好,力爭達到無盜案,無丟失物品;
4.10.4、做好站區(qū)內(白、晚)安全保衛(wèi)工作,加強對更夫管理,按時交接班上崗,嚴守職責,確保安全;
4.10.5、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經常檢查防火器材有效情況,明確滅火責任,做到有備無患;
4.10.6、按三不進站的要求,負責組織維護好車站公共秩序,保護旅客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負責做好“三品”安全檢查工作,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禁運物品和超限量物品進站上車。及時協助處理并制止車站發(fā)生的治安案件,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4.10.7、負責經常檢查侯車大廳旅客吸煙情況,堅決制止旅客在候車大廳內吸煙。
4.10.8、積極執(zhí)行公安機關下達的任務和內保各項工作,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種臨時性工作。保證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和各項活動。
4.10.9、及時解決班車、司乘人員同站務人員所發(fā)生的矛盾和問題,協助駐站辦處理違章車輛,負責停車場區(qū)車輛擺放,嚴格管理下客區(qū)旅客乘降秩序,負責站臺發(fā)車區(qū)域乘車秩序,嚴禁旅客無票進入發(fā)車區(qū),嚴格管理司乘人員拉客、喊客、不正當競爭等事宜。監(jiān)督車輛執(zhí)行進站協議情況,協助駐站辦管理站外上下客,確保站區(qū)秩序井然;
4.10.10、按“五不出站”的要求,保衛(wèi)人員在出口處嚴格按對賬單清點上車人數,發(fā)現超員乘車或無票乘車現象,以及營運車輛不具備營運條件的,對所屬車主按《進站協議》作相應處理。
4.11、售票員崗位職責
4.11.1、售票員在售票班長的領導下工作,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售票,文明服務,使用文明服務用語。堅持“問到達站點,問乘車時間,問買票張數。唱日期班次,唱發(fā)車時間,唱票價,唱收找錢數”,熟練掌握微機性能,做到快速、準確售票,保證不壓客,不站長排。
4.11.2、負責保管好自用客票,認真執(zhí)行日清、日結、日繳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占用、挪用、借用票款,票款損失,按規(guī)定賠償。
4.11.3、提前備足當班和下班客票、零錢及售票工具,保證上崗后順利工作,上崗按規(guī)定著裝,持牌服務,做到面帶笑容,有問必答,耐心細致。工作時間不閑談,不吃零食,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講粗話、臟話,使用文明用語,熟練掌握售票微機的操作技術,愛護設備,定期保修。
4.11.4、保持售票室衛(wèi)生,設備、工作臺、微機工具的清潔衛(wèi)生。
4.11.5、不與司乘人員搞不正當交易,損害單位利益。不售人情票、超員票,違者免當月崗位工資。
4.11.6、熟悉業(yè)務知識,按時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積極參加站內各項活動,積極參加衛(wèi)生清掃及保證分擔區(qū)衛(wèi)生清潔。
4.11.7、上崗期間接聽或撥打手機,每發(fā)現一次免當事人當月崗位工資。
4.11.8、上崗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影響正常工作,視情節(jié)輕重扣除相應崗位工資。
4.12、檢票員崗位職責
4.12.1、檢票員在班長領導下工作,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照工作流程負責旅客疏導,按順序號檢票,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客,重點照顧,使用規(guī)范服務用語。
4.12.2、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檢票口,按程序完成清車、叫號、排隊,按順序檢票和補辦兒童票及辦理行包費任務。做到不漏乘、不錯檢,保證班車正點發(fā)車。
4.12.3、上崗按規(guī)定著裝,佩帶證章,舉止端莊,微笑服務。工作時間不閑談,不講臟話。嚴格看管和愛護好微機操作臺,做到人離關機、上鎖,保持工作區(qū)設備、微機的清潔衛(wèi)生。
4.12.4、嚴禁與司乘人員搞私人交易,損害單位利益。嚴禁旅客無票乘車,嚴禁檢超員票,禁止讓非工作人員頂替檢票和操作微機。違者發(fā)現一次免去當月崗位工資,全月累計二次該項違紀,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4.12.5、及時檢查和宣傳安全常識,防止各種易燃、易爆等“三品”進站上車,違者免去當月崗位工資,造成后果者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4.12.6、上崗期間接聽或撥打手機,每發(fā)現一次免當事人當月崗位工資。
4.12.7、上崗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影響正常工作,視情節(jié)輕重扣除相應崗位工資。
4.13、服務員崗位職責
4.13.1、熟悉本站營運線路、班次、始發(fā)和路過班車發(fā)車時間、沿途主要停靠站點、里程、票價、運行時間及站內主要客運業(yè)務,掌握各項服務技能。
4.13.2、主動熱情接待旅客,有問必答,回答旅客問題要熱情耐心,為旅客指引購票、候車、行包托運、小件寄存、檢票上車口等有關位置,及時為旅客排憂解難。
4.13.3、扶老攜幼,照顧重點旅客,并及時交代檢票員等有關人員提前檢票進站上車,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4.13.4、維持站內公共秩序,安排好旅客候車,組織旅客有秩序地排隊購票,主動幫助旅客解決問題,主動宣傳旅客旅行常識和安全注意事項,服務到位,虛心聽取旅客意見,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禁止攤販和閑雜人員進入候車室,對超高兒童、超重行包,及時幫助旅客補辦購票、交費手續(xù)。發(fā)現旅客攜帶危險品、禁運物品和超限量物品乘車,應立即采取措施,嚴禁進站上車。
4.13.5、維持好站內服務設施和設備,保證各項服務設施和設備的正常運行。
4.13.6、搞好候車室的清潔衛(wèi)生,保持站容整潔。負責做好候車室開水供應等工作。
4.13.7、負責收掛旅客意見簿,認真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的原始記錄,及時匯總上報。
4.14、調度員崗位職責
4.14.1、堅持計劃調度、掌握客流變化情況,負責行車路單的簽發(fā)和回收。
4.14.2、認真填寫調度日志,應知營運區(qū)域內的營運路線、班次、站點、里程、票價、客流變化。
4.14.3、車輛調度員在調度處理時必須做到:措施得力、調度合理、保證正點、指揮無誤。
4.14.4、車輛調度員在調查處理問題時必須做到:深入市場、了解客流、征求意見、合理安排。
