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部分,旨在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保護公司財產,以及確保生產過程的穩(wěn)定進行。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規(guī)程制定:針對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明確安全作業(yè)標準。
2. 危險源識別與評估:定期進行風險評估,確定潛在的危險源,并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安全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4.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計劃,以快速有效地處理事故。
5. 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設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
培訓內容
安全培訓應覆蓋以下關鍵領域:
1. 安全法規(guī)知識:讓員工了解并遵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法規(guī),明確自身職責。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授正確的工作方法,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
3. 危險品管理:培訓員工識別、處理和儲存危險品,避免泄漏或誤操作。
4. 應急響應:模擬緊急情況,訓練員工如何迅速、有序地執(zhí)行應急預案。
5. 個人防護設備:教導員工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帽、護目鏡、防護手套等。
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需涵蓋以下幾點:
1. 緊急聯(lián)絡機制:建立有效的內部和外部溝通渠道,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信息傳遞的及時性。
2. 事故響應流程:明確事故報告、現(xiàn)場隔離、人員疏散和初步救援的步驟。
3. 救援資源:確定并預備必要的救援設備和物資,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等。
4. 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應急演練,以檢驗預案的有效性和員工的應對能力。
5. 事后復盤:事故后進行詳細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改進應急預案。
重要性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安全:安全管理制度能夠有效預防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yè)的人力資源。
2. 維護生產秩序:通過規(guī)范操作,減少因安全事故導致的生產中斷,保證生產效率。
3. 提升企業(yè)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體現(xiàn)企業(yè)的社會責任感,提升公眾對企業(yè)的好感度。
4. 遵守法規(guī)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安全法規(guī),避免因違規(guī)行為帶來的法律風險和經濟處罰。
5. 降低保險成本:安全記錄良好的企業(yè),通常能獲得更低的保險費率,降低運營成本。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基石,不僅關乎員工福祉,也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必要條件。各層級管理者應重視并切實執(zhí)行,確保制度的有效落地,共同構建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內容范文
第1篇 鹽酸采購儲存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 目的
規(guī)范鹽酸的儲存使用管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適用范圍
和鹽酸有關的各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
3.內容
3.1管理原則
1.必須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購買、運輸、使用、儲存鹽酸。
2.成立鹽酸(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管理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并確定1-2名專兼職鹽酸(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人員。
3.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安全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 4.管理人員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檢,做好記錄,消除隱患。 5.安全人員每周組織檢查1次,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2采購
1.每次采購,均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攜帶市易制毒化學品購用申請表以及前次辦理的購用證明、實際購買情況,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辦理購用證明。購用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每證僅限購一次。2.在購用證明辦理后未能按時購買,應在有效期滿后七日內將已過期的購用證明交回原發(fā)證機關,由原發(fā)證機關注銷作廢。
3. 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持購用證明前往有化學危險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廠商或經營單位購買,不得請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購買。
4. 嚴格按照購用證明上的數量購買,不得超過所限定的數額。
5.僅限購用證明上所注明的購用單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3儲存
