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天車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操作前檢查:
- 確保天車機械結構完整無損,鋼絲繩、滑輪、吊鉤等關鍵部件狀態(tài)良好。
- 檢查電氣系統(tǒng),包括電源、控制器、照明設備是否正常。
- 確認制動系統(tǒng)可靠,安全裝置如限位器、超載保護裝置工作正常。
2. 操作過程:
- 按照信號指令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起吊或移動。
- 起吊物品應平穩(wěn),避免劇烈晃動或沖擊。
- 保持適當?shù)牡跷锔叨龋苊馀鲎财渌O備或人員。
- 在吊運過程中,禁止在吊物下方站立或通過。
3. 停止與關閉:
- 完成作業(yè)后,將天車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至最高點。
- 關閉電源,做好交接班記錄。
4.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天車的保養(yǎng)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由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
目的和意義
天車操作規(guī)程的設立旨在保障生產(chǎn)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它確保操作員能夠按照標準化流程進行作業(yè),減少設備損壞,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同時也保證了物料搬運的精準和高效,維護了企業(yè)的正常運營秩序。
注意事項
1. 操作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 操作時需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滑鞋等。
3. 嚴禁超載使用,確保吊具與負載匹配,避免因承載能力不足導致事故。
4. 作業(yè)過程中應集中注意力,禁止接打電話、聊天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5. 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然后采取相應措施。
6. 天車操作應遵循先來后到的原則,避免在同一區(qū)域內交叉作業(yè)。
7. 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定期參加安全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以上規(guī)定旨在確保天車操作的安全和效率,每位操作員都應嚴格遵守,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天車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通用橋式起重機天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通用橋式起重機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門技術培訓,經(jīng)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并發(fā)操作證者,方可上崗進行獨立操作。
2 操作前,應檢查行車、吊具(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鏈條等)是否正常;禁止超負荷使用;操作系統(tǒng)、信號、限位開關、剎車機構等一定要安全可靠,確認無疑后,方可進行工作。
3 吊鉤工件時要掛在重心并保持平衡,吊件下面嚴禁有行人,
任何情況下都要嚴禁用人作配重。開車前,必須仔細觀察上、下、左、右及樓梯周圍有無行人和其他障礙物,并先響鈴,無異常才能行車。
4 在吊運工件時精力要集中,聽從地面專人按規(guī)定的手勢的訊號指揮;操作時他人不得亂發(fā)信號(緊急情況下例外);開車運行時要發(fā)出警號,使下面的人員知道運行的方向;不得同時開動正付卷筒的兩個吊鉤;若在翻箱、翻工件時,必須由專人指揮。
5 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fā)生事故。
6 吊運工件,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工件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方可松鉤。
7 禁止把工具、工件、油料等放在吊車梁架或小跑車上,以防掉下傷人。
8 吊車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但不得從 人和設備上通過。行進速度不得過快,保持平穩(wěn)。
9 在吊運笨重工件時,禁止同時進行縱、橫或升、降動作。
10 有下列情況,司機應發(fā)出音響信號:
1)吊車起重時;
2)開始起吊工件和放下工件時;
3)吊件接近地面人員時;
4)吊重物過高時。
11 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12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操作者有權拒絕吊運: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吊;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8)被吊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吊等。
13 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司機決不能離開司機室,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4 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
15 工作中,突然發(fā)現(xiàn)鋼絲繩磨損增大,從滾筒上滑落、扭結以及掉進轉運裝置(齒輪傳動)中去時,應立即停車,報告領導及時處理。
16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將吊鉤開到一定的高度,將所有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第2篇 天車操作規(guī)程
1、首先確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上車后將車門限位閉合;
3、打開緊急送電開關,按動送電按鈕送電,并檢查是否送電正常;
4、鳴警報通知地面人員,開始吊運;
5、操作大車手柄先到1檔,漸加檔至吊物上面停車,操作小車手柄先到1檔后加檔至吊物上方停車,按重物質量要求操作大鉤(或小鉤)下降,吊具至吊物上方后,掛鉤起吊,上升到一定高度后,開動大車或小車到需放吊物處,下降放在指定位置;
6、作業(yè)完成后,各手柄回到零位,小車停在側面,大車停在指定位置,拉閘斷電;
7、嚴禁兩項以上作業(yè)同時進行。
第3篇 行車工(天車工)操作規(guī)程