4.14.5、熟悉車輛及司機的技術狀況,熟悉調度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掌握工作程序。
4.14.6、及時填寫約車,定車,包車記錄,交接班時做好記錄,交待清楚需跟辦的遺留事項。
4.14.7、嚴格審核車輛及駕駛員相關證件和手續(xù)以及初審行車路單,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互相溝通。
4.14.8、調度員要有全局觀念,大公無私,嚴格執(zhí)行長途行車的有關規(guī)定,每公告長途車司機行車次數。
4.14.9、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和業(yè)務水平,不談與業(yè)務無關的事,不準非調度人員進入調度臺內。
4.14.10、機動靈活,準確無誤地進行調度,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千方百計提高車輛周轉率。
5.各職能部門安全責任制
5.1、行政科職責
5.1.1、行政辦負責人為辦公室主任,成員為全體行政管理人員。
5.1.2、行政辦負責定期召開全站安全例會,對全站職工進行安全常識教育。
5.1.3、負責編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相關規(guī)章制度提出修改、完善建議。
5.1.4、定期編制、上報運行安全和站務安全事故報表,上報站安全領導小組。
5.1.5、負責站大型設施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
5.1.6、加強日常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維護工作,對全站的電路及時檢查、維修、對私拉亂接的線路及時拆除,確保用電安全。熟悉站內用電情況,對隨便接線、使用不正確這給予制止。對廣播室、微機室內的器材進行指導性使用,對使用不正確者給予糾正。
5.1.7、對單位用電及時核對,超負荷的要及時調整。對站內各科室、門市攤點等用電要經常性的檢查,對不合理用電給予制止。若因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沒有整改又不及時處理的,給與相關責任人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和調離工作崗位處理。
5.1.8、企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信息的采編、收集、分析及建議的提出。
站組織結構、部門指責與權責劃分的研究、分析及改進建議的提出。
5.1.9、對外宣傳、站內宣傳的規(guī)劃、策劃和指導。
5.1.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事項。
5.2、保衛(wèi)科職責
5.2.1、保衛(wèi)科負責人為保衛(wèi)科長,成員為保衛(wèi)科成員。
5.2.2、保衛(wèi)科負責全站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對進出站的旅客、車輛進行安全疏導,保證車輛流和旅客流不交叉。檢查客運站各種安全隱患,對夜間值班人員進行檢查督促。
5.2.3、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培訓計劃。
5.2.4、按要求組織人員學習、演練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火災)應急預案。
5.2.5、完善三品檢查制度與三品檢查記錄,定期對三品檢查崗的工作進行檢查。
5.2.6、定期對本單位的車輛、辦公樓、站場、候車室、商鋪、汽修廠、宿舍等場所、發(fā)施、設備進行消防安全狀況的摸底檢查。
5.2.7、發(fā)現火險隱患及時向本單位消防安全防火責任人匯報。
5.2.8、協同行政科搞好本單位消防安全宣傳工作。
5.2.9、建立健全消防設施、設備購置、維護、保養(yǎng)記錄以及消防安全學習、會議、演練、檢查等記錄。
5.2.10、嚴格執(zhí)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認真做好“三品”檢查工作,對進站旅客隨身攜帶的行包進行逐個檢查,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站乘車。杜絕無票乘車和超員乘車及不具備營運資質的車輛出站營運等現象。
5.2.11、組織人員加強候車大廳內的巡邏,防止盜竊、火災等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維持客運站場秩序,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解決,同時上報主管領導。
5.3、經營客運科職責
5.3.1、經營客運科負責人為經營客運科長,成員為全體科員,下設調度室。
5.3.2、開發(fā)客運市場,引進參營車輛,做好參營車輛的培育和班次管理工作。保證進站車輛的車容車貌整潔完好,車內設施設備齊全有效,各種技術性能達標,手續(xù)齊全,不合格的營運車輛不準簽班發(fā)車。加強管理,保證從業(yè)司機的駕齡、駕照、從業(yè)資格證以及安全行駛記錄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
5.3.3、參營戶的站務服務,服務提供的實施、改進、提高及建議的提出。
5.3.4、參營戶合法利益的保障,安全事項的檢查及安全措施的實施。
5.3.5、參營戶資格的審查及其客運服務能力的考評,進站合同的簽訂及執(zhí)行。
5.3.6、對參營車輛班次、時刻提出建議及具體實施,參營車輛相關費用的按期足額收取。
5.3.7、分站客運服務的統一管理、人員派駐及費用收繳。
5.3.8、客運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及合理化建議的提出,客車的宣傳和引進。
5.3.9、運務數據的收集、整理、統計及保存,相關費用的收繳。
5.3.10、企業(yè)形象的樹立、示范、宣傳,參營戶意見的調查及建議可行性的研究。
5.3.11、客運經營工作計劃的擬訂及工作目標的執(zhí)行和控制。
5.3.12、配合衛(wèi)生、安全、財務等其他部門做好相應工作;與交警運管等行業(yè)部門的溝通、交流及相關政策的執(zhí)行。
5.3.13、完成其他有關的客運經營工作、服務及臨時性事項。
5.3.14、負責站計算機中心的管理,確保售票系統安全運行。
5.4、財務科職責
5.4.1、財務科負責人為財務科長,成員為財務科成員。
5.4.2、站會計制度與財務管理的研究、設計及改進建議的提出。
5.4.3、研究設計及推行站預算制度,擬編、執(zhí)行及控制站年度預算。
5.4.4、合理制訂站財務計劃,編制與分析站財務會計報告。
5.4.5、站年度預算的匯編、控制及執(zhí)行結果的分析與報告。
5.4.6、站現金、票據、契據等的出納、保管及移轉。
5.4.7、籌劃與調度全站資金,處理我站對外投資。
5.4.8、審查各部門收支款項,查核全站帳項,負責客票結算業(yè)務。
5.4.9、編制、審查與保管會計憑證,對于到期會計資料等登記處理移交檔案室保管。
5.4.10、處理站稅務會計事項。
5.4.11、計算及分析全站成本。
5.4.12、編制我站結算與決算報告。
5.4.13、清查、盤查全站固定資產及相關財物。