1. 儲存庫房陰涼通風,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5%。保持容器密封。應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易燃物分開存放,切記混儲。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2.鹽酸的儲罐材質標識符合要求,嚴禁帶缺陷使用。儲罐應分類存放,間距不小于1米。
3. 鹽酸化學品運抵單位后,必須由聯(lián)絡員在場監(jiān)視卸貨、入庫,數量核對無誤后,有送貨人、倉管員、監(jiān)督員分別在《鹽酸出入庫登記證明簿》上簽名。
3.對易泄漏有害介質的管道及設備盡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氣體的擴散,使通風良好,防止有害氣體積累。分析室設局部排風,加強排風排毒。裝置排出廢氣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4. 鹽酸須有單獨的倉庫存放,實行雙人雙鎖,出入庫臺帳登記要清楚、全面、準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鹽酸化學品倉庫。
5. 鹽酸領用單位應建立登記臺帳,單獨裝訂成冊備查。用槽罐儲存鹽酸的,從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離槽罐)即視為出庫,做出庫登記。
6.使用部門(車間)應按當天使用計劃,合理領用鹽酸。原則上誰使用由誰領用,負責領用人下班,如鹽酸還有剩余即視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應安排二個人將多余的鹽酸送回倉庫。
7.由倉庫管理人員應對送回的鹽酸進行稱量后作為入庫原料進行登記,送回人、倉管員分別在登記簿上簽名。不得將領用原料暫存在倉庫中,使用部門(車間)不得私自存放鹽酸在本部門(車間)。使用部門(車間)再次領用已送回的鹽酸應按第九條規(guī)定重新辦理領用手續(xù)。
8.倉管員和聯(lián)絡員應每月盤點當月的使用數量和庫存數量,核對無誤后,在每月5日前將盤點情況寄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如在盤點中發(fā)現(xiàn)存在數量不對應,應立即報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由管理辦公室和使用企業(yè)共同復核。如發(fā)現(xiàn)被盜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3.4操作使用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2.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化自動化。
3. 加強個人防護措施,作業(yè)工人應配備耐酸堿橡皮手套、橡膠耐酸堿服,護目眼鏡;。遠離易燃物可燃物,避免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接觸。
4.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備用。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5.車間應配備常用應急救護物品。
3.5廢棄排放
1.用堿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鈉或氯化鈣,用水稀釋后排入廢水中。
3.6泄漏應急處理
1.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安全區(qū),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
2.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3.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水溝等限制性空間。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排入廢水系統(tǒng)。
5.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3.7急救措施
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的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2.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3.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新鮮空氣處,保持呼吸暢通,如呼吸困難,即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醫(yī)。
4.食入:用水漱口,飲牛奶或蛋清,就醫(yī)。
第2篇 物料提升機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確保我項目部33#--35#樓物料提升機使用安全,特制訂本規(guī)定,望各作業(yè)班組、操作人員嚴格執(zhí)行。
一、 物料提升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非操作人員嚴禁操作。
二、 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對提升機進行細致、全面的檢查。
三、 物料提升機嚴禁載人,上料不得超過規(guī)定載重量。
四、 物料提升機進料口安全門必須隨時關閉,若安全門未關閉,操作人員不得開啟機械。
五、 物料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機械,工作完畢,吊盤降至地面。
六、 樓層防護門必須隨時關閉,在吊盤未安全??壳?作業(yè)人員不得開啟防護門,卸料后,隨即關閉防護門,若防護門未關閉,操作人員不得開啟機械。
七、 如若在使用過程中檢查發(fā)現(xiàn)未按規(guī)定要求操作者,項目部將視情節(jié)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八、 本規(guī)定從即日起施行。
甘肅六建蘭石化12街區(qū)b區(qū)33#--35#樓項目部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
第3篇 施工機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施工機械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安全規(guī)程、操作使用規(guī)程等中的有關規(guī)定;如:《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建筑卷揚機安全規(guī)程》。
二、相關項目為施工機具、井架。監(jiān)理人員要對有關項目進行檢查和落實。重點要查看以下幾項是否落實:
1、下列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井架:制動停層裝置、防沖天裝置、防斷落裝置、卷揚機滾筒防鋼絲繩滑脫裝置、避雷裝置(將一側中間的立桿接高,高出頂端2米作為接認器,并在該立桿下端設置接地線)。
其它機具:傳動部位防護罩、防護擋板。
2、架機、機具基礎須平整堅實,架體、井架卷揚機、鋼筋拉直機與砼基礎連接須采用地腳螺栓。大型建筑機械設備基礎要求報驗驗收。井架基礎采用砼條形基礎,如地基太松軟則施打松木樁或換填基礎補強。
3、架體防傾覆措施:井架按規(guī)定設附墻架。
4、井架安裝完畢后,嚴格辦理驗收手續(xù),填寫驗收合格單并有責任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5、井架設動送啟動前自動響鈴信號。
6、機具使用前應試運行并檢查離合器、制動器、安全裝置及其它關鍵總合的工作性能,鋼絲繩的磨損程度等,機具不得帶病或超負荷動轉。
7、機具檢修須由持證工負責。操作員持證上崗,專人操作。
8、所有施工機具進場要報驗。提升機等建筑設備裝拆要有專項方案并報審。
9、施工單位進場進行樁基礎施工時,必須通知市建設期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到現(xiàn)場進行前期核查,確認企業(yè)施工資質、作業(yè)人員上崗證、樁機證及現(xiàn)場設備使用條件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經批準后方可開工。
第4篇 鹽酸硫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目的:規(guī)范鹽酸、硫酸的儲存使用管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適用范圍:與鹽酸、硫酸有關的各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
二、鹽酸、硫酸的理化性質
1.鹽酸的理化性質
中文名稱: 鹽酸 英文名稱: hydrochoric acid;chorohydric acid
別 名: 氫氯酸 分子式:hcl 分子量: 36.46 熔 點: -114.8℃ 沸點:-84.4℃
相對密度(水=1):1.20; 溶解性: 與水混溶,溶于堿液 穩(wěn)定性: 穩(wěn)定
外觀與性狀: 無色或微黃色發(fā)煙液體,有刺鼻的酸味
危險標記:酸性腐蝕品 對環(huán)境的影響: 健康危害
對人體危害:接觸其蒸氣或煙霧,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現(xiàn)眼結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燒灼感,鼻衄、齒齦出血,氣管炎等。誤服可引起消化道灼傷、潰瘍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膚接觸可致灼傷。
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氣管炎、牙齒酸蝕癥及皮膚損害。
2.硫酸的理化性質
中文名稱:硫酸 英文名稱:sulfuric acid 分子式:h2so4
分子量:98.08 熔點(℃):10.5 沸點(℃):330
相對密度(水=1):1.83 (空氣=1):3.4 溶解性:與水混溶
外觀與性狀:純品為無色透明油狀液體,無臭,具有強氧化性、脫水性、強酸腐蝕性。
危險標記:酸性腐蝕品 對環(huán)境的影響: 健康危害
對人體危害:對皮膚、粘膜等組織有強烈的刺激和腐蝕作用。蒸氣或煙霧可引起結膜炎、結膜水腫、角膜混濁,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發(fā)生呼吸困難和肺水腫;高濃度引起喉痙攣或聲門水中而窒息死亡。誤服后引起消化道燒傷以致潰瘍形成;嚴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腎損害、休克等。皮膚灼傷輕者出現(xiàn)紅斑、重者形成潰瘍,愈后癍痕收縮影響功能。濺入眼內可造成灼傷,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致失明。
慢性影響:牙齒酸蝕癥、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和肺硬化。
三、管理原則
1.必須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購買、運輸、使用、儲存鹽酸。
2.成立鹽酸、硫酸(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管理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并確定2名專兼職鹽酸、硫酸(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人員。
3.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安全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
4.管理人員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檢,做好記錄,消除隱患。
5.安全人員每周組織檢查1次,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四、采購
1.每次采購,均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攜帶市易制毒化學品購用申請表以及前次辦理的購用證明、實際購買情況,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辦理購用證明。
2.必須在購用證明有效期內購買。在購用證明辦理后未能按時購買,應在有效期滿后七日內將已過期的購用證明交回原發(fā)證機關,由原發(fā)證機關注銷作廢。
3.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持購用證明前往有化學危險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廠商或經營單位購買,不得請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購買。
4.嚴格按照購用證明上的數量購買,不得超過所限定的數額。
5.僅限購用證明上所注明的購用單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五、儲存
1.儲存庫房陰涼通風,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5%。保持容器密封。必須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易燃物分開存放,切記混儲。儲區(qū)必須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2.鹽酸的儲罐材質標識符合要求,嚴禁帶缺陷使用。儲罐必須分類存放,間距不小于1米。硫酸亦同。
3. 鹽酸化學品運抵單位后,必須由聯(lián)絡員在場監(jiān)視卸貨、入庫,數量核對無誤后,有送貨人、倉管員、監(jiān)督員分別在《鹽酸出入庫登記證明簿》上簽名。硫酸亦同。
