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實驗室三廢處理操作規(guī)程
1. 廢液處理:包括化學反應中產(chǎn)生的廢棄溶液、清洗器皿后的廢水,以及過期或失效的化學試劑。
2. 廢固處理:涵蓋實驗過程中產(chǎn)生的固體廢物,如濾渣、沉淀物、廢棄的玻璃器皿及包裝材料等。
3. 廢氣處理:主要指實驗過程中排放的有害氣體,如酸堿廢氣、有機蒸氣等。
目的和意義
實驗室三廢處理規(guī)程旨在確保實驗室環(huán)境安全,防止環(huán)境污染,保護科研人員健康,同時也符合國家環(huán)保法規(guī)的要求。通過規(guī)范化的處理流程,可以有效減少有毒有害物質對地下水、土壤和大氣的影響,保障實驗室周邊社區(qū)的生活質量,維護生態(tài)平衡,促進可持續(xù)發(fā)展。
注意事項
1. 分類收集:根據(jù)廢物性質,將廢液、廢固和廢氣分別裝入專用容器,標識清楚,避免混淆。
2. 安全存儲:廢液應存放在防泄漏、防腐蝕的專用柜內;廢固需密封儲存,避免粉塵飛揚;廢氣需通過通風系統(tǒng)及時排出,必要時安裝吸收裝置。
3. 適量處理:定期清理廢物,避免積壓過多,同時遵循最小化原則,減少廢物產(chǎn)生。
4. 專業(yè)處置:聯(lián)系有資質的廢棄物處理公司進行轉移和處理,不得私自排放或隨意丟棄。
5. 個人防護:操作時佩戴防護眼鏡、手套和口罩,防止皮膚接觸和吸入有害物質。
6. 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三廢產(chǎn)生、收集、存儲和處置的過程,以便追蹤和審計。
7.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實驗室人員進行三廢管理培訓,提高環(huán)保意識和操作技能。
8. 應急預案:制定并演練應對廢物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預案,確保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影響。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實驗室三廢管理的規(guī)范化,但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特殊情況,需結合具體實驗條件靈活調整。在遵循規(guī)程時,也要注重創(chuàng)新和改進,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科研需求。
實驗室三廢處理操作規(guī)程范文
1目的purpose
為了加強實驗室管理,保護環(huán)境,維護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保護檢測實驗的順利進行,確保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棄物--廢水、廢氣、廢渣,即實驗室“三廢”符合我國環(huán)境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程。
2范圍scope
適用于實驗室進行各項實驗時所產(chǎn)生的廢棄物,廢棄物的標示、儲存、收集、處理、資料的建立等。
3責任responsibility
實驗室最高管理者負責配備“三廢”處理所需的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的配備,及批準相關措施和規(guī)定;
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三廢”處理的具體方案及人員的相關技術培訓;
安全員負責具體處理實驗室產(chǎn)生的綜合廢料,監(jiān)督實驗室工作人員的“三廢”處理。
4程序procedure
4.1實驗廢棄物的產(chǎn)生
4.1.1檢測人員進行各項實驗時應考慮實驗可能產(chǎn)生的廢棄物種類、數(shù)量,并依實驗廢棄物管理作業(yè)規(guī)范做好分類、收集等工作,并盡可能考慮處理成本及其對環(huán)境所造成的影響。
4.1.2實驗廢棄物包含:①化學品空容器,②過期與報廢化學品,③研究、試驗等產(chǎn)生的化學廢棄物,④沾染化學品的實驗器皿、耗材等廢棄物,⑤化學廢氣⑥生物樣品廢棄物。
4.2實驗廢棄物的分類收集、標示及暫儲存
4.2.1實驗廢棄物除洗滌用的低濃度廢液之外,均不得傾倒于水槽,應妥善收集、標示交倉庫統(tǒng)一保存和處理。
4.2.2實驗廢棄物的分類收集
4.2.2.1實驗廢棄物應依不同性質進行分類收集,不具兼容性的實驗廢棄物應分別收集儲存;
4.2.2.2兼容性:實驗廢棄物與容器、材料接觸,或兩種以上實驗廢棄物混合,不應發(fā)生下列效應:產(chǎn)生熱,產(chǎn)生激烈反應、火災或爆炸產(chǎn)生可燃性流體或有害流體,造成容器材質劣化;產(chǎn)生可燃、有毒氣體。