5.4.14、指導、監(jiān)督分公司及各部門的財務人員業(yè)務。
5.4.15、辦理其他有關財務會計事項。
5.5、人事科職責
5.5.1、人事科負責人為人事科長,成員為人事科成員。
5.5.2、我站人事制度及其作業(yè)程序的研究、設計及改進建議的提出。
5.5.3、我站員額、崗位編制的研究、制訂、控制及調整。
5.5.4、辦理我站人員的任免、考勤、考績、獎懲、差假、遷調、退休等事項。
5.5.5、分析、研究、制訂及辦理我站員工待遇問題。
5.5.6、擬定站員工教育與培訓計劃,并負責實施。
5.5.7、站員工工作安全、福利、保險、退休等辦法的擬訂、實施及改進建議的提出。
5.5.8、負責調查、統計、分析、整理及保管我站人事資料。
5.5.9、站工裝、工作服的定期更換、制作、發(fā)放及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
5.5.10、站相關部門工作崗位上崗資格的確認及檢查。
5.5.11、完成領導及上級勞動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人事事項。
6.各項規(guī)章制度
6.1、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陽山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全站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日常監(jiān)督、管理、檢查本部門成員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6.1.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全站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全站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同時,進行抽查。
檢查內容為:
1、各種設備、防火器材及勞動用品使用情況;
2、崗位人員是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用好各種設備。
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客運站安全管理制度》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項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6.1.2、各部門安全負責人負責本部門日常安全生產的檢查工作。
檢查內容為:
1、本部門成員的到崗情況;
2、本部門成員安全生產意識情況;
3、本部門安全生產的設施、設備情況;
4、本部門成員是否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依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所屬成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不合格項及時給予指正,對于情節(jié)嚴重、屢教不改的按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予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上報站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6.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特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6.2.1、每年組織一次全站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班。由站行政辦公室負責編制全站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以及實施綱要。
6.2.2、各部門每季度都要進行2小時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編制本部門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計劃。
6.2.3、參加培訓的職工必須做好記錄,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培訓期間按正常考勤。
6.2.4、培訓內容:消防常識、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以及客運站安全生產相關制度、職責等。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編制培訓內容。
6.2.5、培訓方式:全站培訓采取集中、脫產式培訓。從社會聘請專家進行授課等。各部門內容的安全教育可根據本部門工作性質采取形式多樣的教育方式。
6.3、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6.3.1、站安全領導小組會會議
1、站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月一次,由行政科召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全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zhí)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單位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zhí)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yè)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3、會議記錄由站行政科負責,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fā)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主管。站行政科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6.3.2、部門安全會議
1、部門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成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單位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并形成記錄。安全科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zhí)行情況。
6.3.3、班組安全會議
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班組自定。