1. 行車工須經(jīng)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 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_3.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fā)動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4. 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起動時應先鳴鈴。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0”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級擋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0”位。
6. 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反車代替制動、限位代停車,緊急開關代普通開關。
7. 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8. 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9. 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10. 運行時,行車與行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撞車,同壁行吊車錯車時,行車應開動小車主動避讓。
11. 檢修行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12. 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4. 運動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15. 澆鑄前,應先看好鋼水包高度,然后鳴鈴和慢速運行;澆注時,下降速度要緩穩(wěn)。
16. 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鋼或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7. 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18. 夜間作業(yè)應有足夠的照明。
19. 龍門吊安全操作按本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吊運高大,物件防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20. 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負荷不吊;
(3) 光線暗淡信號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車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沒有防護措施不吊;
(8) 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10) 違章指揮不吊。
21. 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第4篇 電石生產(chǎn)天車崗位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首先檢查設備是否良好,然后按送電紐以接通電流。
2、天車運行中必須精神集中,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及時停車檢查。
3、檢查前必須切斷電源。
4、天車啟動后要逐漸加速,二車同時運行時要保持6米以上距離。
5、起吊時鋼絲繩要保持垂直,起吊后運行中嚴禁吊物前后左右搖擺。
6、吊物禁止在人頭、電石重鍋或其它設備上運行。
7、電壓低于360°c,天車存在嚴重問題禁止運行。
8、鋼絲繩斷股或磨損嚴重應及時更換。
9、停車時夾子放在地面上,嚴禁吊物懸空停車。
10、非司機嚴禁開車。
11、天車禁止超載起吊。
12、天車重載大車行進中禁止小車動作。
第5篇 天車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檢修前準備
1、上崗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穿戴。
2、必須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絕對禁止使用帶有危險因素的工具。
二、停、開車作業(yè)
1、天車檢修人員必須了解天車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藝,地面工藝流程。
2、天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下天車,檢修天車。
3、天車檢修時必須在該天車上掛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線,并且需要與鄰近天車聯(lián)系好。
4、天車停車檢修時有專人監(jiān)護。
5、嚴禁一邊作業(yè),一邊檢修天車;需要在運行中檢修時,檢修工必須提前與天車操作工及相鄰天車進行安全告知,落實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yè)。
三、正常作業(yè)
1、在現(xiàn)場作業(yè)時,必須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況,防燙、防跌、防濺。
2、銼鋸各種物件,必須夾在工作臺上,園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塊墊好。
3、用鑿子鑿工作物時,必須先清除鑿上毛頭,如對面有人工作,須用木板或鐵皮,網(wǎng)板擋好,以免鐵屑飛出傷人。
4、榔頭不準作墊鐵用,榔頭柄必須用無節(jié)硬木并安裝牢固,榔頭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頭時,不可戴手套。
5、敲擊鐵板或裁鐵皮時,敲榔頭者和檔鉗者不可對面站著。
6、調整機器設備,用機械轉動時,嚴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機器運轉部分,以免卷入機器內發(fā)生危險。
7、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穩(wěn)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隨用隨取,勿使落下,同時不許向上向下亂拋東西,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系安全帶。
8、不準私自拆除安全裝置,如因檢修必須拆除,事后應安裝妥當。
9、在園物上面或地軸上面不能放置任何東西,以鋼滑落傷人。
四、故障處理
1、做好每天的天車巡點檢工作,對檢查、檢修要有記錄臺帳。
2、天車的升降設備如:制動器、轉動軸、牙箱等,發(fā)生松動,失靈要及時處理。
五、檢修作業(yè)
1、上下天車或檢修其它設備,一定要和操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得到同意,方可檢修。
2、放鋼天車,必須設有專人檢查,調整。
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須確保牢固,凡可能發(fā)生擠壓的空間不準站立或作業(yè),若非作業(yè)不可,必須采取絕對安全措施。
