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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工廠的安全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基石,它不僅關乎員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響到企業(yè)的生產效率和聲譽。一個健全的安全制度能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降低風險,確保生產線的穩(wěn)定運行。它不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我們對每一位員工的承諾,是構建和諧工作環(huán)境,提升團隊凝聚力的關鍵。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規(guī)程:明確操作設備的正確步驟,防止誤操作引發(fā)事故。
2. 應急預案:預先規(guī)劃應對火災、化學品泄漏等緊急情況的處理流程。
3. 培訓制度: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4. 安全檢查:定期進行設施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安全隱患。
5. 事故報告與分析:記錄并分析事故原因,以制定改進措施。
注意事項
1. 制度需清晰易懂:避免使用過于專業(yè)或復雜的術語,確保每個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實施與監(jiān)督:制度的執(zhí)行必須嚴格,設有專門的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與指導。
3. 不斷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化,安全制度應定期審查和更新。
4. 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讓制度更貼合實際需求。
工廠安全員的任命和制度建立是一項至關重要的任務,需要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和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通過科學合理的安全制度,我們可以共同打造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確保每個員工都能在這里安心工作,共同推動企業(yè)向前發(fā)展。
工廠安全員任命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廠安全員任命制度
一. 任職資格
1.學歷: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yè)經驗:一年以上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3.個人能力要求:具有較強的安全監(jiān)督能力,責任心強,能承擔工作壓力,細致、耐心、謹慎、踏實、穩(wěn)重
4.特點:工作充滿熱情,積極主動,關注工廠的長期發(fā)展方向
二.職責內容
1.確保工廠指定的安全計劃得以執(zhí)行,并確保各項安全制度有效貫徹
2.巡視工作場所,監(jiān)督并檢查員工對安全管理制度的遵守情況,對違紀行為進行糾正
3.協(xié)助安全主管組織并實施安全培訓計劃,配合安全主管的一切安全方面相關工作
4.組織隱患排查工作,及時通報工廠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統(tǒng)計收集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需求信息,與安全主管做好溝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班組內全年群傷、重傷、較大及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為0。
2.預防班組發(fā)生人員輕傷和其他一般安全事故。
3.力爭班組各類違章為0,不發(fā)生違法亂紀、嚴重影響企業(yè)形象和投訴_事件。
4.杜絕班組物資、設備被盜或損壞,印發(fā)重大治安或刑事案件。
5.班組內不發(fā)生因設備運行維護不到位或不按規(guī)程操作而造成的設備損壞事件。
6.班組內不發(fā)生因操作不到位或不按規(guī)程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考核辦法
(1)考核頻率:每月 1次
(2)考核指標:安全計劃執(zhí)行率、安全隱患整改率、事故調查報告及時提交率、現(xiàn)場巡邏工作完成率、防護用品發(fā)放及時率、客戶滿意程度
第2篇 化工廠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圍
加強對廠區(qū)內各種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管,確保各種作業(yè)對正常生產不構成威脅。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種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管。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加強對企業(yè)內各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組織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做到企業(yè)所有特種作業(yè)人員都持證上崗。
3.2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各種作業(yè)票證的設計、印制,負責作業(yè)場所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立管理。
3.3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生產部負責建立票證臺帳,對各種作業(yè)進行風險評價,并進行安全檢查。
4工作程序
4.1用火的工作程序
4.1.1用火區(qū)的劃分
4.1.1.1一級用火區(qū)如下:
①涂料生產車間;
②危險化學品倉庫
4.1.1.2二級用火區(qū)
二級用火區(qū)包括配電房、辦公樓等公用工程及輔助場所。
4.1.2《用作業(yè)火許可證》的管理
4.1.2.1一級用火區(qū)內的動火,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派人到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辦理動火許可證,由所在作業(yè)區(qū)派專人負責監(jiān)火,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批,所在崗位主管簽字后方可動火。
4.1.2.2二級用火區(qū)內的動火,由所在場所負責辦理動火許可證,由所在場所派專人負責監(jiān)火,管理部負責審批,所在崗位主管簽字后方可動火。
4.2《高處作業(yè)許可證》的管理
4.2.1凡在墜落高度在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yè),均由作業(yè)人員所屬部門到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辦理《高處作業(yè)許可證》。
4.2.2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措施,委派監(jiān)護人均由作業(yè)所屬單位按要求辦理,并由作業(yè)人員個人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yè),作業(yè)完畢后把《高處作業(yè)許可證》返回安全委員會。