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規(guī)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安全科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6.3.4、各專業(yè)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職能科室對會議決議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6.3.5、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jié)性和突發(fā)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zhí)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6.3.6、相關要求
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zhí)行,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6.4、進站車輛經營合同管理制度
為了實現依法治理企業(yè),促進單位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guī)范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6.4.1、凡以本單位名義對外發(fā)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6.4.2、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6.4.3、除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6.4.4、站長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6.4.5、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6.4.6、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客運站確定的規(guī)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6.4.7、辦理合同簽訂時必須手續(xù)齊全,合同內容認真填寫清楚、準確。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6.4.8、經營客運科和財務科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yè)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6.4.9、進站班車必須經省、市運管部門批準,營運牌證齊全,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6.4.10、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站長匯報。
6.4.11、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經營客運科和財務科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站長審核通過方可。
6.4.12、由雙方站共同協商制定合同條款,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站各執(zhí)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共同遵守執(zhí)行。
6.4.13、若雙方因協議發(fā)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議滿后,由雙方站協商簽訂新的進站協議。
6.5、安全巡查制度
為了加強客運站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做到及時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特制定本制度。此項工作由保衛(wèi)科具體執(zhí)行。
6.5.1、巡查人員應該把巡查工作提高到一定的政治高度來對待,認真仔細、公正客觀,不放過絲毫的安全隱患。
6.5.2、巡查人員在工作時,應保證兩人以上,杜絕舞弊、走過場等現象,并認真填寫巡查記錄。
6.5.3、巡查人員發(fā)現隱患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把《通知書》下發(fā)到具體部門負責人手中,重大隱患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6.5.4、對于限期整改的隱患應按時復檢,復檢不合格應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6.5.5、本巡查制度為每小時至少一次,具體時間不限。
6.5.6、在休息日,由值勤保安進行巡查,并把巡查記錄于《值班日記》上,待上班后,由巡查人員轉記《巡查記錄》上。
6.5.7、對于巡查記錄人員不按時巡查或巡查不仔細、不到位導致發(fā)生案件、事故、造成損失和影響的,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
6.6、安全防火制度
為加強防火管理,貫徹消防法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國家、旅客財產和人身安全,保障優(yōu)質、安全、暢通、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特制定防火制度。
6.6.1、禁止旅客攜帶“三品”進入客運站大廳,嚴禁旅客在候車大廳內吸煙,大廳內嚴禁明火。保安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搞好巡邏檢查,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并及時處理突發(fā)事件。
6.6.2、嚴格用電管理,電工要經常查找電器、線路隱患,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變壓器和配電室、微機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杜絕電器事故和火災的發(fā)生。
6.6.3、庫房內嚴禁煙火,并做到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物品放置有序,確保安全。
6.6.4、宿舍、門市房、柜臺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禁止明火取暖。
6.6.5、本制度由行政科和保衛(wèi)科具體執(zhí)行,定期檢查、維護消防器材,使之處于可用狀態(tài)。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存放的位置,定期檢查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