4.對易泄漏有害介質的管道及設備盡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氣體的擴散,使通風良好,防止有害氣體積累。分析室設局部排風,加強排風排毒。裝置排出廢氣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5. 鹽酸必須有單獨的倉庫存放,實行雙人雙鎖,出入庫臺帳登記要清楚、全面、準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鹽酸化學品倉庫。硫酸亦同。
6. 使用部門(車間)必須開具《鹽酸領用申請單》,由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后,向倉庫領用鹽酸。出庫時聯(lián)絡員須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領用人、倉管員、監(jiān)督員核對數量后分別在鹽酸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出庫后由聯(lián)絡員陪同領用人將鹽酸送到使用部門(車間)。鹽酸領用單位應建立登記臺帳,單獨裝訂成冊備查。用槽罐儲存鹽酸的,從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離槽罐)即視為出庫,做出庫登記。硫酸亦同。
7.使用部門(車間)應按當天使用計劃,合理領用鹽酸。原則上誰使用由誰領用,負責領用人下班,如鹽酸還有剩余即視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應安排二個人將多余的鹽酸送回倉庫。硫酸亦同。
8.由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送回的鹽酸進行稱量后作為入庫原料進行登記,送回人、倉管員分別在登記簿上簽名。不得將領用原料暫存在倉庫中,使用部門(車間)不得私自存放鹽酸在本部門(車間)。使用部門(車間)再次領用已送回的鹽酸必須重新辦理領用手續(xù)。硫酸亦同。
9.倉管員和聯(lián)絡員應每月盤點當月的使用數量和庫存數量,核對無誤后,在每月5日前將盤點情況寄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如在盤點中發(fā)現(xiàn)存在數量不對應,必須立即報告并復核。如發(fā)現(xiàn)被盜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六、操作使用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2.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化自動化。
3.加強個人防護措施,作業(yè)工人必須配備耐酸堿橡皮手套、穿橡膠耐酸堿服,戴護目眼鏡,佩帶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遠離易燃物可燃物,避免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接觸。
4.稀釋或制備溶液時,必須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騰、飛濺。
5.搬運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6.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備用。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7.車間必須配備常用應急救護物品。
七、廢液收集與廢棄排放
1.廢液必須單獨收集于儲罐,嚴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2.鹽酸廢液用堿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鈉或氯化鈣,用水稀釋后排入廢水中。硫酸廢液緩通入石灰溶液中,不斷攪拌,中和至ph值6~9后用水沖入下水道。
3.廢棄注意事項:處置前應參照國家地方有關法規(guī)。
八、應急預案
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人員接觸鹽酸、硫酸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范,避免發(fā)生事故。
(一)、泄漏應急處理
1.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安全區(qū),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
2.應急處理人員必須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嚴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3.嚴禁進入下水道、排水溝等限制性空間。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排入廢水系統(tǒng)。
5.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二)、急救措施
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的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2.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3.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新鮮空氣處,保持呼吸暢通,如呼吸困難,即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醫(yī)。
4.食入:用水漱口,飲牛奶或蛋清,就醫(yī)。
(三)、消防措施
滅火方法及滅火劑:火災可用砂土、干粉撲救。
滅火注意事項:消防人員必須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橡膠耐酸堿手套,穿防護服。不慎接觸皮膚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呼吸道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鮮空氣處,誤入口內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服大量冷開水催吐。
第5篇 硫酸鎂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 鎂離子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tǒng)的活動,降低或結束肌肉收縮、舒張血管平滑肌,常由于治療妊娠期高血壓,先兆子癇和子癇,對子宮平滑肌收縮也有抑制作用,也用于保胎和治療早產。
2. 用藥前及用藥過程中應監(jiān)測孕婦血壓,同時要注意,膝腱反射必須存在,呼吸不得少于16次/分,尿量不少于600ml/天或25ml/h.