六、事故應急措施
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隱患都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操作。
第6篇 鑄鐵機液體天車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人員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絕緣皮鞋、皮手套;帽帶、袖口必須系好,駕駛人員需經(jīng)特種培訓和安全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工作前,要停電檢查鋼絲繩、電氣、機械、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co報警器是否安全、靈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絕緣良好無破損。
(3)起重機上不準留任何物品和工具,避免在作業(yè)中墜落傷人。
(4)開車前要將所有控制手柄至于零位,并將欄桿開關合上,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起車要穩(wěn),逐檔加速。
(5)起吊貨物時,嚴禁突然起吊,禁止斜拉外吊,嚴禁超負荷作業(yè),落下貨物時落地要平穩(wěn),禁止貨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6)起重機吊運貨物時嚴禁從人頭上和重大設備上越過,禁止在吊物附近站人,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以及與車輛設備線勾聯(lián)的貨物,防止鋼絲繩拉斷傷人。
(7)起重機在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大反車等手段停車。
(8)當發(fā)現(xiàn)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時,應立即發(fā)出警告信號,打反車把提升控制器扳到最高檔(要特別注意扳動手柄不能過快,防止過流繼電器動作),并利用這段時間把大小車開到安全地點放下貨物。
(9)操作變頻控制的主鉤時,先送電10秒后操作,應逐檔加速減速,換向時應在零位停頓2秒以上,方可換向操作,嚴禁打反車。
(10)鑄鐵前確認罐位是否對好,掛吊牢固,要認真觀察罐內是否有結殼,如遇結殼應采取相應措施,以防鐵水涌出傷人。鑄鐵時應做到鐵模內鐵水均勻,鐵流平穩(wěn),如吊起鐵水罐鑄鐵時,主鉤控制器不能連續(xù)操作,防止溜鉤,重載下降時,防止超速溜鉤。
(11)吊緩沖包內渣鐵時,所用吊具不要落入包內鐵水中,以防爆炸傷人,起吊包內渣鐵時,應鳴鈴示警,待地面人員撤離后,方可起吊,以防渣鐵墜落,濺出鐵水傷人。
(12)翻罐內渣鐵時,應注意罐內殘留鐵水不要過多,要掌握好副鉤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過,翻渣區(qū)潮濕或有積水、泥漿時,嚴禁翻渣,防止爆炸
(13)轉罐時,確認龍門鉤掛好后,起升一定高度,開動大小車,輕貼罐車轉動,要合理掌握大小車速度,以免撞壞罐車。翻罐內渣鐵時,要掌握好副鉤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過。如罐內殘留鐵水過多,須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14)運行中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軌道上或天車主梁上行走、作業(yè)。
(15)檢修設備時,要停電掛牌,做好監(jiān)護,動車前確認到位,密切配合,聽從專人指揮,檢修完畢后檢查、驗收、實驗。
(16)工作中遵守“十不吊”的規(guī)定。
(17)嚴禁違反天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各項規(guī)定要求。
(18)工作完畢后,小車必須退至駕駛室一側,嚴禁停在橫梁中間,主副鉤分別升到距離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鉤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停車后按下急停按鈕,關閉電氣總開關。
第7篇 天車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前準備
1.1上崗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穿戴。
1.2必須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絕對禁止使用帶有危險因素的工具。
2.停、開車作業(yè)
1.1天車檢修人員必須了解天車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藝,地面工藝流程。
1.2天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下天車,檢修天車。
1.3天車檢修時必須在該天車上掛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線,并且需要與鄰近天車聯(lián)系好。
1.4天車停車檢修時有專人監(jiān)護。
1.5嚴禁一邊操作或作業(yè),一邊檢修天車。
3.正常作業(yè)
3.1在現(xiàn)場作業(yè)時,必須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況,防燙、防跌、防濺。
3.2銼鋸各種物件,必須夾在工作臺上,園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塊墊好。
3.3用鑿子鑿工作物時,必須先清除鑿上毛頭,如對面有人工作,須用木板或鐵皮,網(wǎng)板擋好,以免鐵屑飛出傷人。
3.4榔頭不準作墊鐵用,榔頭柄必須用無節(jié)硬木并安裝牢固,榔頭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頭時,不可戴手套。
3.5敲擊鐵板或裁鐵皮時,敲榔頭者和檔鉗者不可對面站著。
3.6調整機器設備,用機械轉動時,嚴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機器運轉部分,以免卷入機器內發(fā)生危險。
3.7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穩(wěn)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隨用隨取,勿使落下,同時不許向上向下亂拋東西,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系安全帶。
3.8不準私自拆除安全裝置,如因檢修必須拆除,事后應安裝妥當。
3.9在園物上面或地軸上面不能放置任何東西,以鋼滑落傷人。
4.故障處理
4.1做好每天的天車巡點檢工作,對檢查、檢修要有記錄臺帳。
4.2天車的升降設備如:制動器、轉動軸、牙箱等,發(fā)生松動,失靈要及時處理。
5.檢修作業(yè)
5.1上下天車或檢修其它設備,一定要和操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得到同意,方可檢修。
5.2放鋼天車,必須設有專人檢查,調整。