6.7、財務室安全保衛(wèi)制度
6.7.1、會計要保管好各種帳目、票據及現金。現金會計應及時催要各種報表及現金并及時上繳銀行。對保險柜密碼及存放金額要保密,按銀行規(guī)定留機動現金,不允許超額,以免發(fā)生差錯和事故。
6.7.2、會計離崗時,保險柜要鎖好,撥好密碼并關好門窗。使用的鑰匙要妥善保管,保證各種票據和現金的安全。
6.7.3、票據是有價證券,要妥善保管及時清理,確保各種票據無損無污。
6.7.4、現金會計接收現金要仔細,認真嚴格把關,出現差錯一律自負。
6.7.5、丟票、丟款一律由個人承擔責任,按票面價值賠償。
6.7.6、會計做好月清月結,每月對庫存的票據進行清查,保證各種票據的完好。
6.7.7、下班前要仔細檢查各項保險措施落實情況,做到萬無一失。
6.8、電工安全制度
6.8.1、對全站的電路及時檢查、維修,對私拉亂接的線路要及時拆除,確保用電安全。
6.8.2、熟悉客運站內部用電情況,對隨便接線使用電器者給予制止。
6.8.3、對廣播室內、微機室內的器材進行指導性使用,對使用不正確的給予糾正。
6.8.4、對單位用電及時核對,超負荷的要及時調整。
6.8.5、對站內各科室、門市攤點等用電要經常性的檢查,對不合理的用電給予制止。
6.8.6、保證站內用電安全及各種設備的完好。
6.9、電源、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6.9.1、各電器設備的線路嚴禁非電工拆裝。電工必須嚴格遵守電器安裝規(guī)則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全站的線路應根據工作季節(jié)的變化定期檢查,認真維修。不用的線路、開關、插座等要及時拆除。
6.9.2、各類庫房的電器設備安裝必須符合公安部頒發(fā)實施的《各類防火安全規(guī)則》,危險品倉庫應安裝防爆燈。
6.9.3、切實做好配電室的防火工作,由電工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做好檢查配電房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工作記錄。
6.9.4、使用電焊機必須離開易燃物2米以外,線路絕緣保持良好,用后必須把導線收好、放好。電瓶充電必須有專人負責,確保安全。
6.9.5、電器周圍要保持清潔、干凈,不準堆放雜物。操作人員發(fā)現異常情況與現象,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通知電工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嚴禁線路、電器超負荷運行。
6.9.6、各保險閘門的保險絲必須符合規(guī)定標準,禁止用其它多發(fā)絲代替。各部門、班組下班后,應切斷電源后再離開。
6.9.7、非生產需要,一律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工具。凡是生產需要的烘箱、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工具,必須經站防火責任人同意。集體宿舍、招待所、各部門、班組及個人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電褥子。
6.10、防火檢查制度
客運站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其內容包括:
6.10.1、用火、用電又無違章情況。
6.10.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6.10.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整。
6.10.4、下班后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10.5、候車大廳營業(yè)期間要不斷進行防火巡查,營業(yè)結束時要對營業(yè)現場及各柜臺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6.10.6、保衛(wèi)科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防火巡查后要認真填寫巡查記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6.11、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6.11.1、消防設備、器材實行定點設置,定人保管、定期維修,保證完整好用,任何人不得挪用或玩弄。
6.11.2、加強消防水栓、源管理(室內外消防栓)未經批準嚴禁使用消防栓和損壞消防管道。禁止在消防水管道上安裝生活水管。
6.11.3、消防設施四周(1.5米)不準堆放雜物,保證取用方便,進出后大門嚴禁停放車輛,確保道路暢通。
6.11.4、站區(qū)域內所有消防設備,無關人員不準任意運用。
6.12、行包房、寄存處安全保衛(wèi)制度
6.12.1、旅客存放行包要輕裝輕卸,保證物品的完好,行包寄存要保管好,防止丟失或損壞。因站方責任出現的貨差、貨損及丟失,責任人要按價賠償。
6.12.2、要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對已辦好未運走的行包及寄存行包要交得清楚,保證旅客行包安全到達。寄存行包要貨、票相符,凡交接不清楚或其他原因給旅客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者自負。
6.12.3、保護好消防器材,存放位置要準確,要做到會用、能用、定期檢查。
6.13、客運安全保衛(wèi)制度
6.13.1、在檢票過程中要認真并負責檢查進站旅客攜帶物品有無夾帶危險品,把好檢票關。
6.13.2、及時清理站臺內流動人員,并及時提醒司乘人員注意,以免發(fā)生事故。
6.13.3、向旅客宣傳旅行常識,提醒旅客看管好自己的行包。
6.13.4、站務人員要看管好票據,做到日清日結。每天下班前將票據、現金及日報及時上交,機動現金不得超范圍。
6.13.5、工作時間內不許外人進入售票室,確保安全。
6.13.6、下班前打掃售票室,并檢查有無遺漏物品,關好門窗。
6.13.7、剩余票據和機動現金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一旦發(fā)現丟失票據、票款事件均由個人承擔責任,并按票面值賠償。
6.14、計算機安全管理制度
6.14.1、計算機設備及線路是客運站的重要設施,工作人員應積極愛護和保護。
6.14.2、主機室、售票室、廣播室、結算室、調度室是放置重要計算機設備的地方,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與逗留。
6.14.3、嚴禁在網絡內微機中安裝游戲等一切無關軟件,無關內容嚴禁入網。
6.14.4、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計算機,謝絕無關人員使用網內計算機。
6.14.5、計算機所使用電源、線路是獨立的專用線路,嚴禁接入無關電器。
6.14.6、操作計算機時,如出現異常情況或發(fā)生設備故障,應立即終止操作,向系統維護人員報告故障現象。