3. 硫酸鎂靜脈注射時要稀釋、緩慢,宜在5分鐘以上注完;硫酸鎂的滴注速度以1g/h為宜,不超過2g/h,靜脈滴注硫酸鎂時應懸掛輸液巡視卡,每30分鐘巡視一次,根據病人的血壓、宮縮情況及時調節(jié)滴速。告知病人及家屬不要隨意調節(jié)滴速,如有異常,及時聯(lián)系護士。
4. 硫酸鎂的治療濃度和中毒濃度相近,在進行硫酸鎂治療時應嚴密的監(jiān)測其毒性作用,并認真控制硫酸鎂的入量,每日總量不超過15-20g。
5. 隨時備好10%葡萄糖酸鈣注射液,以備鎂中毒時解救,若有鎂中毒時常用10%葡萄糖酸鈣注射液10ml靜脈推注,宜在3分鐘以上推完。
6. 密切觀察硫酸鎂使用后的其他反應,如:面色潮紅、出汗、口干等癥狀,連續(xù)使用硫酸鎂可引起便秘,應做好安慰和解釋工作并指導多進食含纖維素多的食物以保持大便通暢。
7. 鎂離子可自由透過胎盤,造成新生兒高血鎂癥,表纖維肌張力低、吸允力差、不活躍、哭聲不響亮等,少數有呼吸抑制現(xiàn)象,需要加強對新生兒的觀察,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匯報醫(yī)生并做處理。
第6篇 氧氣乙炔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一、氧氣瓶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運輸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注意事項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規(guī)定的余壓。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7篇 鹽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目的
規(guī)范鹽酸的儲存使用管理,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2.適用范圍
和鹽酸有關的各個部門和環(huán)節(jié)。
3.內容
3.1管理原則
1.必須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購買、運輸、使用、儲存鹽酸。
2.成立鹽酸(易制毒化學品)使用管理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并確定1-2名專兼職鹽酸(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人員。
3.管理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安全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
4.管理人員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檢,做好記錄,消除隱患。
5.安全人員每周組織檢查1次,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2采購
每次采購,均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攜帶市易制毒化學品購用申請表以及前次辦理的購用證明、實際購買情況,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辦理購用證明。
購用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每證僅限購一次。在購用證明辦理后未能按時購買,應在有效期滿后七日內將已過期的購用證明交回原發(fā)證機關,由原發(fā)證機關注銷作廢。
3. 由購用單位派專人持購用證明前往有化學危險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廠商或經營單位購買,不得請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購買。
4. 嚴格按照購用證明上的數量購買,不得超過所限定的數額。
5.僅限購用證明上所注明的購用單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3儲存
1. 儲存庫房陰涼通風,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5%。保持容器密封。應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易燃物分開存放,切記混儲。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2.鹽酸的儲罐材質標識符合要求,嚴禁帶缺陷使用。儲罐應分類存放,間距不小于1米。
3. 鹽酸化學品運抵單位后,必須由聯(lián)絡員在場監(jiān)視卸貨、入庫,數量核對無誤后,有送貨人、倉管員、監(jiān)督員分別在《鹽酸出入庫登記證明簿》上簽名。
3.對易泄漏有害介質的管道及設備盡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氣體的擴散,使通風良好,防止有害氣體積累。分析室設局部排風,加強排風排毒。裝置排出廢氣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4. 鹽酸須有單獨的倉庫存放,實行雙人雙鎖,出入庫臺帳登記要清楚、全面、準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鹽酸化學品倉庫。
5. 使用部門(車間)須開具《鹽酸領用申請單》,由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后,向倉庫領用鹽酸。出庫時聯(lián)絡員須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領用人、倉管員、監(jiān)督員核對數量后分別在鹽酸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出庫后由聯(lián)絡員陪同領用人將鹽酸送到使用部門(車間)。鹽酸領用單位應建立登記臺帳,單獨裝訂成冊備查。用槽罐儲存鹽酸的,從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離槽罐)即視為出庫,做出庫登記。
6.使用部門(車間)應按當天使用計劃,合理領用鹽酸。原則上誰使用由誰領用,負責領用人下班,如鹽酸還有剩余即視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應安排二個人將多余的鹽酸送回倉庫。
7.由倉庫管理人員應對送回的鹽酸進行稱量后作為入庫原料進行登記,送回人、倉管員分別在登記簿上簽名。不得將領用原料暫存在倉庫中,使用部門(車間)不得私自存放鹽酸在本部門(車間)。使用部門(車間)再次領用已送回的鹽酸應按第九條規(guī)定重新辦理領用手續(xù)。
8.倉管員和聯(lián)絡員應每月盤點當月的使用數量和庫存數量,核對無誤后,在每月5日前將盤點情況寄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如在盤點中發(fā)現(xiàn)存在數量不對應,應立即報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由管理辦公室和使用企業(yè)共同復核。如發(fā)現(xiàn)被盜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3.4操作使用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2.密閉操作,注意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化自動化。
