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小學校園公物管理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公物分類與登記:明確各類公物的定義,如教學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館資源等,并進行詳細登記,確保資產清晰。
2. 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公物的使用方式、時間及責任人,防止濫用或損壞。
3. 維護保養(yǎng):設定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機制,確保公物的良好狀態(tài)。
4. 借還制度:建立借還流程,規(guī)定借還期限,處理丟失或損壞的賠償事宜。
5. 違規(guī)處罰:設立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標準,以警示學生和教職員工尊重公物。
作用和意義
這些規(guī)章制度旨在:
1. 保障公物安全:通過明確使用規(guī)定,減少公物的無謂損耗,延長使用壽命。
2. 培養(yǎng)責任感:讓學生學會尊重和愛護公共財物,培養(yǎng)良好的公民素質。
3. 提高效率:規(guī)范化的管理流程可以提高公物的使用效率,避免資源浪費。
4. 維護校園秩序:違規(guī)處罰機制有助于維護校園的正常秩序,營造和諧的學習環(huán)境。
怎么制定
制定小學校園公物管理制度應遵循以下步驟:
1. 調研需求:了解師生的實際需求,確定需要管理的公物類別。
2. 征求意見:廣泛征求教職員工和學生代表的意見,確保制度的可行性與公平性。
3. 制定草案:結合調研結果和意見,起草初步的規(guī)章制度。
4. 審核完善: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審查,提出修改建議,直至形成最終版。
5. 公布實施:公示規(guī)章制度,進行必要的培訓,確保全校人員理解和遵守。
小學校園公物管理規(guī)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學校園公物管理規(guī)章制度
1、校產登記保管制度
對學校所有財產進行登記造冊、建帳、對課桌椅、辦公桌椅等財產,進行集中編號定位,落實到各班級、辦公室進行保管。
(1)課桌椅、講臺、門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各辦公室桌椅、書柜、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保管。
(3)少先隊用鼓號、電子琴等由總輔導員負責保管。
(4)教學儀器、電教設備、廣播擴音設備由有關專任教師具體負責。各類儀器必須做好登記造冊、分類存放等工作,凡教師教學中需用儀器,應辦理好出借手續(xù)。
(5)圖書、教學資料及食堂財產等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6)體育室及各種體育器材由專職體育教師登記造冊,專人保管,一學期核實一次,做好報廢、添置等工作。
2、定期檢查及賠償交接制度
(1)一學期檢查一次,一學年核查一次。平時發(fā)現有損壞、遺失公物現象,視情況及時批評教育和照價賠償。
(2)各年級要辦理好校產移交手續(xù)。校產品名、數量及價格記錄在冊,教師調支、管理員調換也應辦理好校產交接手續(xù)。
(3)學校全體師生應養(yǎng)成愛校如家、愛護公物的良好風氣,對損壞的公物,一般實行先賠再修。
3、建立校產借用制度
(1)學校財產教學設備一般不予出借。教師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須辦好借用手續(xù),不準隨便拿用。
(2)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愛護,尤其是貴重教學設備應嚴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學使用。使用完畢及時歸還,保管員應進行驗收。
(3)校產出借應先填寫校產出借單,交領導審批。
(4)出借的校產應按期歸還,歸還時保管老師應認真檢查,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第2篇 小學校園公物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1、校產登記保管制度
對學校所有財產進行登記造冊、建帳、對課桌椅、辦公桌椅等財產,進行集中編號定位,落實到各班級、辦公室進行保管。
(1)課桌椅、講臺、門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各辦公室桌椅、書柜、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保管。