6.14.7、做好系統及設備的使用記錄。
6.15、危險品查堵工作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汽車客運站旅客危險品安全檢查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6.15.1、危險品檢查人員要簽到上班,參加班前會,統一著裝做好安全檢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記錄本、標簽并檢查設備啟動后的運行情況等。
6.15.2、危險品檢查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持證上崗,按時開關機,做好危險品檢測儀的日常保養(yǎng)和維護工作。
6.15.3、對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包裹及托運的行包都必須按要求進行安全檢查,不得漏檢。
6.15.4、危險品檢查人員要結合實際情況參加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組織的崗位培訓,并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學習,不斷提高安檢工作的業(yè)務素質,同時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6.15.5、檢查人員向旅客宣傳法律、規(guī)章中有關危險品管理及處罰規(guī)定,并將品名和限制攜帶數量向旅客做好宣傳。
6.15.6、危險品檢查人員對查出的危險品應及時妥善處理,做好登記。
6.15.7、發(fā)現重大問題及時匯報,做好工作記錄。
6.16、營運車輛發(fā)車前例檢制度
根據公安部、交通部、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局《關于加強公路客運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和《廣東省汽車客運站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為了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車輛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況參加營運,規(guī)范車輛安全檢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6.16.1、凡進入客運站場的車輛,必須經車輛回場檢驗合格方可發(fā)班。
6.16.2、進入客運站場發(fā)班的車輛,必須與所在的站場簽訂車輛回場檢驗合同或協議,無合同或協議的不予配客發(fā)班。站場根據政府有關規(guī)定提供有償服務。
6.16.3、車輛回場檢項目,嚴格執(zhí)行《廣東省汽車客運班車報班安全例檢記錄表》內容、標準和要求,該檢的項目一項不漏。檢查的項目要求有明細記錄和時間、檢驗員簽名。
6.16.4、客運調度必須憑《車輛安全技術合格證》或《車輛維護竣工檢驗合格證》安排車輛發(fā)班。無證發(fā)班要追究當事人員責任。
6.16.5、貨運車輛必須安排人員每天對回場車輛進行檢查,做好記錄,調度憑檢驗合格證安排貨運任務。
6.16.6、對檢查不合格的車輛,要通知駕駛員(車方)進行強制修復,直接排除故障或消除安全隱患。復檢確認合格發(fā)給《車輛安全技術合格證》方可發(fā)班。
6.16.7、安檢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熟悉汽車專業(yè)技術性能,通過交通運輸行業(yè)資格考試合格,領取《安檢員合格證》方可上崗。
6.16.8、安檢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利益,放行為經檢驗或降低安全技術標準的不合格車輛。一經發(fā)現作違紀嚴肅處理,追究其失職責任。因機件造成事故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6.16.9、司乘人員必須遵守站場車輛回場檢制度并自覺接受車輛檢查。對經檢查有問題或不合格的車輛,要聽從安檢員的技術指導,及時修復故障,嚴禁以非法或強行手段獲取《車輛安全技術合格證》。一經發(fā)現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6.17、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嚴肅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和《廣東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guī)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6.17.1、本規(guī)定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2、重、特大火災事故;
3、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6.17.2、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17.3、單位的主要領導人、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負責人)分別對單位、本部門(或者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各項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分管業(yè)務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6.17.4、客運站領導班子成員對本規(guī)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fā)生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處分。
6.17.5、單位及各部門正職負責人對本規(guī)定所列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fā)生,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6.17.6、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fā)生負有領導責任的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比照本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重、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個人的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17.7、單位及各部門的人員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fā)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其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的行政處分:
1、不依照規(guī)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安全生產設施設備不足,致使企業(y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或未取得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及相關證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2、不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機關、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和決定的,或制定、采取與之相抵觸的規(guī)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的;
4、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不得力,安全生產管理存在漏洞的;
5、未建立、健全員工招聘考核制度,或流于形式,考核不嚴,致使員工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或無證上崗的;
6、未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致使員工安全生產知識貧乏,屢犯違章作業(yè)錯誤的;
7、未按時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得不到及時落實的;
8、未按規(guī)定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致使安全生產隱患得不到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的;
9、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規(guī)定采取措施,致使安全隱患長期得不到解決的,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
10、違章指揮或強令員工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11、工作不負責任,疏忽管理,對員工的違規(guī)違章行為不加制止,放任自流的;
12、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檢查、維修、保養(yǎng)工作不落實,致使設施設備故障得不到及時排除的;
13、未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無進行預案演練的;
14、對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不得力,致使事故損失和影響擴大的;
15、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未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或有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16、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違規(guī)違章經營、作業(yè),或違反勞動人事用工制度的;
17、組織或者參與破壞事故現場,出具偽證或者隱匿,篡改,毀滅有關證據,阻撓事故調查的;或不執(zhí)行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擅自改變上級機關批復的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的;
18、其他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發(fā)生有直接性或必然性的工作行為;
6.17.8、重、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由集團公司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工作應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完成,并由調查組提出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行政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意見。
6.17.9、集團公司收到事故調查報告后,經過審核確認對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決定。
7.附則
7.1、本制度從2007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原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7.2、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汽車客運站。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20篇 客運站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3、單位主管領導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領導研究采取進一步措施。
4、對于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 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 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 事故報告單位。
5、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一般性責任事故,由各部門領導負責人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死亡事故,由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經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由發(fā)生事故的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或者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相應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