3. 加強個人防護措施,作業(yè)工人應配備耐酸堿橡皮手套、橡膠耐酸堿服,護目眼鏡;。遠離易燃物可燃物,避免與堿類、胺類、堿金屬接觸。
4.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備用。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5.車間應配備常用應急救護物品。
3.5廢棄排放
1.用堿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鈉或氯化鈣,用水稀釋后排入廢水中。
3.6泄漏應急處理
1.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安全區(qū),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
2.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3.防止進入下水道、排水溝等限制性空間。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排入廢水系統(tǒng)。
5.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3.7急救措施
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的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2.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3.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新鮮空氣處,保持呼吸暢通,如呼吸困難,即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醫(yī)。
4.食入:用水漱口,飲牛奶或蛋清,就醫(yī)。
第8篇 施工機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對現(xiàn)場所有的機械進行安裝、使用檢測、自檢記錄,并每月不小于兩次的定期檢查。
二、攪拌機搭防砸、防雨、防塵操作棚,使用前固定牢固,不用輪胎代替支撐,移動時先切斷電源。啟動裝置、離合器、制動器、保險鏈、防護罩齊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攪拌機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時,掛好上料斗保險鏈,維修、保養(yǎng)清理時切斷電源,均設專人監(jiān)護。
三、蛙式打夯機兩人操作,操作人員戴絕緣手套和絕緣膠鞋,操作手柄采取絕緣措施,夯機停用要切斷電源,嚴禁在夯機運轉時清除積土。
四、圓鋸的鋸盤及轉動部分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凡長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鋸盤半徑的木料嚴禁使用圓鋸,破料鋸與橫截鋸不混用,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靈活,齊全有效。
五、吊索具使用合格產品,鋼絲繩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斷股、油芯外露不得使用。要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卡環(huán)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huán)底受力,吊運大模板、鋼筋時用卡環(huán)。
第9篇 移動式液壓升降臺使用安全管理辦法
1、 使用前準備:為了確保使用安全,并使移動式液壓升降臺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使用前應先進行外觀性能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1、電源線是否完好。
1.2、各按鈕是否有效。
1.3、輸油管有否漏油現(xiàn)象。
1.4、臂架上各交叉點螺母是否緊固。
2、 移動式液壓升降臺操作步驟:
2.1、在工作確定后,必須固定好支腿,支撐升降臺工作平臺,以免升降臺突然下降造成人員傷亡。
2.2、接通電源并打開電源,待指示燈亮后試車一次,方可進行工作。
3、 移動式液壓升降臺操作須知:
3.1、 按規(guī)定載荷工作,嚴禁超載使用。
3.2、 進入工作狀態(tài)時安全護欄門應完好、關閉。
3.3、 移動式液壓升降臺工作時,嚴禁在工作平臺上人為搖晃。
3.4、 嚴禁在移動式液壓升降臺上進行帶電作業(yè)。
3.5、 嚴禁在移動式液壓升降臺工作時頭或手伸入臂架中間。
3.6、 不得任意調整溢流閥,在突然失電卸壓放溢流閥時,頭不能伸入臂下。
3.7、 發(fā)現(xiàn)移動式液壓升降臺工作壓力過高或聲音異常時,應立即停機檢查,嚴禁使用,以免移動式液壓升降臺受嚴重破壞或造成人員傷害。
第10篇 鉆床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鉆床必須由專人負責,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使用前必須檢查電動機外殼保護接地(零)正常良好,否則嚴禁使用。
3. 啟動電源前,應檢查手柄位置,并定期加油潤滑。
4. 嚴禁戴手套使用鉆床。
5. 工件必須夾緊牢固,以防傷人,工件下方應墊軟質墊塊,防止損壞鉆床。
6. 鉆孔時要勤排切削,以防刀具與工件研死。
7. 嚴禁開車變速、開車調整進刀量。
8. 裝卸鉆頭時必須停電,同時要用專用工具拆裝鉆頭,保證鉆頭安裝正確,保持錐體清潔。
9. 嚴禁用嘴吹或用手直接清理切屑,應用專用清屑工具清理。
10. 施鉆過程中用力適度,嚴禁用力過猛,同時應向鉆孔中加適量冷卻潤滑介質。
11. 工作結束后清理機床,切斷電源。
第11篇 移動式空壓機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空壓機使用必須設有專責人,且必須使用經檢驗合格的設備。
2. 電源接線應嚴格執(zhí)行臨時電源引接規(guī)定,電源線使用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或護套軟線(單相設備采用三芯電纜,三相設備采用四芯電纜),保證電源線完好無破損,同時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器
3. 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螺栓無松動,機械防護裝置完好,保護接地(零)線連接正確、牢固。
4. 啟動前檢查各氣管接口牢固,以免帶壓傷人。
5. 啟動時打開空氣出口開關,嚴禁帶負荷啟動。
6. 接線后試轉,確定轉動方向正確。
7. 運行中嚴禁觸摸空壓機缸體及銅管部分,防止高溫燙傷。
8. 不準隨意調整安全閥,防止氣筒超壓。
9. 每周至少拉動釋氣環(huán)一次,以檢驗安全閥是否正常。
10. 空壓機要使用專用機油,并要定期檢查油位不低于油面鏡中心線。