(3)少先隊用鼓號、電子琴等由總輔導員負責保管。
(4)教學儀器、電教設備、廣播擴音設備由有關專任教師具體負責。各類儀器必須做好登記造冊、分類存放等工作,凡教師教學中需用儀器,應辦理好出借手續(xù)。
(5)圖書、教學資料及食堂財產等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6)體育室及各種體育器材由專職體育教師登記造冊,專人保管,一學期核實一次,做好報廢、添置等工作。
2、定期檢查及賠償交接制度
(1)一學期檢查一次,一學年核查一次。平時發(fā)現有損壞、遺失公物現象,視情況及時批評教育和照價賠償。
(2)各年級要辦理好校產移交手續(xù)。校產品名、數量及價格記錄在冊,教師調支、管理員調換也應辦理好校產交接手續(xù)。
(3)學校全體師生應養(yǎng)成愛校如家、愛護公物的良好風氣,對損壞的公物,一般實行先賠再修。
3、建立校產借用制度
(1)學校財產教學設備一般不予出借。教師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須辦好借用手續(xù),不準隨便拿用。
(2)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愛護,尤其是貴重教學設備應嚴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學使用。使用完畢及時歸還,保管員應進行驗收。
(3)校產出借應先填寫校產出借單,交領導審批。
(4)出借的校產應按期歸還,歸還時保管老師應認真檢查,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第3篇 學校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
學校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公共財物的管理,嚴格實行丟失、損壞公物賠償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養(yǎng)良好的愛惜公物習慣,特作如下的規(guī)定:
1、校園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種設施配備及器具,均屬學校公共財物,任何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凡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
2、學校調配給各班的桌凳及教室、辦公室的所有設備,有關人員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丟失和損壞,視其情節(jié)照價賠償。
3、嚴禁學生用尖利物件在桌凳、門板、墻壁上刻劃打洞。不準在教室內外用桌凳打鬧和用它物在桌凳、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4、教室里的燈具,吊扇、電源插座、等應由所在的班級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丟失或損壞,限期由該班自行補充修復。情節(jié)嚴重的還要追究班級責任。
5、教職工辦公室,所配備的桌椅、資料柜等,責任由教導主任負責,誰丟失損壞由誰負責照價賠償。
6、師生在使用教學儀器,辦公設備時,由于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丟失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賠償。屬于玩忽職守造成損失、丟失的,除按價賠償外,另追究當事人責任。
7、加強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員的責任,如管理人員對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爛變質,丟失損壞的,除照賠償外,視其平時的工作態(tài)度,根據損失大小,按規(guī)定給予其適當的處理或罰款。
第4篇 晶華學校公物損壞賠償制度
華晶學校公物損壞賠償制度
為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嚴懲不良行為,特制定損壞賠償制度:
一、積極保護花草樹木和節(jié)約水、電,如發(fā)現損壞及浪費水、電現象,除罰款5-10元外,還要補栽花草樹木并寫出書面檢查。
二、玻璃、黑板、門窗及窗簾損壞,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并且還要把損壞的公物整理修復好。