4.3《破土作業(yè)許可證》的管理
4.3.1凡挖土0.0米以下的動土作業(yè),由動土施工員到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辦理《破土作業(yè)許可證》,施工員編制安全措施,由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根據情況組織會簽后,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負責人審核批準后簽字,簽字后方可進行施工。
4.3.2施工完畢后《破土作業(yè)許可證》返回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
4.4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管理
凡進行電氣設備檢修的部門,必須到工務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電氣車間根據《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進行電氣設施拆裝和維修作業(yè)。
4.5《生產設施檢維修作業(yè)許可證》的管理
凡進行生產設施檢維修的部門,必須到工務辦理《生產設施檢維修作業(yè)許可證》,檢修單位根據《生產設施檢維修作業(yè)許可證》進行生產設施拆裝和維修作業(yè)。
5記錄
5.1《用作業(yè)火許可證》。
5.2《高處作業(yè)許可證》。
5.3《破土作業(yè)許可證》。
5.4《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5.5《生產設施檢維修作業(yè)許可證》。
第3篇 某工廠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設備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衛(wèi)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衛(wèi)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zhí)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范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范落實工作.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衛(wèi)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設備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fā)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衛(wèi)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衛(wèi)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并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qū)域內必須按規(guī)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并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免發(fā)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xiàn)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fā)生故障待機械停穩(wěn)后,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yè)(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種專業(yè)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公司的安全生產,防火措施,操作規(guī)程等各項規(guī)定,各部門按實際生產檢查落實,有效管理,出現(xiàn)安全生產,消防事故必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報警,千方百計減輕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廠區(qū),車間動火操作時,必須按程序申請批準,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操作.
凡違反上述條款者,一次罰款30-100元或給予減免效益考核工資1-3個月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辭退或開除;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安全消防須知
安全消防須知
一,消防工作主要任務:
就是要在消防工作中把預防火災擺在首位,積極貫徹落實各項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力求減少火災發(fā)生,使發(fā)生火災時能夠及時有效地予以撲滅,最大限度減少火災所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什么是火災
火災就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防火工作的任務和基本措施
主要任務:積極預防火災的發(fā)生,防患于未然,并為一旦發(fā)生火災時及時撲救創(chuàng)造條件,減少火災危害.
發(fā)生火災的直接原因:著火,雷擊,放火.
四,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
廣泛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常識.
認真貫徹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規(guī)章制度.
深入進行防火檢查,切實整改火險隱患.
五,幾種火災的特點
1,倉庫火災的特點:
燃燒猛烈,蔓延迅速.
火災可向縱深發(fā)展.
倉庫發(fā)生的火災,能產生大量煙霧,特別是有化工農藥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發(fā)生火災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氣體.
六,大風情況下火災的特點
燃燒猛烈,蔓延迅速.
容易產生飛火.
有些建筑結構過早塌落.
滅火戰(zhàn)斗行動不便.
七,電氣火災的撲救
斷電滅火
帶電滅火,對發(fā)生的電氣大火可利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撲救和1211滅火器.
八,滅火器
1211滅火器構造:
噴嘴,壓把,保險閥,密封機構,筒體,吸管等.
使用方法:
首先,撥掉安全銷,手提滅火器上部(不要把滅火器平放或顛倒)用力壓壓把,啟開閥門儲存在筒體內的滅火劑即可噴出.
九,干粉滅火器使用方法:
撲救火災時,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到火場,并上下顛倒幾次,離火點3-4米時,撥出保險銷一手握噴嘴,一手將壓把按下,干粉即可噴出.
十,滅火注意事項:
滅火要徹底,迅速,不要遺留殘火,以防復燃.
十一,人員疏散與救護
(一)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或由戰(zhàn)斗員引導,讓他們自行離開危險區(qū).
(二)對于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要引導他們撤出,必要時派戰(zhàn)斗員護送,對驚慌失措或固執(zhí)不走人員,還要進行安定情緒或說服動員工作.
(三)對于被火燒,煙熏而失去知覺的人員,要采取背,扛,抱,等辦法救出火場.