4.2.2.3實驗所產(chǎn)生的實驗廢棄物由檢測人員分類收集,根據(jù)廢棄物類別分別傾倒于實驗廢棄物儲存容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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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4易燃、易爆、劇毒等有毒化學物品使用中及使用后的廢渣、廢液由實驗操作人員及時妥善處理后方能分類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亂放亂丟,劇毒品需解毒后方可廢棄。
4.2.3實驗廢棄物的暫儲存
4.2.3.1實驗廢棄物的儲存容器
(1)實驗廢棄物需使用密閉式容器收集儲存,可使用高密度聚乙烯桶(hdpe桶)收集儲存實驗廢液,但若與hdpe桶不兼容的實驗廢棄物則使用不銹鋼桶或玻璃瓶;
(2)報廢及過期化學品使用原容器暫存;
(3)化學品空容器作適當處理后廢棄;
(4)儲存容器應與實驗廢棄物具有兼容性;
(5)儲存容器應保持良好情況,如有嚴重生銹、損毀或泄漏應立即更換;
(6)所有儲存容器應保持隨時密閉狀態(tài)。
4.2.3.2暫存區(qū)的安全措施
(1)應于明顯處設置標示;
(2)遠離熱源;
(3)不易傾倒,不堆高;
(4)搬運方便;
(5)不阻礙走道;
(6)保持通風良好或裝設抽風設備,避免散發(fā)惡臭;
(7)盛裝易燃液體廢棄物的容器要保持密閉;
(8)經(jīng)常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散逸、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fā)惡臭等情形。
4.2.4實驗廢棄物的標示
4.2.4.1儲存容器中若有多種兼容的實驗廢棄物混合時、需附有《“三廢”處理登記表》,每次傾倒實驗廢棄物于儲存桶中時,均需登記廢棄物名稱、數(shù)量;
4.2.4.2儲存容器尚須注明廢棄物種類及貼上實驗廢棄物標示;
4.2.4.3報廢及過期的化學品需貼上實驗廢棄物標示;
4.2.4.4實驗廢棄物的標示應防濕、防潮及不褪色,并固定貼在儲存容器上。
4.3實驗廢棄物的申報
4.3.1實驗室應先確認實驗廢棄物標示已貼妥;
4.3.2由公司安全員按《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huán)境防治辦法》執(zhí)行。
4.4實驗廢棄物的統(tǒng)一收集
4.4.1實驗室人員及安全管理員應充分了解“三廢”的主要性質,進行處理時一定注意防止突發(fā)反應的發(fā)生,并對可能產(chǎn)生的有毒氣體、發(fā)熱、噴濺及爆炸等危險有所警惕;
4.4.2處理實驗室廢棄物的檢驗員在收集清運時做好防護(配戴安全鞋、實驗衣或工作衣、耐酸堿手套、安全口罩及安全眼鏡等);
4.4.3處理實驗室廢棄物的檢驗員核對三廢處理登記的數(shù)量及標示的完整性。
4.4.4不明實驗廢棄物需由實驗室人員負責檢測分析其成分,若無法自行檢測分析,則需委托外單位分析其成分,方可申報及收集;
4.4.5實驗廢棄物若有未標示名稱、未貼廢棄物標示、標示不清或與內容物不相符合、儲存容器不合格、未辦理申報等情形,視為不合格之的申報,將不收集。
4.5實驗廢棄物的處理
4.5.1處理實驗室廢棄物的檢驗員應盡量選用無害或易于處理的試劑,防止二次污染。如用漂白粉處理含氰廢水,用生石灰處理某些酸液等,還應盡量采用“以廢治廢”的方法,如利用廢酸液處理廢堿液;
4.5.2實驗中產(chǎn)生的廢渣可采用物理分離法,將沾有有害物質的濾紙、稱量紙、廢活性炭、藥棉及塑料容器等從廢液中清出,并將沉渣分出單獨處理,以減少廢液的處理量。
4.5.3用量較大的有機試劑,在可安全操作的原則上要進行回收利用。報廢及過期化學品使用原容器暫存;
4.6保存好實驗室廢棄物的相關資料至一年。
4.7廢氣的處理
實驗室產(chǎn)生的少量廢氣一般可以通過通風裝置直接排至室外,hcl、硫化氫等酸性氣體,可以用堿液吸收,如濃度很低則可以通過抽風設備排放到室外。毒性大的氣體可以參考工業(yè)廢氣處理辦法,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處理后排放。
4.8根據(jù)需要,實驗室需配備有毒化學物質“三廢”處理所需基本設施和設備,包括各類試劑容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帽、面罩和安全淋浴裝置、眼睛沖洗裝置以及通風柜等防護設施。
4.9定期組織對廢渣、廢液容器和通風、排氣等設備進行維護檢查和清理,以保證“三廢”處理設施隨時處于可用狀態(tài)。
4.10“三廢”處理是從事相關工作人員上崗前必備的知識,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有關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相關文件relevant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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