三、桌椅、鎖及其它損壞,凡開學經學校整理維修好之日起,出現各種物品損壞,由損壞者負責維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財產損壞,包括各專用教室,只要出現人為的將物品損壞事件,罰款10-20元,嚴重的將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五、校內室外基礎設施和體育場地器材,如被發(fā)現人為損壞,將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50-100元,直至按原價賠償并負責安裝、修理好。
六、師生齊抓共管,保護好集體財產,發(fā)揚勤儉持家,艱苦奮斗精神,人人爭做愛校小主人。經學校檢查評比,表彰并獎勵愛校先進個人和班集體。
七、損壞公物賠償現金標準如下:
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賠償。
2、損壞日光燈管一支,賠款20元。
3、損壞凳角腳一只賠款3-5元。
4、損壞凳面一張,賠款10-15元。
5、損壞桌面一張,賠款15-20元。
6、損壞廣播音箱一只,賠款80-100元。
7、損壞樹木、花卉,賠償5-20元。
8、損壞開關、接線盒蓋,每個賠償5元,安全通道燈面蓋每塊12元。
9、損壞球類、圖書、文娛用品、儀器等公物,視情賠償。
10、損壞門、窗、床、黑板、墻壁等其他公物,視損壞程度計價賠償。
第5篇 一中學校公物賠償制度
一中(學校)公物賠償制度
一、各教室的門窗、玻璃、電扇、燈具、黑板、桌凳等設備,實行班主任負責制。如有損壞,由班主任落實責任人,按照學校規(guī)定如數賠償。
一、學生寢室設備,實行室長管理負責制。如有損壞,由室長落實到人,按照學校規(guī)定賠償,否則由該室集體賠償。
三、凡毀壞學校公共財物、公共設施者,應視其情節(jié)輕重作如下處理:
1、無意損壞公物而又主動承認錯誤和自覺賠償者,可酌情從輕處罰或免予處罰。
2、雖無意損壞,但不主動承認錯誤和賠償者,一經查出,應加價50%賠償。
3、凡故意損壞公物,又不主動承認錯誤得,除加價一倍賠償外,還應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檢討,甚至給予紀律處分。
4、對損壞公物的不良現象,知情不報、有意包庇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5、對故意損壞公共財物者,即使已畢業(yè)離?;騾⒓庸ぷ?均要通過有關部門予以追究。
6、損壞公物的賠償作價,可根據實物的購價以及實物的新舊程度和損壞程度由總務處決定。
7、故意損壞樹木、花草者,恢復原貌或折價賠償。
四、凡模范維護公物或積極檢舉揭發(fā)他人損壞公共財物者,可分別給予表揚、記功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6篇 小學學校公物管理制度
鐵山小學學校公物管理制度
為使學校財產、教學設備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盡其用,體現為教育服務的宗旨,特制訂本制度。
1、校產登記保管制度
對學校所有財產進行登記造冊、建帳、對課桌椅、辦公桌椅等財產,進行集中編號定位,落實到各班級、辦公室進行保管。
(1)課桌椅、講臺、門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各辦公室桌椅、書柜、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保管。
(3)少先隊用鼓號、電子琴等由總輔導員負責保管。
(4)教學儀器、電教設備、廣播擴音設備由有關專任教師具體負責。各類儀器必須做好登記造冊、分類存放等工作,凡教師教學中需用儀器,應辦理好出借手續(xù)。
(5)圖書、教學資料及食堂財產等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6)體育室及各種體育器材由專職體育教師登記造冊,專人保管,一學期核實一次,做好報廢、添置等工作。
2、定期檢查及賠償交接制度
(1)一學期檢查一次,一學年核查一次。平時發(fā)現有損壞、遺失公物現象,視情況及時批評教育和照價賠償。
(2)各年級要辦理好校產移交手續(xù)。校產品名、數量及價格記錄在冊,教師調支、管理員調換也應辦理好校產交接手續(xù)。
(3)學校全體師生應養(yǎng)成愛校如家、愛護公物的良好風氣,對損壞的公物,一般實行先賠再修。
3、建立校產借用制度
(1)學校財產教學設備一般不予出借。教師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須辦好借用手續(xù),不準隨便拿用。
(2)使用過程中應注意愛護,尤其是貴重教學設備應嚴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學使用。使用完畢及時歸還,保管員應進行驗收。
(3)校產出借應先填寫校產出借單,交領導審批。
(4)出借的校產應按期歸還,歸還時保管老師應認真檢查,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第7篇 f中學學校公物保管制度及獎懲辦法