(四)在通道被火勢隔斷或燒毀時,可以利用安全繩,消防梯或其它救助設施救.對于能沿消防梯撤下的人員,應給他們系上安全繩,對于不能沿梯自己下來的人員,要用安全繩結成椅結,套于被救人的身上或用安全帶扎于被救人員的腋下,結好安全繩(對皮膚燒傷嚴重的被救者慎用).在向下放時,要系引繩,防止被救人員碰傷摔傷.戰(zhàn)斗員背人從消防梯撤下的難度和危險性較大,必須采取這種方法時,一定要加強安全措施.
(五)門,窗,走廊,樓梯間等出入口,以及廠房大門是救人的主要通路.
(六)必要時,可破拆墻壁等建筑構件,開辟救人通路.
十二,疏散與保護物資
(一)一般情況下,應當疏散和保護貴重的或有爆炸和毒害危險的,以及處于下風的物資,然后疏散如保護受火勢威脅較小的,處于上風方向的物資其它一般物質.
(二)在較大的火場或撲救物資倉貯單位火災時,搶救物資的工作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并分派專門力量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必要時,疏散物資的消防人員可以成若干組,協(xié)同職工共同進行,要避免造成混亂,影響疏散工作迅速,安全進行.
(三)在受到火勢威脅的情況下,要用水槍掩護疏散物資的通路和人員,必要時采取破拆的辦法,開辟疏散通路.
(四)疏散和保護物資的辦法,應根據情況決定,有些物資可以一個搬運,或幾個人共同搬運,或者列隊依次遞送:有條件的可以用機械設備疏散,對貴重儀器和爆炸物品要輕拿輕放,防止損壞或因碰撞引起事故對有些可燃物資堆垛,可以邊扒垛邊來滅火,邊疏散,對于就地需要保護的物資,設備等,可以分別不同情況用水槍射流冷卻的,可設法用石棉板等耐濕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蓋,不能用水冷卻的可設法用石棉板等耐火材料將其與火場隔開.
(五)疏散出來的物資不得堵塞通路,應放置在免受煙,水,火等威脅的安全地點,并派人看護,防止丟失和損壞.
第4篇 電子工廠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訓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統(tǒng)化、特制訂本制度。
2.0應用范圍
本制度從生效之日起,適用于廣州市花都威的電子廠全體員工。
3.0責任
3.1行政部協(xié)助安全組執(zhí)行本制度。
3.2安全組及相關部門負責執(zhí)行本制度。
4.0內容
4.1三級安全教育:
根據國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成績不合格的從業(yè)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故本公司新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1.1第一級(廠級)安全教育
a.由安全組負責,采用公司自行編寫的教材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b.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公司生產特點、目前安全生產的形勢、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識、機械傷害的基本知識以及機械傷害、觸電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傷事故案例分析和經驗教訓。
4.1.2第二級(部門級)安全教育
a.由所在部門負責,安全教育要有提綱,有教材。
b.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部門的生產特點,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的狀態(tài)和特點,工傷事故的預防措施,部門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常用勞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等。
4.1.3第三級(班組)安全教育
a.由所在班組負責。
b.教育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生產特點,操作方法,安全裝置,工具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崗位曾發(fā)生的事故及教訓,勞動紀律等。
4.1.4作業(yè)流程
a.應試人員經過面試合格后,稱新入廠員工。
b.憑人事行政部報到單,由安管部統(tǒng)一進行廠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并辦理三級安全教育卡。
c.憑三級安全教育卡到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d.合格后,由部門負責將三級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組保管備案。
4.2經常性安全教育
4.2.1每年對員工進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
4.2.2每年教育累計時間:主管級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時;主管級以下管理人員級作業(yè)員工不少于十二小時。
4.2.3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門提出申請或安全組提出計劃,行政部統(tǒng)一安排,安全組負責授課,部門協(xié)助。
4.2.4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應準備好專門的教材。
第5篇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安全管理是企業(yè)工廠生產經營活動的保障,在管理中處于非常重要位置。以下是網的小編為您提供的一篇關于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范本,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tài)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guī)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4)作業(yè)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guī)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xiàn)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二、工廠安全生產隱患管理制度
1、管理責任制度。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切實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管理主體責任,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負全面責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
2、隱患排查制度。在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重大節(jié)日前,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政府要求和自身安全生產的實際,適時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
3、隱患報告制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可能引發(fā)較大及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報安全辦。報告內容:隱患單位及所在地、隱患類別、隱患內容、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擬采取的治理措施、隱患治理責任人、預計投入治理經費、擬完成隱患治理時限等。
4、治理實施制度。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安全生產隱患的治理整改。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經費落實、時間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在停產停業(yè)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隱患治理整改。
5、驗收注銷制度。隱患治理整改結束后,及時向下達隱患治理整改通知書的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三、員工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從業(yè)人員享有的安全生產保障權利主要包括:
1、有關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包括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權利,被如實告知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權利。
2、有獲得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3、有對安全生產問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從業(yè)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存在問題提出建議、批評、檢舉、控告,生產單位不得因此作出對從業(yè)人員不利的處分。
4、有對違章指揮的拒絕權。從業(yè)人員對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對自己不利處分。
5、有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的權利。從業(yè)人員發(fā)現(xiàn)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對自己不利的處分。
6、在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有獲得及時搶救和醫(yī)療救治并獲得工傷保險賠付的權利等。
第6篇 化工廠安全生產巡回檢查制度
一、廠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做到班組日檢,每個月全廠大檢一次,堅決杜絕一切事故隱患。
二、各班組長負責日常設備運行的巡回檢查,確保生產安全運行。
三、各班組長必須明確檢查內容、范圍,對發(fā)生的問題必須認真記錄并上報。
四、在檢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異常,各班組長必須增加檢查次數,做到心中有數,發(fā)現(xiàn)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及時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fā)生。
五、各班組長必須加強對巡回檢查的認識,杜絕麻痹思想。加強責任心,把巡檢工作做好。
六、廠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平時對安全生產情況做到心中有數。職工佩戴勞動保護情況必須按廠部規(guī)定執(zhí)行,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葫蘆島市益惠化工廠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7篇 工廠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廠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旅行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消防條例、規(guī)定等各項制度,加強本隊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廠方檢查,服從管理。
2、凡進入我廠施工的“三隊”必須與廠安全科簽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時上報本隊制定的防火防爆責任制和義務消防隊員名單。
3、如需在廠內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施工前到廠安全科申領《易燃易爆部位申請表》,經安環(huán)科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yè)。
4、如在廠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得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只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補救。
6、 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第8篇 化工廠區(qū)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組織
1.1、為保障廠區(qū)交通運輸的安全,維護廠區(qū)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業(yè)行政部門負責廠區(qū)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
1.2、廠內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有關的交通規(guī)則,謹慎駕駛,安全禮讓。
1.3、在本廠廠區(qū)區(qū)域內行駛的一切車輛,都要服從行政部門與門衛(wèi)人員的檢查。
2、信號、標志
2.1、廠門、廠區(qū)和廠區(qū)的交通道路、彎道、單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車輛停放場所等,按規(guī)定 并結合廠區(qū)具體情況設置交通信號標志。
2.2、因生產、運輸或施工而影響交通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和明顯標志如夜間設紅色信號燈, 安全警告牌,臨時交通指揮等,保證車輛、行人安全。
2.3、廠區(qū)交通道路,夜間要有足夠的照明;交叉處、彎道等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廠門口宜設有車輛進出廠的標志、信號。
3、 交通線路
3.1、廠區(qū)交通道路沿線的車輛、部門嚴禁向廠區(qū)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質,冬季積聚的冰雪要及時消除。
3.2、嚴禁在廠區(qū)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資設備。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礙交通的作業(yè)。確因生產與其它運輸時需要,必須臨時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經行政部門批準。
3.3、交通道路兩側堆放的物資,要離道邊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過機動車輛的道路拉設的繩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車輛
4.1、機動車輛的車況必須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門定期檢審,經檢審合格后持證行駛。
4.2、廠內行駛的特種車輛(鏟車、電瓶車、叉車)車況要保持良好,每年組織年檢,合格后方 準駕駛。
4.3、車輛職能管理部門,要建立車輛的保養(yǎng)修理制度,定期檢修,嚴格車輛的質量檢查,杜絕失檢和漏檢,凡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車輛不得使用。
4.4、自用的專用罐車不得任意改裝,檢修清洗必須按有關安全檢修規(guī)定執(zhí)行。
4.5、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接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fā)給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駕駛。車輛押運員必須受專門技術培訓,經公安、交通部門考核檢審發(fā)給押運證后方可上崗。
4.6、特種車輛駕駛員應按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考核規(guī)定,經專門訓練、考核合格后方可駕駛。
4.7、駕駛員必須認真執(zhí)行車輛駕駛規(guī)則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轉彎時要顯示信號。
4.8、廠內行車限速規(guī)定
進出廠門及轉彎處5公里/小時
廠內直線路10~15公里/小時
4.9、各種車輛進出廠門必須減速,接受門衛(wèi)檢查。
4.10、車輛行駛公司廠區(qū)內和進出廠門時,不準超車或并列行駛,停車靠邊,不得阻礙交通,服從廠區(qū)管理人員和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
4.11、車輛在公司廠區(qū)內行駛,要安全禮讓,非機動車要讓機動車先行,鏟車、叉車要讓汽車先行,不準阻攔,不準強行超越。