5.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須確保牢固,凡可能發(fā)生擠壓的空間不準站立或作業(yè),若非作業(yè)不可,必須采取絕對安全措施。
6.事故應急措施
6.1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隱患都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操作。
第8篇 多功能天車操作安全規(guī)程
1上崗必須精力集中,啟動前要檢查電源開關是否斷開,各手柄是否在斷 開位置,然后檢查天車各部位是否正常。安全消防設施是否良好,當有異常情況 時,不得啟動天車以及盲目處理故障。
2天車運行時,除與維修有關人員外其他人不得上車。
3檢查確認天車軌道及駕駛室、下料管、陽極提升裝置周圍沒有障礙物或 人員后,方可送電運行。
4大、小車開始行走時必須鳴笛,以使地面人員注意。天車不得有三個以 上動作。嚴禁大車、小車同時動作。
5天車大梁上及駕駛室內,必須有完好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駕駛室 不得存放無關的雜物。
6禁止用高速、強力往返調整卡銷和陽極導桿銷孔間隙,以免損壞天車和 電解槽上部結構。
7從槽中更換出來的殘極應按指定位置放穩(wěn)。因底部不平或脫落等原因而不能放穩(wěn)的殘極應放到帶架托盤上。
8提升陽極母線時,升降母線框架必須聽從地面人員的指揮,在不明白指 示和信號或有疑問時,應重復確認,不得任意放置。
9天車工必須定期檢查鋼絲繩、吊鉤磨損情況,發(fā)覺異常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
10天車工及檢修人員不準把腳踏在操作盤上。
11操作、檢修人員不準在駕駛室內抽煙、吃零食。
12作業(yè)時禁止歪拉斜吊,確認捆綁牢靠后方可操作起吊。
13陽極扳手帶著卡具行走時,如下面有人,必須鳴笛警告避開。
14加陽極保溫料時,下料管不能過高,減少氧化鋁飛揚。
15開車時應盡量正面行車,不得長距離〔15米以上〉背向行車。
16在作業(yè)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周圍人員情況,當發(fā)現(xiàn)有人處于危險空間時, 應停止作業(yè),鳴笛警告,待其離開危險空間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第9篇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系統(tǒng)操作工必須經(jīng)過有關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腳在現(xiàn)場作業(yè)。
3、天車應有專人操作維護,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縱。
4、清掃工作現(xiàn)場時,嚴禁用水沖洗加介泵的電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澆軸瓦降溫。
5、工作現(xiàn)場應經(jīng)常保持整齊清潔,地面做到“四無”(無積煤、無積水、無積塵、無雜物),設備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電、不漏氣)。
二、操作程序
(一)啟車前的檢查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操作工必須經(jīng)過有關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發(fā)辮要盤入帽內,工作服要整齊利索。禁止帶圍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腳在現(xiàn)場作業(yè)。
3、天車均有專人操作維護,除專職司機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須進行各種部件的詳細檢查,連接裝置、操作機構、制動系統(tǒng)、電氣控制系統(tǒng)、鋼絲繩、吊鉤等是否完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5、操作人員要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和額定載荷,使用時不得超過其規(guī)定值。
6、確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規(guī)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吊具。
7、檢查各制動器或行車開關,失靈時,嚴禁開車,應找有關人員修理。
8、起吊用的鋼絲繩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啟車
在檢查聯(lián)系確定本設備附近及前后關聯(lián)設備無檢修或其他人員作業(yè)的前提下,將設備控制按鈕箱的電源打開,按下手柄上或者遙控的啟車按鈕。
停車
按下停車按鈕停止。
二、運行中注意事項
1、確認檢查無誤后,發(fā)出警告信號(電鈴),然后開始啟動。
2、多人操作時,應由專人負責指揮,起重工均熟悉各種手勢、旗語等聯(lián)系信號。
3、起動、停止要緩慢,禁止突然改變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時,當重物未脫離地面時,不得開動行車行走。
4、起吊較長重物時,應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試吊,確保吊點在重心上,方可開始作業(yè)。
5、天車上嚴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運重物時,盡可能不要離地面太高,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吊運重物從人員上空越過,所有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車到達終點位置應及時停車,盡可能不用限位開關。
8、工作時不允許斜拉,以免損壞設備。
9、不允許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以防機件永久變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設備規(guī)定負荷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使用。
三、停車后應做的工作
1、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到離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適當位置,并切斷電源。
2、按要求對起重設備及吊具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第10篇 天車含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非本崗位人員不可開天車。
2. 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作業(y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內容包括:限位器靈敏可靠、排繩器完好、吊鉤有閉鎖、鋼絲繩無斷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現(xiàn)場指揮信號要統(tǒng)一、明確,堅決反對瞎指揮。