11. 空壓機缸體、安全閥、氣壓表和電氣部分緣緣電阻要定期進行檢驗,嚴禁超期使用。
12. 間斷工作或停用時必須拉開其動力電源。
第12篇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城市危房管理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钡诹l規(guī)定:“建筑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tǒng)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筑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guī)定?!?/p>
房屋裝修安全管理
《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保修都有較詳細的規(guī)定。
《建筑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不得施工。”執(zhí)行本條規(guī)定必須做到:
▲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均是保證建筑物安全的必備結構,它們的破壞會引發(f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因此,凡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化的裝修工程,必須由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提供設計方案。
▲本條對設計方案的基本要求為,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即設計單位可以委托原設計單位,也可以委托其他設計單位。所謂原設計單位,是指原來設計該項建筑的設計單位。本條規(guī)定應委托原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主要考慮到原設計單位比較了解該建筑的主體和承重結構,委托其設計便于保證其所設計方案的質量。其他設計單位應當是“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具有相應資質,是指符合設計單位的條件,具有同類建筑物設計資質,并具有能設計裝修工程資質等級的資格證書。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也是保證裝修工程的安全所必須的,不能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如果委托,受委托單位可以拒絕。如果受委托單位超越資質等級進行設計,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承接裝修設計任務;原有房屋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建筑裝修設計和材料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修防火規(guī)范。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這就要求建設單位在沒有設計方案時不得委托施工;建筑裝修企業(yè)不得接受施工,同時在有設計方案的情況下,建筑裝修企業(yè)必須按照設計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設計方案。
城市危險房屋的管理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19_11月21日建設部令第4號)第五條規(guī)定:“建設部負責全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qū)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對城市危險房屋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城市危險房屋的鑒定。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以下簡稱鑒定機構),負責房屋的安全鑒定。房屋的安全鑒定需由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當地的鑒定機構提出申請,鑒定機構在接到鑒定申請后,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的規(guī)定,首先要進行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xiàn)狀;其次要進行現(xiàn)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三是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最后進行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簽發(fā)鑒定文書。
對于被鑒定為危險房屋時,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的規(guī)定,一般可分以下四類進行處理:一是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二是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三是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是整體拆除。這用于整幢危險且已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城市危險房屋的治理。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人應當定期對其危險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在暴風、風雨季節(jié),房屋所有人應做好解危的各項準備;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并在當地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房屋所有人對危險房屋能解危,要及時解危。解危暫時有困難的,應采取安全措施。房屋所有人對經鑒定的危險房屋,必須按照鑒定機構的處理建議,及時加固或修繕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處理建議修繕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礙行為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指定有產部門代修,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房屋所有人進行搶險解危需要辦理各項手續(xù)時各有關部門應給予支持。
▲法律責任的承擔。《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
(1)有險不查或損破不修;
(2)經鑒定鑒定為危險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為人應承擔民事責任;