4.12、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必須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時。
4.13、車輛倒車必須減速并有人監(jiān)視、指揮或鳴號警告,并注意周圍地形及物品等情況。
4.14、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場內,若要停放在生產區(qū)內,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同意,但不得影響消防通道。
5、裝載運輸
5.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guī)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箱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4m;載物長度前后不準超 過車身2m,超出部門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2、小型車輛裝載物規(guī)定:
載物寬度不準超出車廂左右各20cm,載物高度不準超出車身1m,長度不準超過車身1m,不準觸地,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5.3、非機動車輛裝載物規(guī)定:
5.3.1、鏟車、叉車的載貨高度不準遮擋駕駛員視線,寬度左右不超過10cm,長度不準超過車廂。
5.3.2、三輪車的前長度、左右寬度不準超出車身20cm;手推車后長度不準超50cm,全長不超過3m,高度1.5m,載重不超500kg,不許兩車共載一物。
5.4 、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除駕駛室和廂內可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它部位不準載人。
5.5、叉車除駕駛員外不得載人,若發(fā)現(xiàn)載人,對駕駛員以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6、其它交通事項
6.1、摩托、輕騎、助動車、電瓶車,嚴禁進入廠內生產區(qū)域,并按規(guī)定指定地點存放。三輪車不準被機動車牽引,車輛轉彎前必須慢行,并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6.2、廠內行人靠路邊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準突然橫穿道路。行人行走時注意腳下有無溝、坑、井,頭頂上部有無管線、架子、電纜、電線等障礙物,嚴禁在重物下穿行。
6.3、嚴禁行人對行駛車輛強行攔車、爬車。不準在停車的車廂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車、助動車、輕騎、摩托進入公司大門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交通警示標志的規(guī)定(如下車推行)。工廠區(qū)域內不得帶人,不準雙手離把,不準互相追逐。
6.5、嚴禁在工廠廠區(qū)道路上練習學習駕駛摩托車、輕騎、助動車和自行車。
6.6、公司廠區(qū)凡發(fā)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xiàn)場,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并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9篇 工廠安全責任制度
__工廠安全責任制度 公告如下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guī)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jiān)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yè)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jiān)督外,應組織統(tǒng)一安全衛(wèi)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jiān)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fā)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fā)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guī)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fā)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guī)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tài),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jiān)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應經常檢查。下班時并應檢查處理后始得離開工作場所。
(十八)使用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fā)生故障時,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人員,后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十九)首先發(fā)現(xiàn)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xié)同滅火。
(二十)發(fā)現(xiàn)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二十一)火災時工作單位主管應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速通知工廠的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xié)同搶救,并應通知其他單位戒備,如有大鐘應即敲打。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一) 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guī)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jiān)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yè)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jiān)督外,應組織統(tǒng)一安全衛(wèi)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jiān)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fā)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fā)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guī)定時間及地點吸煙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fā)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設備應照規(guī)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tài),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jiān)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應經常檢查。下班時并應檢查處理后始得離開工作場所。
(十八)使用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fā)生故障時,或增接電器設備均應請示上級人員,后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十九)首先發(fā)現(xiàn)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xié)同滅火。
(二十)發(fā)現(xiàn)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二十一)火災時工作單位主管應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速通知工廠的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xié)同搶救,并應通知其他單位戒備,如有大鐘應即敲打.