4. 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絕緣良好;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5. 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經(jīng)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6. 遇6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yè)。
7. 物件懸空時,嚴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堅決遵守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聯(lián)系好、扎緊提放好、統(tǒng)一指揮好、機械檢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載不吊、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楚不吊。
第11篇 工貿企業(yè)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規(guī)定天車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
二、范圍:天車作業(yè)。
三、職責:天車操作工負責具體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 天車工須經(jīng)專門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操作人員在使用天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待修復后方可啟用。
3、使用前認真查看鋼絲繩、吊鉤、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業(yè)時吊鉤底下嚴禁站人,操作者應主動避讓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5、操作者必須集中思想與搭檔人員密切配合,在確保安全狀況下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談笑嬉鬧。
6、對天車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7、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遙控器電源并保存好遙控器。
8、檢修天車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時,應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地面要設圍欄或設專人看管,禁止人員從下面通行。
9、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
10、天車運行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1、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發(fā)出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一般不超過1米。
12、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3、不準將全物吊起后長時間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負荷吊運,如有特殊情況要經(jīng)公司領導同意,要有專人指揮,但必須有安全措施。
15、吊運工作物必須平穩(wěn),不得搖擺,特別是吊運重大物品、精密設備,行車速度不得過快。
16、工作結束不用時,應將天車停放在安全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將遙控器關閉比保存好。
17、天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品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險的物品不吊;
(8)、帶棱角、快口未墊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第12篇 供料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各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按鈴一聲后方可啟動開車。
2、行車應注意有無雜音,在運行中不準修理設備。
3、行車應注意吊運離地(或車)上升、下降接地車行兩端,必須緩慢進行。行車途中遇特殊煉鐵廠安全規(guī)章制度匯總信號或呼喊聲應立即停車,以防撞傷事故。
4、吊運燒結罐時,吊鉤掛牢固后再吊。罐位定準后再卸料入槽,防止罐撞罐,倒罐事故。
5、天車運行時車下禁止站人,天車工下車前必須拉下電源開關。
6、認真檢查、維護、清掃機電設備,定期及時注油。
7、遇設備失靈時,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檢查處理,嚴禁帶隱患作業(yè)。
8、天車吊物時,鋼絲繩必須垂直,嚴禁拖拉和斜吊,不準違章作業(yè)。
9、吊重物時,物離地面100mm時必須間停,檢查卷揚抱閘是否正常好使,而后再吊運,天車吊物嚴禁超載。
第13篇 天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鈞、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b、開車前,必須嗚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或報警;
c、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d、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e、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g、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
h、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警示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2、安全拭術要求
(1)、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a、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體,及斜拉斜吊等;
b、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直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直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c、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d、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2)、司機操作時,應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極限位直限住器停車;