①使用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構件、設備或使用性質;②使用人阻礙房屋所有人對危險房屋采取解危措施;③行為人由于施工、堆物、磁撞等行為危及房屋。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的,鑒定機構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
①因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造成損失;②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并在有效時限內發(fā)生事故;③因拖延鑒定時間而發(fā)生事故。
房屋拆除安全管理
《建筑法》第五十條明確規(guī)定“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承擔,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安全負責。”
實施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單位應具備保證安全條件是一個強制性規(guī)定。所謂具備保證安全條件是指具有拆除房屋建筑的技術人員、技術設備等保證房屋拆除安全的必備條件。不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不能從事拆除作業(yè)。拆除房屋應具備的安全條件,應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例如,對于以采取爆破為拆除業(yè)務的建筑施工單位,除符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公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的建筑施工單位包括建筑施工企業(yè),也包括建筑施工企業(yè)以外的其他企業(yè)。中和
第13篇 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使用單位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應有標識,危險化學品應有安全標簽,并向操作人員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二、使用單位購進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核對包裝(或容器)上的安全標簽。安全標簽若脫落或損壞,經檢查確認后應補貼。
三、使用單位購進的危險化學品需要轉移或分裝到其它容器時,應標明其內容。對于危險化學品,在轉移或分裝后的容器上應貼安全標簽;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未凈化處理前,不得更換原安全標簽。
四、使用單位對工作場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應定期進行檢測和評估,對檢測和評估結果應建立檔案。作業(yè)人員接觸的危險化學品濃度不得高于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暫沒有規(guī)定的,使用單位應在保證安全作業(yè)的情況下使用。
五、使用單位應通過下列方法,消除、減少和控制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
(一)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替代品。
(二)選用可將危害消除或減少到最低程度的技術。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離、密閉等)。
(四)采用能減少或消除危害的作業(yè)制度和作業(yè)時間。
(五)采取其它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措施。
六、使用單位在危險化學品工作場所應設有急救設施,并提供應急處理的方法。
七、使用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清除化學廢料和清洗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廢舊容器。
八、使用單位應對盛裝、輸送、貯存危險化學品的設備,采用顏色、標牌、標簽等形式,標明其危險性。
九、使用單位應將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安全衛(wèi)生資料向職工公開,教育職工識別安全標簽,了解安全技術說明書,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經常對職工進行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教育和培訓。
第14篇 行燈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一般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2.較危險的場所(潮濕、金屬容器內)攜帶的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3.行燈變壓器有攜帶式和固定式,攜帶式高壓側和低壓側均有插座,應采用兩種不能互相插入的插頭。
4.行燈電線應盡可能懸掛起來,燈泡要加金屬防護罩。
5.行燈由電工負責架設安裝,其它人不得亂接亂拉。
第15篇 木工機械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 機械上的電動機及電器部分應按有關要求執(zhí)行。
2 機械應保持清潔,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各部位連接緊固,工作臺上不得放置雜物。
3 機械的皮帶輪、鋸輪、刀軸、鋸片、砂輪等高速轉動部件應在安裝時做平衡試驗。各種刀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4 裝有氣動除塵裝置的木工機械,作業(yè)前應先啟動排塵風機,經常保持管道不變形,不漏風。
5 嚴禁在機械運行時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雜物。
6 機械運行時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遞工具、工件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待機械停穩(wěn)、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操作人員和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以同步勻速接送料。
7 根據木材的材質、粗細、濕度等選擇合適的切削和進給速度。加工前,應從木料中清除鐵釘、鐵絲等金屬物。
8 作業(yè)后,應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對機械進行擦拭、潤滑,并及時清除木屑、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