第10篇 化工廠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進一步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產安全事故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fā)生的意外的突發(fā)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二、事故等級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輕傷事故:構不成重傷、死亡的人身傷害事故。
三、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
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最先發(fā)現(xiàn)者應立即向部門主管報告,而后迅速逐級報告到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經理,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應報告到總經理、董事長。對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接到報告后,在1小時內向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事故報告后出現(xiàn)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xiàn)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報告的單位領導,在進行事故逐級上報的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啟動事故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和財產損失。
2、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繼發(fā)事故,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將受傷或中毒人員用適當的方法和器具搬運出危險地帶,并根據具體情況施行急救措施。在醫(yī)務人員未趕到現(xiàn)場前,現(xiàn)場人員不得停止對傷害人員的搶救和護理。
3、情況較輕者,現(xiàn)場人員可采用妥善辦法將傷害人員迅速護送到公司醫(yī)務室進行救護。情況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救治。
4、事故發(fā)生后,要妥善保護事故現(xiàn)場和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xiàn)場物件的,要做出標志,繪制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
五、事故調查處理
1、發(fā)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由相應級別政府組織調查,公司有關領導、部門以及事故發(fā)生單位要做好積極配合工作,對事故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2、發(fā)生輕傷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調查組由公司有關領導、安全管理部門、事故部門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3.事故調查的成員要求:應當具備有事故調查所需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4.調查組職責有:查明
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害情況、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損失的計算
1、事故直接損失包括原材料損失、成品(半成品)損失和設備損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損失按市場銷售價格計算,或按其實際單位成本計算。
2、產量損失是從事故發(fā)生時起至恢復正常生產時止,按日計劃產量計算的總損失量。設備修復后因生產能力降低而減產部分可不計算在內。產量損失費按單位成本不變價格計算。
3、事故損失總金額為直接損失費與產量損失費之和。
4、計算方法:停車設備臺數乘停車時間(小時)乘設備小時計劃產量(噸),為產量損失。
5、產量損失金額:損失產量乘產品單位成本(不變價格)為產量損失金額。
6、傷亡事故損失統(tǒng)計因負傷累計休工天數折合金額,按企業(yè)職工平均日工資乘以休工天數。
七、其它要求
1、發(fā)生一般及以上等級事故,無論何時,事故部門必須于10分鐘內將事故報告給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和公司有關領導。輕傷事故要先口頭報告,并且在15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
2、事故報告要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3、公司應建立事故檔案,該項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xiàn)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儀表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4、對不積極組織參加事故搶救、瞞報、遲報事故、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事故調查中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將按照《獎懲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11篇 電子工廠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專項費用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了更好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制訂本制度。
2.0應用范圍:
本制度從生效之日起適用于廣州花都威的電子廠各部門管理。
3.0責任
3.1安全組責任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3.2所有各部門配合執(zhí)行。
4.0內容
4.1每年用于安全技術措施的總投資,不少于全公司年更新改造資金的百分之十。
4.2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顚S?主用用于整改事故隱患,防止傷亡事故,改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預防職業(yè)病,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研究工作等。
4.3財務部在審定和編制公司基本建設和工程項目計劃費用時,應留足相應計劃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確保資金到位,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改項計劃的安全措施費用的專款開支狀況。
4.4各車間應于每年九月份編好下一年度的安全計劃,提出措施項目、預計投資等,報公司安全組匯總編制全公司下一年度按計劃。年度計劃經公司批準后,各車間要按時編制季度執(zhí)行計劃,于季前報公司安全組。
4.5當年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和費用需要調整時,各車間必須盡快提出具體方案報安全組,待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4.6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抓住安全生產中的關鍵,突出重點問題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4.7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應包括的項目主要有:車間或工作場所,措施名稱、措施內容和目的,經費預算及其來源,負責設計、施工的單位及負責人,開工及竣工日期,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其效果。
第12篇 某某工廠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制度范本
1、目的
為貫徹和落實《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九條、第十條的規(guī)定,使員工懂得有關職業(yè)健康安全法規(guī)、職業(yè)危害基本知識、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職業(yè)病防護設備和個體職業(yè)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與維護方面的相關知識,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某工廠安委會開展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工作。
3、工作職責
3.1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開展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并且負責貫徹、落實、指導各部門開展相關教育工作;
3.2某工廠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本單位整體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工作的策劃、組織與推進等工作;
3.3某工廠安委會負責制定本單位員工職業(yè)健康安全教育計劃,并在各部門的配合下,組織實施與驗證。
4、工作內容
4.1本單位安委會應對專兼職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人員及其特殊工種人員進行職業(yè)健康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工作。結合每年開展的“職業(yè)病防治宣傳周”和“安全生產月”活動,舉辦專題培訓班、學習講座等多樣化的宣傳形式,普及職業(yè)健康知識,提高員工自我健康保護的意識。
4.2本單位安委會每季度組織對全體員工進行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和基礎知識培訓。樹立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意識。
4.3由各部門對生產崗位員工進行培訓,要求生產崗位作業(yè)人員必須掌握且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yè)健康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xiàn)場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并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4.4本單位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要接受當地政府部門組織的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資格培訓。
4.5由本單位安委辦負責,各部門各班組配合具體實施,對從事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崗位員工在上崗前接受職業(yè)病防治法律法規(guī)教育,以及職業(yè)健康安全基本知識、崗位防護用品使用方法等內容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具體培訓內容如下:
4.5.1職業(yè)健康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與標準;
4.5.2職業(yè)危害基本知識;
4.5.3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4.5.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yè)危害防護設備和個體使用的職業(yè)危害防護用品;