第一中學學校公物保管制度及獎懲辦法
學校財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基礎。學校為了加強公物保管,維護集體財產,特擬定《學校公物保管制度及獎懲辦法》。
一、領導小組
組長:__
副組長:__
組員:__及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公物的發(fā)放、維護和評估工作。
二、賠償制度
1、學校各職能部門應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損壞公物除進行嚴肅批評外,還必須做出相應賠償。
2、學校財產主要由教室財產、教學設備和公共財產三部分組成(公共財產指:專用教室財產設備、體育器材、音樂器材、實驗器材、校園綠化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3、師生對領用的學校財產應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對本班領用的公物負責;各年級主任、辦公室主任為該年級、辦公室的責任人,對本年級、辦公室部領用的公物負責。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出現損壞或丟失現象,將由班、級、辦公室負責人(或使用人)根據責任大小按賠償規(guī)定,做出相應賠償。
三、賠償原則
1、各班教室桌凳、門窗、玻璃、鎖、日光燈、風扇及開關、插座、黑板、多媒體設備等室內公物,由班主任負責管理。
(1)教室公物被損壞,該教室責任人(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并按規(guī)定及時做出賠償。
(2)因自然老化耗損等因素而應報損的公物,由學校公物領導小組派人鑒定,證實后由學校負責修復。
2、各年級、辦公室內的桌椅、門窗、日光燈、風扇、飲水機、電話、電腦等一切公物由級主任、辦公室部門負責人管理。
(1)凡人為損壞公物的,由損壞者作出相應賠償。
(2)因自然老化耗損等因素而應報損的公物,由學校公物領導小組派人鑒定,證實后由學校負責修復。
3、對于樓道、樓梯、花臺、花帶等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設備被有意損壞,應從嚴處理,并做出相應紀律處分。
四、賠償標準
1、損壞防盜設施、消防設施按實價賠償。
2、損壞木窗玻璃5―10元/塊,鋁合金窗玻璃50―80元/塊,黑板1200元/塊。
3、損壞鋁合金窗鎖扣15元/只。
4、刻畫課桌凳賠30―50元/處,損壞凳子50元/只,損壞課桌賠80元/只。
5、損壞門板的賠償30―500元/塊。
6、損壞水龍頭根據大小賠償8―15元/只。
7、損壞閘閥根據大小賠償20―200元/只。
8、損壞水管的,按實價賠償。
9、損壞電器開關賠償10元/只,插座10元/只,調速器25元/只,鎮(zhèn)流器20元/只。
10、損壞節(jié)能燈泡賠償10元/只,普通燈泡2元/只;損壞壁燈、吸頂燈、路燈等,按實價賠償。
11、損壞球類、圖書等物品按實價賠償。
12、損壞貴重物品如照像機、電視機、錄像機、計算機、收錄機、樂器等,由于使用(或保養(yǎng))不當造成損失時,由班主任(或責任人)賠償。
13、損壞花草樹木賠償30元,名貴花木按實價賠償。
14、玷污或毀壞墻壁、雕塑、亭臺、水榭、燈箱、廣告、宣傳牌等設施者,視其具體情況賠償或限期修復
15、損壞實驗儀器,設備等,按實價賠償。
16、學校采購回的物資,經各驗收人員檢驗查明,應由供貨單位負責賠償的(如殘、次、廢品,短斤少兩的等),在貨款未付的情況下,由采購員負責追賠。本校自行運輸的采購物資,出現途中損壞、丟失的,由押車人員和駕駛員共同賠償。校外運輸機構運輸的采購物資,出現途中損壞、丟失的,由采購員向運輸方索賠。采購物資經查明應由保險機構負責賠償的,由財務室協助采購員向保險機構索賠。
17、外來人員損壞公物的,由損壞者本人負責賠償。若當天賠償有困難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師生擔保)。以實物賠償或維修的,原則上在三天之內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員驗收合格方算賠償完畢。
18、其它損壞公物情況,參照以上標準賠償。
五、賠償方式
以“現金賠償、實物(或維修)賠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賠償處理應在損壞事故鑒定作出一周內,完善賠償、維修等一切程序。
六、獎懲辦法
學校依據公物保管制度,每學期定期組織公物清查,如發(fā)現公物損壞沒有及時報修的,用適當提高賠償標準的辦法進行懲處。對公物保管較好,并積極協助學校開展理賠工作的教職工,每學年獎勵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