b、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c、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穩(wěn)地吊運;
f、無下降極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guī)定的安全圈數(shù);
g、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二的規(guī)定。
第14篇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及生產(chǎn)正常運行,天車工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臺起重機必須由持有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的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天車工必須是年滿18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jīng)醫(yī)務部門檢查確認身體合格者。
3、天車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兩個月,由安技部門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4、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作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jīng)驗師傅監(jiān)督和指導下操作天車。
5、對于因違犯規(guī)程受到處分而被收回吊銷操作證者,不得獨立操作天車。
6、天車工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功能及其電路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
3)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4)指揮工的指揮信號。
7、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對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8、當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
9、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大于六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地錨定住。
12、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牌子應掛在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維修的起重機兩側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機相碰撞。
13、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膠鞋,并須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產(chǎn)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15、起重機的操作室和走臺上應具備有滅火器和安全繩。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車應停放在停車位置,天車的各控制器手柄應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總刀開關。
2、交班天車工應將工作中天車的情況記于交接班手冊中。接班天車工首先應熟悉前一班司機在手冊中所記事項,并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檢查的項目為:
1)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2)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xiàn)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xiàn)象,鋼絲繩頂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3)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傳動是否有卡住現(xiàn)象。
5)各機構傳動件的鏈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6)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7)開車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車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檢查完天車各機構后,接班天車工將結果記于交接手冊中。
3、檢查天車和試驗各機構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天車工不得起動天車:
1)吊鉤的工作表面發(fā)現(xiàn)裂紋,吊鉤在吊鉤橫梁中不能轉動。
2)鋼絲繩有整股折斷或斷絲數(shù)超過報廢標準。
3)各機構的制動器不能起制動作用,制動瓦襯磨損嚴重,致使鉚釘裸露。
4)各機構的制動器終點限位開關失效或其杠桿轉臂不能自動復位,艙口門、橫梁門等安全保護開關的連鎖觸頭失效。
三、天車運行前應做到
1、交接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斷開隔離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的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物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并將從操作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通路上的門關好。
四、天車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天車工在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在作業(yè)中聊天、閱讀書報、吃東西、吸煙等。
2、為防止觸電,天車工不能濕手操縱控制器,應穿絕緣鞋,工作室地面要鋪有橡膠板或本板等絕緣材料。
3、天車工在操作天車運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則:
1)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車各檔的轉換時間還應長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貨物時,應首先將貨物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貨物的過程中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貨物應用第2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天車的額定負荷,所以不能用高檔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當起升鋼絲繩接近繃直時,要一邊調整大小車的位置,一邊拉緊鋼絲繩。放下貨物時,也要注意逐漸落地,以防損傷物件及引起天車的振動。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以防拉斷鋼絲繩。
6)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吊會使貨物擺動,與其他物體相碰撞而且還可能出現(xiàn)使鋼絲繩拉斷、超負荷等現(xiàn)象。
7)天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天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
9)天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倒車等手段來停車。當然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須緊急停車時例外。
10)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天車吊物時,天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主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嚴禁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3)不得將輔助起升機構的鋼絲繩與澆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觸。
14)由澆注槽向爐內注入鋼液時,只許澆包在槽的邊緣運送,并保持適當?shù)母叨取?/p>
五、天車工在天車工工作結束后要做到
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小車開到遠離大車滑線的端部,大車開到天車停車位置。
2、將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刀開關。
3、對各機構及電氣設備的各種電器元件進行檢查、清理、并按規(guī)定潤滑。
4、天車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班手冊。
5、工作結束后的天車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車工交班后方可離開天車,如接班天車工未到,需經(jīng)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15篇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本(7)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本(七)
為確保天車安全規(guī)范操作,維護公司和員工生命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程。操作者必須經(jīng)過公司和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經(jīng)考核合格,熟悉有關天車操作規(guī)程及注意事項,嚴格按本規(guī)定進行操作。
作業(yè)準備
1.起吊物品前必須佩戴好安全帽并根據(jù)起吊物重量正確選擇天車(3、5、10、20噸),按要求對天車和吊具狀況進行檢查,確認其正常狀態(tài)。
2.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負荷達到最大量時,應在吊離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起吊物品時要正確選用吊具,確認所選的吊具適用并能承載被吊物品,嚴禁超載。
4.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環(huán)或其他規(guī)定的承載處,必須吊掛或捆綁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檢查并確認吊高、鋼索夾角等滿足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
5.捆綁吊運有尖銳邊緣的工件時,需用軟料墊好,以防鋼絲繩被割斷而發(fā)生事故。
6.操作人員要正確選用鋼絲繩或吊裝帶,吊物時需用吊環(huán)時,一定確保吊環(huán)旋緊牢固方可操作。
作業(yè)中
7.起吊時必須使吊鉤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避免側向斜吊,拉拽受吊物。起吊使用慢速擋啟動,起吊平穩(wěn)后換快速擋。
8.天車搬運物品時,要使受吊物在天車行線內行走,行走高度至少比運行路線上工件高0.5m以上,嚴禁將吊載物從人頭上通過,人在吊物下面操作時,一定在吊物下面采
9.正常作業(yè)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起吊不得靠極限位置限制器達到停車的目的。
10.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需單獨使用,不準同時起吊兩個物體。
11.吊物上嚴禁有人或其他浮放物品。
12.在整個起吊、搬運過程中,操作者和指揮者相互配合,隨時觀察受吊物四周情況,保證人員、物品和設備的安全。
13.天車運行時,操作人員要集中精神面對天車運行方向,注意防止絆倒,并按規(guī)定對下列情況哨聲警鳴:
①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②視線不清楚時。
③接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
④接近人員時。
⑤行進中準備停車時。
14.被吊工件懸在空中時,操作人員不能離開,并注視地面操作或行人安全。
15.天車操作人員和扶重人員作業(yè)時應帶安全帽,操作人員不要帶手套,手要相應的干凈,避免污垢進入按鈕里面。
16.禁在運行中進行機械修理、清潔和潤滑等工作。在行車檢修時,總開關應切斷;并在閘刀上掛有“禁止合閘,正在修理的明顯標志。
17.天車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響聲、誤動作和操作失靈等情況,要及時切斷電源,迅速上報相關負責人,盡快排除故障和隱患。
18.工作中突然斷電時,將控制器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檢查是否正常。
作業(yè)后
19.工作結束后,應將吊車開到停車處(靠墻或兩側),并將吊鉤升至一定高度,將操作手柄關閉,切斷電源,整理好吊具。
20.堅持配合有關方面定期檢修和維保,保證設備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