4.5.5發(fā)生職業(yè)危害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5、工作記錄
5.1《液態(tài)奶事業(yè)部生產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檔案》
5.1.2《職業(yè)健康安全培訓臺帳》
5.1.2.1職業(yè)病危害因素信息卡;
5.1.2.2單位負責人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培訓證明;
5.1.2.3接觸職業(yè)危害員工職業(yè)健康安全培訓記錄;
5.1.2.4職業(yè)病危害告知資料。
6、相關法律、法規(guī)清單
6.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
6.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1]第60號);
6.3《工作場所職業(yè)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2003);
6.4《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2002]第23號)。
第13篇 化工廠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 編制依據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3職責
3.1 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 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3.3 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 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 工作程序
4.1 變更分類
4.1.1 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原料介質變更;
2) 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 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 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
《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第14篇 工廠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
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15篇 a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2】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huán)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3】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4】
一、公司保衛(wèi)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5】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保衛(wèi)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fā)包單位代辦申請。
2.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責任.
3.屬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保衛(wèi)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xiàn)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yè)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yè)區(qū)嚴禁夜間動火。
5.假日現(xiàn)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yè)會簽和核準,依第4電執(zhí)行?,F(xiàn)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yè)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yè),則由發(fā)包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
6.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xù)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6】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yè)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fā)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qū)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tǒng)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fā)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guī)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jiān)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tǒng)計、監(jiān)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qū)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qū)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qū)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yǎng),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jiān)護,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qū)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qū)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qū)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qū)、庫區(qū)、易燃易爆物品作業(yè)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yè)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yè)人員消防安全協(xié)議》,規(guī)定其進出廠區(qū)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yè)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安全隱患。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qū)域是否有吸煙現(xiàn)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fā)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fā)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fā)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痣U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fā)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fā)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fā)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fā)現(xiàn)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a、不執(zhí)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fā)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規(guī)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zhàn)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xiàn)突出的;
第16篇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設備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衛(wèi)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衛(wèi)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zhí)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范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范落實工作。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衛(wèi)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設備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fā)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衛(wèi)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衛(wèi)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并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qū)域內必須按規(guī)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并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免發(fā)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xiàn)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fā)生故障待機械停穩(wěn)后,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yè)(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種專業(yè)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17篇 g工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18篇 化工廠倉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化工廠倉儲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護倉儲免遭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及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職責
1).化工廠倉儲安全與消防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化工廠倉儲消防與安全由化工廠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3).化工廠倉儲安全管理由廠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或兼任,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管理。
4).倉儲管理員(庫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相關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倉儲管理員(庫管員)須經培訓通過,持證后方能上崗作業(yè)。
2.倉儲管理
1).嚴格按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第34、35條中的規(guī)定條款執(zhí)行倉儲管理。
2).屬于危險化學品范疇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適宜采取遮陽、降溫措施。
3).化工廠倉庫物品存儲應當分類、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積不宜超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體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4).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健康危害、急救措施、倉儲安全和滅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揮發(fā)的物料,必須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存儲,并安裝專用的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空氣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標、空氣濕度→干燥和倉儲溫度→陰涼。
6).物料出入庫須嚴格按照《化工廠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序》中的條款執(zhí)行,指派專人負責檢查,專人監(jiān)察,確定無安全隱患、無消防隱患后,方可準予入庫。
7).儲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xiàn)破損、殘缺、變形和物料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現(xiàn)象。
8).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進行處理。
9).存儲化學品的庫房不得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
3.裝卸物料
1).進入化工廠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qū)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護眼鏡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2).存有危險化學品的庫區(qū)及其周邊,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靠近?;S叉車進入危險庫區(qū),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zhí)行。
3).各類機動車輛裝卸物料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裝運道槽內停放和修理。
4).裝卸危險化學品時,特別是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要采取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
5).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4.消防安全
1).倉庫內、露天庫區(qū)的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2).倉庫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yǎng)、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3).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庫區(qū)(倉庫內、露天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標志。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qū)的工作人員, 必須實行出入登記,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機、香煙、手機)入內。
2).庫區(qū)內嚴禁使用明火。在庫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票,經化工廠領導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動火。
3).庫區(qū)及周邊30米以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煙等。
6.電器與照明、通風設施
1).庫區(qū)的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放置危險化學品的庫區(qū),其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規(guī)定。
3).存儲危險化學品特別是不易受高溫照射的區(qū)域,其室內照明不得使用瓦數大于60瓦的燈泡。燈泡必須做防火、防爆處理。損壞或熄滅不可用時,必須及時更換。
4).庫區(qū)應按《建筑防火設計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設置通風設施,保證庫區(qū)通風、干燥、陰涼。
7.支持文件
1).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化工廠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序
3).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qū)制度
第19篇 木材加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木材加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xiàn)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xiàn)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xiàn)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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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 g工廠生產管理安全制度
一.為保證辦公及生產秩序的正常運作,為規(guī)范員工日常行為,特制定本規(guī)范;適用范圍。
(一)生產辦公人員行為規(guī)范。
1.工作期間衣著、發(fā)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fā)、怪發(fā),女士不留怪異發(fā)型,不濃妝艷抹;違者罰款10元;
2.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隨時保持辦公區(qū)整潔;違者按相應制度執(zhí)行;違者罰款10元;
3.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生產部”,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違者罰款 10元;
4.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qū)內不得高聲喧嘩;違者罰款10元;
5.遵守電話使用規(guī)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違者罰款10元;
6.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違者罰款10元;
7.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guī)定保存;違者罰款10元;
8.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guī)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違者罰款10元;
9. 員工需服從領導的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的工作,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領導的安排、建議;領取材料和工具應申請-條要部門負責人簽名登記名稱、數量,并由生產部負責人簽名,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
(二)生產區(qū)域行為規(guī)范
1.嚴禁在工作期間脫崗、串崗、睡覺、閑聊、嬉戲、打鬧等,吃東西,抽煙、吐痰、擦鼻涕等-違者罰款10元;
2.嚴禁在車間內接打手機、玩游戲、看視頻、聽音樂或做其他無關的事情;因工作需要段長以上級別人員接打手機不在本規(guī)定內,因工作需要班組長接打手機必須離開生產現(xiàn)場到辦公室或離開車間,違者罰款10元;
3.在工作中接觸不干凈物品后必須洗手消毒,工作期間必須保持穿戴整齊,等,違者罰款20元;
4.嚴禁部分領導車間,亂指導生產線.-改變生產指導做法.-一旦做錯產品。或者產品質量檢驗出現(xiàn)問題。不能流程到下一個部門返工現(xiàn)象否則.違者按相關條例執(zhí)行;罰款--.照材料價格罰款
5.員工愛惜公物,有惡意破壞工廠財產或盜竊行為者,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辭退,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視情節(jié)輕重送公安機關處理。 要有互尊互愛的精神,嚴禁打架斗毆,如有發(fā)生,先動手者,處以100元以上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或者移交公安部門;
6.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jié)約,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不開無人機、不開無人燈、天燃氣及時關閉,如有違反,一次性罰款30元,如有造成設備損壞的,全額賠償;
7.所有員工做好車間本區(qū)域內的清理、清掃工作,必須保證車間的整潔,如發(fā)現(xiàn)車間地面骯臟、有煙頭雜物、工作臺面凌亂,處以20元罰款。
8 員工需服從生產領導安排,并努力做好分配工作,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工作或者拒不接受領導的安排、建議、批評者,處以20元以上罰款;
9. 管理和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處以20元以上罰款,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
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0 、如果工廠有相應的領導負責銷售或采購管理.不安規(guī)范,去辦理--并且-不合理,不按規(guī)定辦;亂指導生產安排--跟單排期。造成損失的追究相應責任一
1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guī)范,但規(guī)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guī)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guī)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制度未出臺前,由部門負責人以上級別人員參照相似制度酌情予以處理。
12 、本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由生產部經理負責。